年羹尧、隆科多在康熙朝时已经是重臣,他们在胤禛继承大统中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雍正帝起初也对他们是委以重位,信任有加。然而,是他们忘乎所以放纵自己,还是雍正在谋位后灭口,使他们先后被害,成为了几百年来的不解之谜。
年羹尧、隆科多为何被杀,一直以来众说纷纭,成为清史上一个颇有兴味之谜。
提起年羹尧,人们就会想起血淋淋的血滴子,因为在传说中,年羹尧总是用血滴子残酷地杀死其对头,在为雍正除掉许多对手之后,年羹尧也没有得到好下场,最终为雍正所杀,但雍正为什么要杀掉年羹尧等呢?人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年羹尧,字亮工,康熙三十九年(1692)进士。为人聪敏、豁达,善辞令,办事能力亦极强。中进士之后,选翰林院庶吉士,他是外戚贵族中少有的从科举入仕而飞黄腾达的出类拔萃人物。雍正帝即位后,被视为外戚藩邸近人,议叙平定准噶尔阿喇布坦侵掠西藏之乱有功,封他为三等公,世袭同替,加太保衔。雍正元年(1723)六月,青海和硕特蒙古亲王罗卜藏丹津迫众背叛,八月,雍正授年羹尧为抚远大将军前往平叛,十月叙功,晋他为二等公;雍正二年(1724)三月,青海叛乱全部平定,又晋年为一等公。同年十月,帝召年进京觐见,赐他双眼孔雀翎、四团龙补服、黄带、紫誉及金币,奖励其用兵之功。在雍正争夺皇位时,年羹尧利用自己的一一精一一明才干,时时向主子出谋献策,奔波游说,深受青睐,更使主子高兴的是,年氏将自己的亲妹妹献给了他,以示忠诚。那时,主仆二人曾发誓,死生不相背负,从此交情更加深厚。君有情,臣有意,再加上年氏的才能,官阶越升越高,不到十年升为四川巡抚,接着,又升为总督,独掌军政大权,成为雍正心腹。雍正甚至说出所谓“千古君臣知遇榜样”的话。
但是,年氏受到雍正的宠幸是在雍正二年以前,具体说也就是七月中旬平定青海叛乱以前。之后,雍正便使出浑身解数开始置年氏于死地。雍正为什么转变的如此之快?年氏的死因究竟是如何呢?年羹尧成败之速,异于寻常,对于其死因的种种说法,人们到现在还是难辨真假,难怪被史学家列为“雍正八案”的首案。一些人认为这与雍正夺嫡有关,借故杀知情者。不仅是稗官野史,连一向严谨的史学家、学者孟森等都持此说。据说康熙临终时指定十四子嗣位,四子胤禛串通年羹尧、隆科多矫诏篡位。其时十四子在四川为抚远大将军,原可挥兵争位,然受制于川督年羹尧,遂无能为力。新君立后,为酬年羹尧等拥立之功,大加恩赏,然这不过是“迷汤”,实则对这些知情者已存杀心,最后终杀之。
有些人不同意此说。认为雍正初年羹尧受宠,并非雍正先笼络而后杀之的理由,而是皇帝对他效忠辅佐的奖励。雍正继位时,他还在川平乱,并未参与,何以得知内情?故上说不能成立。《清史稿》、《清代七百名人传》等作者,都认为年羹尧是恃功自傲以致被杀。《清史稿》载:“羹尧才气凌厉,恃上眷遇,师出屡有功,骄傲……令总督李维钧、巡抚范时捷跪道送迎。”“公卿跪接于广宁门外,年策马过,毫不动容。”且年羹尧残暴对待部下,任人唯亲,引起公愤,也为雍正所不容,故被杀。雍正接他见时,他在御前箕踞,无人臣礼。年羹尧还结党营私,其门下趋附奔走者有如蜂蚁。雍正六年(1726)四月,雍正解除了年羹尧抚远大将军之职,调其赴浙江任杭州将军。至同年九月尽革其一切职衔。同年底,议政大臣、刑部衙门上奏年羹尧九十二款大罪:大逆之罪五、欺君之罪九、狂悖之罪十三、专擅之罪六……。雍正痛心疾首地说年羹尧所犯之罪:即就廷臣所议九十二条之内,尔应服极刑及立斩者共三十余条,朕览之不禁堕泪。朕统驭万方,必赏罚分明,方足以治天下,若如尔之悖逆不臣至此,而朕枉法宽宥,则何彰国家之宪典,服天下之人心乎?遂令其自裁。
更有一说,认为年羹尧死是因为他欲自立为皇帝。乾隆时学者萧爽在《永宪录》中提到:年羹尧与静一道人、占卜邹鲁都曾商谈过做皇帝的事。陈捷在《年羹尧死因探微》一文中亦持此说,认为“羹尧妄想做皇帝,最难令人忍受,所以难逃死”。而《清代轶闻》一书则记载了年羹尧失宠被夺兵权后,“当其幕客有劝其叛者,年默然久之,夜观天象,浩然长叹曰:不谐矣。始改就臣节。”进而认为这说明年确有称帝之心,只因“事不谐”,方作罢就“臣节”而已。到了近现代,各说众多,或认为年被杀乃“鸟尽弓藏”之必然现象;或说是主奴间有旧怨在先,羹尧又恃功骄傲在后,使君主生疑、畏、厌、怒之心等等。以上诸说,至今未统一,还请读者自辨吧!隆科多,,雍正帝尊为国舅,佟佳氏,汉军镶黄旗人,一等公领侍卫内大臣佟国维之第三子,顺治孝康章皇后之内侄,康熙孝静仁皇后之弟。隆科多在康熙朝从一等侍卫升为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由于他是康熙的内弟,两人相处最为亲密。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戌时,康熙帝驾崩于畅春园时,隆科多正侍奉在御榻前,是他拨开诸皇子拼命争夺皇位的迷雾,传授遗诏于胤禛,又是他以提督九门戍卫京师之军力保卫雍正平稳顺利承袭大统。由此殊功他荣膺雍正朝初期辅政大臣之一,袭父爵一等公。此后又任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加太保衔,仍兼步军统领和理藩院尚书等职,深得雍正帝的信赖与倚重,又充纂修《圣祖实录》、《大清会典》等书总裁官。雍正二年(1724),雍正又赏赐国舅双眼花翎、四团龙补服、黄带、紫髻等只有亲王、郡王才得以享用的赐品。隆科多已成为朝野上下的显赫人物。雍正帝曾一度称赞他谓:“此人真圣祖皇帝忠臣,朕之功臣,国家良臣,真正一超群拔类之稀有大臣也”。
但是,隆科多不久即失宠。有人说是因为他参与了雍正的篡位,故而被杀人灭口;也有说是因为他后期结党营私、胡作非为所致。隆科多屡屡升迁后,依仗是雍正帝舅父,为官后期揽权纳贿,擅作威福并愈演愈烈。雍正帝对其一面训诫,一面予以降调。雍正三年(1725)七月,因其庇护年羹尧而削其太保衔。雍正四年(1726)正月,因隆科多索取揆叙家人古玩等物及白银十四万两,又收取赵世显、满保、张其仁等人金八百两,银四万二千二百两而革去吏部尚书职。翌年春更胆大包天在宅中私藏玉牒,而被革去世袭一等公爵位。隆科多肆行不法,居功自傲不把皇帝放在眼里,自比为诸葛亮白帝城受命,把胤禛喻为阿斗。数事并举,终于惹恼了皇帝,雍正五年(1727)十月初五。帝令将其逮捕,于畅春园外造屋三间,永远禁锢,公布其重罪四十一款:大不敬之罪五、欺罔之罪四、紊乱朝政之罪三、奸党之罪六、不法之罪七、贪婪之罪十六……
总之,隆科多与雍正恩怨关系文献不详,疑窦丛生。或说隆败异乎寻常,与帮助“夺嫡”有关,“鸟尽弓藏”乃必然现象;或说世宗雍正朝无专横之臣,隆恃功骄傲,故为极端专制皇帝所不容,咎由自取。所说各有所据,不无理由,至无定论,使之成为了一个难解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