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惊世变法(下)
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命卫鞅为高级行政长官左庶长,开始变法。因卫鞅后来功勋卓著被封为商君,故世称商鞅变法。
商鞅于这一年所颁布的法令,核心内容只有两条。
第一条便是赫赫有名的“什伍连坐法”。十家为一个管理单位,称为“什”。一人犯法,全家有罪,且其余九家必须揭发,如不揭发,则与犯罪之家连坐。发现犯罪及时上告者,与斩敌首同赏(晋爵一级),知情不报者,与降敌同罪(诛其身,没其家)。
其二,则是自商鞅之后秦国的基本国策——耕战立国。而实施这个国策的方法是:
耕种、纺织等行业有杰出成绩的,免除徭役,你不想种地,想经商,也可以。但是你如果赔钱了,那就是对国家没有贡献的人,全家没为奴隶。这是“奖耕”。
有军功,立即授爵;无军功,虽贵族亦无爵位;严厉处罚民众自相私斗。这是“奖战”。
此时的人类社会,尚处早期。轰动天下的商鞅变法,法令条文并不十分复杂。然而效果如何呢?
“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千百年来,商鞅其人、其法,议论极多,且褒贬不一。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便放到整个世界历史中看,如此立杆见影的改革,也是寥寥无几。
那么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商鞅变法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使得十年之间,秦国竟能瞬间由夷狄之邦变身为繁华治世?
个中诀窍其实只有四个字——赏罚分明。
有功,则大赏;有罪,则重罚。奖赏之丰厚,处罚之严酷,古今中外,恐怕没有任何一套法律可与商鞅之法相提并论。
关于商鞅的赏与罚,各有一个著名故事。
话说商鞅制定好法令,尚未颁布之时,在国都南门摆了一三丈长的木头。战国之时,一尺约为23厘米,一丈等于十尺,约为2.3米。所以三丈也就是七米左右,很长了。但政一府说谁能把这七米长的木头从南门搬到北门,赏黄金十金。金是一种单位,又称一镒。一镒是多少?按《管子·乘马》所说:“黄金一镒,百乘一宿之尽也。”我们常说春秋时一个中等以上国家叫作“千乘之国”。一金黄金够百乘花一晚上,那么十金就够千乘花一晚上了。我们可以有个感一性一认识,十金黄金是很多钱。所以没人相信。后来商鞅竟将赏金加到五十金,有一人出来搬走了木头,居然真的拿走了五十金,约等于一个国家花五晚上的钱!这就是“徙木立信”的故事。
取信于民之后,法令颁布。但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大家的习惯是难以改变的,法令还是不容易真正深入人心,反对之一声也从未止歇。直到一日太子犯法,商鞅毅然对太子的名誉老师,秦孝公的兄弟嬴虔,和太子的老师公孙贾二人处以重刑。一时间举国震惊,无人再敢儿戏新法。
法令有了信誉,人们才终于相信了那不可思议的重赏与重罚。那么很自然的,哪怕是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人人都会朝着政一府所希望的方式去行动。国富兵强,水到渠成。
商鞅以其绝顶智慧,找到了乱世之中兴国的绝妙法门。民力的空前开启,形成了一个空前强大的秦国。在当时的世界,民众的力量被开发到这种程度的,恐怕只有希腊的雅典和中国的秦。雅典靠的是给民众以主人翁的地位,而秦国靠的是巨大的利益与严酷的刑罚来驱动。雅典成就了希波战争的伟大胜利和灿烂辉煌的黄金时代,而秦国则终将横扫六一合,荡平乱世,建起一个人类世界举足轻重的帝国。
雅典和秦,各自成为西方和东方历史上的里程碑。而这两座丰碑,分别是从梭伦和商鞅这里开始铸就的。铸造的方式,叫作激发民力。
同样的目的,迥异的方法,雅典和秦国,在人类的历史画卷上相映成趣。
当然,这两套政策也都有各自的问题。最终,雅典和秦国也会因自身难以避免的痼疾而毁灭,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之中。但至少,他们各自谱写了一段不朽的传奇。
梭伦身后,是几千年不变的尊重。而商鞅身后,却是几千年不尽的骂名。
司马迁《史记》云:“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写道:“商君尤称刻薄”。中国古代两大史学家都把同一个词送给了商鞅,难掩对他的厌恶之情。
显然,大家对商鞅最大的非议,在于刑罚过重。这的确不错,据说商鞅法令中,有“步过六尺者罚,弃灰于道者刑”一说。又有一次商鞅亲自监斩,一次杀死触犯新法者七百余人,竟至“渭水尽赤,号哭之一声动于天地”。但重刑,却不是商鞅之法的关键。亚述、波斯刑罚之严酷,远甚于商鞅,然而世代内乱,屡禁不止。后世朱元璋肃贪,剥皮实草、赶尽杀绝,却建起一个贪一官污吏空前猖獗的大明朝。
第98节
因此,商鞅的成功,不在于单纯地“乱世用重典”,而在于赏罚的极度分明。不只有罚,还有赏。正是因为赏罚之间这个巨大差别,才形成了一个极其有效的驱动机制,使得全体秦人退可以安居乐业,进可以奋勇杀敌。商鞅其人,岂是“刻薄”二字可以概括的?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此时的商鞅,不会去考虑身后之名。他正在专注于他的变法,同时,紧紧盯着东边六国的一举一动。在商鞅变法的这段时间里,战国进入了一个极其热闹的阶段。
中国,乃至世界上有史以来最一精一彩的一场群雄并起、交错争锋的好戏即将上演。请看下集——秦盛魏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