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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波罗是否治理过扬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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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游记》曾经进行过深入研究的国内外学者对这个问题看法不一。法国学者颇节在为《游记》作注时,根据《元史。地理志》的记载,认为扬州在至元十三年(1276年)为行省,十四年为路,推测马可。波罗在此期间担任过一江一 淮行省或路的长官。颇节在为《游记》一书撰写绪言时,又断定马可。波罗在1277——1280年间曾做过扬州及其附属27个城池的长官,实际上即行省长官。英国学者亨利。玉耳认为1277年马可。波罗才23岁,到中国才两年。马可。波罗做的应是扬州的路长官,而不可能做到行省这样一级职位很高的长官。做官的时间应在1282年到1287或1288年。

玉耳认为,马可。波罗担当行省长官的说法主要是由于刺木学译本造成的。该译本说“马可。波罗曾代上述之一男爵治此城三年”。玉耳说,代上述之一“男爵”一语可能是译者加的注释,后人发生了误会。元代官制,路的最高长官是达鲁花赤(蒙古语,即长官)。按照玉耳的说法,马可。波罗在扬州做官应是达鲁花赤或副达鲁花赤,而不是总管。

杨志玖先生指出,如果马可。波罗在扬州做过一江一 淮行省长官,或扬州路的达鲁花赤,或是总管、同知,那么《元史》或一江一 苏、扬州的地方志中不会没有记载,扬州当地或许还有遗迹可寻。

扬州地处富庶的淮南地区,又当南北运河与长一江一 的一交一 会点,自唐以来,一直是名闻中外的国际贸易港口。从东南亚以及波斯、大食等西亚各国到中国来的人,大多到过扬州,有的还在扬州定居,其中有经商的、传教的、也有做官的。扬州地方志中不乏此类记载。然而,关于马可。波罗在扬州的做官一事,非但《元史》中没有记载,一江一 苏与扬州的地方志中也没有记载,且

扬州既未发现遗迹,也未见流传民间的传说,这是十分奇怪的。

《马可。波罗游记》的译本很多,其中一本记马可。波罗“奉大汗命居住此城中三年”,并未提到做官。如果马可。波罗仅在扬州城中居住而未做官,那么地方志中不见记载是可能的。

据《游记》记载,马可。波罗确曾在扬州一带居住过或活动过。马可。波罗说他到镇一江一 前,在爪洲曾看到建有寺院的一江一 中石岛,此岛应是镇一江一 的金山或焦山。马可。波罗提到当时镇一江一 路总管府副达鲁花赤马薛里吉思在镇一江一 曾修建了两所基督教堂,与元朝修的《至顺镇一江一 志》记载一致。

1982年4月14日,英国《泰晤士报》发表了一篇题为《马可。波罗到过中国没有》的文章。作者认为马可。波罗根本没有到过中国,他的《游记》系根据导游手册及道听途说成书的。如果此说成立,则马可。波罗做扬州总管一事纯属子虚乌有。

杨志玖先生经过考证说,无论从中国的史书或《马可。波罗游记》的记载,都可证明马可。波罗确实到过中国,并且到过中国的南方。至于“所谓马可。波罗曾做扬州总管一说,只是文字翻译的误会,以致误以为真。从马可。波罗本书中的记述,是得不出这个结论的。”“我们只能说:”据马可。波罗本人讲,他曾在扬州做过三年官‘。如此而已“(《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2期)。(陈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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