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九八五年,我爸爸在蔷薇街13号搞他的照相馆,那时他是全城跳舞界的名人。顾大宏少年学舞,得自解放前上海滩舞厅的真传,中年丧妻,不肯续弦,没有人管着他。他长得好看,又爱穿西装,甚至打领带。种种一切,把城里想学跳舞的女人全都引到了蔷薇街上,她们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搂着他,没有音乐。他们像做早操一样喊着一二三四,在照相馆对面的晒场上转圈圈。
那些女人大多步入中年,她们很时髦,通常都烫着头发,穿着街面上流行的衣服,有的还喷洒些香水,气味浓烈,不过我姐姐说那只是香波或者花露水而已,真正的香水不是这样的。她们一茬一茬地来,跳舞之余,有时在我爸爸的照相馆里拍张照,有时更滑稽,来拍照的女人看见我爸爸教跳舞,在拍照之余她们也要求加入学员行列。街上被她们搞得闹哄哄的。那会儿跳舞还是一项禁止的娱乐,最起码不能在街上公开跳,也不能有营业性的舞厅,街道主任鲍翠芬就冲了过来,指责我爸爸有伤风化。这些女人对鲍主任一概嗤之以鼻,并用我爸爸日常所说的话回敬鲍主任:“毛主席还跳舞呢。”我爸爸本人,他是从来不敢对鲍主任提及毛主席的。
对于开放时期受禁阶段的交谊舞,人们的态度很矛盾。比如不爱跳舞的人,说这是淫乱活动,应该取缔,并且把摄影师顾大宏之类的渣滓都送去劳教;比如爱跳舞的人,说交谊舞是一种健康运动,活动活动筋骨,跟做早操没啥两样。这两种思潮都有点说不过去,跳舞不该坐牢,也不该像做早操。如果折中一下,跳舞,它只是跳舞,那人们又会说,这是放屁,世界上有那么单纯的事情吗?
我爸爸之所以没有被送去劳教,在于他的谨慎和潇洒,他教跳舞不收钱!当时有一些老头子就靠这个挣钱,虽然也没把老头子送去劳教,但我爸爸这种中年美男就很难说了,他正是坐牢的好年纪。不过他也不是省油的灯,经过跳舞培训,一传十,十传百,蔷薇街上的苏华照相馆很快挣来了名声。太可悲,他自诩为戴城top10的摄影师,结果却靠出卖色相来维持经营。
我姐姐讨厌他不务正业,然而她很快就明白了道理所在。当时顾小妍念高一,是个贪财的女孩,喜欢身上有点零花钱,买书买零食买衣服,既然能挣钱,她就不说什么了。我们家穷得太久,已经没资格再嘲笑金钱了。后来我姐姐说,这就好像商场门口的游戏机,游戏机并不能维持商场的开销,但它带来了人流量,做出了市面。我爸爸就是这台游戏机。
由于名声太响亮,后来的事情发生了一点微妙的变化。那些上门学艺的女人不再是清一色的时髦阿姨,她们的档次逐渐往下降,有的烫了很难看的鸡窝头,有的穿着纺织厂的工作服,有的大嗓门,有的斜眼睛。这他娘的太扫兴了,我爸爸硬着头皮对付了一阵子,自己也觉得很没脸,他藏起了自己心爱的囚服西装和黄皮鞋,打扮得像个工人师傅一样,但阿姨们仍络绎不绝,丝毫没有看不起他。最后有个卖皮鞋的阿姨送给了他两双小方头的牛皮鞋子,并叮嘱我爸爸,下次再教她跳舞,他必须穿上她送的皮鞋。
我爸爸中年以后的红颜知己,就是关文梨,她那时在一个文具品商场里卖毛笔,贼贵的那种货色。与她当初炸油条一样,她的美貌以及破鞋的历史让人们对她格外青睐,戴城所有的书法家都在她的柜台上买毛笔,然而毛笔毕竟是奢侈品,普通男人再也不可能像买油条一样的排队接近她了。
她仍然爱着我爸爸,她跳舞都是我爸爸教的,可是在一九八五年他们之间出了点小问题,那是顾大宏大红的一年,他的门口才排着队,而她那边反而冷清了。有一天她来苏华照相馆找我爸爸,听见碧波饭店的女老板扬言,只要顾大宏愿意,她随时可以嫁给他。关文梨有点受不了,她默默地走开了,后来她转投一个绰号叫“老克拉”的家伙门下,跟着另一伙人跳舞。我爸爸呢,因为太热闹,并且他也没打算娶任何开饭馆或是卖毛笔的女人,时间过去,感情渐淡,竟也没有再去找关文梨。
那时各个单位里都有内部的舞会,我爸爸常去。他对场子的要求很高,最起码得是水磨石的地坪,最好是木地板。他最为中意的地方是靳家花园的商业系统俱乐部,最烦纺织厂的食堂,那地坪实在太糟糕了,用来开批斗大会还差不多。他没有固定的舞伴,也就是所谓的“舞搭子”,人们觉得他过于清高,不过很快也就理解了,像他这样一个以传授舞蹈为己任的人,是不应该有固定舞伴的。他是蜜蜂,而她们是花朵。他的舞票(或曰入场券)都是别人送的,每每孤身一人骑着自行车去舞厅,就地挑选舞伴,如果没有合适的舞伴他宁愿不跳舞,就在边上看一会儿。被他邀请的女人都有一点点得意,他从来没吃过皮蛋,也没有发展出更深入的感情,甚至连手帕交都没有一个。这成为他的风格、特色、标签,以及做人的原则。
即便如此,他还是闯了祸。有一天一个女人的丈夫找到了他,把他堵在照相馆里,说:“你要是再敢带坏我老婆,我就打断你的腿。”我爸爸想半天不知道他老婆是谁。后来他也想通了,就开始教男人跳舞,最起码在有人上门打腿的时候,看见一帮男人在,可以收敛些。最起码,他可以让自己不那么像个色狼。
2
有一天,从工人文化宫来了两个美艳的阿姨。她们正是我爸爸最喜欢的那种,水蛇腰,不穿外套,一件紧身毛衣勒出身体的线条,中年已婚育妇女特有的妖娆。她们站在照相馆门口问我:“顾大宏呢?”我指了指摄影室。他从里面探出头来。她们自我介绍了一下,说:“文化宫也要搞俱乐部,我们想请你来教跳舞。”
顾大宏说:“我跳得不太好,你们可以去找老克拉。”
她们说:“老克拉是个流氓,他迟早要被送去劳教的,还是你的名声比较好。顾老师,你不要谦虚,都知道你是跳舞拍照双冠王。”
顾大宏说:“我要看店……”
她们说:“我们要拍一批工厂机关的宣传照片,做展览用的,有补贴。你来拍照,教我们跳舞。”
无法抵抗的诱惑,既有钱又能玩,还能体现他艺术家的本色。于是他换上皮鞋,套上西装,又问她们要不要带照相机,她们说照相机不必,文化宫的器材比他那个破玩意儿好多了,他就跟着她们走了。临走让我找小妍顶在店里,一般的冲印生意她还是可以接的。
那时工人文化宫已经不太像是工人去的地方了,碰碰车和高空脚踏车,录像馆和溜冰场,乱糟糟的电子游戏房,都是为青少年准备的,到了晚上全是小流氓。那两个美艳阿姨抱怨说,好好的工人文化宫,已经没有工人的容身之地了,领导让把舞厅开出来,管他娘营业不营业呢。半营业!这总可以了吧?
顾大宏点头附和,是啊是啊,跳舞是高尚娱乐,没啥可禁的,看吧,今年年底之前肯定开禁。
文化宫舞厅已经装修好了,诡称工人俱乐部。那是一个大厅,灯光音响俱全,只可惜水磨石的地坪还不够滑,顾大宏建议他们洒点滑石粉,更适合跳华尔兹。那两个阿姨认真地记下了。好多男女坐成一圈等着我爸爸来教舞蹈,其中还有当年揍过他的两位,当然他们已经不太记得这件事了。在那里,顾大宏教了他们各类交谊舞,慢四荡三最简单,快三伦巴不容易,有人想学探戈的,我爸爸摇头,探戈你就算学会了也找不到人跳,还是从简单的开始吧。一群人跟着他磕磕绊绊。忽然走过来一个面色绯红的中年女人,我爸爸一看就头大,是胖姑。
胖姑说:“大宏,真没想到你还会跳舞,以前苏华都没告诉我。”
顾大宏说:“苏华以前也不知道的。”
胖姑说:“你要教教我。”
顾大宏说:“可以的。你先把手里的瓜子放下。”
教胖姑跳舞太费劲了,我爸爸很快汗流浃背,体力耗尽,感觉自己像个搬家具的,脚上被踩得一塌糊涂,很后悔穿了一双新皮鞋过来。教了个七七八八的,我爸爸累趴了,坐在折叠椅上喘气。胖姑站着,手里又多了一把瓜子。我爸爸问她,怎么会想到来学跳舞。胖姑说:“大龄青年舞会呀,他们说我也是大龄青年。”
胖姑与共和国同龄,共和国都换了好几茬领导了,她还没找到一个男人。当时,各地以大龄青年交流活动的名义组织起舞会,打打擦边球,抗衡国家禁令。像胖姑这样的,别说公安局,就是国务院都不敢禁止她出来寻找伴侣,遂被文化宫请来做挡箭牌。我爸爸听了暗中摇头,心想就凭胖姑的资质,在舞场上怕是很难找到匹敌的,看她站得很累,就让她坐下一起聊天。胖姑说:“这儿的椅子不经坐,我都坐坏两把了。”
我爸爸开照相馆那会儿借了胖姑的钱,一直感念她的友谊,所以尽心尽力地又教了她几天,胖姑是真学不会跳舞,也找不到男人。舞厅里的人不免觉得奇怪,以为顾大宏口味独特,就喜欢胖的,实际上他是有苦难言。过了几天,胖姑不来了,我爸爸才松了口气,没想到胖姑去了苏华照相馆,把他教跳舞的事情全都告诉了小妍。
是的,小妍说过,他只是商场门口的游戏机,现在这台游戏机自己跑了。照相馆有好几天没开张。做这种生意的,如果让顾客吃过一次闭门羹,下回人家就绝不会再来。我姐姐越想越生气,更兼胖姑在后面添油加醋,把顾大宏说成了万人迷:他跳舞时脚底像抹了油一样,皮鞋锃亮,西装笔挺,哎呀呀,跳芭蕾的都没有他好看。一想到跳芭蕾的男人穿着紧身裤,胖姑就有点害羞,这个比喻真是太下流啦。于是胖姑又说:他跳舞跳累了就坐在一边,男的发给他香烟,女的擦了火柴给他点烟。
小妍说:“他什么时候会抽烟了?”
胖姑说:“我听见有女的说,这个男人抽烟的姿势真好看,而且,难得他的嘴巴一点味道都没有。”
小妍大怒:“凑得这么近,连嘴巴都闻到了?”
胖姑挺难为情地说:“我闻了闻,真的没有烟味。”
小妍听到这里就骑了自行车去找碴。那是黄昏,各处的小流氓都聚集在文化宫,看见她来了,都朝她吹口哨。她没理,停了车子直杀进舞厅,只见灯光旖旎,女人们全都穿着蝙蝠衫,血红的,雪白的,豆绿的,鹅黄的。我爸爸正坐在折叠椅上,头发梳成中分,一身囚服西装,跷着二郎腿抽烟,鞋底粘两枚瓜子壳。
小妍说:“顾大宏,出来!”
蝙蝠衫们一惊,以为正主儿上门了,发现是个小姑娘,漂亮而时髦,小小年纪就烫头发。我爸爸赶紧解释:“我女儿。”女人们说:“噢,遗传你啊,天生鬈发。”我爸爸来不及敷衍她们,夹着尾巴跟了出来。一路上又是口哨四起。我爸爸觉得奇怪,这丫头怎么那么招流氓?小妍说:“自从你把我的照片登在报纸上,全城的小流氓都朝我吹口哨。”
回家以后总算是解释清楚了,原来教跳舞还可以接摄影的生意,这是横财。我姐姐勉强答应了,并提醒他,不用太费心,拍好了照片挣到了钱就赶紧回到店里。世界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她也就是趁着我妈过世了,敢对我爸爸指手画脚。为了补偿她,我爸爸买了一件湖蓝色的蝙蝠衫送给她。这是当时最为时髦的衣服,双手伸开很像蝙蝠,胳肢窝里夹两个炸药包都看不出来。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流行这么难看的衣服。小妍很喜欢,还打算配条牛仔裤,这又未免太时髦了(当时的高中生是绝对禁止穿牛仔裤的),会引来更多的口哨。
这件事结束以后,有一天硫酸厂来了一批青工,他们都是刚从学校毕业、还在培训的小青年,由于我外公活着的时候是硫酸厂的名人,因此顾大宏在那里也很有号召力。他们生拉硬拽,把他劝到了厂里去教跳舞。为了照顾我姐姐,劳资科长答应给我爸爸一个招工名额,可惜她要考大学,但顾大宏仍可以推荐其他应届高中毕业生去硫酸厂上班。那是效益很好的国营大中型企业。蔷薇街上的人起初对顾大宏抱有成见,后来发现他以舞会友,神通广大,还有招工名额,附近街面上的应届生就全都来了。这造成了一个现象:他不再混迹于中年阿姨之间,而是小姑娘,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她们丰润美好,天真可爱,年龄和我姐姐差不多大。这下隔壁的方屠户看不下去了。
屠户那时还在卖肉,他也快四十岁了,当年的潇洒和勇猛已不复存在。他曾经爱过我的红霞小姨,后者在他心里,永远定格在十八九岁的模样,屠户活到四十岁的时候,看见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就会动情,但谁会搭理一个卖肉的中年男人呢?
屠户先是跑到照相馆,和我爸爸谈心:老顾,你要是正经娶个老婆,大家都能理解,但你现在这样胡搞,太对不起李苏华了,反正你们家老一辈的人都死挂了,也没人管你,但是我今天要告诉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会犯错误的,大耳朵和李红霞要是还活着肯定一枪崩了你。我爸爸说:“我没打算结婚,我就想这样。”方屠户被气了一下,过了一阵子,屠户的丈母娘去世了,他老婆带着两个孩子回乡下的娘家奔丧,留了屠户一个人在家,其乐无穷也有点寂寞,他戴着一个黑臂章来我家了。
“教我跳舞。”
顾大宏嘿嘿地笑了:“想学啦?”
屠户说:“现在就教。我也想通了,我要像你一样风流。”
顾大宏说:“你丈母娘刚死,这不太好吧?”
屠户说:“过了这次就没机会了,我丈母娘又不会死第二次。”
于是老三篇,慢四荡三华尔兹,方屠户的两只手带着浓重的肉腥味搭在我爸爸身上,看得人心里发毛。屠户家里有一台单喇叭的录音机,他是流行音乐爱好者,攒了很多磁带,趁此机会都搬到我家,这下不用干喊口令了,而是播放着各种舞曲数着节拍。屠户也没亏待我爸爸,把单喇叭录音机送给我姐姐学英语,自己去搞了一台进口的三洋四喇叭。
顾大宏这时才发现,屠户是个跳舞的天才。才两个晚上,他就把该学的都学会了,联想到他年轻时候在枪林弹雨中蹦跶,子弹都打不到他,看来运动细胞是绝对一流的。第三天晚上他自认可以出去招摇了,就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摘了黑臂章,跟着我爸爸跑到文化宫俱乐部。那会儿,他丈母娘尸骨未寒。
屠户也是这一带的名人,很多中年人认识他,在猪肉供给很紧张的年代里(长达三十年),过年过节都会托他弄点热气肉。到了一九八五年,副食品供应已经日趋丰富,但大部分的女人们还是记得凭票买肉的艰难时光,谁他娘的能肯定这种日子不会回来呢?都不敢得罪他。屠户腆着肚子走到某个蝙蝠衫面前,大声说:“来!”其口吻完全就像在肉摊上扔出三两猪肝或是半斤排骨,蝙蝠衫只能强忍着恶心站起来,被他搂住,一路转向舞池。
屠户的舞技比很多初学者都强,但他有个很糟糕的习惯:跳舞的时候抽烟。这根烟有时在他嘴巴上,往往正对着舞伴的鼻孔,舞伴只能像跳探戈一样扭开头。有时香烟在他右手,那就是舞伴的腰里,偶尔的,会把人蝙蝠衫的胳肢窝烫出个洞来。有时在他左手,也就是舞伴的右手,像两个钻木取火的原始人在庆祝。有次跳完了舞他找不到左手的烟了,发现留在舞伴的指缝里了。即使他不抽烟,耳朵根子上也会夹着一根,或左右各一根,他随时都会把它摘下来塞到嘴里。
他活年轻了,在他老婆离家的日子里,他用《北国之春》的曲调高唱:“真由美啊,大腿张张开!”又用英语猛唱道:“三刻丝、三刻丝、三刻丝、三刻丝!莫妮卡啊!”听者无不绝倒。这么癫狂了好几天,丈母娘火化的时候忘记去了,事情终于败露。
有一天下午屠户在文化宫俱乐部跳舞,他老婆终于忍不住杀了过来,看到花花绿绿的场面,站在门口悲泣,硬是没敢进来。不过她还带了两个来自乡下的弟弟,也就是屠户的小舅子,事实证明花花公子最怕的就是孔武有力的小舅子。他们两个,一个养猪的,一个劁猪的,冲进舞厅,像对付公猪一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掰开屠户的手,将其与舞伴分离开来。舞厅工作人员前来阻拦,那两个小舅子表明了身份,工作人员只能向屠户摊摊手,表示无能为力。比较可气的是那个舞伴,她早就看不惯方屠户,只是敢怒不敢言,此刻指着他哈哈大笑,说:“知道你会有这一天。”
屠户很遗憾,他对舞伴说:“你他娘的真不上道。”然后被两个小舅子架住胳膊倒拖了出去。
3
我姐姐一九八四年在市一中直升高中部,那是戴城比较有名的重点中学,但不是最有名的。这很要命,这意味着该校的女生都还不错,又漂亮又聪明,同时又不是书呆子。流氓要是不来这里,真是对不起她们了。
那会儿我爸爸把“早晨”发表在日报副刊上,很多人都看到了。照片上的小妍美得冒泡,集中代表了八十年代女中学生的风貌。一开始她自己也美得冒泡,不料引来了一些奇形怪状的人,堵在市一中门口对她吹口哨。具体来说,都是些小混混、青头鬼、穷困潦倒的流氓,偶尔也有时髦的。如果说他们是专程来堵她的,那会让她美死,也不太现实。真相是,他们本来就无所事事,市一中附近恰好是青年宫,招惹是非的地方,他们顺路过来吹吹口哨,而命中她的概率由于那张公开发表的照片存在,变得尤其的大。
吹口哨分为好几种。一种是在擦身而过的时候,低声地吹一下,带有一个弯曲向下的尾音,表示暗暗的倾慕和欣赏。一种是像逗鸟一样,啾啾啾地吹,有点急不可耐,表示需要获得回应。一种是在人群中发出大力的唿哨,盖过了一切声音,那表示他是个戆卵。这些小妍都遇到过。
那时她是个美好而文艺的人,抄了很多歌词在小本上,既有流行歌曲也有外国民歌,从“池塘边的小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到“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大概有两三百首。星期天的下午她会坐在照相馆的柜台里,对着歌词本子唱上几首,高兴了唱一个下午。我在旁边做功课,听她唱歌,街上传来伴奏的口哨声。我说:“有人吹口哨啦。”她收声倾听,口哨声又没了。她说:“真的有人吹口哨?”我说:“你自己听不见,等会儿你再唱。”她唱了起来,口哨声又来了。她停下歌声对我说:“出去看看。”我跑出去,口哨声又消失了,街上往来的人都很正常,看不见有什么小街痞。这很像是幻听。
小妍说过,对付口哨,最有力的回击就是同样用口哨嘘他。这是很大胆很厉害的行为。我去市一中门口看过,有人对她吹口哨,她像所有的少女一样低头疾走,没有胆量回击。她也只是在口头上表达一下自己的厉害,并不能真正付诸于行动。不过,同样是低头疾走,别人都会涨红了脸,她是神色诡异,嘴角带着一抹轻笑。
我问她:“你怎么不把口哨吹回去呢?”
她说:“你真想让我像个阿飞吗?笨蛋。”
那时她是个乖女孩,成绩优秀,在学校很受宠。她干的唯一出格的事情,是交了个笔友,双方互通信件,直接寄到我家。我爸爸因为忙于做生意,自己身上也不是很干净,有关我们的一切都只能任其自由发展。信件来自北方的一座大城市,从笔迹来看是个男人,信封的落款是“凌云”,这很难猜,到底凌云是真名还是笔名呢?我问她,她不告诉我,说这是个人隐私。
我学着大孩子写点日记,其中有关于罗佳的片段回忆,这本子藏在我的抽屉里,还加了一把锁,不过这对小妍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障碍。有一天回家我发现她正在看我的日记本,觉得异常羞辱。我问她:“你说的隐私呢?”
她很无耻地说:“我看看你的日记有什么了不起的?小屁孩的东西,你还当真了。”
我说:“你侵犯我的隐私!”
她说:“我就跟你妈一样,当妈的看看儿子的日记有什么要紧的。再说你的文采也不怎么样。”
我对她的报复就是拆了凌云的来信。在这封信中我看到凌云老兄对顾小妍的昵称:娜佳。我差点笑昏过去。娜佳,这是一个俄罗斯姑娘的名字,那我就是瓦西里了。信的内容倒是没什么过分的,谈谈理想,谈谈学习,抄了几句诗,只是显得矫情。那会儿我姐姐的唱歌本儿已经换成了手抄诗集,照我的看法,是凌云先抄给了她,她又抄在了本子上。我笑了很久,等她回家,开口就喊她娜佳,被她一巴掌掀到了桌子底下。
然后双方谈判,她不看我的日记,我也不看她的信。最重要的是她不要再觉得自己是我妈。过了几天她来找我:“信箱里的信呢?”我说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她说:“邮递员说今天早上有信投递过来的,你藏哪儿去了?”我们为此又吵了一架。晚上我爸爸回家,忽然想起来问:“谁是娜佳?”我姐姐大怒,要掀桌子。我爸爸把一封拆开的信拍出来,顺便按住了那张即将四脚朝天的桌子。原来这次凌云在信封上写着“娜佳收”,而不是顾小妍。我爸爸说:“我很奇怪我们家哪有娜佳?”
小妍说:“我就是!”
我爸爸一边摇头一边往外走,嘀咕说:“那么瓦西里又是谁呢……”我拿过信一看,真的笑过去了,凌云老兄这回的落款竟然就是瓦西里。
自此,我姐姐公然自称娜佳。这个名字挺好的,比什么柳德米娜听起来年轻而可爱,名字里有“佳”的姑娘都好。我们街上的邮递员是个糊涂虫,有次他把娜佳的信投到隔壁方屠户家里去,屠户就送过来,说:“娜佳,你的信。”然后很自以为是地告诉小妍:“我觉得冬妮娅这个名字更好听,哈哈哈。”
“懂你丫个头啊。”她用北京话大声地回击。
暑假以后,瓦西里的来信日渐稀少,我姐姐时不时地去看看信箱,那儿空荡荡的像一个弃置的鸟巢。看上去凌云是另有所寄了。后来她告诉我:“凌云考上大学了,他在北京。”她看起来有点惆怅,不过很快她就忘记这件事了,她也快要考大学了。
有一天我在信箱里看到了一张明信片,那是当时非常少见的东西,正面是一幅世界名画,反面写着:娜佳,新年快乐。这不是凌云的笔迹,既没有贴邮票也没有落款,显然是直接投递到我们家信箱里的。我把明信片给了她,她有点疑惑,不知道是谁干的。
“有人喜欢你。”我说。
为了表示无所谓,或是抗议别人随便喊她娜佳,她把明信片撕碎了扔到街上。
过了几天,她放学出来。那正是青年宫举办新年游艺会,虽然不能跳舞,但可以搞搞猜谜语啦、钓金鱼啦、比赛骑自行车谁更慢啦,类似的无聊活动。来了好多青年,其中更无聊的就跑到市一中门口,寒冬腊月在那儿看女高中生,聚了比平时多十倍的人,以及多十倍的口哨。我姐姐挤出去的时候听见有人低声说:“娜佳。”她霍然回头,周围乱糟糟的人,找不出这个笨蛋在哪里。
你知道,总有一些小流氓是不满足于吹口哨的。
开年,她有了一辆自行车,不再买月票上下学。简直就是为那个笨蛋准备的,因为小流氓都喜欢骑自行车,他们很少会跟踪一个坐公共汽车的姑娘。那时还下雪,校门口比较冷清,她放学回家的路上必定会穿过几条小巷,听到背后传来口哨的声音,还吹出调门了,正是方屠户最爱唱的那首“莫妮卡”。小妍心想见了鬼,总不见得是屠户在跟她吧?停下自行车,驻足回望,只见一条人影猛踩自行车,嗖地从她后面超了过去。背影是二八凤凰,驼色大衣,飘一条白围巾。她后来观察了一下,学校里没有这号打扮的,就断定是个社会青年。
那会儿屠户把他的单喇叭录音机送给了小妍,用来听英语,也听歌。她多了一项买磁带的开销,基本都是香港流行歌曲的杂锦,其中有一盒张国荣的原声带,八四年出品的俏货。佢好中意哥哥,觉得他鼻子好睇。那首“莫妮卡”也是她最喜欢的歌,可惜被屠户唱得像杀猪。她觉得屠户玷污了这首歌,心里很生气,现在小流氓也对着她吹这个调门,就更生气了。
我姐姐是个自得其乐的人,骑自行车的时候爱唱歌,尤其在无人的小巷里唱得起劲,第二天竟不小心被这流氓带了过去,唱起了“莫妮卡”,后面口哨声跟着又来了。她没理,歌声响亮,自行车骑得飞快,听见后面哐哐的声音,她猛然捏闸,一曲口哨版的“莫妮卡”顺着左耳滑了出去。又是那个戴围巾的。于是这个学期她几无宁日,每隔几天口哨就出现,每次都是“莫妮卡”,成了他们的接头暗号。但她始终没看清这个人的模样。
冬去春来,小妍放学有时走大路,有时拖课很晚回家,这样遇到他的机会就不是很大了。某一天她忽然发现,很久没见过这个家伙了,去哪儿了呢?天暖和了,街痞明明又都出来了嘛。过了一阵子学校开运动会,门口又站满好多人,隔着栅栏看女生在操场上比赛,发出阵阵喝彩。忽然有个戴墨镜的家伙出现在人群里,飞机头,花色夹克衫,手里拎着一台四喇叭,“莫妮卡”的巨响声从喇叭里传来。小妍正在绕圈跑八百米,听见音乐,转过头去看他,他冲着她招手:“娜佳,加油!”小妍气不打一处来,第二圈跑过去发现他被几个人按倒在草堆里,十分凄凉地大喊:“不要抢我的录音机!”他想爬起来又被踹回去,如此挨了七八脚。我姐姐大为得意,发足狂奔,一口气跑了个全校冠军。
那天放学比较早,我姐姐在学校里偷了个哨子,挂在脖子上出门。她看见飞机头郁郁寡欢地坐在人行道上,墨镜没了,花色夹克撕坏了,头发里粘着几根草棍。她推着自行车经过他身边,噗的笑了,他非常严肃。她又居高临下端详了一会儿,见他没反应,就骑着自行车走了。
她经过小巷时,用口哨吹着“莫妮卡”,没有回应。她回头望去,只见飞机头骑着自行车,双目无光,慢慢腾腾,像一具僵尸跟在后面。她停下车子,飞机头走神了,哭丧着脸从她身边经过,我姐姐把胸前的哨子塞进嘴里,在他耳边吹出了一声巨响。他从车上掉了下来,仍没理她,推了自行车就走,我姐姐索性吹出了“一、二、一”的哨音。这下飞机头受不了啦,他停下来,很严肃地说:“不要嘲笑我。”
小妍说:“你,跟了我有半年了吧?”
他说:“最近我可没跟你。”
小妍说:“最近在忙什么?”
“找到工作了。”他说,忽然又有点得意,“我现在在外宾招待所上班,我叫陈勉,你可以叫我勉子。”
外宾招待所是个很神秘的地方,轻易进不去。根据我爸爸的说法,那里有个不错的舞厅和不错的咖啡厅,不过都不对外开放,只用来招待外宾。堵我姐姐的那些人,无业的、待业的、念职校的,要不就是什么糖精厂和机配厂的,十分没有品位。难得有一个和外宾沾边的,倒也不俗。
小妍问:“在外宾招待所干什么?刷地板?”
“威特儿!”勉子昂着头颈说,“端咖啡的。”
“咖啡……”她很惆怅,从来没喝过,也不知道该上哪儿去偷。
勉子说:“我请你喝咖啡吧。对了,今天你跑了第几名?”
她从书包里掏出一本硬面笔记簿,翻开,上面写着授奖辞和她的名字。“自己看。”
“第一名。跑得真快。”
“应该说,跑得比你快。”
“不要嘲笑我嘛,我请你喝咖啡呢。”
“你是跟着一起喝呢,还是给我端咖啡呢?”
这下他脸上挂不住了。我姐姐发现他自尊心还挺重的,而且很脆弱,她不想再刺伤他,就说:“四喇叭抢走了,你赶紧去找警察吧。”
勉子撸撸头发,无所谓地说:“没事的,这些抢我的人都认识,过两天我让他们自己给我送回来。找警察有什么用啊?”
小妍心想,这种大话听多了,过两年也未必能兑现。她说:“头发里有草棍。”勉子立刻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外宾招待所的小梳子,梳了一下,问:“还有吗?”小妍说:“还有。”勉子又梳了梳:“还有?”小妍说:“还有。”勉子弓下身子,双手捧头扒拉了几下。小妍说:“还有。”最后她不耐烦了,伸手替他摘掉了草棍,然后警告他:“以后不许喊我娜佳!”
勉子笑了。还有以后,这就好办了。
我姐姐没预料到,这个叫勉子的人就此闯进了她的生活,以及我们的生活。如果她说完那句刺伤他的话就掉头而走,事情可能就简单了,谁让她非要替他摘草棍呢?不过话又说回来,谁能想到一个端咖啡的小混混会如此执著?他就此爱上了她。
我姐姐回到家里一直在哼着“莫妮卡”,心情非常不错,别人只以为她跑步拿了冠军才这么高兴。第二天是星期天,她睡了个大懒觉,起床听见隔壁的方屠户在街上,一边刷牙一边高唱着“三刻丝三刻丝莫妮卡”。这次她实在忍不住了,就跑了出去,对屠户说:“方叔。”
屠户一哆嗦。凡她喊方叔的时候都不会有好事,喊老方的时候比较正常。屠户说:“干吗?”
“你为什么这么爱唱‘莫妮卡’?”
屠户捏着牙刷,含着满嘴的泡沫说:“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我也不知道。”
“你看歌词——你以往爱我爱我不顾一切,将一生青春牺牲给我光辉,好多谢一天你改变了我,无言来奉献,柔情常令我的心有愧。”小妍把广东话的歌词用普通话背得头头是道。屠户越听越发毛,说:“那到底说明什么呢?”
“我觉得是你心里还惦记着红霞小姨,而且觉得对不起她。”
屠户像吐血一样吐出了白色的泡沫,喷在自己衣服上。小妍怪同情地看着他,从此以后他不会再唱这首歌了,它属于她。
4
屠户虽然被他小舅子揍了一顿但他们根本拦不住他,除非那两个猪倌天天在家里监视他,这不现实,猪会没人管。等他们回去之后,屠户又开始跳舞。他在文化宫俱乐部颜面丢尽,不好意思再去,后来到哪儿鬼混,我爸爸也不知道。
屠户一辈子没穿过什么好衣服,即使在他热恋的时候。其实他比我爸爸有钱,但他不在乎外表,觉得把钱花在这方面是穷威风,宁愿攒下来买电视机和四喇叭,那才是享受。到了一九八五年他的人生观算是彻底颠覆了,以前的衣服,只是一些劳动布的外套,上班的时候加一条围裙,下班把围裙摘了。人们对他的认识,就是穿围裙和不穿围裙的,现在他以西装示人,穿起了皮鞋,最可怕的是他给自己配了副平光眼镜,一下子文静了。
他也戴领带。学着电影里的国民党和资本家,让他老婆给他打领带,他老婆织毛衣还可以,打领带完全外行,不是歪了就是松了,让我爸爸去诊断,我爸爸一看这他娘打的是红领巾的结啊,赶紧纠正了。屠户的第二天又是红领巾出来了。我爸爸就告诉他,实在不行就别解开那个结了,像上吊一样把自己脑袋钻进去,再收紧,也是可以的。后面那些年,屠户的老婆给他晾晒领带,都是一圈一圈的挂在竹竿上,很像公共汽车上的拉环。
到了冬天,他又闹着做了一件黑大衣。人家说他脖子太短,黑大衣兜在肩膀上,活像是偷来的,必须有一条围巾来衬托出他是有脖子的。于是他命令老婆给他织了一条腈纶围巾,米色的,在脖子上绕几圈,晚上骑车出去跳舞不那么冷,起静电什么的就无所谓了。然后,他又去旧货市场给自己搞了一顶同文帽,都不知道是哪个年代的产品,看起来很像《上海滩》里的许文强,或是许文强杀死的某个流氓头子。这身打扮让人们觉得街面上凭空多出了一个人,鬼头鬼脑骚唧唧,来自民国,去往未来。
冬天的某个黄昏他来找顾大宏,非常神秘,像十八岁欲火难熬的小王八蛋那样把我爸爸勾到一边,说:“老顾,带你去个好地方。”
“去干吗?”
“当然是跳舞。”
天快黑了,顾大宏在吃饭,他不想出去。屠户说:“真的很好玩,比你去过的所有场子都好玩。”顾大宏嗤之以鼻,像屠户这样的人,他还能去什么像样的场子?屠户在他耳边低语:“家里办的舞会。”
“黑灯舞。”顾大宏放下筷子。
屠户不知道黑灯舞的意思,他对这种切口还不熟,但他领会了意思,说:“是啊是啊,黑灯舞。没跳过吧?”我爸爸再次嗤之以鼻,心想老子就是在黑灯下面学会跳舞的,当年张道轩师傅家。他扒了几口饭,起身换衣服,并叮嘱我们:“帮我洗碗,早点睡觉。”
小妍说:“你不回来了?”
我爸爸说:“当然要回来,就是晚一点而已。”
小妍说:“你们是去做地下党吧?”
这两个人骑着自行车穿过城区,经过城南大桥,护城河以外很远的地方,都快到郊县了。那儿有一个正在挖土造房子的新村,立着几栋黑漆漆的楼。夜里停工了,很多毛竹棚子里透出灯光,像是个宿营地。屠户说:“小心别摔了。”两个人推着自行车进了新村。
那种舞会才是公安局真正会查抄的,城里发生过类似的事情,轮着严打可以把所有参与者都抓进去判刑。可是它真的很刺激,在一九八五年,所有一本正经和没正经的人都想进去看一看,到底什么才叫黑灯舞。
屠户带着顾大宏走进一栋房子,整个楼道里都黑着,看来还没人住进来。可是楼下又停着好些自行车,有男式车,也有女式车,大致说明了状况。到了二楼听见隐隐的萨克斯风,一户人家窗口透出幽微的灯光,屠户敲门,里面有人问:“谁?”屠户说:“我方明。”门一开,音乐豁然清晰,里面的烟味也跟着飘了出来。
这是一套两居室,只经过简单的装修,头上是灯泡,脚下是刷过清漆的水泥地坪,没有窗帘,贴了报纸遮光。客厅里一张宽大的人造革三人沙发,翻下来就可以当床,一个女的斜坐在沙发上,一个男的坐在扶手上,其余人等在屋子里跳舞。音乐来自一台电唱机,黑胶木唱片转啊转的。那种舞,人们都知道,叫做贴面舞,但它也并非纯正的黑灯舞,纯正的黑灯舞是干脆把灯全部关掉,在黑暗中上下其手,即使是方屠户也会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吧?
贴面舞是这样的:男性的双手搭在女性的腰里,女性的双手挂在男性的肩膀上。从人体力学的角度来说,它方便于双方贴近,造成了从脖子到腰臀共同扭动的局面。当时为了避嫌,公开的交谊舞要求双方必须保持着比正常标准更远的距离,乳房和胸膛之间得有一肘远,导致舞姿变形,很像是个四条腿的动物在转圈。贴面舞则告诉大家,舞,不是这么跳的。贴得越近,跳得越性感。我爸爸在窗户底下还看到了另一种舞:男的从背后抱住了一个女的,两人跟随着音乐若有若无地扭一下,那个女的,她对着窗户在抽烟。
顾大宏当时的反应大概就像我猛然踏进了四化时代,看到了气垫飞车在天上跑来跑去的场面。他是舞界名人,假装很镇定,忽然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顾老师也来啦。”回头一看是个女的,苏华照相馆某一期的舞蹈学员,他赶紧说:“过来观摩一下。”然后就坐在了沙发上,点了根烟,表示自己不想跳舞。
屠户坐在了扶手上。顾大宏问他:“这是谁家?”屠户说:“我来给你介绍介绍。”他走进里屋,带出来一个戴眼镜的中年人,文质彬彬,非常潇洒,左手拄着一根拐杖。屠户说:“这是文化馆的岑老师。”岑老师说:“顾老师,久仰久仰。”我爸爸肃然起敬,掐了香烟和他握了握手。
这位岑老师在戴城声名赫赫,他是某个资本家的儿子,家里报得出名字的亲戚全都在海外,剩下他一个不知道怎么回事,没出去,文革还被人打断了腿,从此成了个瘸子。多年来他一直被监管着,八○年以后日子稍微好过了些,在文化馆搞搞美术创作,客串到电台主持古典音乐的节目。以前他住在城里,那间破屋子里有诸多胶木唱片,每个星期天的下午都散发出咖啡的香味——他可能是戴城唯一煮咖啡的人。
岑老师说:“这是我新分配的房子。常来玩,过阵子我会把唱片都搬过来。”
顾大宏说:“我师父张道轩活着的时候经常提起令尊。”
岑老师苦笑道:“不堪回首,不堪回首。”
岑老师离开后,顾大宏问屠户:“你来过几次?”屠户说这是第二次。顾大宏追问:“一个人来的?”屠户嗤之以鼻:“当然不是,我的女人等会儿就来了。”顾大宏一时无语,倒想看看屠户能找到什么样的舞搭子。过了会儿,外面真的来了几个女的,其中一个胖嘟嘟的圆脸盘,一双杏核眼,年纪不过二十多。这回屠户没再介绍,他很快搂住这姑娘在屋子里跳起了贴面舞。顾大宏惊讶地发现,老方的舞技有了长足的进步,尽管他身材矮胖,腿脚局促,但他的舞步中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像一块刚从猪猡身上割下来的新鲜的肉,温热,柔软,真实。从姑娘的表情来看,很享受,很快乐,那就意味着屠户靠他自身的魅力终于把到了姑娘。我爸爸看着看着,忽然觉得头皮一凛,这姑娘和红霞小姨是同一种长相,在暗促促的灯光下她们甚至可以说非常相似。
回家的路上,顾大宏欲言又止:“那个和你跳舞的女人……”
屠户说:“她叫小霞。”
我爸爸叹了口气:“好吧,小霞。没什么,以后来跳舞小心点,派出所会查的。”
“在这种荒郊野外?”
顾大宏想说,派出所的警察又不是摆地摊的,难道专门在灯红酒绿的市中心活动?这种问题和屠户讨论起来会没完没了,变成车轱辘话,他就没说什么。屠户倒发问了:“为什么你现在不和关文梨一起玩了?”
顾大宏说:“我就算和关文梨一起玩,也不犯法啊。”
屠户说:“那可不一定,关文梨的男人还关在牢里呢,说是离婚了,不过你可别忘了,他是一拳打瞎别人眼睛的老流氓。”顾大宏听了就赶紧说:“我和关文梨没什么,她已经不理我了。”屠户说:“我知道你心里在嘲笑我,可是你他娘的有什么资格嘲笑我呢?”
第二次再去岑老师家,顾大宏遇到了关文梨。她坐在三人沙发的一侧,没有跳舞,只是用皮靴轻轻踩着音乐节拍。顾大宏走过去和她打了个招呼,她站起来,微笑着说:“你怎么能说我不理你了呢?”他知道屠户又在传话,只能说:“我请你跳个舞吧。”关文梨诡异地一笑,眼睛向右后方斜过去,我爸爸看到一个穿猎装的男人,长得既瘦且硬,脸上的棱角像假山一样,一口烟牙,混身上下散发着烟气仿佛他是从大烟缸里酿出来的。顾大宏很知趣地退到一边。
那个男人,他绰号叫作“老克拉”,在戴城的跳舞界,他比顾大宏更有名气,也更有号召力,如果说顾大宏是一根过滤嘴的万宝路,那么老克拉就是雪茄,前者是大众情人,后者才是真正的实力派。虽然他品行不端,爱搞女人,但这正印证了他的厉害,而我爸爸,他只是习惯于搞搞暧昧,属于很软的货色。
老克拉连看都没看顾大宏。我爸爸的好处就是,如果你不想看见他,他就会让你看不见。两个人相安无事,很不像是戴城舞界的两大巨头,既无碰撞,也不切磋。我爸爸站了一会儿打算走,这时屠户又来了。
屠户才不管谁是硬货谁是软货,他拽了关文梨就跳舞,虽然不是贴面舞,也够可以的了。屠户有恃无恐,谁让关文梨当年在他家里蹭看电视的呢,顺便也嘲笑一下顾大宏。可是屠户忘记了舞场上的规矩,如果女方有固定的舞伴,他必须和那个人打个招呼,以征得同意。舞跳到一半,老克拉站起来整了整猎装,走了。关文梨强忍着陪屠户跳到一曲终了,也走了。剩下我爸爸在一边抽烟,对屠户说:“你闯祸了,一点规矩都不懂,你得罪老克拉了。”
屠户说:“我怎么不懂规矩?我故意的。小气死了,一天到晚假装自己是扑克牌里面的大怪。”
顾大宏说你等着瞧吧,老克拉五十年代就在舞场上玩,可阴了,连张道轩师傅都着过他的道。屠户无所谓,这个仇就这么结下了。老克拉和关文梨再也没有来过。
5
一九八六年的春天,岑老师家里办了好几次黑灯舞会,它很像是私人派对,渐渐有了点名气。新村里陆续有人搬进来,人多眼杂,顾大宏曾经提醒岑老师小心点,但他不以为意。岑老师是个很骄傲的人,也很浪漫,否则不会被人打断腿。
五月里顾大宏和方屠户又去了岑老师家。那阵子屠户玩得特别疯,除了黑灯舞以外,还迷恋上了迪斯科,经常去青年宫门口晃悠,那儿有个露天的迪斯科舞场,不幸总是被人当作社会流氓赶出来。那时小霞已经消失了,换成了小红,我爸爸心想下次就该是小李了,这样屠户就能把“李红霞”三个字给拼凑出来。
屠户和小红跳舞,顾大宏坐了一会儿,那天人特别多,他觉得有点闹,决定先走。虚虚实实地打了一圈招呼,看屠户情在浓处也就没叫他,独自走下楼,刚到门口就听见下面杂沓的脚步,有人压低了声音说:“二楼,就在二楼!”
我爸爸是何等聪明的人,一九六七年能从保派的埋伏圈里救出我妈,顺带捎上超重的胖姑。听这动静返身就往楼上跑,楼下的人健步如飞,他根本来不及去岑老师家里报信,顺势刺溜一下跑了上去,直到顶楼。那里漆黑一片,他点了根火柴,看了看周围的情况,一梯四户,大门全都敞开着,里面是脏了吧唧不明所以的毛坯房。我爸爸多了个心眼,没钻进去,要是那天他进去了,其下场和其他人大概也差不多。他在墙角找到一把竹梯,架起来,从天花板上的一个方孔里钻了上去,爬到楼顶上,顺便把梯子也收了上去。
楼下一阵啰唣,来的是派出所和联防队,他们迅速控制了场面,两人一组,全部带走。忽然听见一串脚步声,有人跑了上来,站在方孔下面纳闷:“哎?梯子呢?”跟着联防队就追上来了,一阵暴打以及惨叫,把人拽了下去。我爸爸心想,真是不好意思,你自认倒霉吧。这时楼下好像又有人逃跑,警察大喊:“站住!开枪啦!”我爸爸心想,要命,抓跳舞还带枪吗。等了很久,到底也没有听见枪响。
等到这些声音都消失时,已经是半夜了。四下里全无声音,他松了口气,站在楼顶上眺望远处,一些汽车和摩托车亮着红色的尾灯离去,戴城城区寥落的灯光,一轮明月挂在天上,脚下的水泥屋顶泛着银灰色的寒光。他找了一张草包铺在地上,坐下来抽烟。当晚天气不错,有点冷。我爸爸看看手表,已经十一点多,但他不敢贸然下去,要是逮住了很有可能被送去游街。他决定,干脆天亮了再说。
我爸爸在屋顶上待了一夜。楼顶的风肆无忌惮吹在身上,他在泛着寒光的屋顶上独自跳了一圈华尔兹,停下来抽根烟,又跳了个探戈。这么消磨着,后来撑不住了,躺在草包上睡了一会儿,醒来时发现天还没亮,冷得像是被抛在了月球上。看看手表,原来只是眯着了十来分钟。
熬到天色微亮,他实在不行了,快冻死了,就把梯子放下去,钻回方孔。经过岑老师家时看见门口贴着个封条,隔着窗户朝里探望,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清,想必是被抄干净了。他蹑手蹑脚下楼,在楼下开了自行车锁,忽然看见屠户从工棚里钻出他那肥嘟嘟的脑袋。
“老顾,你没有被抓走!”
顾大宏说:“你也没有?”
屠户说:“我跳楼了,我从阳台上跳了下去,他们没发现。”
“那你还不回家?”
屠户大声呻吟道:“我的腿崴了,我是爬进工棚的。”与此同时,工棚里的建筑工人也起床了,有人说:“要不是我们藏着你,你就等着被送去劳动教养吧。”方屠户说:“你倒不说我给了你们一人十块钱。”建筑工人说:“操,警察走了你倒是嘴硬了,昨天晚上还躲被子里哭呢。”
屠户没法骑车了,只能坐在自行车的书包架上,由我爸爸骑车,两个人灰头土脸回家。屠户说:“这下岑老师惨了。小红也不知道怎么样了。”顾大宏说:“你就别惦记别人了,腿没摔断都算你运气。嗯,岑老师惨了。”屠户说:“这种事情肯定是有人告密,我怀疑是老克拉干的。”顾大宏说:“你又没证据。”屠户再次感叹:“岑老师惨喽。”
我爸爸艰难地骑着车子,由于吃相太难看,他没有取道城南大桥回家,而是从城外绕着,沿着公路经过面粉厂,再从城西大桥折返回蔷薇街。这条路他们很少来,以为还像从前一样人烟稀少,这才发现它热闹了很多,好几个新村的公房都造了起来,上早班的人络绎不绝。面粉厂还在。走着走着,屠户忽然说:“你还记得一九六七年吗,那次你骑着黄鱼车把我拉回红旗桥。”
顾大宏说:“那次累死我了,车上还有李红霞和大耳朵。”
屠户沉默了一会儿,说:“前几天小妍对我说,我还在想着李红霞。这帮小孩怎么什么事情都知道?”
顾大宏说:“小妍也不小了,十七岁了。”
屠户说:“我他娘的反思了一下,我可能真的还在想着她。我他娘的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是不是很怨恨我?”
顾大宏说:“我们怨恨你什么呢?”
屠户说:“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我要是不结婚,她就不会去昆明相亲,不相亲她就不会翻车死掉。大耳朵不会死,李苏华也不会死。你们都这么想吧?这么多年没说出来而已。”
顾大宏说:“我没这么想过。”
屠户说:“我就是这么想的。”
顾大宏说:“那你也不用说出来,自己想着,就可以了。”
他们回到蔷薇街,一个脚崴了,一个吓破了胆,总算消停了一阵子。没多久传来消息,岑老师判了,特大流氓活动组织者,他经历了审讯、开除、公判、游街、登报等等一系列的标准化流程。公安部发出通知,整顿舞场,清除精神污染,一时风紧,以为从此又要回到旧时代。不料到了一九八七年,一纸令下,开放营业性舞厅,跳舞成了一门合法的娱乐,没多久就连未成年人在舞场里混迹都没人管了,又过了一阵子,连舞女也有了。于是岑老师就成为戴城最后一个因舞获罪的人。事情就像坐了过山车一样惊险刺激,难以预料。那个时候,人们都明白一个道理:任何时代都有它的牺牲品,上个月的牺牲品可能是羊,下个月就成了鸡,谁搞得清呢?
在风声鹤唳的最后一段时光里,一种马海毛的棒针衫悄悄流行起来,它宽大而艳丽,使女性的上半身陷于一片柔光,像海藻或是蒲公英般漂浮着。在舞厅里,女人穿着这种衣服使禁令难以实施,因为它很大,又缺乏明显的边际线,跳舞时根本搞不清乳房和胸膛之间的实际距离。你说贴着了,里面的真材实料还差着一尺多远呢,你说没贴着,这衣服中间的空隙只需稍稍一挺胸就能在暗中消弭。这种衣服其实很有外国鸡的风范,只是人们不知道,以为穿高开衩旗袍的才是鸡。后来时代变幻,人们玩起了国粹穿上了旗袍,又觉得穿马海毛的才是鸡。再后来,旗袍和马海毛都穿在了鸡的身上。总之是他娘的一笔糊涂账。
6
我姐姐从小到大都是学校里的文娱明星,她一直以为自己能歌善舞是家里的异类,试想我爷爷一个古板的老鳏夫,我爸爸一个老实巴交的中鳏夫,我一个沉默的半残废,加上我姑姑一家都像是神经不太正常的,家族体系里找不到她这样的人。猛然发现顾大宏是本地舞王,不禁令人感叹遗传的力量,但她并不想得出这种结论。
那是一个躁动的年份,年轻人跳迪斯科,用四喇叭录音机播放一种叫做“猛士”的磁带,磁带的封面是一个斩妖除魔的肌肉武士,音乐充满节奏,能把房子都震塌了。跳舞时,稍微文雅一点的腰臀轻扭,两腿交错前后踏动好像在骑自行车,如果真的猛士就会张牙舞爪,一会儿把身体打开成大字形,一会儿把脑袋甩得像抽风,这引起了很大的争议。那会儿就是这样,会玩的往死里玩,不会玩的往死里争议。不过戴城毕竟不是什么引人注目的城市,兴邦与亡国在这里微缩、分解、注水。小打小闹,不足为患。
我姐姐去青年宫门口看热闹,戴城著名的露天舞场,后来成了集市,卖衣服卖鞋子的小贩都来了,沿街一片混乱。公安局干脆把联防队也搬到了青年宫对面,一帮戴着红臂章的人守在附近,见有不轨者立即拖出来,玩得最疯的时候,每隔五分钟往外拖一个小混混。即便如此这一带还是成为了戴城治安最差的地区。
小妍在人堆里看见了勉子,勉子说一起跳迪斯科吧,我姐姐很生气地说:“戆卵,我要是被老师看见了会开除的。这儿离我学校那么近。”
勉子说:“这儿全是开除出来的,怕什么。”
小妍说:“我跟你不一样,我是要考大学的。”
勉子嘟哝说考大学的有这么开口就骂戆卵的吗?他不知道,我姐姐对男人虽无任何经验,但天生具有一种怀疑心理,看谁都觉得像戆卵,且找不到其他词来形容。这种怀疑几乎弹无虚发,因为大多数男人的确就是。勉子只觉得她阴晴不定,以前跟踪她的时候,她倒是很温柔,现在变得很粗暴。勉子说:“我带你去喝咖啡吧,外宾招待所。”我姐姐立刻温柔了:“那现在就去。”
那是戴城少数的涉外饭店之一,门口戒备森严,普通人根本别想进去。我姐姐到了那儿算是被震住了,一条园林式的幽静小道,两旁全是竹子,走了很久才看见里面的排场,洋房,喷泉,花坛,还有防空洞。咖啡厅里铺着柔软的地毯,头上是水晶吊灯,端上来的杯子都是骨瓷的。像我们这种穷得底儿掉的人家,平时能接触到的高尚格调,无非就是我爸爸的囚服西装和黄皮鞋,最多再听他讲点解放前的轶事,何曾见过这种场面?勉子说:“这不算什么,等我有钱了带你去北京长城饭店、上海和平饭店、南京金陵饭店,那才是真的豪华。”
她算是遇到了趁钱的主儿。那时学校里也有几个男同学对她心生情愫,但是那些人都挺穷的,完全不能和勉子相提并论,再说也没他帅。这么玩了一阵子以后,有个女同学告诉小妍:“你怎么跟那个陈勉在一起玩啊?他看上去有钱,其实是个空心大萝卜。”小妍问她空心大萝卜什么意思。女同学说:“他家里很穷的,爸爸没工作,妈妈在环卫站上班,扫街的。”小妍听了有点难过,心想这小子和我爸爸真是有得一比。
下一次见面时,勉子又要带她去吃东西,她说:“你还是存点钱吧,我听说你家里条件也不太好。”勉子很尴尬,说:“我除了工资以外还有其他外快的,我五年之内就能存下一万块。花我的钱,你不用担心。”小妍说:“你脑子坏了,我干吗要花你的钱?”
勉子想了想,觉得她说得也有道理,必须找到一些比较好玩、又不太花钱的事情,游戏机和桌球显然不适合女孩子,登山远足又太麻烦,看录像那很可能被其他流氓盯上。想来想去,还是跳舞。某个周末,他拿了两张纺织厂的内部舞票说:“今天晚上去跳舞吧,有迪斯科的。”小妍就跟着他一起去了。
纺织厂的大礼堂可以容得下三千女工开批斗会,现在改成舞厅,虽然是水泥地,勉强凑合着用。纺织系统阴盛阳衰,必须请外单位的男性来助阵,于是各路人马集齐,既有资深舞客,也有新学者和形形色色的流氓阿飞小混子,以及不会跳舞来看热闹的。这种场子并不适合跳交谊舞,用我爸爸的说法是太磨鞋底,导致舞者都是高抬腿轻落步,好像水手在跳踢踏舞。如果练出这样的舞步,以后就休想再改过来了。但它并不妨碍人们跳迪斯科。那时候的舞会都是交谊舞,在舞曲间歇会安排几段迪斯科。跳交谊舞的时候年轻人在旁边候着,迪斯科音乐起来,呼啦一声,年老的退了下来,年轻的全都上去了。
小妍一直靠墙站着,她发现勉子并不会跳迪斯科,他像一根风中的腊肠,胡乱扭动身体,在不太适合的时候滴溜溜打个圈,时髦而笨拙,犹如最热忱的革命群众,虽不理解革命的真谛,却在模仿中获得了巨大的快感。小妍冷眼看着。这时舞池中出现了一个真正的风云人物,此人肥头大耳,手短脚短,在七八个女人之间摇摆穿梭,犹如马蜂钻进了花丛,雷公掉落在人间,引起一阵哗然。小妍狂笑起来,那是方屠户。
屠户也看见了小妍,很高兴,迅速旋转到她眼前说:“你爸爸呢?”小妍说:“我爸爸今天在靳家花园跳舞。”屠户说:“跟那个卖热水瓶的营业员?”小妍说:“我也不知道。”屠户就打了个榧子,又转回了舞池。勉子跟着就过来了,说:“你怎么会认识这个家伙?”小妍说:“你跟踪了我那么久,难道不知道他是我们家的邻居吗?”勉子说:“哦。他是个出了名的戆卵。”小妍说:“虽然如此,跳舞跳得比你好。”
屠户跳得太骚了,激起了众怒,当他又转回那群女的中间时,忽然伸出一条男人的腿,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他趔趄着向前跌去,忽然伸出第二条男人的腿,绊了他一下,这就摔倒在地,第三条男人的腿在他后脑勺踩了一脚。
“操你妈啊!”屠户跳起来扑向不知道哪个人。音乐骤然停止,众人的笑骂清晰起来,两个戴红臂章的纠察队员迅速冲过来,架住他的胳膊。又一次,他被倒拖出去。
勉子说:“跳舞好,就是这种下场。做人要谦虚。”
由于屠户的搅局,纺织厂宣布迪斯科取消,接下来全是交谊舞。众人破口大骂,纷纷往外走。勉子说:“没什么好玩的了,我们也走吧。”小妍说:“头一回跟你出来跳舞,我请你跳一个吧。”勉子这才挠着头说:“我不会跳交谊舞。你会?”
她当然会,而且不是我爸爸教的,是在照相馆里看会的。小妍打量了勉子一下,这个家伙喊了半天其实并不会跳舞,这件事太滑稽了。勉子说:“跳交谊舞嘛,要去上海的和平饭店跳,在这儿有什么意思?”小妍说:“你知道我爸爸是谁吗?”勉子说:“知道,开照相馆的摄影师。”小妍冷笑一声,说我带你去靳家花园。
两处离得不远。靳家花园每星期六的晚上都开舞会,那天正是我爸爸在里面充当教练,商业系统的女营业员们正在他的带领下打转,跳华尔兹。小妍到了门口,看门的连票都不收,直接放他们俩进去了。勉子很奇怪,进了大厅,小妍指着顾大宏说:“我爸爸就是那个跳华尔兹的。”
如果说方屠户是迪斯科风暴的话,我爸爸当时就是华尔兹的风暴眼。
勉子愣了半晌说:“你爸爸会跳交谊舞?”
小妍鄙夷而自豪地说:“他还会跳伦巴,跳探戈。”
“教教我!”勉子大喊起来。
“让你开开眼,你是要去和平饭店跳舞的人。”小妍适时地嘲笑了他。
勉子已经把持不住自己的情绪,大声说:“我一直想找个好师父,让你爸爸教教我吧,我想去外宾招待所的舞厅跳舞!”
小妍说:“明天到照相馆来。”
第二天勉子拎了一条香烟过来。我爸爸看着他,忽然说:“你以前来过。”小妍诧异地看着他。勉子很不好意思地说:“我来拍过照的,当时你也在,可是你忘记了。”
我姐姐不由感叹,自己各方面都很出色,就是遗忘症太厉害,记不住人脸。
教勉子跳舞很累,这出乎意料。我爸爸先观察了一下他的走路姿势,发现是个外八字,走街上是挺威风的,但跳舞不好看。顾大宏告诫他,以后骑自行车得夹住自己的下体,不可以再叉开脚。他的身体,从肩膀到腰臀都很软,随便一站都是歪的,根本不知道自己像条蚯蚓,又被矫正了一通。最可悲的是勉子的膝盖,他是弯着膝盖跳舞的,觉得这样有弹性。我爸爸严肃地告诉他:交谊舞的弹性在脚掌,如果你总是弯着膝盖,你的大腿就会蹭到对方的裤裆里去,这种流氓是不可能请得到舞伴的。勉子敬佩地说:“我会学好的,我要学伦巴,伦巴最难是不是?”
“慢四最难。”我爸爸语出惊人,“等你在迪斯科的音乐下跳慢四,每四拍才跨出去一步,脑子里除了数拍子什么都想不起来,你就知道慢四有多难了。”
小妍说:“干吗要在迪斯科音乐下跳慢四呢?傻不傻啊?”
我爸爸说:“这就是舞技嘛。”
事实证明我爸爸是对的,勉子对节拍不敏感,跳舞踩不上点,后果就是踩鞋。勉子自己也很奇怪,明明是个很时髦的人,为什么会有这种生理缺陷。没办法,就像有的人走音,有的人色盲,他是节奏盲。我爸爸说,人不可貌相,方屠户这么个手短脚短的家伙,两天就把该学的都学会了,而且自创了很多招数;勉子看起来很入流,却是个没用的家伙。后来屠户来看热闹,说卖肉的就是适合跳舞,因为节奏感差了会把自己的手给剁了,倒也令人信服。差不多有半个月,勉子抽空就来,我趴在柜台上幸灾乐祸地看着他的蠢相,他只能在“一二三四”的口令声中跳舞,一旦换成轻柔的音乐就迷失了节拍。小妍嘲笑他:“给你配音乐,必须得是战曲才行。”
那时在照相馆放音乐,用的就是屠户送的单喇叭,音质不好,还老是轧磁带,小妍心痛不已。勉子说自己那台四喇叭要是还在就好了,正宗的进口货。小妍就嘲笑他:“这都快过去半年了,怎么还没给你送回来?”勉子很郁闷地说:“那几个人很难找,不过我会找到他们的。”
里外忙活了一个月,他总算可以去舞厅丢人了。要是再学不会,我爸爸也没心情教下去了,狗熊学跳舞亦不过如此费劲。那时勉子才知道顾大宏先生是戴城著名的舞蹈家,而且他差不多功成名就了,也学会了拿架子,轻易不教人跳舞,如不是仰仗着我姐姐,勉子就算拿十条香烟来也未必能登堂入室。自此,勉子出入于各类舞会,并以“顾大宏的徒弟”自居,这其实没什么可骄傲的,我爸爸带的徒弟有百十来号,这些人又分别授业,到了九十年代,徒子徒孙大概有上千人。以至于顾大宏隐退之后,人们说起他,仍像是一个传奇:华尔兹之王,慢四高手,探戈压场。可悲的勉子是最不成器的徒弟,直到多年之后还踩了我姐姐的脚,至于他最痴迷的伦巴,到死也没有学会。
勉子的舞伴当然是小妍。她还是高中生,如果去舞厅跳舞会被立即处分,因此都是在家里,单喇叭录音机发出危险的音乐,随时都可能轧带子。小妍更担心自己会被踩了脚,时时提心吊胆,一会儿被踩了发出尖叫,一会听见磁带声音不对头便甩开勉子扑向她的录音机。我很烦,对他们说:“就不能换个地方吗?去勉子家里。”小妍说:“你神经病,我怎么好去别人家里跳舞?”勉子讪讪地说:“我家里条件很差,还没有你们家大,而且我爸爸总在家的。”
终于有一天他们去了外宾招待所的舞厅,那是最安全的地方,连我爸爸都休想混进去。里面是刷了漆的水曲柳地板,比溜冰场还滑,小沙发,落地灯,周围一圈红地毯。戴城最为豪华的一个舞厅,尽管地方不大,也没有跳舞客。它历史悠久,即使在禁舞的漫长岁月里仍向着极少数人开放,一应器物都精心保存,仿佛那秘密的青春永在。在它身上呈现出来的不是高傲,而是时间凝固的冷漠,又带着一点哀伤,某种难以形容的气质。在戴城这个地方它确实是个异类。
勉子买通了内部工作人员,挑了个不太重要的日子,下午带着小妍走进舞厅。他打开灯,四周的一切让我姐姐有点晕,感觉自己是在享用真正的特权。勉子很得意,觉得她是被镇住了。其实她只是有点吃惊于我爸爸的描述,一九五七年他曾经跟着张道轩师傅来过这里,那是一场末日之舞,此后再也没有机会进来,甚至连黑灯舞都不敢跳了。我爸爸向她说过这里的豪华、优雅和专业,现在她一样一样地印证了过来。
舞厅的音响不给他们用,勉子从包里掏出那台单喇叭的录音机。他们跳了一支华尔兹。我姐姐有点陶醉,忘记了那台录音机的毛病,并且它也格外争气。于是她跳得异常的好,既放松又紧绷,于是勉子也跟着超常发挥了。
勉子说:“我以后也要开个舞厅,做舞厅老板。”
小妍说:“那好啊。”觉得他只是胡吹,或是某种不切实际的理想罢了。
7
一九八七年的夏天小妍高考结束,成绩一公布,她就把所有的课本都卖了,只待录取通知书送到,她将成为恢复高考以来蔷薇街上第一个本科生。我们家为之骄傲,勉子也很快乐,后来知道小妍的志愿填的都是上海的大学,他就快乐得哭了。
有一天他请小妍去跳舞,坐在照相馆里等她,一边唉声叹气。我说:“勉子哥,你是不是很想和我姐姐一起去念大学?”勉子很悲伤地说:“等她念了大学,就会忘记我了。”我说:“是啊,到时候她就是大学生,而你还是个端咖啡的。”
勉子说:“法克尤。”
小妍穿着一条天蓝色的裙子出现在门口。
勉子带她逛了服装市场,给她买衣服,她什么都不要,但最终折服于那条天蓝色的裙子,她喜欢天蓝色,配上她的白色皮鞋,看上去凉爽而锋利。夏季如高烧不退,他们涉足了戴城的各类跳舞场所,好像是进入了一个空荡荡的乐园,即使是笨拙的小孩也能得到属于自己的快乐。乐园打烊时,她的白皮鞋已经被踩坏了,而勉子跳断了两双皮鞋的鞋底。
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傍晚,勉子对小妍说:“我们去青年宫跳迪斯科吧。”
那地方依然混乱,如果遇到严打,只需来两队警察把前后门堵了,到里面随便抓一圈就可以把看守所塞满。正经人都躲着走的地方,小妍决定疯狂一下,到了那儿一看,门口两排摆地摊的,全是服装和鞋子,里面用四喇叭收录机猛放迪斯科音乐,无数人在露天场子上乱蹦,他们叼着香烟,散发着汗臭,污言秽语,形同土匪。我姐姐顿时怂了,她和大部分女性一样站在外圈看热闹,并不打算走进这个圈子里去跳舞。
有人凑过来喊了一声:“蔷薇街的顾小妍,外国女人。”说完便消失在人群里。这不是什么好话——某某街的谁谁谁,通常是指地痞流氓,如果用在女的身上就是个阿飞。此时的小妍并不感到生气,她马上就要去上海读大学了,接下来的日子,她与蔷薇街不会有太多关系,很可能是永远离开这里。
人太多了,没有空隙,一群人像是集体触电似的在原地抖。勉子挤出一个空当,把自己插进去,他悲伤着呢,跳交谊舞只能使他更难受,只有在迪斯科的节奏下面才能忘却一点忧愁。曾经那些时髦的扭摆动作如今都雪藏起来,只需要抖动,只能够抖动。
小妍站在那儿,她先是看着勉子跳舞,接着看到一个穿着红衬衫的女青年走进舞场,她烫着很细的鬈发,涂着很重的眉毛,用一种非常冷酷的姿势在原地稍微扭了一下,周围的男青年忽然散开,为她留出一个跳舞的空间,然后就像卫星一样绕着她转动起来。
小妍觉得她很有勇气,虽然看起来也就是个阿飞。
勉子很郁闷地走了过来。小妍问他:“那个女的是谁啊?”
勉子说:“我看见我的录音机了。”
“在哪儿?”
他指了指,原来场子里放音乐的那台四喇叭就是。小妍说:“你去把它要回来,敢吗?会打架吗?”
勉子摇头说:“好汉不吃眼前亏。抢录音机那几个人就在边上,社会上叫他们康家三兄弟,那个老大是个劳改释放分子,叫康成,给人家做打手的。你看他们都在。”
小妍看过去,她看到了一个很熟悉的人,或者说是很熟悉的标记。那是一九八一年她在小巷中完胜的,下巴上的红色胎记,现在它看起来更大了些。小妍说:“那个有胎记的人叫康健吧?”
“你也认识啊。”勉子说,“那个跳舞的女人,就是康成的女朋友。他们霸着这块地头。”
“就是他们抢了你的录音机?”
“不止他们三个,当时还有好多人一起抢的。”勉子解释说,“如果只有他们三个,我还真不一定怕他们。”
“别吹了,你一个也打不过。你就是没用。”小妍说。
其实她只是随口编派他,并不是真的看不起他。勉子听起来却是一种嘲讽,他叹了口气,一转身消失了。小妍掩在人群里看了一会儿迪斯科,回头找勉子发现他已经了无踪影。她巡了一圈,发现他躲在很远的地方,一个人蹲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香烟,然后抖抖索索地拍自己的口袋,摸出一包火柴点上。小妍默然地看着,在勉子的身上嗅到了顾大宏的气息,她很讨厌的调调,但熟悉得就像家里的一张凳子、一条窗帘。她心想,怎么会这样,大概是被顾大宏传染了。
这时下了一场雨,跳舞的人都散了。小妍陪勉子待在那里,天黑之前雨停了,勉子推来自行车,他掏出手绢擦干了书包架,拧干了,又把坐垫擦了擦,打算驮小妍。小妍说她想走走,于是两个人踩着积水,踢踢踏踏走过小街。
勉子就是在那时表达了他对小妍的爱意,不过他很快又自嘲地说:“你已经是本科生了,我呢,就像你弟弟说的,只是个端咖啡的。我们不在一个世界里。”
小妍说:“戆卵,说这些有什么用?”
勉子又重复地说:“我们不在一个世界里。”好像是要确认,也好像是等待着她的否认。小妍心想随便你怎么说吧,人要不高兴了就会变成傻瓜,这种问题你说谁能回答?勉子等了半天没有答复,就说:“以后等我挣够了钱,我要开一个舞厅,你来了,想跳什么舞就跳什么舞,周围一个人也没有。”
这句话他以前也说过。小妍说:“那很好,你要努力挣钱。”听上去很敷衍。勉子失望地摇摇头,一阵风吹来,头顶上的一棵大树也摇了摇头,树叶上积攒的雨水哗啦啦落下,全都浇在了他们脑袋上。
8
那仿佛是一个平静无事的夏天,小妍考取了大学,勉子依旧在外宾招待所端盘子,她等待着在初秋密集的台风间隙买一张火车票离开戴城,而勉子根本什么都不等待,告别以后他打算去找个女朋友,像他这样一表人才的威特儿,应该还是比较吃香的。
我姐姐不爱勉子,这是她亲口告诉我的。我那时并不懂事,只觉得人是分为三六九等的,大学生确实不用和端盘子的谈恋爱,但与此同时,推己及人,我又很反感这种论点。因为我是个歪头,那年十三岁,念初一,我知道自己的歪头病到这个年纪上是休想治好了,而我并不想喜欢一个同样的歪头女孩。我对小妍说:“如果你不想和他好,就离他远点,省得他老是惦记你。你现在是大学生了,找不到和你配对的。”她听了不乐意,其实我没说错,那是八十年代中期,大学生仍然可贵,你可以炫耀的任何东西,都会输给这三个字。但我姐姐说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她说她渴望冒险,她在平淡的跳跳舞的时光中不可能喜欢上谁,她说:“只会跳舞的男人真无聊。”我又觉得费解了,你说什么才是冒险呢?这真是个古怪的词。
她没想到勉子会真的去找那台四喇叭。
康家三兄弟很有名气,老大康成吃过官司,刚放出来半年,老三康健那时还在电影院门口检票,这两个人都很好找,但康成过于凶暴,康健又不像是个能做主的,于是勉子去找了老二,他叫康乐,在面粉厂上班。
勉子骑着自行车穿过城南大桥,公路上常年开过的大卡车就像保龄球一样隆隆推进在球道上,掀起暴雪般的粉尘、灰尘和面粉的混合物,气味很像某种化工产品,弥漫在道路上。到了某一个路段上可以看到横架在头顶的传送带,黑色的,带着锈迹,上面簌簌地飘下呛人的面粉。一旦它运转起来,你不免会担心头上掉下一袋面粉,足足有一百斤重,可以把人的脑袋砸到腔子里而不见血。这些面粉经由传送带运到河边的小码头,再由货船运往其他地方。在面粉厂门口,勉子浑身是汗,面粉粘在汗上使他成为了一个人形浆糊桶子。传达室的人根本也认不出他是谁,他混进面粉厂,经过旁人的指点,在车间里找到了康乐。
康乐雪白雪白的,面粉和汗水在他脸上头上结了一层痂,好像涂了白垩的南太平洋土著,瞪着两个黑溜溜的眼睛,拄着手里的铁锹。勉子完全不能相信,这个穷凶极恶在大街上抢劫的家伙,竟然有一份如此不堪的职业。
勉子温婉地说:“你就是康乐吧?你还记得我吗,我就是去年被你抢走录音机的人,我叫陈勉,我们有点认识的。”康乐恐惧地退了一步,拄着的铁锹抄了起来,眼珠子四处打转,想看清楚勉子到底带了多少人来。
勉子说:“说句不好意思的,我想要回我的录音机,我花了很多钱买来的,而且是进口货,别的地方搞不到。”
康乐说:“你在说什么啊?”
勉子说:“朋友,大家都是在外面玩的,我不会诬赖你们。那台录音机确实是我的。你们有很多朋友我也都熟的,给我个面子,这台录音机我有用。我请你们吃饭。”
康乐说:“这事不归我管,录音机在康成那儿,你去找康成。”
勉子说:“你能带信给康成吗?毕竟他脾气不太好,很难说话。外面都说你很讲道理的。”
雪人康乐笑了笑,他脸上的面粉掉了下来。康乐说:“我要不是在厂里,就一锹拍死你。”
勉子无可奈何,说:“哦,古得。那你慢慢装面粉吧,我改天去找康成,看看这事有没有可能谈成。我走了,古得拜。”
康成说:“你就一个人来的?”
勉子说:“是啊,这里太远了。”
康乐放下了铁锹,叉腰看着勉子转身,说:“等一等。”他走过去把勉子抱了起来,又倒了个个儿,脑袋冲下。康乐告诉勉子:“就凭你这么个呆鸟,也配去找康成?你他妈的居然敢一个人到面粉厂来找我碴。”这个每天耍面粉袋的家伙不但孔武有力,而且脾气古怪,他受不了勉子这么客气的口吻还夹带英语单词。勉子早就做好了挨打的准备,很冷静地说:“朋友,不要激动,有话好说,我是来谈判的……你想干什么,你干什么,干什么?”康乐把勉子扛到车间外面,放在传送带上,说:“我不激动,你也别动。我送你出去。”说完按下了开关。
勉子坐着传送带离开了面粉厂,越升越高,横穿公路到达了河边的码头上,悬崖就在眼前了,他闭上眼睛心想今天准得摔死,结果四仰八叉掉在一堆面粉口袋上,摔闷了,半天才爬出来。码头上的工人气坏了,又照着他屁股上踢了几脚。于是他也变成了一个雪人,还带着很多顽皮的脚印,骑了自行车回城。
这下道路显得漫长了,他沿着公路,再次经过城南大桥回到市区,但他没有回家,尽管他汗流浃背、腰酸腿疼、浑身惨白,为了向小妍证明自己不是那么没用,他竟然就带着这副倒霉相直接来到了照相馆。
我姐姐吓了一大跳,说:“你掉石灰堆里了?”
勉子说:“是面粉,我去讨回我的四喇叭。”
“讨回来了吗?”
“没有,挨打了,从很高的地方摔下来。”勉子说,“给我喝口水吧。”
我姐姐摇头叹息,但这次没有骂他戆卵,大概也有点佩服他的勇气了。倒是我爸爸比较清醒,他听过了事情的原委,告诉勉子:“你还是别充大头了,我看你也不像在外面混的,为什么老觉得自己是在外面混的呢?”
勉子说:“师傅,这年头,不混哪里会有出线的机会?”
不能说勉子是错的,一九八七年的时候很多事情都倒了过来,个体户比知识分子都威风;摆地摊的优于医生、律师、教师、军人等等高尚职业;开汽车的各类司机可以说是最为吃香的,很多姑娘当时都情愿嫁给司机;做导游的姑娘人人都爱,因为能挣外快还能到处玩。像勉子这样在涉外宾馆里上班的,完全可以说是上等人,横跨黑白两道,要是混不出名堂,实在对不起自己这么好的条件。
9
在小妍离开戴城之前,勉子带着她东玩西逛,度过了一段很奇妙的时光。有一天他们在文化宫跳舞,勉子的几个朋友也在,大家认识了一下,众人都赞叹小妍美貌,觉得勉子很有水平。勉子非常得意,虽然也知道这种威风随着小妍的离去就会自动消失,但好比一辆借来的摩托车,别人还借不到呢。他出去买冷饮,小妍等他,过了很久也没回来。勉子的一个朋友去找他,大惊失色地跑了回来,说:“勉子这戆卵,被康成和康乐带走了。”
那伙人全傻了。他们也不是流氓,只是在宾馆里拉门的小哥,或者是饭馆里端盘子的伙计,无一不是搓板身材、花里胡哨。有人说:“我去找白锦龙,他和康成是一起的。”另一个说:“白锦龙办事都要收钱的。”蹲在那儿商量了半天,扔了好多烟屁股,地上画了无数道道,也没个主意。小妍说:“你们最起码先把他的人给找到吧?就算打死了也得有尸体吧?”那伙人说,对哦,分头去找。小妍说:“我就在苏华照相馆,找到了来告诉我。”
她回到店里,吃了口饭。一个人追了过来,说:“勉子就在定慧寺那边的春光饭店,康成他们也在。”小妍问:“挨打了吗?”那人说:“我不知道,我不敢去看。”小妍骂了一声,撂下筷子走了过去。
那件事是勉子自找麻烦。他太自信了,以为有足够的筹码可以和流氓谈判,看见康成一个人站在冷饮店旁边,光着膀子,背脊上刺着一只长着蝙蝠翅膀的老虎。此人最大的特点是身高,有一米九,过去他打篮球,勉子也爱掺和这种场面,两个人虽不认识但有点面熟。勉子走过去和他打了个招呼,发了根香烟,然后又说起了四喇叭的事情。
康成没有康乐那么激动,他笑了笑,嘴巴像秦汉一样歪了半边。这种笑容不是每个人都能学会的。康成说:“我听康乐说过这件事,没想到你还真敢来找我。”
勉子说:“成哥,都是一个道上的,我请你吃饭。”
康成说:“行,那你就请我吃晚饭吧。”
他招了招手,从街对面过来了七八个人,其中有康乐和康健,还有其他一堆文身的家伙。勉子觉得脑袋大了一圈,想跑也来不及了,先挨了一个耳光,后被揪住了衣领。临走时总算还记得对冷饮店的营业员说:“要是有人来找我,就说我和康成一起走了。”那营业员当然认得康成,很同情地看了看勉子,说:“记得护着脸,破了相你以后咖啡都没得端。”
小妍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被打成了乌青眼,坐在春光饭店里瑟瑟发抖,旁边是七八个流氓。那是夜里,饭馆里的其他顾客全都跑光了,只剩下老板一个劲儿地往上端菜、送啤酒。空瓶子全都堆在地上,大概有二三十个。这伙人食量惊人,风卷残云,说着一些非常残忍的事情,把某某一拳打昏过去了,走私香烟分赃不均砍掉谁一只耳朵了。勉子捧着脑袋,他面前放着一张纸,还有一支圆珠笔。
小妍走了进去。
康健看见她,有点吃惊。我姐姐的样子很好认,正如康健的样子也不会被她忘记。两个人的目光碰了一下。小妍指着勉子说:“陈勉,跟我走。”勉子没动。那几个流氓说:“你是谁啊?”康健说:“她是那边照相馆老板的女儿。”众人一起笑了起来。小妍说:“是啊,派出所警察的派司照都是我爸爸拍的。”
康成看了看康健。康健说:“我们以前认识,念小学时候打过架。”康成问:“打得怎么样?”康健说:“我骑在了她身上,她把我弄疼了,我哭了就逃走了。”这伙人又笑了起来。有个大下巴醉醺醺地说:“我也想让她把我弄疼了。”
勉子说:“你们不要胡来,让她走。”康乐拍了他一头皮,说:“没你说话的份儿。”勉子站了起来,随即被按倒在桌子上。康成说:“你把欠条写了,我就放她走。”
那张欠条就在他眼前,上面写着“陈勉欠康成贰千圆”,只差他的签名了。勉子拿起圆珠笔,虽然他很爱我姐姐,但两千块的欠债实在不是那么容易下手的。过了好一会儿,抖抖索索地签了名,小妍站一边看着,直到康成收起了欠条她才明白勉子这回是被人敲诈了。
她问康成:“这回可以走了吗?”
康成说:“饭钱他还没付呢。”
这时大下巴端着酒杯站了起来,他说:“你陪我喝了这杯酒,我就让你走。”小妍说:“不会喝。”大下巴说:“那就喝白酒。”勉子再次打算站起来,又被拍了回去。店主战战兢兢地端上来一瓶白酒,半斤装的,大下巴说不够,拿三瓶上来,好像是要用这个来吓倒小妍。小妍犹豫了一会儿,看着周围一帮穷凶极恶的流氓,纵然她是我的战神此刻也不免脸色惨白。大下巴给她斟上半杯,是小号的玻璃茶杯,又给自己斟了一杯,说:“不喝就剁了他的手。”小妍端起酒杯轰的一口喝干。
这是她第一次喝白酒,以前没机会,刚喝下去觉得嗓子里像着了火,一股热线从食道往下爬,眼泪都快出来了。可是她并没有倒,又坐了回去。大下巴有点诧异,小妍指指他的酒杯,他端起来喝了一口发现夏天喝白酒不是个好主意,连呛带灌喝下去半杯。在流氓们的叫好声中,两个人对坐了一会儿,互相瞪视。大下巴忽然摇晃了一下,一脑袋栽倒在桌面上。
康乐给小妍斟了大半杯,给自己也斟上等量的。小妍不屑地指指大下巴的酒杯,说:“你先替他把剩下的喝掉。”流氓们表示赞成。康乐也醉了,他喝了大下巴那份,再喝完自己这份,然后就冲出去吐了。一伙人酒兴大发,纷纷前来叫战,小妍连喝五杯,现在是白酒瓶子一个一个往桌子底下扔。康成看着桌面上倒下去的人,忽然发现,如果再有人喝倒,他们就得一个人扛两个醉鬼回家去,这肯定办不到,于是拍桌子说:“别喝了!”
康成指着小妍说:“你很厉害,后会有期。”说完照着勉子的鼻子上揍了一拳,说:“三天之后把债还清。”
人都走光了,勉子一边擦鼻血,一边付账,一边问小妍:“你怎么这么能喝?”小妍捧着脑袋说:“我也不知道。”店主凑过来说:“女人要是能喝酒,就像妖怪一样,十个男人也不是对手。不过你也占便宜的,他们几个人前面喝掉了两箱啤酒。”小妍说:“戆卵,刚才为什么不去找警察?滚。”
我姐姐正是在那天发现了自己的喝酒天赋,以前她只是听说过,我们的妈妈和小姨都很能喝,但具体能喝到什么程度不知道,她终于印证了这一点,从母系家族中传下来的特异功能,并且它传女不传男,比如我就什么酒都不能喝。
她撑着桌面站起来,看着勉子说:“你居然被人敲诈了两千块,还不如请我去喝咖啡呢。”
勉子说:“一开始他们敲我一万的,被我砍到两千。要不是你来搅局,我两千块都不用出,挨顿打而已。”
小妍大骂道:“打死你才好。害我喝那么多酒。”
后来他们被饭馆赶了出来。夜还没深,街上三三两两乘凉的人,勉子的鼻血流得非常可怕,两个鼻孔都在往外喷射,从上嘴唇到衬衫下摆上全都是血。小妍让他仰起头,他不干,自觉英勇,脱下了衬衫给自己擦鼻血,人看见他都绕着走。小妍的酒劲也上来了,到定慧寺门口一屁股坐在石凳上,索性躺了下来。勉子也跟着一起躺,躺在地上,衬衫枕在脑后,两个人一起看星星。
小妍说:“勉子。”
勉子说:“嗯。”
“我想吃冰激凌。”
“我爬不起来了。”
“我后天去上海,你难过吗?”
“还好。”
“你那帮狐朋狗友啊,一个都没出来,你做人太失败了。”
“我本来就只有你一个朋友。”
小妍侧过身,看着地上的勉子,路灯照着他的脸,鼻血还在流,被他咕噜咕噜吸到肚子里去了。小妍心想,这家伙虽然傻,关键时刻还挺像个男人的。她本来想安慰他几句,但看他的样子是再也不想谈论这件事了,忽然觉得食道拧紧,咬牙说:“你让开点,我要吐。”勉子说:“你往另一边吐不行吗?”一看她的脸色,又大喊道:“不要!”举起衬衫兜住脑袋,小妍哇哇吐出两口,说:“现在好受些了。”勉子扔掉衬衫,忽然直起身子也吐了,他吐的是胃里的血。两个人像是侥幸来到人世的饿鬼,自以为见识过了地狱场景,既悲惨又得意地笑了。
然后,我姐姐就离开了戴城。
那是她第一次出远门,勉子替她扛着行李,一直送到了火车上。车子很挤,勉子先把小妍从汹涌的人群里举起来,塞进了车窗,须知我姐姐是个大洋马,要举起她并不是那么容易,但他奋力而为,居然成功了。接着把大包小包扔进车窗,他自己跟着包也一起翻了进来。
发车铃响,小妍很依依不舍地说:“你该走了,再见,陈勉。”
勉子说:“我不走了,我也去上海,我还从来没去过上海的大学呢。”
小妍说:“你别痴心妄想了,走吧。”
勉子说:“上海又不是很远,我有很多亲戚在上海,这些行李你到了上海也得拎到学校啊。谁给你拎?当然是我啊,娜佳。”
看着他那张不知斤两的带着伤的脸,小妍说:“快给我滚下去!”火车启动了。
10
一九八七年是我爸爸最风光的一年,小妍考取大学,照相馆生意日隆,国家开放了舞禁,他本人新做了一套西装,全城最好的裁缝师傅,干完了这单生意就生病死了,可谓绝响。他以一种上流人士的面貌出现在众人眼前,假如还有人不信,那么秋天时的一场交谊舞大赛则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这是戴城文化宫举办的,面向所有舞客,我爸爸本来不想去,可是文化宫有个女科长非常想拿奖,她本人跳舞确实不错,做人也够霸气,胁迫着顾大宏下场参赛,头一轮小组淘汰赛他们轻松过关,第二轮亦复如是,到决赛时他抖擞精神,换上了新西装,一条宝蓝色的领带配金色的领带夹,以及夏天买的白皮鞋。
评委只有三个人,一个是戴城的资深老舞客,大概和张师傅同辈的,一个是市总工会的干部,另一个是戴城电视台的女主持人。人数虽少,眼睛很毒,第一轮就把屠户和勉子都给淘汰了,那位资深老舞客当众批评了方屠户跳舞“就像黄金荣的徒子徒孙”,慷慨激昂地表示社会主义新舞厅里不需要他这种病态货色,令老方十分不悦。
至于那场面,我得说,非常混乱。看比赛的人,第一排到第三排全都坐着,第四排到第六排全都站着,第六排以后就站在凳子上,看耍猴亦不过如此。选手们服装各异,尤其女的,有衬衫,有连衣裙,有蝙蝠衫,有女式西装,有运动服,那位女科长急不可耐地在不太冷的天气里就穿上了马海毛,八仙过海一样。
在场子里我爸爸看见了老克拉。
我爸爸是个很古怪的人,他的人生就像跷跷板,有时很自卑,比如在遇到流氓和街道办主任的时候,有时很高傲,比如在舞场里。他视老克拉为屁,但有一件事他不得不注意到,老克拉身边的舞伴并不是关文梨,而是另一个女人。
她,穿着闪亮的跳舞裙子,凭我爸爸的眼力一看就知道不是国产货,甚至都不是香港货,而是来自欧美。她的珍珠项链,她的皮鞋,她的戒指,她的丝袜,她的发卡……她唯一的缺点是皮肤有一点黑,但这种黑在她的美貌和光彩之下也变成了优点。
女科长说:“这个女人叫蓝瑞,家里是印尼华侨。她有个绰号叫黑牡丹。”
顾大宏说:“我倒从来没见过她。”
女科长说:“闹文革的时候离开了戴城,去上海了,现在又回来了。你不知道,那时候从他们家里抄出来的金条就有十来根,一堆人民币放在柜子里,小孩要花钱就随便拿。批斗她妈妈的时候,问那个女人解放前做了些什么,那个女人竟然说,结婚以前做小姐,结婚以后做太太。结果被打死了。黑牡丹现在很有钱的,老克拉都陪她玩。老克拉这个家伙,哪儿有女人,哪儿有钞票,他就去哪儿。”
顾大宏说:“老克拉不是一直和关文梨跳舞吗?”
女科长说:“关文梨这种人怎么能和黑牡丹相提并论?自己被老克拉玩了还不知道。初赛她找了个老头子一起跳舞,结果老头子被老克拉撞了一下,立马就倒了。”
“老克拉为什么要撞他?”
“鬼知道,大概吃醋了?”女科长说,“喂,老顾,我们可不能输给他们,最起码不能输太多。你撞得过老克拉吗?”
“跳舞撞人那是垃圾瘪三干的事情。”顾大宏无奈地说。
那天决赛,在场的都是个中高手,如我爸爸所预料的,老克拉和黑牡丹的组合非常厉害,超过了他和女科长以及其他人,他自忖如果把老克拉替下来,换自己去和黑牡丹跳舞都未必有这么好。这个头顶微秃、整张脸像被斧子一通乱砍又拧过好几把、既难看又格外有轮廓、活像电影里经典反派的家伙,确实是一个很难超越的对手。
公布比赛结果的时候有点乱,主持人像是体育比赛一样先公布了第一名,那是戴城歌舞团的一对专业舞蹈家。众人哗然,因为他们跳得并不是很出色。黑牡丹冷笑了一下,什么都没说,拎了小坤包就走,老克拉护送她而去。这下评委傻了,聚在一起商量了一下,宣布第二名是顾大宏和女科长。女科长高兴死了,倒是我爸爸觉得很尴尬,因为这第二名显然是属于老克拉的。
这件事既是我爸爸的荣誉,也是他的耻辱,不过人们都很体谅他,他主要问题是没有一个像样的舞伴。
那时靳家花园的二楼已成为营业性舞厅,取名“美乐宫”,不过人们还是习惯于叫它靳家花园。那里面排场很大,铺了木地板,刷了不知道多少层漆,足以和外宾招待所相媲美。有了这个场子,顾大宏就不太爱去文化宫了,毕竟在撒了滑石粉的地坪上跳舞,会像泥瓦匠一样把裤腿和鞋子都弄得灰扑扑的。在靳家花园,他是当之无愧的舞王,无人匹敌,也无人配对,这舞王做得有点孤独,反正他还是那个做派,孤零零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见到有合适的女性就上去邀请一次,跳完了舞,继续孤零零懒洋洋。直到有一天,老克拉带着黑牡丹和关文梨出现在了舞厅里。
那场面真是太可笑了,一个孤家寡人,一个左拥右抱。我爸爸有时会和关文梨对一下眼神,微笑一下,但他从不找她跳舞,也不上去搭讪。时光荏苒,柔情不再,东方点心店已没有她炸油条的身影,文化馆的岑老师蹲了大牢,很多事情似乎都过去了。
黑牡丹成了舞厅里的焦点,几乎所有的男人都不顾老克拉寒冷的目光,冲上去邀请她跳舞,结果都是一个皮蛋弹了下来。偶尔给人吃皮蛋不要紧,每回都皮蛋,大家就觉得她太清高了。方屠户率先不忿,他知道自己反正也没戏,他反正也不怕老克拉,反正也是黄金荣的徒子徒孙了,每回只要他遇到黑牡丹,就必然会走上去吃皮蛋,吃完了还很高兴。这种疯狂的举动,引得很多人效仿,纯粹是为了捣乱。有一次勉子也上去了,上帝都没想到他居然得手了,黑牡丹站了起来,不过他们只跳了半分钟,勉子就在一片嫉妒的目光中踩了她的鞋子。她皱了皱眉头,什么都没说,撂下他回到了座位上。
只有她和老克拉一起跳舞时,周围是安静的,连屠户这种人都会认真地看着,好像要从老克拉那儿学点东西。老克拉是华尔兹高手,在溜光的地板上转起来,他可以带着黑牡丹绕舞池转四十个大圈,一般人都转晕了,他们还像没事人一样。而顾大宏的最高纪录是转了三十圈,他倒还好,舞伴差点昏过去了。
由于顾大宏和老克拉的存在,美乐宫成了当时的顶级舞厅,凡是跳舞的人都会来观摩。渐渐地人们也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顾大宏人品比较好,又很有号召力,虽然有时也像个没吃饱饭的傻瓜一样,但他至少比老克拉强;另一派认为,客观事实摆在那里,没有人可以因为人品好就拿世界冠军,老克拉才是当之无愧的舞王。
反正这两个家伙谁也没走,就在靳家花园耗上了。
秋天时外宾招待所举办了一场特殊的舞会,有一个外国妇女代表团来戴城参观旅游,为了展现一下文化开放的成果,官方安排在那个隐秘的舞厅里举办一场内部舞会,戴城的几个舞界名流都被请了去,其中自然少不了我爸爸。
毫无疑问,这是一项巨大的荣誉,不过也挺恶心的,有点像旧社会的舞女,顾大宏是客串舞男。既然有一技之长,国家征召,责无旁贷。他打扮齐全,坐上了专程来接他的面包车——车上还有七八个同行,绝尘而去。这下子名震蔷薇街,只差载入外交史了。
在车上他看见了老克拉。此时我爸爸的身份是比舞大赛的亚军,深受重视,而老克拉只是一个不太像样的陪衬,群众演员而已。老克拉把脑袋靠在车窗上,一直望着外面,没抬头看我爸爸一眼。
那晚上,我爸爸回家时脸色铁青,我什么都不敢问。后来勉子告诉我,这次老顾丢人了,他在跳华尔兹的时候竟然被老克拉从背后撞了,他觉察得太迟,只来得及保护了外国舞伴,自己用身体硬扛了一下,由于地板太滑,他被撞得单膝跪地,好像是要给外国女宾求婚。就这一下,我爸爸刚得来的荣誉全部归零。
勉子说:“老克拉故意的,场子那么空,稍微注意点肯定不会撞。”方屠户捋袖子说:“老顾,我叫两个徒弟去收拾老克拉一顿。”我爸爸淡然说:“他是不小心撞的。舞场上的事情,怎么能到街上去解决?”方屠户说:“我刚跟大聪学了一句成语,叫唾面自干,你就是。”
事情很快传了出来,有人安慰我爸爸,也有嫉妒他的,认为他活该,平时太威风了。
那以后,顾大宏还去靳家花园跳舞,这本来就是他的固定场子,但只要老克拉出现在舞池中,他就不会下场跳舞。这是一种尊严,谢绝与垃圾为伍,但别人以为他怕了老克拉,靳家花园的木地板同样很滑,撞一下不免就会摔出去。
跳舞就是这样的,舞场就是人生,你可以和垃圾活在同一个世界,但不要和他们一起跳舞。这句话是我爸爸说的。
11
开年春天,顾大宏去上海探望小妍。那几年他有钱,供得起她吃喝玩乐,大学伙食好,又沾了上海的洋气,她迅速发育成了一个身材婀娜、肩宽臀肥的健壮女子,该有的地方都有了。他们在上海玩得很开心,去了和平饭店,参观了著名的弹簧地板。有一些头发银白的老家伙在跳舞,那才是真正的“老克勒”,而非戴城的“老克拉”。我爸爸说:“张师傅要是活着,现在也是这个年纪,也是老克勒。”
正说着,有人向他们举手招呼,冲过来一个五十多岁的半老克勒,雪白的衬衫,三七分头,脖子里挂着很粗的金项链,像俄国人一样抱住顾大宏说:“阿宏,我是保生啊!”顾大宏用力推开他,端详着他的脸说:“什么?你是保生,你真的是保生!”好像电视剧一样又拥抱了他。
他叫孙保生,顾大宏的大师兄,张道轩师傅的门生。他的登场改变了顾大宏的命运轨迹。
张师傅要是还活着,断断不会承认孙保生是他徒弟,此人在五十年代跟着张师傅学摄影,结果什么都没学会,倒是把张师傅的一身舞技全部窃取到手,又到处学艺,跳得比张师傅还好。禁舞以后,他没一份正经工作,又不爱伺候人,就离开了张师傅,在外谋生。他做走私生意,从上海往戴城贩东西,据说有那么几年,戴城糕团店的必备原料糖精,大部分都是由他手里过去的。此人神通广大,公安局市政府路路通,连警察都帮着他贩私。不料七十年代在上海滩翻了船,因为两听糖精而落网,毕竟上海的水太深,玩不转了,结结实实吃了八年的官司。我爸爸遇到他那次,他已释放出来好几年,没结婚也没工作,不想再回戴城,就在上海玩着。
看他的打扮,以及他在舞厅里混迹的腔调,顾大宏就知道他又挣到了钱,而且不太会是合法的生意,也没再问下去。孙保生出手阔绰,先掏了五十块钱给小妍做见面礼,又赞她美貌,邀她跳了个华尔兹。小妍说:“孙伯伯,你跳得比我爸爸好!”孙保生很高兴,说:“等会儿带你去吃西餐。”
第二曲开始,她屁股还没坐下来,又走过来一个老克勒,风度翩翩请她跳舞,这下子有点受宠若惊了。结果,那一天花几十块钱买了门票,我爸爸一直在和孙保生聊家常,小妍倒是成了舞厅里的红人。
孙保生对戴城的情况已经不太了解,当他得知我爸爸是个体户,自己拥有了照相馆,而且经常出入于舞厅,不禁很激动,也想回去看看。出了舞厅,他果然带二顾去吃西餐,喝啤酒,又看了场电影,全都由他付账。最后叫了一辆出租车,预付了车钱让他们回学校。小妍没见过这么大方的人,隔着车窗对他说:“孙伯伯,我们等你回戴城。”
两个月以后,刚放暑假不久,孙保生出现在了苏华照相馆门口。
他搞得很热闹,拎了两个大箱子,雇了一辆人力三轮车,从火车站斜穿市区来到蔷薇街。这得是多有钱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情啊,骑三轮的都累趴了,到站头一件事就是冲到水井旁边,吊了一桶水就喝,喝剩下的全都浇在了自己头上,再不降温他就要休克了。当孙保生掏出十块钱人民币作为酬劳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来了个真正的冤大头。
小妍放假回来,我和她正在照相馆里说话,猛见孙保生到来,她雀跃着跑出去迎接。孙保生像归国华侨一样对着看热闹的乡亲们挥了挥手,说:“我孙保生又回来了,回来看看大家。”这些人面面相觑,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头,后来一听是上海来的,在我们的戴城,每个人都有几个上海亲戚,大家也就无趣地散了。
孙保生见到我,十分客气,先摸了摸我的头说:“小弟,叫什么名字?”
我说:“顾小山。”
“脖子怎么回事?”
“天生的歪脖子。”
孙保生说:“小弟,不要自卑,以前我坐牢,有个难友也是歪脖子,后来放出来,他偷渡到香港就治好了。”我心想这简直是废话,我能偷渡去哪儿?那时我正处于青春期的叛逆和自闭,很礼貌地躲开了他的鼓励,一个人躲到柜台后面去生闷气,细想想,不禁又对香港很神往。
过后,孙保生住在了宾馆里,每天雇着三轮车四处兜风,有时还捎上我爸爸或是我姐姐,依次参观了他的故居,拜会了几个老朋友,逛了逛园林和寺庙,给张师傅上坟,去老字号的饭馆吃饭。盛夏季节,乱糟糟的城市也变得安静起来,道路空旷,阳光杀气腾腾但受阻于高大的行道树,孙保生像一只华丽的昆虫嗡地飞到东边,嗡地飞到西边。很快他就玩腻了,他要去舞厅跳舞。
我爸爸把他带到了靳家花园,那天很热,人不多,几个落地风扇向着舞池里猛吹,老克拉正在和黑牡丹跳舞。孙保生认得老克拉,不动声色地坐下来,寻觅着中意的舞伴,没什么看得上眼的。一曲终了,老克拉和黑牡丹坐定,孙保生站了起来。我爸爸预感到事情不妙,拉了一下孙保生的袖子,没拉住,他径直向着黑牡丹走去。
结果吃了个皮蛋。
舞界皇后黑牡丹,皮蛋专营店,她高傲、冷漠、势利、神秘,那会儿都已经快变成慈禧太后了,她根本没把孙保生放在眼里,尽管后者穿着打扮很洋气,讲一口上海话,但这些在她眼里仍只算个屁。她见得多了。
孙保生一笑了之,回到座位上,把口袋里的墨镜戴上。整个过程中他没看老克拉一眼,老克拉倒有点不自在了,稍微挪了挪屁股,凑到黑牡丹耳朵边上说了些什么。黑牡丹一笑,看了看孙保生,不过他的眼色已经被墨镜遮住了。
夜里吃饭,勉子也来凑热闹了。孙保生不像我爸爸一样爱面子,把事情讲了出来。小妍说:“那个家伙绰号叫老克拉。”
孙保生大笑:“什么老克拉,这个人我知道,五十年代也在舞厅跳跳舞的,他的绰号叫‘小跳蚤’。有一次跳舞他把阿拉师父撞了一下,阿拉师父当场训斥他:小瘪三,跳舞撞人,换地方白相去。跳舞,本来是玩玩的,玩也要玩得有腔调,只有垃圾瘪三才以撞人为乐趣。”
小妍撺掇道:“孙伯伯,只有你能杀杀老克拉的威风了。”孙保生说:“我才不去跟他别苗头呢,很跌价。”勉子就凑过来,把顾大宏在外宾招待所挨撞的事情说了一遍。孙保生听了有点生气,说:“我本来打算后天就走,看来要多待几天了。”
趁着我爸爸不在,小妍主动请缨,要求做孙保生的舞伴。孙保生摇头说:“你比黑牡丹差很多,恐怕还是镇不住他们。”小妍说那怎么办,难道真的去歌舞团给他找个同等级别的舞伴?孙保生说:“你让我想想。”
第二天孙保生来到照相馆,手里拿着一盒磁带,对小妍说:“小妹,我教你跳舞。”
小妍说:“我都会的嘛。”
孙保生说:“我教你跳狐步。就看你悟性了,三天之内必须学会。”
小妍说:“为什么要学狐步?没人会跳狐步的。”
孙保生说:“就因为没人会跳嘛。”也不多解释,上午在家里教,下午去了外宾招待所,让勉子帮忙开了舞厅的门。勉子看到孙保生跳舞,佩服到五体投地。我姐姐真是个跳舞胚子,其天赋绝不比我爸爸差,这样学了两天,孙保生说:“可以了。”
小妍说:“我还想再练练。”
孙保生说:“以后自己练吧,目前这个样子可以去舞厅了,反正别人也不会跳。”
接着,小妍让我跑了一趟文具品商场,去那儿找卖毛笔的关文梨。任务很简单,告诉关文梨,明天晚上把老克拉和黑牡丹叫到靳家花园。关文梨笑了,问我:“你们想干什么?”
我说:“我也不知道,大概是要别苗头吧。不过你可先别告诉老克拉。”
关文梨说:“那倒好玩的,我也要来看看。”
我说:“少不了你,我姐姐让你也一定去,我们孙伯伯要请你跳舞的。你可不能给他吃皮蛋。”
关文梨说:“那你爸爸呢?”
我说:“他?他在下面看热闹。”
关文梨说:“你既然托我办事,那也要有交换条件的。”
“什么条件?”
“明天晚上,让顾大宏请我跳舞。”
其实我对关文梨没有恶感。我看出她想和我爸爸重归于好,自从老克拉带了黑牡丹以后,关文梨就变成了一个局外人,这很没劲,换了谁都会不高兴。我觉得他们这帮成年人之间的感情,也像小孩过家家一样。人一旦踏进舞场,事情就会变得很虚幻。
我悄悄地把关文梨的意思告诉了爸爸,他露出一种很奇怪的神色,好像屁股被夹住了。接下来的事情我就不管了,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12
星期六的傍晚下了一场雨,很凉快,孙保生坐着三轮车又来了,后面还跟着一辆空三轮。小妍已经打扮齐全,穿上了勉子送给她的蓝裙子。孙保生是一件米白色的府绸衬衫,长袖的,下面配亚麻裤子白皮鞋,又把金项链挂上,这副模样在舞厅里足以鹤立鸡群了。他们坐一辆三轮,勉子和我爸爸坐另一辆三轮。我也很想看热闹,倒霉的是他们不让我去,只能留在店里了。
路上,小妍问孙保生:“我们是不是该晚一点去,等老克拉他们先到?”
孙保生说:“跳舞,玩玩而已,输赢心不要那么重。我们先到,他们看见我们在,就不好意思掉头走掉。我们要是后到,人家说不定找个理由就溜了呢?”
小妍说:“孙伯伯,你鬼得很。”
到了靳家花园,里面人头济济,勉子拿了磁带去找管音响的,吩咐停当。孙保生把响指打得噼啪响,先要了一杯茶,又站起来请我姐姐跳了个不太长的华尔兹,活动一下筋骨。他立刻成为全场焦点。不多一会儿,老克拉带着黑牡丹和关文梨也来了,看到他们在,老克拉没表现出异常,带着黑牡丹和关文梨分别跳了一支舞。随后,音乐为之一变,人们都愣了一下,孙保生带着小妍又上场了。
狐步舞花哨而轻快,虽然小妍并未掌握太多的技巧,但那种步伐足以让人着迷。这是普通舞厅里根本见不到的高档货,只跳了一个羽步,舞池里的人就都撤了下来,眼巴巴看着他们表演,场子空了,他们跳得更好看。在跳犹豫步的时候小妍出了点错,踩了他一脚,孙保生很老练地带着她混了过去,接下来一个波浪步,镇了全场。一伙人围着我爸爸问:“这是啥舞?”
“福克斯,”我爸爸说,“狐步舞。”
“教教我们。”
“我也不会跳。”顾大宏遗憾地说,“学会了也没用,一般舞厅要是这么跳舞,来来回回变线,能把人都撞死。再说了,腿短的人跳这个舞,两个搂在一起就像一只爬来爬去的大蜘蛛,有什么好看的?”
这一曲只有两分钟,久了怕小妍露馅,跳的也是初级舞步,见好就收,靳家花园第一次响起掌声。老克拉脸色很不好看,似乎想要离座而去,但黑牡丹不想走,她看了孙保生好几眼。
接下来一支华尔兹,老克拉带着黑牡丹上场。隔着舞池,顾大宏望到对面的关文梨。他犹豫了一下,走了过去,时隔多年终于向她伸出手。
孙保生坐着没动。他喝了口茶,和身边的小妍聊了几句。他一直坐在最显眼的位置上,老克拉带着黑牡丹一次次地掠过他眼前,孙保生就只吹着杯子里的茶叶,顺便掏出手绢,把白皮鞋上的鞋印擦干净。这太过分,拿手绢擦鞋。擦完了,他把手绢交给伺候在一边的勉子。
关文梨问顾大宏:“你们今天晚上到底想干什么?”
顾大宏一边转圈一边说:“我也不知道啊,我都不知道小妍学会跳狐步了。”
“那个男的是谁啊?”
“我的大师兄啊,从上海回来探亲的。”
“我看你们今天晚上是要把老克拉比下去吧?”
“跳跳舞而已,比下去也没什么嘛。”
等到这一曲终了,孙保生带着小妍又上去了,一支慢四,跳得内涵无限。这得说是我姐姐的功劳,她比黑牡丹年轻而美丽,身材妖娆,皮肤雪白,相比之下黑牡丹确实有点搓板,而且她并不年轻。
老克拉没动,他也喝茶,黑牡丹坐在一边定定地看着孙保生。
这支舞跳完之后又是华尔兹,老克拉带着黑牡丹再次上场。孙保生喝茶。人们看出来了,孙保生不敢和老克拉拼华尔兹,原因很简单,我姐姐并不擅长跳这个,她转不动,会晕。不料孙保生把茶杯交给了勉子,穿过舞池,走向关文梨。
“关小姐,赏个脸。”
尽管事先已有暗约,关文梨仍受宠若惊。她很快就体会到了被天外高手带着转的感觉,晕眩与酥麻内外夹击,飘摇与失重上下齐攻,无可言表的快感笼罩全身。在旁观者看来,则是一对精灵装上了马达,精确而翩跹地沿着舞池边缘嗖嗖转过去。与之相比,同样在舞池里旋转的老克拉和黑牡丹只不过两头缓慢而绵软的水母罢了。忽然之间,孙保生减速,变线,将老克拉逼进了角落里,当精灵即将和水母相撞的一瞬间,人们哄的一声,以为要出洋相了,老克拉像受惊的章鱼一样收缩起身体,舞步散乱,孙保生却忽然加速,翩翩地掠过他的身边,转到很远处去了。一波未平,孙保生忽然又来了一手,带着关文梨直冲向黑牡丹,老克拉为了保护舞伴不惜将身体拧转过来,试图挡住失控的关文梨,但孙保生有力地把持住了局面,他把三步换作了两步,轻巧地偏移出半尺,以一衣带水的距离划过了黑牡丹的肩膀。
勉子打了个唿哨,被我爸爸制止了。
曲毕,老克拉铁青着脸回到了座位上,孙保生意犹未尽,又带着关文梨跳了一支慢四,时不时和她交谈几句,看关文梨的脸色反正已经是彻底被征服了,别说赏脸,赏什么都乐意。接下来是一曲探戈。人们都知道,探戈在靳家花园仅仅只有顾大宏一个人会跳,他找不到舞伴,也从来不教,每次舞会中仅有的一曲探戈都是以空场而告终,但是今天孙保生来了,他跳女,顾大宏跳男,两个人大大地表演了一通。小妍心想,这家伙也太厉害了,女步都会跳!
孙保生连跳四曲,回到座位上。小妍很夸张地说:“哇,孙伯伯,你身上一滴汗都没有,厉害!怎么练出来的?”孙保生说:“这是天分,我夏天不出汗的。一般的男人早就臭汗淋漓啦,苏东坡说过,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小妍说:“佩服,佩服。”
他们赢得很彻底,老克拉是绝不会再下场了。他本来应该走掉,但黑牡丹还坐着,那是在等孙保生。最后一支华尔兹,孙保生果然留给了皮蛋皇后,所有人都明白,如果她再给他吃皮蛋,那只能说是在羞辱自己。他走过去,她笑了笑站起来,当他们踏入舞池的时候,老克拉离座而去。
那是最精彩的,如果有人为靳家花园修史,这支舞可以载入史册。全场只有他们,其他人都站着看,黑牡丹同样经历了晕眩与酥麻,飘摇与失重,是不是被征服了没有人知道。那一曲是孙保生串通了音响师特选的,简直像交响乐那么长,沿着舞池,他拉开架式,一丝不苟地转了足足五十五个大圈,其速率超过了正常人所能承受的。黑牡丹有点招架不住,而孙保生一脸严肃中微微透出得意和邪恶,她的舞步愈发失控。我爸爸看出端倪,暗暗摇头。忽然听见一声惊叫,一只皮鞋飞了出来,舞曲戛然而止,黑牡丹光着一只脚站在舞池中央,头发乱了,很长的珍珠项链甩到了后背。过了两秒钟,她一屁股坐在了地板上。孙保生很绅士,抱着胳膊淡淡地说:“抱歉抱歉,我去帮你把鞋子捡回来。”
老克拉和黑牡丹再也没有来过靳家花园。
13
孙保生第二天就买火车票回了上海,如果他再多待几天,大概就走不了了,一拨一拨的跳舞爱好者来到苏华照相馆,找顾大宏打听他。顾大宏只能摊手表示无奈,昔人已乘黄鹤去,狐步舞遂成绝响。从此顾大宏独霸靳家花园,孙保生成为一个传奇。到了九十年代,我们收到了一封来自巴西的信,原来孙保生去南美洲做生意了,在到处都是拉丁舞的地方,想必他已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虽然赢了,但顾大宏高兴不起来,他说把人牌子砸了这种事情很不好。这并不说明他道德高尚,只说明他越来越像个做生意的人。
那个夏天雨水很多,蔷薇街又被淹了,水一直漫到店门口。顾大宏挽着裤腿,把脚搁高了坐在椅子上,给自己泡了杯茶。单喇叭录音机里播放着孙保生留下的舞曲磁带,那首著名的“por una cabeza”——只差一步。电风扇吹得他的头发全都立了起来,他闭着眼睛,听到有人叩击玻璃,眯眼一看是关文梨。
她也挽着裤腿,凉鞋湿淋淋的。她靠在柜台上低声说:“老克拉去上海了。”
“跟黑牡丹一起?”
“是啊。”
顾大宏再次闭上眼睛。音乐放完了,关文梨按下倒带键,过了一会儿“por una cabeza”的音乐重又响起。她说:“教我学探戈吧。”
“这种舞没有人会跳的,不流行。”他说,“你学会了也只能跟我跳。”
“那就跟你跳吧。”
他睁开眼睛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确实需要一个固定的舞伴了。
那以后人们在靳家花园看到的,顾大宏带着关文梨跳探戈。探戈是一种很奇怪的舞,可以很奔放也可以很安静,可以很严肃也可以很放荡。整个舞厅里,甚至整座城里,只有他们在跳探戈。人们对这种舞的了解,仅限于那标志性的甩头动作,据说那是为了防范情敌偷袭。然而我爸爸跳探戈的时候从不甩头,大概他以为没有情敌的存在。
有一天晚上他们跳完舞出来,在黑漆漆的巷子里被一个人拦住了,他抡砖头照着顾大宏的脑袋上来了一下,立刻血流如注。这人冷笑着走掉了。关文梨连喊都没喊,眼睁睁地看着,后来把他送到医院里,缝了几针,做了一个完美的包扎。他们走出医院,在夜排档吃了碗猪血粉丝,补补元气。顾大宏说:“老克拉不是已经去上海了吗?居然还惦记我,指使人来打我。”
“你怎么知道是老克拉?”
“我好像只得罪过他一个人。”他说,“迟来不如早来,过几年老了再被人打成这样就真的没面子了。我一直等着这一天呢。”
“那不是老克拉指使的。”关文梨说,“那是我前夫。”
我爸爸叼着嘴里的粉丝,一半挂在下巴上,抬头看了她一眼,过了半天才郁闷地说:“为什么不拦住他?”
“如果我去拦,他会当街杀了你。”关文梨说。
这个谜底揭晓得恰到好处。
他一个人回家,那天晚上蔷薇街热闹得很,方屠户也出事了,他把舞伴变成了姘头,姘头又变成了仙人跳,一个叫丽丽的姑娘带着四条壮汉上门索债,并拿出了一张五千块的欠条。这四条壮汉都是丽丽的丈夫,看起来很想把唯一的奸夫给活吞了。方屠户缩在门边,不让他们进去,于是大家都不睡了,跑出来看热闹。
丽丽说了一句惊天动地的话:“姓方的,你要知道,世界上只有白吃鸡,没有白操逼。”大家纷纷点头,很有道理,但是你四个丈夫一起冲出来有点没道理。方屠户哭着说:“欠条是你们逼我写的,你们在陷害我!”丽丽说:“打!”
于是方屠户也被开了瓢。
我听到人们大喊:“老方!”又听见有人喊:“啊呀,老顾,你也白操逼去了?”
乱战中,方大聪和方小兵扑了出来,大聪仍是他的看家本领:“杀掉你杀掉你杀掉你!”小兵不能说话,重拾旧技,一只手摸向壮汉的腰包,两个人都被拎了起来。方屠户满脸是血,悲愤地喊道:“放了我儿子,钱我给你们!”
第二天,屠户和顾大宏两个,头上裹着纱布站在门口抽烟。方屠户问:“老顾,谁打的你?”老顾悲伤地摇摇头。
“人的一辈子,总是会遇到麻烦的。”屠户轻松地说,“我觉得我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顾大宏说:“你的麻烦结束了,我的麻烦还刚开始呢。”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和屠户相反,他中年之后的青春期,恰于此时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