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特别羡慕能在杂志上开专栏的作家。随手写个专栏写句感想都能让别人跟随你情绪起伏。
写字后,也曾写过卷首,写过专栏。直到这时,才明白,所有的风光背后,都是辛苦堆积。写专栏虽然像写日记一样,但作为一个已经开始写周记的人,我感觉“鸭梨”非常大。
所以当若大梨通知我要给b版写专栏时,我前所未有的失眠了。
从花火创刊以来,我和b版就有深刻的缘分,我记得第一次写b版写的是卷首。之后写了新人推荐,很久之后,当我发了自己也数不清的文,被读者记起时,有很多人曾告诉我,姐姐,我看你的第一篇文是在花火b,从《海是倒过来的天》到《悲伤的穿山甲找不到穿山乙》。这两个最美的流传,我都给了b版。
因为自己写稿低产,又加好吃懒做,所以很少和b版的你们见面。
真的谢谢你们还记得“夏七夕”这三个字,调查表上“最喜欢的写手”写下我的名字,街角的报刊亭买下《后来我们都哭了》,为我创下销量神话。
这期本身是写了稿子的,但因为字数超过,蓝朵朵留出的版面不够,所以移到了下期。
在这期间,我和若大梨曾产生这样的对话。
我:若若,那我把这个稿子先给a吧。
若若:你敢给a,蓝朵朵一定会去跳楼。
我:可是我不习惯等稿子排版呀。
若若:不管!给你说认真的!休想!
后来挣扎良久,虽然a版的雪人每天q,微博,面对面,电话连环催稿,但最后我还是决定把最喜欢的这篇稿子留在了b版。
我对若若说,好,我也要和b版的读者多见面了。
以后每期,你们都将看到我这张阴魂不散的脸活跃在写手专栏里,甚至是每期的文章里还能看到我这张老脸。那时,不晓得你们会不会厌烦。估计会在调查表“最喜欢的写手“后写,我看够了夏七夕。
那时我应该不会伤心,而是回家吧。
因为写字的这些年,我一直在外漂泊,常觉得辛苦。所以经常在有人问起,七夕姐,你以后会一直写下去吗。
我会告诉他们,我的青春有限,我只能在有限的时间里讲故事给你们听。至于以后,我想回到我一直惦记的故乡。虽然我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个可能。
因为我明白,到不了的是远方,而回不去的,便是故乡。
不过我知道,很久以后我大概不再会有力气纵情声色,也不再有力气讲故事,,那时,我或许会素衣简行,嫁作人妇。也有一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我将一直流浪下去,说故事,讲风月,谈时政。
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后的事了,或许和今天的天气有关,我又有些伤感的情绪导致把你们当老友一样碎碎念。
闲话不说,晒下我写给下期b版的稿子吧,2010年,我最喜欢最喜欢的一篇——《我在灰烬里等你》:
我和你相差五岁,曾经我以为这是我站在你那些漂亮女友面前沾沾自喜的优势,后来才发现,那是你我无法跨越的桎梏。
在我认识你的这十年里,你一直在走,我一直在跑,可是到最后,我依旧无法追赶上你的步伐。
我以为这长长地一生,只要我一直孜孜不倦,生命总会赐我一个稳妥安排。任谁会想到,浮华落尽,路途遥远,我再也无法走到你身边。
……
……
我挂了电话后,男友问我怎么了,为什么会哭的满脸泪水。
我说,一个好朋友去世。
我没有讲你是我十年来爱慕的人,依赖的人。
因为我知道,从此以后,你将会被我永埋心底,永不见天日。
苏澈,这么多年,你如闲庭漫步,我企图用跑的方式都无法追赶上你。
我一直想告诉你一个秘密,那年的中考,其实我是故意冲了一夜的冷水澡才病倒的,因为我不想考的那么好,我想和你念一所学校,闻你闻过的空气,看你看过的花,坐你坐过的课桌,抽你抽过的烟。
可是最后我即将蹒跚步入你身边,你却转身抽离。你的身影,一直都追随着千寻,我不嫉妒。
爱的方式有很多,伤害,占有,争吵,刺探,从一开始我便选择了远观。
你定会说我清醒,其实我只是胆小,我害怕受到伤害,所以选择了最自保的一种方式。
可是这一刻,我突然后悔,当初为什么不选择追随。
如果此刻我能在你身边,能陪你一起融入在灰烬里,那该是一件多么壮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