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手足
——我只是你行走的影子
一卵容不得二胎
我没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姊妹。直到现在,我对此也没有什么遗憾和感慨。我想,人只有真正地长大了——或者说,当后天培养的“人性”代替了天生的动物性的时候,才会感激当初在子宫里,有个资源共享者。
我曾经称赞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眼睛真大,长得真漂亮。只见她的同胞妹妹立刻躺到地上,身体僵直,用牙齿狠狠地咬住自己的拳头,五官全变了形,小脸儿涨得通红,全身战栗着愤怒地颤抖。
这一连串迅猛又激烈的反应看得我愣在那里。
人一生中能看到真正性情发作的时候不多,特别是当人被社会这个巨大的消化系统消化了之后,“道德”“人情”培养出的人造情绪会冲在前面,主导了人的情绪。大人爱逗小孩,蹲着做出种种无聊的举动逗孩子发癫发怒,恐怕多半也是喜欢看他们原始小野蛮的反应。说到底,这同一些无赖穷追不舍地胡搅蛮缠,从街头追到巷尾,只为看到人失去理智而抓狂的一刻,性质是差不多的,都有着高等物种对待进化不完全体的优越感。
然而,现在的孩子被教得太好了,露出的孩子习性也是被教育、学做出来的“孩儿脸”,做作极了。但当你夸赞他们的兄弟或者姊妹时,却可以真切地看到他们完全不加掩饰的动物性情绪,那么纯粹鲜活的表情,简直可以拿进实验室研究。
圈养在一个家庭里,当天长日久的偏爱,代替了疏忽造成的厚此薄彼,就让人有些笑不太动了。
两个孩子中,哪个会得到更多的宠爱?
要回答这个问题真的不容易,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激赏孩子的张扬显眼,有的长辈也独怜孱弱讷言的小心肝。
然而,决定家庭宠儿的并不全然是赌博性质的点兵点将——还是有依据有规律的。不受宠的孩子各有各的天可怜见,得宠的孩子却有共通的得天独厚——他们都是更具有家族特征的那个。
一个叫做让-保尔·杜波瓦的法国作家写过一本好小说,叫做《一个法国人的一生》,开篇就写到“我”的哥哥是家中的宠儿。我的祖母尤其偏心我的哥哥,因为他有着父亲的相貌和父亲严谨成熟的征兆。“至于我,不过是在一个根部生出来的分叉,一滴精液的后遗症,一次神意瞬间的疏忽,一个胚胎的错误。”
婴儿刚在人世间探出头脑的瞬间,就面临着一项审核。考官是父母,他们只是简单地检查一下四肢,不客观地评价一下婴儿的美丑,然后就急着在婴儿尚且混沌的五官里,仔细地辨认着哪里隐藏着自己的痕迹。
这固然是人性里自私又丑陋的表现,但对于独生子女来说,这个考核多少无关痛痒:只要长得不像邻居老王,都能得到相对饱和的爱。对于兄弟或姊妹来说,他们的人生还未开辟鸿蒙,就得经历这场残酷考评。
兄弟和姊妹再酷似,也顶多是长得一模一样,智商相差无几,而不可能血液里也具有一模一样的家族遗留。所以,所谓“等分父母相同分量的爱”,只可能是自欺欺人的说法。
有许多人,要等到哀乐中年,人世间的辛酸苦乐尝了大半,才能松口谈起父母对兄弟姐妹的不公,嘴角仍要带着点介怀的酸涩的笑。这样的委屈,只能自己一边内伤一边消解,而不能投诉,到底,这是无法申诉的不公平。
金枝欲孽的兄弟
所谓“成长”这件事,说穿了,就是一个接受不那么讨人喜欢的真相的过程。其中一个真相就是:你必然生活在一个智力和体能都参差不平衡的环境中。一些人比你弱,其他的人比你强。
这个真理,在所有难以下咽的生活真相中排在“倒胃口排行榜”的前几名。我用了很多年才忿忿地接受了这个事实。接受了之后,我就想方设法地逃避它。在童年的大多数时候,我都能成功地对周围空间不相等的智能视而不见。
但是有兄弟姐妹的孩子,过早过频繁地用童稚的眼直视这个现实。童年的大部分时间都维系在一块灵敏的跷跷板上,劳累心神,都是为了争取它的平衡而做无谓的抗争。
在《一个法国人的一生》这部小说里,“我”的哥哥有一个玩具,是一个六匹白马拉着的烙铁马车,那只是来自白金汉宫附近某个平庸的纪念品店铺的产品,但“我”的哥哥从来不把它借给“我”,借口是它太容易坏而我太小。
当“我”闭上眼睛,“我”也能看到它们在“我”眼前奔驰而过,由“我”哥哥——勇敢的御手执鞭驾驶,在发光的车厢的高处随车的颠簸而摇动。
“我”的哥哥十岁的时候死去了。在他死后,“我”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摆脱他,就是占有那件玩具,就是偷盗他,以不忠的继承人的狂热行为。“我”希望凭借这个物件,给“我”一部分他的荣耀,他的合法性。是的,在“我”哥哥死去的时候,“我”偷盗了他,没有内疚没有悔恨,甚至没流一滴眼泪。
大多数人读了这个故事,怕是要摇头说“不像话”的。也会有宽容温柔的人,把作者的讲述看做是对少不更事的忏悔和告解。只有同样在那个跷跷板上骑虎难下、苦苦挣扎过的人才能理解;即使理解了,也不会击节叫好,而只能发出默然的太息。
卢梭有个比他大七岁的哥哥。卢梭当然是家里被溺爱的那个,哥哥则备受淡漠,哥哥经常偷跑出去,哥俩只能说是勉强认识。后来,他的哥哥由家里逃走,一去无踪,连一封信也没有。
卢梭说:“这样一来,我就成为家中的独子了。”话语中不免有些侥幸。我却更为他哥哥的命运松了一口气,庆幸他寻摸到了一条不算太好但也不坏的自我救赎的道路。
血缘手足之间,有太多的情感是“此情无计可消除”的了,不耐烦时间消融一切,就只能选择逃脱。卢梭直到写《忏悔录》的时候,漫不经心地回忆起他的哥哥,还认为是因为父母的漠不关心,影响了哥哥的教养,导致他的放荡和出走。
叫我怎么说呢?跷跷板上被高高抬起的那一个人永远是无知觉的。即使平衡轴的另一端消失,他们也只有瞬间的茫然若失,而仍然断然坐在云端上。
世界上唯一比有一个才华横溢的兄弟更可怕的事,就是在有一个才华横溢的兄弟的同时,你自己也是才华横溢的。
中国有本书叫做《聪明小孩真聪明》,这本书有个别名,叫《世说新语》。那上面有很多聪明机智的海尔兄弟。海尔兄弟是动画人物,是由智慧老人用高科技手段创造的一对足智多谋的机器人。同海尔兄弟大冷天只穿内裤却有着滚烫火热的心肠不同,《世说新语》里面的聪明孩子,只是径自沉默着延伸着自己的聪明,脸上带着淡漠疏远的神气。
里面讲到张玄之和顾敷,分别是顾和的外孙和孙子,两个差不多大的小孩子。顾和总是和当时有名的智者清谈,聊些政治啊玄学啊之类的鬼东西,两个小孩坐在床边自己玩自己的,神情漠不关心。到了晚上的时候,两个小孩就在灯下闭着眼,一起复述主客双方的话,一句也没有漏掉。
想象这幅画面,倒没有太多温馨的感觉,两个孩子端坐着,木端端地对答如流,简直机灵得有点鬼气了。极致的聪明,是让人有种模糊的恐怖的。
中国还有本书叫做《讨厌家长真讨厌》,那本书也有个别名,也叫《世说新语》。那上面有很多讨厌的大人,让聪明的海尔兄弟的童年早早就陷入惨淡。
有句我很不喜欢的俗话,叫做“是骡子是马,拖出来遛遛”。那些家长超级喜欢遛孩子,让完全不相干的闲人决定,哪个是骡子,哪个是马。
他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热切地问当权者:“你看看这些孩子里哪个能成大才?”抑或是即兴出题,让兄弟同场作文竞技。
这比生活在兄弟的阴影里还要痛苦。阴影是一种荫翳,在俯首称臣的瞬间,至少能获得片刻的宁静与解脱。生活之所以对我们耳语“在前,永远有更强者”,也是为了催促我们早早认命,而领取各人生存所需的坚韧安稳的小阁子。而这种每天要各显其能、竞出高下的生活是永无宁日的,因为暗处永远有评审团发亮的眼睛。
还是这对兄弟,张玄之和顾敷。顾和更喜欢自己的孙子顾敷,经常说顾敷更聪明,“来来,爷爷亲一个啊。”这让张玄之很不满。有一年,张玄之九岁,顾敷六岁,顾和带他们一起到庙里去,看见卧佛像,顾和又开始耍奸耍无聊,同时给两个孩子出题:“孩子们,你们看佛的旁边,为什么有的弟子哭,有的不哭呢?”
张玄之说:“得到佛的宠爱,所以哭;没有得到宠爱,所以不哭。”
顾敷说:“不对不对,因为达到了哀乐不动于心的境界,所以不哭;因为不能脱俗忘情,所以要哭。”
真是讨厌,这时候也要争。
对于小孩子恨得咬碎牙齿的嫉妒和哇哇大哭,我能边吃爆米花边看得直笑。兄弟间为了争抢什么而厮打,我也能带着兴致,在一旁袖手旁观不去劝阻。但,对于孩子隐忍的斗智,委屈的争宠,我简直要背过脸去不忍心看,尽管我知道那是机智又稀有的。
为了生存, 只能选择成为他的反面
这样看起来,好像只要有手足,生活就像《动物世界》里的非洲大草原,到处都是残酷的优胜劣汰和你死我活。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兄弟或姊妹的存活率并不见得就很低。有种兄弟关系永远是那么和谐而稳固,那就是当他们“性格迥异”时。
大部分的兄弟和姊妹,似乎都是性格互补的,内敛的妹子必然有个活泼的大姐,开朗强壮爱打架的哥哥,身后必然跟着一个瘦弱纤细、女孩子一样的弟弟——开什么玩笑!我早上起来穿袜子,都没有这样一配一个准儿过。
有一对著名的兄弟就是这种性格相反的典范:鲁迅和周作人。鲁迅比周作人大四岁,他们的弟弟周建人说,大哥是比较尖酸刻薄的那个,喜欢给人起难听的绰号。二哥周作人则完全相反,他“自小性情和顺,不固执己见,很好相处”。
这是来自旁人的评论。而鲁迅和周作人各人对于童年的回忆却很少提到彼此,让我们只能把单人的画面,强行安插组装进一个场景里面。
有一个场景总是挥之不去。黑漆漆但是有月亮的晚上,几个小兄弟并排躺在床上,鲁迅压低声音,絮絮地对着几个弟弟讲童话——那时不叫童话,叫大头天话。“天话”的材料是白天在书上看的,尽是一只头的怪兽,两只头的怪兽,三只头的怪兽。鲁迅把这些怪鄙的材料,虚幻出一个仙山来,平时万物顿时缈缈像是能瞬间变化,窗外月亮是涂了赤脸的妖怪,木床嘎嘎声难保不是什么鬼怪惶迫的嗷叫。
周作人的角色呢?他只有在黑暗处眨巴着眼睛,或是在枕头簌簌响的寂静中,终于按捺不住,追问道:“然后呢?”
这对兄弟的禀赋在他们幼年的时候就分配好了:哥哥是想象力丰富的那个,有领导力的那个,笔刃锋利的那个;弟弟是带古董气的那个,追随的那个,冲淡散文的那个。
我想,就是这种各就各位的角色扮演,才能让周氏兄弟之间关系一直蛮融洽,直到中年才翻脸。
波伏娃在姊妹中也是扮演鲁迅的角色,她喜欢排幻想剧,而且总是让妹妹扮演自己指定的角色。妹妹忙着全心崇拜她。波伏娃说:“正是因为有了我妹妹的存在,才使我维护了我的个人自由。她是我的同谋者,我的随从和我的创造物。”
有一个性格迥异的兄弟是值得感激的。但是我们应该感激谁?感激基因排列组合出神入化?感激造物主鬼斧神工?——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在胚胎阶段,就对兄弟的个性和天分有了井水不犯河水的分工。
我不习惯向陌生人感恩戴德,更喜欢在人性里找答案。
我有种怀疑:兄弟间所谓迥异的性格,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前后思量、左右算计之后做出的选择——“好吧,我就采用这种性格好了。”
如同在漆金木箱子面前选择戏服,来得早的,还能自由选择熨帖于自己性格的装扮;来得晚的,就有些无奈了。白脸的戏服被人穿了,自己就只能选黑脸;有人先穿了青衣华丽的绸缎襟子,自己只能草草系了条丫鬟的白裙子就出场。
小时候,我经常和一个同龄的远方亲戚过短期的姊妹生活。每到假期,亲戚们就把我们扒拉成一堆——“你们小孩自己去玩吧。”
她长得比我好看,五六岁时,眉眼间就有种少妇的俏丽。她比我要受宠和娇纵,爱生气,总爱把人锁在门外,动不动就让人哄,而且要多人连哄,实在没事,也要人的名字翻来倒去地高声呼唤。
然后,我就暗自决定成为“成熟懂事”的那一个。我还记得有一次,大家庭同桌吃饭。我的小亲戚忙着挑食,尖叫着挣脱种种食物安排。在她大闹饭桌的时候,我则连连欠身,含着下巴面带微笑,给在桌的所有大人布菜和倒酒。这行为其实完全违背我的常态,我并不太习惯于这种赤裸裸的做作。然而那天,我坐在小亲戚的对面,隔着整个圆桌冷冷地看着她,决心一定要做出一副和她截然相反的样子,一定要处处举止都和她形成参差对照。这种心情非常强烈,以至于我立刻就起身,做出自己日后羞惭不已的情态来。
后来,只要是假期与小亲戚聚首,我就表现出一种八面玲珑的老实乖巧来。如果,她有片刻的宁静与懈怠,我就立刻开始乖戾,恃娇行凶。家里永远有高而尖的声音,与低而缓的声音高低起伏,遥遥相和。
大人并没有因此就评判哪个孩子更讨喜,反而觉得各有各的可爱,大人们还有种坐享“齐人之福”的顾盼自得。
现在想起来,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有意识地选择某种面具戴上。
生活不易,为了双手擎出一片天来,每个人都要打磨和绘制一层层面目,用来遮住返祖还原的本来面目。
若你有个兄弟,那你得提前赶工做一个浓墨重彩的、另立山头的面具。
兄弟之间相处,太多的相似让各人的生存变得狭窄而呼吸苦难,一扭头就撞上另一个酷肖的人影;一转身,两人身上的共同点就摩擦出燃烧的火星来。
只有当其中的一个人抽身而退,另择居所,逼仄的空间才变得疏朗,有了一块宝贵的余地来培育彼此的“无间”。
二 祖父祖母
——家里拿着号码牌,排队准备着升天的旅客
慈祥有爱地谋杀亲孙
我总有这么个印象:只有百般无奈,或者是父母不负责任到了极点,才会把孩子放在一个只有老人的屋子。
老舍写过一个小说,叫做《抱孙》,故事讲的是一个慈祥有爱的老太太是怎么害死自己的孙子的。主人公叫做王老太太,第一个孙子是小产死的,第二个孙子好容易生下来,可得宝贝着,产房里放着四个火炉,小孩还盖着四床被子,五条毛毯,反而死了,真纳闷儿。
儿媳妇的肚子终于又大了,王老太太三更半夜还给儿媳妇送肘子汤、鸡丝挂面……媳妇的被窝深处能扫出一大碗什锦来,少奶奶吃得嘴犄角都烂了。
产期到了,小孩儿只探了个脑袋就再也出不来了,只能到医院去,医生反倒先抱怨:“你们这些人没办法,什么也给孕妇吃,吃得小孩这么肥大。”只得允许大夫给掏孙子,当然要说明了——要活的。掏出个死的来干嘛用?只要掏出活孙子来,儿媳妇就是死了也没太大的关系。
终于把大胖孩子掏出来了,老太太就只管趴在育婴室的窗户上盯着自己的孙子看。老太太把肚子上还有一个盆大的洞的儿媳妇放在医院,自己到底把孙子抱出来了。王老太太一上汽车就开始打喷嚏,一直打到家,每个都照准了孙子的脸射去,孙子还在怀中抱着,以便接收喷嚏。王老太太知道自己着了凉:可是至死也不能放下孙子。到了晌午,孙子接受了至少两百多个喷嚏。
到了下午三点来钟,奶妈已经雇妥了两个,可是孙子死了,一口奶也没吃。
王老太太悲愤医院靠不住,就把儿媳妇从医院接出来,接出来不久,儿媳妇的肚子上裂了缝,也不言不语地死了。
王老太太要把医院告下来,小说的最后一句话铿锵有力——
“老命不要了,不能不给孙子和媳妇报仇!”
这个故事,要是放在现在,是断然不能成文成章的。
那个时候,生命的成本价还不高,时代允许老舍这样轻描淡写地牺牲了这许多生命。而当今社会,每个生命的成本都变得很高,即使在文学作品里,杀一个人也变成奢侈的行为,必须得像做检讨一样先啰里八嗦一大堆前因后果才能下手。这样塑造一个茫然无知也无辜的连环杀手,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这导致如今文学背后讥讽和控诉的潜台词,软弱地化作调情。
时代限制了文学放大人性丑陋污点的倍数。要么是让人不屑的小龌龊,要么是大得无边无际——人性的破洞把人性都盖过了。
这个糊涂祖母杀人狂,即使让读者心里再膈应再反感,她却是一个放大倍数刚刚好的人物形象,让人恰好看清祖父母们一个致命的弱点——他们老了。
人一老,最明显的外在表现是他们对外在的人事失去了敏锐。
老人最大的福利,就是再没有与庞大的大世界和逼仄的小世界搏斗的义务。所谓“天伦之乐”,不过是人生在尾声中终于得空喘息。然而,正是因为不必搏斗,他们不仅荒了武功,锈了兵器,对外界刺激的被动反应都变得迟钝。
年轻时弑亲杀佛打下的天地,就这样在一种钝感中渐渐萎缩,最后,就缩到一亩地,一张藤椅,一张罩着迷蒙蚊帐的红木大床。这样就够了,反正他们的身体也随之萎缩了,因此还能蜷着持久地恬笑着。
当一个婴儿被递给祖父祖母,他们手忙脚乱地把孩子塞进自己的世界里。然而他们拥有的天地如此如此的小,能够空余出来,提供给孩子的温暖而安全的生长空间,狭小得只剩下贫瘠干瘪的怀抱。
我很小的时候,不止一次地向我妈抱怨过:“我睡觉的时候,我的爷爷奶奶把我抱得太紧了。”
那时候我三岁,我爸妈同时没空照顾我,就把我送到老家——我爷爷奶奶的家里。
对那段日子,我几乎没有任何回忆,甚至也没有任何回忆的凭证。因为在那个家里,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属于我的,没有宠物,没有玩具,连书也没有。那个屋子,没有什么幼童生存过的痕迹。很多人热衷于回忆自己小时候在老家吃过的零食,因为老年人爱吃容易消化的甜食,正好对了孩子的胃口。但是我奶奶口味又咸又辣,我爷爷每顿饭都一定要有酒,所以,我对吃的回忆,是几盘乌漆抹黑的腌制肉类,和一股冲鼻而尖锐的酒味,我一边吃,一边“呲呲”地从牙缝里吸进冷气。
大部分时间我都独自坐在藤椅上。我总是不耐烦地抠椅子的把手,撕出一条一条细细的藤丝出来剔牙,剔得嘴里一股血腥味。没过多久,藤椅就被我抠出一个洞来。后来,这就成为我孤独时候下意识的动作,我上学之后放暑假,一个人在家时,也喜欢撕身子底下的竹席剔牙,张大了空虚的嘴。
有的时候,我会在门口看我们家养的几只鸡。鸡也没有年轻可爱到足以当宠物,所以我总是隔着笼子和它们对视,我奶奶要教我剁青菜喂鸡,我也没有热情。只有一次,我忽然兴致很好,从厨房抓了几把米扔进鸡笼里,还蹲着看它们吃完。我奶奶回来,发了很大的脾气,因为她从来不用米来喂鸡——她说“米是人吃的”,而且我抓的还是她最高级的糯米——她说“糯米是人都舍不得吃的”。这件事,在我童年的淘气里,算是最最严重的一桩了。
晚上,我和我爷爷奶奶一起睡,他们一个抱住我的头,一个抱住我的脚。我被死死地抱住不得动弹,有时甚至不得呼吸。这样僵直地躺着,我能活动的最大幅度,就是微微偏过头,看着床边的墙上贴着的观世音菩萨的巨幅照片——真的是照片,是电视剧《西游记》里的观音娘娘。那时候,我对观音菩萨的印象,就是一个常来串门的很白很阔气的老奶奶。
记忆里,我和我爷爷从来没有过对话。我和我奶奶会进行一个程序性的对话,就是她每天都会问我:“你是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问了几个月,我终于说:“我不喜欢爸爸,我更不喜欢我妈妈。”言下之意,就是我只喜欢爷爷奶奶。我奶奶很高兴,后来的年岁里,每次见到我们家的任何一个家庭成员,都会重提这个掌故——跟在拿米喂鸡事件的后面,作为知错能改的补偿。
当我妈妈来接我的时候,我奶奶当然在第一时间向我妈通知我的见异思迁。我妈当时提了一整桶桃子,那是我所吃过的最熟烂甜腻的桃子,每一个都巨大,我吃得狼吞虎咽,几乎把整个脸埋进桃子里。我从桃子里,抬起脸来,又羞赧又生硬地叫了声:“诶,妈妈。”
几个月不见,我对爸妈除了陌生之外,还有一种轻易就变节的愧疚。这么快地,我就从“爸爸妈妈的孩子”,变成了“爷爷奶奶的孩子”。
祖母们有空闲坐在苍惶惶的阳光底下,皱着全部的皱纹一点点修补,扭曲,重塑。她们的叙述常常是自相矛盾的,越是不可信,祖母们越是固执地重复,完全不容一点质疑。祖母们胸中的世界,无论是结构还是色彩都完全违背构图完整,全面失真反而自成逻辑和体系,那个世界反而是最完整的。
口袋里装着绰绰鬼影的祖母
最理想化的祖母似乎是西方式的,有蓬松庞大的白发和蓬松庞大的乳房,不下厨也穿着围裙,下厨也不做什么正经菜肴,只做松饼和布丁。人生所有的“过去”汩汩地流失在脑中一个神秘的空洞里,取而代之的是花生酱与奶油的香味儿,然而拨开香气,里面是什么也没有的。
但中国式的祖母似乎不是这样。中国的祖母更像西方故事里孑然孤老的老巫婆。东方的奶奶矮身段枣核脸,总穿藏青或浓黑大祆,一开口说话只有满堂沉寂的回应——没有人有资格同她对话,除了手中总捻的佛珠,以及幽暗房间里影影绰绰的泥塑佛和菩萨,他们总与她喃喃地耳语不已。
中国祖母比西方祖母威严得多,威严的唯一倚仗就是她有满肚满肠的磨难。
侯外庐是这样描写他记忆里的祖母的:“她总是盘坐在炕上,拿起一件针线活,对着小小豆油灯,自言自语起来,有条有理地诉说她生平经历的一幢幢最难忘却的往事。那些往事,似乎都是伤心事,是她的奋斗史,所以,她的声调如泣如诉,异常痛苦。”
这幅画面很平淡,却让我有一种平静的震动。如果我是电影导演要拍摄这个画面,我会让她手中的针线活越来越蔓延,最后会在她身旁围绕出一整个她脑海里黯淡惨烈的世间来。
我喜欢祖母记忆里的那个人世。因为她们的记忆总是不公平的。老祖母的胸中不仅有乾坤,而且极为繁复,收纳了几世几代,还包容了好几次元的神秘空间。
马尔克斯的传记《回归本源》写道:马尔克斯的外祖母时常身穿花纹很淡的黑色和半黑色的衣服,从早到晚轻风似的在家里飘来飘去。她的王国不在这个世界上。别的女人告诉她,她老公有外遇,她也不动声色。因为她太忙了,忙于料理活人死人相遇的阴阳两边边界上的事物,忙于用迷信保护全家人。
比方说,阴魂走开以前就应该让小孩睡觉;孩子躺着的时候如果门前有出殡的队伍经过,应该叫他们坐起来,以免跟着门口的死人一块死;应该注意别让黑蝴蝶飞入家中,因为飞进来就意味着家里要死人;如果听见怪响声那就是巫婆进了家门;如果嗅到硫黄味就是附近有妖怪。
马尔克斯小时候是个多话的孩子,当他开始没完没了地提问题的时候,外婆终于火了:“鸡巴孩子!”她的喊声响彻整个老宅。一个晚上只有一个办法让他一动不动,就是用死人吓唬他。叫他坐到椅子上,说:“别离开这里,要是乱动,死了的表姑和表叔就来了,他们正在屋子里。”马尔克斯被吓住,一直保持这样一动不动的姿势,像被供奉的雕塑一样挪到床上,在床上继续做噩梦,直到黎明轰跑外婆故事里的妖魔鬼怪。
同住一个宅子,祖父母却有更多夹层的空间和更多的室友,他们的空间是很多层半透明空间的叠加,鬼魅穿行其间,和我们一样衣食住行,平静有序。与这个灵异的夹层混熟了,也就没有什么恐怖,反而有一种家常的热闹。这个世界,只有祖父母能够给予,只有儿童能够承接。
马尔克斯在叙述他的童年时说:“我怀着几乎虔诚的惊讶观看着鬼魂,依次打发童年消逝缓慢的时光。”
我小学的时候看过一个电影,印象很深的是这么一个情节:祖母和孙女在田间夜行,老太太牵牢了孙女的手,不远处忽然有橘红泛蓝的火光突突地跳着,孙女瑟缩着说:“奶奶,我怕。”奶奶和蔼地安慰道:“不怕,不怕,那是鬼火……”然后就开始讲魂灵的传说,在冗长琐碎的鬼怪陪伴下,祖孙俩相携穿行夜的田地。
画面一转,又到了几天后的大白天。孙女穿着白衬衣蓝裙子,脖子上拴着红领巾,袖子上别着表示学生干部官阶的“三道杠”,她指着祖母铿锵有力地说:“小刘老师说了,那不是鬼火,是磷,磷在空气中……奶奶,你搞封建迷信!奶奶,你真不对!”
这个情节让人反感极了。小孩子还没在迷蒙中看清什么,就先学会拿着扫把一通恶狠狠地清扫:鬼火是磷,人体是细胞组成的,世界上是元素构成的,死亡是火葬了再也回不来了的,奶奶是吓唬人的……谁都别想骗到我,什么都吓不到我,哇哈哈!
一个清明的世界并不是不好,只是太过无聊。
长大之后,人比自己想象的要寂寞得多。朋友不多,知己更少。人在大多数时候,都无人陪伴,只有自己形影相吊,深夜拥被。身处一个纤尘不染的世界,烁亮的四壁全部反光出自己的脸来。这时,才后悔如果当时保留祖母那个烟雾缭绕的世界就好了,至少自己有所逃遁,不至于落到现在这样与自己穷凶极恶地对视。
对马尔克斯来说,外祖母的宅子,不是一个偶尔逃遁休憩的小公馆,而是他一生居住着从未离开的地方。
马尔克斯说:“我一辈子每天睡醒的时候,都有一种亦真亦幻的感觉,似乎自己依然身处那所令我魂牵梦绕的庭院。在梦境和记忆中,我找到了童年从来没有找到过的墙壁的缝隙,听到了童年从来没有听到过的蟋蟀的叫声……”
看着祖父就是端详死亡
同祖父母一起长大的孩子,见过世界上最多的鬼怪。已死的魂灵于他们,已是热闹亲切多过恐惧。真正让孩子恐惧的,是将死未死的魂灵。
中学的时候,我们学过一篇叫做《黄油烙饼》的课文,全篇是汪曾祺模拟孩子朴拙的语气。主人公叫做萧胜,快八岁了,一直跟奶奶过。其中有一个细节我印象很深刻:
“奶奶身体不好,她有个气喘的病,每年冬天都犯。白天还好,晚上难熬。萧胜躺在坑上,听奶奶喝喽喝喽地喘。睡醒了,还听她喝喽喝喽。他想,奶奶喝喽了一夜。可是奶奶还是喝喽着起来了。”
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几乎是瞬间回到了爷爷奶奶的床上。夜是最难熬的,我总是瞪大了眼睛小心地辨别着祖父母的呼吸。爷爷抱着我的脚,和我隔得远,我听不到他的呼吸声会无端地焦虑,就把脚贴近他的胸口,用脚背摸索着他的心跳。有时候奶奶会忽然迸发一阵呻吟,不像病痛,反而像大声呼告什么冤情,呻吟一声半就戛然而止,我急切地伸手去摸,乱摸一通,先是揪到一层异常软的皮,心里更害怕了。每天晚上,我就像出急诊的大夫一样,小心翼翼地又摸又探,忙个不停,满头大汗。
自己的身体是温烫的,有汗味和乳臭味。但在半明半昧的清晨四点钟,有什么是靠得住的呢?
和爷爷奶奶在一起时,我总担心着他们的死亡。这我从来都不敢告诉别人。
《黄油烙饼》里写奶奶刚死时萧胜的反应:“萧胜一生第一次经验什么是‘死’。他知道‘死’就是‘没有’了。他没有奶奶了。他躺在枕头上,枕头上还有奶奶的头发的气味。他哭了。”
我当时读课文读到这里,就觉得不能赞同。对一个和祖母长大的孩子来说,“死”绝不可能是这么愕然的存在。
死亡就像呼吸一样,在老人的吐纳之间时隐时现。
“死”并不是不通情理的强加,而是好商好量的一点点抽离。
川端康成从小便父母双亡,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七岁的时候奶奶也死了,他就与身残体弱的祖父相依为命。事实上,他第一部公开发表的作品叫做《十六岁日记》,半瞎的爷爷躺在病床上,他就在床边的灯台上摊开稿纸,快速而粗暴地记录下爷爷的话。
看这部作品,就像是看一幅死神速写的绘画过程一样,十分奇妙。文章大部分内容都是祖父的各种哼唧和呻吟声,有时也会有空茫的感慨:“现在不该死的人也要死了……人人都要死啊……你给我接一下尿好吗?”
他的祖父一度变得暴饮暴食,很能吃,寿司饭团都能一口一个吞下,还狂饮不已。打杂的妇女怀疑是怪兽或者狐仙附在身上。川端康成看着祖父吃饭团,喉核不断地动,“是怪兽在吃饭”这句话怎么也难以释怀。他从仓库取出一把剑,在祖父的床铺上空挥动着。打杂的妇女一边认真地看着他砍杀房间里的空气,一边从旁助威,说:
“对!对!好!好!”
我高中的课桌上一度贴着川端康成老年的照片,黑白照片,他穿着和服,面前的桌子上有一杯冒烟的茶。
所有的同学在经过我的桌子、看到这幅画像的时候,都会觉得很不舒服,喉咙里发出不耐烦的咕噜声。有一个我的同学在我的座位上和我聊天,忽然戛然而止,黑着脸孔把川端康成的脸用书盖起来。我有点不高兴,把书挪开,说:“他又没有盯着你看。”
照片里的川端康成没有看镜头,他大侧着脸,盯着斜下方的空气,介于专注和痴愣之间。你觉得他是真的从虚空中看到了什么,但你对他的所见却没有好奇。
我同学嘟囔着申辩:“就是觉得……他眼神让人不爽……诶呀,我也说不出来。”
后来我知道,和祖父生活的很多年里,川端康成常常仔细地看着祖父接近死人的脸,俨然那只是一张照片。因为对方双目失明,所以更可以长久地直勾勾地看着,而没有什么奇怪和难为情。
我想,这应该可以解释为什么川端康成的目光让人那么不适,因为,那是看死亡的眼神。无论看多少次,都觉得,那是宁静地端详着死亡这个东西的眼睛。
祖孙都是“不友善星球”的来客
战国时代的列子把人从出生到死亡,分成四个变化阶段:婴儿,少壮,老年,死亡。婴儿的时候,神情专注,元气淳和,外物不能伤害,德行最高。少壮的时候,血脉贲张,欲望外溢,外物可以随意伤害,德行变低。老年的时候,外物对他的诱力和斥力都不那么大了,反而回到了宁和的童年阶段。而人到死亡安息的时候,就彻底回到本源了。
生命画了一个完整的圆圈,老人和孩子的生命反而有着奇异的相通。老人常常任性孩子的任性,相信孩子天真的相信,游戏孩子幼稚的游戏。
《百年孤独》里写过,年迈的乌苏娜,是小小的阿玛兰塔·乌苏娜和小奥雷诺最喜爱的玩具,他们拿她当做老朽的大玩偶,把她从一个角落拖到另一个角落,给她穿上花衣服,在她脸上涂抹油烟,有一次差点儿用修剪花木的剪刀扎破了她的眼睛,就像对付癫蛤蟆那样。
不敏感的少壮,看到老人和孩子兴致勃勃地在一起或嘀嘀咕咕——或沉醉于幼稚的游戏——总是满足而高兴的,脑袋里浮现出“天伦之乐”的句子。
而我却觉得,孩子之所以被老人引为知己,引为玩伴,是老人为了帮助自己逃避死神,所以祖孙才会如此难舍难分。
敏感的少壮,对老人和孩子都敬而远之,他们总有一种感觉——老人的临终之眼、孩子的天使之眼都带点灵异色彩,能看到等闲之辈看不到的东西,可敬,可怖。
我想,这可能是因为老人和孩子既没有什么发言权,也没有什么行动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家里被遗弃的分子。所以,他们的目光冷冷的,像来自另外一个不友善的星球。
古代的笔记小说中讲过这么一个故事:有个书生到别人家做客,看到一个两尺高、垂着稀疏白发的老女人,占着桌子吃东西,饼啊果啊,都被她吃完了。那家的媳妇出来,见到这个老女人就很生气,揪着她的耳朵拽进屋,把老女人装进笼子里。
老女人的两只眼睛,向外窥视,红如丹砂。媳妇介绍这个老女人,说:“这个人叫做‘魅’,是上七辈的祖奶奶,活了三百多岁还没死,身体变小了,不需要衣服,不怕冷热,锁在笼子里,四季如常,偶尔从笼子里跑出来,偷吃饭能吃好几斗。所以叫做‘魅’。”
不一定所有的老人都能活到三百岁,但是所有的老人都是家里的“魅”。他们用停滞的、悠长的生命漫不经心地扫视人世,身边的护驾是孩子——睁着那双狭长的、纯净的、审判的眼睛。
三 母亲
——我生,故我在
母亲的天性
2001年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叫做奈保尔,他是个印度裔的移民作家。他写过一本书叫做《米格尔街》。这本书就是他童年生活的那条街的全景图。
街上住着一个女人叫做劳拉,劳拉生了八个孩子。她对怀孕这周而复始的发酵过程颇为乐观,常常指着肚皮说:“这事又来了。不过要是经历过三四回,也就习惯啦。当然是件令人头痛的事。”
她热衷分娩,也并不把养孩子看做苦难,她热爱她的每个孩子,那是一种结实而粗暴的爱,表达出来,往往夹杂着叫喊和大声谩骂——词汇量不亚于莎士比亚。
这种庞大的繁殖性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很多祖母辈的中国妇女都有超越她的生育能力和轻松到漫不经心的良好心态。而真正具有世界纪录意义的是,这八个孩子有七个父亲。
劳拉并不嫌孩子过多,而嫌男人太多。常常是孩子还没出世,她的合作伙伴就必须滚蛋。她这样驱赶一个赖着不肯走的父亲:“别以为我给你养一个孩子,就成了你的人啦……照顾孩子是我自己的事,我不想你待在这儿,你在这儿只会多添一张嘴。”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对劳拉来说,父亲只是一个精子提供者,只有生儿育女能带给她巨大的热情与愉悦。至于“男人”提供的快乐,咳,那只是一个累赘又不受欢迎的捆绑销售!
但我们不能理解的是这个故事的下集。
一天晚上,大女儿劳娜很晚才回来,她说:“妈,我要生孩子了。”
劳拉尖叫了一声。
“然后,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劳拉的哭声,完全不同于一般人的哭泣。她好像是把从出生以来聚攒下来的哭泣全部释放出来似的,好像是在把她一直用笑声掩盖起来的哭泣全部倾泻出来。我听到过人们出殡发丧时的哭声,其中有不少是装模作样的哭泣,那天夜里,劳拉的哭泣令人毛骨悚然,是我有生以来听过的最可怕的声音。它使我感到整个世界是一个空寂无聊且悲惨绝望的地方,我几乎要和劳拉一起哭起来。”
一夜之间,劳拉丢失了自己所有的快乐与青春,变成了一个老太婆。她甚至也不再打骂孩子了。
接下来是结尾的结尾:
劳娜投海自杀了。当警察来通知劳拉这件事时,她只说出几个字。
劳拉说,“这好,这好,这样更好。”
自己乐此不疲地生孩子,却难以容忍自己的孩子生孩子?这种变态的母亲心理是多么稀有罕见啊……哦,不,这个故事叫做“母亲的天性”。
“放下屠刀,立地成妈!”
母亲的天性到底是什么呢?
弗洛伊德有个徒弟叫荣格(荣格和弗洛伊德不一样,他并没有令人害羞地天天把性挂在嘴边),他有一个理论,说所有母亲本源的心灵原型都是大地之母,所有人心中的母亲形象,都是在地母形象的默认基础上再做一些个性化的自定义设置。这样一来,我们似乎很容易归纳母亲的天性:博大,无私,奉献,自我牺牲——全是一些大得要深呼吸才说得出口的形容词。
女人是一种肩膀狭窄、臀部肥大的难养的动物。然而她一旦升级到进化版,母亲,她就立刻变成闪着圣洁光辉的女神。
我忽然有个哽在喉间的疑问——如果女神是你妈,你愿意吗?且让我们看看那些著名繁殖女神的画像。
我们中国人自己的繁殖女神是女娲。根据鲁迅在《故事新编》里面的描述,女娲在一个漫长无聊的午觉之后,无意中揉捏出一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小泥人,她带着欢喜与诧异,又做出许多来,这时,女娲耳边满是嘈杂的嚷,嚷得颇有些头昏,她烦躁地拔起一根藤,在泥水里一搅,再一抡,拌着水的泥点落到地上,也成了呆头呆脑、獐头鼠目的小人。女娲以恶作剧地诡笑飞速地抡着藤,泥点飞溅,在空中就成了哭嚷着的小东西,爬来爬去撒得满地。
女娲死于补天,而非造人。
这个故事让人心惊又心寒。女娲造人,粗制滥造不说,而且还是以一种近乎残忍的游戏心态。我们膜拜感激了那么多年的女神,原来只是报纸社会新闻版上常见的虐童的妈。
那么异邦呢?维纳斯是古老神话里的生殖女神,圣母玛利亚也算是西方最有名的妈。她们有相似的体貌特征,都有一头璀璨又闪烁的金色长发,而且永远带着矜持柔顺的少女气,她们又是你心中理想的母亲型吗?不行不行,她们太美了,惊鸿一瞥的丽影要做成画像和雕塑让无数人憧憬千年,因此,脸上绝不能露出养孩子带来的憔悴和疲惫。
尤其是维纳斯,她身兼生育之神和爱情之神,当她袒胸露乳、面色潮红、眼神迷醉地投入爱人的怀抱,谁来照顾缺奶的孩子?
我以审核保姆的标准,一个个淘汰了这些女神。
母亲只能是私有的黄脸婆,不能是人人仰慕的大众情人。
母亲是女神无法胜任的兼职——这句话反过来说也一样。事实上,每当有人回忆自己的母亲是多么圣洁美丽时,我总是忍不住感叹亲情道义的力量好伟大,能让人轻易就自我蒙蔽——我表面上一副真挚感动的嘴脸,内心深处却深知不能当真。
对于“完美女人”样的母亲,孩子长大后除了满腔怨恨,我想象不出还会有什么其他情感。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叔本华。
叔本华有一篇著名的文章,叫做《论女人》。读这篇文章时,我几乎读两页就要擦一把冷汗,抚胸口顺口气——“让我先压压惊。”
这篇文章里充斥着这种论调:“女人最适宜的职业是看护和教育儿童,因为她们本身实际上就很幼稚,轻佻漂浮,目光短浅,一句话,她们的毕生实际就是一个大儿童——是儿童与严格意义上的成人的中间体。”
“只有当性冲动时,男人才会失去理智地认为矮小、窄肩、肥臀与短腿的人是美好的,女人的美都与性冲动紧密相关。与其说女人是美丽的,还不如把她们描述为没有一点美感的性。”
“在欧洲,本不应该有什么贵妇人的存在,她们就应该是家庭主妇,或是想成为家庭主妇的女人。”
我故意用断章取义的做法,叔本华对于女性的蔑视更明显得令人咋舌。后世当然不允许一个思想上的“伟人”这样赤头白脸地侮辱人,太有损形象了不是?于是后人奋力地挖掘他的童年经历,希望找到一些被女人伤害的“童年阴影”——想自作多情地为叔本华开脱罪名,也为自己找点事做。
还真是不负有心人,经掘坟发现,叔本华小时候和他母亲的关系很糟糕。
叔本华的妈是个名女人,她举办的沙龙级别很高,德国文化圈叫得出来名字的基本上都参加过她的沙龙,像是歌德啊、格林兄弟之类的。小时候,叔本华就坐在香艳热闹的客厅角落的沙发,静静地看着他的妈妈花蝴蝶一样穿梭,轻快走动时衣角掠过不知是谁的脸,只知引起一阵迷醉。
叔本华的妈自己也写书,你大概也能猜到是哪类书,就是一些浪漫小说。而且这些浪漫小说的模式基本一样,主人公总是一个少女,经历过摧枯拉朽的强壮的爱之后,为了各种现实原因,而嫁给一个更门当户对的对象。那段年轻热烈的爱情却没有死亡,而是制成了干花,撒上袭人的香水冒充泪水,放在频繁打开的那个精致抽屉,每次回忆都是一阵做作的可歌可泣。
叔本华是目睹着他母亲的“哀愁”长大的。他深深地厌恶自己的母亲,而相对于他内心深处的愤怒与痛苦,他和她母亲的唇枪舌剑看起来未免太小儿科了——他们有一段著名的吵嘴子:
母亲:(捡起儿子的哲学著作《论充足根据律的四重根》)这肯定只是给药剂师做包装之用。
儿子:甚至在破烂收藏室里也找不到一部你写的那些书时,仍然会有人读这些著作。
母亲:你的那些书,印出来以后也将堆放在仓库里。
我当时如果在吵架现场,肯定会急得跳脚,这种层面的争吵像是女人打架,撕头发抓脸皮,目的只是为了让对方露出最狼狈丑陋的样子,却一点不伤脾脏,不着关键。
也是很多年之后,叔本华才徐徐地、有条有理地、招招致命地写出了这篇《论女人》,汩汩流出这篇他从童年就开始打腹稿的对母亲的抱怨书。
其实,所有的抱怨,翻来倒去都只是一个道理——女人一旦做了母亲,就要解除上天赋予的种种装备和武器,放弃性别优势。
大自然里也有例子:母蚁在受孕之后就失去了双翅,因为孕育期双翅毫无用处,弄不好还会危害其生育。
张爱玲的母亲也是一个不愿意解除女性柔能克刚的装备的美妇。她在张爱玲小时候就离婚去了法国,写诗,画画,关注时装,学习一切花里胡哨的艺术。张爱玲十六岁的时候,她带着纤灵斑斓的美好气息回国,重新审视她暌违多年的女儿,并对张爱玲的笨拙无灵性深表遗憾。
这种距离感是我所能想象到的最可悲的母女关系。
然而,女人对女人,天生有一种同病相怜的低柔的默契,所以张爱玲并没有把这一笔狠狠地记在账上,日后伺机报复——她甚至没有把它当做童年阴影。
虽然没有阴影,但却有一道淡淡的肉色伤疤,多年以后,仍能认出它还在那儿。
张爱玲对人性的注视,早早地就没有那一层虚假的、温情的纱质遮蔽。这事幸与不幸谁也说不准,然而,清醒因为失望,这一点确凿。
“母性”是一个人最早接触到的人性,是孩子对人性选择“信”与“不信”的理论来源。“母性”没有给一个孩子温柔的慰藉,那么,对人性,也就谈不上什么坚固的信任了。
而“母性”一旦产生,就毁灭和掩盖了其他的人性选项。
“放下屠刀,立地成妈!”
冥冥之中传来的声音好似低沉的雷声,然而这不是什么神圣佛偈,这是孩子对母亲下的最后通牒。
这个通牒并不无理取闹,人类历史上最强悍的事业女性是这样评论她的子女的:
“在他们长出点人样之前,我对他们没有任何好感,丑陋的婴儿是非常恶心的东西……只要他们的身体还是那么大,胳膊腿儿还是那么短,动起来还像青蛙一样……就算最好看的那个脱下衣服来也是可怕的。”
说这话的人叫维多利亚,她是英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久的君王,她当了六十四年女王,爱丈夫,爱祖国,爱政治,爱谦卑地臣服于她脚下的臣民,她爱天底下一切伟大的大,卑小的小,然而,她打从心眼里真诚地憎恶她的九个孩子。
叔本华应该庆幸,至少他没有摊上这样的妈。
总有一种爱湿漉漉,黏答答
摊上什么样的妈算幸运呢?相反的怎么样?
荣格所说的“地母”既然不是高贵女神式的,那是不是更类似于非洲的女性雕像,眼神空空的,脸上有着哺乳动物饱食后特有的安逸与茫然。她们总是盘腿团坐着,沉甸甸的乳房搁在肚子上,沉甸甸的肚子搁在大腿上,她们的一生春夏秋冬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处于孕育状态。
我在上文中提到的母亲——包括各式女神在内,她们虽然生过孩子,但是却没有做过一天母亲。而我将要提到的这种母亲,她们不怎么算是人,而是一个行走着的包罗万象的子宫,源源不断地提供着爱与营养。
古罗马的时候,曾经有一场争辩。辩论的话题很老生常谈:父母之爱是不是出于本能。其中伊壁鸠鲁派信徒确信父母疼爱子女是出于利益考虑,想在年迈时得到子女的照顾,或是因为子女的出生能为他们在社会福利和税收上带来好处。
这种理论的支撑显而易见:母亲和孩子之间爱的收支不平衡。没有人会为没有回报的付出买单。
这种会计式的算法合理又客观,但是却忽略了一个决定性的微小因素:对一个人,巨大的安宁与幸福,往往来自于对“献身”行为的享受和自我欣赏,而不是来源于索取。
分娩和哺育,是最最缠绵的一种身体关系了。
我曾经看过有人用呓语式的抒情口吻去赞美哺乳的行为,把来自孩子的吮吸和情人的抚慰相对照,两者都美妙非凡,然而情人的抚慰只能暂时弥补安全感缺失的空虚,孩子呢,哦,孩子的嘴是无限依依与无限忠诚的。
古代人迷信爱与生命是通过乳汁输送的。在汩汩输送的过程中,茫然无知无觉的是孩子,陶醉享受的是母亲。
这样的关系往往出现在寡居的母子之间。
伊朗有个作家叫做雷瓦那,他是母亲养大的孩子。他回忆中相依为命的母爱却没有那么美好:
“我肯定自己不喜欢她,但她疯狂地爱我。她的爱充满犹太女人的贪婪。每次她生硬地将我从寄宿学校接回来时,都发疯地扑向我。她的吻是那样残酷、猛烈,让我觉得是在挨打。我是她生存的唯一理由,继续生活的希望……她的吻几乎让我死去。我清楚,母亲对我来讲不是温馨的梦,不是乳汁,也不是皮肤,而是毒汁、鲜血,是体内循环的骇人的东西,总之,是死亡。”
我见过这种母爱,我认识这种母爱,我经常在我的一个小学同学身上看到这种母爱。
母爱湿漉漉黏糊糊的,像一大块永远也洗不干净的污渍一样,在他身上随处可见——在他过于粉白的团圆脸和过于红艳的嘴唇上,在他用摩丝抹得整整齐齐的刘海上,在他钉在书包上随风飘舞的小手绢上。
每天早上,当他走进教室,所有人都一眼就看到他身上显眼得让人尴尬的母爱。
这个男孩子发育得早而烂熟,小学的时候体检,他的胸围远远地超过了班上所有的女孩子。他高大雪白,长得异常丰腴美艳,很喜庆,然而母爱给他带来的羞辱,让他常年处于恼羞成怒的状态,脸常年是愤怒的潮红,有事没事就要拖过一个弱小的同学死捶不已。
他虽然是班里最欺良霸善的恶霸,但是却没有人害怕他。每天上午两节课后,他妈妈都会固定地手拿红薯和牛奶,深情地出现在窗边,注视着她的儿子,满眼的欲言又止。他在注视下抓耳挠腮,坐立难安,刚刚建立起来的一代恶名顿时毁于一旦,当他的妈妈在教室窗外对儿子进行喂食以及清理食物残渣的活动时,班里总有许多同学趴在窗台上起哄:“娇气包!”“羞羞,不害臊。”这样的情况持续几年之后,同学们的起哄也渐渐改变了,大多是暧昧的暗示与冷冷的谴责:“哟!老婆喂老公!”“哼哼,不要脸。”
小孩子的敏感与残忍真让人害怕。
那位同学在小学毕业之后我就再没见过了,也许是因为发育来得早去得也早的关系——他给我最后的印象是猥小瑟缩的,总是低着头向上射出惊疑不定的目光。回忆到这儿,我才忽然开始惴惴不安:我们这班同学会不会给他留下什么阴影?
后来,我自我开脱地想:要是有阴影,阴影也只会来自于他的母亲。
就像法国作家罗曼·加里,他从小和寡居的母亲生活在一起,他写过一本自传叫做《童年的许诺》,回忆他与母亲的生活固然是眷依不已,但怀恋中其实也不无抱怨。
有一个细节让我印象很深刻:
一个人侮辱了我的母亲,十岁的我打了他。这是我漫长而光辉的打耳光生涯的开始。母亲开始赞叹我的行动,从那天开始,不管有理没理,每当她觉得受到侮辱时,她便来向我申诉,对遇到的侮辱提出一成不变的、却并非总是准确的看法,然后说:“他以为没有人可以保护我,那可大错特错了!你去,给他两记耳光。”
侮辱多半是臆造的,但我仍履行我的职责。
我于是鼓起勇气,忍受羞耻,去寻找被指名的某个倒霉的钻石商、肉店老板、烟铺掌柜或古董商。
对方看到一个全身战栗的小伙子走进店堂,双手握拳,逼到他的跟前,用气得发抖的——一种从孝顺心理迸发出来的恶作剧的愤怒的声音说:“先生,你侮辱了我的母亲,现在该瞧我的了。”刹那间,这个倒霉家伙立刻挨上了耳光。
他的境遇和我同学完全不同:一个是被母亲严实地保护着,一个是被母亲索取严实的保护。然而,奇怪的是,两者带来的感觉是完全相同的。
用罗曼·加里的话来说——“谁也无法想象,我对这种行径感到多么厌恶,它给我带来说不出的屈辱与痛苦。”
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母亲这种生物,太热衷、太善于营造出“相依为命”的生存气氛了,这几乎是每个母亲都具备的无与伦比的天才。她们能即刻创造出一个只容下两人的、潮湿的环形空间,自产自销的源源不断的爱,是养活和维持这个二人世界的营养来源。
可笑又可怕的地方在于,这个“相依为命”的二人组是反外界的,社会于他们是充满恶意又张牙舞爪的大怪兽,成年男性于他们只有恐惧与厌恶。于是,两人就只有抱得愈紧,愈紧。
这实在值得警惕。让我们把罗曼·加里的话当做警钟:
“有了母爱,从童年开始,生活便向你展现一幅美妙的图画,但却永远是一幅画面,你以后不得不终生品尝冷漠。从此以后,每当一个女人把你搂在怀里,把你紧贴在她的胸口时,你不会感到别的,只会感到哀伤,你会像一条被人遗弃的狗,跑到你母亲的墓前大声喊叫。你不会再得到别的,永远不会。
“可爱的胳膊搂在你的脖子上,甜蜜的嘴唇向你诉说着爱情,但你仅仅是顺水推舟。你早早地来到泉水边,把泉水已经喝干了,当你又感到口渴时,你到处寻找,却枉费心机,再也找不到一口水井,看到的只是海市蜃楼。你从童年就沉浸在爱河里,有了这样的体验,以后每到一个地方,你就会进行有害的对比,就会白白耗费时间去等到你往昔经历的东西。”
罗曼·加里的意思表达得温婉含蓄:母爱来得太早太年轻,会让人对未来的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以为“爱”就是“被爱”,所有的奉献都是理所应当。
我们是彼此的战俘
罗曼·加里有所顾忌,关于母爱的副作用,他只选择公布程度较轻的一部分。
程度较重的又是什么?当所有的乳汁都被灌注完而干涸,当所有的奉献,都奉献到无可奉献,当所有的爱都没有富余可以交换,那就只剩下生命可以索取和交换了。
有些母亲一辈子都理所当然地相信,那个由自己分娩哺育倾尽全爱的小不点,是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他们的灵魂自然是她国土的一部分。
这些母亲的子宫并不是一个暂时性的培育器皿,而是一个巨大而牢不可破的收纳箱。里面收纳了什么?自然是孩子的一生。
还是让我们拿可爱的罗曼·加里当例子。他自述说:
我那时才八岁多一点,她就开始为我杜撰将来在情场上的“业绩”,开始设想叹息和眼神,情书和誓言,月光下阳台上悄悄地拉手,白色的军官制服和华尔兹舞,以及那窃窃私语和苦苦哀求。她坐在那里,垂下眼帘,搂着我靠在她身上,嘴上浮现出有点儿内疚但却异样年轻的微笑,向我说着各种赞赏的话语。我懒洋洋地偎依着她,边听她说话,显出漫不经心的神态,但却怀着浓厚的兴趣。
罗曼·加里的母亲要做他生活的导演——主人公要依靠导演说戏,才知道自己未来人生的戏码;母亲还要求掌控孩子生命中的情感,长度浓度烈度,爱情尤甚。
母亲对孩子的生命索取无度,这是众所周知的恶习,便按下不表。
然而,很少有人提到的是,孩子对母亲的生命也有不足为外人道的觊觎。
不久之前,我曾经假装很学术地向我妈咨询:“是不是所有的母亲都会经历叛逆期?”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想叛逃‘娘’的身份的念头。”
“有的,这种念头一般出现在孩子三岁左右的时候。那时候,孩子基本长成人形,也断了奶,基本上不需要妈常年在床头照顾着。女人对当妈这档子事已经丧失新鲜感,烦都烦死了……那时候我们还不算年老色衰,身材还没有完全走样……”
我妈还没有把话说完,我便露出了真正阴郁的面孔,问道:“那你嘞?你在当妈以后也有不安分的时期?”
我妈妈稍微露出一些思考的神色,我就立刻发出惊疑不定的惨叫声,然后收拾行装,做准备分家离婚状。
我夸张反应下隐藏的怪异心理其实已根植多年了。
现在,我脑海里时常还能唤醒一幅画面,一幅埋藏在我童年记忆里面的画面:
那时,我大概三岁还是四岁,我妈早起准备上班,我还没起床,半坐靠在枕头上看着她的背影。我妈穿上一件质地轻薄的草绿色夏季套装,短卷发烫得失败又疏于打理,她只能不停地用手把头发往后捋,脖子上就堆出一层层短暂的波浪来。最后,她俯下腰,提起高跟鞋的鞋跟。高跟鞋发出沉着的“噔”“噔”声响彻屋子。
每到这时候,我的太阳穴就随着鞋音“突突”地疼,心里一阵突如其来的不安与烦躁:“她要出去!她出去是要见谁!”我妈快走出门的时候,我满脸阴郁蓄积到了可怕的程度,朝她做无声地怒吼:“你胆敢走出这个家门!”
只听“咚”的一声关门声,我妈就离开这个家门了。
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我无缘无故地怀疑我妈和她的一个男同事有私情。我妈办公桌玻璃板底下压着一张照片,那是她和其他同事老师的合影,她身边站着一个白白的戴眼镜的斯文男人——整张照片只有他们两个最年轻好看,在一群灰头青脸的中年人中鲜明得刺眼。
当我妈去上课时,我一个人留在她的办公室。我拿出一杆圆珠笔,在她男同事的脸上开始用力地画起来。圆珠笔没有水了,我把那个青年男子的脸画出一片白花花的狼藉,五官支离破碎,看起来可怕极了。
我妈上课回来之后,我面无表情又憋不住得意洋洋地把照片向她展示,看到她男同事比无常鬼还要恐怖的脸孔,我妈受惊不小。
我是人类历史上最令人发指的多疑妒夫,我皱着眉头严密监控着我妈和每个异性的眼神交流,我对我妈的怀疑和控诉全来得毫无根据,我脑海里经常出现“生是我妈人,死是我妈鬼”“一日为妈,终身成妈”的可怕标语。
归根到底,我对我妈的生命也有强烈的占有欲。这种占有欲最可怕。母亲对孩子生命的占有,大多还能在无力无奈中好始善终,孩子对母亲的生命却很难松手。当母亲妄图导演孩子的生活时,她对孩子的设定大抵还是多姿而绮丽的。而当孩子主导母亲的生命时,孩子却严重缺乏想象力和热情,安排的剧情是——哦,不好意思,没有剧情,做一个长期稳定的乳汁供应者就可以了。
而且,孩子敏感到了极点,一旦感觉周围那层潮湿带点腥气的母性气团有所稀薄,立刻就会警觉而怨恨。
我还在这层母性气团里汲取生存原料——直到现在,我从未觉得自己离开过子宫。
如此如此哀伤,如此如此不能抗争的宿命
总有一种爱是那么不对劲,这种爱就是母爱。世界上不存在合适的母爱——或者说正正好的母爱。
母亲的距离要不就渺无踪影,要不就近得让旁人看笑话;母爱的温度要不就冷若冰霜,要不就烫得在心上留下肉红的疤,一颗好好的心就这样破了相。
三国时的孔融有个著名的理论:孩子对于母亲有什么大不了的嘛!就如同放在瓶子里的东西,拿出来就完了,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意思是说,当孩子被镊子从母亲的体内夹出来的一刻起,两个人就不再有关,也不必有关。
这太不合理了。母亲是一个没有瓶口的瓶子,外人进不来,孩子更出不去;若要拿出来,必是玉石俱焚。
孩子和母亲的命运难以分割,纠缠难舍是因为互相占有,互相占有是由于对彼此生命的嫉妒。
塞尔维亚作家米罗拉德·帕维奇写过一本似真亦幻的《哈扎尔辞典》,里面有一则小小的隐喻,恰好能够说明母亲和孩子如此哀伤的宿命。
阿捷赫公主这样叙述她的母女生活:母亲的生活我已熟记在心,每天早晨,我花一个小时在镜前扮成我的母亲,就像在台上演戏一样。此事日复一日,延续了数年。我穿上她的裙袍,拿着她的扇子,我模仿她的发型,把头发编成羊毛女帽的样子,我不回避他人在场,我甚至在我心爱之人的床上模仿她。情欲炙热之时,我自己已不复存在,我就是她。
我的模仿过于逼真以致我的情欲荡然无存,全部让位于她。就这样,她将本属于我的爱的抚摸提前窃走了。
但我对她毫无怨言,因为深知她的欢愉也被她的母亲用同样的方法掠夺一空。假如现在有人问我这种游戏于我何益,我会这样回答:我欲再生一次,且求活得更好。
四 父亲
——生孩子,何乐不为?养孩子,岂有此理!
“无月经综合征”和“子宫嫉妒症”
有种病你一定没有听说过,这种病叫做“无月经综合征”。不对不对,这个病指的并不是妇女内分泌失调不孕不育,这个病只有男性才得。
这是心理分析家卡伦·霍尔奈分析出来的。她分析女性得出的结论是:为母之道给女人提供的心理优越感无可争辩,无论如何也忽略不得;当她开始分析男人的时候,却得到了一种最令人震惊的、强烈的嫉妒印象——那就是对乳房的嫉妒,对吮乳行为的嫉妒,以及对怀孕和生孩子的嫉妒。
我不知道你脑海里的画面是否和我一样:一个略略发福的高大中年男人看着喂奶的奶娘,然后偷偷用手掂量自己过于细瘦的乳房,又怨孽又自怨自艾地咬碎银牙、原地跺脚、擅自撒娇。
然而,这滑稽好笑的画面只是夸张,而不是污蔑。男人对孕妇的身份觊觎良久,这是自古以来的传统,抵赖无效。
古代南方的獠族妇女,刚生下孩子就下地干活,烧火做饭打柴割草,呜啦呜啦地唱着咱们女人力量大的快乐劳动歌。她们的老公呢?则病怏虚弱地裹着被子坐在炕上,女人坐月子吃什么他们就吃什么,稍有闪失,产妇得的病他们也会得,人称“产翁”。
我最感慨的,其实是獠族妇男们强大的自我欺骗能力,他们竟真能假装自己对怀孕分娩这件事做出了巨大牺牲和贡献,还邀功请赏。还有些男人,无法自我欺骗,却不打算善罢甘休。
在巴布亚新几内亚高地上有个桑比亚部落。部落里的男人,都是很厉害的武士。他们经常对自己的村庄进行袭击,把男孩子从母亲的安乐窝里抢走,把他们扔进各种各样的男人身份的考验中。
然而,无论是多么强硬和男子汉的训练,结束之后,幼小的男孩们还是会回到绵软的乳房中,嗷嗷地寻找着妈妈的奶头。这不免让武士们十分不满,于是,他们一心与女人作对,与母亲作对,与乳汁作对,男人们决定男孩不能吃母乳而该吃精液。
具体喂养方法咱们就不必强迫自己去想象了,这也不是重点。真正重要的是男人的心态,他们在这场没有可比性的攀比中走得太远了,他们宣称置入女人身体中的精液不仅使她们怀孕,也使她们产生了乳汁——乳汁只是精液在女人体内加工包装过后的精装版。
男人们这种幼稚的心态,还真是,非常的……男人。
世上本无爹,何处惹尘埃
倒不如直接承认吧:世上本无父亲这回事,做的人多了,也就有了爹爹这份职业。
本来嘛,人类的生育成本几乎全部都由女性的一方承担。女人一生只能制造四百个卵子,男人每天大约就可以制造出差不多一亿多个精子。如果每个精子都能生育一个婴儿的话,那么仅仅用两个月,一个男性所生成的精子数量就相当于全球总人口数量了。所以,男性的机会成本是零,而女性的机会成本却几乎是无限大的。
有个叫做理查德·康尼夫的美国作家曾经统计过——
“女性必须为怀孕投资的热量是80000卡,大约等于她从纽约跑到芝加哥(2500千米)所需的热量,为哺育婴儿一整年必须再投下18.2万卡——差不多够接着一路跑到旧金山了。至于男性为奉献那一粒精子所耗费的力气是0.00000007卡,还不够他在床上翻一下身放个响屁需要的热量呢。”
所以,男人和孩子的关系——比起母子、母女之间血肉相连、脐带相依的纠结缠绵——更类似于一种凑巧的社交,温情时隐时现,尴尬却伴随终生。
当我年轻、气血正旺的时候,我从道德上诚心诚意地看不起和鄙视卢梭,因为他把自己的五个孩子全部送进了育婴堂,轻松地短吁一口气拍拍双手,像送走了上门卖百科全书的推销员。他是这样说的:“这种处理(把孩子送去育婴堂),当时在我看来是太好、太合理、太合法了,而我之所以没有公开地夸耀自己,完全是为着顾全母亲的面子。”还要怎么公开?穿着育婴堂赠送的荣誉马甲满街溜达吗?
等我年纪大了,物是人非事事休了,我才愿意承认:不愿意做父亲的父亲,并不是最坏的父亲;甚至,客观说起来,大部分普通的非职业父亲杀伤力还更大哩——当然,他们自己并不知道。
你问我为什么畏惧你
有一个典型的父亲,就是这样以一种毫不自知、理直气壮甚至略带漫不经心的态度谋杀了自己的孩子。
这个父亲就是卡夫卡的《变形记》里格里高的父亲。
“当格里高·萨姆莎从烦躁不安的梦中醒来时,发现他在床上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甲虫。”
当格里高被这个命运这个突发奇想的强加逼得无路可遁,不得不走出自己的房间,来到客厅面对自己家人的时候;当变成甲虫的格里高第一次走出自己的房间,出现在客厅的时候;格妈妈被吓了个半死,而格爸爸的反应则是怪异粗暴的——
“父亲拿着手杖,蹬着脚,扬着手杖将格里高往他的房间里赶。格里高请求父亲不要这样,但无济于事。他像个野人一样,毫不留情地挤出了嘘嘘之声。每时每刻都可能用手里的手杖将他往死里打,或者打在背上,或者往头上打。”
格里高还未学会熟练地运用自己的新四肢,当他好不容易几近成功,却卡在自己房间的门上动弹不得的时候,“父亲从后面给了他真正解除痛苦的一击,这一击是沉重。他猛烈地一跃,跃进房间很远,父亲还在用手杖敲门,最后一切都沉寂了。”
自此之后,父亲的每次出场都像一大坨乌黑的雨云让小说的气压骤然降低,而最最紧张、让人透不过来气的片段,莫过于格里高和格爸爸的一场巷战。
“父亲把长制服的下摆往后一掀,两手插在裤兜里,脸色阴沉,朝格里高走来……父亲一会儿停着,一会儿急步向前,一会儿又不动弹,格里高总是逃着,就这样,父子两个在房间里兜圈子……有时候,他担心由于父亲的狠毒会挡住他逃往墙上、逃往天花板上……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除了急步爬行逃跑外还有什么自救的办法。”
然后,父亲开始用苹果来袭击格里高。格里高由于惊呆了,他站着不动,动也没用,因为父亲已经决定轰击他——父亲并不计较准确与否,只是向格里高一个一个地扔苹果,这些红色的小苹果像带了电一样在地上互相滚到一起,又互相撞击开来,其中有一个打中了他的背。格里高疼痛不堪,又震恐迷惘地躺在地板上。
格里高被这个苹果砸得几乎永远丧失了活动能力,在被遗忘的饥饿中死去了,而那只作为武器的苹果则始终在地上,因为谁也不敢去取走——
“苹果搁在那里作为一种虐待的纪念。”
在我看来,《变形记》是卡夫卡所有小说中最真实的,它纪录片一样重视描述了卡夫卡的一个噩梦。每一个片段都是卡夫卡大汗淋漓起床后的“追忆似鬼年华”。
最大的恐惧来自于父亲。
“最近你问起我。你问我为什么畏惧你?一如既往地,我无言以对。”
这是卡夫卡写给父亲的一封漫长家书的第一句话。父亲和卡夫卡是完全相反的人,卡夫卡孱弱,寒气逼人,淡泊冷漠不知所措;而父亲就是《变形记》中格里高的父亲——健硕,食欲旺盛,自鸣得意高人一等。
父子二人不仅是人种不同,他们也生活在世界的不同部分里。
卡夫卡对父亲写道:“世界在我眼中就分成三个部分,一个部分是我这个奴隶居住的,我必须服从仅仅为我制订的法律,但是从来不能完全符合这些法律的要求;然后是第二个世界,它离我的世界极其遥远,那是你居住的世界,你忙于统治、发布命令、对不执行命令的情况大发雷霆;最后是第三个世界,其他所有的人全都幸福地、不受命令和服从制约地生活在那里,只有我永远蒙受着羞辱。”
父亲存在的所有意义,就是让孩子相信——自己这个拙劣仿品的存在其实并没有意义。
我们生活在一个永远无法讨好父亲的世界里。就连萨义德也一样。
萨义德是著名学者、理论家,由于提出了“东方学”而广为人知。他家里有钱,超级聪明——中学毕业时是毫无争议的第一名,钢琴的造诣也深。
总之,是个无挑剔无死角到欠扁地步的小孩儿,然而他在自传《格格不入》里却回忆说:“(我的父亲)永远以三个手势提醒我的失败,第一个失败,是一手握拳,往后朝肩膀一缩;第二个失败,是五指箕张,像鼓翼掠水般由左向右划;第三个失败,是摇一根手指。”
“他在世之日对我最吓人的一句话——当时我只有十二岁——是‘你永远继承不到我一丁点东西;你不是有钱人的孩子’。”
“我叫我父亲daddy,叫到他离世那一天,但我时刻觉得这字眼多么偶然,我以他儿子自居是多么不适当,我每次问他要什么,不是大为忧愁烦恼,就是不知所措,需要好几个钟头的心理准备。”
的确是这样,回忆起小时候,父亲对我少有的几次心血来潮的教育,几乎全部是以威胁恐吓为形式的。
我爸爸有一双骇人的大眼,还有黑压压杂乱的浓眉压在眼皮上。每当他想传授给我什么的时候,他就会突然猝不及防地靠近,提高音量,舞动他的浓眉,圆睁着眼睛,提醒我,我已经进入了他的怒气领域和力气范围。
当然,技术上,我爸从未正式打过我,但是他发明了一种恶作剧的施暴方法,就是高高扬起他的巴掌,低头瞪着我,做出要掌掴的姿势,刹那间蒲扇式的手掌扇下来,结果只是和自己的另一只手掌拍击,在我耳边制造出巨大的声响来。我吓得一抖,我爸大笑不已。
这个拙劣的把戏一直贯穿我的婴儿和幼儿阶段,然而我却从未真正意义上破解和免疫。每当高高的巴掌的阴影落在我身上,我还是会瑟缩,还是会发抖。这种恐惧建立在不确定性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父亲的大赦会失效。
以前,我只是把我爸这种恐怖的恶作剧,慈爱地体谅成情商不高和缺乏技巧。后来,我却在很多父亲身上看到了这种惊人的相似。
我曾目睹过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惩罚。父亲怒气冲冲地从衣柜中拿出好几条皮带来,放在椅背上,作为刑具让孩子挑选,然而他最后却没有真正施暴。用卡夫卡的话说,他“只是想让孩子亲眼目睹被绞死的所有准备工作——等到绳索、大刀、砧板全部各就各位了,才宣告大赦”。
此时,父亲的潜台词已经呼之欲出了:他要让孩子知道自己是被幸免的,是被恩赦的,你的生命是父亲功德无量的馈赠,所以你应该时刻保持兢兢业业的负疚与自责。
对于母亲来说,我们是她卵巢里无中生有的馈赠。对于父亲来说,我们是他用0.00000007卡路里毫不费力漫不经心地制造出来的,长达1/25毫米的,他精虫王国里面的幸运的小玩意儿。
父亲是没有职业道德的上帝
很早很早以前,心理学还没发明出来的时候,人们就发现儿子身上会有一种仇父恋母的心理倾向,也就是有名的“俄狄浦斯情结”。后来,当心理学被发明出来,这种普遍蔓延的仇恨才有了靠谱的心理学解释。
我们仇恨的并不是父亲,而是“生活代表”。
生活永远是大boss,对人提出种种可恶的限制和强迫。在一个家庭内部的父母双方之间,父亲就是“生活”的化身——要求着孩子,所以父亲永远是孩子的敌人,而孩子永远要哭着找妈妈。
这种心理学的说辞,我反倒觉得太抽象和文艺腔。“生活代表”的化身无处不在。对孩子来说,四面墙壁永远太逼仄,桌子的棱角永远太坚硬,放糖的柜子永远太高。滋事找茬的倒不总是父亲。
我想,我更喜欢卡夫卡对父亲所下的断语:父亲即上帝,“剥去了圣衣的上帝”。
人类对上帝形象的想象和勾画,就来源于对父亲的记忆。
这个兼职上帝却是毫无职业道德的。他享受特权,却消极怠工;他索取崇拜,却不普渡不慰藉。他只是执行上帝“审判”的职责。
在卡夫卡的小说《判决》中,年轻商人格奥尔格·本德曼生意做得很好,想脱离父亲而尽早独立。结果父亲不仅暗地里摸清了儿子的所有客户联络网,而且怀疑儿子想罢黜自己在经济上的统治权,起了叛心,嫌自己老不死。
于是父亲对儿子做了如下的判决——“你原本是一个天真的小孩,但你原本又是一个魔鬼似的人物!我现在就判决你的死刑,判决你从此消失。”
于是,儿子跌跌撞撞地从房间里被撵走,“他从大门外一跳,越过车道直奔大河,作为一个优秀的体操运动员,他一跃而上,如同一个乞丐一样牢牢地抓住了桥上的栏杆。他本来就是优秀体操运动员,这在他年青时代就曾经是他父母的骄傲。他吊在栏杆上,手变得越来越软弱无力,但他仍然坚持着,在大桥的栏杆柱子之间,他看到一辆汽车轻松地驶过,汽车的喧嚣声可能要淹没他落水的悲壮之举。他轻声地叫道:‘我的亲爱的爸爸妈妈,我可是一直爱着你们的啊!’然后落入水中。在这一瞬间,来往的交通从未中断。”
我们不无惊诧又毫不意外地发现:几乎在卡夫卡所有的小说里,都是父亲一一处置了那些角色……或者,我们该说,处决?
现在,让我们再来看看卡夫卡给父亲的那封信。写信的时候卡夫卡已经三十六岁,不再是那个孱弱局促得像个节肢动物的少年。他终于停止了令人尴尬的长高过程,稍稍长胖了一些,脸上基本褪去了少年时形销骨立的怪异奇突。这样一个身形巨大的大男人,在这封超级无敌长的家书里,诉尽了天下所有畏葸孩子巨大的委屈与抱怨。
更令人对卡夫卡揪心不已、激发母爱的是,他的这封信自始至终都没有勇气寄出过。但是卡夫卡自己模拟父亲,写了一封阅后回信。
有很多人解读这封家书,有人看出了心理病态过分敏感小题大做,有人看出了父权暴力不近人情强权政治。
而说实话,当这封信看到结尾,我只看到了两个字——缠绵。那是多么难以割舍、难以自欺的依恋,看得我几乎脸红心跳。
当卡夫卡模拟着父亲,对儿子的控诉进行种种辩解和回击。与其说,这是身为儿子最终大度的释然和既往不咎,倒不如说是儿子对父亲缠绵而无法克制的告白。
由卡夫卡扮演的父亲是这样回应卡夫卡的指责的:
“我承认,我俩互相斗争着,不过斗争也分两种。一种是骑士的斗争,独立的双方在相互较量,各自为政,输得光明磊落,赢得正正当当。另一种是甲虫的斗争,甲虫不仅蜇刺,还吸血以维持生命。这是真正的职业斗士,而你就是这样的斗士。你缺乏生活能力;为了让自己过得舒舒服服、无忧无虑,而且不必自责,你就证明,是我夺走了你所有的生活能力并把它装进了我的口袋。你现在用不着为缺乏生活能力而发愁了,责任都在我,你尽可以心安理得地四仰八叉躺着,身体和精神上都让我拖着过日子……如果我没怎么看错,你写这封信也还是为了当我的寄生虫。”
卡夫卡把父亲拖进他所有的小说里,固定在一个巨大而可笑的模型里供人展示,供己发泄。然而,他所发泄的,仅仅是他在父亲怀里不能发泄的,这是有意拖延的与父亲的告别。
卡夫卡自己曾经对朋友说过:“我想给自己全部作品题名为‘逃出父亲的范围的愿望’。”
逃离暴戾的父亲,远离失德的上帝。你确定吗?
父亲的……纯洁的吻?
霍桑写过一个短篇小说,叫做《拉帕其尼的女儿》,这是个典型的聊斋式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健康上进的大好青年——只是头脑略显简单,遇见半妖半鬼的美女,从而身心都被扯进一个热情狂乱的异次元空间的故事。
——奇怪的是,故事的最后,无辜又无能的男主角总能顺利从那个世界抽身而出,继续若无其事地生活,而法力高强的狐鬼自己却在那个空间里樯倾楫摧,魂飞魄灭。
小说的主角是个名叫乔万尼·古斯康提的青年。他异地求学,为了省钱住进一个古老阴森的大宅子,这个宅子有个美绝人寰的花园,每一寸的土地上都挤满了五花八门稀有的花药草木,尤其是一棵灌木,花朵长得像宝石一样璀璨,整棵树流光溢彩。
种花科学家园丁叫做拉帕其尼,他和其他的园丁不一样,他虽然对这些花草的生命了如指掌,却不与它们亲近,甚至小心翼翼地避免吸入花香。他那副神气,就像个走在邪恶势力之中的人,四周全是猛兽鬼怪,稍不留心,就会死于非命似的。
这个园丁满怀戒心、如临大敌地打理他的花园,然而还是觉得太危险,就用恐惧发颤的声音呼唤着他的女儿:“比阿特丽丝!”他的女儿美得容不得分毫增减,青春妙龄,神采飞扬,任处女的腰带将这一切紧紧束绑。她一边朗诵着大抒情的赞美诗,一边用夸张的柔情动作在金黄的夕阳下打理着植物。
这幅看起来做作到好笑的画面,毫无悬念地强烈震撼了我们的主人公。而当他终于与自己魂牵梦绕的妙人儿并肩而行,赫然发现自己像面对一个稚气十足的孩子,比阿特丽丝像是与文明世界隔绝的孤岛上的旅人,对时尚的生活方式充满了好奇。
幼稚无知是所有美女致命的吸引力。少男少女越走越近,但他们不曾相吻,不曾相握,没有丝毫爱情渴望与尊崇的爱抚。他从未触摸过她光亮的鬈发;她的衣裙——这阻挡二人身体接触的明显障碍——也从未被清风吹起,拂扫他的身体。偶尔,乔万尼顶不住诱惑,试图闯越界限,比阿特丽丝就变得十分悲伤,十分严峻,满面凄凉疏远,无须只言片语就使乔万尼不寒而栗。
后来,谜底终于揭开。园丁拉帕其尼之所以害怕他自己种下的那些美轮美奂的植物,是因为那些植物全都有剧毒。而他的女儿,妙人儿比阿特丽丝则是“毒贯满盈”的、真正的大毒物。打出生起就用毒药喂大,直到毒素浸透全身,她呼出的浓香污染了空气。她的爱情是毒药——她的拥抱意味着死亡。
乔万尼也难以避免地沾染上了他的剧毒,当他朝飞虫们喷出一口气,那些小虫会纷纷坠地身亡——而且显然不是因为口臭。大好青年的洁身自好的道德观受到了强烈玷污,他愤怒不已,却还是决定高尚地谅解。于是带着一瓶偶尔得到的解毒剂去找比阿特丽丝,想和她一起喝下,洗净两人的邪恶。
这时苍白的科学家父亲出现了,他还不知道女儿已经喝了解药,背叛了自己。他得意地看着他们像艺术家奉献毕生,终于完成了一幅大作或一组雕像,对成功心满意足。然后快乐地对他们祝福道:
“我的女儿,你在世上不会孤单了……你的新郎现在已与普通男人不同,正像你,我最得意最出色的女儿,与普通女人不同一样。从今往后,你们相亲相爱……走遍天下,让别人去害怕吧!”
“走遍天下,让别人害怕去吧?!”这个相当慈祥又实用的婚姻寄语女儿却无福消受,她的机体已被拉帕其尼超凡的技术彻底改变。毒药就是生命,所以烈性解毒药就是死亡。
一番对父亲指责式的告别之后,这个少女倒在父亲和乔万尼——两个深爱她的谋杀者脚下。
这看似是个平凡的、闭门造车的残忍故事,把古代聊斋志异、现代科学怪人、未来怪诞科幻结合在一起,提出了一个并不新鲜的命题——人性是个好东东,要是抛弃了,嗯……那可不太好呢。
但是这篇小说无意中提供了一个有趣的联系:美丽的女儿和有毒的植物。
这两者有一个共同点:它们对父亲来说都是永远负担不起的、华丽又危险的奢侈品。父亲只能站得远远的,含着涩涩的笑远观,而害怕自己的神情里流露出少许的放纵。顶多只能用戴着手套的手小心而压抑地抚摸一下下,却不能放胆欣赏,不能久久亲近。
在法国小说《香水》里,作者曾经用令人发指、令人战栗的敏感和细腻,详细地描述了一个父亲,在早上走进女儿的卧室,呼唤她起床时候的心理活动:
“里希斯在看自己女儿时,也被吸引住了,以致他也会在无一定的时间里,一刻钟或者半小时,忘记了世界,也忘记了自己的事业——而这些他即使在睡觉时也不会发生呀!——注意力完全集中于观看这美丽的少女,而且说不出自己究竟做了什么。最近——他很不愉快地觉察到这点——晚上他送她上床,或是有时早晨他去喊醒她时,她还像躺在上帝的手中一样睡着,她的臀部和乳房的形态都透过薄薄的睡衣显示出来,他望着她那胸脯、肩膀曲线、肘部以及枕在脸部下面的光滑的前臂,她那平静地呼出来的升起的热气——这时他的胃就绞痛得难受,喉咙也缩紧了,他在吞咽着,天晓得,他在诅咒自己,诅咒他是这女人的父亲,而不是一个陌生人,不是随便哪个男人。她可以像现在在他面前一样在这男人面前睡觉,而他可以毫无顾忌地躺在她身边、她身上、她怀里纵情欢乐。他抑制住心中这可怕的欲火,朝她偏下身子,用纯洁的父亲的吻唤醒她;每当这时,他身上便冒出了冷汗,四肢在颤抖。”
这个父亲是个超级大恶魔吗?这个父亲心理变态十恶不赦吗?这样的啐骂我只觉得伪君子。按照社会和道德的要求,父亲必须爱女儿,但是必须爱得纯洁,爱得高尚,爱得抽象。这个要求其实不合理,这又不是淘米,把不纯洁的、关乎欲望的小念头们,用指头尖一一拈出来,最后只剩下不掺杂质的一群形而上的爱。
这个行为,比拉帕其尼还要不人性。男性的爱本来就兼具对自己强大的餍足,对对方柔脆的俯视。这爱情的元素和成分,和父爱本来就有99%的相似之处,强行把两者分开,摆在相隔甚远的情感格架中,未免做作地得让人啼笑皆非。
就连托尔斯泰,也对女儿有着隐秘的情感。当他的女儿们还没有出嫁时,只要有人向她们献殷勤,父亲就非常痛苦。除了要听从他的意愿之外,他还经常嫉妒地监视她们的一举一动,察言观色,偷看她们的情书。有时他很难保持对年轻小伙子的应有礼貌,有时则显得过分殷勤,似乎要以此不让小伙子接近他的女儿。
托尔斯泰晚年自视为上帝,对自己有着神一般的精神要求,一生中最害怕的就是各种“不纯洁”的欲望与情感,而他都难以欺骗自己对女儿复杂的感情。
女儿是父亲创造的。女儿是父亲养殖的。女儿是父亲的所有物。
女儿的拥有权属于父亲,父亲却永远不能拥有。
大家都指责拉帕其尼把女儿当成有毒的植物。然而,我们能不能换一种理解,拉帕其尼其实是把所有的有毒的植物当成女儿。
他种植了满园美丽的致命,令世界上所有人都无法接近,只要是接近就会粉身碎骨——一如父亲接近女儿的结局。
这是不是拉帕其尼,对身为父亲注定的原罪带着冷笑的报复呢?
哦,莫莫瓦拉!莫莫瓦拉!
我所知道的关于父女最悲伤的故事,是这样的:
莫莫瓦拉同女儿去菜园,他把女儿放到树上,以便他能够仰视她的生殖器,并发出长时间的katugogova的声音。那是一种高音调的声音,而这种高调的声音被嘴巴和手的快速敲击所打断,这种尖声通常表示受到强烈刺激的快感。他的女儿问他:为什么这样痛苦地尖叫?他回答道:我看到了一辆绿车。这种事情连续地重复发生着,而且他还多次谈到一只鸟。当他的女儿从树上下来的时候,他的阴茎已经勃起,他终于脱去了女儿的遮羞草裙。他的女儿十分惊慌地哭起来。可是他抓住她,反复地拼命交媾,一切结束之后,他的女儿唱起小调:“哦,莫莫瓦拉!莫莫瓦拉!我的肉是你的肉,父亲啊,我的父亲。你的名字是我的父亲。他抓住我,他强迫我,他玷污了我。”她的母亲听到她唱的小调,并猜中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已经得到了这个女儿,并已经交媾了,我要去看一看。”
女孩的母亲遇到了他们,这个女孩诉说着,而她的父亲则矢口否认。这个女孩带着她所有的杂物去了海滨。她唱着歌引来了一条鲨鱼。那条鲨鱼先吃掉了她制作草裙的木板,又吃掉了她的篮子,然后是她的一只胳膊,接着是另一只胳膊,鲨鱼一点点地吃着。那个女孩重复地唱着那支小调,最后她唱道:“把我全部吃掉吧。”鲨鱼最终也就这样做了。
在家里,莫莫瓦拉向妻子询问女儿哪里去了,他听说她已经悲惨地死去之后,反应却是要求他的妻子脱去草裙,他要同她交欢。这个故事描述了他性交时的摆动,而这种运动如此强烈以至于他的妻子不断抱怨:yakay,这是一种精神上痛苦的表达。但是,他的阴茎却越进越深,她再次无望地尖叫着。事后,她就死去了。
第二天,人们在庭院中询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说他的妻子被矛刺死了。“刺在哪里了?”“矛刺入了她的阴道。”然后莫莫瓦拉割断了他自己的阴茎,也死去了。
这个故事出自一本叫做《野蛮人的性生活》的书。这本书是由著名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撰写的,是有关南太平洋特罗布里恩德岛居民性文化的专著。
“莫莫瓦拉”也是岛上口耳相传的一个故事,是否是真人真事改编,还有待考证。
而就算这个故事是真实发生过的,人们也可以在胆战心惊之后,抚胸自慰道:“这到底还是未开化的野人世界发生的故事。”
文明和野蛮的差距其实并没有那么大。莫莫瓦拉的确只偶尔在报纸社会新闻的角落出现,禽兽般的父亲还是走向灭亡的物种,就算没有灭种,也是属于应当被集中销毁的族群。然而,女儿们对父亲的恐惧却从未消失过。
当父亲用压制而灼灼的目光,看着女儿的后背。女孩,我敢说所有的女孩,都能在一瞬间察觉。大脑的情绪合成车间里,立刻合成出恐惧、愤怒、羞耻、鄙夷、仇恨种种复杂的情感。
这种纠杂的、不足为外人道的苦涩情感,大多数都被长大了的小女孩们淡忘了,因为当伦理这件事被植入大脑,女孩们首先自责自愧的就是对父亲的揣度与诽谤,自己先在内心否定和勾销了一番,认为毫无依据,对父亲撤了诉。
然而,却不能对自己的感官撒谎。
即使是在没有淡忘的时候,我们也说不出对父亲的这种无端恐惧来。若是要反复逼问,小女孩只能没头没脑地说:“爸爸凶。”
萧红一生都仇恨自己的父亲,从未撤销过对父亲的控诉。
在自传里,她是这样回忆的:“九岁时,母亲死去。父亲也就更变了样,偶然打碎了一只杯子,他就要骂到使人发抖的程度。后来就连父亲的眼睛也转了弯,每从他的身边经过,我就像自己的身上生了针刺一样;他斜视着你,他那高傲的眼光从鼻梁经过嘴角而后往下流着。父亲打了我,我就躲到祖父那里。祖父告诉我:‘快快长吧,长大就好了。’二十岁那年,我就逃出了父亲的家庭。‘长大’是‘长大’了,而没有‘好’。”
“父亲在我眼里变成一只没有一点热气的鱼类,或者别的不具着情感的动物。”
父亲的可怕可憎之处,恐怕不只是因为打碎了杯子就要骂,做错了事就要打吧。萧红对父亲,多少是有些性的恐怖。
父亲最令人吓得发抖的,并不是脏话和巴掌,而是他流动的目光。
我小时候也害怕和父亲独处,那时我只有八九岁,也不明白那种如坐针毡的来由。当有外人在时,我正常撒娇,有时也会不得体地放肆,表演一个普通的娇气女儿,表演得栩栩如生。
然而,每当我妈出去买菜,我和我爸独处,我们俩并排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里的新闻,或者连续剧的时候,我总是正襟危坐,危矜而严肃,手规矩地摆在膝盖上,直挺僵硬得像古装剧里的小学童。我是紧张的,而这种紧张里多少有点模糊的警惕的意味。
我目光只敢低垂,有时就盯着我爸的袜子。深蓝色的丝袜,看得出里面崎岖骨凸的巨大脚来,脚底板有层薄薄的微酸的潮湿,我心生冰冷的寒意。我对这袜子和脚印象极深,它是我记忆里隐藏得很深的莫名的惊惶。
还有一件事我印象很深。那是我十岁左右的事情,我刚刚开始发育,我妈对此咋咋呼呼得令我羞愧万分,又骚动万分。
有一天,我想要照照自己。我们家没有落地镜,唯一一个反射面积比较大的镜子就是厕所的洗脸池上面那一块。我那时候还很矮,踮起脚来也只能看到自己鼻梁到头顶的部分,这块镜子一直令我恼怒。
我专门从厨房搬了一个高脚凳,鬼鬼祟祟地关上门,颤颤巍巍地站到了高高的凳子上,对着镜子,我把自己脱了个精光。镜子里映射的部分,是个苍黄粗糙无头女体。这副躯体,同街上随意散落的劳动人民——三轮车夫、板车工、施工者——的裸露并没有什么区别:肤色严重不均匀,结实得令人纳闷,乳房是平坦的,内脏在身体里显得太拥挤,使得胃和肚子凸起了一块。
罗衫褪尽,裸体千呼万唤始出来,结果看起来一点娇嫩的影子都没有,赫然是一副历经风吹雨打的样子,顶多让观众讷讷一句“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美”,而毫无纯真的诱惑,更谈不上什么性感的魅力,我对镜子里的裸体抽搐眼角,挤出一个窘迫的鼓励的微笑。
这时候,我爸不小心推门而入,大喝一声:“你在干什么?!”
吓得我几乎从椅子上跌下来,跌入便池,成为历史上死因最丢脸、死处最丢脸、死法最丢脸、死相也最丢脸的第一人。
我爸愤怒地把门摔上。我吓得魂飞魄散,羞愤过后是巨大的愤怒和仇恨,对父亲的。
我做错了事,但我爸是应该被责备的那个。这不是思想品德书上教的是非判断,这是原始两性间的性的判决。
这件事到现在,只留下一股淡淡的置之一笑的尴尬。我爸估计都不记得这件事了。它不足以构成童年阴影,但足以使我相信书本里只谈“亲情”的父女关系,隐藏了太多。
父亲的裸体
我想,说了这么多,我终于有勇气说出我最想说的话:
爸们,生孩子,你们的确天赋异禀,奇迹般的精子储备和发射功能有如天赐;养孩子,真的脱离了你们的能力范围。
有个例子很能说明问题:世界上结婚次数最多的男人叫做格林·马尔夫。当他八十八岁死于加利福尼亚的雷德兰斯时,他的二十九个妻子中没有人愿意来认领他的尸体,尽管他有十九个孩子、四十个孙子和十九个曾孙。但仍然用了两周时间,他的第十四任妻子所生的一个儿子才出现并埋葬了他。
如果如我前文所说,那么,对于儿子,父亲是审判的伪上帝;对女儿,父亲是性恐怖和性紧张的来源。父亲别说是失败的养育者了,简直是家中最大的恐怖分子!
或许让父亲稍微找回点尊严的是:有威胁永远是因为强大和不可战胜。
当父亲老去的那一天,他的强大崩塌,他的威胁也将解除。
在台湾作家张大春的《聆听父亲》里,他讲了一段他为父亲洗澡的故事。张大春第一次见到父亲的身体是在球场的浴室里,“那是一具你知道再怎么你也比不上的身体。大,什么都大的一个身体。吧嗒吧嗒打肥皂,哗啦啦冲水,呼啊呼啊吆喝着的身体。”——卡夫卡也写过,当他小时候和父亲一起洗澡,他自惭形秽地不敢走出浴室。
张大春再给父亲洗澡,已经是父亲意外摔倒,脊椎神经受伤之后,那时父亲只能躺在病床,“连洗个澡都要求人”。
“当我用蓬蓬头冲击他那发出阵阵酸气的身体,他总是说:‘老天爷罚我。’
“‘老天爷为什么罚你?’
“‘它就是罚我。’
“在那一课,一个句子朝我冲撞过来:‘这老人垮了。’
“我继续拿着蓬蓬头冲洗他身体的各个部位,几乎全秃的顶门,多褶皱且布满寿斑的脖颈和脸颊、长了颗腺瘤的肩膀、松疲软垂的胸部和腹部、残留着枣红色神经性疱疹斑痕的背脊。我伸手搓搓他的屁眼,又俯身向前托起他的睾丸和鸡鸡——那就是我当初的源起之地,起码有一半的我是从那么狭小又局促的所在冒出来的。我轻轻揉了揉它们。显然,它们也早就垮了。”
上文让我感同身受,不过,我当然不是对着父亲的鸡鸡长吁短叹。去年,我爸送我来北京上大学,我发现我们的交谈时时都有冷场的危险。
我问他:“北京怎么样?”
我爸说:“北京好大哇。”
我又问:“学校怎么样?”
我爸说:“大学好大哇。”
“好大”,成为爸爸对一切他所不熟悉的事情的形容词。在谈话无法继续的冷场中,我又惊又急地意识到:外物都大了,父亲自然就小了。母亲是一寸寸变老的,父亲是瞬间变老的。我们斗争了整个童年的敌人,自己缴了械。
孩子的生命被父亲惩罚,父亲的生命被岁月惩罚。都是输家,那就干脆惺惺相惜,一笑泯恩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