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花身
花心有什么不好?某一地,某一个瞬间,无意间瞥见某一人,也许只是他明亮的眼眸甚或洁净的额,心里怦一声,一树野桃花争先恐后地盛放——这快乐,多么惊艳震动。
然而寻常所指“花心”,永远是那不羁的身体,应该叫“花身”呢。
有些男人,大家一见就知道他花。那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全是沉默情意,从头往脚看,风流往下走;从脚往头看,风流往上走。又会做低伏小,打不还手,骂 不还口。所以影视界里的金童,大家都默认他们的绯闻,而且看报纸看得眉开眼笑,娱乐了我们寂寞的生命——郑伊健不花,难道该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们花。
而至少,他有勇气,承认一切,承当一切——是花开散叶,有没有结果都是光耀的。我们便感动了,无论花心、婚外恋、一夜情……不管是缘是孽,只要由心至身,有爱,都不羞耻。
比起来,成龙在机场与记者们的捉迷藏,便是直截了当的丑闻。终于被堵住了,他开口,大言不惭,“我犯了这世界上大多数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先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然而自己的耽溺便是全然的无辜。
可是,风流是到处留情,下流便是到处留精。留完精,事了提裤去,不留身与名,这是花心吗?与心有什么相干;这是做爱吗?不要玷污爱之名;这是婚外情吗?可有一丝一毫的情意。
说是花心,未免太不堪,偏偏绝大多数男人的花都是这一种。偏偏也有人觉得这是天赋男权,像在公用厕所里,顺手拉一把卫生纸塞裤袋里,不占白不占的便宜。对女人,很多男人作风真接近。
我也没话说。只是偶尔上网,看到一个笑话,是这样的:
有记者采访一位老人,问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事,他答:“有一个女人在山中迷路了,全村的男人都打起火把去找她,找了一夜才找到,于是大家吃肉喝酒,并且轮流睡了那女人。”
记者觉得这怎么能写,便问次快乐的事。他答:“有一头山羊迷路了,全村男人打起火把去找它……”
记者想这更不能写,便问他一生中最痛苦的事。老人长叹一声,“有一次,我迷路了……”
多么令人毛骨悚然。残忍不义的事会循环,你待人如是,人也待你如是。
在男女的争战场上,没有谁,是永远的狩猎者,永远的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