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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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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光头的人往往引得被动光头的人又羡又气。我那位光头朋友所在的区中里有一位光头生物老师,时任教研组组长,明白从头发在胚胎内如何成型到如何变白及 头发的结构组成等等一系列科学理论知识,但无可奈何就是挽留不下自己的头发。他管一群调皮学生心力交瘁,不幸三十而秃,且一秃再秃,不到一年,跟罗纳尔多 似的,于是只好以帽子和假发维生。自我那朋友后,学校里一下冒出八颗光头,因此生物老师抛掉假发,挤在里面,被迫成为潮流的先驱。

我没剃光头的勇气,一直黄金分割着。到松江读寄宿高中后,同桌意外地发现我有一根白发。我不信,他便笨手笨脚地拔,我的十几根黑发全作了陪葬品。我捏 着白发想完了,我不仅成熟了,而且太熟了,能当爷爷了。不过早衰的恐惧立即被万能的文学打消了——司空曙诗《贼平后送人北归》一语点破:“他乡生白发,旧 园见青山”——原来如此!倘若在本土就没那回事,而在外漂泊,想家想出白发来了!最典型的就是云游四海居无定所的李白,估计想家想得一塌糊涂,想到了《秋 浦歌》里“白发三千丈”的地步,前辈可畏。我先是长了几根白发,随后又掉了好些,按贺知章诗,这叫“乡音无改鬓毛衰”。再按同桌的看法,这是我的头发太 长,养料供给不上的原因,所以为防秃头,最好去理发。

我在晚自修结束去剃头。学校门口有一发廊,门紧闭,但挂了一块牌子:营业中。我兴冲冲地敲门。老板娘开了门问要什么服务,我动机单纯,说要理发服务。她一脸惊诧,问:“干洗要吗?”我一看衣服蛮干净的,就说:“不要,就剪头发。”于是,我被轰了出来。

头发于是就这么留着,也不赶流行了。不是不赶,是没本事赶。昨天还流行平头,今天就流行长鬓角,几个甚长的鬓角还能超过下巴,换一天又成男人头发披肩 了。不知路遇的几个鬓角王是否会让鬓角换个方向披在肩上。最新流行乱发,于是我竟成了流行的先驱。看来潮流是只能等不能追的,这和在火车站等候火车是一个 道理,乖乖留在站上,总会有车来,至于刚开走的车,我们泛泛之辈是追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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