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也就是最近。以前,自己去读她的书的时候,总是带有很复杂的情绪。像读季羡林,总想在字里行间里寻些精辟的语句,想要索取些什么。像读鲁迅,似乎是因为课本,让我觉得沉甸甸地难以深入体味。也许是我长大了,越发知晓自己的所需,越发对于身边的人事有所感动,抑或是对待事物的写作冲动。
我不是个勤奋的人。三毛的右手中指已经磨平成一个适合笔放进去的小槽。我没有那样子,只是鼓出一个包,也并不是那么明显。如果我真的成了一个专栏作家,我 相信我会像一个欠债而记性不好的人,天天被编辑从早催到晚的那位。之所以这么讲,是我这个人太过情绪化。随性到一个令人称之为狗血的境界。我会在实践规定 内去做这个事情,但是还必须要迁就我的性情。本来,写作是个有乐趣的事情,把自己心里的想法记述下来,急于表达的冲动,根本不需要什么别人在后面的鞭笞。 如果那样,你就别写了,停笔吧。写出来的也是一篇粗制滥造的没有水准的拼凑文章,只有没劲。这些我是跟三毛学到的。
以前我呢,爱写作。但是当真正想去考文学系的时候,我确确实实在拼凑,在无病呻吟,在神经兮兮地发表自己不赞同的看法或者意见,以博取一点让老师欢喜的片 刻。确实违背了自己的初衷。但是,真的不得不这样,因为我还没有平台,没有肯定。现在的写作就是在模子里与众不同。这是可以长久写下去的第一步。
我印象深的就是三毛的那份洒脱,让我还能在深夜里拿起小灯,窝在被窝里,很难受地动作却让我开心。我能在里面看到一个比我沉稳比我成熟的女人对生活对人生 的那份剖析和见解,让我表示认同,效仿,学习。我是个称职的读者在三毛的书面前,我永远放低姿态。绝对不会像读青春小说那样的草率,更不会像读韩寒文学那 样的畅快。而是低低细酌其中的奥妙。
我也喜欢安妮宝贝。但是她与三毛仍然相差甚远。无法相提。
安妮宝贝总是高姿态的看待这个社会,在书中充当一个清高,高于生活的人。而三毛,总是融入社会中,却能够时刻保持着一种让旁人能够一眼看出她的清高的气质,能够在朴实的字里行间中觉得这个女子异于常人,让人欢喜。
至今还记得她的一篇散文,整篇就记录了一天生活,通篇以“不亦乐哉”去记述,爽快到至爱。很直白很生活很有趣很自然。正巧每次看她书时,听着最爱的金属乐,绿日。我让每次读完都酣畅淋漓,想表达很多。
我是真爱三毛,她是我毕生所要追求达到的人生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