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思-兰德里关掉汽车前灯,把雪佛兰车开进市郊中学后面的停车场。这个沥青铺设的停车场直通老砖石校舍的后墙,那里还坐落着自行车架、篮球场和工具棚,基思发现,他从前与小伙伴们在夏夜常来聚会的这个地方并无多大改变,只是多了几盏水银汽灯,把学校后面照得通亮。
他在一个篮球架附近停下车,熄了火,然后走出雪佛兰车。他把他的格劳克半自动手枪放在车罩上,脱下衬衫,盖在手枪上。
他从车后的行李箱中拿出一只篮球,借着水银灯的亮光开始投篮,一会儿篮下单手打板投球,一会儿跳投,球声从校舍的墙上反射出来,回响在宁静的夜空中。
他运球到篮下做了一个假动作,然后跳起来把球投进篮内。
当他玩到冒了汗,他思量起来此要进行的另一场比赛。他意识到这并不是特别精明的一着棋。今天早晨他火了,发出一个幼稚的挑战:“在中学后面等我,孬种。”听上去不错,但在目前的情况下,这可能会成为一个致命的错误。他知道要摆平过去学校里的这个恶霸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巴克斯特也许不会乖乖地一个人来。
基思并没有把他的m-16步枪或防弹背心带来,为的是要在武器装备上同巴克斯特一样,以求公平。然而,他无法知道巴克斯特会带什么来。实际上,可能会有五辆警车、十几个警察来包围他;如果巴克斯特下令开火,基思难免一死,不论穿什么服装、操什么武器都无济于事。而且基思可以肯定,克利夫-巴克斯特会让手下人写份冠冕堂皇的报告来解释基思-兰德里的合法死亡。
基思休息了片刻,看看表,时间是晚上七点四十五分。他试着客观地猜测一下巴克斯特对挑战的反应。如果“从小看大,三岁至老”这句俗话说的没错,那么巴克斯特肯定会来,但不会是一个人。然而,波特夫妇所描绘的形象是个自高自大的家伙,很可能低估自己的敌人;这种人如果得手,会迈着得意的步子走进局办公室,宣布道:“我刚在城外中学打死了一个坏蛋。叫辆运尸车来。”
天渐渐暗了,他继续独自玩球。他认定,如果巴克斯特一个人来,他可能永远回不了局办公室了。基思在他的职业生涯中曾经有过几次杀人的冲动,而这次杀死巴克斯特的欲望是如此强烈,连他自己也感到吃惊。这个欲望无疑在他心中积聚了很久,又在他的灵魂深处爆发了。
基思瞅了一眼他的表。已是晚上八点了。他朝学校望望,又看看露天操场与附近的马路,但没发现亮着的汽车灯及任何动静。他连续练了几下单手打板投球。
基思心想,巴克斯特手下人或多或少知道一点警长与这个兰德里之间的问题,知道兰德里说要巴克斯特单独来。那么巴克斯特打算对手下人说些什么呢?说兰德里在纠缠巴克斯特太太,而他却害怕独自去会兰德里?在男子汉的世界里,这大概要算是一个男人所能干的最没有男人味的事了。基思意识到,他自觉或不自觉地已经把巴克斯特置于这样一种境地:如果请手下人来帮忙,他在众人眼里就是一个十足的软蛋。因此,他不得不独自来赴会,或者干脆不来,宁可承受懦弱与胆怯的种种后果。
等到八点零五分,根据这场比赛的不成文的规定,他可以走了。但他没走,继续投篮,在场上来回运球,不过始终离他放格劳克手枪的雪佛兰车罩不远。到了八点十分,他对自己在这次挑战中坚持到最后感到心满意足。
当他走向他的车时,学校边上出现了汽车的灯光。接着,一辆车缓缓向他驶来,前灯的光束射在了他身上。
基思一面漫不经心地拍着球,一面继续朝他的雪佛兰车走去。
现在他看清了来的是辆警车。它在离他约五十英尺的地方停下来,前灯仍然直照着他。
乘客门开了,一个身影走了出来。基思在耀眼的灯光中看不清这个人,但他看上去要比克利夫-巴克斯特高一些、瘦一些。基思扔下篮球,拿起放在雪佛兰车罩上的衬衫和盖在下面的手枪。他用衬衫擦拭汗津津的脸,一只手握住枪柄,手指扳在扳机上。
那人朝他走了几步,然后叫道:“基思-兰德里吗?”
基思虽然差不多三十年没听到过克利夫-巴克斯特的声音了,但知道这不是他。他回答说:“谁在问我?”
“申利警官,斯潘塞城警察局的。”那人继续朝基思走来。
“车里还有谁?”
“我的搭档。”
“巴克斯特在哪儿?”
“他不能来了。”申利现在离他大约只有十英尺,基思看见他手里拿着一件东西,但不是手枪。
申利在离他五英尺的地方停住脚,问道:“就你一个人?”
“也许是吧,你们老板呢?去寻他的xx巴了?”
申利噗嗤一笑,说道:“瞧,他是想来的,但来不了。”
“为什么来不了?”
申利把右手拿着的东西递过来,是一张折叠的报纸。
基思说:“我要这个干吗?”
“这里面有一则新闻你该看看。”
“念给我听。”
申利耸耸肩。“好吧。”他从腰带上解下手电筒照着报纸,“这儿是社会新闻栏……找到了……”他读起来。“星期六晚上在慈善互助会,市长和市议会将为克利夫-巴克斯特警长举行酒会,表彰他担任斯潘塞城警长十五年来的出色工作。巴克斯特夫人,即安妮-普伦蒂斯,将同巴克斯特警长的朋友和同事们一起讲述警长职业生涯中发生的饶有兴味而又逗人发笑的事。”申利关掉手电筒。“好了吗?如果他能来的话,已经到这儿了。”
基思回答道:“他早就知道要举行这个酒会了,他本可以重新约定我们会面的时间。”
“嗨,别催呀,伙计。人家有公务在身嘛。难道你在星期六晚上就没有更好的事可干?”
“我想不出比揍你们老板一顿更好的事了。”
巡警笑了。“是吗?我说,为什么你要干那样的傻事?”
“你说呢?坦率点,申利。”
申利咧嘴一笑,“-……有人说你和巴克斯特太太从前是一对。”
“也许是吧,你认为那会使警长恼怒吗?”
“可能会。”
“你认为他能罢休吗?”
巡警又笑笑,说道:“嗨,你该清楚男人的心态。”
“我当然清楚。帮我个忙,申利,告诉警长,下次我再约他,他若来不了应该事先通知我一声。”
“我猜他是想知道你来不来。”
“我已估计到了。他用不着疑虑这个的。我来了,以后还会来。他想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会面,我都会去的。现在该是他约我了。”
“你真是个冷血动物。听我一句忠告,别跟这个家伙纠缠。”
“我来给巴克斯特和你们这些其余的人一句忠告——快歇手。我对你们的骚扰已经厌倦透了。”
“我会转告的。”
基思看看申利。他似乎没有上次广场公园里的那两个家伙好斗。事实上,申利好像为整个这档子事感到尴尬。基思说:“别参与你们老板的个人恩怨。”他把左手放在盖着格劳克手枪的衬衫上,咔嗒一声扳起手枪的扳机,声音响亮而清晰。他说:“那不值得。”
申利的眼光落在包住基思右手的衬衫上,似乎注视良久,然后又抬头看看基思。“放松点。”
“你们走吧。”
申利慢慢转过身去,走回警车。基思捡起篮球,也钻进他的雪佛兰车。他注视着警车转弯后从学校开走。
基思驾车穿过操场,开上与校园接壤的公路。他朝市区方向开去,经过慈善互助会,发现门前的停车场上停满了汽车,然后又掉头开往郊外,朝家驶去。
“那么,巴克斯特夫人将要讲述关于她丈夫的趣事了。或许她能告诉大家他的色狼行径。”
他稍稍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自言自语道:“好啦,你指望在报纸的社会新闻栏目里看到什么呀?”他无法相信自己竟感到了一丝妒忌,“作为一个重要人物的妻子,她当然要在官方场合露面。”他又想起他俩在街头说话时她看他的那种眼光。“对了。重要人物和政治家的妻子总是面带笑容站在丈夫一边,即使这个男人是一个通奸者、一个懦夫、一个十足的腐化分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嘛。”
他不再想这个,转而思量刚才发生的一幕。显然,克利夫-巴克斯特觉得向基思-兰德里说明自己为什么不来是很重要的。他很在乎兰德里对他的看法。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过去学校里的这个恶霸无比色厉内荏,因此他一方面趾高气扬,一方面又要虐待和轻视周围的人。
还有巴克斯特的那些手下人,如申利警官。他们对这档子事略知一二,想看看他们的老板打算如何去处理。基思料想,如果这些人还没烂到骨子里,他们暗中一定痛恨他们的上司,但他们也惧怕他,只能服从他的命令,除非哪一天有一个职位更高、比他更坏的人来对付他。尽管下属对坏长官的忠诚是有条件的,但也不能指望他们叛变或开小差。人们在官位和权力面前变得十分愚蠢和胆怯,尤其是军人、警察以及政府中的雇员,他在华盛顿工作时几乎也是如此。
基思看见了前面他家门廊里的灯光,转弯开进了黑糊糊的私家车道。好了,他想,今晚打了一个平局。但在将来某个时候,两人中有一个将会赢得一分。对基思来说,比赛已经到了先得分为胜的决胜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