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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相见恨晚 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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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来参加黛安娜家恐怖宴会的女士中,有一位扮成玛丽皇后,但她并未打扮成皇后的样子,反倒以拿手杖的牧羊女形象出现。我听见她告诉另一位宾客(她将她误认成童诗中的波碧),玛丽皇后如何将小茅屋盖在皇宫里的花园,以及和所有朋友扮成牧场女工,与农夫一起玩乐的情形。在我待在奎尔特街的头几周里,我想起那个故事,心里有点难过。那天我穿上围裙、打扫弗洛伦斯的房子,还有为她煮晚餐的时候,相当能体会玛丽皇后的感受;第二天我做着同样的事,甚至觉得感同身受。然而到了第三天——在街上等待蓄水塔喷出少许污浊的水、涂黑火炉以及炉灶、磨亮台阶、打扫厕所——我已经准备好挂起手杖,回到我的皇宫去。可是皇宫的大门,当然已经在我面前关上了,现在我得勤奋地工作。当一个婴孩在我怀里扭动时——或是在地板上滚来滚去,用头敲着家具玩时——或者更常出现的是,在楼上的小床里尖叫,哭喊牛奶和涂有牛油的面包时,我也同样得工作。虽然我答应过弗洛伦斯,但要是屋里有杜松子酒,我想我会给西里尔喝酒——我可能会自己咽下几口,使家事做起来愉快些。不过屋里没有杜松子酒、西里尔精力充沛,而家事依旧很累人。我不能抱怨,甚至不能对自己抱怨,因为我知道,尽管工作繁重,都比不上前往贝瑟南格林碰运气,在冬天街头孤苦无依时,必须学习的生活习惯来得痛苦。

因此,我没有抱怨,却经常想起幸福地。我想着那个街区是多么安静和美丽、黛安娜的宅邸是多么豪华、房间有多么舒适、明亮、温暖、香气扑鼻且闪闪发亮——简而言之,和弗洛伦斯的房子大相径庭。弗洛伦斯的房子位在城里最贫穷嘈杂的一区,有一间充当卧房、餐厅、图书室与客厅的黑暗房间,有摇晃作响的窗户和熏黑的烟囱,以及一扇不断开关、时而受到拳头敲击的门。整条街对我而言,似乎是用印度橡胶做成的——每两户人家间都弥漫着叫器声和笑声,以及人群、臭味和狗。我本不该在意这些——毕竟,我在类似的街道长大,家里的房子在亲戚们上下楼梯时会发出巨响,客厅里每晚都有人喝啤酒、打牌,有时则是吵架。可是我已经失去了对此忍耐的习惯,令我疲惫难耐。

再度有太多人前来拜访。比方说,有弗洛伦斯的家人,一位兄弟和他的妻小,还有一位叫珍妮的妹妹。那位兄弟是家族照片里的长子(中间那一位去了加拿大),他是屠夫,有时会送些肉来给我们,相当爱吹牛——他之前搬到埃平,认为雷夫很傻,还留在奎尔特街,他们一家长大的地方。我不太喜欢他。相对于较常来拜访的珍妮,我马上就接受了她。她年约十八九岁,骨架很大,面貌颇为出色。之前我观察她的照片时,曾认为她是天生的酒吧女侍——因此当我得知她在一家城里的酒馆当女酒保,和经营者一家同住在酒吧楼上的房间时,不禁洋洋自满。弗洛伦斯对她的任何事都会感到不安:她们还很小时,母亲便已过世(她们的父亲则在母亲过世前几年过世)弗洛伦斯得扶养妹妹,就和各地的姐姐一样,坚信珍妮会被第一位追求她的年轻小伙子带坏。当我住进弗洛伦斯家,珍妮首度来访时,她忧心地对我说:“她会毫不迟疑地结婚,一生被小孩拖累,她的美貌会凋零,而她会在四十三岁时筋疲力尽地死去,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当珍妮前来晚餐时,她留下来过夜,睡在弗洛伦斯的床上,我躺在楼下的客厅,听到她们的低语声和笑声——那声音使我无法入睡。不过珍妮在看见我将绯鱼端上早餐桌,或是在扫除日时,将她哥哥的衬衫放进轧干机时,似乎并不感到惊讶。“好吧,南茜。”她会这么说——她一开始便称呼我为“南茜”。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的眼周还有疲伤,当她瞧见时,她吹起口哨说:“我敢说这是某个女孩做的吧——对不对?女孩总会攻击眼睛,粗汉则会打牙齿。”

当整栋房子的地基没有因珍妮走楼梯的脚步声而颤动时,就换成被弗洛伦斯的女性朋友的议论声和笑声所摇晃。她们时常过来喝茶,带着书本、小册子和一些八卦。我认为这些女孩非常古怪。她们全都有工作,不过,一如那位卫生督察安妮?裴吉,她们没有一位的工作是单调呆板的——例如做毛毡帽、羽毛饰品,或是当店员。相反,她们都做慈善相关工作,或者在家工作。她们有残障者、移民,或是无家可归的女孩名单。她们的目标是替弱势者安排工作、房子和友善的社会。她们诉说的每个故事都有相同的开头:“今天有位女孩进了我的事务所……”

“今天有位女孩进了我的事务所,刚从监狱出来,她母亲带着她的小孩一起消失了……”

“今天有位可怜的女子进了我的事务所,她从印度被带来当女仆,现在家人不愿出钱赎她回去……”

“今天有位女子进来,她的人生被一位男士摧毁,那位男士狠狠殴打她,使她——”然而,这则故事从未说完。说故事的女孩瞧见我盘据在弗洛伦斯旁的一张扶椅上,她脸庞泛红,将杯子贴近双唇,随即转移话题。她们都知道我的过去——我捏造出来的过去——她们从弗洛伦斯那里听来。当她们不再为此脸红地埋首于茶杯时,她们把我带到一边,偷偷问我现在好不好?还推荐一些如果想打官司时,对我会有帮助的人,或是一些能消除我脸颊瘀伤的草本疗法……

事实上,雷夫和弗洛伦斯的社交圈对类似的事表现出一种令人厌烦的和善、诚恳以及关注。早在一开始,我便不得不发现,班纳家在当地的劳工运动中名声颇大——他们手上总有某些迫切的案子、某些准备让国会法案通过或否决的计划,因此客厅总是挤满人,众人召开紧急会议或沉闷的辩论。雷夫是一家丝绸工厂的切割工,也是制丝工人联盟的秘书。弗洛伦斯——和她在弗里曼特尔之家的工作一样——自愿参与一个名为妇女合作工会的组织。在我来这里的那一晚,弗洛伦斯是为了工会的工作熬夜,而非我之前误以为的无依少女,她接下来的那几晚也熬夜,不断平衡预算和写信。在刚开始的时候,我偶尔会瞥见她工作的纸张,但不论我看见了什么,都让我皱起眉头。“这是什么意思,合作?”有次我问她。这是我在幸福地时从未听见有人说过的字眼。

不过在奎尔特街时,我时而发现自己在端出一杯杯的茶、卷着香烟、在其他人议论并大笑时照顾小孩们之际,会宁愿自己仍旧身穿长袍待在黛安娜的会客室里。在那里,没有人问我任何事,因为她们从未想到我可能会有个值得投票表决的意见,不过至少她们都喜欢见到我。在弗洛伦斯的家里,完全没有人看我——更糟的是,他们全都以为我必然像他们一样既优秀又精力充沛。因此,我持续处在惊惶的情绪中,偶然会让他们醒悟过来——有人会问我对sdf或是ilp意见,而我的回答会让他们明白,我不只分不清楚sdf?和wlf,以及ilp和wtul的差别,我也完全从来不知道这些缩写代表什么意义。在我住进这里约六周后,当我某次害羞地承认,几乎不知道保守党和自由党之间的差异时,他们以此开了一个高明的玩笑。“你说得很对,艾仕礼小姐!根本就没有差别,要是每个人都能像你一样看得清楚,我们的工作就轻松多了。”一位男子回答。我微笑着,没再多说什么,默默收拾他们的杯子,并将西里尔带进厨房。当我等待水壶的水滚时,我唱了首音乐厅的老歌给他听,他踢脚并发出咯咯笑声。

弗洛伦斯出现了,心不在焉地揉着眼说:“多美的一首歌,我和雷夫要出去——你不介意照顾西里尔吧?前面有户人家——地方长官正在那里。我说我们会过去,免得男人们出了乱子……”总是会有类似的事发生——总是会有邻居出了问题,需要金钱或帮助,或是要写信或到警察局去;雷夫和弗洛伦斯总是会去——自从有天晚餐,我看见雷夫穿着衬衫沿街对一些失业者给予安慰或金钱开始,我巳经整整一周没和他们共进晚餐了。我认为他们一定是疯了才会这么做。在惠茨特布尔,我们对待邻居已相当和善,但这种和善是有限度的——母亲从未有时间顾及软弱的妻子、流浪汉,或是醉汉。然而,弗洛伦斯和雷夫帮助每个人,甚至——或者,对我来说似乎特别是这样——是游手好闲的父亲与懒散的母亲,这种人在贝瑟南格林占了大多数。现在,听见弗洛伦斯打算前往地方长官在的那户人家时,我变得有些不悦。“你们两个可真是一对圣人,”我说,顺手将肥皂水装入一只盆子,“你们从未留一分钟给自己。你们有美丽的房子——现在还有我来让这里变得美丽——却没有片刻时间好好享受。你们的收入丰厚,却将钱拱手送人!”

“如果我想将邻居关在门外,整夜只盯着家里美丽的墙壁看,”弗洛伦斯回答,仍旧揉着眼睛,“我就会搬到汉普斯戴去!我一辈子都住在这栋房子里。当我们还小,过得很苦时,这条街上没有一个人不曾帮过我的母亲。你说得对,我和雷夫的确有丰厚的薪水,不过当我知道隔壁的蒙克斯太太得用十先令和她所有的女儿一起过活时,你认为我还花得下三十先令吗?还有对面的肯尼太太,她丈夫病了,必须靠糊纸花赚得的三先令生存,她整晚坐着,眯着眼睛看那些玩意,直到半盲……”

“好吧。”我说。她经常像这样长篇大论——我认为听起来像是某本描述东区生活的感性小说中,某位替人民发言的女孩的口气。玛丽亚喜欢阅读这类小说,黛安娜老爱嘲笑她。不过我没将心中的想法告诉弗洛伦斯,我什么也没说。当她和雷夫以及他们的联盟朋友走了之后,我坐在客厅里的一张扶椅上,心情十分沉重。事实是,我讨厌他们的善心。我讨厌他们的善行、使命以及保护扶携的孤儿。我讨厌他们,因为我知道自己是他们的一分子。我曾以为,弗洛伦斯会让我进入她家,是出于特别针对我的好感;不过,当她和她哥哥经常把恰巧蹒跚走在街上的老汉带进家里,还给他吃晚餐时,这就算不上什么殊荣。他们并非对我不闻不问。比如雷夫,我想他应该是我遇见最温柔的男人。没有人,即使是城里最坚定的萨福人,和雷夫同住时不会心动;而我——我自认为是颇为坚定的阳刚女——很快便确定自己非常爱他。弗洛伦斯也对我照顾有加,不过态度总是有点厌烦与心不在焉。尽管她吃我煮的晚餐;尽管她将西里尔交给我,让我帮他洗澡、穿衣、哄他入睡;还有一个月过去时,她同意我可以照自己的意愿留下,要雷夫到阁楼为我搬来一张小床,她说那会比两张扶椅来得舒适——尽管弗洛伦斯做了这些事,却不像是真正为我而做的。她会做这些事,是因为有人做晚餐、照顾小孩,会让她有更多时间投身于使命。她交付我工作,有如一位女士交付工作给一位刚离开监狱,什么也不会的女孩一般。

如果说她的冷漠没有激起我的欲望,我可能再也不是我自己。我在幸福地待了十八个月,养成了对女士的欲念,直到犹如手套工匠般技巧纯熟为止,我现在不可能因为学会了如何将壁炉涂黑,便将这些技艺抛弃。“她不可能是阳刚女。”我会这么对自己说——因为她从未向我调情,有许多女孩出入我们的客厅,我也从未见过她和其中一位调情。但是,我也从未见过她和小伙子调情。最后我只好猜她太过优秀,因而无法与任何人坠入爱河。

毕竟,我到奎尔特街并非为了调情,我来这里是为了当普通人。得知没有人的眼神带有诱惑,只会使我愈趋平凡。我的头发过了一两周后,已经失去了原有军人般的利落,我任其生长,甚至将发梢卷起。我磨脚的靴子巳经不那么紧,我也更常穿着靴子走路,不过后来在一个二手服装摊换成一双有蝴蝶结的鞋子。我也换了软帽和破旧的裙子,把它们换成一顶附线花的帽子和一件领口缀有锻带的裙子。“这裙子真是美极了!”当我第一次穿上时,雷夫这么说。不过,只要雷夫认为会让我微笑,就算我裹着一张棕色的纸,他也会说我看起来很美。事实上,自从离开圣约翰森林,我的模样一直很糟,如今穿上印有花朵图案的裙子,我看起来只会更糟。我买的都是些以前和凯蒂在惠茨特布尔时所穿的那类衣服,我隐约想起当时的我曾被认为是个颇出色的女孩。

然而,这些衣服不搭调的程度就好比男装永远不可思议地不适合我的女孩气息一般——也好比要我的下颚变得更坚硬、眉毛变得更浓密、臀部变小、双手变得特别大,好搭配黛安娜要我穿上的西装一样怪异。我眼睛上的瘀伤没多久便褪去了,不过那场争吵却在我的脸颊上留下一道疤痕——现在还在。这道疤痕,结合因为提水桶和磨白台阶而变得结实的双肩和大腿,为我留下一丝粗犷的气息。当我早上在厨房用盆子盤洗,从一个特定的角度,看见在阴暗窗户的倒影时,我看起来就像个在某家男子倶乐部密室的年轻男子,在打完一场拳赛后梳洗一番。不知黛安娜会多赞赏我!然而在奎尔特街,如我先前所说,没有人会为此喘息。到了雷夫和弗洛伦斯下楼吃早餐的时候,我会穿上裙子,并将头发盘起。弗洛伦斯通常会一口气喝完茶,说没时间吃饭,因为她得在前往工作的路上到工会一趟。雷夫自行她解决留在盘子上的熏鲱鱼——“老天,西里尔,这些看起来真好吃!”——她会离开,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像个九十岁的老妪般在喉咙上将头巾打结。

尽管我这么在意弗洛伦斯,也花了大量时间——家事花不上太多脑筋,而我沉迷于她的事更甚一切——我还是无法了解她。我最初遇见的弗洛伦斯,在格林街的那个弗洛伦斯,曾经很快乐,头发有如床铺弹簧般卷曲,笑的时候会露出牙齿。然而,在贝瑟南格林的弗洛伦斯?班纳,只称得上严肃又无趣。她的发质粗糙,身上的衣服永远是黑色的,或是铁锈、灰尘或烟灰的颜色;当她微笑时,你会发现自己因此感到惊讶且畏惧。

弗洛伦斯的脾气捉摸不定。她对那些不值得的贝瑟南格林穷人宛如天使般和善,但在家里,她却时而垂头丧气且易怒——我会看见她哥哥和朋友踮起脚尖经过她的椅子,以免干扰她,我认为他们的耐心极为惊人。几天里会有一次,她会有如你所希望地快乐,不过接下来她会无精打采地走路回来,或在某天早上,好像做了恶梦般无精打采地醒来。对我来说,最奇怪的当属她对待西里尔的行为:尽管我知道她将他视如己出,但有时她似乎会忽视他,或厌恶地推开他的手,在其他时候,她却会抱紧并亲吻西里尔,直到他发出尖叫为止。

有天晚上,那时我来到奎尔特街已经有好几个月了,当话题转到生日时,我才有些惊讶地知道西里尔的生日已经过了,没有被庆祝。当我问起雷夫这件事时,他一如我所料地回答,西里尔的生日在七月,但他们认为不值得庆祝。我哈哈大笑地说:“哦,难道社会主义者都不过生日的吗?”雷夫微笑,弗洛伦斯却不发一语地起身离开房间。我再次思忖这孩子背后会有什么样的故事,不过弗洛伦斯没露出任何蛛丝马迹,我也没探个究竟。我认为,倘若我这么做,会让她又问起那位本应让我奢靡度日,却打黑我眼睛的男子的事,打从第一天晚上后,她再也没提过他。我很高兴她没再提过。

毕竟她很好,也很诚实——我本应讨厌自己说谎骗她才对。

的确,我本该对任意利用她感到抱歉。当她如此卖力工作,身心如此疲惫时,会让我在室内来回踱步,不断绞扭自己的手,压抑抱住她的冲动。让她这么累的不是她在少女之家的工作,而是永无止尽的工会和联盟工作——晚餐结束后,她会将成堆的名单和总账放在餐桌上,整夜眯着眼看,直到双眼发红,出现像葡萄干的皱纹一样的血丝为止。有时因为我也没别的事好做,我会拉把椅子坐在她身边,要她让我分担琐事,她给我一些要写上地址的信封,或是一些我不会搞砸的小事。春天时,工会在本地成立了一个女针线工联盟,弗洛伦斯开始拜访贝瑟南格林的家庭代工者——全是长时间独自在肮脏的房间工作,以换取微薄报酬的妇女——我和她一起去。我们见到的景象极度悲惨,那些妇女都很高兴有人来访,工会也非常感激,不过我其实是为了弗洛伦斯才去的。我无法忍受她晚上独自一人做着那些沉闷的工作,在东区的街道上孤身行走。

然后一如我先前所说,一位管家会寻找任何枝微末节,好让弗洛伦斯的日子更有生气——我开始在厨房里为她奋战。弗洛伦斯很瘦弱,瘦弱不适合她,她双频上的阴影使我难过。因此,当妇女合作工会计划联合东伦敦的家庭代工时,我揽下这份工作,用早餐、午餐、三明治茶点、晚餐与宵夜,还有饼干、牛奶养胖她。刚开始我做得不太成功,尽管我常坐车前往白教堂市场的肉摊,购买柴薪和香肠、兔肉、牛肚,以及一袋袋在我们在惠茨特布尔称为“杂碎”的碎肉,我的确是个不好不坏的厨子,经常把肉烧焦,或弄得半生不熟,也可能将食物烹调得很美味。我认为弗洛伦斯和雷夫没有发现,是因为他们从未吃过更好的东西。然而就在八月底的某一天,我发现巳经到了牡蛎产季,便买了一桶牡赃与一把牡蛎刀。当我把刀锋放在牡蛎壳的韧带上时,我好像转动了一把钥匙,开启我母亲所有的食谱,涌聚在我的指尖上。我端上牡蛎馅饼——弗洛伦斯将正在写的纸张放在一边,以便吃饼,还用叉子叉起留在碗边的碎屑。隔天晚上我端上牡蛎炸饼,再隔晚是牡蛎汤。我做了烤牡蛎和腌牡蛎,还有裹上面衣再用鲜奶油炖煮的牡蛎。

当我将最后一道料理传给弗洛伦斯时,她露出微笑。她尝过以后,发出叹息,拿起一片涂有牛油的面包,折起来涂抹酱汁,面包在她的唇上留下奶油,她用舌头舔甜,再用手指擦干净。我想起有一次,在另一间客厅里,当我为一位女孩端上牡蛎晚餐时,曾偶然地喜欢上她。当我回忆这件事时,弗洛伦斯舀起一汤匙鱼肉,再度叹息。

“喔,我真的认为,假如有道菜,只有一道菜能在天堂吃到,那一定是牡蛎——你不认为吗,南茜?”她说。

她之前从没这么亲密地叫过我,在我和她同住的那几个月中,也从未听到她说这么富想象力的话。听到她的话,我哈哈大笑,雷夫笑了,她也跟着笑了。

“我也认为是牡蛎。”我说。

“在我的天堂里应该是杏仁糖。”雷夫非常爱吃甜食。

我又说:“旁边得摆着香烟,否则不值一吃。”

“这倒是真的。我的餐桌会摆在山丘上,俯瞰一座城镇——那里完全没有烟囱,每栋屋子都以电点亮与取暖。”

我说:“喔,雷夫!你想想,各个角落都无所遁形会有多无聊!我的天堂里不会有电灯,甚至连房子也没有。那里会有——”迷你马,和吊着钢丝的仙子,这是当我想起在不列颠剧院的日子时,原本要说的,不过我不打算说出来。

在我迟疑之际,弗洛伦斯说:“所以我们三个都有各自的天堂?”雷夫摇摇头,“你当然会在我的天堂,还有西里尔。”

“我想还有贝杉特太太。”她又吃了一汤匙晚餐,然后转向我,“谁会在你的天堂里呢,南茜?”

她笑了,我一直保持微笑,不过在她提出问题时,我感到笑容开始动摇。我凝视放在桌上的双手:它们在幸福地时变得像水仙花一样白,如今指节发红,指甲粗裂,还散发着苏打水的气味;袖口起了皱痕,上面沾着点点油斑——我之前不得卷起女性衣袖的要领,似乎总是没有足够的布料方便卷起。现在,我拉拉一只袖口,轻咬嘴唇。事实是我不知道有谁会和我一起待在我的天堂。事实是,没有人会要我待在他们的天堂……

我又看着弗洛伦斯,最后回答:“喔,是你和雷夫。我想你们会待在每个人的天堂里,指导他们如何经营下去。”

雷夫哈哈大笑。弗洛伦斯偏着头,露出一个苦笑。过了一会儿,她眨眨眼,和我目光相会,“你呢,当然得在我的天堂里……”

“真的吗,弗洛伦斯?”

“当然——不然的话,谁来帮我炖牡蛎?”

我听过比这更好的恭维——不过最近没有。我发现自己因她的话脸红,随即低下头。

当我再度看向弗洛伦斯时,她正注视着室内一角。我转了过去,看她在看什么,是那张家族照片,我猜她必定在想念母亲。不过,框架边缘夹着那张较小的明信片,是那位面容严肃、眉毛浓密的女子。我先前从未得知她是谁,便问雷夫:“那张明信片上的女孩是谁?她应该不需要用到发梳。”

雷夫看着我,不过没有回答。弗洛伦斯开口说话:“那是埃莉诺?马克斯。”她的声音带有某种颤抖。

“埃莉诺·马可斯?我见过她吗?她是你在家禽摊工作的那位亲戚吗?”

她注视着我,好像我不是用问的提出这个问题,而是用吼的。雷夫放下叉子,“埃莉诺?马克斯,是一位作家和演说家,也是一位非常伟大的社会主义者……”

我脸红了,这比问合作是什么意思还糟。但当雷夫瞧见我的双颊时,他一脸和善,“千万别介意。你怎么会知道呢?我确定你能提出一堆曾经读过的作家,而我和弗洛连一个也不知道。”

“这倒是没错。”我说,对他非常感激。尽管我曾在黛安娜家读过正经书,不过在那时,我只能想到不正经的书——它们的作者全是同一个人:无名氏。

因此我不发一语,三人就在沉默当中吃完晚餐。当我又看弗洛伦斯时,她的目光从我这里转开,好像相当阴沉。我当时心想:她绝对不会想要一个像我这样的女孩,和她一起在天堂,即使是为她炖牡蛎作为茶点。在那时,这样的想法,似乎令人心情沉重。

不过我对她的看法大错特错。不论我是否在她的天堂里,她都不会注意到;她希望在天堂看见的不是母亲,也不是埃莉诺?马克斯,甚至不是马克斯。她心中想的一直都是另一个人——不过,一直到几周后,那年秋天的一个傍晚,我才发现那是谁。

如我之前所说,我开始陪弗洛伦斯为工会进行拜访,这晚我在迈尔恩德的一位女针线工家。那是一个赤贫家庭,称得上家徒四壁,只有少许床垫、一张露出线头的地毯,以及一张会摇晃的桌子和椅子。用来充当客厅的房间里倒放着一只茶箱,上面放着吃剩的晚餐:一些面包屑、瓶子装着一点烤肉滴下的油脂,以及一杯半满的泛青牛奶。餐桌上放着妇人工作的东西——有折起的衣服和包装纸、别针、棉线轴和缝衣针。她说那些缝衣针老会掉到地板上,而孩子们总会踩到。她的孩子不久前把一枚别针放进嘴里,别针塞在上颚,差点使他窒息。

我倾听她的故事,在弗洛伦斯对她说明妇女工会,以及已成立的女计线工联盟时在旁观看。会来参加会议吗?弗洛伦斯问。妇人摇头说没空,她说没人可帮她照顾小孩,而且很担心服饰店老板听到这件事,会停掉她的薪水。

她最后说:“除了这些,小姐,我丈夫不会在意我去。并非因为他没有参加什么联盟,而是因为他认为没有多少女人能在那些事情说得上话。他说没有必要参加。”

“可是你自己怎么想呢,佛莱尔太太?你不认为妇女联盟是件好事吗?你不希望看到情况改变——看到老板被要求付你更多钱、给你更仁慈的待遇吗?”

佛莱尔太太揉揉眼,“他们会开除我,然后再找一位更廉价的女工。有很多女工羡慕我的工作,即使只有微薄的几先令而已……”

讨论持续下去,直到妇人变得局促不安,说很感谢我们,不过不能花更多时间听我们说下去。弗洛伦斯耸耸肩,“考虑看看,好吗?我已经告诉你会议何时举行。如果愿意,你可以带小孩过来——我们会找人帮你照顾一两个小时。”我们起身,我再度看着桌上那堆棉线圈和衣服。有一件背心、一组手帕、一些男士衬衫——我发现自己的心完全飘向那里,手指发痒,想拿起衣服轻抚。我看到妇人的目光,对桌面点点头。

我说:“你做的是什么衣服,佛莱尔太太?有些看起来非常精美。”

她回答:“我是刺绣工,小姐,我绣花体字。”她拿起一件衬衫,展示口袋给我看,上面有个用象牙色丝线绣得非常整齐的花体字母。她难过地继续说:“看起来有点古怪,不是吗?在这个贫穷的家里看到这些美丽的东西……”

“的确。”我说——不过我几乎挤不出这两个字来。美丽的缩写字母让我乍然想起幸福地,还有我在那里穿过的上等西装。我再次看到这种量身订制的外套、背心和衬衫,以及我认为令人兴奋的奢华细致的n.k字母。当时我不知道那些字母是在这样的屋里,被和佛莱尔太太一样悲惨的妇人所绣出来的。但是,假如当时我知道,我会在乎吗?我知道我不会,现在我感觉难过与羞愧。弗洛伦斯巳经走向门口,站在那里等我过去;佛莱尔太太弯身抱起最小的孩子,他不断啼哭。我把手伸进大衣口袋,里面有一先令和一便士,是逛过市场后剩下来的。我拿出硬币,放在那些时髦的衬衫和手帕之中,动作有如小偷般偷偷摸摸。

然而,佛莱尔太太发现了,她摇摇头。

“喔,别这样,小姐……”她说。

“给孩子的。”我感到极度不自在与难受。“只是给孩子的,拜托收下吧!”妇人低下头低声道谢。我没有看她,或是弗洛伦斯,直到我们走到街上,远离那个悲惨的家庭为止。

“你真是好心。”弗洛伦斯终于说。那根本不是好心,我觉得自己好像掴了那妇人一巴掌,而非送她一件礼物,却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些想法告诉弗洛伦斯,她正在说:“当然,你原本可以不这么做,她现在会以为工会是由环境比她好的女人,而非像她一样试图自助的女人组成。”

“你和她不太一样,”我说——因她的话而有点受到刺激与轻蔑。“你以为你是,其实不然,你们完全不同。”

弗洛伦斯用鼻子吸了一口气,“我想你说得对。不过我比外表看起来的还像她。我比某些为穷人、无家可归者、失业者而努力的女士还像她——”

“像是德比小姐的女士。”我说。

她露出微笑,“没错,像她那样的女士。德比小姐,你的好朋友。”她对我使了个眼色,挽住我的手臂。因为很高兴能见到她这么愉快,我忘却之前在女针线工家遭受的小小震惊,再度快乐起来。我们挽着手臂慢慢行走,穿过低沉的秋夜,往奎尔特街走去,弗洛伦斯打起哈欠,“可怜的佛莱尔太太,她说得很对。尽管待遇悲惨,还是有很多可怜的女孩愿意做任何工作,女人是绝不会为较短的工时和最基本的工资而抗争的……”

我没有在听,我正在看她帽子边缘处的灯光。灯光照在她的头发上,发丝闪闪发亮,我想着是否会有一只蛾飞来,误以为是烛火而停在卷发上。

我们终于到家,弗洛伦斯挂上大衣,一如往常埋首于那堆纸张和书籍。我轻声上楼,看看在小床上沉睡的西里尔。在弗洛伦斯工作时,我走去和雷夫坐在一起。天气变得很冷,我在壁炉里升起一点火,一如雷夫所说,这是“这个秋天的第一次”,而他说的话,还有我在奎尔特街已经待了三个季节的想法异常地使人感动。我抬眼看向雷夫,露出微笑。他的胡须变长,看起来更像玩家牌香烟包装上的水手。他看起来更像妹妹了,这种相似让我更爱他,纳闷着自己为何曾误以为他是弗洛伦斯的丈夫。

火焰徐徐燃烧,转而炙热且多灰。到了约十点半时,雷夫打起哈欠,拍拍椅子,起身祝我们晚安。和我来的第一晚一模一样——除了这几天来,他也亲吻了我,就像亲吻弗洛伦斯一样;还有我的小床放在角落、我的鞋子放在火炉旁,以及我的大衣挂在门后的挂衣钩上以外。

我满足地环视着这一切,打起哈欠,起身去拿茶壶。“别做了,”我对弗洛伦斯说,朝她的书点点头,“和我坐在一起聊天。”这不是奇怪的邀请——我们养成这种习惯,当雷夫上床后,坐在一起闲聊当天发生的事——她微笑看着我,将笔放下。

我拿茶壶在炉火上晃动,弗洛伦斯站起身,伸了个懒腰——随即抬高头。

“西里尔。”她说。我跟着倾听,过了一会儿,便听见他不寻常的尖锐哭声。她走向楼梯,“我来哄他,免得吵醒雷夫。”

她去了约五分钟之久,回来时带着西里尔,他的睫毛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头发则因惊扰所冒出的汗水而变得潮湿黑暗。

弗洛伦斯说:“他不肯安静,让他待在我们身边一会儿。”她坐回火炉边的扶椅,婴孩紧贴在她身上。我将茶递给她,她斜着啜了一口,打了个哈欠,然后注视我,揉揉眼睛。

“过去几个月来,南茜,你真的帮了我很多忙!”她说。

“我只是帮忙,以免你操劳过度而巳。你做太多事了。”我据实回答。

“还有很多事要做!”

“可是我觉得那不该全都落在你身上,你都不会累吗?”

“我是累了,”她又打起哈欠,“就像你现在看到的一样!但我从不因这些工作而疲惫。”

“可是弗洛,如果这是一份永无止尽的工作,为什么还要这么辛苦?”

“为什么,因为我必须这么做!当世界是如此残忍和艰苦,却也可以如此美好时,我怎能在旁歇息……不论成功与否,我做的工作自会有一种成就。”她喝着茶,“就像爱一样。”

爱!我嗤之以鼻。“那么,你认为爱就是回报?”

“你不认为吗?”

我盯着茶杯内部,“我想,我曾经这么认为,不过……”我之前从未告诉她那些日子的事。西里尔扭动起来,她亲吻他的头,在他耳畔低语,过了一会儿,他变得非常安分——或许她以为我在想和我同住在圣约翰树林的那位男士。她再度开口,口气更加轻快。

“再说,我认为这不是一份永无止尽的工作。一切正在改变,到处都有工会,还有妇女联盟,和男人的联盟一样。现在的妇女做着二十年前,她们的母亲会笑着想象下一代进行的事。很快地,女人甚至会有投票权!如果像我这样的人不出来争取,那是因为她们只看到这个世界的不平等与肮脏,她们看见国家沉沦,而且还拉着她们一起往下沉。不过肮脏中却长出了新的东西——美好的东西!——新的工作习惯、新的的人民、新的生存方式和爱的方式……”又是爱。我将一根手指放在脸颊的伤疤上,就是狄姬带来的那本医生写的书打伤的地方。当西里尔躺在弗洛伦斯的胸口吁了口气时,弗洛伦斯低下头凝视他。

她轻声说道:“想象一下二十年后的世界会变得怎么样!那会是一个新的世纪。西里尔会长成一位年轻男子——接近我现在的年纪,不过还没到我的年龄。想象一下他会看见的东西、他会做的事情……”我看着弗洛伦斯,再看着西里尔。有一会儿,我几乎感觉可以和她一起看穿时间,看见那个长大成人的西里尔所存在的奇异新世界……

在我想象的时候,弗洛伦斯在座位上动了一下,手伸到身边的书架上,从突出的书架拿出一本书。是《草叶集》,她翻动书页,找到似乎是她熟悉的一段。

“听听这个。”她说。她朗诵出声,语气低沉且颇不自在,不过却富有热情而铿锵有力——我从未听过她的声音带有这种热情。

她朗读着:“喔,母亲!喔,儿子!喔,沉思的军人!喔,草原的花朵!喔,无涯的空间!喔,伟大产物的鸣声!喔,你们这些热闹的城市!喔,多所向披靡、狂烈澎湃、骄傲得意!喔,未来的种族!喔,女人!喔,父亲!喔,你们这些热情以及暴风的男人!喔,美丽!喔,你的自我!喔,你们这些长着胡子的粗汉!喔,吟游诗人!喔,所有沉睡的人!喔,唤醒吧!晨鸟的歌声尖锐!难道你没听见鸡鸣声吗?”

她静静坐着一会儿,朝下注视书页,抬起头与我目光交会,我惊讶地发现她闪着泪光。弗洛伦斯说:“你不认为这很不可思议吗,南茜?你不认为这是一首很不可思议的诗吗?”

“老实说,我不认为。”眼泪让我吓坏了。“我在一些厕所的墙上见过更好的韵文——我真的看过。”

“如果这是首诗,为什么没押韵?它需要一些好的韵脚和不错的活泼旋律。”我从她手中拿过书本,研读她所读的段落——上面用铅笔画了线——然后唱了出来,用大致和当时一些音乐厅歌曲相同的曲调和节奏唱出。弗洛伦斯大笑,一手抱着西里尔,试图从我手中抢回书本。

她大喊:“你真是低俗!真是个俗不可耐的人。”

我一本正经地说:“我坚持文体严正,一首诗好不好我一看就知道,这不是首好诗。”我翻着书本,放弃将那些蹩脚诗行编成某种旋律的冲动,浏览我找到的所有滑稽可笑段落——那可真不少——用一种舞台演员扮成美国人时,模仿的滑稽美式语调朗读。最后我找到另一段画线的段落,开始念了起来:“喔,我的同志!喔,终于是你和我——而且只有我们两个;喔,力量,自由,终于直至永恒!喔,不必再分区别!做一样多的好事坏事!喔,平等职业和性别!喔,全都一视同仁!喔,附和在一起!喔,在一起的优愁之痛——你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的声音慢慢减弱,失去方才的美式语调,最后几个字念成了不自在的呢喃。弗洛伦斯停止大笑,相当严肃地注视炉火,我看见橘色的煤炭火焰反射在她淡褐色的眼瞳中。我合上书本,将书放回书架。我们之间产生一阵沉默,一阵相当长的沉默。

最后,弗洛伦斯吸了一口气。当她开口时,听起来完全不像她的声音,相当奇怪。

她说:“南茜,你还记得那天在格林街的事吗?你还记得我们说要怎么碰面,还有你失约的情形?”

“当然记得。”我带着一点儿睡意说。

她微笑了——一种异常含糊、不太明显的微笑。

她继续说:“我从没说过那晚我做了什么,对不对?”我摇摇头。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晚我做了什么——我和黛安娜共进晚餐,在她豪华的卧房里干了她,然后浑身发冷并饱受折磨地被差遣回自己的房间。然而,我从未停止想过弗洛伦斯会做什么事,她的确没告诉过我。

我问:“你做了什么?你去了那场一那场演讲,是自己一个人去吗?”

“我去了,”弗洛伦斯吸了一口气,“我一在那里认识了一位女孩。”

“一位女孩?”

“是的,她叫做莉莲。我看见她,随即对她目不转睛。她有非常——有趣的长相。你知道有时候一个女孩会有那种特质?——喔,不,或许你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我知道!现在我凝望着她,感到自己的身体变得温热,接着又变得很冷。她咳嗽起来,用一只手捂嘴,双眼仍旧注视着煤炭,“演讲结束后莉莲提了一个问题,演讲者完全被问倒了。当时我看着她,知道我一定得认识她。我向她走去,两人开始谈话。我们谈了——我们谈了,南茜,有一个小时,完全没有停止!她拥有最不凡的观点。对我来说,她似乎读过任何东西,对任何事都有自己的意见。”

故事继续发展下去。她们成了朋友,莉莲前来拜访……

“你爱过她!”我说。

弗洛伦斯脸红,然后点点头,“你不可能认识她,却毫不心动。”“可是弗洛,你爱过她!你爱过她——就像一个阳刚女一样!”她眨眨眼,将一根手指抵在唇上,脸涨得更红,“我以为,你可能已经猜到了……”

“我——我不确定。我从没想过你可能会是——我说不出心里的想法……”

弗洛伦斯别过头去,“她也爱过我。”过了一会儿,又说:“她爱过我,非常非常爱!不过不是以相同的方法。我知道那永远不会一样,我不在意。事实是,她有一位男性朋友希望娶她,可是她不愿意,她抱持独身主义。南茜,她是我所认识意志最坚强的女子!”

她的声音听起来让人难以忍受,但我并未忽略那是过去的事。我咽了口口水,弗洛伦斯马上看着我,又看回炉火。

她接着说:“在我认识她的几个月后,我开始发现她——过得不太好。有一天她带着一只手提箱来到这里。她即将生产,因而失去了租赁的住处,而那男人——毕竟还是陷入绝望——因为感觉太受羞辱而没有娶她。她无处可去……于是,我们让她住了下来。雷夫不介意,他几乎和我一样爱她。我们计划住在一起,将孩子当作是自己的扶养。我当时很高兴——我当时很高兴——那男人抛弃了她,而房东太太将她赶了出去……”

弗洛伦斯扮了个鬼脸,用指甲刮落在她裙上的煤灰。“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几个月。有莉莲在这里,那就像——我说不出来像什么。令人目眩神迷,我被迷惑在幸福之中。她改变了这个家——我说的是真正的改变,不仅仅是改变气氛而已。她要我们刮下墙壁原有的油漆,漆上现在的油漆。她还做了那张地毯。”她对炉火前的俗丽地毯点点头——那张我之前以为是由某个盲眼的苏格兰牧羊人缝制的地毯——我将双脚迅速抽离那里。“我们不是情人不重要,我们是如此亲密——比姐妹还亲。我们一起睡在楼上,我们一起读书。她教我东西,那张埃莉诺?马克斯的明信片——”她朝明信片点头,“其实是她的。埃莉诺?马克斯是她伟大的女英雄,我以前经常说她长得像她,我没有莉莲的照片。那本书,惠特曼的诗集,也是她的。你念的那段诗,总会让我想到我和她。她说过我们是同志——假如女人能成为同志。”她的双唇干燥,遂用舌头舔舐,再度说:“假如女人能成为同志,我便是她的同志……”

她陷入沉默。我望着她,再看着西里尔,看着他红润的沉睡小脸,上面有细致的睫毛和突出的粉色双唇。我感到毛骨悚然,害怕地说:“然后?”

弗洛伦斯眨眨眼,“然后——然后她死了。她过于纤细,分娩得很辛苦,所以承受不住。我们甚至找不到一位愿意过来的产婆,因为她未婚——最后我们从伊斯林顿找来一位妇人,一位不认识我们的人,声称莉莲是雷夫的妻子。妇人叫她‘班纳太太’想象一下!我认为她技术算是够好,却相当严厉。她不准我们进入房间,陪在她身边,我们得坐在这里听着叫声,雷夫一直紧握双手且哭泣。我心想:让那孩子死吧,喔,让那孩子死吧,只要她平安就好!

“不过如你所见,西里尔没有死,莉莲似乎很好,只是累了,产婆说让她睡觉。于是我们照做。稍晚我到她床边时,发现她一直流血。到了那个时候,产婆早就走了。雷夫跑去找医生,却救不回她。她珍贵、善良、慷慨的心中的血全流光了——”

她的声音停止了。我走向弗洛伦斯,蹲在她身边,用指节轻触她的衣袖,她和善地以一抹不太专心的微笑对我示意。

“真希望我能早点知道。”我轻声说。然而,在我的内心,就像是掐住自己的喉咙,并将自己的头往客厅墙上撞去一样。我怎会愚蠢到完全猜不出来?过去曾有关于生日的事——我现在了解,那是莉莲的忌日。弗洛伦斯过去的沮丧、她的倦怠与别扭、她哥哥温柔的耐性和她朋友的关怀。她对婴孩又爱又恨的矛盾情感——西里尔是莉莲的儿子,也是杀死她的人,是弗洛伦斯曾经希望他死去,换得他母亲平安的人……

我再次凝视着她,希望能有办法安慰她。她一直相当阴郁,也颇为冷淡,我从未拥抱过她,将手放在她身上会感到拘谨,即便现在也一样。因此我只是待在她身边,在她的衣袖上轻抚……终于,她振作起来,露出一抹微笑,我离开她身边。

“我怎么会说出这些事,我也不知道。我很确定是什么使我在今晚说出这一切。”弗洛伦斯说。

我说:“很高兴你说出来了,你一定一你一定非常想念她。”她茫然地看着我一会儿——宛如想念是种没有价值的情感,对于她的悲伤来说,是一个太过温和的措词——她点点头,将视线移往别处。

“过去曾经很辛苦,我曾经变得很奇怪,有时我会希望能自己了结生命。我知道,我过去对你和雷夫很不好!我想你刚来这里时,我一定很不和气。当时她走了已经快六个月,而让另一位女孩走进家里——尤其是你,我在同一周里认识了你们两个——喔!你的遭遇和她很像,你曾和一位男士在一起,他让你陷入麻烦后,把你赶了出去——这似乎太古怪了。但有那么一会儿,当你抱起西里尔时——我敢说,你甚至不记得自己有做过这件事——你将西里尔抱在怀里,我想到她从来没有抱过他……我不知道该站着看你这么做,还是要忍耐看你停下来。然后你开口了——当时的你当然和莉莲不像。噢!在我一生中,没有别的事让我更快乐!”

弗洛伦斯笑了,我发出一些声音取代笑声,摆出一张在昏暗的光线下可能会被认为是微笑的脸。她打了好大一声哈欠,起身将西里尔稍微抬高到脖颈处,贴着她的脸颊,过了一会儿,她微笑且疲惫地走向房门。

然而,在她走到房门以前,我叫了她的名字。

我说:“弗洛,从来没有男士把我赶出去的事。和我同住的是一位女士,可是我说谎,好让你留我下来。我是——我是个阳刚女,和你一样。”

“你是!”她瞠目结舌,“安妮一直这么说,不过第一晚之后,我再也没多想。”她皱起眉头,“那么,假如男人根本不存在,你的过去就和莉莲完全不一样……”

我摇摇头。

“而你从来没有过麻烦……”

“不是那种麻烦。”

“从头到尾,你一直都在这里,我一直在想你这件事,而且……”她以一种奇怪的表情看着我——我不知道她是感到生气、悲伤、迷惑、受骗,还是别的感觉。

我说:“我很抱歉。”

但弗洛伦斯只是摇头,用一只手遮住双眼,随即将手拿开,眼神似乎变得清澈,感到很有趣的样子。

她又说:“安妮总是这么说,她现在一定可开心了!你介意我告诉她吗?”

我说:“不会,弗洛,你可以随意告诉你想告诉的人。”

她离开,依然摇着头,我坐着听她爬上楼梯,还有踩在我头顶上的地板声音。我取了些烟草和一张纸,用壁炉上摆着的锡罐替自己卷了一根烟,然后点燃。我在壁炉旁弄熄烟,将烟蒂丢入火里,用手撑头,不住发出咕哝声。

我真是个呆子!我笨拙地进入弗洛伦斯的生活,太过在意自己的苦楚,而没注意到她的悲伤。我将自己投入她和她哥哥的生活中,以为自己既狡狯又吸引人;我曾认为自己正将我的记号画在他们的房子上,逐渐占为己有。我曾相信自己捏造了过去,情节和原来的大为不同——一直以来,我只是拙劣地排演迷人的莉莲以前做得又好又伶俐的事!我环顾房间——打量着褪色的蓝色墙壁、丑陋的地毯与肖像。我突然了解它们都是有关莉莲的点滴回忆,我却全然不智地踏入其中。我握住埃莉诺?马克斯的明信片——不过我看见的不是埃莉诺?马克斯,我看见的是有埃莉诺?马克斯面貌的她。我将明信片在掌心翻面,阅读背面,上面以巨大的花体字写着:“f.b,我的同志,你永远的同志。l.v。”

我咕哝得更大声。我想将那该死的明信片丟进壁炉,和我抽了一半的香烟一起燃烧——我将明信片迅速放回框架,免得我真的这么做。我嫉妒莉莲!我比对任何人的嫉妒还更嫉妒她!不是因为这栋房子,不是因为西里尔,或甚至是雷夫——他一直对我很好,但他曾为她哭泣,在她临终时难过地紧握双手——而是因为弗洛伦斯。因为莉莲似乎将弗洛伦斯给了我,却又永远将她从我这里夺去。我想起过去几个月来的辛劳。我没有一如预期地将弗洛伦斯养得又胖又快乐,时间使她的悲伤不再那么专注、使她的记忆泛黄褪色。她今天晚上问我,是否还记得说要怎么见面,以及我如何失约的情形……当她问我时,她的双眸闪耀,因为两年前的那晚,我没有现身,算是帮了她一个忙。

我帮了她一个大忙——现在对我来说,似乎也为自己造成了一项最糟的伤害。我再度想到我是如何度过那晚,以及接下来的几晚;我想到在幸福地的一切淫荡欢愉——所有的西装、晚餐、红酒和摆姿势。在当时,我愿意将它们全都拿来交换莉莲在那场沉闷演讲的位置,让弗洛伦斯淡褐色的双眼凝视我,为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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