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王之书》的作者诗人菲尔多西来到了加兹尼,玛赫姆特君王的宫诗人们因他来自乡下而不起他,但正是他说出了最后一行诗句,补全了一首谁也没能把它补全的、用最繁复的韵脚写成的四行诗。当他吟出这最后一个诗句时,我就那儿,就在菲尔多西的束腰长袍上。我出现在《君王之书》英雄鲁斯坦的箭囊上,随着一浪一天涯寻找失散的坐骑;在他用神奇宝剑把恶名昭彰的食人巨妖砍成两半时我就在那喷一涌而出的鲜血之中;当他与待他的国王的美丽女儿翻云覆雨时,我就在那盖在他们身上的被单的褶缝之中。我无所不在,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当叛逆的图尔砍下兄弟伊莱奇的脑袋时;当梦境般壮丽的传奇军队在大草原上厮杀战斗时;还有,当亚历山大中暑后,鲜艳的生命之血从英挺的子闪闪发亮地流下时,我都在现场。是的,萨珊王贝拉姆·古尔每天晚上都会在不同颜色的帐篷里选择一位来自不同国家的美女陪他过夜,听说故事,我,则出现在他每星期二拜访的那位绝代佳丽的衣服上;他看到了这位美女的画像一爱一上了她,就如同席琳看到了胡斯莱夫的画像而一爱一上了他一样,而我,也同样出现在胡斯莱夫的一身服装中。真的,我无处不在:在围城军队的旗帜上,在举行盛宴的餐桌桌布上,在亲一吻着苏丹脚背的使者的长衫上,以及任何描绘着宝剑的场景中,它们的故事深受孩童喜一爱一。是,在俊俏学徒和细密画大师的目光注视之下,通过纤细画笔的涂抹,我在产自印度及布哈拉的厚纸上展示出了乌夏克地毯、墙壁纹饰、伸长脖子从百叶窗里探头张望道的佳丽身上的衬衫、斗鸡的鸡冠、神话世界的神话果实、石榴树、撒旦的嘴巴、图画边框的一精一巧勾线、帐篷上的弯曲刺绣、画家自得其乐所画的一裸一眼才能看到的花朵、糖制鸟雕像上头的樱桃眼睛、牧羊人的袜子、传说故事中的日初破晓,以及成千上万战士、君王和一爱一侣们的尸体和伤口。我喜欢被抹在血像鲜花一样开放的战争画面上;我喜欢被抹在大师级诗人的长衫上,与一群漂亮男孩及诗人们一起郊游踏青,聆听音乐,饮酒作乐我喜欢被抹在天使的翅膀上、少女的嘴唇上、尸体的致命伤口上和血迹斑斑的断头上。
我听到了你们要问的问题:身为一种颜色是什么感觉?
色彩是眼睛的触一摸是聋子音乐,是黑暗吐露的话语。因为千万年来,从各类书籍、家什中,我听到了灵魂的细语,如同风中的窸窣呢喃,请允许我说,我的抚触就好似天使的抚触。一部分的我,严肃的那一半,捉住你们的视线;而欢一愉轻松的另一半,则在你们的凝望下飞入天际。
我身为红色多么的幸福!我炙热、强壮。我知道人们都在注意我,我也知道没人能够抗拒我。
我从不隐藏自己:对我而言,一精一致优美并非出于柔一弱无力,而是来自果决和毅力。因此,我常常把自己置于众目睽睽之下。我不害怕别的颜色、一陰一影、拥挤,甚至是孤寂。能够用我战无不胜的火焰,涂覆一张期待着我的画纸,是多么的美妙!任何地方只要有我,就会看见眼睛发亮、热情奔腾、眉毛扬起、心跳加速。看啊,活着是多么的美妙!看啊,能够看见是多么的美妙!活着就等于能够看见。我无所不在。相信我:生命从我开始,又回归于我。
安静并听听我是如何成为此种神奇的红色的。一位细密画家一位颜料的专家,把来自印度斯坦最燥热地区品质最优良的红昆虫干,用他的臼和杵猛力捣成粉末。接着,他准备好了五德拉克马的红色粉末、一德拉克马的肥皂草和半德拉克马的剂。他在一个锅子里装三奥卡的水,把肥皂草放进去煮。再把溶剂倒入水里匀。他让水继续慢煮,趁这段时间自己喝一杯上好的咖啡。当他享用咖啡时,我像个即将出世的婴孩一样愈来愈不耐烦。咖啡清醒了大师的头脑,带给他邪灵般的锐利目光。他把红色粉末倒入锅里,拿一支调色专用的干净细木棍,小心搅拌锅里的混合物。尽管我即将成为纯正的红色,但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关键,就是我的浓一稠度,煮的时间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因此,他会用搅拌棍的一端把液体画在拇指的指甲上(绝对不能用其他指头)。噢,身为红色是多么的美妙!我把他的拇指指甲染成了红色,没有半点稀薄的液体流一溢到两旁。简言之,我的浓一稠度恰到好处,不过,我仍含有残渣。他把锅子从炉火上拿下来,用一块干净的麻布过滤,除掉我的杂质。然,他再度把我加热,煮沸两次。最后他加入一小撮明矾粉末,将我静置一旁,等我冷却。
我在锅子里静静呆了几天。满心期盼被画上书页、被抹在各处各地,却这样呆呆地静置着,实在让我颓一靡一心碎。就是在这段沉寂的时间里,我开始思索身为红色的意义。
有一次,在某座波斯城里,一位失明的细密画家靠着记忆画了一匹马,正当他的学徒用毛笔蘸着我为马鞍布的刺绣上色时,我听到了两位失明的大师正在争执:
“因为我们花了一辈子热忱专注绘画,因此,如今瞎了眼的我们,自然知道红色,记得它是什么样的色彩,什么样的感觉。”凭借记忆画马的大师说,“可是,如果我们天生就瞎眼呢?我们要如何真正明了我们俊美学徒此刻正在使用的红色呢?”
“问题,”另一位说,“但别忘了,颜色不是被知道的,而是被感觉的。”
“我亲一爱一的大师,请向一个从来不知道红色的人解释一下红色的感觉。”
“如果我们用手指触一摸,它感觉起来会像是铁和黄铜之间的东西。如果我们用手掌紧一握,它则会发烫。如果我们品尝它,它就会像腌肉一般厚而细腻。如果我们用嘴唇轻抿,它将会充满我们的嘴。如果我们嗅闻它,它的气味会像马。如果它闻起来像是一朵花,那它就会像雏菊,而不是红玫瑰。”
一百十年前,当时法兰克的绘画尚未足以威胁我们,统治者们从来不为此烦,而著名大师也对自的技法信心满满,狂一热的程度有如信仰安拉,因此,法兰克大师选择各种浓淡的红色,用来画各种普通的剑伤,甚至最平凡的粗麻布。他们这种方法,大师们不但视为粗鄙而不敬,更嗤之以鼻。只有软弱无知而犹疑的细密画家,才会使用不同的红色调来描绘一件红色长衫。他们这么称——一陰一影绝不是个借口。而且,只有一种红色,我们也只相信这种红色。
“这种色的意义是什么?”凭记忆画马的失明细密画家又问。
“颜色的意义在于它出现在我们面前,而我们看到了。”另一位说,“我们无法向一个看不见的人解释红色。”
“不信神、不信教的人为了否定真主的存在,坚持说我们无法看见真主。”画马的瞎眼大师说。
“没错,他只为那些见的人现身。”另一位大师说,“就是这个原因,《古兰经》里写道,能见的和不能见永远都不会是一样的。”
俊美的学徒细腻地把我蘸点入马匹的马鞍布上。这种感觉何其美妙,把饱满、强劲、有活力的我涂入一精一美描绘的黑白图画:当猫毛笔把我抹散在期待已久的书页上时,,我开心得浑身发一痒。就这样,一旦我把自己的颜色呈现于纸,仿佛我正命令这个世界:“变红!”而世界也就真的变成了我的血红色。没错,那些看不见的人会否认,然而事实却是,到处都有我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