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卵和纽约之间大约一半路程的地方,汽车路匆匆忙忙跟铁路会合,它在铁路旁边跑上四分之一英里,为的是要躲开一片荒凉的地方。这是一个灰烬的山谷——一个离奇古怪的农场,在这里灰烬像麦子一样生长,长成小山小丘和奇形怪状的园子。在这里灰烬堆成房屋、烟囱和炊烟的形式,最后,经过超绝的努力,堆成一个个灰蒙蒙的人,隐隐约约地在走动,而且已经在尘土飞扬的空气中化为灰烬了。有时一列灰色的货车慢慢沿着一条看不见的轨道爬行,叽嘎一声鬼叫,停了下来,马上那些灰蒙蒙的人就拖着铁铲一窝蜂拥上来,扬起一片尘土,让你看不到他们隐秘的活动。
但是,在这片灰蒙蒙的土地以及永远一宠一 罩在它上空的一阵阵暗淡的尘上的上面,你过一会儿就看到t-j-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是蓝色的,庞大无比——瞳仁就有一码高。这双眼睛不是从一张脸上向外看,而是从架在一个不存在的鼻子上的一副硕大无朋的黄色眼镜向外看。显然是一个异想天开的眼科医生把它们坚在那儿的,为了招徐生意,扩大他在皇后区的业务,到后来大概他自己也永远闭上了眼睛,再不然就是撇下它们搬走了。但是,他留下的那两只眼睛,由于年深月久,日晒雨淋,油漆剥落,光彩虽不如前,却依然若有所思,陰郁地俯视着这片陰沉沉的灰堆。
灰烬谷一边有条肮脏的小河流过,每逢河上吊桥拉起让驳船通过,等候过桥的火车上的乘客就得盯着这片凄凉景色,时间长达半小时之久。平时火车在这里至少也要停一分钟,也正由于这个缘故,我才初次见到汤姆-布坎农的情一妇。
他有个情一妇,这是所有知道他的人都认定的事实。他的熟人都很气愤,因为他常常带着她上时髦的馆子,并且,让她在一张桌子旁坐下后,自己就走来走去,跟他认识的人拉呱。我虽然好奇,想看看她,可井不想和她见面——但是我会到她了,一天下午,我跟汤姆同行搭火车上纽约去。等我们在灰堆停下来的时候,他一骨碌跳了起来,抓住我的胳膊肘,简直是强迫我下了车。
“我们在这儿下车,”他断然地说,“我要你见见我的女朋友。”
大概他那天午饭时喝得够多的,因此他硬要我陪他的做法近乎暴力行为。他狂妄自大地认为,我在星期天下午似乎没有什么更有意思的事情可做。
我跟着他跨过一排刷得雪白的低低的铁路栅栏,然后沿着公路,在埃克尔堡大夫目不转睛的注视之下,往回走了一百码。眼前唯一的建筑物是一小排黄砖房子,坐落在这片荒原的边缘,大概是供一应本地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一条小型“主街”1,左右隔壁一无所有。这排房子里有三家店铺,一家正在招租,另一家是通宵营业的饭馆,门前有一条炉渣小道;第三家是个汽车修理行——“乔治-b-威尔逊。修理汽车。买卖汽车。”我跟着汤姆走了进去——
1美国小城镇往往只有一条大街,商店集中在这条街上,通称“主街”。
车行里毫无兴旺的气象,空空如也。只看见一辆汽车,一部盖满灰尘、破旧不堪的福特车,蹲在陰暗的角落里。我忽然想到,这间有名无实的车行莫不是个幌子,而楼上却掩藏着豪华一温一 馨的房间,这时老板出现在一间办公室的门口,不停地在一块抹布上擦着手。他是个头发金黄、没一精一打采的人,脸上没有血色,样子还不难看。他一看见我们,那对浅蓝的眼睛就流露出一线暗淡的希望。
“哈罗,威尔逊,你这家伙,”汤姆说,一面嘻嘻哈哈地拍拍他的肩膀,“生意怎么样?”
“还可以,”威尔逊缺乏说服力地回答,“你什么时候才把那部车子卖给我?”
“下星期。我现在已经让我的司机在整修它了。”
“他干得很慢,是不是?”
“不,他干得不慢,”汤姆冷冷地说,“如果你有这样的看法,也许我还是把它拿到别处去卖为好。”
“我不是这个意思,”威尔逊连忙解释,“我只是说……”
他的声音逐渐消失,同时汤姆不耐烦地向车行四面张望。接着我听到楼梯上有脚步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一个女人粗粗的身材挡住了办公室门口的光线。她年纪三十五六,身子胖胖的,可是如同有些女人一样,胖得很美。她穿了一件有油渍的深蓝双绉连衣裙,她的脸庞没有一丝一毫的美,但是她有一种显而易见的活力,仿佛她浑身的神经都在不停地燃烧。她慢慢地一笑,然后大摇大摆地从她丈夫身边穿过,仿佛他只是个幽灵,走过来跟汤姆握手,两眼直盯着他。接着她用舌头润了润嘴唇,头也不回就低低地、粗声粗气地对她丈夫说:
“你怎么不拿两张椅子来,让人家坐下。”
“对,对。”威尔逊连忙答应,随即向小办公室走去,他的身影马上就跟墙壁的水泥色打成一片了。一层灰白色的尘土笼罩着他深色的衣服和浅色的头发,笼罩着前后左右的一切——除了她的妻子之外。她走到了汤姆身边。
“我要见你,”汤姆热切地说道,“搭下一班火车。”
“好吧。”
“我在车站下层的报摊旁边等你。”
她点点头就从他身边走开,正赶上威尔逊从办公室里搬了两张椅子出来。
我们在公路上没人看见的地方等她。再过几天就是七月四号1了,因此有一个灰蒙蒙的、骨瘦如柴的意大利小孩沿着铁轨在点放一排“鱼雷炮”——
1美国独立纪念日。
“多可怕的地方,是不是!”汤姆说,同时皱起眉头看着埃克尔堡大夫。
“糟透了。”
“换换环境对她有好处。”
“她丈夫没意见吗?”
“威尔逊?他以为她是到纽约去看她妹妹。他蠢得要命,连自己活着都不知道。”
就这样,汤姆-布坎农和他的情人 还有我,三人一同上纽约去——或许不能说一同去,因为威尔逊太太很识相,她坐在另一节车厢里。汤姆做了这一点让步,以免引起可能在这趟车上的那些东卵人的反感。
她已经换上了一件棕色花布连衣裙,到了纽约汤姆扶她下车时那裙子紧紧地绷在她那肥阔的臀部上。她在报摊上买了一份《纽约闲话》和一本电一影 杂志,又在车站药店1里买了一瓶冷霜和一小瓶香水。在楼上,在那陰沉沉的、有回音的车道里,她放过了四辆出租汽车,然后才选中了一辆新车,车身是淡紫色的,里面坐垫是灰色的。我们坐着这辆车子驶出庞大的车站,开进灿烂的陽光里。可是马上她又猛然把头从车窗前掉过来,身子向前一探,敲敲前面的玻璃——
1美国药店兼售糖果、香烟、饮料及其他杂货。
“我要买一只那样的小狗。”她热切地说,“我要买一只养在公寓里。怪有意思的——养只狗。”
我们的车子倒退到一个白头发老头跟前,他长得活像约翰-d-洛克菲勒1,真有点滑稽。他脖子上挂着一个篮子,里面蹲着十几条新出世的、难以确定品种的小狗崽子——
1美国石油大王,亿万富翁。
“它们是什么种?”威尔逊太太等老头走到出租汽车窗口就急着问道。
“各种都有。你要哪一种,太太?”
“我想要一条警犬。我看你不一定有那一种吧?”
老头怀疑地向竹篮于里望望,伸手进去捏着颈皮拎起一只来,小狗身子直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