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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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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个月,我借着信件、电话继续与比利保持联络。他仍对法院抱有希望,希望法院推翻以前的判决,让他转回雅典医院由郭医师治疗。

1980年4月14日,法官仍拒绝律师申诉的内容──利玛医院不以多重人格的疗程治疗比利──法官依旧裁定比利必须在利玛医院接受治疗。

1979年大部份时间,俄亥俄州议会都在检讨修改因精神异常而不予治罪的条文。依照“新法"得知,在罪犯被转送到较无严格限制的环境前,犯罪所在地的检察官可要求举行公听会。病患要求再审的权利,将从九十天改为一百八十天。同时,公听会将允许社会大众及媒体记者参加。这项新修改的条文,立刻成了众人口中所称的《密里根法》。

曾经参与比利案件的蔡伯纳检察官事后向我表示,他曾在起草新法的俄亥俄检察官协会分科委员会任职,蔡伯纳说道:“我猜想那些委员之所以召开委员会议,主要是为了因应社会大众对比利案件的抗议声一浪一……"

1980年5月20日俄亥俄州通过了新法。佛杰法官告诉我,这是由于比利案件的缘故,因此快速通过该法。

1980年7月1日,我收到一封来自利玛医院的信件,信封的背面写有『急件』二字。当我拆开时,发现那是一封长达三页用阿拉伯文撰写的信函。依翻译人员的说法,这封信的阿拉伯文非常流利,部份内容如下所译:

有时候我不知道我是谁或我是什么样的人,甚至不知道四周的人是谁。在我的意识中仍然有些声音,但这些声音已经不具意义了。在我眼前,我可以见到好几个面孔,那些面孔似乎来自黑暗,但因为我的意念已完全分裂,因此这现象令我感到非常恐惧。

实际上,我“脑海中的家人"并不再与我联络,我已经很久没见到他们……过去几周,这儿的情况并不很好,我已不负完全责任,我痛恨四周的事物,但无法制止,也无法改变……

信上的署名是“比利.密里根"。几天后,我又收到一封信,信上说明上一封信是谁写的:

再次抱歉寄给你的是一封非英文的信件,每次事情做错了都令我很难为情,亚瑟明明知道你不懂阿拉伯文,却寄给你一封如此愚笨的信。

亚瑟从未尝试过去认识其他人,因此他一定很混乱,而且忘了所有的事物。亚瑟教赛谬尔学习 阿拉伯文,但赛谬尔从未写过信。亚瑟说自夸自挡不是好事。我希望他能与我说话,令人不快的事正在发生,但我不知道发生的原因。

亚瑟也会说斯瓦黑利语,他在利巴嫩监狱时读过不少有关阿拉伯语文的基础书籍。他想研究金字塔和埃及文化,所以必须学习 他们的语言,以便知道墙上写的文字代表什么意义。有一天,我问亚瑟他为何对三角状的巨型石堆感兴趣,他说他的兴趣并非在于墓一穴一中的种种,而是想了解墓一穴一为何会出现在那儿。他自己甚至还造了一个小金字塔,但被大卫给毁了。

比利u

在医院的这段期间,依照比利的说法,护理人员常有殴打病患的情形发生。但是,除了雷根之外,在所有的人格中,只有凯文曾挺身为病患们说话。由于这种英勇行为,亚瑟已将凯文从《惹人厌的家伙》名单中剔除。

1980年3月28日,凯文写信给我,内容如下:

糟糕的事情发生了,但我不知道是什么事,我只知道是完全分裂那段期间里,比利完全沉睡时的时间问题。亚瑟说比利的人生非常短暂,但很不幸的是,他短暂的人生全充满了苦涩。在这儿,他一天比一天更虚弱,他无法了解这地方的管理人员所表现出的仇恨与嫉妒。他们会挑一逗其他病患与雷根打架,虽然被比利给制止住了……但是下不为例。医生对我们说一些令人难过的事情,但伤害我们最深的,是他们说的没错。

我们──也就是我──是个怪人,是无法适应环境的人,是生物学上的怪胎、失败之作。我们痛恨这里,但这儿却是我们的归属之地,尽管我们在此并不受欢迎。

雷根再也不管事了,他说,如果不说话,就不会对外在或内在的人造成任何伤害。没有人会再责怪我们了,雷根不再听人说话了。

由于不理会真实世界的事物,因此我们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和平相处。

我们知道,没有痛苦的世界就是没有感情的世界……但是,没有感情的世界也正是没有痛苦的世界。

凯文

1980年10月,心理健康局向新闻界发布:州立利玛医院将不再是医院,将改制为监狱。

比利是否应当转出利玛,再度成为各报头条新闻。由于比利被送回雅典或其他限制较松的医院可能一性一大增,因此佛杰法官同意再召开一次公听会。

公听会的原订时间为1980年10月31日,后来一经过协调,公听会延后至选举日后的11月7日举行。这是为了避免政客与新闻媒体利用比利的公听会,变质成为政治事件。

但是,心理健康局的官员却利用延后的时间进行一些动作,他们通知检察官.要求将比利送往新成立的戴顿司法中心,戴顿司法中心四月才成立,四周有两层围墙环绕,还架上带刺铁丝网,安全设施甚至比大部份的监狱都来得严格。公听会被取消了。

1980年11月19日,比利被转送到戴顿司法中心,亚瑟和雷根感受到比利u的绝望, 他们担心他会自一杀,因此又让他沉睡了。

除了会客时间之外,他都将时间花在读书、写作以及素描上面,他并未获准画油画。当初也曾在雅典医院接受治疗,后来痊瘤的玛丽来探望他。为了能每天来探视比利,她搬到戴顿市居住。比利的表现良好,他说他颇期待180天后的公听会,希望佛杰法官会裁定让他回雅典医院。如果郭医师治疗他,他会再次让融合的《老师》回来。他说,由于比利u陷入沉睡状态,因此目前的情况与当初吴可妮博士叫醒他之前一样。

他说他可以感觉到自己正在恶化,好几次在会客时,他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当部份的人格融合时,他就成了没有名字的人。他还说雷根已经失去了英文能力,他们之间已不再互相沟通。因此,,我建议他,凡是在《聚光灯》下出现的人就在留言簿上写下一些东西,好让后面的人知道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刚开始的时候还好,但后来记入的内容愈来愈少了。

1981年4月3日,公听会举行了。在参加的四位精神科医生与两位心理学者当中,只有那位未曾诊疗比利的林德纳医师认为,比利应被安置在设施严厉的地方。

检察官向庭上提出一封信函作为证物。在这封信里面,比利对另外一位打算杀害林德纳的病患说道:“你的方法完全错误……你是否考虑过不是所有的医生都愿意承接你的案件?因为他们担心可能说错话而遭到指责。但是,如果你认为林德纳曾经因为伤害你、误了你的治疗,而让你一生都得待在铁窗中的话,那么我就赞成你的做法。"

当比利被传唤到证人席上立完誓,被询及姓名时,他回答:“汤姆。"汤姆解释亚伦写那封信是为了说服那位病人别做傻事,不要因为有人在法庭上作出反对你的证词,你就要干掉对方。虽然林德纳医师今天反对我,但我也绝对不会杀他。"

佛杰法官将裁决延后宣布。各报新闻、社论以及各专栏,无不反对将比利送回雅典医院。

在等待宣判的期间,比利在戴顿司法中心里,大部份的时间都花在有关他的新书封面绘图上,他打算多画几幅让作家挑选。但是,某个早晨他醒来时,发现那几幅画已被“某个小孩"趁他睡着不注意时,用橘色蜡笔乱涂一通。稿件截止日的当天早晨,亚伦拚命工作,幸好及时完成。

1980年4月21日,俄州第四区法院裁定当初判决将比利送往利玛医院的决定是错误的。他们发现,当初将比利自雅典医院迁往限制严格的利玛医院“并未通知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家属,而且也未允许当事人在公听会中出席、未传唤证人……这些都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必须恢复非法移送当事人之前的状态。"

虽然第四区法院发现了误失,但他们认为这项误失并非故意,而且仍然不同意将比利转移至雅典医院。因此,戈一爱一兰律师和汤普森律师不服,继续向俄亥俄州高等法院上诉。

1981年5月20日,距离180天公听会后的六个半星期,佛杰法官完成了裁决书。裁决书中有两项说明:第一,“法庭从一号证物(州检察官提一供的信件)及林德纳医师的证词中,认为威廉.密里根缺乏目前社会一般道德标准的道德控制能力,而且具有犯案意识,对人类生命也不重视。"第二,法官发现郭大卫医师的证词中有这么一段:“他不愿接受法院提出的限制条件。"由于上述原因,“本庭认为雅典医院并不适合。"

在裁决书中,并无只字片语提到其他出庭作证的心理专家及精神科医师的证词──他们作证比利并不具危险一性一。佛杰法官以“为了被告的治疗与大众安全"为由,命令比利继续在戴顿司法中心接受治疗(该单位毫无治疗多重人格病患的经验);除此之外,戴顿司法中心还请求法官下令比利必须支付所有的治疗费用。此刻距离被逮之日由佛杰法官接手此案起,已有三年半;距离比利因精神异常获判无罪,则为两年五个月。

比利对于法院作出不利的判决似乎并不觉得痛苦。我有一种感觉,他已厌倦这所有的一切。

比利与我经常以电话联络,我也常到戴顿司法中心去看他。有时他是汤姆、亚伦或凯文;其他时间里,他是个没有名字的人。

有一次我去看他,我问他是谁,他回答:“我不知道我是谁,我只觉得一无所有。"

我要他告诉我那是什么感觉。

“不睡觉或未出来时,我好象是脸朝下,躺在一块没有边际的玻璃上,我可以透过玻璃看到遥远的彼端,那儿就像星光闪耀的外太空。但也有圆形的光圈,就在我面前,我们之间的一些人躺在光圈四周的棺木里,并未封棺,因为他们还没死。他们在睡觉,似乎在等待什么。同时,也有一些空棺,因为有些人还没来。大卫和一些年轻孩子对生命还抱有希望,年纪大的已经放弃了。"

“那是什么地方?"我问他。

“大卫为它取了个名字,"他说道:“因为那是他创造的,大卫称它是死亡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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