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贝多弗父亲的房子里,布朗温家两姐妹厄秀拉和戈珍坐在凸肚窗窗台上,一边绣花、绘画,一边聊着。厄秀拉正绣一件色彩鲜艳的东西,戈珍膝盖上放着一块画板在画画儿。
她们默默地绣着、画着,想到什么就说点什么。
“厄秀拉,”戈珍说,“你真想结婚吗?”厄秀拉把刺绣摊在膝上抬起头来,神情平静、若有所思地说:
“我不知道,这要看怎么讲了。”
戈珍有点吃惊地看着姐姐,看了好一会儿。
“这个嘛,”戈珍调侃地说,“一般来说指的就是那回事!但是,你不觉得你应该,嗯,”她有点神色黯然地说,“不应该比现在的处境更好一点吗?”
厄秀拉脸上闪过一片陰影。
“应该,”她说,“不过我没把握。”
戈珍又不说话了,有点不高兴了,她原本要得到一个确切的答复。
“你不认为一个人需要结婚的经验吗?”她问。
“你认为结婚是一种经验吗?”厄秀拉反问。
“肯定是,不管怎样都是。”戈珍冷静地说,“可能这经验让人不愉快,但肯定是一种经验。”
“那不见得,”厄秀拉说,“也许倒是经验的结束呢。”
戈珍笔直地坐着,认真听厄秀拉说这话。
“当然了,”她说,“是要想到这个。”说完后,她们不再说话了。戈珍几乎是气呼呼地抓起橡皮,开始擦掉画上去的东西。厄秀拉专心地绣她的花儿。
“有象样的人求婚你不考虑接受吗?”戈珍问。
“我都回绝了好几个了。”厄秀拉说。
“真的!?”戈珍绯红了脸问:“什么值得你这么干?你真有什么想法吗?”
“一年中有好多人求婚,我喜欢上了一个非常好的人,太喜欢他了。”厄秀拉说。
“真的!是不是你让人家引诱了?”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厄秀拉说,“一到那时候,压根儿就没了引诱这一说。要是我让人家引诱了,我早立即结婚了。我受的是不结婚的引诱。”说到这里,两姐妹的脸色明朗起来,感到乐不可支。
“太棒了,”戈珍叫道,“这引诱力也太大了,不结婚!”她们两人相对大笑起来,但她们心里感到可怕。
这以后她们沉默了好久,厄秀拉仍旧绣花儿,戈珍照旧画她的素描。姐妹俩都是大姑娘了,厄秀拉二十六,戈珍二十五。但她们都象现代女性那样,看上去冷漠、纯洁,不象青春女神,反倒更象月神。戈珍很漂亮、皮肤柔嫩,体态婀娜,人也温顺。她身着一件墨绿色绸上衣,领口和袖口上都镶着蓝色和绿色的亚麻布褶边儿;脚上穿的袜子则是翠绿色的。她看上去与厄秀拉正相反。她时而自信,时而羞赦,而厄秀拉则敏感,充满信心。本地人被戈珍那泰然自若的神态和毫无掩饰的举止所惊诧,说她是个“伶俐的姑娘。”她刚从伦敦回来,在那儿住了几年,在一所艺术学校边工作边学习,俨然是个艺术家。
“我现在在等一个男人的到来,”戈珍说着,突然咬住下嘴唇,一半是狡猾的笑,一半是痛苦相,做了个奇怪的鬼脸。
厄秀拉被吓了一跳。
“你回家来,就是为了在这儿等他?”她笑道。
“得了吧,”戈珍刺耳地叫道,“我才不会犯神经去找他呢。不过嘛,要是真有那么一个人,相貌出众、丰采照人,又有足够的钱,那——”戈珍有点不好意思,话没说完。然后她盯着厄秀拉,好象要看透她似的。“你不觉得你都感到厌烦了吗?”她问姐姐,“你是否发现什么都无法实现?什么都实现不了!一切都还未等开花儿就凋谢了。”
“什么没开花就凋谢了?”厄秀拉问。
“嗨,什么都是这样,自己一般的事情都这样。”姐妹俩不说话了,都在朦朦胧胧地考虑着自己的命运。
“这是够可怕的。”厄秀拉说,停了一会儿又说:“不过你想通过结婚达到什么目的吗?”
“那是下一步的事儿,不可避免。”戈珍说。厄秀拉思考着这个问题,心中有点发苦。她在威利-格林中学教书,工作好几年了。
“我知道,”她说,“人一空想起来似乎都那样,可要是设身处地地想想就好了,想想吧,想想你了解的一个男人,每天晚上回家来,对你说声‘哈罗’,然后吻你——”
谁都不说话了。
“没错,”戈珍小声说,“这不可能。男人不可能这样。”
“当然还有孩子——”厄秀拉迟疑地说。
戈珍的表情严峻起来。
“你真想要孩子吗,厄秀拉?”她冷冷地问。听她这一问,厄秀拉脸上露出了迷惑不解的表情。
“我觉得这个问题离我还太远,”她说。
“你是这种感受吗?”戈珍问,“我从来没想过生孩子,没那感受。”
戈珍毫无表情地看着厄秀拉。厄秀拉皱起了眉头。
“或许这并不是真的,”她支吾道,“或许人们心里并不想要孩子,只是表面上这样而已。”戈珍的神态严肃起来。她并不需要太肯定的说法。
“可有时一个人会想到别人的孩子。”厄秀拉说。
戈珍又一次看看姐姐,目光中几乎有些敌意。
“是这样。”她说完不再说话了。
姐妹两人默默地绣花、绘画儿。厄秀拉总是那么精神抖擞,心中燃着一团扑扑作响、熊熊腾腾的火。她自己独立生活很久了,洁身自好,工作着,日复一日,总想把握住生活,照自己的想法去把握生活。表面上她停止了活跃的生活,可实际上,在冥冥中却有什么在生长出来。要是她能够冲破那最后的一层壳皮该多好啊!她似乎象一个胎儿那样伸出了双手,可是,她不能,还不能。她仍有一种奇特的预感,感到有什么将至。
她放下手中的刺绣,看看妹妹。她觉得戈珍太漂亮、实在太迷人了,她柔美、丰腴、线条纤细。她还有点顽皮、淘气、出言辛辣,真是个毫无修饰的处女。厄秀拉打心眼儿里羡慕她。
“你为什么回家来?”
戈珍知道厄秀拉羡慕她了。她直起腰来,线条优美的眼睫毛下目光凝视着厄秀拉。
“问我为什么回来吗,厄秀拉?”她重复道:“我自己已经问过自己一千次了。”
“你知道了吗?”
“知道了,我想我明白了。我觉得我退一步是为了更好地前进。”
说完她久久地盯着厄秀拉,目光寻问着她。
“我知道!”厄秀拉叫道,那神情有些迷茫,象是在说谎,好象她不明白一样。“可你要跳到哪儿去呢?”
“哦,无所谓,”戈珍说,口气有点超然。“一个人如果跳过了篱笆,他总能落到一个什么地方的。”
“可这不是在冒险吗?”厄秀拉说。
戈珍脸上渐渐掠过一丝嘲讽的笑意。
“嗨!”她笑道:“我们尽吵些什么呀!”她又不说话了,可厄秀拉仍然郁闷地沉思着。
“你回来了,觉得家里怎么样?”她问。
戈珍沉默了片刻,有点冷漠。然后冷冷地说:
“我发现我完全不是这儿的人了。”
“那爸爸呢?”
戈珍几乎有点反感地看看厄秀拉,有些被迫的样子,说:
“我还没想到他呢,我不让自己去想。”她的话很冷漠。
“好啊,”厄秀拉吞吞吐吐地说。她俩的对话的确进行不下去了。姐妹两人发现自己遇到了一条黑洞洞的深渊,很可怕,好象她们就在边上窥视一样。
她们又默默地做着自己的活儿。一会儿,戈珍的脸因为控制着情绪而通红起来。她不愿让脸红起来。
“我们出去看看人家的婚礼吧。”她终于说话了,口气很随便。
“好啊!”厄秀拉叫道,急切地把针线扔到一边,跳了起来,似乎要逃离什么东西一样。这么一来,反倒弄得很紧张,令戈珍感到不高兴。
往楼上走着,厄秀拉注意地看着这座房子,这是她的家。可是她讨厌这儿,这块肮脏、太让人熟习的地方!也许她内心深处对这个家是反感的,这周围的环境,整个气氛和这种陈腐的生活都让她反感。这种感觉令她恐怖。
两个姑娘很快就来到了贝多弗的主干道上,匆匆走着。这条街很宽,路旁有商店和住房,布局散乱,街面上也很脏,不过倒不显得贫寒。戈珍刚从彻西区1和苏塞克斯2来,对中部这座小小的矿区城十分厌恶,这儿真是又乱又脏。她朝前走着,穿过长长的砾石街道,把个混乱不堪、肮脏透顶、小气十足的场面尽收眼底。人们的目光都盯着她,她感到很难受。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回来,为什么要尝尝这乱七八糟、丑陋不堪的小城滋味。她为什么要向这些令人难以忍受的折磨,这些毫无意义的人和这座毫无光彩的农村小镇屈服呢?为什么她仍然要向这些东西屈服?她感到自己就象一只在尘土中蠕动的甲壳虫,这真令人反感——
1彻西区是伦敦聚集了文学艺术家的一个区。
2英国的一个郡——译者注。以后所有的注释均为译者注。
她们走下主干道,从一座黑乎乎的公家菜园旁走过,园子里沾满煤炭的白菜根不识羞耻地散落着。没人感到难看,没人为这个感到不好意思。
“这真象地狱中的农村。”戈珍说,“矿工们把煤炭带到地面上来,带来这么多呀。厄秀拉,这可真太好玩了,太好了,真是太妙了,这儿又是一个世界。这儿的人全是些吃尸鬼,这儿什么东西都沾着鬼气。全是真实世界的鬼影,是鬼影、食尸鬼,全是些肮脏、龌龊的东西。厄秀拉,这简直让人发疯。”
姐妹俩穿过一片黑黝黝、肮脏不堪的田野。左边是散落着一座座煤矿的谷地,谷地上面的山坡上是小麦田和森林,远远一片黝黑,就象罩着一层黑纱一样。敦敦实实的烟窗里冒着白烟黑烟,象黑沉沉天空上在变魔术一样。近处是一排排的住房,顺山坡而上,一直通向山顶。这些房子用暗红砖砌成,房顶铺着石板,看上去很不结实。姐妹二人走的这条路也是黑乎乎的。路是让矿工们的脚一步步踩出来的,路旁围着铁栅栏,栅门也让进出的矿工们的厚毛布裤磨亮了。现在姐妹二人走在几排房屋中间的路上,这里可就寒酸了。女人们戴着围裙,双臂交叉着抱在胸前,站在远处窃窃私语,她们用一种不开化人的目光目不转睛地盯着布朗温姐妹;孩子们在叫骂着。
戈珍走着,被眼前的东西惊呆了。如果说这是人的生活,如果说这些是生活在一个完整世界中的人,那么她自己那个世界算什么呢?她意识到自己穿着绿草般鲜绿的袜子,戴着绿色的天鹅绒帽,柔软的长大衣也是绿的,颜色更深一点。她感到自己腾云驾雾般地走着,一点都不稳,她的心缩紧了,似乎她随时都会猝然摔倒在地。她怕了。
她紧紧偎依着厄秀拉,她对这个黑暗、粗鄙、充满敌意的世界早习以为常了。尽避有厄秀拉,戈珍还感到象是在受着苦刑,心儿一直在呼喊:“我要回去,要走,我不想知道这儿,不想知道这些东西。”可她不得不继续朝前走。
厄秀拉可以感觉到戈珍是在受罪。
“你讨厌这些,是吗?”她问。
“这儿让我吃惊。”戈珍结结巴巴地说。
“你别在这儿呆太久。”厄秀拉说。
戈珍松了一口气,继续朝前走。
她们离开了矿区,翻过山,进入了山后宁静的乡村,朝威利-格林中学走去。田野上仍有些煤炭,但好多了,山上的林子里也这样,似乎在闪着黑色的光芒。这是春天,春寒料峭,但尚有几许陽光。篱笆下冒出些黄色的花来,威利-格林的农家菜园里,覆盆子已经长出了叶子,伏种在石墙上的油菜,灰叶中已绽出些小白花儿。
她们转身走下了高高的田梗,中间是通向教堂的主干道。在转弯的低处,树下站着一群等着看婚礼的人们。这个地区的矿业主托玛斯-克里奇的女儿与一位海军军官的婚礼将要举行。
“咱们回去吧,”戈珍转过身说着,“全是些这种人。”
她在路上犹豫着。
“别管他们,”厄秀拉说,“他们都不错,都认识我,没事儿。”
“我们非得从他们当中穿过去吗?”戈珍问。
“他们都不错,真的。”厄秀拉说着继续朝前走。这姐妹两人一起接近了这群躁动不安、眼巴巴盯着看的人。这当中大多数是女人,矿工们的妻子,更是些混日子的人,她们脸上透着警觉的神色,一看就是下层人。
姐妹两人提心吊胆地直朝大门走去。女人们为她们让路,可让出来的就那么窄窄的一条缝,好象是在勉强放弃自己的地盘儿一样。姐妹俩默默地穿过石门踏上台阶,站在红色地毯上的一个警察盯着她们往前行进的步伐。
“这双袜子可够值钱的!”戈珍后面有人说。一听这话,戈珍浑身就燃起一股怒火,一股凶猛、可怕的火。她真恨不得把这些人全干掉,从这个世界上清除干净。她真讨厌在这些人注视下穿过教堂的院子沿着地毯往前走。
“我不进教堂了。”戈珍突然做出了最后的决定。她的话让厄秀拉立即停住脚步,转过身走上了旁边一条通向中学旁门的小路,中学就在教堂隔壁。
穿过学校与教堂中间的灌木丛进到学校里,厄秀拉坐在月桂树下的矮石墙上歇息。她身后学校高大的红楼静静地伫立着,假日里窗户全敞开着,面前灌木丛那边就是教堂淡淡的屋顶和塔楼。姐妹两人被掩映在树木中。
戈珍默默地坐了下来,紧闭着嘴,头扭向一边。她真后悔回到家来。厄秀拉看看她,觉得她漂亮极了,自己认输了,脸都红了。可她让厄秀拉感到紧张得有点累了。厄秀拉希望单独自处,脱离戈珍给她造成的透不过气来的紧张感。
“我们还要在这儿呆下去吗?”戈珍问。
“我就歇一小会儿,”厄秀拉说着站起身,象是受到戈珍的斥责一样。“咱们就站在隔壁球场的角落里,从那儿什么都看得见。”
太陽正辉煌地照耀着教堂墓地,空气中淡淡地弥漫着树脂的清香,那是春天的气息,或许是墓地黑紫罗兰散发着幽香的缘故。一些雏菊已绽开了洁白的花朵,象小天使一样漂亮。空中铜色山毛榉上舒展出血红色的树叶。
十一点时,马车准时到达。一辆车驶过来,门口人群拥挤起来,产生了一阵騷动。出席婚礼的宾客们徐徐走上台阶,沿着红地毯走向教堂。这天陽光明媚,人们个个兴高采烈。
戈珍用外来人那种好奇的目光仔细观察着这些人。她把每个人都整体地观察一通,或把他们看作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一幅画中的人物或剧院中的活动木偶,总之,完整地观察他们。她喜欢辨别他们不同的性格,将他们还其本来面目,给他们设置自我环境,在他们从她眼前走过的当儿就给他们下了个永久的定论。她了解他们了,对她来说他们是些完整的人,已经打上了烙印的完整的人。等到克里奇家的人开始露面时,再也没有什么未知、不能解决的问题了。她的兴趣被激发起来了,她发现这里有点什么东西是不那么容易提前下结论的。
那边走过来克里奇太太和她的儿子杰拉德。尽避她为了今天这个日子明显地修饰装扮了一番,但仍看得出她这人是不修边幅的。她脸色苍白,有点发黄,皮肤洁净透明,有点前倾的身体,线条分明,很健壮,看上去象是要鼓足力气不顾一切地去捕捉什么。她一头的白发一点都不整齐,几缕头发从绿绸帽里掉出来,飘到罩着墨绿绸衣的褶皱纱上。一看就知道她是个患偏执狂的女人,狡猾而傲慢。
她儿子本是个肤色白净的人,但让太陽晒黑了。他个头中等偏高,身材很好,穿着似乎有些过分的讲究。但他的神态却是那么奇异、警觉,脸上情不自禁地闪烁着光芒,似乎他同周围的这些人有着根本的不同。戈珍的目光在打量他,他身上某种北方人的东西迷住了戈珍。他那北方人纯净的肌肤和金色的头发象透过水晶折射的陽光一样在闪烁。他看上去是那么新奇的一个人,没有任何做作的痕迹,象北极的东西一样纯洁。他或许有三十岁了,或许更大些。他丰采照人,男子气十足,恰象一只脾气温和、微笑着的幼狼一样。但这副外表无法令她变得盲目,她还是冷静地看出他静态中存在着危险,他那扑食的习性是无法改变的。“他的图腾是狼,”她自己重复着这句话。“他母亲是一只毫不屈服的老狼。”想到此,她一阵狂喜,好象她有了一个全世界都不知道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发现。一阵狂喜攫住了她,全身的血管一时间猛烈激动起来。“天啊!”她自己大叫着,“这是怎么一回事啊?”一会儿,她又自信地说,“我会更多地了解那个人的。”她要再次见到他,她被这种欲望折磨着,一定要再次见到他,这心情如同一种乡恋一样。她清楚,她没有错,她没有自欺欺人,她的确因为见到了他才产生了这种奇特而振奋人心的感觉。她从本质上了解了他,深刻地理解他,“难道我真地选中了他吗?难道真有一道苍白、金色的北极光把我们两人拴在一起了吗?”她对自己发问。她无法相信自己,她仍然沉思着,几乎意识不到周围都发生了什么事。
女傧相来了,但新娘还迟迟未到。厄秀拉猜想可能出了点差错,这场婚礼弄不好就办不成了。她为此感到忧虑,似乎婚礼成功与否是取决于她。主要的女傧相们都到了,厄秀拉看着她们走上台阶。她认识她们当中的一个,这人高高的个子,行动缓慢,长着一头金发,长长的脸,脸色苍白,一看就知道是个难以驾驭的人。她是克里奇家的朋友,叫赫麦妮-罗迪斯。她走过来了,昂着头,戴着一顶浅黄色天鹅绒宽沿帽,帽子上插着几根天然灰色鸵鸟羽毛。她飘然而过,似乎对周围视而不见,苍白的长脸向上扬起,并不留意周围。她很富有,今天穿了一件浅黄色软天鹅绒上衣,亮闪闪的,手上捧一束玫瑰色仙客来花儿;鞋和袜子的颜色很象帽子上羽毛的颜色,也是灰色的。她这人汗毛很重呢。走起路来臀部收得很紧,这是她的一大特点,那种悠悠然的样子跟众人就是不同,她的衣着由浅黄和暗灰搭配而成,衣服漂亮,人也很美,但有点可怕,有点让人生厌。她走过时,人们都静了下来,看来让她迷住了,继而人们又激动起来,想调侃几句,但终究不敢,又沉默了。她高扬着苍白的长脸,样子颇象罗塞蒂1,似乎有点麻木,似乎她黑暗的内心深处聚集了许许多多奇特的思想令她永远无法从中解脱——
1罗塞蒂(!”830-!”894),英国拉斐尔前派著名女诗人。她的诗多以田园牧歌诗为主,富有神秘宗教色彩。
厄秀拉出神地看着赫麦妮。她了解一点她的情况。赫麦妮是中原地区最出色的女人,父亲是德比郡的男爵,是个旧派人物,而她则全然新派,聪明过人且极有思想。她对改革充满热情,心思全用在社会事业上。可她还是终归嫁了人,仍然得受男性世界的左右。
她同各路有地位的男人都有神交。厄秀拉只知道其中有一位是学校监察员,名叫卢伯特-伯金。倒是戈珍在伦敦认识人更多些。她同搞艺术的朋友们出入各种社交圈子,已经认识了不少知名人士。她与赫麦妮打过两次交道,但她们两人话不投机。她们在伦敦城里各类朋友家以平等的身份相识,现在如果以如此悬殊的社会地位在中原相会将会令人很不舒服。戈珍在社会上一直是个佼佼者,与贵族中搞点艺术的有闲者交往密切。
赫麦妮知道自己穿得很漂亮,她知道自己在威利-格林可以平等地同任何她想认识的人打交道,或许想摆摆架子就摆摆架子。她知道她的地位在文化知识界的圈子里是得到认可的,她是文化意识的传播媒介。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思想意识方面甚至在艺术上,她都处在最高层次上,木秀于林,在这些方面她显得左右逢源。没谁能把她比下去,没谁能够让她出丑,因为她总是高居一流,而那些与她作对的人都在她之下,无论在等级上、财力上或是在高层次的思想交流,思想发展及领悟能力上都不如她。因此她是冒犯不得的人物。她一生中都努力不受人伤害或侵犯,要让人们无法判断她。
但是她的心在受折磨,这一点她无法掩饰。别看她在通往教堂的路上如此信步前行,确信庸俗的舆论对她毫无损伤,深信自己的形象完美无缺、属于第一流。但是她忍受着折磨,自信和傲慢只是表面现象而已,其实她感到自己伤痕累累,受着人们的嘲讽与蔑视。她总感到自己容易受到伤害,在她的盔甲下总有一道隐秘的伤口。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这是因为她缺乏强健的自我,不具备天然的自负感。她有的只是一个可怕空洞的灵魂,缺乏生命的底蕴。
她需要有个人来充溢她生命的底蕴,永远这样。于是她极力追求卢伯特-伯金。当伯金在她身边时,她就感到自己是完整的,底气很足。而在其它时间里,她就感到摇摇欲跌,就象建立在断裂带之上的房屋一样。尽避她爱面子,掩饰自己,但任何一位自信、脾气倔犟的普通女佣都可以用轻微的嘲讽和蔑视举止将她抛入无底的深渊,令她感到自己无能。但是,这位忧郁、忍受着折磨的女人一直在进取,用美学、文化、上流社会的态度和大公无私的行为来保护自己。可她怎么也无法越过这道可怕的沟壑,总感到自己没有底气。
如果伯金能够保持跟她之间的密切关系,赫麦妮在人生这多愁多忧的航行中就会感到安全。伯金可以让她安全,让她成功,让她战胜天使。他要是这样就好了!可他没有。于是她就在恐怖与担心中受着折磨。她把自己装扮得很漂亮,尽量达到能令伯金相信的美与优越程度。可她总也不能。
他也不是个一般人。他把她击退了,总击退她。她越是要拉他,他越是要击退她。可他们几年来竟一直相爱着。天啊,这太令人厌倦痛苦了,可她依然很自信。她知道他试图离她而去,但她仍然自信有力量守住他,她对自己高深的学问深信不疑。伯金的知识水平很高,但赫麦妮则是真理的试金石,她要的是伯金跟她一条心。
他象一个有变态心理的任性孩子一样要否认与她的联系,否认了这个就是否认了自己的完美。他象一个任性的孩子,要打破他们两人之间的神圣联系。
他会来参加这场婚礼的,他要来当男傧相。他会早早来教堂等候的。赫麦妮走进教堂大门时想到这些,不禁怕起来,心里打了一个寒。他会在那里的,他肯定会看到她的衣服是多么漂亮,他肯定会明白她是为了他才把自己打扮得如此漂亮。他会明白的,他能够看得出她是为了他才把自己打扮得如此出众,无与伦比。他会认可自己最好的命运,最终他不会不接受她的。
渴望令她疲倦地抽搐了一下。她走进教堂的门后左右寻顾着找他,她苗条的躯体不安地颤动着。作为男傧相,他是应该站在祭坛边上的。她缓缓地充满自信地把目光投过去,但心中不免有点怀疑。
他没在那儿,这给了她一个可怕的打击,她好象要沉没了。毁灭性的失望感攫住了她。她木然地朝祭坛挪过去。她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彻底毁灭性的打击,它比死还可怕,那种感觉是如此空旷、荒芜。
新郎和伴郎还没有到。外面的人群渐渐乱动起来。厄秀拉感到自己似乎该对这件事负责。她不忍心看到新娘来了却没有新郎陪伴。这场婚礼千万不能失败,千万不能。
新娘的马车来了,马车上装饰着彩带和花结。灰马雀跃着奔向教堂大门,整个进程都充满了欢笑,这儿是所有欢笑与欢乐的中心。马车门开了,今天的花儿就要从车中出来了。
路上的人们稍有不满地窃窃私语。
先走出马车的是新娘的父亲,他就象一个陰影出现在晨空中。他高大、瘦削、一副饱经磨难的形象,唇上细细的一道黑髭已经有些灰白了。他忘我耐心地等在车门口。
车门一开,车上落下纷纷扬扬的漂亮叶子和鲜花,飘下来白色缎带,车中传出一个欢快的声音:
“我怎么出去呀?”
等待的人群中响起一片满意的议论声。大家靠近车门来迎她,眼巴巴地盯着她垂下去的头,那一头金发上沾满了花蕾。眼看着那只娇小的白色金莲儿试探着蹬到车梯上,一阵雪浪般的冲击,随之新娘呼地一下,拥向树荫下的父亲,她一团雪白,从面纱中荡漾出笑声来。
“这下好了!”
她用手挽住饱经风霜、面带病色的父亲,荡着一身白浪走上了红地毯。面色发黄的父亲沉默不语,黑髭令他看上去更显得饱经磨难。他快步踏上台阶,似乎头脑里一片空虚,可他身边的新娘却一直笑声不断。
可是新郎还没有到!厄秀拉简直对此无法忍受。她忧心忡忡地望着远山,希望那白色的下山路上会出现新郎的身影。那边驶来一辆马车,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没错,是他来了。厄秀拉随即转身面对着新娘和人群,从高处向人们发出了一声呐喊。她想告诉人们,新郎来了。可是她的喊声只闷在心中,无人听到。于是她深深为自己畏首畏尾、愿望未竟感到惭愧。
马车叮叮咣咣驶下山来,愈来愈近了。人群中有人大叫起来。刚刚踏上台阶顶的新娘惊喜地转过身来,她看到人头沸动,一辆马车停了下来,她的情人从车上跳下来,躲开马匹,挤进人堆中。
“梯普斯!梯普斯!”她站在高处,在陽光下兴奋地挥舞着鲜花,滑稽地喊叫着。可他手握着帽子在人群中钻来钻去,并未听到她的叫喊。
“梯普斯!”她朝下看着他,又大叫一声。
他毫无意识地朝上看了一眼,看到新娘和她的父亲站在上方,脸上掠过一丝奇特、惊讶的表情。他犹豫了片刻,然后使尽全身力气跳起来向她扑过去。
“啊炳!”她反应过来了,微微发出一声奇怪的叫喊,然后惊跳起来,转身跑了。她朝教堂飞跑着,穿着白鞋的脚稳稳地敲打着地面,白色衣服飘飘然擦着路面。这小伙子象一位猎人一样紧紧在她身后追着,他跳越着从她父亲身边掠过,丰满结实的腿和臀部扭动着,如同扑向猎物的猎人一般。
“嘿,追上她!”下面那些粗俗的女人突然凑过来逗乐儿,大喊大叫着。
新娘手捧鲜花稳稳地转过了教堂的墙角。然后她回头看看身后,挑战般放声大笑着转过身来站稳。这时新郎跑了过来,弯下腰一手扒住那沉默墙角的石垛,飞身旋转过去,随之他的身影和粗壮结实的腰腿都在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
门口的人群中立刻爆发出一阵喝彩声。然后,厄秀拉再一次注意到微微驼背的克里奇先生,他茫然地等在一边,毫无表情地看着新郎新娘奔向教堂。直到看不到他们两人了,他才转回身看看身后的卢伯特-伯金,伯金忙上前搭话:
“咱们殿后吧。”说着脸上掠过一丝笑。
“好的!”父亲简短地回答。说完两人就转身上去了。
伯金象克里奇先生一样瘦削,苍白的脸上露出些许病容。他身架窄小,但身材很不错。他走起路来一只脚有些故意地拖地。尽避他这身伴郎的装束一丝不苟,可他天生的气质却与之不协调,因此穿上这身衣服看上去很滑稽。他生性聪明但不合群,对正式场合一点都不适应,可他又不得不违心地去迎合一般俗人的观念。
他装作一个极普通人的样子,装得维妙维肖。他学着周围人讲话的口气,能够迅速摆正与对话者的关系,根据自己的处境调整自己的言行,从而达到与其它凡夫俗子毫无区别的程度。他这样做常常可以一时博得旁人的好感,从而免遭攻讦。
现在,他一路走一路同克里奇先生轻松愉快地交谈着。他就象一个走绳索的人那样对局势应付自如,尽避走在绳索上却要装出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来。
“我们这么晚才到,太抱歉了。”他说,“我们怎么也找不到钮扣钩了,花了好长时间才把靴子上的扣子都系好。您是按时到达的吧。”
“我们总是遵守时间的,”克里奇先生说。
“可我却常迟到,”伯金说,“不过今天我的确是想准点到那儿的,却出于偶然没能准点到这儿,太抱歉了。”
这两个人也走远了,一时间没什么可看的了。厄秀拉在思量着伯金,他引起了她的注意,令她着迷也令她心乱。
她想更多地了解他。她只跟他交谈过一两次,那是他来学校履行他学校监察员的职责的时候。她以为他似乎看出了两人之间的暧昧,那是一种自然的、心照不宣的理解,他们有共同语言哩。可这种理解没有发展的机会。有什么东西使她跟他若即若离的?他身上有某种敌意,隐藏着某种无法突破的拘谨、冷漠,让人无法接近。
可她还是要了解他。
“你觉得卢伯特-伯金这人怎么样?”她有点勉强地问戈珍。其实她并不想议论他。
“我觉得他怎么样?”戈珍重复道,“我觉得他有吸引力,绝对有吸引力。我不能容忍的是他待人的方式。他对待任何一个小傻瓜都那么正儿八经,似乎他多么看重人家。这让人产生一种受骗的感觉。”
“他干吗要这样?”厄秀拉问。
“因为他对人没有真正的判断能力,什么时候都是这样。”戈珍说,“跟你说吧,他对我、对你跟对待什么小傻瓜一样,这简直是一种屈辱。”
“哦,是这样,”厄秀拉说,“一个人必须要有判断力。”
“一个人必须要有判断力。”戈珍重复说,“可在别的方面他是个挺不错的人,他的性格可好了。不过你不能相信他。”
“嗯,”厄秀拉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厄秀拉总是被迫同意戈珍的话,甚至当她并不完全与戈珍一致时也这样。
姐妹两人默默地坐着等待参加婚礼的人们出来。戈珍不耐烦谈话了,她要想一想杰拉德-克里奇了,她想看一看她对他产生的强烈感情是否是真的。她要让自己有个思想准备。
教堂里,婚礼正在进行。可赫麦妮-罗迪斯一心只想着伯金。他就站在附近,似乎他在吸引着她过去。她真想去抚摸他,如果不摸一摸他,她就无法确信他就在附近。不过她总算忍耐到了婚礼结束。
他没来之前,她感到太痛苦了,直到现在她还感到有些眩晕。她仍然因为他精神上对她漫不经心而感到痛苦,神经受着折磨。她似乎在一种幽幽的梦幻中等待着他,精神上忍受着磨难。她忧郁地站着,脸上那沉迷的表情让她看上去象天使一样,实际上那都是痛苦所致。这副神态显得楚楚动人,不禁令伯金感到心碎,对她产生了怜悯。他看到她垂着头,那销魂荡魄的神态几乎象疯狂的魔鬼。她感到他在看她,于是她抬起头来,美丽的灰眼睛闪烁着向他发出一个信号。可是他避开了她的目光,于是她痛苦屈辱地低下头去,心灵继续受着熬煎。他也因为羞耻、反感和对她深深的怜悯感到痛苦。
他不想与她的目光相遇,不想接受她的致意。
新娘和新郎的结婚仪式举行完以后,人们都进了更衣室。赫麦妮情不自禁挤上来碰一碰伯金,伯金容忍了她的做法。
戈珍和厄秀拉在教堂外倾听她们的父亲弹奏着风琴。他就喜欢演奏婚礼进行曲。瞧,新婚夫妇来了!钟声四起,震得空气都发颤了。厄秀拉想,不知树木和花朵是否能感到这钟声的震颤,对空中这奇特的震动它们会做何感想?新娘挽着新郎的胳膊,显得很娴静,新郎则盯着天空,下意识地眨着眼睛,似乎他既不在这儿也不在那儿。他眨着眼睛竭力要进入角色,可被这么一大群人围观感觉上又不好受,那副模样十分滑稽。他看上去是位典型的海军军官,有男子气又忠于职守。
伯金和赫麦妮并肩走着。赫麦妮一脸的得意相儿,就象一位浪子回头做了天使,可她仍然有点象魔鬼。现在,她已经挽起伯金的胳膊了,伯金面无表情,任她摆布,似乎毫无疑问这是他命里注定的事。
杰拉德-克里奇过来了,他皮肤白皙,漂亮、健壮,浑身蕴藏着未释放出来的巨大能量。他身架挺直,身材很美,和蔼的态度和幸福感使他的脸微微闪着奇特的光芒。看到这里,戈珍猛地站起身走开了。她对此无法忍受了,她想单独一个人在一处品味一下这奇特强烈的感受,它改变了她整个儿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