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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斯万夫人周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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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黛特对维尔迪兰夫人也抱着相反的幻觉。这个沙龙当时并未具有后来的雏形,维尔迪兰夫人甚至还不到孵化期——在此期间停止大聚会,因为新近赢得的、为数可观的名流会被众多无名小卒所淹没,因此宁可等待,等到被吸引来的十位体面人物繁殖七十倍!如同奥黛特即将做的那样,维尔迪兰夫人也将“上流社会”作为目标,但她的进攻范围仍然狭窄,而且与奥黛特的进攻区相距甚远(奥黛特有可能达到同样目标,有可能进行突破),因此,奥黛特对“女主人”所拟定的战略计划一无所知。当人们对奥黛特说维尔迪兰夫人是赶时髦的女人时,奥黛特笑了起来,真心诚意地说:“恰恰相反。首先她不具备赶时髦的条件。她谁也不认识。其次,说句公道话,她觉得现在就很好。不,她喜欢的是星期三的聚会,愉快的谈话。”她暗暗羡慕维尔迪兰夫人作为“女主人”所强调的艺术(奥黛特在这所杰出学校中也学到了这门艺术),那就是(对女主人而言),善于“聚集”,善于“组织”、“发挥”、“隐退”的艺术,充当“桥梁”的艺术,虽然这些艺术仅仅是为空虚涂上色彩,对空虚进行雕琢,确切地说是虚无的艺术。

斯万夫人的女友们看到维尔迪兰夫人来访十分诧异,因为在她们的想象中,维尔迪兰夫人与她高朋满座(永远是小集团)的客厅是无法分开的,而此刻她们惊奇地看到,在这位作为客人的“女主人”身上,在她那张安乐椅上,竟重现、凝聚、浓缩了整个小集团。她裹在一件和这间客厅墙上挂的白色皮毛同样毛茸茸的皮大衣里,仿佛是客厅中的客厅。胆怯的女客唯恐打扰主人,起身告辞,并且用复数人称说:“奥黛特,我们先走了。”就仿佛人们在探视刚能行走的病人时采用复数人称说话,以暗示别让病人过度疲劳。人们羡慕戈达尔夫人,因为“女主人”称呼她的名字。“我带您一起走?”维尔迪兰夫人问戈达尔夫人,她怎能忍受一位信徒不追随她而独自留下呢?“这位夫人已经好意要我坐她的车了。”戈达尔夫人回答,她不愿意让人以为她为了讨好有名气的人而将答应乘邦当夫人的三色标志马车一事忘在脑后:“我真谢谢你们这些朋友。你们要我乘你们的车,对我这个没车夫的人来说,真是运气。”“特别是,”“女主人”回答说(她不敢说得太多,因为她对邦当夫人略有了解,而且刚刚邀请她参加每星期三的聚会),“您住得离克雷西夫人那么远。啊,我的天,我永远也不习惯说斯万夫人。”对小集团这些才智平庸者来说,佯装不习惯称斯万夫人,这也是一种玩笑。维尔迪兰夫人又说:“我一向习惯于称克雷西夫人,刚才差一点又说漏嘴。”其实她在对奥黛特说话时故意说错,而决非差一点说漏嘴了。“奥黛特,您住的地方这样偏僻,不害怕吗?晚上回家我会提心吊胆的。再说,这里又潮湿,对您丈夫的湿疹十分不利。总不至于有耗子吧?”“没有!多可怕呀!”“那就好,这是别人对我说的。我很高兴这是谣传,我这人特别害怕老鼠,都不敢来看您了。再见,亲爱的,回头见,您知道我多么高兴见到您。您不会摆弄菊花。”她一面往外走一面说,斯万夫人起身送她。“这是日本菊花,您得照日本方式插花。”当“女主人”走了以后,戈达尔夫人大声说:“我可不同意维尔迪兰夫人的看法,虽然在一切问题上我都把她当做戒律和先知。奥黛特,只有您能找到这么漂亮的菊花,用时新的说法,漂亮应用阳性形容词。”斯万夫人轻声回答说:“亲爱的维尔迪兰夫人对别人的花有时不够友好。”戈达尔夫人为了打断对“女主人”的批评,便问道:“您去哪家花店?勒梅特尔?那天在勒梅特尔花店前有一株很大的粉色灌木,于是我便做了一件大蠢事。”但她不好意思说出那株灌木的精确价格,只是说“不易上火”的教授也暴跳如雷,说她瞎花钱。“不,不,除了德巴克以外,我没有固定的花店。”戈达尔夫人说:“我也一样,不过我承认我偶尔对它不忠,去拉肖姆花店。”“哈!您抛弃德巴克花店而去拉肖姆花店,我可要去告密了。”奥黛特回答说,尽量显得风趣,好引导谈话。她在自己家中比在小集团中要轻松自如得多,她又笑着补充说:“再说,拉肖姆花店的价格惊人,未免太贵了,我觉得实在不像话。”

邦当夫人曾不止一百次地说过她不愿意去维尔迪兰家,此刻却因受到星期三聚会的邀请而兴奋不已,而且盘算着如何才能尽量多去几次。首先,她不知道维尔迪兰夫人是容不得任何一次缺席的。其次,邦当夫人属于那种人们不乐于与之交往的女人,这种女人被邀请参加“系列”聚会时往往不是干脆地赴约(她们不像那些稍稍有空便愿意出门的人那样使主人高兴),而是相反地强制自己不去参加第一次和第三次晚会,希望自己的缺席会引起注意;她们只出席第二次和第四次晚会,但如果别人告诉她们第三次晚会将十分精彩,那么她们便将秩序颠倒一下,借口说“很可惜,上一次她们没有空”。邦当夫人既然是这种人,便盘算在复活节前还有几个星斯三,她怎样才能多去一次,而无强加于人之嫌。她想在和戈达尔夫人一同回家的路上得到稍许启示。“啊!邦当夫人,您站起来了,这种逃跑的信号可真不好。您上星期四没有来,应该给我补偿……来,再坐下,就一会儿。晚饭以前,您总不会再拜访别人吧!真的,您不想尝尝?”斯万夫人一面递过点心,一面说:“您知道,这些小玩意味道不坏,虽然看上去不怎么样,您尝尝,您一定会喜欢的。”戈达尔夫人说:“不,看上去就好吃。奥黛特,您家里的食品可真丰富。我不用问是在哪里买的,我知道您总是去雷巴特商店。我得承认,我不像您那样专一,我常去布内博内商店买小点心和糖果,那里的冰淇淋可实在不好,而雷巴特商店对冰冻食品,不论是冷冻甜点还是果汁冰糕,都很拿手,我丈夫说,nec plus cultra。”“不过,这些点心是自己家里做的,您真的不要?”邦当夫人说:“不,要不我就吃不下饭了。不过我再坐片刻,您知道,和您这样聪明的女人谈天是件快事。”“您会觉得我多管闲事,奥黛特,不过我很想知道您对特龙贝夫人那顶大帽子的评价。当然大帽子是目前流行的款式,但是,是不是稍稍过分了?刚才她那顶帽子比起前几天她来我家戴的帽子,还是小巫见大巫哩。”“哪里,我可不聪明,”奥黛特带着理当如此的神气说,“其实我这人很轻信,人家说什么我都相信,常常为一点小事伤心发愁。”她影射的是最初因嫁给斯万这样的人而痛苦不安,斯万有自己的生活并和别的女人来往。阿格里让特亲王听见她说“我可不聪明”,立刻认为应该加以否定,但却缺乏敏捷的反应能力。“您胡说什么呀!”邦当夫人高声说。“您还不聪明?”亲王赶紧抓住这根救命稻草说:“这是什么话?大概耳朵在骗我吧?”奥黛特说:“真的,我不骗你们,我确实是小市民,容易大惊小怪,满脑子偏见,坐井观天,十分无知。”接着她打听夏吕斯男爵的近况:“您见到亲爱的男爵了吗?”“您算无知?”邦当夫人惊呼道,“那么,那些官员,那些只会谈论衣着服饰的殿下夫人又算什么呢!……对了,夫人,就在上个礼拜,我和公共教育部部长夫人谈到《洛亨格林》。她说:‘啊,《洛亨格林》,对了,这是牧羊女游乐场上一次的表演,据说逗人笑得直不起腰。’我听了真想给她一记耳光,您瞧瞧,夫人,有什么办法,这种话怎不叫人发火。我是个倔人,您是知道的,”接着她又转脸对我说,“您说呢,先生,我的话有理吧?”“依我说,”戈达尔夫人说,“这情有可原,我们常常被突然的问题弄得措手不及,所以答非所问,这一点我略有体会,因为维尔迪兰夫人经常这样让我们出洋相。”“谈到维尔迪兰夫人,”邦当夫人问戈达尔夫人:“您知道下星期三她家有哪些客人?……我记起来了,对,我们接受了邀请,下星期三去她家。您是不是先到我家吃晚饭?然后我们一同去她家。我独自去有点胆怯,也不知为什么,这位尊贵的女士一直使我害怕。”“我可以告诉您,”戈达尔夫人说,“使您害怕的是她的嗓音,这没办法,哪会人人都有斯万夫人那样好听的声音呢?不过,‘女主人’这话很对,只要你开口说话,冰雪立刻融化,维尔迪兰夫人确实很好客,当然我理解您此刻的心情,第一次去陌生地方总是不太自在的。”“您也来和我们一道吃饭吧,”邦当夫人对斯万夫人说,“饭后我们一同去维尔迪兰家,玩维尔迪兰游戏,到那里以后我们三人待在一边自己交谈,‘女主人’会对我瞪眼睛,从此不再邀请我,不过我不在乎。那会使我大大开心咧。”她这番话似乎不太真实,因为她接着又问:“您知道下星期三她家会有哪些客人?聚会都干些什么?客人总不至于太多吧?”“我肯定不会去,”奥黛特说,“我们只能在最后那个星期三露露面。如果您愿意等到那时……”然而,邦当夫人对这个延期的建议似乎毫无兴趣。

一个沙龙的才智价值往往与风雅成反比,然而,既然斯万认为邦当夫人讨人喜欢,那就是说一个人沉沦而被迫与另一类人为伍时,他对他们不再苛求,对他们的才智及其他不再挑剔。如果这一点是真的,那么,个人和民族一样,在失去独立性的同时也失去自己的文化修养,甚至语言。这种容忍态度的后果之一,便是从某个年龄开始,人们越来越喜欢听别人赞扬和鼓励自己的才智和气质,例如,大艺术家不再和具有独特性的天才交往,而只和学生来往,后者和他的唯一共同语言是他的教条,他们对他唯命是从、顶礼膜拜,又例如,在聚会中某位唯爱情至上的、卓越的男士或女士会认为,那位虽然才智平庸,但话语之间对风流韵事表示理解和赞同的人才是最聪明的人,因为他的话使情人或情妇的情欲本能得到愉快。再以斯万为例。邦当夫人说,有些沙龙只接待公爵夫人们,真是岂有此理!此时,作为奥黛特的丈夫的斯万便点头称是,要是往日在维尔迪兰家中,他会对邦当夫人不以为然,而此刻却说她是个好女人,既富有风趣,又不附庸风雅。他也乐于给她讲一些有趣的事,使她“乐得直不起腰”,她没听说过这些事,但一点就“通”,她喜欢讨人欢心,喜欢取乐。

“这么说,医生不像您那么酷爱花?”斯万夫人问戈达尔夫人,“啊!您知道,我丈夫是圣人,中庸之道。不过他倒是有一个嗜好。”邦当夫人眼中闪着狡黠、欢乐和好奇,问道:“什么嗜好,夫人?”戈达尔夫人简单明了地说:“看书。”“这种嗜好可没什么让妻子担心的。”邦当夫人惊呼道,一面克制邪恶的微笑,“您知道,医生完全钻到书里去了!”“那好呀,您不用担心害怕……”“哪里,我担心……他的眼睛。我得回去了,奥黛特,下次再来敲府上的门。说到视力,您听说维尔迪兰夫人要在新买的房子里装电灯吗?这消息不是我的私人密探告诉我的,是从另一条渠道,电工米尔德那里听说的。您瞧我对消息来源毫不隐瞒。连卧室也要装电灯,配上灯罩使光线柔和,多么美妙的奢侈!我们的同代人总是追求新玩意,哪怕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玩意。我一位朋友的嫂嫂在家里装了电话,不用出门就能向供应商订货。我承认我略施小技让她同意我哪天去对着电话机谈话。电话对我很有诱惑力,不过我宁肯去朋友家打电话,而不愿自己装电话。新鲜劲一过,电话会完完全全成为累赘的。好了,奥黛特,我走了,别再挽留邦当夫人,她要送我回家,我必须走,您这下子可让我闯祸了:我丈夫比我先到家!”

我也一样应该告辞回家了,虽然还没有品尝菊花这些鲜艳斑斓的外壳所蕴藏的冬天的乐趣。乐趣尚未来到,而斯万夫人似乎不再等待什么了。她任仆人收拾茶具,仿佛在宣布:“关门了!”她终于开口说:“真的,您也要走?那好吧,再见。”即使我留下来,也就未必能体会到这陌生的乐趣,而原因不仅仅在于我的忧郁,也就是说这种乐趣并不存在于迅速导致告辞时刻的那条时间的老路上,而是存在于我所不知的一条小路上,我本该拐弯进去才对。不过,我的拜访至少已经达到目的,希尔贝特会知道她不在家时我来看过她父母,还会知道,用戈达尔夫人的话说,我“一上来,从一开始就征服了维尔迪兰夫人”(医生夫人从未见过维尔迪兰夫人如此“殷勤讨好”,还说“你们大概天生有缘分”)。希尔贝特将知道我曾恰如其分地、怀着深情谈起她,她将知道我们不见面我仍然能生活下去,而她最近对我的嫌恶,在我看来,正是因为她认为我没有这个能力。我曾对斯万夫人说我不能再见希尔贝特。我这样说,仿佛我决心永远不再见她。我要给她写的信也表达同样的意思。但是,为了给自己鼓气,我要求自己作最后的、短暂几天的努力。我对自己说:“我这是最后一次拒绝她的约会。我将接受下一次约会。”为了减少这种分离的痛苦,我不把它看做是永久分离,虽然我感到它将是永久的。

这一年的元旦对我十分痛苦。当您不幸时,无论是有意义的日子还是纪念日,一切都会令你痛苦。然而,如果你失去了亲爱者,那么,痛苦仅仅来源于强烈的今昔对比,而我的痛苦则不然,它夹杂着未表明的希望:希尔贝特其实只盼着我主动和解,见我没有采取主动,她便利用元旦给我写信:“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爱上你了,你来吧,我们可以开诚布公地谈谈,见不到你我简直无法生活。”从旧年的岁末起,我就认为这样一封信完全可能,也许并非如此,但是我对它的渴望和需要足以使我认为它完全可能。士兵在被打死以前,小偷在被抓获以前,或者一般来说,人在死前,都相信自己还有一段可以无限延长的时间,它好比是护身符,使个人——有时是民族——避免对危险的恐惧(而并非避免危险),实际上使他们不相信确实存在危险,因此,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不需要勇气便能面对危险。这同一类型的毫无根据的信念支持着恋人,使他寄希望于和解,寄希望于来信。其实,只要我不再盼望信,我就不会再等待了。尽管你知道你还爱着的女人对你无动于衷,你却仍然赋予她一系列想法——即使是冷淡的想法——赋予她表达这些想法的意图,赋予她复杂的内心生活(你在她的内心中时时引起反感,但时时引起注意)。对希尔贝特在元旦这一天的感觉,我在后来几年的元旦日都有切身体会,那时,我根本不理睬她对我是专注还是沉默,是热情还是冷淡,我不会想,甚至不可能想到去寻求对我不复存在的问题的答案。我们恋爱时,爱情如此庞大以致我们自己容纳不了,它向被爱者辐射,触及她的表层,被截阻,被迫返回到起点,我们本人感情的这种回弹被我们误认为对方的感情,回弹比发射更令我们着迷,因为我们看不出这爱情来自我们本人。

元旦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希尔贝特的信没有来。那几天我收到几张迟发的或者被繁忙的邮局延误的贺年卡,所以在元月三号和四号,我仍然盼望她的信,不过希望越来越微弱。后来几天里,我哭了许多次。这是因为,我放弃希尔贝特并不如我想象的那样出自真心诚意,我一直盼望在新年收到她的信,眼前这个希望破灭了,而我又来不及准备另一个希望,我像服完了一小瓶吗啡而手头又没有第二瓶吗啡的病人一样痛苦异常。但是也可以有另一种解释,而这两种解释并不相互排斥,因为同一种感情有时包括相反的因素,那就是在我的内心中,对希尔贝特来信所抱的希望曾使她的形象离我更近,当初我急于见她,我如何见到她,她如何待我,凡此种种所引起的激情曾再次涌上心头。立即和解的可能性否定了顺从——其巨大力量往往不被我们察觉。人们对神经衰弱的病人说,只要他们躺在床上不看信不读报,他们便会逐渐安静下来,然而病人却不相信,认为这种生活方式只会更刺激他们的神经,同样,恋人们从相反的心理状态来观察“放弃”,在未真正付诸实行以前,他们也不会相信“放弃”会具有裨益身心的威力。

由于我心跳过速,人们叫我减少咖啡因的剂量,我减量以后,剧烈心跳果然停止,于是我开始怀疑:与希尔贝特近乎绝交时我所感到的焦虑莫非是由咖啡因所引起的?而每当这种焦虑重现时,我总以为是因为我看不见希尔贝特,或者(偶尔与她相遇)看见她冷冷的面孔而感到痛苦。不过,如果说这药才是痛苦的根源,而我的想象力进行了错误解释的话(这也不必大惊小怪,因为情人们最沉重的精神痛苦往往是由和他们同居的女人的生理习惯所引起的),那么它仿佛是使特里斯坦和依索尔德饮后长久相爱的药酒。咖啡因的减量虽然立即使我身体好转,但并未消除我的忧郁。如果说这带毒性的药没有创造忧郁,至少它曾使忧郁更为尖锐。

快到一月中旬,我对新年来信的希望破灭,失望所引起的附加的痛苦稍稍有所缓解,然而,“节日”前的悲伤又卷土重来。它之所以十分残酷,是因为我就是这个悲伤的制造者,有意识的、自愿的、无情的、有耐心的制造者。希尔贝特和我的关系是我唯一珍惜的东西,而我却不遗余力地破坏它,用长期不来往的办法逐渐制造我的冷漠(并非她的冷漠,但实际上是一回事)。我不断地、竭尽全力地使我身上爱恋希尔贝特的那个我进行残酷的慢性自杀,而我清楚地意识到我此刻的行为及将来的后果。我不仅知道再过一段时间我将不再爱希尔贝特,还知道她将为此感到遗憾,她会想方设法和我见面,但都和今天一样不能如愿以偿,并不是因为我太爱她,而是因为我肯定会爱上另一个女人,我将长时间地渴望她,等待她,不肯腾出一秒钟来和希尔贝特见面,因为希尔贝特对我将毫无意义。毫无疑问,就在此刻(我已决心不见她,除非她正式要求解释,或者表白全部爱情,而这是决不会发生的),我已失去希尔贝特,但我却更爱她(我比去年更强烈地感到她对我是多么重要,去年的每天下午,我都能如愿以偿地和她在一起,以为我们的友谊不受任何威胁)。毫无疑问,此刻我憎恶这个念头:有一天我会对另一个女人产生同样的感情。这念头从我这里夺去的不仅仅是希尔贝特,还有我的爱情和痛苦,而我是在爱情和痛苦之中,在眼泪中努力确定希尔贝特的意义的,现在却必须承认这爱情和痛苦并非她所专有,它们迟早会献给另一个女人。因此——这至少是我当时的想法——我们永远超然于具体对象之外,当我们恋爱时,我们感到爱情上并未刻着具体对象的名字,它在将来,在过去,都可能为另一个女人(而不是这个女人)诞生:而当我们不恋爱时,我们以明哲的态度对待爱情中的矛盾,我们随兴所至地高谈阔论,但我们并不体验爱情,因此并不认识它,因为对爱情的认识具有间歇性,感情一出现,认识即消亡。我将不再爱希尔贝特,我的痛苦让我隐约窥见我的想象力所看不到的未来,当然,此刻还来得及向希尔贝特发出警告,告诉她这个未来正逐渐成形,告诉她它的来临是迫近的,甚至无法避免的——如果她希尔贝特不来协助我对那尚在萌芽状态的未来的冷漠进行摧毁的话。多少次我想象给希尔贝特写信,或者跑去对她说:“请注意,我已作出决定。此刻是我最后一次努力。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很快我就不再爱你了!”可这又何必呢?我有什么权利责备希尔贝特无动于衷呢?我自己不是对除她以外的一切无动于衷,而并不引咎自责吗?最后一次!对我来说,这是天大的事,因为我爱希尔贝特。但是对她来说,这就好像是友人在移居国外以前写信要求来访一样,而我们往往予以拒绝(仿佛拒绝爱我们的讨厌女人),因为我们在盼望快乐。我们每天所支配的时间具有弹性,我们所体验的热情使它膨胀,我们所引起的热情使它收缩,而习惯将它填满。

此外,即使我对希尔贝特讲,她也听不懂。我们说话时,总以为听话者是我们自己的耳朵,自己的脑子。我的话语仿佛穿过暴雨的活动水帘才到达希尔贝特那里,拐弯抹角,面目全非,仅仅是可笑的声音,而再无任何含义。人们借话语所表达的真理并不具有不可抗拒的确凿性,它不能立即使人信服,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真理才能在话语中完全成形。例如,在论战中,某人不顾种种论据证据,将对立面的理论斥为叛逆,但是后来他却皈依了这个最初被他憎恶的信念,而原先徒劳传播这个信念的人却不再相信它。又例如一部杰作,对于高声朗诵的崇拜者来说,它当然是传世之作,无需证明,而听者却认为它毫无意义或者平庸无奇,但后来听者也承认这是杰作,可惜为时太晚,作者已无法知道。同样,在爱情上,不论你做什么,障碍决不会被绝望者从外部摧毁;只有当你对它们不再感兴趣时,它们才会从另一方面,被不爱你的女人的内心力量所推倒;昔日你试图推倒但总不成功,如今它却突然坍塌,但对你已毫无意义。如果我将自己未来的冷漠及其防止办法告诉希尔贝特,她会以为我这样做表明我对她的爱情和需求超过她的估计,因此她更讨厌和我见面。确实,正是爱情使我比她更清楚地预见到这个爱情的结束,因为我连续处于前后矛盾的精神状态。我本来可以通过写信或见面对希尔贝特发出这个警告,因为这段时间说明我并非须臾离不了她,并且向她证明没有她我也能活下去。不巧的是,某些人,不知出于好意还是恶意,向她说起我,而那口气使她认为是我央求他们这样做的。每当我得知戈达尔、我母亲,甚至诺布瓦先生用笨拙的话语破坏我刚刚作出的牺牲,践踏我的克制态度所获得的结果时(他们使她误认为我不再保持克制),我感到双倍的气恼。首先,我那用心良苦又卓有成效的回避必须从头开始,因为那些讨厌的人在我背后破坏了我的努力,使我前功尽弃。不仅如此,我和希尔贝特见面的愉快也会减色,因为她不再认为我在体面地顺从,而认为我暗中活动,以谋求她不屑于赏赐的会晤。我诅咒人们这种无聊至极的闲言碎语,他们往往在关键时刻深深地伤害我们,而并无使坏或帮忙之意。他们什么也不想,为说话而说话。有时是因为我们未能对他们保持沉默,而他们的嘴又不紧(和我们一样)。当然,在摧毁爱情的这项残酷工程中,他们的作用远远比不上两个人——这两人往往在一切即将圆满解决时使一切付之东流,其中一人出于过度的善意,另一人出于过度的恶意,而我们并不像怨恨不识时务的戈达尔之流一样怨恨这两个人,因为第二位是我们所爱的人,第一位是我们自己。

每次拜访斯万夫人,她总邀请我和女儿一道喝午茶,而且叫我直接给她女儿回信,因此,我常常给希尔贝特写信,在信中我没有选用我认为最有说服力的词句,而仅为我的眼泪寻找最温柔的河床,因为遗憾和欲望一样,并不试图自我分析,只要求自我满足。当一个人恋爱时,他的时间不是用来弄明白他的爱情是怎么回事,而是用来促成明天的约会。当他放弃爱情时,他不试图理解自己的悲伤,而是试图向引起这种悲伤的女人献上他认为最动人的话语。他说的是他认为有必要讲的,而对方不会理解的话,他在为自己说话。我写道:“我原先以为这决不可能,唉!看来这并非十分困难。”我还说:“也许我再不见你了。”我的话避免冷淡(她会认为那是矫揉造作),但当我写下这些话时,我在流泪,因为我感到它们表达的不是我可能相信的事,而是实际上即将发生的事。下一次她托人要求和我见面时,我也会像这次一样鼓足勇气不让步,这样一来,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拒绝,我会逐渐达到因长久不见面而不想见面的状态。我流泪,但是我有勇气(而且感到愉快)牺牲和她相会的幸福,以求有朝一日吸引她,然而,到了那一天,吸引不吸引她对我来说已无关紧要了。我假定——尽管不太可能——此刻她在爱我,正如我最后那次拜访她时她说的那样,我假定她的厌倦情绪不是出于对我的厌烦,而是出于嫉妒的敏感性,出于和我相似的虚假的冷漠,这种假定仅仅使我的决定不那么残酷。我想象在几年以后,当我们彼此相忘时,我回顾往事,对她说我此刻写的信没有一个字是真的,她会回答:“怎么,你当时爱着我?你知道我多么盼望这封信,多么盼望和你见面,这封信使我哭得多伤心!”我从她母亲家一回来便动手写信,虽然我想到我可能正在制造误会,但这个想法,由于它带来的忧愁,也由于它带来的愉快(我想象希尔贝特爱着我),促使我把信写下去。

当斯万夫人的“茶会”结束,客人们告辞时,我脑子里想的是如何给她女儿写信,而戈达尔夫人想的却完全是另一种事情。她“巡视”一番,毫无例外地向斯万夫人赞扬客厅的新家具,醒目的新“添置品”,在其中发现奥黛特在拉彼鲁兹街的前寓所里某几件东西(虽然为数极少),特别是她的吉祥物——宝石雕成的动物。

斯万夫人从一位受她敬重的朋友那里学到了“过时”一词,它打开了新的眼界,因为它所指的恰恰是几年以前她认为“时髦”的东西,因此这些东西便统统隐退,与曾作为菊花支撑的金色格子架、许多希鲁商店的糖果盒,以及印有花饰的信纸堆在一起(还不算装饰壁炉板的硬纸钱币,早在她认识斯万以前,一位颇有修养的男人就劝她将它们收起来)。此外,在这些暗色墙壁(与斯万夫人稍后的白色客厅完全不同)的房间中,在这种艺术气质的紊乱和画室般的杂乱中,远东风格在十八世纪风格的进逼下节节败退,斯万夫人为了使我更“舒服”而拍打的椅凳上绣的是路易十五式的花束,而不再是中国龙。她经常待在房间里,她说:“我很喜欢这间房,常常使用它。我不能生活在怀有敌意的、陈腐的东西中间。在这里我才能工作。”(她并未说明是画画还是写书;当时那些不愿无所事事,想有点作为的女人开始对写书感兴趣。)她的周围都是萨克森瓷器(她说这个字时带英国音,她喜欢这种瓷器,甚至不论谈到什么都说:这真漂亮,就像萨克森瓷器上的花)。她爱惜它们,甚过往日的瓷雕像和瓷花盆,唯恐无知的仆人碰坏它们。他们那无知的手常使她惶惶不安,使她大发雷霆,而斯万这位如此温顺和彬彬有礼的主人,竟目睹妻子吵吵嚷嚷而毫无反感。清醒地看到缺点,这丝毫无损于爱情,而是相反,使缺点更为可爱。如今,奥黛特在接待熟朋友时不再穿日本睡袍了,而是穿色彩鲜艳的绉丝浴袍,她用手抚摸胸前那花纹图案中的泡沫,她浸泡在其中,悠然自得,随心嬉戏,她的皮肤如此清凉,呼吸如此深沉,仿佛丝袍在她眼中并非像布景一样的装饰品,而是满足她对容貌和卫生的苛求的,如tub(澡盆)和footing(散步)一样的必需品。她常说她宁可没有面包,也不能没有艺术和清洁,她常说,如果《蒙娜丽莎》被烧毁,那会比“大量”朋友被烧死使她更为悲痛。这些理论在她的朋友们看来似乎荒谬绝伦,但却使她显得出众,因而引起比利时大臣每周一次的来访。如果以她为太阳的这个小世界的人们得知她在别处,例如在维尔迪兰家,被认为是蠢女人的话,一定会大惊失色。由于头脑灵活,斯万夫人更喜欢和男人来往,而不大喜欢和女人来往。当她评论女人时,总是从风流女人的角度出发,挑剔她们身上不受男人欣赏的地方,体型粗笨哪,面色难看哪,尽写错字哪,腿上汗毛太重哪,气味难闻哪,眉毛是假的哪,不一而足。相反,对曾宽厚待她的某个女人,她便不那么尖刻,特别是当这女人生活不幸时。她巧妙地为这女人辩护说:“人们对她未免太不公平了。我敢保证她是个好人。”

如果戈达尔夫人以及克雷西夫人旧日的朋友长时间没见到奥黛特,那么他们一定很难认出奥黛特客厅的摆设,甚至很难认出奥黛特本人。她看上去比以前年轻许多!当然,这一方面是因为她发胖了,既然身体更健康,显得那么神色安详、精神饱满、容光焕发。另一方面是由于她的新发型,光滑平整的头发增加了面部的宽度,玫瑰色的粉使脸更有神采,昔日那棱角过于鲜明的眼睑和侧面现在似乎柔和多了。这种变化的另一个原因如下:奥黛特到了中年,终于发现或者说发明她自己的独特面貌,某种永恒的“性格”,某种“美的类型”,于是她在那不协调的面部轮廓上——它曾被飘忽不定、软弱无能的肉体所左右,最轻微的疲劳使它在刹那之间长了好几岁,仿佛是暂时的衰老,因此,长久以来,它根据她的心情和面色而向她提供一个零散的、易变的、无定形的、迷人的脸——贴上这个固定的脸式,仿佛是永不衰退的青春。

斯万的房间里没有别人给他妻子拍的那些漂亮照片,尽管她在照片上的穿戴各不相同,但那神秘和胜利的表情仍能使人们认出她那洋洋得意的身影和面庞。他房间里只有一幅十分简单的老式照片,它摄于奥黛特贴上固定脸式以前,因此她的青春和美貌似乎尚未存在,尚未被她发现。然而,斯万忠实于另一种观念,或者说他恢复原有的观念,他在这位处于走动和静止之间的、脸色疲惫、目光沉思的瘦弱少妇身上所欣赏的是波堤切利式的美。确实,他仍然喜欢在妻子身上看到波堤切利的画中人。奥黛特却相反,她不是极力突出,而是弥补和掩饰她身上那些她所不喜欢的东西,它们在艺术家看来可能正是她的“性格”,而她作为女人,认为这是缺点,甚至不愿意别人提起这位画家。斯万有一条精美的、蓝色和粉红色的东方披巾,当初他买下来是因为《圣母赞歌》中的圣母也戴这样一条披巾,但是斯万夫人从不肯戴它。只有一次她听任丈夫为她订做一套衣服,上面饰满了雏菊、矢车菊、勿忘草、风铃草,和《春》一模一样。有时,傍晚时分她感到疲乏,斯万便低声叫我看她那双沉思的手,它们那无意识的姿势就像圣母在圣书上写字(那里已经写着《圣母赞歌》)以前往天使端着的墨水瓶里蘸墨水的姿势一样灵巧而稍稍不安。但是斯万接着说:“您千万别告诉她,她要知道了准会改变姿势。”

除了斯万情不自禁地试图在奥黛特身上发现波堤切利的忧郁节奏以外,在其他时刻,奥黛特的身体是一个统一体,它全部被“线条”圈住,线条勾画出这个女人的轮廓,而将旧款式的崎岖线路、矫饰的凸角和凹角、网络以及分散杂乱的小玩意统统删去,而且,凡当身体在理想线条内侧或外侧显出错误和不必要的弯曲时,这条线便大胆纠正大自然的错误,并且在整整一段路程上,弥补肉体和织物的缺陷。那些衬垫、其丑无比的“腰垫”已经消失,带垂尾的上衣也无影无踪,以前,这种上衣盖过裙子,并且由僵硬的鲸须撑着,一直给奥黛特一个假腹部,使她仿佛是一堆七拼八凑的、零散的构件。如今,流苏的垂直线和褶裥饰边的弧线已被身体的曲线所取代,身体使丝绸起伏。仿佛美人鱼在拍水击浪,贝克林纱也具有了人性,身体从过时款式那长长的、混沌和模糊的包膜中挣脱出来,成为有机的、活生生的形式。然而,斯万夫人喜欢并善于在新款式中保留旧款式的某些痕迹。有时,我晚上无心工作,又知道希尔贝特和女友们看戏去了,便临时决定去拜访她父母。斯万夫人通常身着漂亮的便服,裙子是一种好看的深色(深红色或橘红色),它不是流行色,因而似乎另有含义,裙子上斜绣着一条宽宽的、镂空的黑丝带,使人想到旧日的镶褶。在我和她女儿绝交以前,有一天,春寒料峭,斯万夫人邀我去动物园。她走热了便或多或少地敞开外衣,露出衬衣的齿状饰边,仿佛是她几年以前常穿而如今不再穿的背心上轻微的齿形贴边。她的领带——她忠实于“苏格兰花呢”,但是颜色柔和得多(红色变为粉红色,蓝色变为淡紫色),以致人们几乎以为这是最流行的闪色塔夫绸——以特有的方式系在颔下,人们看不出它在哪里打结,并不由自主地回忆起如今不再流行的帽“带”。如果她再“坚持”一段时间,那么,年轻人在试图解释她的服饰时会说:“斯万夫人本人就是整整一个时代,对吧?”优美的文体在于将各种不同形式重叠起来,暗藏在其中的传统使它更臻优美,斯万夫人的服饰也一样。对背心及圆结的朦胧回忆,加上立即被克制的“划船服”趋向,甚至加上对“跟我来,年轻人”的遥远而模糊的影射,这一切使古老的形式一一重现(不完全的重现)在眼前的具体形式之中,那些古老形式是不可能让裁缝或妇女服装商真正制作出来的,但它却牵动人们的思绪。因此,斯万夫人蒙上一层高贵色彩,而这也许是因为这些装饰既然毫无用处,那么它应该有一种比实利更高的目的,也许是因为它是过去岁月留下的痕迹或者这个女人所特有的衣着上的个性,总之,这种高贵色彩使她千姿百态的装束神态如一。人们感到她的穿着不仅仅是为了身体的舒适或装饰。她的衣着仿佛是整个文明的精致而精神化的体系,将她团团裹住。

一般来说,每逢她母亲的接待日,希尔贝特往往请朋友来喝茶,有时却不然,她不在家,我便趁机赴斯万夫人的“午后茶会”。她总是穿得漂漂亮亮的,塔夫绸、双绉、丝绒、绫罗绸缎,她的衣着不像平日居家的便服那样随便,而是精心配色,仿佛准备外出。在这样一个下午,她那居家的闲散中又增添了某种灵敏与活跃。衣服的式样既大胆又简单,与她的身段动作十分贴合,而衣袖仿佛具有象征性,因日子不同而改换颜色。蓝丝绒表达的是突然的决心,白塔夫绸表达的是愉快的心情,而为了显示伸臂动作中所包含的雍容高贵的审慎,她采取了闪烁着巨大牺牲的微笑的形式——黑色双绉。与此同时,既无实际效益又无明显理由的“装饰”给色彩艳丽的袍衣增添了几分超脱、几分沉思、几分奥秘,而这与她一向的忧郁,至少与她的黑眼圈和手指节所蕴含的忧郁是完全一致的。蓝宝石吉祥物、珐琅质的四瓣小叶三叶草、银质纪念章、金颈饰、绿松石护身符、红宝石细链、黄玉栗子,在这大量的珠宝首饰下面,袍衣本身具有彩色图案,它越过镶贴部分而贯彻始终,还有一排虚设的、无法解开的、小小的缎子纽扣,以及富有微妙暗示的、既精致又含蓄的饰带;衣服上的这一切,和珠宝首饰一样,似乎——此外不可能有任何理由——泄露了某种意图,构成爱情的保证,保守隐情、遵守迷信,似乎是对痊愈、誓愿、爱情或双仁核游戏的纪念。有时,蓝丝绒胸衣上隐隐约约出现亨利二世式样的缝叉,黑缎袍上有轻微隆起处,它或是在靠近肩头的袖子上,使人想起一八三○年的“灯笼袖”,或是在裙子上,使人想起路易十五的“裙环”。袍衣因而显得微妙,仿佛是化装服,它让对往日的朦胧回忆渗入到眼前生活之中,从而赋予斯万夫人某种历史人物或小说人物的魅力。如果我向她提到这一点,她便说:“我不像许多女友一样玩高尔夫球。我没有任何理由像她们那样穿毛线衫。”

斯万夫人送客回来,或者端起点心请客人品尝而从我身边经过时,趁混乱之际将我拉到一边说:“希尔贝特特别叫我请您后天来吃饭。我原先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您。您要是不来我正要给您写信呢!”我继续反抗,这种反抗对我来说越来越不费劲,因为,虽然你仍然喜爱对你有害的毒品,但是既然你在一段时间内由于某种必要性而不再服用,你就不能不珍视这种恬静(你以前曾失去),这种既无激动又无痛苦的状态。你对自己说永不再见你所爱的女人,如果这话不完全属实,那么,你说愿意再见她也不全是真话。人们之所以能忍受和所爱的人分离,正是因为他们相信这只是短暂的分离,他们想到的是重聚的那一天,然而,另一方面,他们深深感到,会见可能导致嫉妒,它比每日对团聚(即将实现但却一再延期!)的遐想更痛苦,因此,即将与所爱的女人相见的消息会引起不愉快的激动。人们一天天地拖延,他们并非不希望结束分离所引起的难以容忍的焦虑,但他们害怕那毫无出路的激情东山再起。人们喜欢回忆而不喜欢这种会见,回忆是驯良的,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往回忆中加进幻想,因此那位在现实生活中不爱你的女人却可以在你的幻想中对你倾诉衷肠!人们逐渐将愿望掺进回忆,使回忆变得十分甜蜜。既然它比会见更令人愉快,会见便被一再推迟,因为在会见中你再无法使对方说出你爱听的话,你必须忍受对方新的冷淡和意外的粗暴。当我们不再恋爱时,我们都知道,不如意的爱情要比遗忘或模糊的回忆痛苦得多。尽管我没向自己承认,但我盼望的正是这种遗忘所带来的安详的平静。

此外,这种精神超脱和孤独疗法所引起的痛苦,由于另一种原因而日益减弱。此疗法在治愈爱情这个固执念头以前,先使它削弱。我的爱情仍然炽烈,坚持要在希尔贝特眼中赢回我的全部威望。我认为既然我有意不和希尔贝特见面,那么我的威望似乎应该与日俱增,因此,那些接踵而至的、连续不断的、无限期的日子(如果没有讨厌鬼干预的话),每天都是赢得的、而非输掉的一天。也许赢得毫无意义,既然不久以后我就会被宣布痊愈。顺从,作为一种习惯方式,使某些力量无限增长。在和希尔贝特闹僵的第一个晚上,我承受悲哀的力量十分微弱,如今它却变得无法估量的强大。不过,维持现状的倾向偶尔被突然冲动所打断,而我们毫不在意地听任冲动的支配,因为我们知道在多少天、多少月里我们曾经做到、并仍将做到放弃它。在积蓄的钱袋即将装满时,人们突然将它倒空。当人们已经适应某种疗法时,却不等它生效而突然中断,有一天,斯万夫人像往常一样对我说希尔贝特见到我会多么愉快,这话仿佛将我长久以来已经放弃的幸福又置于我伸手可及的地方,我震惊地意识到,要品尝这种快乐,当时还不算太晚,于是我急切地等待第二天,我要在晚饭前出其不意地去看希尔贝特。

这整整一天,我耐心等待,因为我正在策划一件事。既然往事一笔勾销,既然我们重归于好,我要以情人的身份和她见面。我每天将送给她世上最美的鲜花。如果斯万夫人(尽管她无权当过分严厉的母亲)不允许我送花,那么我每隔一段时间就将送些更为珍贵的礼品。父母给我的钱是不够买礼品的,所以我想到了那个中国古瓷瓶,它是莱奥妮姨母给我的礼物,母亲每天都预言弗朗索瓦丝会来对她说:“它都散架了。”既然如此,卖掉它岂不更好?那样一来,我就有条件使希尔贝特高兴了。它大概可以卖到足足一千法郎吧。我让仆人把它包了起来。由于习惯,我一向不注意这个瓷瓶,它的易手至少产生这样一个效果——让我认识它。我带上它出门,我将斯万的地址告诉车夫,让他从香榭丽舍大街走,因为那条街的拐角上有一家我父亲常去的大的中国古玩店。使我万分惊奇的是,店主立刻出价一万法郎,而不是一千法郎,我兴高采烈地接下这一沓钞票,整整一年我都有钱每天买玫瑰花和丁香花送给希尔贝特了。我走出商店坐上马车,由于斯万家离布洛尼林园很近,车夫没有走往常那条路,而是顺着香榭丽舍大街走。当车驶过贝里街的拐角时,在暮色中,我隐约看见在斯万家附近,希尔贝特正朝相反的方向走去,她步履坚定,但走得很慢,正和身旁一位青年男子交谈,那人的面孔我看不见。我在车上直起身来,想让车夫停车,但又迟疑。这时,两位散步者已走远了,他们那悠闲的步伐所勾画出的两条柔和对称的线很快就消失在香榭丽舍的阴影之中。我随即到达希尔贝特家门前。斯万夫人接待我说:“啊!她会后悔的。不知怎么回事她不在家。刚才她上课时感到很热,对我说她想和女友出去换换空气。”“我在香榭丽舍大街上看见的可能是她。”“不会吧。总之,别对她父亲讲,他不喜欢她在这个钟点出门。good evening(晚安)。”我告辞,叫车夫从原路返回,但没有找到那两位散步人。他们到哪里去了?黄昏中,他们神情诡秘地在谈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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