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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弗朗西斯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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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否认,正是这样的心情让我陷入了极其不稳定的状态。

倒是以前不懂得爱时,我反而更能定下心来思考问题。人一旦拥有了什么,就会害怕失去。

与m先生一起生活了大约半年以后吧,我的精神终于不堪重负,引发了一次突发事故。

时值深秋,这天我从早上起就不舒服,觉得脑袋很重,身体也有些发热。我向来认为身体健康是自己唯一的优点了,但这次好像还是感冒了。

那天本该去高中和料理学校上课,我向两边都请了假,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休息。因为还没有严重到要卧床养病,所以还是像往常一样做起家事。

之前提到过,自从搬来这里以后,m先生便辞退了保姆,所以我接手了所有家务事。家事如果要做得彻底,还真算是体力活,重点是它毫无止境。我强忍着身体的不适——头盖骨的缝隙里好像被涂上粘土似的,打扫起房间。

说是房间,但这里堪称超高级的豪华公寓,所以空间很大。休息室,吧台之类一般生活中不常使用到的地方特别多。他的书房与客厅连在一起,若要把书架、电脑清洁得一尘不染,得费上不少时间。

我打扫完所有房间,最后收拾他的娱乐室。有保姆的时候,这间房间是上锁的,从我来这里以后,便一直敞开了。

m先生之前对我嘱咐过,别的房间都不重要,这个房间一定要用心打扫。那是当然,这个房间才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钟爱的地方嘛。

即便他不吩咐,这里的打扫也比其他房间麻烦得不止一星半点。墙面整体铺的有宝蓝色的天鹅绒,家庭影院用的机器会因静电吸附尘埃,而且这个房间没有窗户,只有微弱的照明(说穿了,这个屋子只有夜晚),在里面用吸尘器很辛苦。当然,他最珍贵的照片和雕塑也不能有一点灰尘。

我仔仔细细地打扫,但身体还是不对劲,中途不得不好几次瘫在沙发上休息。

那时,我的视线对上了照片里女人的眼睛。

其实,来过几次后我注意到,墙上照片的摆放是下过一番功夫的。照片与墙壁接触的部分用小小的垫片调节过角度,使她们的视线都落在房间中央的沙发上。

我坐在沙发上望着她们。

正如我之前反复提到的那样,她们每个人都没有双臂。虽然不知道她们各自因为什么事而失去了双手,但她们不约而同地都有着心无芥蒂的爽朗笑容。

我觉得这非常不可思议。这些人为什么能露出如此迷人的笑容?为什么身遭如此厄运,却还能幸福地生活呢?

如果我遇到和她们一样的不幸,是绝不可能露出像她们那样迷人的笑容的。我一定只会哀伤自己的残缺,终日以泪洗面吧。光凭这一点就让我觉得,和她们比起来,我是多么卑微渺小与不可救药。

你是不会明白的。突然,我仿佛听到了照片里弗朗西斯们的声音。

你终此一生都不会理解我们的。

我们是幸福的。我们是幸福的,因为他用灵魂爱着我们。

恐怕是身体不舒服才会产生这样的幻觉吧。不过,我当时真的觉得照片中的弗朗西斯们在动着嘴唇对我说话。

他爱我们……比爱你更多。

你有着我们没有的美丽双手,但你抓住了什么呢?

你这双手只会偷东西!

我惊恐万分地冲出房间,将门紧闭。然而还是听得到她们的低语在空无一人的公寓里响起。

“这绝对是我的错觉……照片怎么可能开口说话?”

我自言自语地走向厨房,想倒杯水喝。

或许当时我已烧得很厉害了。我浑身发冷,口干舌燥,只有耳垂感觉烫得莫名其妙,用指尖摸了下,却像冰一样凉。

我站在厨房一连喝下两杯水,终于缓过神来时,注意到脚下垃圾箱底,有样东西闪着奇异的光芒。我伸手从垃圾箱里把它捡了起来。

那不是家用的耐热玻璃杯,而是哪个超市都随处可见的不锈钢量杯。

我彻底忘记它是我从料理学校偷回来的了。

是的——我和m先生在一起后,也没有改掉我那恶癖。

当然我已不再是个孩子,比以前也更有自制力了。我用意志力压制恶癖,自认为还是比较成功的。

但搬进这里和m先生一起生活以后,我的手又开始像以前那样不甘寂寞了,前几天在料理学校就偷了这个杯子。

按以往的习惯,我会把偷到的东西马上扔掉。但因为那天和班里同学一起回家,就顺手放包里了。可它怎么会在厨房的垃圾箱里?

我觉得浑身的血一下子沸腾起来。

这根本就不用想,如果不是我扔的,那就一定是m先生。他肯定是寻机借故把杯子从我包里拿出来扔掉的。

当时我无地自容的心情,实在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没顶的羞耻,让我忍不住想放声尖叫。

我想,我一定是个过不得幸福生活的人,是个不做坏事就无法活下去的人……很明显,在出卖身体的日子里,我一次都没有偷过,就算是唾手可得的东西,我也没有动手。既然如此,为什么我现在……我一定生来就是罪犯。是比谁都无耻、比什么都悲哀的存在。

这该死的手!

仔细想来,这双手从未给我带来过幸福。

先不说在那个家里继续生活算不算是一种幸福,为了这双手,为了这个恶癖,我牺牲了多少东西啊!

没有这双手,我才会幸福。

这一双手还不如没有!

现在想想,那真的是一种病态的冲动,就好像人会不自觉地用手按住自己的疼处一样。

我把左手放在料理的砧板上,从刀架上取出不锈钢的厚刃菜刀举了起来,照着手背中央刺了下去。刹那间的激痛让我眼冒金星,刀刃穿过单薄的手掌,将左手牢牢地钉在砧板上。

该死的手!该死的手!

一拔起菜刀,鲜血猛地溅了出来。我虽然没看过泉水喷涌,但觉得这和那也差不多了。

“r,你在干什么!”

再一次举起菜刀的时候,有人抓住了我的手臂。回头看去,是m先生。

“正巧有时间回来看看。没想到……你这是在干什么啊。”

m先生的工作时间并不像一般工薪族那样固定,经常刚过中午就回来。公寓大门是自动门锁,m先生总是自己开门进来。这天他到玄关后好像按过门铃,但我脑子中一片混乱,一点都没有注意到。

“流了那么多血!”

m先生脸色铁青地看着我手掌的伤。我手掌中的皮肉翻了起来,就像嘴唇一样。手一动,伤口也随之扭曲,好像是嘴巴在笑着不断地吐出鲜血。

“这得要去医院。”

“没关系……血一会儿就会止住的。”

我将手丛m先生手中抽回时,血一下子洒得褐色的木地板上遍地都是。

“你说什么呢!这可不是放着自己就会长好的伤口。”

但是,我还是拒绝去看医生。因为我不喜欢给m先生带来麻烦。

m先生和我不同,是有地位有名誉的人。他作为年轻的成功者,他经常出现在杂志和电视上。要是被人知道他送一个明显是受刀伤的女性去医院的话,一定会对他不利的。

m先生一边用毛巾包裹我血流不止的手,一边说道:

“既然你那么担心,就让我朋友看吧。他作风虽然有点古怪,但技术可是一流的。”

我再三确认那人口风很紧之后,才同意去医院。

m先生抱着我乘电梯到地下停车场,上车开向医院。途中,他打手机与对方取得联系,谁知那天竟然是对方休诊的日子。记得我当时还淡定地想,既不是星期天也不是节日,居然还休息,真是个悠闲的医院啊。

“这事就拜托你帮我搞定了,在医院准备好等我。”

m先生强势的请托,终于取得了这个朋友的同意。

我说不清地点是在哪里,那家整形外科医院位于离六本木二十分钟车程的地方。虽然是个人经营的小医院,可能是地段的关系,时尚的建筑外观让人乍一看都不知道这里是医院。

“大好的休息天,你居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从已经打开的入口进去后,旁边的诊察室里走出一个瘦削的白衣男子。他身材高挑,明明是个医生,脸色却不怎么健康。戴着淡棕色边框的眼镜,过肩长发在背后扎成一束,看起来的确与一般的医生有所不同。

“r,这是我的朋友d。虽然人看上去不怎么样,但是医术高明。”

d医生不耐烦地点了点头。

“我在电话里和你说了,她被菜刀弄伤了。”

“特地到我这里来,一定也有你的苦衷吧。今天没有护士,你来帮忙。”

我马上被送进空无一人的诊疗室,开始医治手伤。包在手掌上的毛巾吸满了血,好像海草那样膨胀起来。

“可真够狠的,整个手掌都穿透了……你还真下得了手。”

不用我自己特别说明,d医生一眼就看出这是我自己弄的伤口。

“我下手有点重,你忍着点。”

诊疗室里忙碌起来。我低烧未退茫然地看着d医生灵巧地为我动手术,神思飘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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