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天下书楼 > 刑幕要略

职制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因公出境及回署皆用验文通报凡值私盐私硝等项过境及赌博事发皆可免失察处分命盗案件初参亦可免议然必须赴省赴郡或邻境查勘事件方为公出若在本属并非出境不得谓公出也

事关铨选人员病故例应径详抚藩二宪并报本府备查

捐纳京职人员例应请给咨批赴部投供候选文供册结应声请给咨且报捐后于何日奉给执照亦应开载明白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