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4~公元64
使徒保罗是耶稣的同时代人,但比耶稣年轻。他是发展新生的基督教教徒的最重要的先驱。在所有的基督教作家和思想家中,他对基督教神学的影响可谓举足轻重,千古犹存。
保罗又名扫罗,于公元前几年出生在西里西的一个城市──塔瑟斯(在今日土耳其境内)。他虽然是罗马公民,但却是犹太血统,少年时学过希伯来文,受过完备的犹太教育,还学过做帐篷的手艺。年轻时他前往耶路撒冷,在一位杰出的犹太教拉比1迦马列的指导下潜心苦读。虽然保罗和耶稣都同时在耶路撒冷,但是很难说两个人是否曾见过面。
耶稣死后,早期的基督教徒因被视为异教徒而遭受迫害。保罗曾一时参加过这种迫害活动。但是一次在前往大马士革的旅途中,他在迷津之中仿佛感到耶稣在同他讲话。从此他改变了宗教信仰,这是他一生的转折点,这位曾一度是基督教的反对者,摇身变成了新的宗教的最强有力、最有影响的支持者。
保罗在余生中就基督教的问题进行思索和写作,并为这个新的宗教收罗信徒。他在传教活动期间,广泛漫游了小亚细亚、希腊、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保罗对犹太人的说教远不如早期一些基督教徒那么成功,事实上他的举止常常引起极大的仇视,连生命也有几次遭到威胁。但是保罗对非犹太人的说教却非常成功,所以人们常说他是“非犹太人的使徒”。没有任何其他人在传播基督教中起到了这么重大的作用。
在罗马帝国东部作三次传教漫游后,保罗返回耶路撒冷。他在那里被逮捕,最后被送往罗马接受审判。我们不知道这场审判是怎样结束的,也不知他是否曾离开罗马。但是他最终在罗马附近被处以死刑(很可能在64年)。
保罗对基督教发展的影响有三点:一、他作为传教士所获得的巨大成功;二、他的构成《新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著作;三、他在发展基督教神学中所起的作用。
在《新约》二十七部书中,至少有十四部被认为是保罗所作。即使现代学者认为这些书中有四、五部实际上是其他人写的,也可以看出保罗显然是《新约》唯一重要的作者。
保罗对基督教神学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他的思想包括如下内容:耶稣不仅是一位开明的人类先知,而且实际上还是一位神。耶稣由于我们犯了罪行而捐躯献身,他的受难挽救了我们的生命。我们不能通过按照圣经上的训谕办事而得到解救,而只能通过接受耶稣而得到解救;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人接受了耶稣,他的罪行就会得到宽恕。保罗还阐明了原罪2说(见《罗马人》第五章第十二──十九节)。
由于只遵守法规并不能得到解救,所以保罗坚持认为改信基督教的人没有必要接受犹太教的饮食限制,没有必要遵循“摩西律法” 3的礼拜式,甚至也没有必要行割礼4(犹太男婴命名时下身动手术的礼仪)。早期的基督教领袖当中有几个在这一点上与保罗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如果他们的观点占了上风的话,看来基督教就不会如此迅速地传遍整个罗马帝国。
保罗从未结婚,虽然这似乎无法证明,但是他显然从未与女人发生过性关系。由于他的关于性和女人的观点编入了《圣经》,因此对后来人们的观点有着显著的影响。他有关这方面最著名的格言(《哥林多人》第一卷,第七章,第八──九节)是:“因此我对未婚者和寡妇说,如果他们即使能够忍耐到象我这种程度,对他们也有益处,但是如果他们坚持不住,就让他们结婚,因为结婚比情欲燃烧要好一些。”
保罗有关妇女应有什么地位的思想也十分鲜明;“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顺从,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管辖男人,只要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前提摩太书》第二章第十──十三节)。”类似的思想在《哥林多人》第一卷第十一章第三──九节中也许表达得更有力量。保罗无疑是在这样的段落里表达了他的许多时代人已经坚持的一种观点,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耶稣似乎没有作过类似的说明。
基督教由一种犹太派教转变成为一种世界宗教,保罗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要比其他任何人都大。自从那时以来的所有这些世纪中,他的耶稣神性和唯有信仰才能获得释罪的中心思想一直是基督教思想的基础。后来所有的基督教神学家,包括奥古斯丁、阿奎奈、路德和加尔文在内都深受他的著作的影响。实际上保罗思想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应该把他而不是耶稣看作是基督教的主要创立人,看来这种观点未免太过于偏激。但是保罗的影响即使不能与耶稣相等同,也远大于任何其他基督教思想家。
注释:
1拉比(希伯来文rabbi):犹太教负责执行教规、律法并主持宗教仪式者的称谓。意思为“老师”。
2原罪:基督教重要教义之一。谓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受造后被置于伊甸园,因受蛇诱违背上帝命令,吃了禁果,这一罪过成为整个人类的原始罪过,故名。认为此罪一直传至亚当的所有后代,成为人类一切罪恶和灾祸的根由;即使是刚出世就死去的婴儿,虽未犯任何罪过,但因其有与生俱来的原罪,故仍是罪人,需要基督的救赎。
3摩西律法;即“律法书”,基督教《旧约圣经》的一部分,《圣经》的首五卷,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是犹太教第一批确定为《圣经》的各卷。犹太传说,这五卷书是上帝通过摩西所宣布的“律法”,故称。五卷书中,有些部分详细记载各项律法条文;有些地方记述犹太人关于世界和人类的由来,以及犹太民族早期历史情况的传说故事。这些内容,综合在一起总称“律法书”,构成犹太教教义、教规的重要依据之一。基督教亦对之尊敬。
4割礼;犹太教的一种宗教仪式,用石刀割损男婴阴茎的包皮。据《创世记》载:上帝立亚伯拉罕为万民之父,同他立约:凡男孩诞生后第八天必须受割礼,作为立约的标志。凡不受割礼的男子,不得成为雅赫维的子民。由此以色列人中男孩诞生后第八天都受割礼。后伊斯兰教亦有此俗,称海特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