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淡的童年(1)
在他的家里,到处是跳蚤和害虫,他们连一把刀叉也没有,用手指抓着吃。
南施·汉克斯——也就是林肯的母亲——是由她的舅舅和阿姨养大的。她大概并没有进校门读书,这可以从她只以画记号代替签字这件事看出来。
南施·汉克斯的童年没有什么朋友,因为她的家在丛林深处。22岁的时候,宿给了汤姆·林肯。他可以说是全肯塔基州最没教养的粗汉,一个愚蠢而又无聊的人,靠打短工或猎鹿为生。那些住在丛林深处的人都叫他“连拱”,大概是与林肯谐音吧。
汤 姆·林肯是个流浪汉,他一事无成,整天四处游荡。饥饿的时候就去打工,找到什么活就干什么活。他修过路、砍过树、捕过熊,还耕过地、种过玉米、筑过木屋。 据说他曾三次受人雇佣,干的是拿猎枪监视犯人的活。在1805年,肯塔基州的哈丁郡曾经以每小时六分钱的报酬雇佣他,叫他追捕、鞭打反抗的奴隶。
虽 然在印第安那州一个农场里住了14年,但是他竟没有钱来支付十元一年的土地费。对于金钱,他一点概念也没有。当他在肯塔基州伊丽莎白城的一个商店赊账买下 一条丝质吊裤带时,他妻子却不得不在家里用野荆棘缝补衣罚过了不久,他却在拍卖会上用三美元买了一把剑。他大概想佩上丝质吊裤带和宝剑,然后光着脚去散步 吧。
汤姆结婚后不久搬到了城里,靠做木工活养家糊口。他给人建造磨坊,但是,雇主不肯付他钱,因为他锯的木材根本没法用,为此他还打了几场 官司。汤姆看出自己只适于在丛林区生活。于是,他就带着妻子回到了森林边上的一处贫瘠、到处是石头的农场里,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离开山村一步。
在离伊丽莎白城不远的地方,有一大片“不毛之地”。在那里,印第安人已生存了上百年。他们放火烧掉森林和灌木丛后,繁茂的青草就在太阳下滋长起来,他们让美洲野牛在这块草地上吃草、打滚、嬉戏。
汤 姆在1808年的12月间,买下这块“不毛之地”中的一块农田,一英亩的价格是66美分。田里有一间猎人搭的简陋小屋,小屋四周生长着野山楂树;半英里之 外,是一条向南走的溪流,名叫“诺霖溪”。春天来临时,那里就盛开着山茱萸花。到了夏天,茂密的野草在风中起伏,像一片无边无际的海洋;天上,老鹰在静静 地盘旋。而一到冬天,这里可说是全肯塔基州最荒凉的地方之一,因此基本上没有人在此定居。
亚伯拉罕·林肯就出生在荒地边缘的一间猎人小屋 里,时间是1809年冬天的一个早晨。他的诞生地是一张铺着玉米叶子的圆柱床。二月的丝丝寒风,将雪花吹进了圆木间的缝隙里,在南施母子身上盖着的熊皮上 方飘过;小屋外面,是一片银色的原野。9年之后,南施·汉克斯承受不了沉重的拓荒生活得病死去,年仅35岁。在她一生里,没有品尝到什么幸福和享受。无论 艘搬往哪里,“私生子”的恶名总是如影随形紧跟着她。她永远也想不到的是就在她生下亚伯拉罕·林肯的地方,后来建起一座大理石纪念堂。
那时,纸币在那些荒乡僻壤并不很牢靠,因此像猪、鹿肉火腿、威士忌、树狸皮、熊皮和农产品之类的实物,常作为交易媒介。那里甚至连牧师们都收威士忌,做为礼拜后的酬劳。
1816 年的秋天,汤姆卖掉了他的农场,得到的是四百加仑威士忌,迁到了印第安那州的一处荒山野林。那年,亚伯拉罕7岁。有一位猎熊人紧挨着他们家住。这里必须用 斧子砍出一条通道才能走路,因为乔木、灌木丛和葡萄藤长得几乎密不透风。南施的表兄丹尼斯·汉克斯称这片地方为“密林礼赞”, 亚伯拉罕·林肯将在此度过14年的青少年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