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陶德(1)
玛丽的风格是高傲,酸信自己日后会成为总统夫人。
在安妮去世两年后,也就是1837年的3月,林肯骑马离开了纽沙勒。他来到春田镇,开始了“实习律师”的生涯。
他 在马鞍袋里塞进几本法律书、几件衬衫和内衣裤,这就是他的全部财物了。在一只蓝色的旧袜子里面,有几枚数额不大的硬币,那是他做邮递员时所代收的邮资。到 春田镇的第一年,林肯手头非常紧。要是别人也许早就挪用这笔邮资了,待以后再补上。但他没有这样做,他觉得这样不诚实。所以,当邮局里来人跟他结账时,他 交出的钱正是前一两年收进来的那几枚,而且一文不差。
店铺倒闭后,贝利又酗酒致死,留下来一大堆债务。林肯骑马走进春田镇的那天,身上已负了1100元的债务。
那 时,林肯完全可以通过钻法律上的空子,声明生意失败,请求分摊责任的办法躲过债务。但他没有这样做,相反,却主动找上门去,请求债主给他时间,到时他保证 连本带息一并偿还。除一个叫彼得·凡柏金的人提起诉讼之外,别人都应允了;那人胜诉后,林肯的马儿和测量工具就被拍卖了。其他债权人耐心地等了14年,直 到1848年林肯当选国会议员之后,他才将薪水寄回家,还清这笔老账,兑现了他的诺言。
那天早晨,当林肯到达春田镇的公共广场后,他就在西北端的“约书亚·f·史匹德日用商品店”前面下了马,将马儿拴在那儿。史匹德后来回忆道:
他 下马后,打算向镇上惟一一家家具匠订做一个床架。他走进我的店铺,把马鞍袋搁在柜台上,就向我打听做一个床架需要多少钱。我算了一下材料的费用,发现总共 要花17元。他说:“不算贵,可是无论多便宜,我都买不起。你假如让我欠账,那么,到圣诞节时我的律师事务所成功了,就可以还你钱;但假如失败了,可能一 辈子也还不起。”我抬头打量着他,心里暗自惊讶:这辈子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张忧郁的脸孔……一直到现在,我仍然这么想。我对他产生了深深的同情之心,于 是对他说:“我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如果你不嫌弃的话,请你来跟我分享它。”他问:“你的房间在什么地方?”我指了指通往卧室的楼梯说:“在楼上。”他什 么也没说,抱起马鞍袋上了楼,下楼时,他笑逐颜开地对我说:“好啦!我十分感激你,史匹德!”
就这样,没付一分钱房租,林肯和史匹德一起在店铺楼上同住了五年半。
威廉·伯特勒是林肯的另外一位好朋友,他不但提供林肯五年的伙食,而且还为他买够少衣罚伯特勒并未明说要收多少钱,这完全是出于朋友间的友谊和帮助。林肯可能付巩特勒一点钱,那是在他有经济能力的时候。
林肯认为,如果没有伯特勒和史匹德的援助,他的律师事业绝对不可能成功。林肯把这两个好朋友视为上帝的恩赐。
林肯与一位姓史都华的律师合作。大部分时间史都华都在关注政治,律师事务所的例行事务都由林肯负责,不过业务并不多。办公室内的陈设也有点寒酸:一张肮脏的床、一块野牛皮毯、一把椅子和一条长凳,还有一个书架,上边搁了几本法律书。
律师事务所开业的头半年,只收了五笔律师费:一笔二元五角的、两笔五元的、一笔十元的,他们还收了一件大衣作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