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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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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于芝加哥,出生在我自己亲手做的一张餐桌上——至少我母亲纳塔莉坚持这么认为。纳塔莉是我的北极星、我的安慰者、我的守护神。我是她的第一个孩子,新生命的降临让她惊叹不已,这种情绪一直伴随着她。她跟别人谈论我的时候必须借助词典:我是杰出的、天才的、漂亮的、机智的——当时我还不到半岁大。

我从来不管父母叫“妈妈”和“爸爸”。他们更喜欢我叫他们“纳塔莉”和“奥托”,也许是因为这样能让他们觉得自己更年轻。

纳塔莉·马库斯出生于俄国的斯拉维特加,在敖德萨附近,当时还是沙皇统治时期。十岁那年,为了逃避俄国的反犹太运动,她母亲安娜带她来了美国。

纳塔莉是个大美人,身高五点五英尺,长着一头柔软的褐发、聪慧的灰色双眸和秀美的五官。她满怀浪漫情愫,有着丰富的精神世界,虽然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却通过自学掌握了阅读技能。她热爱古典音乐和书籍,梦想是嫁给一位王子,两人一起周游世界。

她的王子就是奥托·谢契特尔,芝加哥的街头小混混,六年级的时候就被学校开除了。奥托英俊潇洒、富有魅力,纳塔莉为什么会受他吸引那是显而易见的。他们两个人都是梦想家,但是他们的梦想并不一致。纳塔莉的梦想是一个浪漫的世界:住在西班牙的城堡中,在溶溶月色下乘刚朵拉漫游威尼斯。而奥托的梦想尽是些不切实际的暴发计划。有人说,构成作家的必要条件就是纸、笔和一个混乱的家庭,而养育我的正是这样的家庭。

现在我要隆重推出马库斯家族:两兄弟,山姆和艾尔;三姐妹,波琳、纳塔莉和弗兰。

与此对应的是谢契特尔家族,有五姐妹和两兄弟:哈里和奥托,以及罗丝、贝丝、艾玛、米尔德里德和蒂莉。谢契特尔一家性格外向、不拘小节,很受街坊四邻的喜爱。马库斯一家则是内向保守。这两家人不止是有所区别,压根儿就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不过,命运还是决定要拿他们来给自己寻开心。

哈里·谢契特尔娶了波琳·马库斯,奥托·谢契特尔娶了纳塔莉·马库斯,蒂莉·谢契特尔嫁给了艾尔·马库斯,如果这还意犹未尽的话,那我告诉你,山姆·马库斯娶的是波琳最好的闺中密友。这样的婚姻关系可真够混乱的。

奥托的哥哥哈里是谢契特尔家族中最讨人喜欢的一个。他身高五英尺十英寸,健壮有力,气度威严。假使我们的家族是意大利的黑手党,他就会是家族中的那位参谋。奥托还有其他人有事儿都去找他出谋划策。哈里和波琳有四个儿子——西摩、埃迪、霍华德和史蒂夫。西摩总是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其实他也就比我大半岁而已。

在马库斯家,艾尔最富魅力。他相貌堂堂、幽默风趣,讲究生活情调,喜欢做的事情是赌博和跟人调情。山姆·马库斯则是一位严肃老成的政治家,他对谢契特尔一家的生活方式很看不惯。山姆在芝加哥的多处酒店里经营衣帽间业务。

聚在一起的时候,我的伯伯、叔叔、舅舅们常常会凑到一个角落里,谈论一种神秘的叫做性的东西。这样的谈话好像很精彩的样子。我暗自祈祷,这样的谈话会一直持续到我长大成人的那一天。

奥托生性爱挥霍,不管有没有钱,他都要享受那种挥金如土的感觉。他经常会请上十几个客人去昂贵的餐厅吃饭,结账的时候再跟某位客人借钱。

纳塔莉却不能容忍跟人借钱或欠债。她这个人有着强烈的责任感。等长大一些之后,我开始意识到他们俩其实完全格格不入。我母亲深感痛苦,因为她嫁给了一个自己无法尊重的人,而这个人也永远无法理解她的内心世界。从我父亲这方面来说,他娶了一位童话世界里的公主,结果却发现蜜月一结束,自己就陷入了无休止的混乱之中。

他们没完没了地争吵,还不是那种寻常的拌嘴,而是满怀仇恨、极其刻毒的大吵。他们找出对方身上的弱点:不遗余力地予以攻击。后来他们吵得实在太凶了,我只好仓皇出逃,躲进公共图书馆,躲到哈代兄弟和汤姆·斯威夫特那个宁静祥和的世界中去。

有一天放学回家的时候,我发现奥托和纳塔莉正在对骂,两个人都满嘴的脏话。我觉得自己再也忍不下去了,必须得寻求帮助,于是去了波琳姨妈、也就是纳塔莉的姐姐家。我这个姨妈矮矮胖胖的,温柔可亲,为人实在又颇有智慧。

我到了之后,波琳看了我一眼,说道:“怎么了?”

我泪眼婆娑地说道:“是纳塔和奥托,他们整天吵个没完。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波琳皱了皱眉,“他们当着你的面吵吗?”

我点了点头。

“好,我来告诉你该怎么办。他们都很爱你,西德尼,他们都不想伤害到你,所以,下次他们开战的时候,你就走上前去,对他们说,你不希望他们再当着你的面吵架。你能做到吗?”

我点了点头,“能。”

波琳姨妈的建议非常奏效。

纳塔莉和奥托正在进行“吼叫竞赛”时,我走到他俩面前说:“不要这样对我。求求你们,不要当着我的面吵架。”

听了我的话之后,他们两个人都懊悔不迭,满脸愧色。纳塔莉说:“当然可以,你说得对,宝贝。以后不会这样了。”

奥托说:“对不起,西德尼。我们没有权利把自己的问题强加到你的头上。”

自那以后,争吵并没有结束,不过至少,吵架声是隔着卧室的墙壁传过来的。

我们总是不停地从一座城市搬到另一座城市,因为奥托总在不停地换工作。如果有人问我我父亲做的是什么工作,我的回答会因我们当时所在的城市而有所区别。我们在得克萨斯的时候,他的工作地点是一家珠宝店,在芝加哥是家服装店,亚利桑那则是一座已经挖空了的银矿。在洛杉矶的时候,他的工作是卖墙板。

每年有两次,奥托会带我去买衣服。“服装店”是停靠在一条小巷里的卡车,车里满是各式各样的漂亮衣服。那些衣服很新,连标签都还在,而且价钱便宜得要命。

1925年,我弟弟理查德出生了。当时我八岁,我们一家住在印第安纳州的加里市。我还记得当时自己是多么地兴奋,我有弟弟了,有了一个对抗黑暗力量的盟友。那是一生中最令我激动的事情之一。我为我俩制定了宏伟的计划,满心都是期待:等他大一些,我们就可以一起去做很多事情了。在他长大的过程中,我推着他跑遍了整个加里城。

大萧条期间,我们家的经济状况就跟《爱丽斯漫游奇境》中的情景相仿。奥托在外面操持他幻想中的超级大生意,我和纳塔莉、理查德则住在阴森、狭小的公寓里。然后,奥托会突然现身,宣布自己刚刚做成了一笔大买卖,每星期有一千美元的进项。我们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呢,就稀里糊涂地去了另一座城市,住进了豪华的顶层公寓。一切就像是一个梦。

事实证明这一切就是一个梦,因为用不了几个月,奥托的生意就会再一次打了水漂,我们又得搬到下一座城市,回到小公寓里面去住。

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流离失所的难民。如果我们家有族徽的话,那肯定是一张搬家卡车的图片。十七岁之前,我住过八个城市,上过八所小学和三所中学。我总是所在街区里的一个新来的孩子——一个局外人。

奥托是一个伟大的推销员,我去新城市的新学校报到的第一天,他都会带我去见校长,几乎每次都能说服对方让我升一个年级。这样一来,我始终都是班上最小的孩子,结交朋友的障碍又多了一重。我也因此越来越害羞,假装自己就是一个喜欢孤独的人。这样的生活真是让人崩溃。每次我刚要跟别人交上朋友,离别的时候就到了。

纳塔莉给我买了架小小的二手立式钢琴,我也不知道她打哪儿来的钱。她还坚持要我去上钢琴课。

奥托问道:“为什么要他弹钢琴?”

纳塔莉说:“你就看着好了,西德尼有一双音乐家的手呢。”

我很喜欢上钢琴课,可是几个月之后就上不成了,因为我们得搬到底特律去了。

奥托最喜欢炫耀的事情就是他这辈子从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我对于阅读的热爱都是纳塔莉灌输给我的。我喜欢坐在家里,看自己从公共图书馆借回来的书,这让奥托很是担心,因为他觉得我本来应该在街上打棒球。

他总是说:“你这样会把眼睛弄坏的。你怎么就不能学学西摩堂兄呢?他正在跟别的男孩子一起踢足球呢。”

哈里叔叔就更过分了。有一次,我听到他对我父亲说:“西德尼看书看得太多,没什么好结果的。”

十岁的时候,我开始尝试自己写东西,事情就变得更糟糕了。当时有一本叫《早慧》的儿童杂志举办了一次诗歌比赛,我就写了首诗,让奥托帮我寄过去参加比赛。

我写东西的事情就已经让奥托很紧张了,看到我还写诗,他就更是紧张得不得了了。后来我才知道,他怕我的投稿被杂志退回来,害他丢面子,于是就把我的名字去掉,换上了我叔叔艾尔的名字,然后才发了出去。

两周后,奥托跟艾尔一起吃午饭。

“奥托,真是活见鬼了。那个《早慧》杂志给我寄了张五美元的支票,搞什么搞啊?”

这么着,我的第一篇专业级作品是以艾尔·马库斯的名字发表的。

有一天,我妈妈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家,一把抱住我欢呼道:“西德尼,我刚刚从比衣·凡克特那里回来。她说你以后会名扬全世界的!很奇妙是吧?”

比衣·凡克特的通灵能力是很出名的,有很多熟人都证实了这一点。

但是在我看来,最最奇妙的事情是我妈妈居然相信了她的话。

说起二三十年代的芝加哥,你联想到的就是嘈杂的城铁列车、运冰块的马车、拥挤的海滩、脱衣舞夜总会、牲畜围场的气味、情人节的杀人事件——七名暴徒在车库里靠墙站成一排,随后被机关枪扫倒。

那时候的学校教育跟城市本身一模一样——粗鲁而充满暴力,不是“演示与讲述”,而是“摔打和恐吓”。摔东西打东西的可不是学生,而是老师。我念三年级的时候,有天上午,一个学生说话惹恼了老师,她就顺手抓过一只厚重的玻璃墨水瓶——这种瓶子每张课桌上都有一只——隔着全班同学就扔过去了。如果瓶子砸到那个同学的脑袋,他就必死无疑了。当天下午我吓得都没敢回学校去。

我在学校里最喜欢上的是英文课。课上的一项任务就是轮流朗读一本叫《埃尔金读物》的书上的简短故事,里面有坡、欧·亨利、塔金顿的作品。我当时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老师会说:“把书翻到第二十页。”而那一页上的故事正是我写的。这个梦想从何而来,我不得而知。也许是很早以前的一位老祖宗传给我的吧。

国王饭店的十楼是我们街区的奥尔游泳池。一有机会,我就会带上理查德去泳池玩耍。他现在已经五岁了。

那天,我让理查德在浅水区玩,自己则往深水区那边游去。我跟别人闲聊的时候,理查德爬出泳池来找我。他走到深水区这边时,脚下一滑,掉进了泳池。我目睹了这整个过程,赶紧一个猛子扎下去,把他拽了出来。

永别了,奥尔游泳池。

十二岁那年,我在芝加哥马歇尔牧场小学读七年级。有一堂英文课,老师让我们按自己的想法写点东西。我决定写一个剧本,讲一名侦探调查一起谋杀案的事情。写完以后,我把剧本交给了老师。她看了剧本后,把我叫到她的办公桌旁,对我说:“西德尼,我觉得你写得真是太好了。你愿意把它搬上舞台吗?”

我愿意吗?“当然愿意,老师。”

“我来帮你安排,在学校的主礼堂里演好了。”

突然,我想起了让纳塔莉兴奋不已的比衣·凡克特的预言。西德尼以后会名扬全世界的。

我内心也兴奋不已。这就是我的起点了。班上的同学知道了这个消息,全都很想参加演出。我决定了,除了制片和导演外,我还要当主演。我当然没有当过什么导演,不过我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我开始选角色了。老师同意我放学后在主礼堂里排练,很快我的剧作就成了全校人谈论的话题。我要的道具全部到位:扶手椅、座椅、桌子、一部电话……

那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之一。我非常确信,这就是我辉煌事业的开端。我在这个年纪就能够写出一部成功的剧本,前途自然是无可限量。我的剧本会登上百老汇的舞台,我的名字会在聚光灯之下闪耀。

我跟自己挑出来的那些同学一起进行了最后一次彩排,整场排练无懈可击。

我去找老师,“我已经准备好了。您打算安排我们什么时候演出呢?”

她给了我一个灿烂的笑容:“就明天如何?”

当天晚上我失眠了,觉得自己未来的所有希望都在这场戏上。我躺在床上,在脑海里把整场戏一幕一幕地过了一遍,看看还有什么漏洞。找不出任何的漏洞:对白非常精彩,情节推进也很快,剧终还会有一个出乎意料的转折,它一定能征服所有的人。

第二天早上,我来到学校。老师给了我一个惊喜。

“我安排了一下,全校的英语课都停课,这样大家就都可以去礼堂看你的表演了。”

我觉得难以置信。这可是大大超过我预期的成功啊。

上午十点,大礼堂里挤得满满当当。除了上英语课的全体学生外,校长和老师们听说我的剧作要上演后也都来了,大家都急切地想要看看这个天才少年的杰作。

这一切都令人兴奋,不过我的心情却很平静,非常平静。小小年纪有这样的际遇似乎是最自然不过的事了。你会名扬全世界的。

演出时间到了。大家的谈话声慢慢轻了下来,整个礼堂变得寂静无声。舞台布景是一个简单的起居室,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扮演一对夫妇,他们的朋友被人谋杀了。他们现在就并排坐在沙发上。

我扮演的是调查这起凶杀案的侦探。我站在舞台侧翼等着上场。我的上场提示应该是这样:台上那个男孩看了看表说:“侦探马上就该到了。”可他说的却不是“马上”。他一开始想说“随时”,意识到错了之后就想把“时”那个字改回“马上”,最后说出来的便是:“侦探随马上就该到了。”虽然他很快就改口了,但是最后说出来的还是错的。随马上?这可是我听到的最好笑的一个词了。真是太好笑了,我忍不住就笑了出来,而且笑起来就没完没了。我越是想,就笑得越大声。

台上的男孩和女孩盯着舞台侧翼,等着我上场。可我挪不动步子,因为我笑得太凶了。我束手无策,因为我完全被自己的狂笑给征服了,变得越来越歇斯底里。

戏还没开演呢,就僵在这儿了。似乎过了无限久的时间后,我听到观众席那边传来了老师的声音:“西德尼,快出来。”

我强迫自己从藏身处走出来,踉踉跄跄地走到了台中央。我的老师站在礼堂的正中央,对着疯狂大笑的我命令道:“快停下来。”

可我怎么停得下来呢?随马上?哈哈。

观众纷纷起身,慢腾腾地走出礼堂。我眼睁睁看着他们离去,一边还得假装我是因为自己想笑才笑的,假装刚刚发生的这一切都不重要,假装自己没有一死了之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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