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傲慢即是愚蠢
在我们报上登载的一篇关于某一政治问题的文章(题目我现在记不起来了)触怒了州议会。他们发出了一张议长拘押票,逮捕了我哥哥,控告了他,并且判了 他一个月的徒刑,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不愿泄露原作者姓名的缘故吧。他们也逮捕了我,在会议上审问了我,但是虽然我的回答没有使他们达到目的,他们仅仅教训 了我一番,放我走了,也许是因为他们认为作为一个学徒,我有保守师父秘密的义务吧。
尽管我和我哥哥有意见,我对他的被判徒刑表示十分愤慨。在他拘留期间,我主持了报务。在报上我大胆地对我们的统治者进行了冷嘲热讽,我哥哥倒很喜欢 这些文章,但是另外一些人却开始对我有了恶劣的印象,认为我是一个有着诽谤讥刺癖好的天才青年。当我哥哥被释放的时候,州议会发出了一道命令(一道十分奇 特的命令),“禁止詹姆士·富兰克林继续出版《新英格兰报》”。
我哥哥的友好们在我们的印刷所里举行了一次会议,商讨在这种情势下他应采取的行动。有人提议改换报纸名称就可逃避法令,但是我哥哥认为这样做有许多 麻烦,最后他们决定了一个较好的办法,在将来报纸采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义出版。为了避免州议会可能会非难,说他还是通过他的学徒在出版报纸,他们策划 把我旧的师徒合同归还给我,在背上写明一切义务完全解除,在必要时我可以拿出来给人看。但是为了保障他对我的服役的权益起见,我得另外签订一个新的适用于 未完的学徒期限的合同,这个合同将不予公开。这实在是一个非常浅薄的计谋,但是我们马上执行了它,这样这个报纸在我的名义下继续了几个月之久。
我和我的哥哥之间终于发生了一种新的争执,我就坚决地维护我的自由,认定他不敢拿出新的合同来。我这样趁火打劫是不公允的,因此我认为这是我一生中 第一个大错。但是因为他的急躁脾气常使他对我拳足交加,而当我因此感到愤恨时,我对这一行动的不正直性无动于衷,但是在平时他倒也不是一个性情暴戾的人, 可能我当时太无礼貌,太惹人生气了。
当他知道我将离开他时,他设法使我不能在镇上的任何一家印刷所里找到工作,他走遍各印刷所,关照了每一个老板,因此他们都拒绝给我工作。那时我想到 纽约去,因为那里有一家印刷铺,并且离开波士顿距离最近。这时我已经把我自己弄成是当地统治集团的眼中钉,我从州议会处理我哥哥案件时所表现的专横中,想 到假如我呆下去,我很可能使自己陷于窘境;同时,由于我对宗教问题的有欠审慎的议论,善男信女们已经把我看作是可怕的异教徒和无神论者了。当我想到这一切 时,我倒宁愿离开波士顿了。我既决定了出走,但是因为这时候我父亲偏袒我哥哥,我想假如我明目张胆地离开,他们会设法来阻拦我。因此,我的朋友高令斯就替 我想了一个小小的妙计。他跟一只纽约州的帆船的船长讲好了让我搭坐他的船,说我是他的一个年轻友人,由于使一个不正经的女孩子怀了孕,她的朋友们又逼着我 娶她,因此我无法公开地出现或上船。这样我卖掉了我一部分的书籍,拼凑了一点钱,悄悄地上了船,因为是顺风,三天后我已经到了纽约,这样一个仅仅十七岁的 男孩子,既不认识当地的任何人,也没有一封介绍信,口袋里仅有少量的金钱,到了一个离家几乎三百英里之遥的地方。
我对航海的兴趣这时候已经消失了,不然现在我倒可以满足这个志愿了。但是,由于我学会了一种手艺,并且我自信是一个很好的技术工人,我去找当地的印 刷铺老板、年老的威廉·勃拉福,请他收我为伙计。他是宾夕法尼亚的第一个印刷铺老板,在乔治·开夫的争执发生以后乔治·开夫 georgekeith(1639?—1716)是英国“教友会”的一个牧师。1684年,他从英国移居美洲,曾在费城当教师,后来在教义上他又与教友会 的其他教友发生争执,自己创立了一个教派,叫做“基督教友会”(christianquakers),又叫做“开夫派”(keithians),此处所提 到的争执,不知是否指此。——译者,他就从那里搬到纽约来了。他那里生意不多,人手已经够了,所以他不能雇用我。但是他说:“我在费城的儿子最近失去了他 主要的助手阿克拉·罗斯,他病故了。假如你到那里去,我相信他可能雇用你。”费城离纽约有一百英里的路程。但是,我出发了,坐船到安蒲,留下我的箱子和铺 盖,以后由海道运来。
在横渡海湾时,我们遇到了狂风,把我们破烂的帆撕成碎片,因此我们无法驶入小河,狂风却把我们吹到长岛去了。在途中,一个喝得烂醉的荷兰乘客失足坠 入海中,当他正往下沉的时候,我伸手入海抓住了他乱蓬蓬的头发,把他拉了起来,这样我们总算又把他放在船上了。掉入水中以后,他清醒了不少,他先从口袋里 拿出一本书来,要我替他去弄干,然后他睡觉去了。我一看原来是我多年来最心爱的作家班扬的《天路历程》,荷兰文版,用上等纸精印,附有铜版插图,它的印刷 装订超过我曾经看过的用它本国语印的版本。后来我发现《天路历程》已经译成了欧洲大多数的语言,我想除了《圣经》以外,它比任何其他书籍拥有更广泛的读 者。据我所知“诚实的约翰”指约翰·班扬(johnbunyan)。——译者是把对话混进叙述中的第一个人。这种写法很使读者感到兴趣,在最动人的部分, 读者宛如身历其境,亲自参加讨论。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和《摩尔·富兰德尔》、《宗教求爱》、《家庭教师》等都成功地模仿了这种写法。理查孙在他的《帕 米拉》等书中也采用了这种方法。
在靠近长岛时,我们发现无法在该地登陆,因为那里的海滩海浪澎湃,乱石丛生。这样,虽然船抛了锚,但是船身向着海岸摇摆着。岸上有人来了,对着我们 大声呼喊,我们也向他们呼叫,但是风太大了,浪太响了,我们听不清对方所说的话,因而无法相互表达自己的意思,岸上有划子,我们做了手势,呼喊他们用船来 接我们,但是他们或者是不懂我们的意思,或者是认为这事根本做不到,他们就走开了。天黑了,我们除了等着风势减弱以外,别无他法,在这个时候,我和船老板 决定去睡一忽儿,假如还睡得着的话。我们就这样跟全身还是湿透的荷兰人一同挤在小小的船舱里。外面浪花打在船头上,漏进舱来打在我们身上,结果是没多时我 们身上几乎是跟那个荷兰人一样地湿透了。这样,我们躺了一夜,根本就没有睡着。但是,第二天风渐渐小了,我们努力想要在天黑前到达安蒲,因为我们已经在水 上过了三十小时,既无食物,又无饮水,我们只有一瓶混浊的糖酒,外面的海水是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