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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在英国的早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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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已经知道遗憾的悲哀是每个人都有份的,但我并不认为我回到英国以来我作为一个哲学家有过不愉快的时刻。我勤奋工作,常常深深陷入不可解决的困难,但是我在发现新问题时。同这些问题搏斗时、取得进展时最为高兴。因此我认为,这就是最好的生活。在我看来这比仅仅苦思冥想(且不说神授的自我沉思)要好得多,而亚里士多德认为这种苦思冥想是最好的。这是一种完全不平静的生活,但是它是高度自满自足的——柏拉图意义上的自满自足(autark),尽管生活当然不可能是完全自满自足的。我的妻子和我都不喜欢住在伦敦,而自从我们在1950年迁往白金汉郡的潘恩后,我想我是我所见到过的最幸福的哲学家。

这对我学术上的发展绝不是无关的,因为它大大地有助于我的工作。但这里也有某种反馈作用:幸福的许多重要源泉之一是各处看看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不可思议的世界的新面貌,以及我们在这个世界中不可思议的作用。

在我们迁居白金汉郡以前,我的主要工作是研究“自然演绎”。我在新西兰就开始这项工作,在新西兰我的逻辑课上有位学生叫彼得·蒙兹(现为维多利亚大学历史教授),他的理解力很强,他卓越地独立地提出一个论据,对我有很大鼓励。(他不记得这件事了。)在我回到英国后,我对集合论家保尔·贝尔奈斯,并且有一次对伯特兰·罗素谈了关于自然演绎的问题。(塔尔斯基没有兴趣,我可以理解,因为他脑子中有更重要的想法;但埃弗特·贝斯对此真感兴趣。)这是一个非常基本的而且又是优美得令人惊异的理论——比我以前知道的逻辑理论优美而对称得多。

引起这些研究的一般兴趣来自塔尔斯基的论文“论逻辑推断的概念”,我听过他1935年秋天在巴黎的一次大会上宣读这篇论文。这篇论文,尤其在其中提出的疑问,使我产生两个问题:(1)用真理或可推演性,即真理的传递和谬误的再传递,来表述逻辑有多大可能?(2)把对象语言的逻辑常项表征为其功能可用可推演性(真理传递)完全描述的符号有多大可能?从这些问题和从我许多次解决这些问题的尝试中又产生出许多其他问题。然而在最后,经过多年努力,当我发现我已经犯了一个错误时我就放弃了,尽管这个错误并不严重,尽管在修正这个错误时我得到了一些有意义的结果。然而我从未发表过这些结果。

1946年,我同弗里茨·韦斯曼去荷兰,应邀出席国际符号学学会大会。这是延续数年之久的同荷兰密切联系的开端。(在此以前物理学家j·克莱到英国访问过我,他读了我的《研究的逻辑》,我同他许多观点是相同的。)正是在这种场合我第一次会见布劳威尔——对数学作直觉主义诠释的创始人,以及他最得意的门徒海丁、心理学家和方法论家a·d·德·格罗特,以及尤斯图斯和赫尔曼·梅耶弟兄。尤斯图斯对我的《开放社会》十分感兴趣,几乎马上开始译为荷兰文,这是该书的第一个译本。

1949年,我当上了伦敦大学逻辑和科学方法教授。也许是对此致谢,我常常在开始作科学方法讲演时说明为什么这个科目是不存在的——甚至比其他不存在的科目更为如此。(然而我不在讲演中多次重复,我从不第二次使用一组讲演的按语。)

在英国早期我求教最多的人是贡布里希、哈耶克、梅多沃和罗宾斯——他们都不是哲学家;还有梯伦斯·哈琴森,他非常透彻地写过经济学方法。但在那些日子我损失最大的是我未能同一位物理学家详细交谈,尽管我在伦敦又一次同薛定谔会面,并且有机会同阿瑟·马尔赫在阿尔普巴赫的梯罗尔见面,同泡利在苏黎世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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