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含着金钥匙出生”的总统
2009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我第二次见到小布什,一位“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耐人寻味的美国总统。
他其实很平民,喜欢informal,“非正式”。他的风格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亲切、可爱、简单、真诚。这种亲切比克林顿们显得更加真实,不像典型的西方政治家为了拉选票而刻意表现出来的“亲民”。他的西装皱皱巴巴,毫不讲究。走进酒店,就嘻嘻哈哈地向服务员招手逗乐子。遇到主动向他打招呼的中国人,也会兴致勃勃地聊上几句。论坛期间,他没有安排公共演讲,基本上足不出户。保镖规模十分可观,共有12个。这是美国的国家规定:凡在位期间发起过战争的总统,卸任后都要多雇几个保镖。
有人说他是农民,因为他在德克萨斯买下一片广阔的农场,并且十分热衷于耕作打理。其实他很贵族,含着金钥匙出生。身为总统之子,生活养尊处优,耶鲁本科,哈佛mba……也正因如此,他对一切繁文缛节都不感冒。我向他讨教的任何严肃问题,他都用主谓不全的口语来回答,没有华丽的辞藻和空洞的敷衍,更没有西方一精一英们那种标志性的优越感。
在白宫,他穿着一双黑色crocs——那种北京满大街都是的戳着很多圆孔的塑料大头鞋——招摇过市。从戴着白帽子的警卫身边经过,还恶作剧地摸摸人家,捅上两下,有意让人家难堪。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会相信这就是美国总统?
他的不简单在于,尽管出身“贵族”,连任两届总统,却深得草根阶层的好感,甚至被人说成“redneck”。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克林顿等出身贫寒,公众形象却更接近主流一精一英,得到的支持也更多地来自知识阶层。做一个普通大众的平民总统,是小布什给自己的人生定位。在任期间,他备受各方指责诟病,但是和他朝夕相处的人都对他非常忠诚,折服于他的个人魅力。
在博鳌,他举办了一场演讲暨晚宴,我原本应邀去蹭饭,到了现场,却客串了一回司仪。这就是主持人的尴尬之处,走到哪儿都可能有人突然塞上一支话筒,要求你出口成章。征得了他的年轻幕僚们同意,我将当日情形通过文字转述给大家。
我用英语说:“女士们,先生们,请欢迎美利坚合众国第43任总统乔治?w.?布什。”掌声响起,几乎是同时,他也一精一神抖擞地走上台来。
轻舟已过万重山。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媒体上,真是第一次见到他如此放松,肢体语言丰富到了极致,配合语气前后左右地晃动身体,不停打着各种手势,膝关节频繁的抖动更是让我这个膝韧带受过伤的人羡慕不已。
别人都问我不当总统生活怎么样,嗯,生活的确变得有点儿不一样(it’salittledifferent)。
当我卸任之后,回到德克萨斯的家中,往沙发上一坐,对自己说:“终于自由了!”(freeatlast)
但是劳拉却告诉我:“你现在自由得可以去洗盘子了。”
“拜托!”我提醒她,“你在跟前美利坚合众国总统说话,请注意态度。”
“很好,”她随即说道,“你可以把洗盘子作为当前的首要内政(domesticagenda)。”
domestic是个双关语,在政治上指国内事务、内政,另一方面也可指“家庭事务”。比如家庭暴力就叫domesticviolence。台下爆发出一阵大笑。
紧接着,他聊起了他家的狗,这是最受欢迎的话题之一。美国人爱狗,美国总统家里必须有狗,没有狗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不符合美国家庭生活观念。布什家的大狗生小狗也是国家级的新闻,这就是他们的文化。
布什说,为了当总统,已经多年没遛过狗,,对爱犬心存愧疚。卸任后回到老家,每天牵着爱犬barney一起在农场上散步,看它撒欢疯跑,自己则拿着塑料袋跟在后面捡它留下的不雅物(takealotofshit)。“这对我来说有讽刺意味,因为捡起来的正是我躲了8年的东西。”(美式英语很粗,对总统的非议和责难被称作shit。)
用他自己的话讲,此次博鳌之行是他卸任后首次出访海外。其实此前他曾在加拿大做过演讲,但对美国人而言,加拿大是“海内”而不是overseas。
“这是我卸任后第一次出访海外,到中国来,我带来了爸爸妈妈的问候。”
请注意,他说的不是父亲母亲,而是爸爸妈妈(dad&m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