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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三桂大传(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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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承畴经略河南时,世祖命他随侍。辅臣处事谨慎,对承畴必恭必敬。承畴不说吃饭,他不敢先吃;承畴不说穿衣,他不敢穿。承畴走到哪,他跟到哪,寸步不离左右。遇有险阻,他必下马,亲手执承畴坐骑的辔绳;遇岗峦泥滑之处,不便行走,他必背承畴而过……他从不以御前侍卫自居,对周围同事也待之以和气。承畴十分感动。承畴统三路大军平定云南,亲自题请朝廷授辅臣为右营总兵,辖云南以东地区,驻曲靖府。承畴回京后,他便隶属吴三桂。三桂久闻辅臣之名,很喜爱他的为人和才干,对他有如自己的子侄,每天都念叨不绝口,凡有美食美衣、最好的器用之物,别人得不到,必赐给辅臣。同样,辅臣事三桂,如同侍奉承畴,竭诚竭忠。

可是,因为一件小事,却伤了感情。有一年,辅臣奉命征云南土司乌撒,与诸将到“马一棍”(因待下严酷,一有小过,以棍棒责罚,往往一棍把人击毙,故有“一棍”之号)营中吃饭,三桂的侄儿吴应期也在场。诸将饮了一阵酒,已有醉意。这时,开始上饭。辅臣端起一碗饭,正要张口吃,旁边一个王总兵官发现他碗里有一只死苍蝇,连喊:“饭里有苍蝇!饭里有苍蝇!”辅臣惟恐马一棍以此事责杀厨师,便不以为然地说:“我们是亲身矢石只知打仗的人,有饭吃就行了,哪有闲心去挑食?倥偬之际,死蝇我也吃过。”

这位王总兵不解辅臣之意,就说:“您能吃死蝇,我和您打个赌:愿把我的坐下骑输给您!”

辅臣想,话既已说出口,怎好改口?想罢,勉强把那个死苍蝇吞进肚里。吴应期在一旁插了进来,说:“王总兵的马怎么这么好骑呢?人与兄(指辅臣)赌食死蝇,兄就吃,如与兄赌食粪便,兄也要吃粪吗?”

辅臣被激,吞食死蝇,心里已老大不自在,不曾想吴应期又说了这番话,一下子火冒三丈,趁着酒兴,怒骂道:“吴应期!你自恃平西王待你如子,敢当众辱我。别人怕你王子王孙,我不怕!我敢吃王子王孙的脑髓,嚼你的心肝,挖你的眼睛!”说完,挥动铁拳,猛击饭桌,只听“咔嚓”一声,桌子四条腿当即折断,桌上十二个磁簋、菜碟、饭碗、酒杯全部打碎。左右侍从数百人没有一个敢上前,纷纷后退,吴应期看势不好,就乘乱跑了。

次日早,辅臣酒醒了,对昨晚的事很后悔,左右人都劝辅臣给吴应期赔个不是,说:“固山(吴应期的官职是固山额真)之言,本出无心,您怒骂的太过火,您去说明一下,事就了结了。”

辅臣听从了劝告,刚要出门,吴应期已飞马来到,滚鞍下马,拉着辅臣的手,进入营帐,俯身拜倒在地,痛切地说:“昨天因多喝了酒,出语伤害了兄长,兄怒责我是应该的,愿兄宽恕,不要把怨恨记在心里。”辅臣也下拜,扶应期起身,说:“我醉了,出口伤了您,您不怪罪我,为什么还要自责呢!”

两人言归于好,辅臣格外高兴,便召集诸将,重新开筵痛饮,尽欢而散。

此事不知被谁传到了吴三桂的耳朵里,又加了些恶言恶语,三桂很不高兴。适巧曲靖差官前来省里领取饷银,办完公事,特向三桂辞行。三桂慰劳说:“你回去替我问好各营将士,还要特别转告你们的主帅王辅臣:前不久征乌撒时,跟吴应期酒后争吵,都是少年兄弟,喝醉骂座,这也是常事,就是以拳头相击,又有何妨!打架也罢了,何必把老夫(三桂自称)也牵扯进去?甚至说:‘你是王子,我敢吃王的脑髓心肝!’这是什么话?让别人听了,都会笑话我,说:‘吴三桂老子平日爱惜王辅臣如珍宝,现在却想吃他的脑髓!’这岂不令人寒心!你回去告诉王辅臣,今后不要再说这类话。”

三桂的话,把本来已平息的事又挑起了新的矛盾。辅臣大为不满,说:“我跟你(指三桂)都是朝廷的臣子,又不是你家人,却受制于你,你偏向你的侄儿,视我为外人。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怎能郁郁不乐地久居此地!”于是,他密派人携带金银入京师,买通朝廷重臣,把他调离云南。正好固原提督空缺,而固原系边镇,需一干练将官镇守,特点辅臣充任此职。

朝廷任命下至昆明,三桂听到这个消息,如失左右手,叹息说:“王辅臣这小子花钱不少,家私有多少,竟这么胡干?”

王辅臣接到新任命后,便来昆明向三桂辞行。三桂待他更亲密,拉着他的手,涕泣不止,说:“你到了平凉,不要忘了老夫。你家里穷,人口多,万里迢迢,怎么受得了?”当即令人取出两万两白银,赠给辅臣作路费。以上见刘献廷:【《广阳杂记》,卷4,182~185页。参见顾公燮:《丹午笔记》,“王辅臣”,166~167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三桂对王辅臣恩情很深,仅仅几句话,就把他的感情给伤害了,这大概是三桂不曾料到的。其实,三桂的话并无恶意,还看不出疾言厉色之状,倒是好意劝他不要说出格的话,免得伤了自己的尊严,授人以笑柄。辅臣到底是不甘居人下之人,却以此为借口,调离云南,不再受制于人。

三桂尽管对外骄横,对自己的部下却很谦和。据见过他的人说,三桂每“与人计事,相对如家人父子”。对方如提出诘难,他不仅不生气,而且更喜欢,往复谈论,“娓娓不倦”。他平生如非盛怒,从不疾言遽色。【《庭闻录》,卷6,1页。】

三桂在云贵抛赠巨金,广招四方豪杰之士,凡“有才望素著者,及仪表伟岸者,百计罗致,命投藩下,蓄为私人”。有才能的,有名望的,仪表堂堂、气宇不凡的,都是三桂罗致的对象,把他们置于自己的属下,成为他的私人所有。按规定,凡新到云贵任职的县以上官员,照例先进谒平西王府,拜见三桂,他当面“细问家世、履历”,察言观色,一经发现该人有才能,或相貌出众,立即优礼款待,备酒宴,待以上宾。然后,派人向对方说明,他已被收为王府的“私人”,并出具手续,规定隶属关系,最后,给本人一笔相当可观的金钱。《庭闻录》作者刘健说,他的父亲刘昆于康熙十一年由束鹿知县提升为云南府同知。

十一月,他父亲到云南上任。到任第三天,按例拜见三桂。在此之前,三桂已听人介绍这位新任同知颇有才能,品行兼优。所以,接见时,一边问询他的情况,一边十分留心观察。问过话后,三桂目不转睛地反复打量,然后对陪同他接见的女婿胡国柱说:“科目中有此一人,大奇!”表示很满意,命设宴款待。次日,胡国柱受三桂委托,派人对刘昆说,你应卖身投藩下,当场,来人从袖中出示“冯某投身契一纸”,上写:立卖身婚书楚雄知府冯某,本籍浙江临海县人,今同母某氏,卖到平西王藩下,当日得受身价银一万七千两。后署媒人胡国柱。

刘昆看过契约,明白是怎么回事,便说:“我投身已很久了,你还不知道吗?”来人很愕然,惊问何时“投身”的。

刘昆说:“乙亥年(顺治十六年),廷试之日,太和殿中投身矣。”这是指他于顺治十六年在北京应试,并被推选进皇宫太和殿进行“廷试”,由皇帝亲自考问。他的意思是说,他已属大清皇帝,从而婉拒卖身投藩下。【《庭闻录》,卷4,11页。】

胡国柱派来的这位说客,自觉无趣,便悻悻地走了。

三桂把物色到的云贵的官员和有才能之士,都以契约的形式规定了他们隶属于王府,实际上,三桂把他们都变成了自己的仆从,即主人与奴仆的关系。而“卖身者,皆师事胡国柱”。难怪刘昆说:“滇中有三好:吴三桂好为人主,士大夫好为人奴,胡国柱好为人师。”【《庭闻录》,卷4,11页。】

三桂以巨金买士、养士,不时地赠给地方官大量金钱,买通他们,意在“防口”,这一切,都是为了巩固他在云贵的特殊地位。他对人“恭敬,虚怀延纳”,因此,“将士乐为之用,民心亦翕然归附,强藩雄镇,咸受其笼络”【《四王合传·吴三桂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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