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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山中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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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山中传奇

从猫头鹰解除冬季的符咒开始,许多景色的变化你都必须亲眼看见,才会相信其中的奥妙。虽然雪地上还 积着雪,昆虫出现了,小鸟忙着筑巢,浣熊在寻找配偶,狐狸互相呼叫着找寻终身伴侣。二月底,枫树汁开始在树里流动,我在一些树干上做了切口接树汁,煮成糖浆。我发现需要三十二杯树汁才能熬成一杯糖浆。

做这些事情时,我依然穿着兔毛内衣裤。有一两只小鸟已飞回林子,羊齿蕨也在慢慢发芽。万物已经苏醒,它们从沼泽中、雪地里冒出来。我采了一些羊齿蕨回去煮,味道实在不怎么样,真不愧是臭鼬喜欢的菜。

从草原上,我看见山谷正在转绿,但山上还 积着雪。我每天都到山谷里去找可以吃的绿叶菜。惊风停在我的肩上,和我一起去。它对于季节的变化比我敏感多了。它像个雷达似的侦察着天空,没有一个在天上飞的东西可以逃过它的眼睛。我想它可能很想自由地去找配偶,可是我不能让它走,因为我还 需要它帮忙打猎和做伴。更何况,它与别的鹰不同,它是自小被我驯养的,如果我真的让它走,它可能会被别的母鹰给杀了。因为除了铁杉林外,惊风没有别的领域,加上它狩猎的技能是为人类服务,它是一个俘虏,不是一只野鸟,这跟一般的鸟大大不同。

有一天,我在山谷挖杜芭和蒲公英的时候,惊风看见空中有另一只老鹰,立即挣脱皮绳,从我肩上像颗子弹一样飞上天。

我紧张地大叫:“惊风!你不能现在就离开我!”我猛吹口哨,高举着一块肉,希望它的皮绳不会被树枝缠住。它在我头顶上空盘旋,看看那只鹰又看看我手中的肉,终于收起双翅,回到我的拳头上。

“我全看到了!”突然有个声音说。我转身一看,只见森林边站着一个年纪跟我差不多、全身颤抖的男孩。

“你就是那个野人男孩,对不对?”

在这种寂冷、严寒的天气里看到人,我着实吓了一跳,竟然呆呆地站在那里盯着他。等回过神来,我回答:“噢,不是啦,我只是山里的居民而已。”

“啊,真的吗?”他失望地说。他身旁的树枝嘎嘎响,显示他正冷得发抖。他走向我。

“无所谓啦!我叫麦特,在纽约一家报社实习。我看到报上有关克斯 奇山野人男孩的故事,我想如果我能找到他,写一篇很棒的报道,也许我就可以升格为记者。你有没有见过他?真的有这样一个男孩吗?”

“噢,全是别人胡诌的!”我边说边捡一些干木材堆在森林边。我很快地把火点燃,希望他没注意到我的打火石和钢片。他冷得半死,看到我燃起火,高兴得说不出话来。

我替他放了一块大木头到火里,把火慢慢推到一棵大树边,旁边一丛山楂正好可以挡住寒风。他蹲下来烤火烤了好一阵子,然后把鞋脱下来让脚也烤一烤。真够惨的。

我问他:“出来时为什么不穿暖和一点?天气这么湿冷,你会冻死在这儿的。”

“我也以为我快死了。”他坐得离火好近,几乎要把火灭了。他大概十三四岁左右,长得很好看。大大的脸、蓝眼珠,头发的颜色宛如溪里正融化着的雪色。虽然个头高大,看起来却好像不太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我对麦特的印象很好。

他说:“我还 有一个三明治,要不要一半?”

“不用,谢谢!”我回答,“我也带了午餐。”惊风一直坐在我的肩膀上,可是营火的烟熏得它受不了,就飞到比较高的树梢上。不过我还 是抓着皮绳。

“那只坐在你肩膀上的鸟,眼睛很漂亮。是你养的吗?”他问。

“我是业余驯鹰师,我到这里来训练我的鹰,它的名字叫惊风。”

“它猎得到东西吗?”

“偶尔。看来你真的饿坏了!”我看他两口就把三明治吃光了。

“我是饿惨了,不过我不会分你的午餐的。我还 有一些钱,只要告诉我往德里的路怎么走就行了。”

我站起来吹口哨叫惊风回来,它马上就飞了下来。我解开它的皮绳,摸了摸它的头,把它放到空中,自己则一路边走边踢树丛。我注意到地面有很多兔子的足迹,于是循着足印越过泥泞的土地。我踢出一只兔子,惊风立刻从空中飞下来抓住它。

任何情况下吃烤兔肉都是一大享受,特别是饥寒交迫的时候,感觉上更是人间美味。麦特吃得津津有味,一口不剩;为了礼貌我只吃了一点,当然也因为我不太饿。我不敢请他吃胡桃,因为报上报道了许多那个野人男孩靠核果为生的故事。

“我的血液循环系统应该感谢你。”麦特跟我说。他说的是事实,他的手脚已经温暖,嘴唇也已由紫色转成鲜红色。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山姆,山姆·葛博礼。”我回答。

“山姆,如果你可以借一件外套给我,我想我就可以走到公交车站,不会在半路冻死。我没料到山里会这么冷。我会寄还 给你的。”

我犹豫了一会儿说:“嗯,我家离这儿很远,我住在葛博礼农场,来这里训练老鹰,不过也许我们可以在附近的旧谷仓里找到能用的毯子。”

“噢!不用麻烦了,山姆。我可以用跑来保持体温。你知不知道有谁见过那个野人男孩,能多给我一点资料吗?”

“我们出发上路吧。”我边说边把火踩灭。我带着他在森林绕了老半天,直到我自己都头昏脑涨的,他也晕头转向后,才朝公路走去。

在森林边界,我告诉麦特:“我看见过野人男孩。”麦特一听,停下了脚步。

“真的吗?山姆,快告诉我有关他的故事。”我听到纸张沙沙地作响,麦特的手一点也不冷了,抓起笔就开始写。

我们往前走了一会儿,我说:“有一天他离家出走,就再也没回家。”

“那他住在哪里?穿什么衣服呢?”我们坐在路边一棵松树下的石头上聊天,松树正好挡住刺骨的寒风。

“他住在西边的山洞里。他穿着熊皮外套,留着乱七八糟的长头发。他说他靠钓鱼为生。”

“你跟他说过话吗?”他兴奋地问。

“对!我跟他讲过话。”

“哇!太棒了!”他低头猛写,“他的眼睛是什么颜色的呢?”

“好像是灰蓝色的,中间有点棕色。”

“头发呢?”

“深色的,他戴着浣熊尾巴帽,我看不太清楚。”

“浣熊尾巴?你认为他杀浣熊吗?”

“不是吧,很像你可以从玉米片盒子上邮购的那种帽子。”

“噢,好吧,那我就不提这件事,只说是一顶浣熊尾巴帽。”

“没错,浣熊尾巴帽就够了,”我继续说,“而且他的鞋子是用报纸一层一层包住脚,你知道,那可以保暖。”

“是吗?”麦特写下来了。

“他有没有提过他为什么离家出走呢?”

“我没问过他,不过每个男孩都会离家出走,不是吗?”

麦特停下笔思考,笑着说:“我也离家出走过一次,因为我想我走了,每个人都会难过哭泣,以后就会对我好一点。”

我说:“我也离家出走过,因为……我想做一些不同的事。”

“好理由!”麦特说,“你想那就是为什么……算了,他叫什么名字呢?”

“我没问过他。”我老实说。

“你想他真正靠吃什么为生?”麦特问我。

“鱼、根茎、莓子、核果、兔肉,我猜想如果你仔细寻找,森林里会有很多东西可以吃。”

“根茎?根茎不太好吃吧?”

“怎么会呢?胡萝卜就是根茎呀。”

“对,没错,马铃薯也是一种块根。那鱼呢?”麦特沉思了一会儿,说,“我想这附近应该有很多鱼吧。”

“对,溪里都是鱼。”

“你真的见过他吗?他真的住在这山里吗?”

“当然,我当然见过他。”我站起来,“我得回家了,我走另一条路,你顺着这条路就会到城里,在那里你一定可以找到公交车站。”

“喂!等一下!让我把记下来的细节念给你听,看看有没有遗漏的地方。”

“好呀!没问题!”

麦特站起来,拍了拍手开始念:“克斯 奇山的野人男孩确有其人。他长着暗褐色的头发、黑眼睛,穿着他自己缝制的别致的鹿皮套装。他气色红润,身体健康,而且用钢片和打火石生火时,跟一般人用火柴一样快。

他确实的居住地点还 是个谜,不过他有一只漂亮的猎鹰当助手。需要食物的时候,猎鹰就会猎取兔子和雉鸡。没有人知道男孩的名字,只晓得他离家出走后,就再也没有回家。”

“不行,麦特,你不可以这样写。”我央求他。

当他念文章的时候,我真想把他摔个四脚朝天。他回答说:“这样好了,我跟你做个交易,如果你让我和你一起过春假,我就不发表这一篇文章,只写你告诉我的故事。”

我看着他,想想有他做伴应该也不错,于是我说:“好,你说个日子,我会在城外等你,带你到我家;不过你得保证不会带一大堆摄影记者躲在森林里。你知道如果你把我报道出去,会发生什么事吗?”

“当然喽!新闻媒体蜂拥而来,满树都是电视摄影机和记者。你呢,就会大大地出名。”

“对!然后我就得回到纽约市。”

“放心!我只会写你告诉我的,写得连你妈妈都认不出是你。”

“你可以写是在别的城镇吗?不然我就不答应你的条件。”我说,“你可以说我离开喧嚣的都市,在野外求生是为了替市民的民防做研究。告诉他们不用怕野外生活,螯虾很可口,山洞很温暖。”

麦特听得兴致盎然,又坐了下来,说:“跟我说一些你吃的植物和动物,让他们知道怎么在野外求生,我们让这篇报道带有知识性和教育性。”

我也坐下来,列了一些比较可口的野菜和一些好捕捉的动物和鱼。还 给了他一些简易食谱,跟他说我建议任何不喜欢生蚝和菠菜的人,千万不要住到野外。麦特觉得很有趣,低头猛写。最后他终于说:“我的手好冷,我该走了。四月十二日我会在城外等你。好吗?为了证明我是个守信用的人,我会带一篇我写的报道给你看。”

“你最好别出卖我,我有一个朋友在城里追踪这些报道。”

于是我们握手道别,他迅速地离开。

我转身上山,一路不停地自言自语。其实很多人都有自言自语的习惯,即使在热闹的人群中,人们有十分之九的时间也是在脑子里对自己说话。在山上独居也差不多,除非你的声带生锈了。我脑海里不停地想着一些话题,让邦杜、老爸、麦特和我一起对话。我和邦杜讨论后,替麦特写了一篇报道,听起来很有说服力,又没有泄露我的踪迹。我本来想写下来给麦特,但没有动笔。

回到家,我把惊风绑在床柱上,居然看到一个多月不见的浣熊杰西,它蜷着身体躺在我的床上睡觉。一个本来装满了核果的乌龟壳,已经全空了。它听见我的声音,醒过来了,跳到地上慢慢地从我的两腿间窜出门。我猜杰西希望我永远离开这里,这样它就可以完全占有树屋,它是一个爱享受的家伙。只因为我长得比较高大,所以它不得不把树屋还 给我。

我看着它攀爬过男爵的岩石.又爬上一棵铁杉。它的动作一点也不利落,让我觉得它是只母的“洁西”,而不是公的“杰西”。

我煮了晚餐,坐在小火堆旁,正在想象召开一次联谊座谈会。在我脑海中,可以让四个人同时讲话,让第五个人下结论,但第五个人通常不大开口。这样的会议多半是在讨论一些暴风雪会不会来临、怎么做春装或者在不破坏大树的原则下,怎么扩大我的树屋之类的事。今晚讨论的主题是麦特。老爸说:跟他去城里看看,确定他什么也没报道,最好连编造的故事都不要刊登。邦杜说:没关系的,他又不知道你住的地方。麦特也加进来说,他真的想和我一起度春假,绝不会食言,制造问题。麦特一直用“问题”这个词,不晓得他为什么这么爱用这个词。

那晚大家都在讨论我可能会被发现,被带回城市里,我听得昏昏欲睡。突然惊风插嘴进来说:“别让麦特来这里,他太会吃了。”这是惊风第一次在会议里发言,我很高兴,因为我一直认为它除了嘎嘎叫外,应该还 有许多话要说。它没忘记麦特的好胃口。

会议在惊风幽默的谈话中结束。我抬头看看它,它的嘴藏在羽毛里睡着了。

它又在我脑海里说:“其实你很想被人找到,不然你不会告诉麦特这么多事。”

“我比较喜欢不会说话的你。”说完,我把鹿皮拉起来蒙头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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