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沈拱山妙状救命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清朝,江苏淮安布贩子胡良,一次和邻居古光一起外出做生意。出去两个月后,胡良一人回来了。又过了一个月,古光还没回来。古光妻着急了,胡良好心宽慰她说:“说不定又做上大生意耽误了时间,古光不久会回来的。”

古光妻是个有心计的女人,认为胡良做贼心虚,怀疑他谋财害命,但苦于没有证据,从此处处注意胡良的一举一动。六月里,古光妻见胡良家晒棉衣,跑去一看,不由愣住了,有件马褂竟是自己男人的。因为这马褂上的钮扣掉了一粒,临走时慌忙,手上没有黑线,就用蓝线钉的。这下清楚了,古光的确被胡良害死了。古光妻子号陶大哭,就去告官。

胡良被带上堂后,县官喝道:“大胆胡良,你无视国法,不念邻居之情,见钱眼开,谋财害命,给本县如实招来!”说完扔下那件作为物证的马褂。

胡良大吃一惊,急忙申辩说:“我同古光有件同样的马褂,分子前同住一个客栈,穿错的事常有。”

县官吼道:“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来人,大刑伺候!”胡良被痛打八十大板,皮开肉绽,痛苦不堪。县官逼问:“胡良,你招是不招?”

胡良仍申辩:“老爷,我冤枉呀!”

县官毒毒地点点头,说:“好!不招,再打八十大板!”

胡良闻言,大惊失色,他哪里还经得起皮肉之苦,只得屈打成招。这样,胡良被判处死刑,待秋后处斩。

胡良妻到处喊冤,找到专为别人打抱不平的沈拱山那里。沈拱山就为她写了一张状纸,上写:“人命关天,岂能以区区一线断案?我夫还,彼夫未还,杀我夫之首偿彼夫之命。若彼夫还,我夫之首有谁还?祈求缓期二三年,彼夫不还再开斩!”县官觉得字字有力,句句在理,一问,知是大名鼎鼎的沈拱山所写,只得改判缓期三年执行。

一年半后,古光回来了。原来,他和胡良分手后,卖布住在某寡妇开的小客栈,两人眉来眼去,一个有钱,一个有貌,竟勾搭上了,要好得不得了。

可时间一长,小寡妇族里的人要告官,他只得溜回家。于是案情大白。县官释放了胡良,重打古光一百大板,并令他赔偿胡家一切损失。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