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语:我的快乐时代
该是九五年,曾在报章专栏道:“我写过最悲伤的歌词是‘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写《再见二丁目》的时候,是衷心觉得,即使原来自己在众人眼中本该快乐,遗憾在,当事人无知无觉,那对于快乐,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时间,是最幽默的,十三年后看这曾让我惊心动魄的两句歌词,如今看来,竟然让我对快乐开了窍。
不是因为时间令我遗忘当时的心情,而是在时间中希望又失望又希望,循环往复,终于证明快乐的确不用发觉,是正觉,“原来”两个字,提醒了我,所谓感觉,是随心境而生灭,并无绝对的真相或事实的概念,原来为同一遭遇,可以快乐,也可以不快乐。
听闻一性一格决定命运,所以将自己一性一格来一次检阅。自问拥有在世俗主流观念中认为是优点的一些一性一格:不惜代价追求理想,意志坚强不达标不死心。加起来,原来只落得个偏执。
有所热一爱一,本来是莫大的幸福。但热一爱一变酷一爱一,就成了偏执,酷一爱一歌词到对自己残酷的地步。曾经在车祸后缝了十几针,回家还是继续写;坚强意志,不睡就不睡,换来创作的快一感,然后为那快一感而不断追求更痛快的快一感,与酷一爱一别人一样,忘了以坚强意志跟烦恼忧心不安硬碰,会抵消所得的快乐,其实那也是不快乐,是兴奋或诸如此类。与嗑药一样,会越服越多,永无止尽,直至效应递减到因兴奋泡沫爆破而失落。
吊诡的是,写歌词一逼一我对感情及生命的问题,为写得更深入而不断思考,如何有效地安慰失恋的人,如何让人把悲伤看透,那过程等于对着水中月,看到自己的影子,那些因执著而生的失望,真如水中的月光,既不是月球,又何必执著于可实可虚的美丽。
要灭苦,先破执,不固执于追求,不以坚强为手段拥有为目标,心才能没有牵挂,没有负担故无重,才能自一由 自在。所谓心事,不过是不如己意,那就是我执,执著与自己的描画的理想,一有落差,即生烦恼。
现在回看对过去因坚持而收集到的回忆道具,虽然无悔,只是如果能放开一点,实战经验其实早告诉我知,没有压力随心而写,反而容易出彩,越一逼一人太紧越两败俱伤。早点把一性一格微调,可能,我随心的快乐时代会得早点来临。
感谢佛法,让我知道每个人都是自己心的工画师,对自身所感,最周遭的环境,既然都源于我见而生出声色香味触法,多没有必然的形态,为何不可能随心而涂改,删除?
感谢《道德经》的箴言,若能心如流水,流到哪里是哪里,随自然环境而改变形状,心无所住而不假外求,与自然成为一体,不为拥有而拥有,内心的空间任我行,无须向天问,于江湖笑而不傲。
于此等道理,我还是个练一习一 生,成绩大概可以举个例子。从前越美丽的东西我越想碰,但贪痴的我,摔破了心一爱一的琉璃艺术品,弄花了如命的家具,如今都可以一笑带过。没摔破,也不过安静地存在,少见身外物,更加逍遥。给弄花的都是时间的痕迹,有下次不等如不美,再完美的身外物,都将消失,看比我饿生命长还是比天地长。
万物溶烂,一念无限,一个人的生命全是姻缘和合而成,生老病死处于巧合,喜怒哀乐何必固执,把自己看得太大,在天地面前惭愧犹恐不及,何苦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