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戈被时尚圈的朋友拉去看服装秀,每套衣服都好厉害,每个模特都好高好瘦,每个人的发型都好夸张。看了前十套,小戈已经麻痹了,对他这个外行人来说,就是 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再过了十分钟,小戈忍不住小小地打了个哈欠,赶紧用节目单遮住嘴巴,以免失礼,但其实小戈已经想出去走走,活动活动筋骨了。
就在这时,有个顶着巨大鸟窝般红发的女模,忽然滑了一大跤,跌倒在台上,观众还尽量保持镇定,可是祸不单行,这位倒霉的女模特挣扎着要爬起来、继续走秀 时,却不幸踩到自己的裙摆。这下可好,—挺身站起来,上衣竟然因此扯落,露出了胸贴。这下观众实在忍不住地“哗“了起来。只见这位女模狼狈地拉起衣服,赶 快退到后台去了。
等到整场服装秀结束,小戈跟朋友们去吃消夜,几个人都在聊这位滑跤出糗的女模。明明她就不是当晚最出色的模特,可是大家实在忍不住一直聊她,她的名字被记得了,她的脸也马上被登上了深夜的新闻画面。
现在大家对这样的事,可能都会猜疑是“有计划的“失误,认为是“搏出位“。可是,老实说,不管是不是故意搏出位,当所有人都照本宣科的时候,确实谁能带来惊叹号,谁就会给大家留下深刻的印象。虽然未必是好印象,但似乎比起完全被忽视.还是比较好的事吧。
当然,这就牵涉到你犯的失误是不是既有效果又无伤大雅。比方说歌唱比赛,高跟鞋的鞋跟卡在舞台的缝隙里,但还是把歌唱完,这应该就比顺利但平庸地唱完歌的人,要令人印象深刻。可是如果是大破音,那虽然是很大一个惊叹号,但歌唱比赛的成绩就毁了。
在陌生的场合,自我介绍的时候,如果因为很紧张,把“期望的月薪“说错,想讲“我希望月薪能有四万块“,却说成“我希望月薪能有四十万“,面试官应该会因为诧异而和你多聊两句,并且比较会记得你吧。
这种事似乎强求不得,因为如果用演的,必须演得很自然。可是,如果设身处地地替听的人想一下,一定知道,用令人厌倦的方式说话,绝不会是优点的。
设计一下自己的台词,与其说“我是某某年大学毕业的“,一定没人记得住;但如果说“我毕业那年,《阿凡达》刚上映,很轰动,我们全班的毕业大头照,都做成了蓝色的纳美人的样子。“一旦你这样说,对方一定比较记得住你何时毕业、念哪昕大学、什么科系这些事的。
我有一年主持金马奖典礼的时候,颁奖人曾志伟为了逗影星吴君如,还没拆开得奖人信封,就把信封给撕了。把碎片洒在台上,直接宣布得奖人是吴君如的另一半、陈可辛导演。
当时同为颁奖人的吴君如愣住,我看看觉得这场面需要收拾一下,就从主持人位置一路跑去颁奖人那边,蹲在地上翻捡碎片,捡到一片碎纸,上面有个陈可辛导演的电影《如果爱》的“爱“字。我就根据这个“爱“字,向全场确认了得奖人是陈可辛没错。
果然曾志伟这个豪气又令人意外的动作,成了次日报导的重点,大家都觉得很有趣。这是娱乐界大哥的胆识,玩得好就很出众,玩不好也会尴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