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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哮喘的五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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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是呼吸道常见病、多发病。目前我国患病人数在2000万以上。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的哮喘防治工作中也存在着多种不规范的治疗方法和误区。

误区一:滥用抗生素。哮喘是呼吸道的非特异性炎症性疾病,若无并发细菌感染,一般不主张使用抗生素。即使是重度哮喘患儿,只要不发热、没有肺炎,也不应使用抗生素。以抗哮喘性炎症药物为主,辅以支气管舒张药物及抗过敏药物,可控制95%以上患者的症状。滥用抗生素,对人体有很大的副作用,会造成菌群失调,导致药源性腹泻;造成细菌耐药,加大今后的治疗难度。

误区二:哮喘缓解期间不需用药治疗。哮喘的药物治疗,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总原则为:发作期治“标”(对症治疗),尽快解除气喘症状;而缓解期治“本”(对病因治疗),目的是提高人体免疫力,抑制多种触发因素,预防哮喘发作。一般要用维持量治疗2-3年,以彻底“断根”。特别告诫:维持量治疗要起码坚持2年以上,千万不可因哮喘暂时不发作而过早“断药”,如此不能彻底“断根”!

误区三:害怕应用激素疗法。吸入激素疗法是目前治疗哮喘的首选方法,在医生的指导下,规范应用激素,是无害和安全的。因为吸入的激素只是作用于气道局部,并且激素的吸入量比口服或静脉注射的用量要少得多(仅0.1%)。社会上对吸入激素治疗的顾虑,实际上是误将口服和静脉注射激素的副作用加在“吸入疗法”上了。对于重度或急性发作患者,需要口服或静脉注射激素治疗,但其用药疗程较短,故副作用较小。实践证实:吸入气雾剂是安全的,因其为局部用药,故副作用小。

误区四:滥用激素疗法。与上种情况相反,许多人不分哮喘病的轻重缓急,哮喘一犯就滥用激素疗法。正确的疗法为:严格掌握激素药治疗哮喘的指征,特别是对轻症患者,绝不滥用。而对慢性、顽固性、反复性发作的病例,激素不应最早采用,而是最后的措施!

误区五:停药过快。激素药的合理停药方法是:当哮喘症状缓解后,即应缓慢、阶梯状地减药,即一般合理停药,,要用上5-10天的时间。停药千万不可突然一下子全停,应呈阶梯状逐次进行,以使机体逐渐自行生成“内源性”激素。如骤然停药,必然产生“停药综合征”,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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