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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不在同一个世界里 36、不在同一个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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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母亲病重,我回了一次老家,回来的时候一直闷闷不乐,到公司的时候眼前的景象更让我火上浇油。我的合作伙伴趁我不在家竟然不辞而别。

我和李小龙是2006年5月开始合作的,开始李小龙租我的房子做贸易,他刚刚下海经商,因此手中没有流动资金,但是他比较擅长交际,尤其是和客户谈生意的时候敢下注,舍得投资,几个月的工夫客户就抓了一大把。有生意没有钱,这真是挺让人苦恼的事情,着急的时候简直到了抓心挠肝的程度。于是他来找我,想和我合作。

合作就合作吧,正好,我有闲在手里的资金,但是我又懒得出去找客户,李小龙有客户但是没有资金,正好互补,于是像“王八看上了绿豆”一样,我们的合作意向很快就达成了:李小龙负责寻找客户,我负责提供资金,利润二一添作五。

一年以来,合作还算差强人意,“碟子碰碗”的事情肯定有。李小龙是小学二年级文化,南方人,刚下海,今年才不到30岁,典型的80后;我呢是大学学历,标准的北方人,经商已经十几年了,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今年已经年近不惑,简直就是两代人。我们之间这些文化的、习俗的、经济的、年龄的强烈反差,其实从合作之初就种下了我们将必然走向分裂的种子。

首先,我们的经济基础不同,这就决定了我们的价值观念必然不同,李小龙是创业之初,手中没钱,所以把钱看得很重;我呢,手中其实根本不缺钱,在一起合作不过是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找点乐,多交几个朋友,以友谊、快乐为重。

其次,我们的文化背景不同、思维方式不同,因此对同一件事情的理解常常会产生很大分歧;我们的生活背景不同、年龄不同,多年以来养成的生活习惯、为人处世的方式、人生经历等等都不同。

正是基于这些不同,两个人虽然天天在一起,但是心灵却仿佛不在同一个世界里,不同的信念、文化背景、价值观念通过行为而影响结果。

我给你讲一件事:

有一次我们两个一起去税务局办事,李小龙在那里排队,我站在一边吸烟。这个时候,站在他前边的一个美眉手里的一摞文件掉在了地上,而此时美眉两只手还抱着另外一些东西,就回头求李小龙帮忙:“大哥帮我捡一下好吗?”

不过是举手之劳嘛,李小龙的反应竟然大出我的预料,他声音很大地回答道:“你以为你是谁,让我给你捡东西?我是法人。”

他说到激动之处扯着自己的衣服大声说:“知道这是什么牌子的吗?这是皮尔卡丹……”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扯了李小龙一下,哈腰帮美眉把地下的东西拾了起来。

没想到,李小龙竟然马上把话题转到了我的身上:“你知道给你捡东西的人是谁吗?是我们的董事长,千万富翁,开的是宝马……”他激动地说着,竟然一点都不脸红,大厅里办事的人一下子都把目光向我们射来,我竟然窘得慌张地向楼外逃窜,一直到办完事情我都没敢再进去,怕大家射向我的那种蔑视的目光。

这就是我们两个的不同。

我想:在一起合作嘛,尽可能求同存异呗。没想到,人家不想再与我求同了,人家心里早存异了,为什么李小龙不想和我求同存异了呢?

因为我们的经济基础不同、价值观点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思维方式不同、生活背景不同、年龄不同、生活习惯不同、为人处世的方式不同、人生经历不同……一句话,我们不在同一个世界里,你说我们怎么在一起合作?

更为重要的是,现在李小龙有钱了,流动资金够了,在一起继续合作所有利润都要分我一半,他心疼啊!

生意经:

做生意免不了与人合作,但是一定记住:不要与自己不在同一个世界的人合作。

价值观念是合作者之间最重要的合作基础,价值观不同合作不可能成功,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说的正是如此。

任何合作都要记住这个古训:先小人后君子,任何合作事宜都要先把合作协议写好,免得日后为一点小事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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