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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卷 龙王风云录 外传三 第一章 朔风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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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星群繁密。

抬眼仰望,宇宙苍穹溢满星光,令人不禁有种仿佛需要透过星群的缝隙才勉强得以窥见天空的感觉。繁星光点倾泻而下,一名少年伫立其中,少年年约十二、三岁,身穿黑衣,黑曜石般的眼眸蕴含着梦想的缩影,看起来文静乖巧。

这里是龙王一族所属的天船“绝风”船内,船上全副武装却非专用战船。正厅宽敞广阔,摆放的家具高雅素净。紫檀木圆桌上的青磁花瓶缀着大朵白牡丹,除非船只本身绝不摇晃,否则无法做出如此布置。

在周围七艘重武装船的随扈之下,“绝风”在星海中浮载着,伫立不动的少年是龙王一族联合君主四兄弟其中一人,四兄弟名号依序如下:

东海青龙王敖广,字伯卿。

南海红龙王敖绍,字仲卿。

西海白龙王敖闰,字叔卿。

北海黑龙王敖炎,字季卿。

龙王一族的威望建立于天界玉皇大帝自身,玉皇大帝也就是玉帝对待他们有如上宾而非臣下。只是,在备受礼遇的另一方面,多少也会引来警戒提防的目光。

在一群极力排除龙王一族、企图统治天界的党羽咄咄逼人的布局之下,龙王一族不得不怀疑自身已然蒙上叛贼的污名,玉帝即将派军前来讨伐,一旦情势恶化,为了守护一己的名誉与身家性命,龙王一族不得不拿剑起而反抗,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着实不容稍有差池。

就在此时,身为龙王一族族长的青龙王坠入时空裂缝下落不明。

为了营救青龙王,三男白龙王化为凡人,潜入人界。于是留在天界的龙王一族只剩次男红龙王与四男黑龙王。

“刚才有没有小睡片刻?季卿。”

随着一个嗓音轻柔悦耳又清亮的人声,出现了一名身着红衣的年轻人。

“有的,二哥,谢谢你的关心。”

少年恭敬地作揖行礼,这名少年正是黑龙王,他以二哥相称的年轻人则是红龙王。

红龙王颀长纤柔的身躯以流畅优美的动作来到胞弟身旁,两人并列于透明墙前方。从这个位置可以窥见一个在星海的衬托之下呈现翡翠色泽的偌大行星。

“你担心人界的状况吗?”

“是的……大哥跟三哥一定不会有事的,对吧!?”

黑龙王口中的大哥指的是青龙王,三哥指的是白龙王。

“当然不会有事。”

红龙王微微一笑,如果将“危险”这个名词以最为华丽优美的笔触绘成一幅画,看起来就跟他现在的表情一模一样。

红龙王轻搂胞弟的肩头。

“季卿,没有找到大哥之前,叔卿不会厚着脸皮返回天界来,他没这么大的胆子,你说对不对?”

“是的,二哥说的是,我会祈求三哥早日发现大哥的下落。”

“乖孩子,我的想法也跟你一样。”

红龙王的语调显得异常轻柔。

“不过,若是叔卿没有找到大哥,真要厚着脸皮一个人返回天界的话……”

“如果是这样的话?”

“到时,我会找个时间好好跟他聊聊关于责任所具备的重要性,呵呵呵……”

苍银色的星光映照在红龙王的笑脸上。为了众人的幸福,白龙王似乎有必要尽快找出长兄的下落。

※※※

……再来看看那个被称为人界,亦是凡间的球体表面目前处于什么状态。

时值太平兴国四年,公元九七九年。

农历七月已经算是晚秋时节。拂过平原的秋风令人感觉干爽清凉,不过仔细一瞧,肌肤与地表的水分完全被掠夺殆尽。树梢也逐渐染上秋天的色彩,一望无际的黄土山野仍然受到阳光强烈的照射。

这一年在历史上是相当重要的年份,长期处于分裂战乱的天下终于再度统一,继唐朝灭亡以后历经七十二年之久。完成统一天下大业的是宋朝第二任皇帝宋太宗。太宗为驾崩之后受封的谥号,其本名为赵匡义,这一年他正值四十一岁。

“……嗯,根据历史,目前是这个情况没错。”

一个朝气蓬勃的声音乘着风穿越黄土上方。

“不过很可惜的是,天下统一并不代表太平之世就此到来,不,国内的确生活安定,但北方边境就不一样了,赵匡义有意打铁趁热,挟带一统天下的气势向北方外来民族辽国宣战,因为唐朝灭亡之后,中原领土为辽国强占的旧恨非报不可。”

声音的主人是个年约十五岁左右的少年,打扮成江湖艺人的模样,背着藤编的行李箱。遍地黄土一路旅行下来,已经一身风尘仆仆,表情却不见疲态,双眼仍然炯炯有神,步伐快速轻盈。

少年脚边有一只动物亦步亦趋紧跟在一旁,乍见以为是狗,仔细一看却是只狐狸。它的眼珠子机灵地仰望少年然后叫了一声,似乎在说:“对,没有错。”

“好!到这里为止都没有走错路吧,胡仙。”

少年回应狐狸,随即一个如手掌大的小动物从少年怀中探出头来,那是一只老鼠,在此同时箱子也摇晃起来,分成三层的三个抽屉分别冒出三只动物。

“灰仙、柳仙、黄仙、白仙,我知道你们都很可靠。”

胡仙是狐狸,灰仙是老鼠、柳仙是蛇、黄仙是黄鼠狼、白仙是刺猬,合称五仙的五只种类不同的动物在北方是众所皆知的幻兽、灵兽,传说它们是神仙的侍从,会施展各种法术帮助它们的主人。

既然有这五仙紧紧跟随,可见这名少年貌似人类,实际上则是神仙。

“已经中午了,大家肚子都饿了吧!?”

五只动物分别以五种声音回答少年的问题,不过其中蛇是发不出声音的——既然如此,只好从气管用力吐出空气摩擦出声。

“好,好,到了下一个乡镇就让你们大吃一顿,我白龙王敖闰再怎么样糊涂,也不会故意让家丁饿肚子,尽管放心吧。”

走了一段路,少年与狐狸来到黄土高岗上。在欠缺绿意的视野当中,可以俯瞰到一条泛着银色晕光的带状物。

“看来是滹沱河的支流。”

继续移动视线,河畔刚好有座城镇,规模虽然不大,但处处可见白色炊烟袅袅上升,目前已是中午,正是家家户户开始准备中饭的时候。

“看样子我们有得吃了,胡仙,随我来!”

形容他健步如飞绝非夸大其词,这个名为白龙王的少年踩着轻盈的步伐奔下黄土山岗,狐狸亦尾随在后。

途中遇到多处凹陷的大洞,于是白龙王背着行李箱,抱起狐狸不费吹灰之力一跃而过。

来到平地,可以见到沿着河岸有条通道直指城镇的城门。白龙王伸手往怀里掏出一条皮绳,然后轻轻挂在狐狸的脖子并抓住皮绳的一端,这么做是为了表示狐狸是有饲主的。

不一会儿他们便抵达城门前,城墙以土块粗制滥造而成,高度也不高,只有城门是以砖头堆砌,做得相当牢固。拱门状的城门敞开,甚至连一个卫兵都没有。

城门上方镶着一个白框,里头刻着这座城镇的名称:“安国镇”,听起来气势十足。白龙王跟五仙抬头望着镇名,就这样走进城内。

2

这座城镇比白龙王想象中来得大,路上往来的行人也相当多,还有数量跟人类差不多的家畜,除了羊、驴,连骆驼都有,由此可知这里已经是接近边境的北方领土。

白龙王牵着狐狸在街上走动,地上是连石块也没铺设的泥土路面。这时耳边传来路边人们交谈的内容。

“这场战争到底会有怎么个发展啊?”

“那是在遥远的北边,至少我们这个城镇应该不会沦为战场才对。”

“这次皇上亲自率领大军出征,说什么都不会吃败仗的。”

“这很难讲,敌人也派出大军,他们可是很强的。”

“可是不久之前,我们还灭了一个国家。”

这个国家指的是北汉,白龙王了然于心,位于中国大陆北方的北汉举国向宋朝称臣,天下借此获得统一。

白龙王牵着圈住狐狸的绳子,一边在路上闲逛。他头一次来到凡间的城镇,身上又没有携带地图,不过他认为只要循着食物的香味,铁定可以找到饭馆或茶店。

最先看到的是旅馆,但不合乎他的需要。这个时代的旅馆只提供旅客住宿,并不负责打理三餐,因此旅客不是自炊就是外食。

白龙王正打算通过旅馆门前,冷不防冲出一个人影与白龙王撞个正着。

身轻如燕的白龙王本来是绝对不可能闪避不及,不巧他当时被烤肉的香味引开了注意力,结果整个人被撞得差点翻过去,手中不由自主拉紧绳子,害得被勒住脖子的狐狸高声哀叫。

“哎呀,真是对不起啊,小朋友,你有没有受伤啊?”

撞倒白龙王的老妇人带着歉疚的表情,有意上前扶起白龙王。

白龙王平时常被兄长斥为调皮捣蛋的坏小孩,遇到老人家倒还懂得敬老尊贤的道理。

“啊,不要紧,,我一点事也没有,老婆婆你没受伤吧?”

“没事就好,真抱歉,我在赶路,先失陪了。”

老妇人一脸过意不去地快步离开,白龙王站起身掸掉泥沙,并向狐狸赔不是,然后再度往前走,走了约一百步的路程,顿时脸色大变。

“不见了!钱包不见了……”

白龙王连忙返回旅馆门前,地上什么也看不到,他试着四处张望搜寻老妇人的去处,对方早已不见踪影,想不到这下遇上扒手了。

“我好歹也算是天界的神祗,居然有人敢偷神祗的钱包……人类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的生物。”

白龙王茫然地呆站在原地,脚边的狐狸叫了一声,一方面是责怪白龙王粗心大意,另一方面也似乎在反省自己未能适时阻止白龙王发生这种纰漏。

“伤脑筋、伤脑筋,这下该怎么办才好?”

此时白龙王的视线被身旁的店家招牌吸引过去。

“熟面铺”

招牌上写着斗大的三个字,指的是面馆。

“啊,是面店,面店肯定有面,面条正等待着喜欢吃面的客人上门,这是天界不变的真理。”

白龙王蹒跚地往前晃了二、三步,狐狸赶紧咬住他的裤角,然后摇了两次头才让白龙王回过神来。无论面食的香气如何诱人,丢了钱包的白龙王根本没有办法大摇大摆走进面店。

“我再怎么样也算是一介神祗,在凡间的店家白吃白喝实在说不过去,而且要是被大哥跟二哥发现,不晓得他们会怎么数落我。”

不,肯定不是单单数落几句就能了事,白龙王不自觉以左手抚着自己的颈项。面对玉帝或者百万敌军,白龙王均毫无惧意;然而一日惹怒大哥青龙王、二哥红龙王,他们绝对有办法教他后悔一千年。

饥肠辘辘加上跌到谷底的心情,白龙王几乎要瘫坐在地上。不过,他注意到面店里的情况有些不寻常,只见数名男女并未坐在桌前吃面,而是站着一边高声谈笑,一边观赏某出好戏。

“怎么?撑不住啦?怎么每个都这么没用啊?”

这句话顿时引发白龙王的好奇心,于是他扯了扯其中一名观众的衣袖,询问个中缘由。

“只要能吃下十碗面就全部免费,不但如此,还可领到一两银子的奖金,只是一直都没有人挑战成功。”

“真的有这么困难吗?”

“因为要在数到一千之内吃完十碗面,而且装面的碗又大得不得了,到目前为止,最高纪录顶多也只有八碗而已。”

“这样啊。”

白龙王一头往群众里面钻,仔细察看店内的状况。

“怎么?这样就吃不下啦?”

桌上叠了六个空面碗,每个都跟白龙王的头差不多大。只见一名男子以手帕拭着汗水,带着满脸的怨怼把数枚铜币递给一个看似面店老板的人物。

白龙王立刻在脑中盘算起来。

自古以来,中国以银子做为基本流通货币,五十公克的银子等于一两,一两等于十钱,一钱等于十文,按照这样粗略一算,即使找十个人来开一场盛大的宴会,一两银子都还有得找。

于是白龙王暗自做下决定。

“总之,有了一两银子就可以撑上好几天,如果有机会再拿回钱包,那就没什么好担心了。”

被偷走的钱包里有五十两银子,当那个偷钱的老妇人打开钱包,看到这一大笔钱说不定会吓得两腿发软,乖乖把钱还回来,如果真是这样,白龙王也无意继续追究下去。

白龙王以活力充沛的声音朝着面店老板喊道:

“你好啊,慷慨的面店大叔。”

“你是在说我吗?”

“当然啦。”

“为什么说我慷慨?”

“因为你免费请我吃十碗面,又送我一两银子,这不叫慷慨叫什么?”

白龙王在天界的一言一行均谨守身为神祗的本分,不过一来到凡间,多少也学会了一般市井庶民的说话方式。其实应该说他的本性比较接近平凡老百姓,在天界的时候,由于他相当排斥繁文褥节,因此鲜少前去向玉帝请安。

白龙王的一番话引得面店老板眨了眨眼,周围的观众笑开了嘴。

“这小兄弟满有意思的,个头长得不大倒已经准备好要把一两银子放进口袋了。老板,让他来挑战吧。”

面店老板露出苦笑点点头。

“那就请你先缴参加费吧。”

“咦?参加费!?”

白龙王踌躇了起来,这种情形就如同在出征之前原本拥有十足的胜算,却意外冒出一个程咬金。

“参加费二文,挑战成功就付你五十倍,等于一两银子,失败的话你吃多少就要付我多少,只不过要你投资二文,出手大方一点吧!”

别说是二文了,白龙王现在身上连一文都没有。明明有绝对的把握得胜,劫要因为付不出二文而无法参加比赛吗?现在这种情况真可谓天理不彰。

“等我拿到奖金再给你,不必急着现在付吧。”

“要是你没拿到奖金怎么办?”

“我保证一定拿得到。”

“是这样吗?先前已经有十几个人也猛拍胸脯跟我打包票,每一个的块头都比你大上一圈,如果付不起二文参加费,就请你死了这条心快快走人。”

白龙王显得进退维谷,换成眼前出现吃人的老虎,也不至于令他不知所措到如此地步。正当他垂头丧气准备鸣金收兵之际,一旁传来一个声音:

“且慢且慢,这件事可否交给在下来处理?”

声音的主人是一个年轻男子,只见他一袭白衣,身材高瘦,整体给人一种细长的感觉。脸部扁平,两眼间距很宽,隐约可见嘴里鲜红细长的舌头。

“参加费就由我来付,因为拿不出二文而丧失挑战的机会,未免太令人扼腕了。不知老板你意下如何?”

“没关系,反正参加费就是二文,不管谁付都一样。”

白龙王闻言,勉强把差点大叫出来的声音吞回喉咙。因为他已经识破男子的真面目,此人并非人类,而是由随侍白龙王的五仙之一——柳仙,也就是蛇精化身而成。

它究竟几时离开箱子的?手脚还真是利落。

柳仙无视白龙王做何想法,一本正经地把二枚铜币交给老板。周遭众人交头接耳:那人是谁呀?怎么从来没见过。这是理所当然的,真要有人看过蛇精的长相那就太奇怪了。

这两枚铜币是不是真钱值得商榷,不过对白龙王而言,却可以拯救他脱离窘境,所以他无意唱反调。围观的群众也不会深入追究,反正不用花上自己一文钱就可以看好戏,大伙乐得轻松。

就这样,白龙王找了个位子坐下,手握陶制筷子开始进行战斗。

热腾腾的面条上摆满了羊肉、豆类、青菜、淡水鱼等等丰富的配料,面汤的热气拂上白龙王的脸,浸弥着令人食指大动的香味。这个念头才刚形成就听到:

“再来一碗。”

白龙王把扒得精光的空面碗递给老板,围观的人群顿时发出惊叹声:动作神速得有如电光召人一般。老板手持小铜锣,当场愣在原地,他根本还来不及敲铜锣报数。

第二碗面送上桌来,老板一边报数一边敲响铜锣。只是还没数到一百,第二碗也被搜刮一空,摆平第三、四碗,等到吃完第五碗的时候,甚至连四百都还没数到。

老板完全变了一个表情,他已经领悟到这是自他开张以来所遇到最强的劲敌。

老板匆匆忙忙走进店内的厨房,很快就带着一脸不悦的表情回来,把第六碗面送到白龙王面前。围观的群众有几个人纳闷地侧着头。

“喂,怎么觉得面碗变得更大了。”

“对耶,好像又大了一圈的感觉。”

铜锣响个不停,仿佛有意压过众人的窃窃私语。

“三九一、三九二、三九三……”

老板报数的速度明显加快不少。

“喂,搞什么啊,报数的速度太快了。”

群众的音量愈来愈大,老板则不理不睬,继续敲着铜锣,众人终于忍不住开始大吼:

“喂!老板,你这样太卑鄙了吧!”

“没错,没错!比赛要公平,公平!”

“你这个铁公鸡!不想付一两银子就耍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无论群众如何谩骂,老板仍旧继续敲打铜锣,僵着表情快速报数。而白龙王则以开朗的口吻回应众人:

“各位大叔大婶,请你们不要责怪老板,一开始并没有规定不能在比赛中途换成更大的面碗,不管比赛如何进行,我都会正大光明赢给大家看。”

围观群众的情绪顿时沸腾起来。

“外表虽然是个小男孩,度量倒是男人中的男人。”

“小兄弟,我很欣赏你,加油啊。”

“把这家差劲的面店吃到垮。”

受到众人热情的声援,白龙王开始捧起第七碗,拿筷子的动作快如闪电一般,面条与羊肉在众目睽睽之下逐渐减少。

“六一六、六一七、六一八……”

“再来一碗!”

“七八三、七八四、七八五……”

“再来一碗!”

“九二二、九二三、九二四……”

“我吃完了!”

当少年把第十个巨大的面碗一扫而空、然后搁在桌上的瞬间,店内响起安国镇有史以来绝无仅有的欢呼声——这是日后流传的说法。

老板垂下肥厚的肩头,掏出银子交给白龙王。既然是光明正大赢得比赛,白龙王自然毫不客气地收下奖金。不过,他接着从十枚银子当中抽出两枚抛给老板。

“这钱拿去请大伙吃面,我这次会赢,全是托大伙的帮忙。”

围观的群众感动不已,原以为这个少年只不过是个能吃的大胃王,没想到他为人如此豪爽。

“小兄弟,你将来一定会成为了不起的大人物。”

“哎呀,您说的真是对极了。我还有事先失陪了,各位保重。

离开面店,白龙王来到肉铺买了一大包剁碎的猪肉。然后走出安国镇城门,进入白杨树林,接着放下背上的行李箱,让包括已经恢复成原形的蛇精在内的五仙大快朵颐一番,只见它们个个吃得心满意足。

“我早就做好心理准备,在找到大哥之前多少会遇到一些考验,看样子最大的难关已经顺利度过了。”

狐狸跟蛇精面面相觑。五仙对白龙王绝对是忠心耿耿,然而听了这番话,连它们也不禁开始怀疑:“我们的老大到底靠不靠得住啊?”未来尚不知会面临如何大规模的战斗,或者被卷入朝廷阴谋的尔虞我诈,亦或是遭遇邪恶的妖魔鬼怪,现在就把面店的快吃比赛当成最大的难关,日后恐怕不堪设想。

不过对白龙王来说,只要填饱肚子,其他事情根本没什么好怕的,他甚至认为,凭他一个人同时应付在北方边境摆开阵式的三十万宋军与十万辽军,还绰绰有余。

“大哥,你等着我,我一定会找到你,带你回天界。”

听了白龙王的话,五仙多少松了一口气相互点差头,幸亏白龙王并未忘记当初下凡的目的,表示还有点希望。

五仙吃饱之后就随着白龙王继续往北走,前方呈现薄紫色的山脉另一侧,宋辽两军正准备展开一场激烈厮杀。

3

皇帝赵匡义亲自率领三十万宋军,布署在高梁河沿岸,世界史上赫赫有名的“高梁河之战”不久即将开打。

此地位于后来称为“北京”的土地北侧,辽阔的平原与山地的交会处。地势变化多端,山脉与峡谷、丘陵与河川纵横交错,森林与草原地形栉比鳞次。一万支旗帜飘扬在秋意盎然的晴朗天空下,进行布阵的三十万大军填满了眼界可及的原野。

宋军在前些日子曾经一度击溃辽军。辽国两名将军奚底与萧讨古躲过一劫落败而逃。辽军是首次与战备如此精良的大军交战,这次失败似乎使他们意气消沉到谷底,丝毫提不起再度迎战的力气。

宋军阵营当中有个以黄绢搭成的营帐,由数千名身着金甲战袍的士兵看守,这里正是宋军的指挥总部。

宋朝第二代皇帝赵匡义今年四十一岁。

事实上他改了两次名字,不过没有必要记得这些细节。当他的兄长赵匡胤建立宋朝之际,他只有二十二岁,当时受封为晋王并担任文武要职,朝廷排班时“班宰相上”。登基成为皇帝是在他三十八岁那年。

在中国悠久的历史里,像赵匡义这样具有政治长才的皇帝相当少见。他统一天下后,对于建设新国家怀有明确的构想并提出具体方案,同时具备将理想付诸实现的行动力与政务处理能力。

营帐内,赵匡义端坐毡毯之上,将地图摆在前方,将军们则在一旁待命,中国历史上屈指可数的名将曹彬就位于皇帝身边。

当时曹彬担任宋朝的枢密使。

中国历史上的兵部尚书就等于现今的国防部长,而枢密使的地位则在其上,若是以现代用语解释,相当于负责军务的副首相兼任帝国军最高司令官。

赵匡义五官端正、散发着精湛锐气的脸庞此时正浮现焦虑浮躁的表情。关于今后的作战行动,将军们的意见始终不能统一,使得皇帝无法做出决断。

“枢密使,你认为如何?”

赵匡义贵为九五之尊,大可直呼任何人的名讳,可见他对曹彬持有相当程度的敬意。

曹彬比赵匡义年长七岁,为开国二大功臣之一、军方的代表,也是赵匡义已逝兄长的知心好友。一旦曹彬意图不轨,动用武力推翻宋朝天下绝非不可能之事,所幸曹彬并非野心家,诚为宋朝皇室与天下万民之福。

史书记载:

“仁恕清慎,能保功名,守法度,唯彬为宋良将第一。”

元朝可汗忽必烈向部属训诫之际,甚至特别强调要“多多学习宋朝的曹彬”。

听到皇帝垂询,曹彬恭敬地作揖之后开口说道:

“启奏圣上,我军离开皇都已有半载之久,将士们身心俱疲、思乡心切,统一天下的大业既已完成,现在也对辽国展示了我军高昂的士气,继续穷兵黩武唯恐落人口实。”

“你认为现在应该班师吗?”

“一切全凭圣上的旨意。”

“唔嗯……”

赵匡义不能接受曹彬以慎重为要的建议,他想轰轰烈烈地大战一场,漂漂亮亮地获取胜利。一统天下的宋王朝必须铲除辽国这个心腹大患,不但要凭实力收复四十年前遭到占据的领土“燕云十六州”,而且要彻底击溃辽国,使其无法再度进犯中原,同时也能让自己的威望立于不坠之地,赵匡义对此深信不疑。

“朕明白枢密使的意思了。”

赵匡义压下内心的不满,颔首表示理解,视线从再度作揖的曹彬身上移开。

“那么,接着再听听枢密副使的意见,潘美,尽管奏来。”

被点到名的是坐在曹彬对面的将军,此人肥胖的圆脸正好与略显削瘦的曹彬形成对比。

在天下尚未统一的时候,位于长江以南的南唐是个富庶的强国,据说是宋朝最大的敌人。对这个国家发动攻击之际,宋太祖赵匡胤派遣曹彬为主帅,潘美为副帅。当时,潘美无视主帅曹彬的存在,径自在皇帝面前滔滔不绝地陈述对南唐的进攻计划与战胜后的占领计划。

带着不耐烦的表情聆听潘美大夸海口的赵匡胤目光瞄向曹彬,并将他传唤到跟前。

“国华啊,身为主帅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适时革除一个越俎代庖、不知分寸的副帅,对于触犯军律、挑衅主帅权威之人绝不可轻易姑息。”

国华为曹彬的字。据说当曹彬行礼说了句:“遵命。”潘美随即脸色铁青、冷汗直流。

从此以后,潘美在曹彬底下唯命是从,中规中矩地克尽武将应有的职责。他并非无能之人,自然具有相当程度的成绩,只不过与曹彬相比仍然差了一截。

赵匡胤死后,皇帝一换人,军方人事布局也随之重新洗牌。甫登基的赵匡义转而重用潘美,因为赵匡义认为潘美辩才无碍,熟稔军事理论。此外,以新皇帝的立场而言,曹彬个人显赫的功勋与声望相当碍眼,必须培养一个足以与曹彬相抗衡的人物,以分散军方内部势力。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潘美十分明白新皇帝的心思,他原本就对自己充满信心,在他内心真正的想法是:“我的才能远胜过曹彬”。潘美非常确定,此时倘若他跟曹彬唱反调,皇帝势必采纳他的意见。于是他开口道:

“恕微臣直言,我军不费一兵一卒迫使北汉降伏,遂达成一统天下的丰功伟业,目前三十万将士毫发未伤,补给无虞,体力与精力都十分充足,之前一战大破敌军,必胜气势如日中天,必须趁此大好良机对败走之敌穷追猛打,一举收复燕云十六州才是,这完全是天意。”

潘美的意见并未经过深思熟虑,却一语切中皇帝的想法,于是赵匡义心满意足地点点头。

“枢密副使的意见相当合理,班师回朝之后若要再度出兵实有准备上的困难,必须趁现在一次做个了结。”

赵匡义的视线抚过在场所有将军。

“不过今日天色已晚,全军好好休息,待天明立即北进,将辽贼一举逐出燕云十六州,诸卿辛苦了。”

皇帝从座位起身做下结论,会议便到此结束。

全体将军叩拜皇帝之后陆续退出,枢密使曹彬也离开皇帝的营帐准备返回自己的营帐。相隔两步之距,跟随在他身后的是一名体格雄伟的年轻人,他是曹彬第五个儿子曹圯。

曹圯感觉他向来尊敬的父亲现在的背影看起来充满了忧虑。事实上正是如此,皇帝的决断令曹彬感到不安。

已逝兄长的功勋与声威一直带给赵匡义无形的压力,因此赵匡义不断想办法排除这种感觉,他要让天下所有人明日自己才是统一天下的霸主,不仅是活在这个时代的人还包括后世的人们,他要让赵匡义这个名号流传后世、永垂不朽。

曹彬陷入沉思,默默不语地走在路上。

“圣上是否太操之过急了?”

曹圯的喃喃自语一传进曹彬的耳里,他立刻回头瞪视自己的儿子。

“身为臣下休得胡说,注意你的言行!景休!”

景休为曹圯的字。

“是,孩儿僭越,孩儿大不敬。”

曹圯比父亲来得高大的身躯整个瑟缩起来。曹彬虽然予以厉声斥责,却并未继续训诫儿子,反倒是微微叹了一口气。

“连景休这样的后生晚辈居然也猜得出圣上的心思。”

在政治方面向来深思熟虑,一旦涉及军事,连部下都看得出赵匡义的心态。

然而人并非万能,当然会有不擅长的部分。赵匡义是少见的政治长才,这是众人公认的事实,只不过他本人似乎无法就此满足。

宋军在高粱河西岸摆出阵式,开始准备晚饭,不一会儿,无数炊烟飘向黄昏的天空,这是上万名士兵最后的一餐。

一而望着炊烟,中国历史上屈指可数的名将在儿子的伴随之下,不动声色地走回自己的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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