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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中唐、晚唐的宫廷和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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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世纪中叶以后中国出现的强有力的地方分权体制是755—763年安禄山之乱的直接后果。在唐朝成立以后,这场叛乱无疑是唐王朝史中最重大的事件。叛乱把一个集权、富饶、稳定和辽阔的帝国搞成斗争不休、不安全和分裂的国家。历史学家早就认为它是唐朝史的一个转折点;在近几十年中,它甚至被认为是整个中国史中的一个大转折点。不过在叛乱本身及其后果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相称。虽然这种大内乱必定产生严重和深远的后果,但是难道一件基本上是军事的事件会造成把唐王朝截然分成前后两个时期的深刻变化吗?

实际上,安禄山之乱后中国的变化的局势不仅仅是叛乱所造成,而是有它早已在进行的发展根源。正如本书前几章所指出的那样,自唐朝开国以来,它的政制已经经历了重要的变动。这些变化在与初唐政体性质迥然不同的政体形式出现以前就已存在。但是必须把长期的变化与叛乱本身的特定根源区别开来。虽然当叛乱发生时,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和充当了强烈的催化剂,但这一事件绝不是不可避免的。

说到那些区别初唐和中唐的变化,我们须要在这里回顾一下与755年出现的危机及由此造成的政治分裂状态有关的变化。最重要的是8世纪第一个25年为巩固中国对外的地位所采取的步骤。在遭受7世纪最后几十年和8世纪初的重大挫折后,为维护一个从南满至帕米尔、从内蒙到越南的已经扩大的帝国新政制结构发展起来了。这些变化把唐帝国置于一个与半个世纪前太宗遗留下来的机制迥然不同的基础之上,它成了一个通过历次大征战(一般是胜利的征战)创建的,以及靠王朝无与伦比的威信、外交和仅仅是不牢固的外围防御维系的帝国。这些变化是日益增长的外来军事压力——主要来自复兴的东突厥人、契丹人和吐蕃人——直接造成的。唐政体在与这些强大和组织良好的邻邦的经常冲突中,被迫逐步建立永久性的大规模防御体系。但这一体系经过一段时期后获得了充分的进攻能力,这一事实有助于掩盖它开始时的防御性质。

这一发展的根据在多大程度上是出于民族利益(区别于帝国及其将领们的个人雄心),对此已有人提出疑问。[1]但是批判者往往忽视了基本的战略考虑,即迫使中国人把军事力量扩大到远远超过他们可能定居的范围以外的考虑。只有这样,高度机动的游牧邻族才能被遏制,而不至于迅速和破坏性地渗入内地。另一个动机可能是维护对外贸易的交通,虽然由此产生的贸易远远不足以弥补这类政策造成的巨大费用。总之,重要的是,在边境维持庞大兵力的这一政策当时并没有人认真提出疑问。[2]对当时的人来说,这一政策似乎一直是必要的,理由是它取得了全面的成功,而且唐帝国有能力负担它的费用而不至于造成资源的不应有的紧张。

这一政策的采用意味着再也不可能依靠从前以混合兵源的部队(府兵、职业军人和罪犯)充当小股守军的制度了。可以设想,在进入7世纪之际其战斗力已受限制的府兵制绝不可能维持大规模的长期边防戍军。一种新型的军队必须建立起来,以提供当时需要的更庞大更长期性的部队。在8世纪的最初几十年,边境常备军的规模明显扩大,最后至少达到5倍于前一世纪的水平。在8世纪40年代军队人数将近50万,[3]这一数字与广袤的作战区对比肯定不算巨大,但它确实代表了到当时为止正规地部署在中国边境的军队的最大数字。军队的成分必然发生了大变化。如此庞大的军队只能由长期服役的军队组成。这意味着军队的充分职业化,这个过程远远早于政府在737年宣布长期服役为定制之时。

边境行政管理制的基本变化也伴随着军事方面的变化而产生。变化前的习惯做法是临时任命将领来指挥大战役和边境行动。正常的边境行政工作由其权力被精心地限制的官署掌管。现在新常备军需要一种新的指挥机构,它能使这些军队在特定的边境广泛地区相对独立地行动。每个边境区(藩或藩镇)归一个接替行军大总官、都护和都督的节度使管辖,但他一般保留着这些头衔。[4]除了军事职务外,新的节度使还拥有地方行政、财政和供应等方面的文职权力。这种把权力集中于一人的变化完全背离了以前的惯例。但是做不到这些,边防军就不可能得到适当的战地指挥和后勤支援,而这些军队又往往必须在远离中国内地之处作战。在这些情况下,中央政府显然必须极为慎重地选拔官员去担任这些拥有大权的职务,并且要在他们中间定期轮换,以防个人与某一藩镇的关系发展得过分牢固。

后来担任节度使的官员的类型起了变化,这使中央政府对这些问题甚至更加敏感了。在一开始,在高级文武官员之间并无泾渭分明的界限,被任命为节度使的人一般为文官,他们在边境藩镇任职期满后,能够指望返回朝廷。他们完全拥护朝廷既成的权力结构,而且他们就是正规的等级官僚集团的成员。但约从730年起这些拥戴朝廷的官员逐渐让位于另一种往往有广泛的边境生活经验的职业军官。许多人是行伍出身,他们所取得的擢升在以前是不可能得到的。许多人还是非汉人;鉴于唐朝一贯在边防军中使用大批部落民,这种现象是不足为奇的。人事上的这种变化有其实际的原因,即希望通过使用职业的军事专才来取得最佳效果。[5]

但新制度的成就中孕育着一种抵消其力量的因素;大权日益落入边境将领之手所包含的危险却被人忘记了。

以节度使统率的形式出现的军事力量的分布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后果。第一,伴随着府兵制的衰落而出现的藩镇制在抵御外患方面的成就导致了一切有战斗力的军事力量在内地的消失。京师保持有一支军队,但其素质变得如此之差,以致成了人们的笑柄。第二,中国的绝大部分兵力此时部署在沿漫长和容易渗透的北方边境延伸的五个藩镇。按其大小,这五个藩镇依次是:范阳(北河北)、陇右(南甘肃)、河西(甘肃—宁夏北部)、朔方(甘肃—陕西东部)和河东(北山西)(见地图10)。它们基本上是边境藩镇,但范阳和河东主要由地方供养,比其他几个北方藩镇较少地需要中央政府的直接支持,不过河东自给的程度比范阳稍差。另一个藩镇剑南(四川)也是如此,但在安禄山之乱前它拥有的兵力相对地说还不算庞大。[6]

正如边境的新形势造成边境行政制度的变化那样,国内的各种发展——人口的增长、迁移和流亡的日趋频繁、税册之过时、行政手续的日益复杂、非经常性的不法行为(再加上官僚们怠于职守的长期存在的倾向)也促使内地行政的变动。部分的解决办法是像边境那样设立一种较高级的行政单位,以管辖一个包括许多州的地区。由于朝廷不愿把实权正规地交给任何这类大行政单位,所以这种官署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从一开始它的职能就被设想为应是监督性的,而不是具有执行性质的。最后在733年,帝国被划分成15个道,各置采访处置使。[7]这只是搭起了道的制度的架子,不过在以后安禄山叛乱的年代,采访处置使才逐渐对其管辖的州县越来越主动地行使权力。

在8世纪前半期政府所作的制度改革似乎进行得很顺利。它们使帝国能够取得最大的疆域和国力,使国内达到高度的稳定,并且能够保持一个可以接受的中央集权。玄宗朝被人怀念为唐代最光辉的时期,这是有充分理由的。但是当时的政治家却没有看到中央对地方事务的强有力的控制(而这种控制正是整个地方行政结构及土地分配、税制、劳动力动员和征兵等工作的基础)在逐渐放松;更不可恕的是,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仍没有意识到他们在边境建立的庞大的军事建制所包含的种种危险。

东北边境

东北边境的强大边境藩镇的成长,与中国对外的和军事的总政策是完全一致的。自7世纪末契丹和奚对河北大举入侵以来,它们持续的压力需要唐朝在这里保持强大的兵力。大约到742年,范阳及其附属的平卢藩镇有兵力13万,它们形成了坚强的防御堡垒,而且还有不容忽视的打击力量。但这并没有导致任何大的领土扩张。虽然中国人终于在东北重建了远至辽河的控制,但这远没有完成7世纪隋炀帝、唐太宗和唐高宗的目标。[8]范阳的领导权如同其他边境藩镇那样,日益落到职业军人手中。以前这些人在那里很少能指望升迁到低级和中级官员以上,但现在他们之中能力最强的人发现能够升任最高的官职。

在这一背景中,我们必须先考察一下安禄山的事迹。[9]安禄山为粟特族和突厥族的混血儿,从青年起就在中国军队中服役,他的擢升无疑归功于军功。在他四十来岁时,他已取得一个职业军官的最高和最有权势的地位:在742年成为平卢节度使;在744年又任邻近的范阳镇节度使。他身兼两职是有充分理由的,因为两镇需要最紧密的协调。但容许他在这两个职位上留任达12年以上则是很不正常的(节度使的正常任期为三年),何况同时他又有兼职(750年兼河北采访使,751年兼河东节度使),从而使他成为东北不容挑战的长官。让一个人能集如此大权于一身,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朝廷在授权这一基本任务方面显然已经变得草率从事了,所以安禄山才能取得为自己招兵买马的良机——如果他愿意,他还能选择违抗朝廷这条道路。

安禄山之所以如此受宠,部分原因在于他自己的性格和过去的经历。虽然绝大部分史料——主要在叛乱进行时期写成——把他描绘成肥胖的小丑,但他仍是一个在漫长的镇守期间保持东北边境安全的有成就的军事将领。另外,他还兢兢业业地建立与朝廷各方面的关系,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事实上,权势炙手可热的宰相李林甫在752年死亡前,玄宗在临近悲惨的结局时,仍然对他恩宠有加。鉴于他集权力和荣誉于一身,很可能从8世纪40年代中期起,他被认为是一个不可缺少的人物。从朝廷总的发展形势看,这些都不是偶然的:安禄山的崛起及其地位的巩固与玄宗不再积极领导国务和强大的节度使日益参与朝政的情况是一致的。

在玄宗朝的最后20年中,玄宗究竟提供了多少积极的指导,这是很难回答的。他越来越依靠强有力的人物:在朝廷,李林甫在734—752年这段非常长的任期内是宰相和实际的独裁者,以后接任的杨国忠几乎同样独裁;在边境,东北的安禄山和西北的哥舒翰在很长的时期内都同时掌握几个藩镇。另外,从8世纪40和50年代朝廷的政治争吵和角逐中,人们也明显地可以看出玄宗对日常的政务越来越不加过问了。

在这些情况下,比帝国其他官员能更直接行使地方和军事权力的节度使都不免卷进操纵政治的角逐之中。但这带来了边境将领——或至少那些有足够的野心和机智在政治领域中纵横捭阖的边境将领——干预政治的危险。李林甫之死是一个转折点,因为只有他拥有在帝国其他实权人物中间保持平衡所必需的毋庸置疑的权力和威望。他死后,在导致叛乱的最后几年中出现了安禄山和杨国忠之间你死我活的激烈斗争,这一斗争只有玄宗的有力行动才能解决,但他的消极态度反而助长了斗争的发展。在这种形势下,撤换安禄山的各种企图不能简单地再被看成是替换一个任期早已届满的将领或让他退隐的事情。杨国忠本人很可能主张加强中央控制边境将领的总政策,但安禄山认为,如果替换他的企图得逞,这只会使杨国忠取得更大的权力。

但是,尽管历史学家对宫廷政治斗争表现出强烈的兴趣,却不能为叛乱的起源提供圆满的或令人满意的解释。古往今来许多评述者把注意力集中在安禄山及其许多追随者的非汉族出身方面,他们坚持这些人生来(或被养成)桀骜不驯和贪婪成性。这些人所受的中国文化的影响甚为肤浅,所以不甘心接受传统约束而一心渴望征服和掠夺。因此,安禄山之乱被视为“在国内进行的外患”。[10]虽然这一观点并非全无根据,但它也不能提供有说服力的解释。它假设在作为中国兵员来源的不同民族中存在一个共性,而没有看到在它们中间存在的语言和文化上的重大差别。其次,它假设所有“胡人”接受中国文明的程度都很低,而实际上随着接触时间的长短和接触质量的高低,同化的程度也大不相同。边境城镇的长期居民——可能已与汉人婚配,或是第二代或第三代汉化“胡人”——不可能作出与来自草原的新迁入者相同的反应。再次,它忽略了一个简单的事实,即安禄山麾下包括许多汉人,而另一方面,回纥人和其他“夷狄”后来证明也属于唐王朝最坚定的捍卫者。

近年的两大论点试图参照一些地区的特征来解释叛乱。已故的陈寅恪发展了夷狄论的另一深思熟虑的变种论点:8世纪初期异族的迁入河北导致了最后使东北社会“胡化”的过程。这一过程到8世纪40年代已发展到如此程度,以致充分了解这一形势的唐朝廷只有树立一个“羯胡”(安禄山)作为保持控制河北和东北的唯一办法。因此,陈寅恪所看到的夷狄因素不仅涉及安禄山及其所属的兵将,而且还涉及整个这一地区的人口。[11]除了这类文化解说的高度主观性连同它的模糊和带激情色彩的“胡化”观念外,陈寅恪这一引人注意的假设没有足够的证据作为依据。他的叛乱前的证据所指的不是整个河北,而只是具体地指边境地区;他用的叛乱后的材料——这是他论证的大部分依据——则错误地把一些具体的后果归因于主观设想的文化变化,而不是归因于这一区域取得的事实上的政治自治。

谷霁光提出的另一个主要的解释迥然不同,他的论点稍经修改又被浦立本采纳。两个人都从河北(在东北)对唐朝廷(在西北)的长期异化这一角度来解释叛乱,这一异化过程主要是朝廷对该区的歧视政策造成的。根据这一理论,安禄山是作为这一地区的感情和利益的代表出现的。[12]但关于朝廷和河北道之间长久分裂的证据不够充分,而且几乎都来自7世纪的材料。此外,成为这一论点前提的河北地区支持叛乱的广泛基础始终不明显——不论在叛乱前、叛乱时和叛乱后都是如此。

我的观点是叛乱产生于基本上是政治性质的若干牵涉面较小的环境,它们与中国文化的敌人的大规模渗透或长期的地方分离主义无本质的联系。这场叛乱其实并不是产生于任何大的社会危机。在叛乱开始时,河北道除了提供基地外并未卷入。引起这场叛乱的原因要在边境形势中而不是在河北道内寻找。虽然边境藩镇的建立和以后的发展使得它可能对唐统治皇室进行挑战,但关键的一个发展是指挥机构逐渐被那些很难被认为是唐统治阶级的成员的人所控制。这些人为职业军人,地方观念强,社会出身往往很低,所以形成了一个与正规官僚集团显著不同的集团。[13]朝廷和它的边将之间的社会和文化差距不一定产生敌对,也不会使叛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但它能使一个强有力的将领纯从自己的私利出发去寻求其袍泽的支持,并对他们认为很少有共同点的朝廷宣战。从这个意义上说,这场叛乱最好用到玄宗朝快结束时已经形成的政治军事结构的变动来解释。

安禄山极不可能像我们掌握的大部分史料所声称的那样早就有谋反的计划。事实上,他潜在的敌对行动似乎只是到李林甫死后他看到杨国忠对他的地位构成威胁时才开始的。不过在他镇守边境的漫长时期,他显然已乘机扩大和巩固了他个人的权力及他指挥的军事力量。他通过合法的和非法的方式扩大其军队的规模,并建立了一支绝对忠诚于他的8000假子的精兵——这是五代私人军队的前身。据说他还从边境外征募许多新兵(这些人不可能有强烈的忠君思想)和采取提拔和滥赏的慷慨政策,这些都是为了加强他与部下的关系。他凭借自己受玄宗宠爱的有利条件,甚至直接控制了西北主要牧马中心之一,这就保证他能得到骑兵马匹的充分供应。最后,通过他在东北的漫长的任期和兼任的河北道采访使之职,他能影响东北文武官员的任命。[14]这样,到他与朝廷决裂时,他拥有一个强大富饶的地区基地,并已建立了一支庞大和训练有素的、其核心由效忠于他个人的追随者组成的军队,它与其说是属于皇帝的,远不如说是属于安禄山的。可以毫不过分地说,到755年,安禄山控制的藩镇已经出现了他叛乱后自治和半自治地方政体的主要特征,虽然这些特征尚有待于向帝国的内地渗透。

当安禄山相信他已失去玄宗的支持,失宠又一定会发生和迫在眉睫时,他才最后与朝廷决裂;他又坚信自己拥有足够的力量去推翻王朝。对于他的希望来说,关键是要进行迅速和决定性的打击;因此他的战略核心是立刻占领政治中心地区。这样就会使统治皇室威信扫地,也许还能使它垮台,从而使安禄山成为最可能的继承者。安禄山的信心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统率的部队在开始叛乱时约为20万人,其中15万人被动员去参加重大战役。由于留守平卢镇的约2万名士兵倒戈和河东道的一些部队没有参加叛乱,他的总兵力立刻减少了。安禄山对自己在河北的控制和对他的进攻力量估计过高,这一战略归于失败,随之而来的是在帝国的心脏地带自始至终激烈地进行的消耗战。

勤王军的人数远为众多,但这一优势毫无用处,原因有二。第一,如前所述,几乎全部帝国的兵力都分布在边境沿线,这样内地已没有多少训练有素的部队能抵挡安禄山的进攻。所以安禄山的军队在遭到坚决抵抗之前经河北过洛阳而所向披靡。此外,最精锐的政府军被牵制在偏远的边境,要花相当长的宝贵时间才能被调回,而这样做又显然会削弱或被迫放弃边境的阵地。第二,在叛乱的第一阶段,勤王军的战略需要不加选择地使用兵力。他们再三在广阔的前线进行正面进攻以期制服叛军,但最后都不但以失败告终,而且因大量损兵折将而严重地妨碍了以后的行动。结果,陇右、河西和朔方三大西北藩镇的久经沙场的部队都大为损耗,只有朔方军作为一支完整的部队还能继续作战。

安禄山之乱的经过

叛乱持续了7年以上,从755年12月至763年1月。从纯粹的军事角度看,它可以分为五个明显的阶段,每个阶段都被几场决定性的或有潜在决定性的战斗所决定。它们是:

(一)755年12月至758年6月叛军最初的胜利阶段,它以叛军在潼关的进攻受阻和勤王军在叛军后方河北的起事告终。

(二)756年7月至757年11月叛军占优势及其军事力量和地域控制处于鼎盛的阶段。

(三)757年11月至759年4月政府收复京都和接近平息叛乱的阶段。

(四)759年4月至762年10月叛军重新崛起和随之而来的长期僵持阶段。

(五)762年10月至763年1月政府最后进攻和取得胜利的阶段。

这是一场长期和激烈的冲突,其结果几乎到最后仍不能肯定。但冲突中间存在军事上相对停顿的漫长时期,例如从757年秋至758年秋政府收复两京以后,事实上760年全年和最后战役前的18个月这几个时期都是这样。因此严格地说,叛乱期不应被认为是连续不断战斗的7年,而应该是帝国一直处于全面战时体制的漫长的时期。

虽然战斗的间歇有种种原因(指挥的变化、进一步征募兵员的需要、甚至天气),但主要的原因无疑是后勤的问题。每一次阵地的大变动都需要对供应线作新的部署,而这正值帝国财政结构完全崩溃之时。在这一方面,叛军的日子可能比中央政府好过些,尽管他们控制的地区较小。河北是坚固和可守之地,靠近主要的冲突地区。相比之下,政府发现自己被夺去了主要的收入来源:河北当然已经丧失;河南的部分地区被叛军占领,而且已被战争破坏;与长江诸道的联系由于叛军破坏了汴渠的几条交通线而基本上被切断。此外,玄宗时期积累的大量剩余粮食和物品在叛军占领两京时大部分已被毁掉。在这些情况下,政府被迫从三个来源取得有限度的正常岁入:关中本地的生产(但只在758年以后才有挹注);从南方跨秦岭经汉水运来的少量资源;一切能从四川通过陆路运来的物资。在其他方面,政府只能采取短期的权宜措施:卖官鬻爵和出售委任状,操纵通货,开征商业税和生产税。因此,中央政府不得不在非常拮据的情况下与叛乱作斗争,这有助于解释它作战的时断时续的缓慢的节奏。

领导问题也影响冲突的进行。下文将谈到,政府有时因为不能对自己的战地军队和它在地方掌权的代表进行控制而严重地受到损害,但至少从756年秋季起,它在中央仍保持领导权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叛乱政体则并非如此。有四人相继任叛军的领袖,但每人(不包括安禄山本人)都杀害了他的前任才取得指挥权。每人都僭号称王,力图使他的权力合法化。安禄山未能利用其最初优势的事实和流传至今的对他的各种描述,都说明在755年他的鼎盛期早已过去。他在757年初期遇刺,其子安庆绪接替他,控制叛军直至759年春。史料把安庆绪说成是一个平庸之辈,但他的不幸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的洛阳政权不能从河北叛军地区得到足够的支持,这些地区那时在他后来的继承者史思明的控制之下。史思明任叛军领袖后证明是一位杰出的将领,如果不是他的儿子史朝义在761年春通过与人合谋将他杀害,他很可能推翻唐朝。虽然史朝义坚持与庞大的勤王军对抗直到762年的相当长一段时期,但结果他在年末在帝国军队最后的进攻下被消灭。且不说这四人的个人性格如何,领导权的不断地和激烈地变化显然使叛军难以保持任何巩固的团结和凝聚意识。

安禄山最初的战役取得重大胜利。在一个月内,他已占领了河北、河东的几个部分以及包括东都洛阳和黄河中段航道的河南北部。这时,河北勤王军的联合抗击和在潼关匆忙集结的帝国军队阻止了他的迅速推进,使他不能直驱西京长安。尽管遭到这些挫折,他仍在756年的阴历新年初一在洛阳称帝,国号为“大燕”。朝廷那时正在为动员抗击,为从北方和西北边境召回部队,为征募新的人力资源和授予地方官员额外的兵权而作出疯狂的努力。

事实证明,这些应急措施中有一项具有特别深远的影响。朝廷在企图为其匆忙集结的部队提供指挥机构时,求助于以前为用于边境而发展起来的节度使制的模式。第一个内地节度使是在叛乱爆发后不久时为河南道任命的。[15]由于节度使结构早就适用于战斗中的主动灵活的指挥而不同于归朝廷节制的臃肿的军事组织,它在其他地区推行的理由就不难想像了。但是,节度使制从一开始就有意使之在高度独立的情况下发挥作用,而且基本上体现了一种军事分权体制。在一些重要方面,它是与严密的中央控制的原则不相容的。虽然在一开始,它在帝国内地的扩大使用单纯是一种军事上的权宜之计,但这一制度被准许长期有效,并为地方在以后的两个世纪提供了全面的行政和军事的基础。

河北勤王军的行动是对叛乱者的一大打击。这些起事从755年末到756年后期几乎持续了一年,它们使安禄山停止西进,并且本来完全可以在早期把叛乱镇压下去。安禄山通过河北已迅速推进,很少系统地采取牢牢控制该道的措施。他显然相信,他留在幽州(今北京)和留在平卢镇境内的满洲边境的守军能控制这一区域;此外,他有充分理由对及早取得胜利抱有信心。但是在他通过河北后一个月稍过,河北勤王运动风起云涌并且迅速从东面的德州(在今河南的德州[原文如此——译者])和西面的镇州(正定)向外蔓延。有的地方,起事由一些安禄山认为不必予以替换的刺史领导,而另一些地方,领导起事的则是把安任命的刺史杀掉或赶走的较低级的官员和地方领袖。河北多一半的州起来反对叛乱者;虽然它们之间很少协调行动(它们各自的兵力也很弱),但它们的确保持了密切联系,这样就有助于发展运动。勤王者的目标不仅是不让叛乱者控制他们本人的州县,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切断安禄山在洛阳的主力军和幽州叛乱基地之间的联系。他们当然知道,如果没有中央政府军的援助,不论时间长短,他们抵御叛军的可能性实际上是不存在的。[16]

勤王运动的运势变化很大。756年初期,随着叛乱者第一次软弱无力的镇压活动的失败,大量正规军从安禄山在河南和北方的军队中抽调出来,迅速重新占领许多地方。但是李光弼和郭子仪率领的正规政府军从河东(今山西)经太行山几个关隘抵达河北,从而又激起了新的起事浪潮。接着在这一年的初春,平卢的一些部队出人意料地倒向政府,叛军的地位又趋恶化。[17]这就迫使河北的叛军后备军驻守幽州。勤王军在击退叛军的同时,于756年中期已经控制了横跨河北直至沿海的地带,完全收复这一区域的可能似乎出现。但是朝廷的大部分人却不能敏锐地看到更大的战略可能性,反而全神贯注于通往京师的各要道的形势,因为政府军正在潼关与叛军主力相持不下。最强大的政府军在那里不与叛军交锋。政治考虑支配着这些朝廷大臣的观点。他们担心,如果政府经过连续几个月的努力而显然不能彻底粉碎叛乱,就会大大地动摇人民的信心。还存在朝廷官员和潼关统军将领之间的严重战略分歧,从中人们同样可以看出在文官和武将之间、朝廷和边将之间的那些首先导致叛乱的对立和不同利益。

结果,以杨国忠——他对安禄山的敌意无疑促使叛乱爆发——为首代表朝廷文官利益的一方占了上风。756年阴历六月,朝廷下令,命军队全面出击,这在政治上是权宜之计,但在军事上是草率从事的莽撞行动。[18]结果政府一方大败:参加进攻的18万官军大部分遭到伏击,被分割和消灭。政府因缺乏完整的后备军,不能在叛军和京师之间的地带再进行防御。几天后,玄宗及其朝廷出逃,长安被叛乱者占领。玄宗前往四川避难,在一个经常加以戏剧化的插曲中,杨国忠与他的堂妹杨贵妃在途中被不满的部队所杀。同时,皇太子,即未来的肃宗,撤往西北的灵武,以期在那里集结支援力量。

在许多人看来,老皇帝此时已威信扫地,所以皇太子在下一个月的僭位掌权普遍被人接受。在肃宗流亡朝廷召集的部队中,有在河北作战的部队;征召的行动是不可避免的,但它促使河北勤王军抵抗的崩溃。勤王运动的活动中心一一丧失,这样就实际上结束了唐朝在那里的权力。东北边缘平卢的勤王守军被孤立,最后在762年,他们通过海路撤至山东。潼关的一场灾难性的战斗必须被视为一个重要转折点,因为它使叛乱者时来运转,使王朝几乎崩溃,并使战争无限期地延长下去。

但是从长期看,关键的因素证明是全国大部分地区继续留恋唐统治皇室。这种忠诚在下一年中受到严重的考验,当时肃宗的朝廷遭受一系列严重的失败,只有一些小的胜利稍稍有所弥补。一切努力都集中于收复长安这一唯一的目标。756年秋,然后又在757年春,勤王军对占领长安的叛军发动进攻,但都被击退,损失惨重。在南方,叛军穿过秦岭,直趋汉水边的襄阳,虽然他们朝东南向淮河的推进在宋州(今商丘)被持续到757年秋的英勇的抵抗所阻。[19]

再往南,动乱也出现了。在潼关败后面临政权可能垮台的情况下,玄宗已把帝国的几大地区交由诸王子控制,极力企图依靠皇族的忠诚来维系王朝。他的一个儿子李璘例外地已至长江中游镇守,在757年初期举兵叛乱。也许李璘预期自己会成功地领导唐朝中兴,所以溯江而下夺取富饶的长江下游地区;但他被迅速打败和杀死。同时在边境,外邻开始利用中国的内乱来侵吞当时仍由唐朝控制的地方。主要的受益者为吐蕃和南诏。前者侵入陇右(甘肃),限制了唐朝与中亚的交往;后者在四川进行蚕食。但是甚至在极南方(包括安南),非汉族部落也起来叛乱,迫使中国当局撤离。

虽然朝廷虚弱无能,但暂时占有军事优势并控制河北、黄河,远至长安的大部分渭水流域和大部分河南(中国最最富饶和人口众多的区域)的叛乱者却没有另立取代唐朝的稳定的政体。虽然由于材料很少,人们不可能推测他们的政策,但显然他们取得的支持很少,并一直被视为是些粗鲁的边境军人而已,除了进行军事征服外,根本无权统治。也许安禄山在一开始未能取得全面胜利的事实足以使他的希望趋于破灭;斗争一旦拖延下去,王朝就能够利用剩余的巨大力量和支持,其中大部分是无形的。这件事本身就证明了唐朝至755年的统治的成功。但叛乱者的眼光短浅的政治头脑一定也起了作用。另一个因素是叛乱者领导内部的离心离德,随着安禄山在757年初的遇刺,分裂达到了最严重的程度。[20]其子安庆绪继承指挥可能恢复了洛阳大本营的和谐,但此事却疏远了在河北继续带兵的安禄山一代的将领,其中最著名的是史思明。事实证明,当时河北和洛阳两派已经公开化了的争吵几乎是致命的。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叛乱者在洛阳建都后,始终只对长安表示一种消极的兴趣,即不让唐朝得到它而已。除了他们的东北渊源外,他们是否也认识到渭水流域越来越不适宜充当政治中心?

随着757年秋政府军发动的进攻取得胜利,事态似乎发生了决定性的转变。转变始于英勇善战的回纥雇佣军率先大举进攻以后在阴历九月收复长安,这是他们在叛乱期间两次决定性贡献中的第一次。经过了一系列的胜利,进攻在阴历十月收复洛阳时结束。叛军不得不放弃邻近地区(其中包括他们最近已经占上风的河南南部和东部),退到黄河以北。叛军大本营被迫撤回河北西南的相州(安阳)。政府肯定作了有成效的军事努力,但它的成功主要是由于河北的叛军不能为其西面的军队提供足够的支持。这些失败以及两京的丧失在当时公开地把叛乱者分裂成两个对立的阵营:相州的安庆绪和幽州的史思明。到758年初期,叛乱者的前途显得如此渺茫,以致史思明本人宣布向皇帝投诚。朝廷由于不能最后消灭他,不得不满足于他名义上的投降,所以就封他为原官。

在收复洛阳后不久,朝廷实际上停止了主动的军事行动。它的资源暂时耗尽,朝廷的政治家们认识到,叛乱者此时虽被牵制在河北,但仍十分强大,不能一举消灭。总之,政治家普遍的期望是:最坏的逆境已经结束,唐皇室已被保存下来,现在可以进行必要的重建工作了。758年颁布的大赦令宽恕了除少数有名首领以外的所有叛军。[21]这是有意识地愈合国内分裂的企图,但它也为促使叛军内部倒戈以削弱敌人力量的战术目的服务。

在758年的大部分时期内,政府表现的有限的军事主动性令人费解(除了它自身继续虚弱这一理由外)。秋季发动的新进攻把叛乱者赶出黄河,但安庆绪率领的叛军主力部队成功地撤至壁垒森严的相州大本营以确保自身安全。政府军采用一种极为谨慎的战略,不在乎取得对河北其他地区的控制,而只把该城围困起来。围城持续了整个冬季;到759年春,围城者和困守者同样筋疲力尽。同时,朝廷对北方的叛将史思明的不适当的处理(可能是史思明军事上的老对头李光弼的过错)又促使他背离朝廷。他再次叛乱,率军南下。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他袭扰围困相州安庆绪的政府军,最后在阴历三月与他们进行对阵战。虽然据说他与政府军的力量对比不到1∶10,但他的军队仍把所谓“九节度使”的勤王军彻底击溃,迫使他们一路撤至洛阳。史思明于是进而消灭安庆绪及其支持者,为自己取得了叛乱的大燕朝的皇位。[22]在当时,惊慌失措的朝臣把占压倒优势的政府军的惨败归咎于缺乏一个受权的最高统帅以指挥和协调几支军队的将领的行动,虽然这不能完全解释这次战败,但是在以后的几十年内,因各个节度使在联合作战中各自为战而引起灾难性后果之事,则是不乏其例的。

这样,刚在一年多以前似乎几乎完蛋的叛乱又进入了另一个阶段,它的结束变得遥遥无期。759年秋洛阳和汴州陷落,政府命运进一步恶化。从此以后,时而一方主动出击,时而另一方主动进攻,但双方都未取得任何明显的胜利。长时期的对峙一直持续到761年初期。也许就在这一叛乱阶段,出现了对现存政治和社会秩序最有害的后果。虽然朝廷幸亏没有其他危险的僭号者出现,但它本身却不能恢复元气。汴渠源头几个关键地区的丧失和汴渠本身的失修,排除了从长江各地取得大量收入和运输军事物资的可能。因此,朝廷能取得收入和支援的地区依然是十分有限的,面对这些地区,政府不得不采取越来越严厉的措施。[23]由于旷日持久的战争,叛乱者盘踞的河北地区一定非常困窘,但自756年以来已没有大的战斗,此时它可能已从最初叛乱造成的困境中恢复过来,并且又变得比较富饶了。

从长期看,具有同样严重后果的是,对地方的控制越来越多地从中央当局手中丧失。这些年的记载充满了哗变和小叛乱之事,它们几乎都出于个人的野心和对抗,而不是为了宏图伟业。政府一再因这类与主要叛乱活动或叛乱政权毫无关系的动乱而分散精力和受到牵制而不能实现它的主要目标。759年晚期,接着又在760年初期,在汉水流域和长江中流爆发了相当规模的叛乱。760年后期,长江下游又有一次大起事,761年和762年的四川也有起事,但这远远不是所有的动乱。地方权力斗争、暗杀和公开蔑视秩序的事例甚至更多。

这类目无法纪的行为常常使人难以分清敌友。例如,长江下游地区诸城市遭受的唯一一次严重战祸发生在760—761年冬季镇压刘展叛乱的时期。前来镇压叛乱者的政府军在扬州和楚州这两个富饶无比的商业城市胡作非为,大肆掠夺和杀戮而不受惩处。数千名外国商人被杀。[24] 762年,由征苛刻的税的企图引起的民众起义也遍及长江下游地区。袁晁领导的叛军据说总数即近20万,他们蹂躏了浙江的大部分,直到763年阴历四月才最后被镇压下去。

在中央政府的眼中,比这些叛乱甚至更加严重的现象是地方将领日益不请示京师就擅自行动的倾向。这些地方当局从朝廷往往已得不到指导和真正的帮助,而只能自己临时设法满足地方的需要,例如在财政方面就是这样。但在其他方面,它们干脆对朝廷的指令置之不理。总之,由于战争艰难地进行而冲突又无结束的迹象,对王朝政权的一种信任危机显然发展了,它转而又妨碍政府作出粉碎叛乱的决定性的努力。

叛乱者当然一定继续希望帝国权力全面崩溃。至少,史思明的将领们期待达成一项妥协的解决办法,容许他们保持自己的地位和地方的权力范围。但无论如何,消耗战既拖垮了中央政府,也拖垮了叛乱者。可能为了寻求新的供应来源,史思明在761年初期又对勤王军的领地发起进攻。事实上,是叛乱者而不是政府军差一点有了决定性的突破。761年4月在洛阳附近的又一次大战中,他们击溃了政府军,并且威胁要沿黄河向西发动另一次进攻。但史思明不久被其部下所杀。[25]这对叛乱者来说是一个大灾难。他的死亡使发动新攻势的前景趋于破灭,并且也使叛乱长期所抱的胜利希望烟消云散。如同安庆绪,我们的史料对史朝义也不注意,但我们应该认识到,叛乱者在他的领导下有一段时期依然是强大的。直到进入762年相当长一段时期,境况才不利于他,并且又像安庆绪那样,他最后被他的一些高级军事将领的背叛所解决。现在正在为第四个首领效劳的这些人发现,保全个人性命的要求优先于效忠的要求。

762年阴历三月新帝代宗在长安登基,但他的继位对冲突的进程没有什么直接的影响。可是他登基后随即颁布大赦,以重申肃宗的宽大政策,这对结束叛乱起了直接的作用。[26]叛乱的结束是突然来临的。可以确定战争最后阶段的日期从762年的初期或中期开始,但不论在那一年的初期力量对比可能发生了何种变化,政府的大捷和大量失地的收复都只是秋季攻势的结果。阴历九月,派往回纥可汗的使者发现,史朝义已在试图说服回纥人进行反唐的干预。唐帝就派曾以女儿嫁给可汗为妻的仆固怀恩前往回纥朝廷;仆固在那里说服可汗参加对史朝义的协同进攻。对朝廷来说,再次向回纥寻求军事援助的行动肯定是它经过6年连续的战争和内乱后在虚弱和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采取的一个措施。[27]

决战以阴历十一月叛乱者在洛阳城外的惨败告终。洛阳又被收复,然后同样遭到勤王军和回纥人的蹂躏和掠夺。史朝义在这次战斗中人马大量丧失使他处于严重的劣势。这次战败对他主要的战地将领的影响同样是重要的,因为尽管叛乱者在河北仍拥有重兵,但这时将领们相信他们的事业已经失败。他们一一背叛史朝义而向皇帝投顺。史朝义接连败北,最后被赶往河北的北面。当763年初期他抵达安禄山原来在范阳的根据地时,守将把他摒于城门之外。他被迫逃入契丹和奚族之间的边境,根据一个记载,他终于自尽而死。随着他的死亡,叛乱结束。

叛乱是在没有任何最后的和决定性胜利的情况下结束的,这种方式反映在763年河北建立的新权力结构方面。肃宗和代宗几年来都积极地鼓励叛军首领们自动投降。在叛乱后的处理中,叛乱的全部责任由安、史家族及其直接支持者承担。所有其他的叛乱者都准许为唐王朝效力,许多叛乱头目被批准在原辖地任官。[28]朝廷不但愿意赦罪和保证安全,而且还确保叛乱将领的权力和官阶,其原因有二,它几乎不惜一切代价地急于结束敌对行动;它预料一旦和平和现状得以确立,就能够控制以前的叛乱将领。这一政策在唐王朝第一个10年进行得很顺利。但在这时这种政策的实施结果就不像预料的那样。当然,主要叛乱将领的倒戈最后促使叛乱迅速瓦解。但河北——中国人口最多和最富饶的道之一——这时一分为四,并且落到了被代宗朝廷任命为节度使的前叛乱将领手中。政府与其说是镇压叛乱,倒不如说通过妥协的解决办法来结束叛乱。在河北,妥协的代价证明是昂贵的。

在全帝国,占主导的心情是松了一口气,而不是欢欣鼓舞。以前人们很多次对胜利抱有希望,结果反而失望。现在“胜利”已经来临,但“胜利”是暗淡的,是通过代价十分昂贵的回纥盟军的干预和对叛乱者的全面宽大取得的。

全帝国处于混乱、多事和分裂的状态。实际敌对行动的结束使政府面临大量紧急的问题。第一种倾向是想重建755年的状况,因为很少人——虽然他们看到了局势的严重性——能认清几年叛乱的事态已把国家和社会改变到什么程度。这些变化已使简单地恢复旧制度成为不可能之事。以下几方面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变化。

(一)军事化已经大规模实行。武将们行使大权,支配着地方行政和占有所有主要的战略要地。大批的人——可能超过75万——都武装起来。在以后半个世纪,甚至程度较轻地在王朝以后的其余时期,军方一直是帝国生活中的主要力量。

(二)地方行政的结构已被改组。到763年,节度使和观察使控制的政体已在整个帝国成为处于中央政府和旧州县之间的常设权力纽带。这些地方政体发展成为本章下文讨论重点的自治和半自治形式。

(三)新的社会成分被引进政治领导之中。通过作为军人取得的战功或在准军事政府中效劳,许多人在官僚体制中升至高位;或者取得了以前没有机会取得的财富和社会威望。

(四)国家的财政结构已经崩溃,需要新的方法来筹措收入。地方的税收记录已被销毁、散失和过时。到763年,政府完全缺乏重新推行旧的高度集权制所必需的严密的行政控制,适合新形势的新方法已开始在叛乱期间逐步形成。

(五)叛乱造成的动乱给了土地分配制最后的打击;原土地分配制再也不能限制地产的拥有或控制财产的转移,甚至再也不能起土地登记制的作用。随着社会总的失调,它的最后消失使地产大量转到新主人手中。

(六)人口大规模地迁移。河北和河南许多遭受战祸的地区的人口部分地减少,许多人迁往江淮及江淮以南。

(七)政府丧失了对河北和大部分河南地区的有效控制,它们这时在前叛乱地方长官手中成了帝国内部的一批半自治的道。这样就使帝国丧失了对它的25%—30%的人口的控制以及大量的收入。

(八)长江和淮河两流域的几个道取得了新的和关键性的地位。由于中央政府在其他地区实施的控制有限,这一区域因其增长的人口和巨大的生产力而成为王朝主要的收入来源。结果,运送收入至京师的运河体系成了朝廷的绝对生命线,没有它,朝廷就没有物资和资金。

(九)在对外方面,帝国令人悲叹地丧失了领土和威信。随着撤离军队和文职官员以应付内部危机,四周的边境收缩了。中国丧失了对中亚的控制,虽然孤立的中国前哨远在那里苦撑了若干年。更重要的是,近代的甘肃和宁夏两省被吐蕃人占领。这使帝国的政治中心比以往更容易受外来的攻击。

到763年,这些变化已清楚地被人觉察。不管口头政治家们如何空喊“中兴”,这些变化是不可逆转的,并且排除了任何真正恢复政府旧政策和旧行政程序的可能。在几年内这一事实已经变得很明显,所以政府被迫试行新制度。这些制度往往与传统的政治模式(它建立在能在全帝国推行统一行政措施的强大中央集权国家的存在之基础上)南辕而北辙。初唐的旧秩序一去不复返了。

叛乱后的权力结构

安禄山叛乱的直接的和可见的遗产是一个大为削弱的中央政权管辖下的不稳定的总形势。在几个地区,特别在不断遭受战祸和将有长期和艰难的重建工作的河南北部,物质的破坏是严重的。在其他曾发生过重大的、但只是停停打打的战斗的区域,如关中、河东南部和河北,最严重的后果是征用人力造成的,因而是短期的。这时全体民众面临的具体困苦主要只能推测;但有充分材料证明,当时存在大规模的破坏、荒芜和人口减少。政府自身被各种各样的困难——严重的资金短缺、混乱的官僚机器、破坏的交通、吐蕃构成的严重的外来威胁和浙江发生的一次危急的(显然是民众的)叛乱——所困扰。但一些事件表明,其中最难处理的问题是曾经确保王朝生存下来的那种手段,这就是为了行使分散的权力,动员资源和进行战争而在内地建立起来的军事藩镇。[29]

前面已经谈过,这些藩镇之建立是专门为了应付军事的紧急情况。但在叛乱的过程中扎下了根后,它们这时已形成了京师大门以外的主要权力中心。一方面,军事力量无疑使节度使们能够对朝廷坚持自己的权利,甚至藐视朝廷。在历史著作中,他们通常被形容为桀骜不驯和追求权势的武将。另一方面,客观情况本身,即政府的紧密结合和高度集权的旧政制的崩溃,也需要比过去更大程度地把权力下放到地方一级。因此,新的地方政体的发展也可以被看成是对紧急需要的一种积极反应,这一点已被叛乱以后若干年新的地方行政单位的建立所证实,而它们以前在这些地方是不存在的。例如,764年和765年,从荆南和江西这两个大的旧置道分离出更统一、更紧密的湖南和鄂岳的措施肯定是由于当时的行政能力不能胜任所致,而不是像以后的情况那样是出于削弱军事上强大的藩镇的愿望。唐王朝只是在付出了高度分权的代价后才得以幸存下来。

叛乱结束时的行政安排是建立约34个新的地方藩镇(见地图13)。以后几十年新藩镇继续增加,其数在45—50个之间。[30]新藩镇的建立和复杂的辖境的变动使763年以后唐朝的行政地理非常难以捉摸。但叛乱平定后最初几年存在的30个藩镇实际上都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保存下来,到785年,所有比较重要的藩镇都已形成。大小的差别很大,有的只包括两个州,有的则有12个或更多。地位和行政结构的不同也使事情复杂化。

最初,大部分藩镇(几乎是华北的所有的那些镇)由节度使管辖,他们都兼有观察使的权力。后一种职务是玄宗时代的采访处置使的直接后身,但这时它拥有广泛的行政权力。按理说,节度使应拥有常备军供他们指挥,在理论上是为了执行他们的军事任务。这里情况又有很大差别,有的镇只有军队数千,而有的镇则多达7.5万—10万人。观察使领导的镇的各类军队都很少,这类官员一般兼有都团练使或都防御使的头衔,从而在必要时有权在地方行动中动员军队。在安禄山叛乱结束时兵员总数(包括边防军)可估计为85万人左右,这不包括当时已被解散的府兵。[31]但在这种高度军事化的情况下,朝廷却没有一支任何规模的中央军队可供调遣。从军事上说,政府几乎完全依赖忠于王朝的节度使的军队,但这些军队不论设置在边境沿线或分布于整个华北,都不在它的直接权力之下。

地图13 唐代的地方建置(763年)

从一开始,内地几处军队大集结的继续存在(甚至在和平恢复后仍如此)妨碍了想重新树立中央权威的任何坚定和有效的活动。情况确实如此,原因有二:地方戍军常常是动乱的根源;更重要的是,他们为争取独立地位的有野心的地方领袖提供力量。地方部队内部的哗变和动乱是经常的,这些情况有时是暴虐和无人道的领导造成的苦难引起的,如764年河中和775年河阳的情况;但由于单纯的个人对抗和军纪败坏造成的这些情况至少同样经常,如770年的湖南和774年的汴州就是如此。[32]虽然它们助长了总的不安全感,并且它们一直有发展成大暴乱的危险,但这类动乱的影响主要是地方性质的。受这类戍军支撑的基本自治的地方政治权力的出现则是另一回事。这些势力为了有效地控制帝国的要地,最后甚至为了取得那里的主权,很快向中央政府进行挑战。军事力量不但支持它们的野心,而且为它们的领袖赖以在领地中取得充分完整的控制提供了手段。这样,从那些长期在中央控制之外的地方政体,我们可以发现从以原来派在该地区的军队为基础的狭隘的军事权力发展成真正在地方割据称雄的明确迹象。甚至像魏博和昭义那样的藩镇(前者不受节制,后者效忠朝廷),情况也是如此,它们的军队只是在安禄山叛乱以后的时期通过大规模征募和训练地方居民以后才变得难以对付。

中央政府是非常了解军事力量分散的种种危险的。但它缺乏消灭这种现象或对地方势力施加任何严密的中央控制的手段:各地的军事领袖和一般士兵都激烈反对这类政策。因此它对诸如战时英雄郭子仪提出的取消军事藩镇的建议和对文官独孤及提出的紧缩所有内地各地的军队规模的建议,都无实施的企图。[33]随着叛乱后局势的明朗化,有人认识到,为了抵消不直接受中央控制的藩镇力量。在直接受中央控制的几个藩镇保持庞大的驻军是绝对必要的。随时由中央政府调遣的大部分兵力分驻在西北边境沿线。总的说,这些军队造成的问题比内地军队少,这无非是因为他们驻守的地区很贫困,而且人口稀少,所以深深地依赖中央政府的供应和资金。可是安禄山之乱以后时期第一个政治军事大危机却在边防军中发生,这场危机虽是短命的,但却有深远的影响。

叛乱时期其功勋可与郭子仪和李光弼媲美的杰出英雄仆固怀恩是一个具有回纥血统的职业军官,曾指挥过结束叛乱的最后的扫荡战。作为西北地方军的指挥官,他在帝国胜利后的几个月中依然是军界最有实力的人物。763年秋,当他带领回纥可汗及其朝臣在参与镇压叛乱后回国时,他和他的贵宾发现河东节度使不让他们进入太原。节度使提出的借口是安全预防措施,但私仇可能是这次纠纷的根源。在这次发生的激烈争吵中,仆固不无理由地感到朝廷不给他足够的支持。结果,当他在等待报私仇的时机时,他命令朔方军在河东消极观望,尽管吐蕃有入侵京师西面之势。吐蕃人763年11月确实跨越边境时,他们迅速地打垮了面临的有限抵抗;由于附近各镇的节度使和仆固本人都没有响应要求支援的紧急呼吁,吐蕃人进而占领长安。朝廷在7年中第二次出逃,这一次东逃至黄河河畔的陕州避难。由于在军事上和政治上都无力据守京师,吐蕃人在两周后就撤走。唐朝人的生命和财产遭受一定的损失,但更为巨大损害的则是和平重新来临后刚刚有所恢复的帝国威望。[34]

结果,事情变得很明显:第一,政府再也没有完全可依赖的军队可供调遣;第二,它的主要目标必须是防御来自吐蕃人的外来威胁。仆固怀恩被宫廷策划的阴谋赶下了台,他的朔方戍军指挥官的职务由郭子仪接替,同时对边防军的多少更有效的新部署也得以进行。仆固怀恩逃往在今宁夏境内的灵武,并在764年秋与吐蕃人联合,为他们领路和领导新的入侵。这一次深入中国领土的打击未取得持久的收获。在下一年,他组成了吐蕃人、自己的回纥人和其他部落民族的一个广泛的联盟准备入侵中国。但对唐朝来说幸运的是,他在入侵期间得病,不久死去。在这整整的10年中,吐蕃人每年秋季进攻边境,这些袭击构成了安全、后勤和士气方面的严重问题。随着吐蕃的威胁,名义上友好的回纥人表现出模棱两可和不明确的态度。这种外来威胁严重地妨碍了政府在中国内地恢复中央对不同的区域权力中心的控制的努力。

在开始时,政府对哪些地方当局会响应它的指令和哪些地方会拒不服从是不完全清楚的。与各地的关系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才趋于明朗,并且因考验和错误判断而更加清楚。每一次的最终考验是中央政府选任各镇节度使的能力的大小。在长江流域及以南,政府稳定地保持这种权力,虽然那里偶尔发生哗变和动乱,却不存在真正的军事问题。在北方,类型则很不一致,至少在最初是完全不能预测的。虽然在某一特定时期政府掌握了对大部分地方节度使的挑选权,但在面临有力的地方(军事)反对时,它通常不能对某镇强加它的人选。可是在安禄山之乱后的10年中,它确实在一些困难的、或有潜在困难的局势中成功地作出了一些人事变动。例如在764年,它设法安全无事地把一名前叛乱将领从汴渠边的战略要镇汴州调到一个比较次要的地方,而以一名效忠王朝的将领接替;767年,它使用武力在陕西东南的华州清除了一名拒不听命的节度使,因为此镇太靠近京师,使它放心不下;773年它任命自己选择的节度使去控制河北的黄河边上虽小但很重要的义成军,并顶住了当地守军要求任命他们自己的一个军官的压力。

同时,中央政府在实施一项有关的政策,即在把地方的权力交还文官时也有一定的进展。在叛乱结束时,各地的长官(不论其具体官称是什么)有近75%是军人。到779年的代宗末年,这一比率已减少到约五分之三。这些成就主要在南方取得,因为在许多北方藩镇,由于战略的原因,强大的军事力量的存在是必要的,职业军事领导的保持不会带来不能接受的安全风险。[35]

但是尽管政府在有些情况下有所进展,但在其他情况下它却没有力量将其意愿加在与地方军人相勾结并加以利用的有野心的节度使身上。763年在襄州(在汉水边上),765年在平卢(当时是平卢军已被调去的山东一个重要藩镇的名称)和767年在四川(那里全是“效忠”的镇),政府对地方将领之间的权力斗争被迫袖手旁观,然后给得胜者奖以节度使的正式任命。在前叛乱者领地的第一起这类事例发生在768年的幽州,当时节度使被刺。朝廷对自己的军事实力和威信感到有足够的信心,以致派了自己的一名高级官员去掌管该地。但是地方驻军的一次武力炫耀就足以迫使他返回,然后那名刺客就得到合法的批准而成为节度使。四年后当他也不得善终时,朝廷不打算干预,而是经过了相当长的一段观望期,才正式批准继任人选。

政府直到775年才对一个拒不听命的藩镇采取大的军事行动,但即使在当时它也只是在最狂妄的挑衅后采取行动的。这一危机发生在河北是不足为奇的,那里的魏博在前安禄山的、精明和足智多谋的副将田承嗣的领导下已成为四个藩镇中最强的一个。775年,田承嗣企图接管邻近的一个已经更换节度使的相卫镇。如果这一行动成功并被群起效尤,帝国就会发生混乱。因此政府命令附近的9个藩镇对田承嗣发动一次征讨。它们之中有的非常愿意行动,以便取得一份战利品。它们还可能都得到朝廷的资金。中央政府的主要目标是牵制甚至降服魏博,但它一定还希望这次冲突有助于削弱一些不很听话的藩镇。

这些目标只被完成了一部分。田承嗣通过兼用计谋、外交和及时的胜利,能够保持他的军事地位。此外,其他强大的藩镇节度使终于认识到,他们的长远利益只是与田承嗣的利益而不是与朝廷的利益相通。结果,在赢得了一些大小适当的领地后,幽州、成德和平卢诸镇妥协并最后放弃征讨。这虽然导致朝廷在776年早期完全停止作战而没有降服魏博,但它至少已经使魏博不能为所欲为。魏博虽然面临众寡悬殊的不利形势,总的说丧失了很少的领地,但它取得的半个相卫镇(它此时不再存在)在很大程度上补偿了它在其他地方的损失。此外,它已经有说服力地显示出个别有强大武装的藩镇的防御生存能力,尤其在河北的藩镇更是如此,因为朝廷在对那里的个别节度使采取任何行动时,能指望得到的支持很少。[36]

那一年(776年)的晚些时候,朝廷的确成功地利用了一批联合的地方军消灭了一个有潜在危险的地方领袖。一个不出名的将领李灵耀在汴州的节度使死后已经夺取了那里的控制权,并且立刻开始执行一条傲慢的独立路线。对在汴渠边上的战略要地出现的这种行为,朝廷简直是不能容忍的。为了消灭他,朝廷发动了一场战役,并且很快取得胜利,尽管不知悔改的魏博节度使对叛乱者提供了援助;在汴州地区,朝廷作出了崭新的行政安排。

但在这类情况下,参加战役的藩镇从胜利中取得的利益往往与中央政府一样多。这显然是中央政府被迫完全依靠地方军而不依靠中央控制的军队所造成的几大恶果之一。这一次,已经强大的平卢是全面的胜利者,它从战败的对象那里取得5个新的州。

因此,在整个这一时期,朝廷试图控制有较多驻军和占地理优势的藩镇的记录最多也只能说是不平衡的。到代宗执政结束时,至少有6个藩镇不受中央任何值得一提的控制,它们是:幽州、魏博、成德(河北北部和中部)、平卢(山东)、襄阳(湖北北部)和淮西(河南西南)。在这些地方,节度使是当地决定的,朝廷不过在事后予以承认(成德实际上不能算例外,因为在那里带兵的李宝臣的任期从他叛乱时算起)。也许长期在一个篡权者手中的剑南西川(四川西部)也应包括在这一类藩镇中,虽然它采取反朝廷姿态的时间要晚得多,并且又是在不同的领导之下。所有这些藩镇在处理内部事务时都不受朝廷的干涉,所以必须恰当地把它们视作自治单位。正如历史学家司马光所说:“朝廷专事姑息,不能复制,虽名藩臣,羁縻而已。”[37]

显然只有有实力的现实情况才能导致唐朝政体接受这种局势。它这样做了,但又保存了帝国的统一和自己居于唯一正统地位的权力,这简直可以说是了不起的。原因在于它能牢牢地控制四个对它的生存绝对重要的区域。这些关键区域的第一个当然是京畿的关中道,那里的资源虽然减缩,但它作为国家的政治中心仍是至高无上的。第二个关键区是西北的边境区,它是掩护京师使之避免帝国面临的最大外来威胁的盾牌。第三个是长江淮河流域,这一区域有迅速扩大的生产力、增长的人口和繁荣的商业,因此已成为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第四个是运河地带,它包括那些从南方运输税收所必经的几个镇(四川是这类区域的第五个,但有争议;虽然它是守卫西面和西南边境的要冲,但它与中央政府的命运的关系,并不像上面所谈的四个区域那样有决定性意义)。由于四个区中的两个因战略的原因而非常重要,所以它们需要集结重兵,这样随之产生了控制的问题。我们已注意到,西北的边境藩镇缺乏足够的地方资源基地,所以没有争取摆脱中央政府的能力。但沿运河有大量驻防部队的诸镇则是另一回事。它们非常反复无常,需要以极为巧妙的手段加以处理;显然它们基本上不向中央贡献税收。

因此,像陈寅恪指出的那样,唐朝在8世纪后期和9世纪的统治之得以幸存,实质上只是因为它成功地维系了西北—东南的轴心。[38]长江流域是王朝赖以繁荣的经济基地,但远离唐的政治中心长安,这是造成严重紧张的一个原因,但这种情况之形成显然有充分的历史原因。这种地缘政治学的考虑也说明了这个时期和以后时期国家财政所表现的特殊形式的原因。代宗朝的后半期(约从770—780年),绕过地方节度使而又不影响他们征收直接税的盐的专卖给中央提供了约一半收入。此外,780年采用的两税法是在一个分权帝国的情况下产生的,同时也是在承认了这些情况的前提下被推行的。[39]

与单纯的军事控制问题一起,中央当局还面临各地的具体行政问题。这些问题由于各节度使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模糊不清而复杂化了,甚至在顺从中央控制的地区,它们也造成了困难。事实上,代宗时期的大部分成就必须被看成是单纯地表现在帝国的大部分地方恢复了一定程度的行政秩序这一方面。

混乱的几年使许多人得以在地方任职,根据以往的标准,他们担任这些职务是不够格的,但现在又不易被取代。任命官员的常规已被破坏,并悄悄地被放弃。节度使们提升自己的助手和心腹,往往继续不顾这些正常程序。官员的正常轮换和例行提升也已被破坏。上述情况与由于总的资金短缺而引起的精简人员和减少俸禄的因素一起,必然严重地降低行政的质量和损害正规官员集团的风纪。严格的监督和正常的政绩考核也不可能实现,特别是因为普遍认为公务的处理可以有更大的回旋余地。节度使被授予在自己辖区内考核官员的明确责任,但他们对网罗忠于自己的追随者的活动比对作出客观的评价往往更感兴趣。此外,系统地监督节度使本人的制度也已不复存在。例如,长期以来的苦难根源之一是节度使擅自非法征税;但由于他们获准在地方上有很大的行动自由,所以人们要揭露具体的、显然应受谴责的事例是不容易做到的。

总地说,财政造成了一个困难问题,因为国家对人口的行政控制能力大为削弱。旧的人丁簿和税册的丧失、破坏和过时,使登记的户数不到300万户——只是叛乱前总数的三分之一。[40]结果,恰恰在比以往更需要进行积极的行政活动时,能取得的岁入反而锐减。此外,重新登记人口和使税册的材料符合实际的情况可能是行政工作中最艰难的任务。即使在7世纪最有利的形势下,在隋亡以后全部重新登记人口的工作几乎花了一个世纪。

中央政府颁布了许多诏令和公告,努力想解决这些问题,但它们或者仍是形同虚设的规定,或者被半心半意地执行。在代宗的大部分年代,中央政府无力采取任何重大的主动行动,一种对地方行政的十分自觉的放任主义政策终于逐渐被人们接受。这一政策与从764—777年任宰相的元载尤其有关。[41]在这一时期的史书中,元载因他在这些年中对中央行政的独裁控制和对佛教的庇护而受到强烈的批评,他公开的贪婪和腐化也被含蓄地认为是对各镇缺乏积极的政策的一个原因。但是,在他掌权时期,朝廷却得到可喜的稳定,并且他至少一度成功地消灭了自肃宗时期起支配朝廷的宦官势力。

元载对藩镇采用的政策是实用主义的。他也许比任何人更能认清朝廷只有有限的选择余地,所以决定采取一条谨慎和妥协的路线,其目的在于维持国内和平和逐步恢复中央的权力。毫无疑问,在他的眼中最紧急的大事是防卫国家免遭外敌的侵犯:吐蕃人最近已进犯京师,并仍占领西北大部分地方;另外还有威胁程度较小的表面友好但难以控制的回纥人。这一政策的主要目标完成了,但为此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地方政体,特别是拥有重兵的政体,能够有机会牢固地树立自己的势力和使它们与所控制的领地和人民的关系正常化。这样,叛乱造成的分权在代宗在位期间逐渐制度化了。不但地方政体如此,甚至为中央利益服务的机构,如有才华的行政官刘晏在这一时期设立的从而成为朝廷的主要财政支柱之一的盐铁使署也是如此,而刘晏在管理它时,则是在独立于朝廷的高度自治的(实际上是区域性的)基础上进行的。

随着元载在777年的失宠,出现了针对各地问题的短暂的立法风。它旨在让州刺史重新起更充分的文官作用,同时又保护他们不受节度使的欺凌。此时他们已不能再兼任团练使,各个州拥有的军队人数受到严格的限制。同时节度使不得停止刺史的工作,未向朝廷报告不得批准他们离境,或另立自己的人去补缺。[42]这一法规可能没有任何大的直接影响,但实际上朝廷在775年对田承嗣和在776年对李灵耀的主动干预后,它的确表现了一种新的信心和赞成采取更强硬政策的日益增长的情绪。这种政策被代宗的继承者德宗几乎从一开始就加以采纳。

德宗(779—805年在位)

德宗在779年中期人们期望恢复唐朝力量和光荣的热烈心情中登上了皇位。没有什么问题能阻挠他的继位。新帝已经成熟,但尚不满40岁,他为人聪慧,精力充沛,因而受人尊敬;国内整个局势相对地说已经趋于稳定。在他统治之初,他虽然没有碰到紧迫的危机,但对国家的不可靠的财政基础以及国家对全国财政的不扎实的控制却有着充分的认识。从他登基后几乎立刻实施的政策来看,他可能早就相信实施更加有力的政策是行得通的。在许多方面他是正确的,这一事实却因以后发生的事件而鲜为人知。他放在第一位的要务是财政改革。

780年初期两税法的采用一般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史中的大事之一。近代的研究揭示了新税制基本上是以前几十年发展的实践和政策为基础,因而没有什么真正的新内容,但这也不能减轻它的重要意义。[43]我们只要对这一改革提出几个人所周知的特征就够了:把现存的纷杂的税制统一成一种基本税,根据当地情况在每年两次征税(由此产生了这一令人误解的名称)中缴纳一次;根据财富和财产分等征税,而不是向所有纳税者按统一的税率征收;税额一部分征现钱,虽然税的实物仍占绝大部分;取消各地本地户和新来户之别。这些特征充分证实新税制对当时变化的经济情况作出了反应。

但只有在找到了从地方取得岁入的适当机制的情况下,新税制才能提供足够的岁入。在这一方面,新税的组成确实顺应了当时存在的情况。它通过地方份额制而得到推行。

根据这种地方份额制,地方当局在管理财政事务时有很大程度的自由,但它们必须缴纳地方当局和中央政府在事先互相商定的税收份额。实际上,中央政府放弃了进一步对全国财政进行严密的中央直接控制的局面,作为报偿,它定期定额取得岁入。这些份额反映了形形色色的行政惯例和不同的社会状况,政府在确定份额和放弃税率一致的局面时,默认了当时存在的赋税负担不均的情况——这一点后来遭到严厉的批评。在实际处理地方征收的岁入时,两税法的改革把无疑已在使用的手续制度化了。岁入的分配在州一级分成三个特定部分:留作地方开支的部分(留州);送交上一级政府的部分(送使);上缴中央国库的部分(上供)。与新政策的其他方面一样,这一做法成了沿用到唐末的定例。为了推行改革,朝廷委派授予特权的官员(黜陟使)到帝国的11个大区与地方长官直接接触并商定份额。由于正常的官僚渠道远不宜推行涉及面如此广泛的新措施,德宗于是使用了专门任命和可信赖的代理人。

德宗想恢复中央权力的基本目标不但需要增加中央本身的收入,而且要全面加强对财政机构的控制。但是一些历史学家(其中有著名的日野开三郎)则走得更远,他们争辩说,实际上新税制的每一个特征都含有削弱地方权力的手段。[44]但它是否有这一具体明确的意图,这也是值得怀疑的。例如,出于财政的目的通过消灭本地户和外来户之别,地方当局能向他们征税而不上报中央政府的潜在的纳税人无疑大大地减少了。可是中央政府的首要目的肯定是单纯地要从这一明显的税源扩大自己的税收基础。特别要指出的是,德宗清楚地认识到,在落实这一措施时,不论它有何失误都是无关紧要的,因此,新税制是与当前政治现实的有意识的妥协,它打击地方的力量,但只是间接地打击。此外,由于不能指望在搞自治的藩镇充分贯彻这些政策,那些难以定性的表面上服从中央的地区就成了这一措施的真正贯彻对象,那些地方在执行中央政策时几乎是半心半意的,它们的财政机构提供的收入也比较少。

但是即使有这些保留意见,这一全面的新税制的采用无疑地从德宗的统治一开始就为他树立了一个坚强的、有改革精神的君主的形象。推行两税法的结果几乎立刻导致了长安新政权与地方的自治势力的第一次摩擦。780年初期,被派往与河北三镇商谈的黜陟使指示魏博将其军队从7万人减至3万人,可能此数是规定藩镇拥兵的最大限额。这名专使在河北可能越权行事;也可能他在朝廷的命令下以此试探地方政体的反应;也可能这些专使所受的权限确实比现存文献记载的要更加广泛。结果,命令不但被拒绝执行,而且被节度使田悦(田承嗣的接任者)所利用,因为他能把自己打扮成受朝廷解甲的威胁而危及生计的士兵的保护人。由于政府很快打算削减地方军队的流言已经传开,这件事一定给人们以强烈的印象。

德宗还力图明确地亮明他的态度: 自治的藩镇与其他藩镇对朝廷同样有正规的财政义务。他登基不久,就拒收平卢节度使的一笔厚礼。然后在780年春,当平卢节度使(再次)和魏博节度使上呈德宗大批“贡”品时,皇帝大造声势,把钱财作为正式税收转交国库。德宗从一开始还力图重新对地方高级官员本人进行控制。779年后期,他成功地把西川的一个统治已有14年之久但其忠诚已成问题的节度使召回朝廷并将他拘留。780年春,他当机立断地惩处并撤换了西北泾源镇的一个篡权者,而不像代宗在以前所做的那样承认他的指挥权。甚至位列盐运使之首的那位受人尊敬、办事特别干练的刘晏也证明不是必不可少的:那一年夏天,他被贬和处决,他的以扬州为基地的行署也部分地被解散了。

德宗即位的第一年末,最强有力的地方领袖人物确信,他迟早会对他们采取行动。他们的利益当然是维持原状,而这正是德宗此时威胁着要加以摧毁的。总的说来,他们的目的是很有限的。与近代的军阀一样,他们基本上只想让他们在自己的地盘上自行统治。在这一方面,在他们控制的百姓心目中,很难说他们有什么合法性。偶尔我们也能从史籍中发现少数敦促这些藩镇服从皇帝意志的建议;但真正抵制地方统治的活动很少出现。为了通过成立统一战线来保持其特殊地位,在代宗朝的后期,其中四个藩镇缔结了反朝廷的联防公约。它们是魏博、平卢、成德和襄阳四镇,最后一个位于汉水,它尽管资源有限,却在篡权而成为节度使的梁崇义的治下抱有独立的野心。在这些年间,幽州和淮西对朝廷采取一条和解的路线,但前者由篡权者朱滔所统治,后者由李希烈统治。因此它们不应与那些真正听命于中央指令的藩镇相混。

在这些情况下,随着德宗采取了日益严厉的态度,局势必然趋于紧张,以致发展到汴州在781年初期加固防御设施时流言蜂起,说朝廷在准备讨伐平卢,而后者也转而动员自己的军队以保卫自己的地盘。可是真正交战的原因却在成德的李宝臣死后不久形成,李是在安禄山之乱结束时被任命为节度使以控制其地盘的原来叛乱者中最后的一人,但此时朝廷拒绝批准其子李惟岳接任节度使之职。虽然成德的同盟者施加压力,但德宗绝不让步,这样就使李惟岳处于一个篡权者的地位。显然,只有通过武力才能把他清除,当他的盟友看到城墙上的文告时,他们就准备支持他反抗朝廷。此事触发了从781年持续到784年的一系列的东北藩镇之乱,而在河南和西北的一些次要的叛乱则一直持续到786年。[45]

人们常常谴责德宗在挑起一次武装对抗时过于莽撞,但应该看到,他对局势的最初估计绝不是没有道理的。虽然成德、魏博和平卢组成的阵营咄咄逼人,但这个阵营却面临着西面三个忠于王朝的强大藩镇:河东、昭义和宣武(汴州),在北方它还面临更强大的幽州。从780年初期起与吐蕃关系的缓和而最后导致在783年缔结的一项正式的条约,使朝廷能够把西北的军队重新部署到东北。虽然朝廷希望通过专门处理,以使襄阳的梁崇义不参加叛乱,但有人假设,即使他谋反,他也容易被周围忠于王朝的藩镇所牵制。当时德宗的主要错误与其说是在这个时候采取行动,倒不如说他未能认识到他的目标应有限制,进行时应该深思熟虑。叛乱诸镇的目标不过是保存自己。它们的要求在最坏的情况下是希望保持自己的地盘和使自己的军政组织完整无损;充其量也只是想适度地扩大领土。魏博在775—776年已经表明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冲突的第一阶段对朝廷来说是成功的。意义重大的是,新扩充的神策军第一次在这场讨伐藩镇之战中起了重要作用。虽然叛乱的藩镇结了盟,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互相支援,但总的说结盟军不得不各自为战。它们之中最弱和最孤立的要算襄阳,它不能进行什么真正的抵抗,而且于781年秋在淮西镇占优势的勤王军面前垮了台。在河北,魏博的田悦想占领太行山以东昭义的几个重要的勤王的城镇,但在围攻时遇阻并于781年年中大败而归。782年初的又一次战败使他被围于自己的治地魏州。在北面,成德的重要将领之一张孝忠在关键的战略城市易州的倒戈,甚至在战斗发生之前就严重地削弱了成德的力量。张孝忠随即投奔了由节度使朱滔率领的幽州军,并在782年初期大败成德军,这样就危及了成德的生存并促使李惟岳遇刺身亡,而在最初,斗争就是由于他的接任问题引起的。杀他的刺客为高级将领王武俊,他篡夺了成德节度使之职,立刻向朝廷投诚。在南面,李纳在前一年他父亲死后就成了平卢事实上(但未经朝廷批准)的领袖,他没有实现夺取运河控制权的第一个目标,从此他发现自己处于强烈的军事压力之下。到782年春,他也谋求与朝廷和解。结束叛乱的前景在望,只有魏博依然公开叛乱,它的解决只取决于朝廷提出的条件了。

地图14 河北诸镇之乱(781—786年)

本地图图例标记与实际形势有某些出入,现按原图复制,未加改动。——译者

但德宗及其顾问们却满怀信心地认为,他们还可以采取强硬路线。成德奉命被分成几个部分,分由王武俊、张孝忠和另一个投向朝廷的成德将领节制。王武俊还奉命为即将与魏博作战的河东军和幽州军提供后勤支援。幽州不久取得对原属平卢的德州和棣州的控制。淮西节度使李希烈的军队虽曾消灭梁崇义,但他根本没有取得领土。李纳谋求和平的努力也遇到了粗暴的拒绝。总之,朝廷不但像有些人指责的那样没有适当地犒赏支持者,它还想占领和长期削弱那些敌对的藩镇,但不打算不适当地加强那些曾用军队使朝廷取得胜利的人的地位,从而确保中央政府能够进一步加强自己的力量。

肯定是因为朱滔看清了这些目标,他才在782年春改变了立场。的确,他对分赃不均感到不满:他没有扩大自己的地盘;他取得的州都在远处,这并不表示他的力量真正有所增加。基本的问题是被围的魏博节度使通过使节向朱滔提出的论点挑起的:“且今上英武独断,有秦皇、汉武之才,诛夷豪杰,欲扫除河朔,不令子孙嗣袭。”[46]他还指出,魏博之完整存在对幽州的安全至关重要。所以朱滔的改变立场显然对他本人有利。王武俊之遭遇甚至更加清楚。自他投诚皇帝后,他未被任命为原成德镇的节度使,结果成德反被分割,他只成了团练使,所辖不过两个州。另外,他还必须给其他军队供应大量给养。因此,经过了一次次谈判后,他决定拒绝朝廷的安排,参加了朱滔解救魏博的行动。自安禄山之乱后,河北的几支主力第一次组成区域联合战线。此时,东北的战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双方的兵力都集结在魏州附近,782年年中一支勤王大军在那里遭到惨败,这实际上标志着朝廷想把河北诸镇纳入中央直接控制的希望化为泡影。但在当时,还没有人预见到这种前景,朝廷仍保有对河北南部两个州和中部四个州的控制,所以仍坚持它的行动。结果出现了长期对峙的局面,一直持续到782年末和783年的好几个月份,中间只有几次通过河东向河北北部的劳而无功的进攻。很可能朝廷对拖垮叛乱的策略充满希望。虽然京师的局势从782年年中起迅速恶化,但在783年初期之前,来自南方的运河运输仍足以供应战地的军队。另外,德宗完全认识到,他若不想大丢面子,这时绝不能使讨伐半途而废。叛乱者这时也没有采取新的军事主动行动,但在782年后期,他们与平卢的李纳联合行动,想搞政治独立。他们在魏州东部的一次正式仪式中,各人僭称王位,在自己的地盘中自封为王:朱滔自立为“冀王”,王武俊称“赵王”,田悦称“魏王”,李纳称“齐王”。他们追溯过去的封建时期,在自建的小朝廷和职官中一本周代古制,并有意识把自己的领地打扮成周代的封建王国,只对天子作象征性的服从。但这一行动在实际上并无多大变化,主要是想在自己的藩镇内为自己取得某种可接受的合法性。他们模仿周代的行动是很自然的。在8世纪后期,认为中国已进入像东周时期那样的封建割据时期的思想相当普遍。[47]但这并不意味着河北的这些节度使名符其实地要称孤道寡。从以后的事件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们宁愿在帝国内追求更正规的地位。

虽然河北的军事问题成败未卜,但对中央政府最关紧要的行动却发生在其他地方。成功地抗拒政府的榜样和战争造成的困苦有助于把叛乱扩大到危及王朝生存的地区。在河南,李希烈在战胜襄阳的梁崇义以后,没有参加讨伐东北叛乱者的战役。政府受挫和诸叛乱者(鉴于李希烈控制着朝廷与其长江流域主要供应地之间的战略要冲,他们积极寻求他的支持)称王的消息最后促使李希烈在783年初谋反。但后来除了偶尔参加攻打运河外,他与他在河北的叛乱同伙似乎没有作出过任何政策方面的协调。李希烈要实现自己的扩张目标,这样很快就引起了所有的河南和邻近地区诸军以及派去征讨他的神策军的注意。他虽在一开始暂时受阻,但在783年的其余时期赢得了一次次的胜利,他的成就在784年初期占领汴州时达到了最高峰。这时,他的军队占领了从汉水直到汴渠的一大片领土,完全切断了南方的供应路线,并且威胁着要往南向富饶的长江诸镇推进。

与此同时,政府面临着一个甚至更为紧急的危机。783年秋,经京师开赴河南前线的边防军因供应的口粮不足而哗变,并且拥立心甘情愿地当他们叛乱领袖的朱泚,此人为朱滔之弟,又是前幽州节度使。由于物资日缺,以及一连串紧急的苛捐杂税,京师普遍不安的情绪加速了秩序的崩溃。朝廷仓促逃到附近的奉天,在那里被朱泚所围,这时,朱泚已宣布自己成立新王朝。

对一个已受到沉重压力的皇帝来说,奉天的流亡期是艰难的,虽然当时干练的顾问陆贽起草的文献一点儿也没有显示朝廷处于一片混乱之中。[48]德宗没有其他选择,只能把河北的军队召回以对付京畿地区的叛乱者,这样就放弃了最初导致当前这场危机的目标。但他不能停止与李希烈的战斗,因为李希烈也像其他人那样拒绝了朝廷的和平试探。20多年来,中央政府没有东北而照常运转,但是如果没有长江流域的资源,它甚至不敢设想可以支撑下去。很难想像,政府地位的进一步衰落不会造成全面崩溃。可是在784年初期,又一次打击来临。从河北召回的主力军之一的将领李怀光在他的根据地河中叛乱。朝廷越过秦岭又逃到陕西南部一个更安全的地点避难,并相应地修正了它的战略。李怀光的叛乱始终像一个谜。显然,他感到自己及其军队受到歧视,这在相当程度上表现在当时普遍缺乏的基本军需品的分配方面。他一旦拒不听命,随之明显地就不愿意把自己置于朝廷的控制之下了。不过他很少参与反对朝廷的直接军事行动。他没有与朱泚联合,这使朝廷能在京畿心腹之地两面受敌的情况下幸存了下来。朱泚在长安成立新政体,但附从者甚少;它在784年底垮台。

但是,如果说朝廷在对付关中叛乱者时靠自己站住了脚,它在河北这时发生的决定性的、并对整个一系列叛乱的后果证明是决定性的行动中,则只起了次要的作用。的确,朝廷提出了完全不咎既往和承认政治现状的条件,给那些只怀有有限目标的叛乱领袖一个选择。但更重要的是,叛乱领袖们认识到,他们固然担心皇帝对他们行使完全的主权,但也几乎同样担心他们的盟友会发展得过于强大。因此,当朱滔在784年初大举进攻以期穿过洛阳和河南西部与其弟朱泚在京师的军队会合时,他发现其以前的盟友不愿合作,不久,他们之间就发生了冲突。最后,在784年阴历五月,长期和变化无常的东北叛乱以反叛的成德军和忠于王朝的昭义节度使的军队联合在贝州大败朱滔而告终,迫使朱退居其北方的根据地,从而结束了这一区域的战斗。王武俊、田绪(杀害田悦的刺客、魏博的新节度使)和李纳此时已与朝廷和解,不出几个月,朱滔也采取同样的行动。所有投诚的叛乱者都获准在他们的藩镇掌握兵权,并且取得了崇高的封号。不久,朱泚战败和被杀,这样朝廷得以在784年阴历七月返回京师;李怀光依然叛乱,不过他在785年阴历八月遇刺前在河中没有活动。

政府的日子此时好过得多了,虽然困难仍在以后持续了一段时期。李希烈仍旧叛乱,此时已自称为新的“大楚”朝的开国之君。他在784年继续控制河南中部和占有极为重要的汴渠边上的一个要冲,然而在这一年夏天,韩滉带领的一支英勇的部队成功地使一支运送紧缺物资的大船队通过该地。只是到了784年后期,局势才开始变得不利于他,因为北方冲突的解决使政府能够把更多的人员物资转到南方战线。不过在785年全年,李希烈仍继续顽强作战,丝毫不顾朝廷提出愿意对他宽恕的表示。直到786年阴历四月他遇刺时,他的淮西的部将才向朝廷投降。于是这一阵藩镇之乱的浪潮终于平息了。

叛乱的后果

朝廷企图重新树立中央控制的最后结果到底怎样?德宗显然完全没有完成他的主要目标。他不但没有使搞自治的藩镇重新置于坚强的中央控制之下,而且还不得不同意正式批准它们自治来解决问题。不过也有些收获:襄阳作为一个自治地区已不复存在;河北因新设了两个新划分的藩镇,其政治地理已大有变化。它们是义武(由易州和定州组成)和横海(大而富饶的沧州),二者实际上与其他藩镇一样享有自治权,但由于幅员属于中等,所以不得不与朝廷保持密切的关系,而朝廷也能在这一区域把它们用于有用的战术目的。东北的几个大藩镇依然咄咄逼人,虽然特别是成德发生了相当大的地理变化(见地图15)。尽管李希烈已死,淮西仍不受中央管制,它的领袖人物的独立性不亚于以前的李希烈。

用武力推行中央控制的失败对全国受朝廷控制的其他藩镇的影响是很大的。中央政府国库空虚,威信扫地,不得不重新实行保守政策,即与关键的地方势力和地方利益集团尽量减少摩擦。德宗的政府就这样接受了一些重大的妥协,如让节度使们在一个职位上保持很长的任期(有时是为了避免某节度使在死前发生接任者人选的冲突),授予形形色色的篡权者和兵变者正式的职位,甚至试探地方的驻军能否接受地方职务的可能人选。控制地方的问题(特别是对有强大军队的藩镇的控制问题)不但继续存在,而且由于朝廷无力或不愿采取有力的纠正行动的迹象日趋明显,这些问题更是层出不穷。[49]国家的财政也遭受不利的影响。两税法仍在实行,但弊端百出。这部分地是由于从叛乱结束之后开始的长期通货紧缺。但德宗本人鼓励地方送上直接入他私囊的法定以外的贡礼(这无疑有损于应归国库的正规的税收份额),从而助长了地方官员日益严重的财政自治和不法行为。况且,两税法的基本弱点暴露出来了,政府简直不能推行改革制度的一切规定,例如,不能禁止开征特殊的或“附加的”捐税。正如807年极有价值的《元和国计簿》所证实的那样,中央只能保持对长江流域八个藩镇的有效的财政控制(虽然其他地方肯定也以某种形式上缴岁入),而且从德宗统治的第一年起,在册的总的纳税户数至少减少了三成。[50]

地图15 唐之地方建置(785年)

地图16 唐帝国的财政划分(810年)

于是,总的来说,781—786年的一次次叛乱更加深了安禄山之乱造成的后果。唐皇室在这样一个国家保持皇位:它在许多方面实际上维持着统一,从各方面看又只是在形式上维持统一,它的不受挑战的政治中心依然在西北的长安。第二,由于大部分藩镇的岁入基本上或全部由地方当局自行处理,中央政府唯一可靠的财源是长江诸镇。因此,运河体系的突出的重要性和保护它的必要性得到了确认。这一时期在运河两侧已建立的河阳、忠武和武宁(见地图15)从此被有意识地保存下来保卫运河,在以后的年代里它们都起了重要的作用。第三,帝国的东北角依然不受中央政府的有效控制;各镇抱成一团,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实际上的独立地位日益被接受。但是,据此看来,恰恰在与以往形势的延续性方面,这一世纪第二个25年的大叛乱与第三个25年的大叛乱是不同的。安禄山之乱引起了朝一个新时期发展的全面变化,而781—786年的几次叛乱虽然与前者相比都是军事事件,但引起的是程度的变化而不是性质的变化。至少部分原因在于:到781年,虽然皇室权力历经沧桑被弄得十分衰竭,但成为帝国特点的一种松散结构却使它能够经受得住战争和暴乱的猛烈冲击而不致产生根本的变化。这种松散结构的基本特征是,诸镇的大部分主要受益者无意于争夺皇位,而是满足于控制各自的地盘。这样的选择在以前是不可想像的。这一次次叛乱进一步削弱了中央的控制和巩固了地方的权力,其后果是严重的,但不是不可挽回的(虽然当时许多人有充分理由认为已经不可逆转了)。事实上,它们的主要意义在于使中央企图重新控制诸藩镇的努力倒退了约30年。

德宗之治的晚年

德宗又统治了20年,但唐王朝一直没有从最初的失败中真正恢复过来。他对藩镇的苟安政策的名声在传统历史学家的心目中是很不好的,他们假定他应有其他的选择,因而谴责他的政策为“姑息之政”。不管他是否过于谨慎,从这时起藩镇和军队造成的一次次动乱的确突出地显示了中央政府处于持续不断的衰落之中。他在位的25年中,朝廷在恢复对高级地方官职的任命的控制和让更多的官僚代替职业军人担任这些职务等方面,仍取得了稳步的进展。到804年,有一半节度使是官僚而不是军人。[51]此外,即使785年德宗对藩镇的政策显得软弱,他也不是一个软弱的胆怯的君主;因为从786年起,德宗采用了另一种行使君权的观念,即把注意力集中在由皇帝直接控制的国家权力和资源的部分。这样,他的主要目的是加强与君权有最直接关系的基础——它的心腹要地、保卫要地的军队和朝廷财政——以及加强他的个人控制。由于首都的安全直接取决于西北边境的安危,所以他花费了大量经费和力量去扩大和维持那里的军队,这是帝国中由中央供养的唯一的对外军队。西北防线的这种改进与神策军的强化有关,德宗把这支军队视为防止他再遭783年所受创伤的最可靠的手段。当这些军队扩大时,其中有几支被派驻在边境(这意味着朝廷的权力达到了直接负责对外防务的程度)。还难以确定驻扎在京师周围的神策军的规模。到德宗朝末年,在边境和在京师附近的神策军总数似乎已达到20万人。[52]部分地由于这些措施,这一关键的边境地区一直安全无事,到他统治之末,皇帝已能立刻调遣一支强大的和训练有素的军队。

德宗在寻求财政收入方面似乎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就。有些对他有点苛求的史料把他描绘成一个爱财贪婪的统治者。他显然决心永远再不让自己陷于经费拮据的困境,所以绝不计较取得经费的方式。但他这方面的成就却有损于财政机构长期和正常的运转。前面已经提到,他鼓励向他进“贡”,这本质上是地方节度使们向皇帝纳贿的一种手段。他对正在实行的两税法的缺点和弊病也没有表现出什么纠正的意向,而陆贽对这些问题在794年的六点奏议中已作了有力的揭露。[53]其中最严重的弊病是在通货严重紧缺的情况下继续以旧税率缴纳现金——这一情况使中央或地方征税当局大受其益,而纳税者则深受其害。

德宗还全神贯注于日常的朝政,不愿放权,对官僚集团也不信任。他使自己囿于小天地中,决心要当一个无可争辩的君主。他日益转而使用宦官去执行重要的任务,因为他们除了向皇帝请示外没有地位。在他在位时期,宦官取得了京师神策军的指挥权,并越来越得力地被派往地方政府中充当皇帝的代表——监军使。从783年以后,宦官对京师军队的控制几乎成了定制,而且是他们在中央政府作为支配势力崛起的主要因素,关于这个问题在本书其他章节另有论述。相反,这里主要关心的是监军使的制度。[54]

使用宦官在军队指挥机构作为观察者的措施在安禄山之乱以前就开始了,但这类任命在当时纯粹是为了某一特定目的,而且是专门针对边防军的。随着以后事态的发展,这一官职成了叛乱的产物,因为宦官可以为皇帝提供(或似乎可以提供)与军方联系的最可靠的联络员,不但在叛乱时期,而且在随之而来的动乱时期都是如此。在代宗时期,宦官监军使按常例依附于地方的和边防的军事结构。按照代宗对藩镇采取的相对消极的政策,他们似乎不积极地干预地方事务,但主要是给皇帝提供情报,其途径既独立又不同于正式的官僚渠道。即使这样行使职权,他们的存在一定对地方官员的行为也有所约束,因为他们呈上的情报肯定会影响朝廷对各个藩镇的政策,从而影响以后对它们官员的任命。此外,身处君侧的地位本身就是权力的源泉,监军使作用的扩大和他们与供职所在地的节度使的冲突的潜在可能显然都是存在的。

德宗在即位时非常相信这一措施的效用;虽然官僚们不断警告他把如此重大的责任交给宦官会产生有害的后果,但他在统治时期仍授予他们越来越大的权限。鉴于他在正面打击藩镇权力时遭到几乎致命的挫折,这一举动是不足为奇的。他扩大监军使的活动范围而不仅仅让他们充当观察员,还使他们成为皇帝和藩镇之间在一切政务方面、甚至在某些行政活动方面的关键的联络代表。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任命新节度使时所起的作用,因为在考虑了监军使关于地方情况的报告后,以及常常在他们与地方驻军直接协商后,皇帝才能作出人选的决定。这就明显地为营私舞弊创造了条件,监军使受贿和受威吓之事屡见不鲜;但这类事件可能不像史料使我们相信的那样普遍,因为这些史料对宦官怀有强烈的偏见。某一节度使死后,监军使还被指定临时负责这个藩镇;他们还奉命与那些不听命的节度使进行谈判,还在非常时期进行救济工作。在例行的行政工作方而,他们对人事的安排有很大的影响,而且他们似乎承担了特定的后勤供应的责任。通过皇帝授予或者默认,监军使们虽然拥有如此大权,却仍不厌其烦地承担其他任务,其中甚至包括指挥作战。对于这种干预时有措辞激烈的怨言。例如,在798—799年朝廷企图镇压淮西叛乱的那次不幸的行动中,战略的决定一般由几支参战勤王军的监军使在会议上作出,然后才传给名义上的统帅。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此积极地进行干预,如果战败,他们发现自己无一例外地成了替罪羊。

但是,德宗最不愿意听取关于这一制度的任何批评。他不但继续使用大批监军使,而且还指派他们到更小的军事单位,从而增加了他们的人数。795年,他给监军使颁发正式的官印,使这个职位具有正规的地位。尤其是当节度使与监军使发生冲突时,他一有可能就支持后者。800年义成发生的戏剧性对抗就是这类冲突能达到什么程度的一例。随着节度使姚南仲和监军使薛盈珍之间的冲突不断加剧,携带各自报告的对立双方的使者竞相争先向京师策马奔驰,结果薛盈珍的使者被节度使之人所杀,此人随即写了一份抗议奏疏后就自杀了。虽然朝廷敌视薛盈珍,皇帝也只是把他召回朝中给予一个职务,拒绝再采取其他行动。

在与各藩镇和节度使个别打交道时,以及由于这一制度能使他亲自掌握与节度使的关系,德宗无疑喜欢这一制度带给他的灵活性。但监军使的效力是与君主的威望成正比的,而如上所述,在德宗朝的整个后期,他的威望正江河日下。此外,监军使对那些不受朝廷控制的藩镇几乎是无能为力的。

德宗以这些方式表现了他几乎是唯一的关心,这就是要加强皇帝的直接权力。他的行为也许只反映了他有限度的雄心,或者也许他真想干一番事业,以便打下基础,让他的继承人全面恢复中央的权威。事实上,后来由于淮西的挑衅而迫使他在798年对一个藩镇发起的唯一的一次攻势却以失败告终,这次军事行动对未来的皇帝权力来说是一个不祥之兆。此外,他立其残废儿子——未来的顺宗——为太子实属愚蠢之举。可是,当恢复中央权力的奠基人宪宗在805年登上皇位时,宪宗的的确确发现,他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所需要的制度手段以及财政、军事资源基本上已经具备,这应归功于德宗不事声张和坚持不懈的努力。

9世纪之初的藩镇

到9世纪初,新的藩镇已经存在了约40年,并且已成为唐代地理上的长期特征,虽然个别藩镇的地盘发生了变化。[55]李吉甫在写于814年的《元和郡县图志》中认为它们是活生生的事实,也是他编排材料的主要行政单位。在这一时期它们已发展了自己的制度结构和行政方式,所以我们必须对它们作出比较充分的阐述。这种阐述将集中在长江以北的藩镇,因为我们可以在那里发现新制度的最发达的形式。在南方,藩镇的行政机构力量较弱,更听命于朝廷。

军队依然是藩镇的核心。[56]由于它对藩镇的安全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通常占用了当地岁入的大部分。它的存在不但是任命该地区节度使的首要理由,而且在节度使与辖地内外的关系中给他提供了直接和具体的支持。军队的主要集结地在镇治之州,驻防部队称牙军。牙军能够镇压境内的任何反对力量,一般地说是藩镇唯一具有强大打击力量的军队。它的核心是亲卫军精英集团,负责节度使的安全,同时无疑地也是被用作保卫节度使驻节之地的总的安全力量。在更好战和独立的节度使麾下,这种军队通常称牙内军,常常由以下几种有特殊地位的士兵组成:从节度使私囊出资维持的“私人”士兵;名义上的养子;为节度使效劳并随他从一地调到另一地的“侍从”。由于精英侍卫都是节度使的贴身保镖,他们在地方的政治中常起关键性的作用,同时我们可以发现他们的将领篡权的事件(未遂的和成功的)不乏其例。藩镇的其余军队则驻守在州县的治地和其他战略要地。[57]它们被恰当地称为“外镇”。它们的部署取决于不同的情况:本镇的地方防务(特别在自治的和边境的藩镇);境内的安全;对资源和收入的控制(如对商业中心和盐池)。这些外镇军的规模差别很大,从数百人至数千人,但这种大编制的军队是很少有的。

上述这些部队的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的话)是正规军,他们的全部生涯都在行伍中度过。但有充分材料说明,地方的民兵(团练)也在藩镇军队中被广泛使用,所占比率可能比我们想像的要大得多。使用团练有明显的优点:费用低;虽然他们不经常武装,但在境内能很快地被动员起来。虽然他们没有受过在境外作战的充分训练,但在保卫其家乡时可以指望他们英勇战斗。事实上从这一时期藩镇军的战斗记录来看,团练所占的比率似乎是很大的;这些军队在境外作战的无能是有名的,但在守卫自己的领土时却打得很顽强。

军队对藩镇的长期发展在两个方面有重要影响。第一,军队部分地使藩镇的行政越来越表现出地方色彩。如前所述,一旦军队驻扎在特定的地区,其兵将的利害关系必然会与所在地区混为一体,而且越到后来越强化。最后,他们基本上代表了当地的利益,这一事实往往使他们与外面派来的节度使发生不和。第二,这个方面部分地减轻了第一个方面的影响。在大部分藩镇,军人成了世袭的职业,这倒不是因为它能使军人取得很高的地位,而是他们有希望取得丰厚的物质报酬。军队可以要求高报酬和高待遇,他们也往往是这样要求的。因此到后来,军人,主要是牙军,成了一种新的低级特权精英。这当然使他们极力反对任何现状的改变,不管他们忠于皇帝还是忠于节度使,情况都是一样(在9世纪,魏博军和武宁军在这方面更是臭名昭著)。此外,他们的要求必须由当地的纳税者来满足,所以他们把自己作为一个特殊利益集团而置身于人民之外。从这些情况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为什么有的节度使专门扩充亲兵队伍,并且在调任时把他们随身带走。

我们可以回忆一下,前面提到了州的制度原样未动,而在它上面加上了藩镇这一组织,由于州至少在理论上从未被明确地规定应附属于藩镇,结果就有出现两种平行机构的危险,而且也的确多次出现了这种危险。根据律令,这两种机构几乎独立行使职权。在这种情况下,节度使限于在一个地区内维持治安,对刺史和县令只行使监督的职能,刺史和县令则继续履行他们既定的地方职权。但实际上,由于节度使除了拥有兵权外,通常享有名义上的高官阶、威望大,与朝廷关系密切的优越条件,所以一般能把自己的决定强加给刺史。此外,由于他还负责朝廷和州县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他在下达朝廷的指令时使他能借此夹杂自己的命令。他有权考核自己治下官员的政绩,这显然又助长了这些官员个人听命于他。最后,州支持藩镇的机构和军队的义务使它在财政上依附于藩镇。由于藩镇一般负责接受和处理地方岁入中本镇和中央政府的收入部分,州的财政依附关系几乎是完全彻底的。

对自己的行政人员(使府)和军官,节度使实际上拥有任命全权。这意味着这类人员取得官职的途径不同于和独立于中央吏部任用的人员。各镇和吏部吸收人员的来源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叠的。但是,吏部重视出身,有相当明确的界限,即靠贵族门第、荫庇、科举中式或从胥吏工作提升而取得当官资格,而在各镇任职的人员来源的界限则远为不清和多样化。这类人包括未中举或者虽中举但未得到职事官的文人(韩愈就是其中突出的一例)、转搞行政专业的军人和社会出身低贱但有一定程度的文才足以胜任一般行政工作的人。事实上,在这些藩镇当局下的晋升在王朝后半期成为社会人才流动的最重要的途径,因为这时许多以前没有当官机会的人能取得官员的地位而升入各级行政机构之中。这样,在地方上,州县组织和藩镇的行政组织这两类平行机构不但在它们基本的政治和行政归属方面,而且在总的社会成分方面都有明显的不同。当然,如果节度使在州县职位上安插了自己任命的人,这种不同就趋于消失。根据中央政府的观点,那些通过藩镇非正式任用而进入仕途的人不全是正式官员,按理说依然是属于“流外”官。结果,它对他们的提升和任期作了种种限制,并试图在他们和有正式资格的官员之间保持一条严格的界线。实际上除了武官外,他们中没有人获准在中央政府任职。可是正如中央政府中的正式官员白居易指出的那样,与正式的地方官员相比,在藩镇机构中任职的官员人数更多,待遇更高,由此可以想像地方当局掌握的财政资源有多少了。[58]

因此,在朝廷基本控制的藩镇中,节度使享有对自己藩镇的指挥系统的直接权威,并能对其所属的州县官员施加强烈的影响。在本文讨论的时期内,大部分节度使能比较自由地行动,特别是那些多年在一个职位上留任的人更是如此。不过其中的大部分人根据他们的意愿,或是在自己的地盘中巩固和扩大个人权势,如剑南西川的韦皋,或是大发其财,如曾在几个镇任职而变成巨富的王锷。从这些例子或其他例子可以看出,这不一定在节度使和朝廷之间造成对抗的关系。

但如前面所述,一个官员一旦在一个相当大的、或是富饶的、或是地处战略要冲的藩镇牢固地树立了领导的地位,他的行为就变得比较反复无常了。甚至在正常的情况下,由于藩镇和州的职权范围没有被适当地划分,中央和镇当局一直明争暗夺地力图对州进行控制,这样,中央和藩镇之间就存在着一种明显的紧张关系。直到9世纪初期,除了德宗登基的最初几年,紧张关系的加剧主要是藩镇当局的行动所造成。但从805—820年,由于中央采取了重新集权的新的有力行动,它加剧了这种紧张关系。

在自治的镇,问题的表现形式完全不同,因为在这些地方权力的体系已经合而为一。与藩镇的武官和幕僚一样,刺史和县令都是由节度使任命的,他们取得负责的职位正是因为他们是他的坚定的追随者。可以这么说,在这些藩镇,朝廷不能通过他们的刺史插手藩镇的内部事务,因此只能通过节度使及其官署。但是如果节度使在这些镇内的控制更加臻于完善,那么控制问题又比其他独立程度较小的藩镇要严重得多。权力赤裸裸地以武力为基础,节度使单独地负责,由他有效地任用人员。由于他将自己的地盘置于朝廷的控制之外,如果他的政体失败,就不能指望得到朝廷的支持。他们所受的惩处或是遇刺,或是被驱赶下台。结果这些藩镇的节度使采用了一种精心设想的控制体系,812年李绛给皇帝的一份奏议对此部分地作了阐述。“臣窃观两河藩镇之跋扈者,皆分兵以隶诸将,不使专在一人,恐其权任太重,乘间而谋己故也。诸将势均力敌,莫能相制,欲广相连结,则众心不同,其谋必泄;欲独起为变,则兵少力微,势必不成。加以购赏既重,刑诛又峻,是以诸将互相顾忌,莫敢先发,跋扈者持此以为长策。”[59]

此外,这些节度使还采用人质制以防止变节或叛乱,同时深深地依靠家属,因为可以放心地让他们担任关键的职务。提升的诺言和赏赐的不时颁发也能积极地鼓励忠诚。这类行动也能在朝廷控制的藩镇中见到。但它们与朝廷的关系是,节度使严格地要向朝廷述职,而在困难时也保证能得到朝廷的支持,所以在朝廷控制的藩镇中,这种关系与其他的藩镇有本质的不同。

在财政方面,两类藩镇之间也有明显的区别。这种区别与其说表现在特定的财源方面(因为岁入基础不论政治秩序如何变动,基本上保持不变),不如说在它的处理方面。两类材料都很少,但朝廷控制的藩镇的财源的处理显然要复杂得多。自治的藩镇不论它们是否名义上上报朝廷,它们只是单纯地征税并截留归己。中央政府从它们那里收到的唯一收入就是“贡”品,如果进贡,也是不定期的,时间和数量都取决于节度使。有些忠于朝廷的藩镇的情况也基本如此,如剑南西川的韦皋就享有完全的财政自主权,不过这可能是合理的,因为那里亟须防止南诏和吐蕃对四川的入侵。但大部分藩镇事实上仍然需要向中央当局上报。

藩镇当局应收的岁入为所辖各州所交的“送使”部分,另外还有镇所在州的全部收入。如果节度使及其僚属想超过这些法定的限额,他们必须谨慎从事。一个额外增加岁入的常用办法是另立户籍而不向中央政府上报,它们的税赋专作本镇的收入。另一种做法为“应避”,也称“应庇”。地方上的富户通常将其土地名义上交给有官员地位的可以免税的个人,另外付以钱财作为他们土地得到免税的报酬。

征税权给个人创造了很大的获益可能性。有些其他权力分属于藩镇的各级官员,但这些财权只操在节度使一人手中,因为他是境内最高级的财政官员,只有他有权征税。他把持的与朝廷联系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有他及其心腹助手才能决定哪些课税已得到中央的认可,哪些则没有。非法的附加税(有不同的名称,如配率、加配、加征)之采用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在规定征课的基础上简单地增加税率;第二种,不管是否打算作为正式的税,以巧立的新名目开征。两税法的推行旨在结束当时存在的这些名目繁多的特殊课税,但中央权力的衰落使这一希望变成了泡影。

藩镇的官员还利用8世纪后期和9世纪商业发展的机会自行在境内设关卡税,它与19世纪推行的厘金税很相似。地处交通要道的藩镇则机会更多。例如,宣武和武宁肆无忌惮地利用它们位于汴渠的地位。长期任宣武节度使的韩弘到819年退隐时积聚的财富达数百万(以钱、丝帛、粮食和珍贵物品计)。[60]藩镇当局还明目张胆地自己经营商业,尽管这类活动有明文禁止。最后节度使及其下属有时干脆从百姓那里攫取钱财,虽然一般都有具体的借口。文献记载中最明显的例子是9世纪初年剑南东川的节度使严砺的事例。严砺以约88户的家属成员与叛乱者勾结为理由,查抄了122起地产和住房(内有各种财产),而完全无视皇帝已对所有这类个人的宽恕。[61]但这种行径不能反复使用,所以很可能只是罕见的。

最难从文献中了解的藩镇的行政特征是藩镇当局与当地人民的确切的关系,以及在它们的辖区得到多少人民的支持。新的藩镇机构和人员无疑会被授受为正常的行政秩序的组成部分。前面我们已经指出,在军队方面,大部分行政的和军事的中、低级分支机构一定由本地人充任员工,与地方利益有密切关系。但这种情况——再加上其他因素——是否会产生地区情绪煽动起来的要求割据一方的压力?我们对此只能推测。我们从廷议的政策中的确知道,自治藩镇的民众紧跟当地领袖的情况曾被认真地考虑过。[62]尽管上层有斗争,但由于藩镇领导集团的组成有高度的延续性,这种情况助长了牢固的地方纽带的发展。自治藩镇的节度使对朝廷不负有任何物质义务,这可能使他们能够比其他忠于王朝的藩镇对一般的纳税人采取更加有利的税收政策。

这种民间的支持在一个藩镇内需经过一段时期才能发展起来,所以不能解释为自治政体出现的首要原因。类似的可能性在帝国的许多其他地方也存在,那里也有许多产生高度割据的办法,但实际上出现的自治程度则没有那么高。事实上:割据称雄的局面之所以没有普遍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一定是由于全国的精英继续把自己与他们所知道的既存体制——唐皇室主持的朝廷——视为一体。这种一致性不但是物质上的,而且也是文化和道德上的。对王朝的这种依附性也可能普遍存在于平民的情绪之中,其程度比人们所了解的更为强烈。

宪宗(805—820年在位)与藩镇问题

从安禄山之乱以后到宪宗在805年登基的年代中,藩镇的结构没有发生基本的变化,尽管其间发生了几件大事。同样,由于宪宗的改革,经过变动过的藩镇结构几乎原封不动地维持到9世纪第三个25年唐朝崩溃时为止。于是,他的统治在755年以后中央和藩镇之间的关系方面突出地成了第二个形成时期。[63]

在身患重病的顺宗退位后不久,他的儿子宪宗于805年5月登基。事实证明,宪宗是一位重实干的坚强的君主,他抓住时机采取了干预的政策。但在一开始情况似乎并不显得对他有利。在顺宗时期出现的不和以后,朝廷尚需恢复和谐关系,而地方政府广泛的行动回旋余地已成为全帝国被人接受的准则。宪宗对迅速恢复中央权力的可能性不抱幻想,所以行动很谨慎,只是设法见机行事,而不是强制推行自己做主的全面计划。

可是宪宗顽强地坚持他的基本目标,即恢复对搞自治的藩镇的控制,并要使所有藩镇当局完全听命于中央的指令。他几乎不可能希望深入进行下去:对各藩镇高级当局的需要,排除了恢复安禄山之乱前那种中央集权的可能,而且它们的军事编制既庞大,又根深蒂固,以致不容许作任何重大的军事复员。宪宗的又一个特点是,他没有从纯军事角度去看待藩镇的问题。他认识到,要削弱诸镇独立行动的能力,同样需要作出制度的改变。的确,他的改革旨在增强中央的权力而不是改善人民的生活。但直到9世纪的最后25年,除了河北几部分外,这些制度改革使中央政府得以在全帝国重新树立决定性的制度,从而进入了一个相对和平的时期。

新帝一登基就发现自己在关键的剑南(四川)边区面临着重大的政治危机,因为那里正遇到强大的吐蕃王国和南诏王国的威胁。自安禄山之乱后这一区域已一分为二,较强大的剑南西川此时已经发展了相对独立的传统。叛乱后的15年中,崔宁一直任节度使,此人在一次与朝廷支持的对手进行的内战中篡夺了权力,但他以后基本上保持对唐朝的忠诚。自8世纪80年代初期的内战以后,朝廷在784年任命一个可靠的官僚韦皋为节度使,他出色地在境内保持了控制,同时抗击了外来的进攻。但是,由于他终身留任此职,他具有无可比拟的机会使自己所治的藩镇成为一个高度自治的地区,以致与东北诸节度使毫无二致。主要的区别是他一直坚定地忠于皇帝,并贡献巨额财富以表示他的忠心(即使是作为贡礼而不是作为正式的税收而贡献)。

在任21年后,韦皋在805年夏死去,他的部将刘辟夺得了对该镇的控制权,然后立即开始向朝廷施加压力,要求正式批准他为节度使。皇帝最初采取强硬的姿态,但当看到刘辟准备动武时就改变了态度。但宰相杜黄裳呼吁要坚定,劝宪宗不能再妥协,他说:“德宗自艰难之后,事多姑息。贞元中,每帅守物故,必先命中使侦伺其军动息,其副贰大将中有物望者,必厚赂近臣以求见用,帝必随其称美而命之,以是因循,方镇罕有特命帅守者。陛下宜熟思贞元故事,稍以法度整肃诸侯,则天下何忧不治!”[64]直到次年(806年)春,对刘辟的讨伐才得以进行。但那时,刘辟虽然因占领了邻近的剑南东川而在开始时取得一定的优势,但战斗继续进行。到秋季,刘辟被击溃。这是25年中中央军队在地方第一次取得的重大胜利。这一次讨伐的特点是,藩镇本身未负叛乱之责。除了其领土稍有缩小外,官方对该地区没有进行制裁(虽然剑南东西两川被它们的新节度使残暴地掠夺一通)。

在这一年的早些时候,宪宗已迅速地处理了西北夏绥军的一个篡权者,所以宪宗的新政体这时已经历了它的第一次军事考验,地位大有改善。可是当东北的第一个节度使要求正式批准他的地位时,它仍不得不进行妥协。806年,平卢节度使死去,其异母兄弟李师道控制了该地区,并要求朝廷授予相应的委任状以取得正式的任命。宪宗很不愿意照办,甚至在西南仍在进行战斗时考虑开辟第二战线。但主张谨慎行事的意见占了上风,从而促使朝廷同意妥协;作为交换条件,李师道同意朝廷对其下属的任命,遵守朝廷的指令,并定期上缴税额。没有迹象表明他后来实现了这样的任何诺言;但宪宗至少奠定了对自治藩镇节度使采取强硬路线的基础,并且树立了通过谈判而不是全盘接受他们提出的要求的先例。虽然他最初的一些步骤几乎没有改变政治局势,但它们确实改变了中央—地方关系的整个气氛。那些以前越来越藐视皇帝和朝廷的节度使们,此时更认识到他们的义务,并开始定期来朝观了。

其中有一人拒绝照办,他就是799年以来任浙西观察使的皇室远亲李錡。李錡不但是一个富饶而重要的藩镇的领袖,而且到805年为止,他还兼任盐铁使,这一职务能使他取得大量额外收入,而他也毫不犹豫地把收入用于私人目的。但他的军事抱负甚至可能更使宪宗的朝廷不安。他从顺宗得到节度使和观察使的任命,并且已经大力扩充地方军队,其数量大大超过一般治安的需要。在中国最重要的提供岁入的地区,这种情况简直是不能容忍的。鉴于他过去在财政上明目张胆的不法行为,他担心自己的安全,所以拒绝应召上朝。最后,在807年后期,皇帝下令强制将他撤职。邻近诸镇的军队几乎刚处于动员阶段,李錡自己的将领就翻脸把他杀死,从而结束了这场危机。浙西没有可据以防御的边境,所以那里的孤立的叛乱者的军事前景从一开始就不美妙,从这一意义说,其结果并不算是皇帝的伟大军事胜利。但它是一次重大的政治胜利,证明他具有不惜采取一切手段以迫使不听命的藩镇就范的决心。

可是,要想真正恢复中央的权力,这类零碎的政治胜利却不能触动地方割据的根源。为了打击这些根源,制度的变化是不可缺少的。宰相裴垍提出并在809年颁布的重要的财政新立法的基本目的之一就是基于这种必要性。另一个目的是必须限制严重的通货紧缺现象,它自8世纪80年代中叶以来一直在折磨着国家,此时已预示将有一场重大的社会危机。虽然中央政府主要关心通货紧缺对纳税农民的影响,但它也对藩镇当局利用通货紧缺谋利之事很敏感。780年两税法改革过早地用现钱计税,而货币的供应又一直不足,结果用现钱计算的税只能用实物支付,但折换率却由地方规定。通过使用这种擅自作出的折换率,那些不受中央控制的官员乘机大发其财。这是809年措施致力于解决的问题之一。京师规定的折换率从此在全国实行,各地严禁擅自增加折换率。此外,为了解决现钱短缺的问题,以实物纳税的百分比提高了。新措施的这一部分主要致力于解决经济问题,但是,其中也有重要的政治含义,因为此举剥夺了藩镇官员非法收入的重要财源。

它在政治上更明显的意义在于,有一部分立法要求重新分配地方的税收。前面已谈过直到此时已实行的岁入分配办法。县一级单位征税并上解给州以后,税收分成三部分,一部分留给所在州使用,另一部分上解给藩镇当局,第三部分则给中央政府。虽然这一制度是作为供应各级行政机关的需求的办法而制定的,但如上所述,它造成了严重的财政不平衡,并造成了州依附于藩镇的倾向。809年的措施设法全面改变这种情况。第一,各镇从此在其治所所在州取得一切必要的收入。只有在收入不足的情况下它们才能向所辖的州另外提取收入。为了弥补收入的减少,镇所在的州免除对中央政府上缴任何税收。第二,除了本地必要的开支或藩镇获准开征的特殊征收外,所有的州必须将一切岁入解缴中央国库。这个措施的目的是一清二楚的:旨在削弱藩镇与其所属州之间的联系和在财政上把藩镇降低到不过是一个有特权的州的地位。实际上,这个措施又把三层制(镇—州—县)转成二层制(镇/州—县)。从它改组全国各镇财政关系和削弱地方割据的财政基础的企图看,809年的改革在政治意图方面可能比755年以后整个唐代历史中颁发的其他任何财政立法都走得更远。

可是,如果夸大地认为这一措施已得到直接和广泛的应用,那也是毫无根据的,特别是从下面谈到的以后的军事对抗中可以看出。显然,在许多情况下各州继续直接向藩镇贡献;但以后的朝廷的诏令也表明中央政府决心贯彻和保持新政策。另外,对这一措施的确切的影响也意见纷纭:有的人认为其结果是直接的:它使中央的岁入相对说来迅速增加;另一些人则认为它之迅速推行,恰恰是因为在一开始它没有严重地减少藩镇的岁入,只是从长期看,由于藩镇的财政独立性受到新的遏制才受到影响。总之,分歧取决于把着重点放在对中央政府的积极影响方面,还是放在对藩镇的消极的影响方面。[65]无论如何,可以预料,任何立法如果对大批执行它的官员有潜在的不利影响,那么中央政府只有继续坚持贯彻和继续表明它有支持其法令的办法,这些法令才能有效地变成法律。自安禄山之乱以后,只有宪宗之治才开始做到这一点,在他统治时期的发展有力地说明,改革是有成效的。

同时,宪宗一点也没有放松他对个别藩镇重建直接控制权的努力,这个过程不可避免地造成与东北强大的藩镇的冲突。809年初期成德节度使死去,他的年轻和能干的儿子王承宗要求接任。皇帝发现这正是在这个区域重树皇权的大好时机,于是拒不批准权力的转移,这对河北根深蒂固的惯例来说显然是一个有敌意的反应。此举又在朝廷触发了一场持久的争论,它之所以特别引起兴趣,是因为它显示了京师是如何看待这些藩镇的。不论在这时还是在以后,宪宗表现了极大的决心,坚决要成为全中国名副其实的皇帝。随着他初期的成功,他当然充满了信心,但在他行使权力的决心后面还不止是专制君主的好大喜功,他在这方面的立场得到了朝臣们很大的支持。在他的眼中,帝国,至少作为一个健全的政体,不能无限期地让这些自治割据势力继续存在下去,因为它们威胁着既存体制和成为抵制中央政府的榜样。同样重要的是,他相信通过适当的军事和外交措施,很可能恢复对这些藩镇的控制。因此,进一步的妥协只能妨碍最终目的。

但也有人对这条拟定的路线提出强烈的反对意见,其中当时的翰林学士李绛的意见似乎最为言之有理。李绛警告说,强有力的历史因素和地缘政治学因素阻碍了中央想收复成德的任何企图(言外之意,对东北诸藩镇也是如此)。首先,自安禄山之乱以后,成德已享受了几十年的自治,这已把当地民众与成德的领导集团结合在一起,并使后者取得了实际上的合法性。任何改变这种事态现状的企图势必激起该地的有广泛基础的反抗。其次,成德不像刘辟统治下的剑南西川和李錡统治下的浙西,周围实际上是性质相似的藩镇,它们之间尽管偶尔有对抗,但利害关系总的说是一致的。这使它们成了朝廷的不可靠的同盟,即使在它们表面上参与对成德的武力行动时也是如此。总之,成德不可能被孤立和击败。最后,李绛指出,国家的财政状况不佳,难以采取这样的行动,因为当时淮河和长江诸地洪水为灾。[66]

皇帝最后的确接受了一项妥协的解决办法,承认王承宗为成德的领导,但要王承宗同意对朝廷履行正常的行政义务,并放弃他前不久取得的德州和棣州。显然王承宗是装模作样地接受这些条件的,因为他不久立刻用武力保留了这两个州。这就给皇帝以军事干涉的机会——他确实也没有其他的真正选择了。809年秋末,包括除魏博以外的许多地方的大军以及神策军奉命开赴战场,发起对成德的全面的进攻。按理说,成德应该被摧毁。但从一开始就出现了协调各路兵马的严重问题,各个将领证明都不愿意争先动用自己的军队。另一方面,成德则不存在指挥的问题,它的精锐部队在为守卫自己的家乡而战。最后,中央财政的枯竭成了决定性的因素;在810年年中,宪宗看清了他的军队的半心半意的行动,在不到一年后取消了讨伐。王承宗仍保留他的两个州,但同意遵守原来协议中的其他条件,以报答朝廷对他的正式任命。但对宪宗来说,这只是一个保全面子的解决办法,并没有导致当时存在的关系的真正改变。

这样,随着在东北重新树立中央权力的又一个企图的失败,宪宗遭受了第一次挫折。这次挫折有进一步的影响。在冲突中,朝廷不得不直截了当地同意淮西和幽州的领导的更替,幽州在河北之役中或多或少地是一个积极的同盟。一些最强大的自治的藩镇除了被迫对成德采取行动外,依然没有受到任何严重的影响。但以后事态的发展表明,政府没有蒙受不可弥补的损失,它的威信仍很高。例如,张茂昭在19年前已世袭了地方虽小但地处战略要冲的义武的节度使之职,但他自动放弃了对那里的指挥权,这即是明证。虽然那里在后来偶尔发生动乱,但自治藩镇就这样永久地少了一个。

809—810年的冲突在另一方面,即对国家的财政,也有重大的影响。大规模的动员似乎已迅速地耗尽了中央的储备,因此,特别是鉴于战地军队战绩不佳,继续征战已经行不通了。这类军事行动代价高昂的原因已经变得很清楚:中央政府不能对参战的各镇军队进行直接的控制;不同的利害关系支配着各镇领导的行为。在这些情况下,中央政府不得不对为进攻目的动员起来的军队采用一种很无效的供应体制,这就使得中央的资源非常紧张。很简单,这种直接的津贴称“出界粮”,它按人头以固定的数额付给这类军队。各镇军队一般从它们的领地内取得给养(西北的军队除外),但它们的军队一旦开拔出境,就有资格取得中央的津贴。从安禄山之乱后,这一制度从一开始就遭到批评,因为它本身实际上是浪费,而且没有道理。据说,地方将领毫不犹豫地派遣其军队至自己所辖的境外,然后以种种借口按兵不动。由于他们已取得财政支持的资格,就感到努力战斗不一定符合他们的利益。但也没有取代这种资助方式的好办法。809—810年在与成德的冲突中,宪宗为一场国内的大讨伐付出了高得难以忍受的代价,而在战场上的所得甚至远远抵不上支出。他不但被迫中断了讨伐,而且实施809年财政改革的企图也受到了不利的影响。此外,朝廷要经过几年才能把枯竭的国库恢复到再想进行重大军事行动的程度。的确,810—814年这四年是他整个统治的最长的安定时期。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一个关键的藩镇内部的不和,使宪宗开始取得分裂河北集团的机会。812年年中魏博节度使的死亡留下的接任者只是一个儿童,他的助手和随从立刻与大部分守军离心离德。当时朝廷只要故意拖延对接任者的承认,给他造成一种前途未卜的形势,就能引起一场废黜他的兵变。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藩镇虽然在内部施政方面享有充分的自治,它们仍迫切需要得到承认并与朝廷建立正式关系。领导集团未能得到承认的情况被认为是不正常的,因此常常产生严重的后果。魏博的哗变者立刻拥立一个得众望的将领田兴(田弘正)为节度使;田兴非常清楚局势的不稳定,于是与朝廷进行谈判。驻军同意他与朝廷的关系正常化,于是田兴提出让魏博真正听命于中央政府,条件是取得正式的承认。对田兴的提议的诚意,朝廷相当怀疑,但由于宪宗已经拒绝了进行武装干预的建议,他最后决定接受田兴的建议。魏博的局势很快恢复正常,对朝廷来说特别重要的一个联盟从而开始出现了。

魏博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被纳入帝国正式的财政体系之中,仍然值得怀疑。在以后的10年中,它的确一直紧跟中央的政策,但它是出于盟友的关系而不是出于臣属的关系。这种关系与其说是被思想感情或正式的控制手段所支持,倒不如说是被田兴的个人忠诚和朝廷给军队的大量赏赐所维系。但魏博作为一个盟友,使宪宗进一步的计划得益匪浅:他使其他东北诸镇不敢轻举妄动;魏博的军队直接参加了以后的征战;这进一步提高了朝廷的威信。如果不是魏博改变了态度,宪宗统治的以后的成就简直是不可想像的。到814年,皇帝又准备进行军事干预,这一年的后期,随着淮西领导人的变动和新节度使吴元济的上台,机会出现了。淮西长期以来是政府的一个棘手问题(虽然它地盘不大,只有三个州),但所处地位却能对沿汴渠的任何地点进行打击,还能轻而易举地威胁富饶的长江的几个藩镇。但它在地理上是孤立的,在自治藩镇中是最易受到攻击的一个。淮西之役始于815年初期,战役的三年也许是整个宪宗之治中最危急的时期。[67]如果说魏博的效忠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意义,那么在牵制其他潜在敌对势力的同时朝廷对淮西的胜利就成了宪宗最后政治成就的拱顶石。这一艰巨的军事努力,把他的朝廷的威信置于最严重的考验中,使中央的资源和统治精英的团结置于极度紧张的状态。但如果征讨不能取得胜利,朝廷能否完全恢复对河南的控制就成了问题。北方的成德和平卢从宪宗之治开始时就摆着要与朝廷对抗的架势,这时敏锐地认识到政府的胜利可能会带来什么后果。它们千方百计地试图妨碍朝廷进行的这次战争。815年,平卢单独地负责造成三起引人注目的破坏和恐怖活动:焚烧了河阴(洛阳附近)的大税收中心;在京师暗杀了采取强硬路线的宰相武元衡;使用武装的恐怖分子试图给洛阳造成一片混乱。战略上的考虑使对平卢的立即讨伐行不通,因为它在藩镇中地盘最大、最为富饶和人口最多。后来皇帝感到对待它应不同于成德。

淮西之役一开始行动缓慢,第一年几乎毫无进展。朝廷当然希望从边境征召军队一举结束反抗。其办法可能是制造淮西内部不和。但当这一希望落空时,朝廷被迫不断地施加无情的压力以图拖垮淮西。这次战役于是成了消耗战,直到817年后期才结束。

官军表现出的无能,部分的是政治考虑的结果。为了避免危险地改变国内军事力量的分布状况和过分加强任何个别藩镇的力量,朝廷从十七八个藩镇抽调兵力组成进攻军队。但这些军队从来没有足够的凝聚力。另外,官军非常难以建立起统一的指挥,包围敌人的各个部队很少协调它们的行动。

而且它们还遇到了坚决的和领导有方的防御,何况淮西还得到当地民众的有力支援。淮西的防御依靠地方民兵和志愿部队,阻止了进攻者的任何严重渗透达三年之久,在此期间淮西靠本地的生产支撑了下来。后来,占压倒优势的帝国军队始终没有减轻的压力开始对淮西的士气和资源产生影响。士气的衰落和资源的紧缺大大地有利于决定性的军事行动,817年秋,官军将领李愬对该镇治地蔡州的一次漂亮的奇袭结束了这一战役。

为了防止这一地区再次发生麻烦,政府干脆取消了淮西的建置,把它的领地划归邻近三镇治理。

从816年起,朝廷已同时讨伐成德,这一次由河北和河东的军队及其同盟军进行。讨伐之发生是因为成德对邻近诸镇进行一次次挑衅并发生冲突之后,它对815年夏宰相武元衡之遇刺负有责任(后来证明错怪了它)。虽然朝廷的容忍已经达到了极限,但对第二战线的开辟仍有一片强烈的反对之声,有的高级官员以辞职表示抗议。但宪宗力排众议,可能他预料淮西之役会及早结束。官军开始时对成德取得了几次小胜利,但不久局势急转直下。由于对在河北作战的军队的控制不如对鏖战于南方的军队,朝廷甚至没有故作姿态地任命一名全面的指挥将领,所以个别军队取得的少数胜利却因互不支持而劳而无功。鉴于以下两个有利于成德防守的因素,像809—810年那种胜负难卜的局面并不那么令人惊奇:它西面依偎太行山,具有一条难以攻破的自然防线;北面的幽州态度暧昧。再者,大量军费用于作战的军队,这里的军费的负担无疑会妨碍对淮西全面作战的努力。这次讨伐取得了一些微小的收获后,再次停了下来。

当817年中期敌对行动结束时,没有恢复依例颁布的大赦令。相反,成德到818年很久以后仍未获得特赦,所以在官方看来王承宗仍然是一个叛乱者和不法分子。就在此时,淮西当然已被成功地击败和分割。818年初,在此之前已接任其父之职达13年之久的横海节度使郑权自动辞去了此职。朝廷第一次取得了任命自己的人选为横海领导的机会。这些事态的发展,再加上因没有正式的地位而在内部显然出现的紧张局面,终于使王承宗认清形势而就范。818年春,为了报答赦免和重新被封为节度使,他同意把他的藩镇纳入帝国正式的行政机构之中,并且交出了有争议的德州和棣州,它们后来划归横海治理。他同意将他的两个儿子送往京师作为人质,这一让步意味着他放弃了任何家属接任节度使之位的权利。成德与朝廷关系的这一转变很可能是对藩镇恢复控制的第一步,并且成为当时政治形势的一个重大转变。就一方面而言,朝廷正在不断提高的威信和积聚的力量肯定形成了这些变化的直接背景;但另一方面,直接的军事干预——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也绝不是无关紧要的。尽管中央政府不能降伏藩镇,但这些因素有助于说服其领导人自愿放弃其特殊地位。

剩下的一个应恢复中央控制的明显目标是平卢,它是华北诸镇中最大的一个,自安禄山之乱以来的中央和地方在东部的每一次冲突中几乎都有它参与。剩下的另一个大的自治藩镇是幽州,它还没有造成紧迫的问题,因为它地处河北边缘,在整个宪宗统治时期与朝廷保持着和睦的关系。自从消灭淮西和朝廷与魏博、成德建立新关系后,平卢再也不能指望从其他的藩镇得到支持了,所以它对中央政府的迁就的重要性就变得十分明显。节度使李师道的一些随从力促他作出王承宗那种必须作出的让步。但另一些人则认为,即使在战场上的形势不利,他仍有时间搞外交妥协,所以说服他采取更强硬的路线。地方的自治传统和平卢能够成功地保持地方世袭领导达半个多世纪的事实,遮盖了这一派和李师道的耳目,使他们不能敏锐地看清新的现实。

政治解决的谈判破裂了,政府就精心准备军事行动。818年后期,战役开始。事实证明,任务远不像预料的那样艰巨,部分原因是平卢政治上的孤立和朝廷总的地位的改善,部分原因是平卢保卫特别漫长的边境所遇到的困难。在败局已定时,李师道在819年初期被部将们所杀,他们立刻投降。朝廷无意让如此大的一个藩镇——特别在这一战略地区——再存在下去。因此,经过了对它的物质和人力资源的一番调查后,平卢被分成三部分:东北部分保留原名,但其辖地减到五个州;西北置天平,治三个州;南部置兖海,治四个州。但这些新藩镇获准继续把它们的全部岁入用于本地开支,直到832年才对中央政府贡献。

这是宪宗最后一次重大的军事胜利,这一次胜利消除了在河南唯一留下的威胁,从而在黄巢叛乱之前使朝廷牢牢地控制了帝国的中部,它只留下河北三大镇(魏博、成德和幽州)的节度使不是完全由朝廷任命的地方领导人。但甚至其中的两个也承认了朝廷指定其接任者的权力。自安禄山之乱后,朝廷的威信高于任何时候,河北以外最后一个长期牢固地树立自己势力的藩镇统治者韩弘自动放弃了他在宣武的统治并迁往京师。虽然他的兴趣更在于利用他横跨汴渠的地位来发大财,而不想建立独立的权力基地,可是他完全可以证明朝廷的命令是撤不掉他的。因此,除了所提到的少数个别事例外,到820年,唐朝廷已经巩固了它对地方最高级官员的任命和选派权。

在宪宗的整个统治时期,他试图从中央通过政治、行政以及军事手段来加强控制。他广泛使用的一个政治工具是监军使网络。这是与他一般都严重地依靠宦官的做法和与他自己的独断专行以扩大皇权的脾性相一致的。他在位时期,他在这方面的行事方式必然会不断遭到官僚们的反对。但宪宗敏锐地感到需要官员的高昂的士气,所以证明他比德宗多少要灵活一些。例如,当809年他任命宠幸的宦官吐突承璀为讨伐成德的指挥官而引起了一片反对之声时,他就命他担任一个次要的职位,不过其地位仍能影响指挥的决定。当讨伐不顺利而中断时,他又采纳了把他降级的要求。[68]后来,在结束淮西之役遥遥无期时,他接受了官员们的建议将诸监军使从各战场召回,因为他们作了有害的干预。似乎与此有关的是,不但在这一次,而且在以前和以后,皇帝本人似乎企图取得实际指挥战役的全权。如果是这样,那么宪宗至少在这一次承认了失败。我们难以确定他采用监军使制后的具体变化,但他的坚强的领导使这一制度非常有效。他的政策的另一后果(他过人的自信使自己不能看到这点)是,宦官在藩镇中牢固地扎下了根,这与他们在朝廷中已经取得强有力的地位的情况相似。

由于中央政府地位的提高,到宪宗末年中央立法的速度加快了。从这时起,我们看到了一些措施:有的旨在取消作为地方节度使补充收入来源的屯田;有的不让节度使起任命县令的直接作用;有的总的来说加强了刺史对节度使的地位。但是,最最重要的是819年春进行的一项改革措施,它改变了各藩镇军事权力的界限。这一立法所要消除的局面被元老重臣和新任命的横海节度使乌重胤作了详细的阐述:“河朔藩镇所以能旅拒朝命六十余年者,由诸州县各置镇将领事,收刺史、县令之权,自作威福。向使刺史各得行其职,则虽有奸雄如安、史,必不得以一州独反也。臣所领德、棣、景三州,已举牒各还刺使职事,应在州兵并令刺史领之。”[69]乌重胤这里所谈的是河北已经发展起来的极端形式,但在其他地方也很普遍;只要藩镇当局拥有军事全权,那么它们得以完全支配地方文官当局的危险性依然存在。在乌重胤上奏这份报告时,中央官员不可能不知道这种情况。但他在自己的领地中采取的主动行动显然为这时在全国颁布的全面措施树立了一个榜样。

这一措施内有两条关键的规定。第一,它取消了节度使在他所治州以外的一切兵权;第二,它将这些部队分由各驻守州的刺史统带。自六朝以来,刺史第一次被授予长期和明确的兵权。出于明显的原因,边境地区不受这项立法之限。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一清二楚的:像809年的措施设法削减诸镇的财政潜力那样削弱它们的军事潜力。要完成它,不能直接减少人力(这样会造成另外的问题),而是通过分散地方集中的兵权(这种情况在此以前曾造成了大混乱)。那些负有军事责任的节度使绝没有因此而被弄得毫无实力。他们继续控制着他们的牙军,它是最庞大和最训练有素的军事力量;况且地方上的权力关系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就发生变化。但是那些想加强对割据地的控制或者想对文官当局施加军事影响的任何节度使此间基本上失去了用以达到此种目的的手段。结果,藩镇与州之间的财政关系可能也改变了,虽然还缺乏这方面的明确的证据。州这时负担了在旧制度中根本预见不到的军事责任,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州对藩镇的财权贡献失去了基础。藩镇在紧急时刻或有特殊需要时仍可能号召其所属的州;但在日常工作中,它不得不靠藩镇所在地的有限的岁入来维持。因此,在宪宗之治的最后几年,藩镇的结构又经历了另一个重大变化。这个变化大大地有助于消除使藩镇不同于牢固地以州县为基础的较旧的行政体制的一些特征。

在这些成就和不断实行新的主动措施以后,宪宗还可能采取什么行动,我们就只能猜测了。820年2月,他被两名对他不满的宦官所害,从而结束了唐代最后一个搞改革的统治期。虽然官场对宪宗的专横的行事方式和贪图收入开始充满不满情绪,但他的遇害似乎不是政治反对的结果。对他的成就怎么估计也不过分。宪宗恢复了君主的权威和力量,在此过程中使以后半个世纪对官僚控制的大力加强有了保证。最重要的是,他对藩镇结构的变动使地方军事威胁的可能性大为减少。作为皇帝,他的政治成果不但确保中央的法令能全面地和远为充分地得到贯彻执行,而且如日野开三郎提出的那样,这些成果的重要意义还在于使两税法的真正实施实际上扩大到帝国各地。[70]

地图17 唐之地方建置(822年)

在评价他的成就时,我们应以他前面的几个皇帝作为考虑的出发点,而不应以完全重新集权化这一不切实际的标准来衡量。根据这一尺度,宪宗出色地达到了他的目的,而且突出地表现为王朝后半期唯一的有成就的皇帝。我们如何来解释他取得成就的原因呢?主要的原因似乎有三个。首先,他开始其宏图时的环境比人们想像的德宗晚年政治失败时的形势有利。从德宗那里,他继承了重新充实的国库和一支强大的中央军队,所以虽然皇帝还不能命令全国普遍遵守法律,他的地位基本上是安全的。另一个主要资本是官僚集团,它内部尽管有派系斗争和贪污腐化的迹象,但相对地说处于健康的状态;其中有李吉甫、李绛、裴度和元稹等许多杰出的官员。于是,朝廷拥有采取有力的中央行动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资源。其次,宪宗深刻地了解整个帝国的政治—军事形势,这使他能够制定有效的策略。他能保持计划的灵活性,尤其避免把力量过分投入任何一个地点,而是一次针对一个目标(唯一的例外是816—817年他对成德开辟第二战线)。他的行政措施虽然也打击藩镇力量的要害,但如果看起来行不通,就绝不轻举妄动。第三,他很清楚如何运用皇帝的权力,树立自己的领导权,并且在制定政策时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看来他基本上是知人善任的,这反过来又增强了所用之人的信心。李翱的赞歌“自古中兴之主无人及之”可能是溢美之词,但它反映了当时满怀信心的情绪。

宪宗继承者治下的藩镇

宪宗逝世后的那一年,在新帝穆宗的统治下,宪宗造成的势头甚至取得了更惊人的收获。820年后期,成德的王承宗死去,但没有突出的人接任。虽然驻军劝说其弟指挥,但后者也许关心他是否能控制桀骜不驯的驻军,所以立刻要求朝廷另外任命节度使代替他,而他本人愿意调到其他地方。朝廷用可靠和老资格的田弘正接替他,另委淮西之役的英雄李愬取代田弘正为魏博节度使。这一变化使幽州成为唯一的依然完全不受朝廷节制的藩镇。它的节度使刘总此时一心寻求精神超度(他的确穿起了僧衣),他预先防止了驻军的干政活动,在退出公职生活时立刻把幽州交给了中央政权。朝廷为了把幽州一分为二,就划出两个州,由两名正式的文官负责治理。到821年春,朝廷从此可以满意地看到帝国的最高级地方行政长官无一不是它自己挑选和任命的人了。

但这些成就是短命的。不出几个月,兵变导致了成德的田弘正(连同其许多追随者)遇害,以及朝廷任命的幽州两部分的节度使被拘禁。地方的军事将领接管了成德和幽州。朝廷举兵讨伐成德,那里过去是死伤最惨重之地,也是最易进入的目标。在开始时,由于缺乏经费、中央的指挥不当和各地参战军队出力极不平均,讨伐遇到了困难,战斗一直未见定局,到822年初期,战役停了下来。同时,魏博军的兵变造成了田弘正之子的死亡(他原被任命为节度使),结果使朝廷想取得这个要冲之地的希望落了空。随着一个兵变者的掌权,魏博此时也摆脱了中央政府的控制。此后不久,由于无力继续进行直接军事行动和急于求和,朝廷就接受了既成事实,授予这三个地方的篡权者以正式的任命。

十分清楚,穆宗的朝廷虽然在把河北全部置于中央权威之下,这一方面取得了表面的成就,但它一直无力对付那些支撑这些藩镇自治的持久不衰的因素。特别就幽州和成德而言,朝廷更没有时间去消除这些因素。派毫无该地经验的文官而不派职业军人去治理幽州,纯属愚蠢之举。他们的懈怠和迟钝的治理很快就疏远了驻军,结果他们忍无可忍,才最后采取暴力行动。在成德,军队和新节度使之间也有很深的积怨,因为后者在以前曾率领一个敌对的镇与成德交战,并且他因私人目的把大量财物运出境外而使事态更加恶化。一旦田弘正放弃了他的一支相当大的魏博的私人亲兵部队(这样做是因为朝廷不愿意提供给养)时,他就不再拥有继续控制该镇首府的手段了。随之产生的魏博的兵变是连锁反应的一部分。如果有更好的领导和更充足的给养,这次兵变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无论如何,它表明自田弘正于812年臣服皇帝以来,藩镇内部的权力结构的变化是多么微小。[71]

朝廷还不能像不久前宪宗表现的那样对新危机作出有力的反应。自从在宪宗治下花费了大量经费和人力后,中央出现了一种松劲情绪,并且不愿再要求作出同样的牺牲。可是应该指出,中央的力量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决定性地击败河北的这三个镇——不论是各个击败还是一网打尽。因此,虽然宪宗曾在各个重要方面扭转了分权的过程,但如果他还活着,他能否把它们真正控制起来,这也是值得讨论的。

但是,宪宗时期的其他收获足以保证在河北的这些挫折对帝国其他部分的影响减到最低限度。在不寻常的情况下,一个得众望的军事领袖王智兴的确不久后在822年春夺取了武宁的控制权。考虑到武宁最近在河北出的力和王智兴的优秀的战绩,朝廷给了他正式的任命。但这是以后半个世纪在东北以外唯一的一次成功的、并导致官方承认的篡权。显然,宪宗采用的改革大大地削弱了个别藩镇独立行动的潜力。随着藩镇中心与所属州之间的财政和军事联系的严重削弱,任何怀有割据称雄之心的节度使会发现自己难以集结足够的经费和兵力来实现其目的。改革之有效,主要表现在它防止了新的权力中心的滋长,但改革对牢固确立的权力中心也有长期影响。藩镇财政的紧缩很可能是引起驻军继续发生(虽然不很频繁)兵变和动乱的原因。这类问题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当时处于这种制度之下:大量军队驻守在全国的战略要地;尤其是当兵成为社会上最不齿于众口的人的纯系雇佣的职业。但是这些动荡没有更广泛的政治目的,一般只产生有限的后果。

在宪宗之治以后,帝国军队的人数无疑减少了(虽然现存的少数统计材料提出相反意见)。穆宗在820年登上皇位之时,发现国库空虚和朝廷中存在强烈反对继续执行强硬军事政策的情绪。可能在那一年后期,他对此作出了反应,秘密下诏全面削减藩镇的军队。这项工作准备用简单的权宜之计来完成,即不补充军中正常减员(死亡和开小差等)过程所造成的缺额,据估计,缺员率每年为8%。对可能会激起地方驻军反抗的关心明显地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把这项措施包得密不通风;为达到这一目的而采取了消极的方式。按理说,这个命令不可能产生突然的或戏剧性的影响。但据天平和浙东两地的报告,它们迅速贯彻的努力表明命令是被认真执行的。可能它对各镇军队构成的威胁助长了东北新危机的出现,这转过来又导致了政策的明显转变。822年春颁布的诏令指出,未经批准,禁止突然削减军队,并规定维持原有的编制。[72]据推测,各镇的预算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其用意肯定是向全国军人保证,他们不会有失去生计的危险。

但是这一措施的某些后果(实际上是重建队伍)是很难预见的。许多藩镇当局不是征募真正服役的人,而是把空缺售给有财产的人(其中包括地主、商人和衙门吏役),他们都企图依附当地的地方政体来取得利益。这就是支配地方的经济利益集团逐步渗入地方政府的手段之一,但这一过程是缓慢的,持续于9世纪整个时期。另一个后果,正如13世纪的历史学家马端临看到的那样,是军队力量的严重削弱,因为军队虽然名义上保持足额,但真正有战斗力的兵员数却大为减少。另外,朝廷根本没有明确放弃削减武装兵员人数的计划。在行得通的情况下,它偶尔也亮明态度,鼓励减少部队人数;它还采用这样一种人事政策,即给予那些能增加岁入的地方官员以最高的功勋,以此鼓励削减耗费财政经费的士兵的人数,甚至减少其军饷的标准。[73]下文将要谈到,最后当动乱在9世纪中期以后开始呈现出威胁王朝生存的迹象时,动乱之得以迅速蔓延和持久不衰的一个原因是,朝廷没有足够的兵力去控制它们。

我们掌握的关于9世纪军队人数的概括的数字需要很仔细的说明。《元和国计簿》所列807年军队83万的数字肯定是可靠的,但不能肯定东北诸镇军队是否包括在内。也可能包括在内,但只是按照中央政府簿册中规定的兵力而不是根据其实际人数计算的。更难解释的是,837年王彦威的一份财政报告断言,在9世纪20年代初期帝国共有99万名士兵。[74]可以料想,宪宗的历次讨伐当然全面地增加了兵员;但穆宗初期的政策应该说是起了相反的作用。这个数字不但大于807年的数字,而且远远地大于我们掌握的8世纪的任何数字。是否可以这样来解释:它指的是821—822年这一短暂的时期,当时河北诸镇都掌握在朝廷之手,故而此数包括了它们军队的实际数量。这些数字完全可能超过官方规定的人数一倍或一倍以上。如果这个数字是正确的,王彦威所举之数大概是我们掌握的755年以后整个时期帝国兵力的最完整的数字,虽然我们还无法估计真正受过训练的战士的比率有多大。可惜史料中保留的王彦威的报告没有837年帝国军队的总数字,而只有中央经费维持的数字(40万)。但可以肯定,在9世纪后半期地方诸镇对当局的严重挑战出现时,武装人员似乎已经大大地减少了。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继续按照我们前面所述的情况发展下去,一般地说,它们的关系日趋官僚化。由于对节度使的任命不再是压倒一切的军事问题,朝廷在任命官员担任节度使之职时就可以采用行政的标准了。纯粹的军人只被任命在那些有重要军事职能的藩镇任职。随着文官之治不断地在大部分藩镇中处于远为重要的地位,官僚节度使的人数超过了军事将领,其比率平均为2∶1。大部分高级将军或在同时或先后在神策军中任过职,他们因而失去了过去特有的地方属性。通过地方驻军支持而取得权力的那种桀骜不驯的节度使变得越来越少,到唐朝最后垮台以前几乎被消灭了。以前在高级官员中的中央和地方仕途之别趋于消失。朝廷和地方之间的调任成了常规,以至于任何一个有成就的9世纪的官员在他仕途生涯结束时,也许已在三个或更多的藩镇担任过长官。正规的轮换也限制了在一个特定藩镇任职的时期。虽然没有正式规定期限,最长的任期一般为6年。许多人的任期要短得多。[75]

节度使们还受到官僚机器的限制,有些最细致的限制则对其下属施行。9世纪先后颁布的许多中央指令都证实了中央关心的是节度使们设置的大批随员和地方行政官员总的素质。这些指令企图规定幕僚的人数(特别是关键的行政官员)、被任命的标准和提升所依据的程序。对外放赴镇的宰相,他们随带的助手人数也有限制,这显然是在宫廷政治被激烈的派系之争左右时力图防止他们在京外结成或保持私党。在地方任职期满后,节度使同样必须辞退或解散其幕僚。实际的执行无疑与那些肯定旨在防止流行的弊病的命令有很大的距离。此外,节度使对自己僚属的委任权从未被怀疑过。但是,中央政府试图限制他任用僚属的自由,此事本身就证明了中央地位的加强,而地方节度使的地位与8世纪后期相比,则表现出了质的变化。[76]

节度使们不断地处于警惕的注视之下,还常常要接受宦官监军使的瞎指挥。在820年后,随着宦官在朝廷权力的扩大,他们在地方行政中的作用也一定有所加强。他们此时有一大批私人幕僚为之效劳,还有私人的随从部队,个别人的随从达数千人。在843—844年的军事战役中,监军使是如此明目张胆地滥用自己的职位,以致宰相李德裕竟能使枢密院的两名高级成员同意限制监军使的权力和活动。从此,他们不得发布影响军事行动的命令,其扈从人员也不得大于规定的规模。后来在855年,由于监军使不断干涉日常行政,他们甚至要对他们所在地的地方行政的严重缺点和渎职行为与节度使共同负责。这一措施旨在阻止他们的专断行为和确保能得到更认真的报告,但却默认了他们治理藩镇的共同责任。前面已经谈过,有偏见的报告使人们难以对监察制度作出任何全面的评价。也许根据官场效率的正常标准来衡量,这一制度尚有许多需要改进之处,但作为一种控制的手法,它显然是高度有效的。

不论在藩镇的上级或下级机构中,中央政权都容易碰到的一个最棘手的问题就是财政控制问题。在官员的渎职行为中,朝廷最关心的就是贪赃枉法问题。这个罪名常常被单独提出,不在重大庆典时颁发的大赦范围之内。另一个特别根深蒂固的弊病是征收未经批准的附加税,朝廷对此曾经三令五申加以禁止。节度使之职一直是一个肥缺,值得以重金通常向有权势的宦官贿买。据说,这项投资在一个任期内就能使他获利三倍以上,但开始的费用迫使许多官员负债累累。也许为数不多的节度使能像令狐楚在824年接管宣武那样很快捞取了200万缗钱,但种种迹象表明,稍微收敛的捞钱机会还是有的。朝廷偶尔也审理这些犯法者,但它在对待中央官员的不端行为时,态度要比对待地方官员的违法行为严厉得多。法令不断强调节度使要对他所辖官员的行为负责,这可能有助于减少这类违法行为在其下级行政机关中的发生率,但节度使本人显然很少受到审理。安禄山之乱后地方的财政处理开始有很大的回旋余地,这种情况似乎久已成习,而且由于官员的行为准则起了相应的变化而使外放官员有机会能为自己的不幸遭遇取得丰厚的补偿。

政府从8世纪晚期以后起,在9世纪明显地加强了对民众的控制。在册的户数在807年只有250万户,到宪宗之治的末年已增至400万户。到839年已经达到500万户,这是唐朝后半期的最高数字。[77]此数似乎远未达到755年900万户这一大数字,但考虑到它根本没有包括河北的任何数字,所以对全国来说,这个数字也不算小。更高的登记率当然意味着中央政府和地方当局两者收入的增加,但由于现存的财政数字的材料甚少,人们难以作出任何可靠的结论。837年的总收入为3500万(钱和实物混合的)纳税单位,据说政府收其中的三分之一,这三分之一中的三分之二用于维持中央和西北的军队。这些数字并非全不可信,但机智的日野开三郎指出,它们会令人误解。如果把间接税和通过各镇用于特殊和紧急需要的储备计算在内,中央的收入就高得多。仅以后的一个关于中央岁入的数字就表明,大致相同的收入水平至少一直维持到9世纪50年代。中央对地方的收入比率肯定小于安禄山之乱以前。根据杜佑的数字,当时两者收入的比率大致相当(更严格地说为5 ∶ 6),而在以后的这一时期,其比率充其量为3∶5。因此,中央政府能直接处理的收入,不论是绝对数字还是相对数字,都要少得多。可是,由于财政制度已经起了如此彻底的变化,而且政府的施政已经趋于高度分权,较低的数字绝不意味着中央的衰落。

现在我们看到的是说明9世纪的前三个25年中央和地方关系特点的一种混杂的结构,它不但明显地不同于初唐的结构,而且也不同于安禄山之乱以后的制度。基本的行政单位依然是州和县,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履行它们的传统的职能。州享有高度的与中央政府的直接联系权,但在重要的方面,它仍受制于藩镇的节度使。节度使能以某种需要从州提取岁入;他掌握一个地区的重兵,能为安全的需要自由地作出反应;他负责考核辖区地方官员的政绩,可以对他们施加强大的影响;他能因任何冒犯行动而惩处他们,甚至施以肉刑。按理说,州(而不是藩镇)在809年以后是向帝国上缴税收的单位。但一个州是否真正向中央政府上缴税收,这要取决于藩镇的职能和地位。如果藩镇提取了全部收入以维持其军队(如在运河地带),或者藩镇实际上受中央的支持(如在西北),州与藩镇的关系就相应地更牢固,而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则较弱。我们现在可以确定的是,提取所在州收入的各镇并不被指望对国库有所贡献。但作为报偿,它应履行重要的职责。如上所述,它的军队要维持地方治安;它要派兵镇压叛乱;它甚至要提供军队抵御外患——如849年在西南和862年在南方那样。在民政方面,它被委以各种任务,如掌管紧急救灾和维持交通。从许多中央的指令中可以明显地看出,节度使全面监督地方行政的作用再三被强调。从这一意义上说,鉴于所处的地位表面上并不比州高多少,节度使仍反映了专使(它的设置可以追溯到唐朝初期)的基本性质。最后,各藩镇之间的巨大差别值得再提一下。我们在一开始就已提出,在有的方面情况就是如此。在9世纪以某种形式存在而可以确定的50个藩镇单位,有的没有地盘,而且缺乏真正的内聚特性,因此根本算不上一个“藩镇”。但只有逐个地加以分析,才能充分认识这些差别。

822年后的河北

前面所谈的内容几乎不适用于河北三镇。在五代以前,魏博、成德和幽州坚持独立存在,与帝国其他地方的共同行动只能说是礼节性的。822年后,朝廷不打算进一步恢复对它们的控制,它们在军人领导下处理自己的事务,实际上没有外界干涉。它们与朝廷的关系和它们彼此间的关系的特点是一种稳定的平衡;也没有材料提及地方民众种种困难的情况,不过这方面的材料一般认为是比较空洞的。但是,领导层相对地说依然不稳定,权力斗争在魏博屡见不鲜,在幽州则是它的地方流行病。只有成德才称得上享有很大程度的统治延续性,那里的高级职位相对地说没有激烈的变化,这显然是境内接受了节度使世袭权的结果。782—907年,成德被两个家系所统治,一个从王武俊开始,经过三个接任者一直统治到820年,历时38年;另一个从王廷凑开始,其间经五个接任者,统治期达86年有余。世袭继任在其他东北诸镇也有发生;刘姓家系在幽州统治了36年(785—821年);在魏博,田氏和何氏两个家系分别统治了49年和41年(763—812年、829—870年)。但它并不能保证节度使的继承像成德那样有秩序和顺利。

作为一个惯例,世袭继任是河北的一种特有现象,也被称为“河北旧事”。它表现为对一切权力来自皇帝的原则的否定以及地方的极度傲慢自大,所以被视为河北自治的最能说明问题的现象。它的产生原因不难找到。在帝国官僚制度已极度被削弱的部分,一个家族承担主要政治角色之事反而变得很自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世袭权是唯一剩下的表示合法性的权利。此外,在这种高度个人统治的区域中,节度使周围有一批得力的随从,当节度使死后,这些追随者往往发现支持其子是正确之道和有利之举。成德继承之特别稳定,也许可用该镇首府精锐卫队的内聚力和纪律这一原因来解释。不过兵变和篡权的情况在河北与和平接班一样普遍;即使是和平接班,其最终的力量源泉还是军队。如果一个节度使失去军队的支持,他就没有希望留在职位上带兵了。总之,世袭继任可能起的作用与其说是一种权利,不如说是继任者对其潜在的竞争者拥有的一种实际优势。因此,“河北旧事”在树立节度使后裔的继任权时,也几乎同样显示了军队选择自己指挥将领的权利,简言之,这个特点是河北驻军的惯例。

朝廷不时情不自禁地利用地方上的分裂,以便在这个区域重新拥有发言权。但是头脑较冷静的人提请朝廷注意:过去有失败的教训;恢复控制代价很大结果却靠不住;这些长期建立起来的藩镇得到民众真正的支持。他们的意见一直占上风。当幽州发生兵变时,宰相牛僧孺在831年提出的论点典型地表达了这种看法:“范阳(幽州) 自安、史以来,非国所有,刘总蹔献其地,朝廷费钱八十万缗而无丝毫所获。今日志诚得之,犹前日载义得之也;因而抚之,使捍北狄,不必计其逆顺。”[78]后面一个论点是极为重要的,前面已经谈过,东北边境长期以来是唐朝多事之地,它的税收只能勉强用于防务。幽州的自治对唐朝廷来说几乎没有物质损失。但魏博和成德的情况就很难说,它们所据的地盘富饶得多,人口也远为稠密,所以朝廷要在它们南面和西面诸镇驻守重兵,以抵消其力量。

这样,在822年以后,河北诸镇就不在考虑之列了,这种现实主义态度缓和了东北任何危机的激化,使朝廷得以把力量放在得足以偿失的地区。可是令人奇怪的是,朝廷依然能影响——即使是间接地——东北三镇的事态的发展。因为它们虽然实际上处于独立的地位,但并不打算断绝与长安的正式联系,并且孜孜以求皇上的合法任命。正如李德裕在844年所说的那样:“河北兵力虽强,不能自立,须借朝廷官爵威命以安军情。”[79]

事实不时证明了他论点的正确性。如果得不到朝廷的正式承认,地方就会出现严重不稳定的局势。撇开与本地的特殊关系不谈,这些地区的人民显然认为,他们继续是一个正统君主统治下的更大的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因此,朝廷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仲裁和操纵地方的政治斗争,更垂青于那些可能是最听命于它的人。它可以为一个曾经与它合作但此时被赶出其治地的节度使提供避难所,并再次任用他,同时却能拒绝接纳那些不很受欢迎的前节度使。那么朝廷为什么又对这些节度使不论谁都给以正式任命呢?主要是因为,如果完整地保持名义上的关系,它就能确保节度使们承认已经建立起来的那种和平共处关系。拒绝承认他们,就会造成两种严重后果:藩镇内部会出现严重的不稳定,而且会促使它对外采取侵略性的行动。

政府对两个分裂出来的义武和横海镇的控制使它在河北取得了一定的战略优势。虽然对它们的控制偶尔有失败之时,但朝廷任命的官员一直得以重新成为它们的领导。河北的这一桥头堡是朝廷一大关注之事。826年,当李同捷在驻军的支持下谋求继其父为节度使时,横海出现了恢复自治地位的危险。这时正值新帝即位,所以朝廷直到827年过了相当一段时间才开始对李同捷采取行动。在帝国的其他地方,这本来是比较容易处理的事,但在河北,要降服这一力量相对虚弱的单个的藩镇,却成了一个旷日持久和复杂的任务了。在三个自治藩镇中,幽州为朝廷作战不力;魏博扮演两面派角色,但很不成功;而成德自己最后被宣布为非法。此外,魏博和成德自己互相动起武来。最后,付出了高得不成比例的费用和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在829年春对横海的控制才得以恢复。

很显然,朝廷下决心要保住河北的这一东部基地,主要是因为它对河南提供了意义重大的保护,具有防御价值。横海在822年因增加了两个州而扩大了地域,同时它又拥有重要的经济资源,所以从830年起它不需要中央对它的军事资助。可以设想,它从此甚至成为贡献岁入的地区。相反,义武依然是一个小的戍守藩镇,它的一半军资由朝廷负担。其驻军有时也是制造麻烦的根源,特别是在838—839年它造成的危机解决前,它的确使长安的领袖人物烦恼了一阵。朝廷对这些藩镇内部生活的确切影响不得而知;但我们可以肯定,中央政府一定给予军队和其他地方上有势力分子以一定的物质刺激,以使他们保持忠诚。[80]

随着昭义企图取得中央政府对它实际的自治地位的承认和要求政府同意其节度使之位的世袭权,朝廷和河北之间在843—844年间建立起来的平衡受到了最大的考验,结果造成了旧式藩镇的最后一次大叛乱。昭义的历史与河北的特殊地位是分不开的,因为它自始至终被认为是对付这个区域危险力量的主要屏障。它横跨太行山,地处河北和河东,既有优势,也有不利条件。特别是如果没有北面成德和东面魏博的支持,它不可能作为一个独立单位存在下去。很明显,如果它完全摆脱朝廷的控制,后果是严重的。

自刘悟820年在昭义掌权以来,它一直由刘姓家族控制;刘悟曾在自治的平卢任职,在818年转而忠于王朝,当时他得到皇帝的赦免和任用。825年第一次世袭继承的问题在朝廷已经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但当时朝廷动摇的领导集团最后同意对刘悟之子刘从谏的任命,后者随之治理昭义达18年之久,漫长的任期只会削弱朝廷对该地的控制。他经商的范围和种类更是臭名昭著。他经营盐、马、金属和一般商业,与商人分享利润;为了便于商人的活动,他还授予他们公职。自835年甘露事件以后,他公然对宦官采取强硬立场的意愿证实了他的独立性及其地位的力量。他死于843年,这时朝廷已有了远比825年更为坚定的领导集团,所以朝廷决定应由中央政府行使挑选接任者的权利就不足为怪了。但是,朝廷在制定进攻昭义的战略时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它知道中央军队之渗入河北将会引起诸自治藩镇抱成一团去支持昭义。于是就说服成德和魏博从东面进攻昭义。节度使们无疑被许诺的物质报酬所诱惑,但同样重要的是,他们也担心在自己大门口的斗争会破坏他们与中央权力的有利的妥协。战争艰苦而持久,打了843年的大部分时间和844年一整年。昭义进行了顽强的防卫,这不但证明它有坚强的军事传统,而且还得到民众对此地方政体的高度支持。虽然因指挥分散、分裂和不受约束的官军作战而出现的那些往常的困难又出现了,而且朝廷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但主要的目的已经达到,对政治形势也没有不利的影响。对现存昭义部队的指挥权按照819年改革定下的方式被精心地下放到各州。[81]

唐朝后半期河北地位的特殊性使清代历史学家顾炎武提出一个理论,即到了9世纪,唐朝廷与河北诸镇已发展了一种真正的互相依赖的关系。[82]最后,一方一旦垮台,另一方势必也垮台。顾炎武肯定夸大了这种关系的绝对作用,因为王朝的整个后半期因丧失了这些藩镇而是长期处于衰弱的地位。不过,尽管河北的情况特殊,它对唐朝的政治秩序和王朝的生存来说无疑是举足轻重的。对唐朝统治的真正的、最后取得成功的挑战后来却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地区出现。9世纪的人们对河北的地方割据有充分的认识。由于具有顽强地抵制中央政府的传统,它所以被称为“反贼之地”。有些学者对河北这些军事政体的粗鲁特征的反应是不利的,甚至把它比作化外。令人奇怪的是,与全国其他地方的这种鲜明对比,840年经过河北的具有敏锐观察力的日本僧人圆仁竟未注意到。根据他的记载,这位旅行家认为河北不过是中国的一部分。但他的确看到了一个重要的例外:9世纪80年代对佛教的迫害在河北行不通——这确实是河北诸节度使政治独立方面很说明问题的证据。[83]

藩镇制的衰落

打算具体指出9世纪中央权威在藩镇开始崩溃的时间,这大概是徒劳的。[84]维持秩序的问题在9世纪中期以前在地方上已经出现,但在王朝最后几十年中央权威的最后和彻底的崩溃则要到黄巢之乱才开始。中央权力的衰落不纯粹是政治现象。它与深刻的社会和政治危机有密切关系,这种危机逐渐影响到淮河和长江流域富饶和高生产力的农业区的农村生活。

这场危机并非经济衰落的产物,而是经济迅速发展的间接结果。自8世纪初期以来,这些地区的农业生产力和商业已经稳步发展,人口迅速增加,但伴随着这种发展的是土地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这一趋势因政府在755年后放弃一切徒有其名的土地分配控制,以及因税赋负担不均和贫富差别扩大而随之加剧。到9世纪中叶,地方盗匪横行和人民离乡背井的现象(这些历来是农村苦难的表现)达到了严重的程度,而在京师,中央当局从这个地区取得的收入减少了。政府和它的政策部分地应对这种局面负责,但它们只是次要的因素。政府对根本的变化、迅速的发展和它们的广泛的社会影响是控制不了的。可是朝廷坚持要取得越来越多的岁入,或者至少要维持当时的水平,而根本不考虑地方的具体情况,这样就助长了地方官员的陋习。他们知道朝廷对他们成绩的考核只以他们取得的结果来衡量,而不问取得这些结果的手段是什么。随着危机的产生,政府也没有采取帮助苦难者的积极政策。因此,农民虽然可能同样受到私人利益集团的压榨,但政府的公开的征税要求证明是他们不幸的主要原因。地方官员通过对地方有财有势的人提供保护和给予特权以及通过其他的贪污行为,也增加了一般纳税者的负担。长江流域发生的这类事件有最详细的文献记载,这不仅是因为那里是中央政府最为关注的地方,而且因为它从那里获利的机会更多。可以肯定,不是所有的官员都贪污腐化到不可救药;倒不如说年深月久的个人偏私和不法行为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消除的。此外,一个拥地者不论拥地大小,当他取得免税地位时,往往把它扩大到为他种地的农民身上。由于纳税人的减少而造成当地人民税赋负担的不平衡,再加上其他许多农民干脆出逃和迁往别处,这转过来又成为官员痛苦发愁的根源,因为他们仍一心指望能够凑满应上缴的税额。处于这种压力下,地方官员的对策可从9世纪30年代浙西一个过于热心的刺史的事例中看出:他亲自决定谁该不该纳税,然后派军队到该州各村各乡直接催课。[85]

地方的行政在9世纪经历了相当大的演变,这大大有助于解释帝国约从855年起的事态发展。前面已经谈过,它吸收了地方各类人物,他们的社会出身与那些最正规的官僚的出身明显不同;也谈到了利用在地方政府中的地位通过财产的假转让来保护逃税的方式。中国的地方行政机构一直必须依靠本地的胥吏去完成许多基本任务,所以它们一直受到强大的、来自地方的压力。但在晚唐,地方的行政机构逐渐丧失了它们作为中央政府代表的特点,并且日益趋向地方本位主义。它们陷入地方利益集团的网络而不能自拔,但这些地方利益集团总是根本不赞成中央政府的政策和法令。结果,节度使和观察使、刺史及其幕僚等朝廷任命的官员同地方政府的本地公职人员(包括军队)之间的一直存在的潜在冲突就变成了现实,因为前者日益被看成是异己的和敌对的利益的代理人。这一局势反映了这一世纪自安禄山之乱以来正式的地方结构已经官僚化的程度,但它又突出地说明了长安的朝廷和帝国重要地区的地方集团之间的鸿沟日趋扩大。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的官僚与这些集团之间缺乏牢固的社会纽带。在理论上,科举制度开辟了入仕之途,但仍只起小规模的作用。另一个因素是私人经济部门的规模扩大和迅速发展。但是,如果说在地方政府的官员或在一般地方民众中存在着一股强烈的反王朝情绪的暗流,那也未免过分了:他们只希望中央政府少来干预,这不一定与对皇帝的抽象的忠诚有矛盾。

与此同时,各地的军事力量严重削弱。军事预算和驻军的削减大大地减少了能紧急动员应变的军队。长期只习惯于守卫任务的驻军发现要保持他们的战斗技术和斗志必然是不可能的。但各地军队战斗力的下降还有进一步的原因,这种情况只有在9世纪50年代后期才充分表现了出来。宪宗时期所采用、并在他及其以后诸帝所推行的改革使战斗部队的规模变得很小,指挥权又广泛地分散在节度使和刺史的手中。这些改革(虽然还有别的因素在起作用)旨在一举解决另一个问题,即藩镇兵力过于集中,但结果在以后的几十年却把地方政府的兵力减少到不能维持地方治安的水平。除了边境的藩镇、东北拒不听命的诸镇和内地一两个特殊的镇——如武宁(从870年起改为感化)——以外,诸镇基本上变成文官性质的政府了。

因此我们必须根据这些变化来看待法纪荡然无存和抗拒官府的行为逐渐频繁的情况。845年,诗人兼文学家杜牧从他的长江任所呈上的一份关于江贼的报告中,详细地叙述了多达百名的盗匪在沿江袭击和洗劫居民地和市场而不受惩罚的情景。[86]据杜牧所言,这些居民地长期以来一直受到掠夺和盗匪的蹂躏。值得注意的是,据说盗贼是从淮河区来到长江地区专事抢掠的。这说明,他们在其他地方胡作非为,就能逃避在家乡地区的惩处。他们还需要一个秘密市场以销赃。杜牧断言,他们与江淮地区的居民有广泛的联系,他们还乐于对一些村落公然进行武装保护(但不知他是否看到过其中某些村落)。他还确定这些盗匪贩运私盐,从其他许多史料中,我们看到这一时期出现了盐和茶叶的走私活动。后者主要是财政问题,但由于这种人在进行活动时藐视官府,并且不惜为他们的非法活动动用武力,所以他们也造成了一个治安问题。杜牧提出并得到宰相李德裕支持的一个解决办法是,设立一支有50条船的巡逻队在长江作战和保护其居民地。如果它真正实行,问题很可能成功地解决。但总的说来,严重的不法行为不断发生,一个重要的措施是,朝廷在852年下令在各戍军地任命教练使,以便定期进行训练活动。[87]事实上,盗匪活动在859年第一次引起了规模不详的民众起义,但在当时,驻军本身却是朝廷主要关心的对象。

虽然在历来多事之地(东北和武宁)麻烦依然不断发生,但这时地方驻军的兵变和骚乱以一种新的形式出现。兵变和骚乱在原来很少发生的长江诸镇和沿南方和西南边境的驻军中突然出现。后一种困境与9世纪中期以后来自南诏的日趋严重的外来压力(对中国本部和安南)和这些地区的土著部落日益扩大的暴动直接有关。政府感到难以将资源转用来加强南方的防务;办法之一就是抽调内地各地军中的分遣队到那里服役。这个办法和其他临时应急措施造成了后勤安排不当和服役期过长,从而又导致了南方戍军的不满和偶尔出现的暴力行动。

在长江流域动乱的过程中,浙东的观察使在855年被赶出其治地,湖南、江西和宣歙诸观察使也于858年被赶走,其起因部分是相似的。858年朝廷官员张潜禀报皇帝,节度使和观察使们为了取得优良考绩,设法筹集财政结余,当难以增加税收时,唯一可选择的办法是紧缩开支,而军需和军饷就是最易下手之处。[88]所以这类兵变与农村农民的苦难有关,但只是间接的。至少以858年宣歙的兵变而言,一篇近期的研究论文表明它还有另一方面的原因。[89]对当时的观察使郑薰的苛政的反应是一场兵变,它表面上是武将康全泰领导。但真正的领导人物是幕僚李惟真,此人同时又是一个富商,曾利用其地位的庇护作用和特权而积聚了大量财产,而且私下招集了大批人马。此外,他的同谋者之一有大量土地,为了灌溉,此人又把持了原来要使130户得益的水源。这样的利益冲突无疑在各镇辖地很普遍;朝廷官员很想严厉推行不利于这些人的个人私利的法律和中央政策,但这种企图始终有引起反对甚至有力抵制的危险。

859年后期浙东裘甫的起义是一个世纪前袁枢之乱以来这一地区第一次出现的军事大动乱。在整个唐王朝时期,东南一直异常平静,甚至807年浙西李錡之乱也没有发生什么真正的战斗。裘甫的起义在唐代则是新的事物,新就新在它是一次真正的民间农民起义。裘甫本人是贫民出身的亡命之徒,他纠集了200名追随者以劫掠为生,最后逐渐发展到攻打城镇和乡村。他在初期轻易地取得了几次胜利,攻占了几座县城,并且很快发现他的队伍迅速壮大到了数千人,据我们所知的史料记载,它扩大到了3万人,此数也许有点夸大。他们被描述成无赖亡命之徒,但其中大部分一定是农村受苦难的穷人。运动从一开始就反王朝,也许还是被阶级仇恨所激起的:官员和文人被杀;裘甫自称天下都知兵马使,改了年号,铸造了上有“天平”铭文的印玺。

由于浙东的兵力证明完全不足以平息这次起义,朝廷于是命高级将领王式负责镇压叛乱者,并从邻近诸道和从河南调兵遣将。王式先下手为强,封锁了主要集结在明州和越州的叛军的一切退路。他还开仓济贫,以减少民众对裘甫的支持或潜在的支持。但战役仍持续到860年的夏末,经过了叛乱者的顽强抵抗才告结束。虽然这次叛乱主要是地方性的,但它表明在王朝的生存必不可少的这个区域,社会和经济问题正在接近危急的阶段。可以毫不过分地说,作为第一次爆发的民变,这次叛乱常被视为是黄巢叛乱的前兆,或者更确切地说,这是一次被民众的愤怒和苦难煽起和支持的叛乱。

人们有兴趣推测,政府可能采取什么行动路线,以防止它在各地的权力和控制进一步削弱。但得益于现状的政治上举足轻重的人可能太多(特别是在各藩镇中),因此不存在支持根本变化的真正基础。总之,在一心寻欢作乐的懿宗治下(860—873年在位),对策根本不存在,而他的大臣也没有表现出什么采取新的主动行动的才能。但如果认为王朝国祚急剧衰落的现象一定到处可见,并以此来描述当时的局势,那也是错误的。裘甫的叛乱在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性事件,而且长江流域经过了若干个别地方驻军的哗变后,秩序已迅速恢复。国内没有明显的重大政治威胁,尽管朝廷已把注意力转移到南方地区的防务问题方面(这样做有充分的理由)。但与此有关的措施之一在国内却有重要的意义。

武宁长期以来是帝国的多事之地,其驻军在862年赶走了节度使。朝廷任命在对付安南战争和镇压浙东叛乱中久经沙场的猛将王式以取代其位。虽然朝廷以前曾对徐州的军队进行过几次讨伐,但他们一直长期不听从朝廷指定的节度使。王式率领从各地军队中调来的分遣队进城;朝廷显然同意了他的行动计划,于是他开始大批杀戮武宁的军队,据说达数千人(虽然其规模很不一般,但像这样大批杀戮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其他几次发生在831年的山南西道、819年的兖海、840年的义武和845年的昭义)。这个行动暂时稳定了武宁的局势,不过许多武宁的士兵设法出逃,转而去干包括当盗匪在内的营生。后来,为了再进一步削弱这支军队,约3000名士兵被派往防务问题又变得非常重要的南方边境值勤。原则上,他们在三年期满后应该返回家乡,但一支已值了两期勤务的800人的分遣队又奉命留在桂州再驻守一年。事实证明,这个因素,再加上不满他们的领导等其他原因,使他们忍无可忍。868年夏驻军哗变,并在他们自己的一名军官庞勋率领下,自行开始了返回家乡的旅程。[90]朝廷事后批准了他们的行动,而只满足于解除哗变部队的武装。但他们又获得了新的武器,继续其返乡路程,在不到两个月里到达徐州。徐州的节度使拒绝他们进城,因为他有充分的根据怀疑他们的忠诚。于是他们转而采用武力,他们的哗变很快就转变为公开的叛乱。叛军这一次又获得广泛的民众支持。哗变者是本地人,而该地过去又有经历大风大浪的历史,这两者很可能是促使民众支持的因素。叛乱者夺取了宿州、藩镇所在地徐州、濠州和其他重要的地方。他们又攻入今之山东、江苏、河南和安徽诸省。对邻近区域进行这些袭击的主要目的是为投奔叛军者的大集结取得必要的给养。政府不得不动员大军,对叛乱首先是遏制,然后再镇压,历时达一年多。叛乱最后在868年秋末被平息。在此期间,汴渠的交通当然中断,这就迫使政府使用另一条航道(但它肯定是不够的),以便把货物从南方运往长安。另外,政府的几次决定性的胜利是通过从边境派来的3000名沙陀突厥骑兵的援助取得的,在唐代,这是第一次把外国辅助部队派往黄河以南的行动。

近代有些历史学家从这一事件中看到这样一种民众叛乱的过程:它一方面能够蔓延到广大的范围,但又被叛乱军事领袖的狭隘和自私的目的所出卖。[91]不管情况是否这样,我们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帝国的心脏地带潜伏着大批叛乱分子,他们是心怀不满的士兵、退役的士兵、原来的谋反者、土匪、走私者和人数最多的那些在农村受压迫和被剥夺生计的人。被这次叛乱波及的区域遭到严重的破坏,所以一定一直处于高度不稳定的状态,不是短时期就能在经济上恢复高生产力的。中央的财政遭到沉重的打击,一方面是因为它直接丧失了富饶和高生产力区域的岁入;一方面是因为要支付巨额费用以供养战地的军队。中央政府对诸镇的控制一定变得更加松散,这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官员内部对帝国国祚的信心下降了。这样的一次小事件竟被听任发展为一次大的叛乱,这对当时朝廷的领导集团来说,几乎没有材料可为他们辩护。

但当事变和危机发生时政府难以应付的一大原因在于地方行政和军事机构的虚弱,这时,它作为中央权威的延伸既没有力量,又缺乏反应能力。由于兵权的分散和军费的不足,地方官员在他们所辖地区再也不能保持足够的安全;此外,驻军本身的素质也严重下降。同样重要的是,随着各地行政中心日益处于地方富人集团的影响之下,内部的分裂使这些中心有发生内部破坏的危险。在此以前的一个世纪,藩镇与中央的对抗是,节度使一般能组织其治地的资源来支持他。这时开始出现的形式是,最初的对抗发生在州镇内部,矛头指向朝廷任命的节度使(或刺史)。换句话说,州镇中心成了内部不稳的根源,不过其意义与安禄山之乱以后的不稳根源很不一样,但在9世纪第三个25年的整个时期,这些中心尚未呈现出一种公开反王朝的形式。反王朝的形式只是在黄巢叛乱引起的混乱中和混乱后才出现。州镇中心成了利益集团和土匪盗寇的牺牲品,前者习惯于利用它们,后者像以往那样先夺权,然后要求软弱妥协的朝廷正式批准。有人说,藩镇结构以提供摧毁王朝的手段而告终,但这种情况只是在其领导的组成发生迅速和彻底的改变和它在新的基础上重新军事化后才出现的。[92]

从755—906年期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权力转移中,人们会注意到一种来回摆动、甚至是周期性的行动,即往一个方向的运动最后让位于往另一方向的运动,等等。但是在我们的知识足以证明有关的相互作用的因素事实上的确产生一种来回摆动或周期性的形式之前,以上的观念不过提醒我们“人事中的一种时势”这个事实而已。此外,本书各章都清楚地说明,唐朝在这一时期有明显的变化。黄巢之乱时的形势及其后果与安禄山之乱时的形势及中央权威因之而变弱的情况很少有相同之处。

可以毫不夸大地说,唐朝廷经历755—763年原781—786年的危机后有了明显的恢复,当时叛乱严重地动摇了国基。在它作出的种种努力中,它显然在抓中国历史中中央政体面临的关键问题之一,即我们称之为中国这一广袤领土的团结和凝聚力问题。政府的行动无疑是维持这种团结和凝聚力的先决条件,但如果没有至少大部分民众的默认,它就不能长期保持有效。因此,当我们必须专心研究政府在努力重新集权中采用的方法和政策时,它所发现的对实施程度的反应也绝不能被忽视。确认它为政治中心和接受既存体制的情绪在全国一定十分强烈,否则唐政府在8世纪不得不面临致命的挑战时不可能幸存下来。9世纪中叶以后,在制度要求和当时主导的社会形势之间许多人产生了分歧,这大大地削弱了上述的那些情绪。所以,当不法分子在地方上攫取权力和中央逐渐被混乱所困扰时,像前一个世纪那样对复兴唐中央政府的足够的支持就不可能出现了。显然,对唐朝权力的最后垮台,不应作出简单的解释。

* * *

[1]关于晚唐及宋的代表性的观点,见《通典》卷148,第1页;浦立本的《安禄山之乱的背景》中有译文及论述;《资治通鉴》卷216,第6888—6889页;范祖禹:《唐鉴》(日本,1839年)卷9,第14页;较近期的西方著作有福兰格的《中华帝国史》卷3(柏林,1961年,第437—451页)及浦立本的《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70—72页)。

[2]唯一的例外是张说在722年提出的削减军队的建议(他所根据的军队总数显然是夸大的),载《资治通鉴》卷212,第6753页;戴何都:《〈新唐书〉百官志、兵志译注》(莱登,1946年),第774页,注1。

[3]《旧唐书》卷38,第1385—1389页;《资治通鉴》卷215,第6847—6851页;戴何都:《〈新唐书〉百官志、兵志译注》,第786页,注2;参见鲁惟一《汉武帝之征战》中关于西北边防军的较低的估计数字,此文载于f.a.基尔曼、费正清合编《中国的兵法》(坎布里奇,1974年),第93页。

[4]浦立本:《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68—69、149—152页,注32; 日野开三郎:《中国中世的军阀》(东京,1942年),第16—21页。

[5]但浦立本(《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95页)和其他许多研究这一问题的作者都采纳传统的观点,即宰相李林甫造成了这一变化,以保护他自己在朝廷的地位。

[6]参见此处的参考材料。

[7]戴何都:《中国唐代诸道的长官》,载《通报》,25(1927年),第279—286页; 日野开三郎:《中国中世的军阀》,第13—16页。

[8]见日野开三郎载于《史渊》(87 〔1962年〕,第1—60页及89 〔1962年〕,第1—26页)的关于东北边境史的综合的(但其部分内容是高度理论性的)论述。

[9]关于安禄山的事迹,特别参见浦立本的《安禄山之乱的背景》一书(它叙述到752年),又见戴何都的《安禄山史》(巴黎,1962年)和霍华德·列维的《安禄山传》(伯克利,1960年)。

[10]这一观点构成大部分传统记载的理论基础;关于近时对这一观点的修正,见岑仲勉《隋唐史》(北京,1957年),第257—260、264—265页,注8。

[11]见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重庆,1944年,1956年北京再版),第25—48页。

[12]谷霁光:《安史乱前之河北道》,载《燕京学报》,19(1936年),第197—209页;浦立本:《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75—81页。

[13]唐代官方历史中关于这些叛乱时和叛乱后青云直上的军人的传记清楚地说明这一点。陈寅格的《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35页以后收集了这类人物的大量材料。

[14]参见此处所列的传记材料。

[15]《旧唐书》卷9,第230页;《资治通鉴》卷217,第6937页。

[16]关于勤王起事的最完整的记载,见彼得森《帝国的分离部分:中唐和晚唐的东北》第1章(在撰写中);又见谷川道雄《关于安史之乱的性质》,载《名古屋大学文学部研究论丛》,8(1954年),第86—91页。

[17]日野开三郎之文(载《史渊》,91 〔1963年〕,第8—17页)仔细地追溯了平卢军的历史。

[18]戴何都:《安禄山史》,第241—255页; 吕思勉:《隋唐五代史》(北京,1959年)卷1,第217—218页(他与其他历史学家不同,不去谴责杨国忠,而把攻击的决定全部归咎于玄宗军事上的无知)。

[19]关于长期围攻宋州的情况,见章群《唐史》(香港,1971年),第103—104页;《旧唐书》卷187下,第4899—4900页;《新唐书》卷192,第5534—5541页。

[20]见戴何都《安禄山史》,第290—295页及其参考材料。

[21]关于这一政策的坚持和重申,见《册府元龟》卷87,第13—14、17页。

[22]戴何都:《安禄山史》,第307—321页。

[23]吴章铨:《唐代农民问题研究》(台北,1963年),第94—101页;崔瑞德:《唐代的财政管理》(剑桥,1970年),第34—35页。

[24]《新唐书》卷144,第4720页;《资治通鉴》卷222,第7101—7104页。

[25]见戴何都《安禄山史》,第335—345页以及他的参考材料。

[26]《册府元龟》卷88,第1页;《唐大诏令集》卷8,第9页。

[27]关于回纥插手叛乱的情况,见c.麦克勒斯《唐史记载中的回纥帝国》(堪培拉,1972年),第17—25、55—77页。

[28]c.a.彼得森:《仆固怀恩和唐朝廷:忠诚的局限性》,载《华裔学志》(1970—1971年),第29—33页。

[29]最完整的单独论述叛乱后地方结构的论著(虽然有的观点已经过时)是日野开三郎的《中国中世的军阀》。王寿南的《唐代藩镇与中央关系之研究》(台北,1969年)十分有用,特别是它的表列数字,但它绝不能使吴廷燮的旧编《唐方镇年表》(载《二十五史补编》卷6)过时。

[30]岑仲勉的《隋唐史》(第272—273页)论述了道的数字和变动情况。

[31]《旧唐书》卷17下第567页、《新唐书》卷164第5057页和《册府元龟》卷486第21页估计的数字可能偏低,现向上稍作修正。

[32]见《资治通鉴》卷223,第7166—7167页;卷224,第7214页;卷225,第7225、7229页的记载。

[33]《资治通鉴》卷223,第7165、7173页;《全唐文》卷384,第20—22页。

[34]彼得森:《仆固怀恩和唐朝廷》,第423—455页。

[35]这些结论根据吴廷燮的表作出。见彼得森的《763至875年期间官员任命的控制与唐代各道世袭官职的发生率》,这是为1962年芝加哥召开的“唐宋时代传统和变化”会议准备的未发表论文。

[36]关于这一事件,见彼得森的《帝国的分离部分》第2章。

[37]《资治通鉴》卷222(应为卷223——译者),第7175页。

[38]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20页。

[39]崔瑞德:《唐代的财政管理》,第41、52—53页。

[40]《唐会要》卷84,第1551页;《册府元龟》卷486,第19页。

[41]见吕思勉《隋唐五代史》,第264—271页;又见本书第九章。

[42]见《唐会要》卷68—69和卷78的有关文献;《新唐书》卷142,第4664—4665页。

[43]关于这一改革的主要特征,见崔瑞德《唐代的财政管理》,第39页以后及它所列的参考材料。

[44]特别见日野开三郎的《两税法的基本四原则》,载《法制史研究》,11(1961年),第40—77页。

[45]叛乱本身及逐步导致叛乱的原因,见崔瑞德的论述《皇帝的顾问和朝臣陆贽(754—805年)》,载芮沃寿、崔瑞德合编《儒家人物》(斯坦福,1962年),第91—103页;彼得森的《帝国的分离部分》第3章有很详细的论述。

[46]《旧唐书》卷141,第3843页。

[47]见浦立本《公元755—805年唐代文化界生活中的新儒家与新法家》,载芮沃寿编《儒家信仰》(斯坦福,1970年),第102—104页。

[48]见崔瑞德《皇帝的顾问和朝臣陆贽》,第96—101页。

[49]王寿南:《唐代藩镇与中央关系之研究》,第206—207页。

[50]见《册府元龟》卷486,第19页;《唐会要》卷84,第1553—1554页;本书地图16。

[51]参见此处所列的参考材料。

[52]唐长孺:《唐书兵志笺证》(北京,1957年),第94—95页;关于全面的论述,见小畑龙雄《神策军的发展》,载《田村博士颂寿东洋史论丛》(京都,1968年),第105—220页。

[53]崔瑞德:《皇帝的顾问和朝臣陆贽 》,第116—118页;奏议全部译文见s.巴拉兹《唐代经济文集》,载《柏林东方语言学通报》,36(1933年),第168—206页。

[54]主要见矢野主税《唐代监军使制之确立》,载《西日本史学》,14(1953年),第16—32页;《唐末监军使制》,载《社会科学论丛》,7(1957年),第17—25页。

[55]它们通常(但不是普遍地)以旧的名称“道”相称。

[56]关于军事结构最精辟的分析,见堀敏一《藩镇亲卫军的权力构造》,载《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20(1960年),第75—149页。

[57]关于这方面最充分的论述,见日野开三郎《唐代藩镇的跋扈与镇将》,载《东洋学报》,26(1939年),第503—539页;27(1939—1940年),第1—62、153—212、311—350诸页。

[58]陈寅恪:《从唐诗中看官员的俸禄》,载孙任以都和j.德·弗朗西斯合编《中国社会史》(华盛顿,1956年),第192—195页。

[59]《资治通鉴》卷238,第7692—7693页。

[60]《旧唐书》卷156,第4135页;《新唐书》卷158,第4945页。

[61]彼得森:《元稹在四川巡视时对贪污腐化的揭露》,载《大亚细亚》,18(1973年),特别是第43—45页。

[62]《资治通鉴》卷237,第7659页;卷238,第7664页;《全唐文》卷646,第2—6页。

[63]本节取材于c.a.彼得森《中兴的完成:宪宗和诸镇》,载芮沃寿、崔瑞德合编《对唐代的透视》(纽黑文,1973年),第151—191页。

[64]《旧唐书》卷147,第3974页;《资治通鉴》卷237,第7627页。

[65]特别见日野开三郎《藩镇时代的州三分税》,载《史学杂志》,65.7(1956年),第650—652、660—662页;松井秀一:《裴垍的税制改制》,载《史学杂志》,76.7(1967年),第1039—1061页。

[66]《全唐文》卷646,第4—6页;尤金·菲费尔:《作为御史的白居易》(海牙,1961年),第117—119页。

[67]关于这次战役,特别在军事方面,见c.a.彼得森《815—817年反对中央政权的淮西之战》,载f.a.基尔曼、费正清合编《中国的兵法》(麻省坎布里奇,1974年),第123—150页。

[68]尤金·菲费尔:《作为御史的白居易》,第125—133、153—154、226—228页。

[69]《资治通鉴》卷241,第7768页;《册府元龟》卷60,第21—22页。

[70]日野开三郎:《藩镇体制下唐朝的振兴和两税上供》,载《东洋学报》,40(1957年),第227—228页。

[71]这些事态发展在彼得森的《帝国的分离部分》第5章中有相当详细的阐述。

[72]关于两份诏令的内容,见《旧唐书》卷16,第486页;《资治通鉴》卷242,第7808、7811页。

[73]关于这些发展,见《资治通鉴》卷242,第7811—7812页;《文献通考》卷51,第1321页;松井秀一:《唐代后半期的江淮——以江贼及“康全泰、裘甫叛乱”为中心》,载《史学杂志》,66.2(1957年),第95—98页。

[74]关于这些文献,见《旧唐书》(卷157,第4157页)、《新唐书》(卷164,第5057页)和《册府元龟》(卷486,第21页)。

[75]参见此处的参考材料;王赓武:《五代时期华北的权力结构》(吉隆坡,1963年),第11—12页。

[76]关于这种种规定,见《唐会要》卷79,第1446—1451页。

[77]《唐会要》卷84,第1551—1552页。

[78]《资治通鉴》卷244,第7874页;《旧唐书》卷172,第4471页。

[79]《资治通鉴》卷248,第8010页。

[80]关于河北约820—874年的发展,见彼得森《帝国的分离部分》第5章。

[81]见彼得森前引著作第5章。

[82]顾炎武:《日知录》卷9(台北,1862年),第220—221页。

[83]赖肖尔:《圆仁游唐记》(纽约,1955年),第205—213页各处及第388页。

[84]这一节取材于以下的研究著作:松井秀一:《唐代后半期的江淮》,第94—121页; 日野开三郎:《中国中世的军阀》,第208—215页;栗原益男:《安史之乱与藩镇制的发展》,载《岩波讲座世界历史》,6(1971年),第173—178页;吴章铨:《唐代农民问题研究》,第137—209页及各处;堀敏一:《黄巢之叛乱》,载《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13(1957年),第1—108页。

[85]《册府元龟》卷698,第17页。

[86]《全唐文》卷751,第16—19页。

[87]《资治通鉴》卷251,第8121页。

[88]《资治通鉴》卷249,第8071页。

[89]松井秀一:《唐代后半期的江淮》,第116—117页。

[90]关于这次叛乱的记述,见戴何都《868—869年的庞勋叛乱》,载《通报》,56(1970年),第229—240页。

[91]松井秀一:《唐末的民众叛乱和五代的形成》,载《岩波讲座世界历史》,6(1971年),第246—247页;堀敏一:《黄巢之叛乱》,载《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13(1957年),第52页。

[92]参见《新唐书》卷50,第1324页(戴何都:《〈新唐书〉百官志、兵志译注》,第751、785页),它没有注意到地方行政不时发生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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