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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全书提要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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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起源于某一较低类型的主要结论——发展的方式——人类的系谱——智能和道德官能——性选择——结束语

简短的提要足可以引起读者们对本书一些比较突出之点进行回忆。在已经提出的诸观点中,有许多是高度推测的,无疑还有些将被证明是错误的;但是,我在每一个场合中都举出了导致我为什么主张这一观点而不主张另一观点的理由。关于进化原理对人类自然史中的一些比较复杂问题究竟能解释到怎样程度,似乎值得试着在这里讨论一下。虚假的事实对科学进步的危害极大,因为它们往往持续长久;但受到某种证据支持的虚假观点则为害很小,因为每一个人都乐于证明它的虚假性,这是有益的:当这样做之后,则通向错误的那一条路被关闭了,而通向真理的那一条路便往往同时敞开了。

这里所得到的主要结论是,人类起源于某种体制较低的类型,这一结论现在已得到了许多有正确判断能力的博物学者们的支持。这一结论的根据决不会动摇,因为人类和较低等动物之间在胚胎发育方面的密切相似,以及它们在构造和体质——无论是高度重要的,还是最不重要的——的无数之点上的密切相似,还有,人类所保持的残迹(退化)器官,他们不时发生畸形返祖的倾向,都是一些无可争辩的事实。这等事实久已为人所知,但直到最近,它们对人类的起源并没有提供什么说明。现在当使用我们对整个生物界的知识来进行观察的时候,这等事实的意义就清清楚楚了。如果把这等事实同其他事实联系起来加以考虑,例如,同一类群的诸成员之间的相互亲缘关系,他们在过去和现在的地理分布,以及他们在地质上的演替,那么,伟大的进化原理就可以明确而坚定地站得住了。如果以为所有这等事实都被说错了,那是不可令人相信的。一个人如果不像未开化人那样满足于把自然现象看做是不相联系的,他就不会再相信人类是分别创造作用的产物。他将被迫承认,人的胚胎同狗的胚胎密切相似——人的头骨、四肢以及整个构造同其他哺乳动物这等部分的设计是相同的,不管这等部分的用途如何,都是如此——不时重现各种构造,例如人类不正常具有的、而为四手类所共有的几块肌肉的重现——所有这些点都以最明确的方式引出了下述结论,即:人类和其他哺乳动物乃是一个共同祖先的同系后裔。

我们已经看到,人类在身体的一切部分以及在心理官能上不断地表现个体差异。这等差异或变异就像在低于人类的动物场合中那样,似乎都是从相同的一般原因诱发的,而且都是服从相同的法则。相似的遗传法则适用于上述双方。人类增加速度有大于食物增加速度的倾向;结果他们就要不时地陷入剧烈生存斗争之中,而自然选择就会在它所及的范围内发生作用。对自然选择的工作来说,连续而强烈显著的相似变异决不是必需的;个体中轻微而彷徨的变异就足够了;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设想同一物种体制的一切部分有同样程度地发生变异的倾向。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身体各部分长期连续的使用或不使用的遗传效果将会按照自然选择的同一方向发挥重大作用。已往具有重要性的变异,现在虽然没有任何特殊用途,还是长久遗传的。当某一部分发生变异时,其他一些部分就会按照相关原理发生变化,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举出许多奇妙的相关畸形来说明。多少可以归因于周围生活条件如丰富食物、炎热或潮湿的直接而一定的作用;最后,生理上不很重要的许多性状,以及生理上确很重要的一些性状,都是通过性选择获得的。

毫无疑问,人类以及其他各种动物还具有这样一些构造,按照我们有限的知识来看,它们无论现在或以往对一般的生活条件或两性关系都没有任何用处。这等构造都不能由任何形式的选择或身体各部分使用和不使用的遗传效果得到解释。我们知道,家养的动物和植物偶然在构造上出现许多奇异而强烈显著的特性,如果它们的未知原因更加一致地发生作用,这等特性大概会为这个物种的一切个体所共有。关于这等偶然变异的原因,我们可以希望今后会多少有所理解,尤其是通过对畸形的研究,更可以如此:因此,实验工作者们的劳动,如卡米尔·达列斯特(m.camille dareste)的,将来都大有希望。总之,我们所能说的仅是,导致各个轻微变异和各个畸形的原因,由于生物体质的要远远超过由于周围条件的性质;虽然变化了的新条件在激发许多种类的生物变化上肯定会起重要的作用。

通过上述方法,恐怕还要借助于其他未发现的原因,人类才会上升到今天这样的地位。但是,自从人类达到人的等级以后,人类就分歧为不同的种族(races),更适当地可以称为“亚种”(sub species)。有些种族,如黑人和欧洲人,如此截然不同,以致如果把他们的标本带给一个博物学者去看而不进一步给予说明,毫无疑问这位博物学者将把他们视为十全十美的真正物种。尽管如此,所有种族在非常多的不重要细微构造上以及在非常多的心理特性上还是彼此一致的,以致只有根据从一个共同祖先遗传的道理,这等构造和特性才能得到解释;而一个具有这样特征的祖先大概值得列入人的等级的。

千万不要设想,每一种族同其他种族的歧异,以及所有种族同一个共同祖先的歧异,都可以向后追溯到任何一对祖先配偶。反之,在变异过程的每一阶段,无论在什么方面能够更好地适应它们生活条件的所有个体,虽然其程度有所不同,都比适应较差的个体能够存活下来的数量较大。人类并非有意识地选择家畜的特殊个体,而是用所有优秀的个体进行繁育,遗弃那些低劣者,人类的变异过程也与此相像。这样,人类就会缓慢而稳定地改变其种族,并且无意识地形成一个新族系。至于不是由于选择获得的变异,而是由于有机体性质和周围条件作用或生活习性变化获得的变异,没有任何一对配偶的改变大于在同一地方居住的其他配偶的改变,因为所有个体通过自由杂交将不断地混合在一起。

根据人类的胚胎构造——人类和低于人类的动物的同源器官——人类所保留的残迹(退化)器官——返祖的倾向,我们便能想象到我们早期祖先的往昔状态;并且能够大致地把他们放在动物系列中的适当地位。于是,我们可以知道人类起源于一个身体多毛的、有尾的四足兽,大概具有树栖的习性,是居住在旧世界中的。如果一位博物学者对这种动物加以检查,大概会把它分类在四手目中,其确切程度正如把旧世界和新世界猴类的更古祖先分类在这一目中一样。四手目和所有其他高等哺乳动物大概来自一种古代的有袋动物,有袋动物经过一长系列的形态分歧,来自某一与两栖类相似的动物,而这种动物又来自某一与鱼类相似的动物。我们可以看到,在朦胧的过去,所有脊椎动物的早期祖先一定是一种水生动物,有鳃,雌雄同体,而且其身体的最重要器官(如脑和心脏)是不完全的或是完全不发达的。这种动物同现存海鞘类(ascidians)的相像,似乎胜于同任何其他已知类型的相像。

当我们作出有关人类起源的这样结论之后,最大的难题便是人类的智力和道德倾向何以达到如此高的标准。不过,凡是承认进化原理的每一个人都必须看到,高等动物同人类的心理能力,虽然程度非常不同,但性质无异,是能够进步的。例如,在某一高等猿类和某一鱼类之间或一种蚂蚁和介壳虫(scale-insect)之间心理能力的间隔是巨大的;然而它们的发展并没有任何特别困难;因为,就我们的家养动物来说,心理官能肯定是可变异的,而且这种变异是遗传的。谁也不会怀疑心理能力对自然状况下的动物具有极度重要性。因此,外界条件对心理能力通过自然选择的发展是起促进作用的。同样的结论可以引申到人类;智力对人类一定是高度重要的,甚至在很古时代也是如此,它能使人类发明和使用语言,制造武器、器具、陷阱等等,在其社会的习性帮助下,人类很久以前就成为一切生物的最高支配者。

一旦半技术和半本能的语言被运用之后,智力的发展紧跟着就阔步前进了;因为,语言的连续使用将对脑发生作用,并产生一种遗传效果;反过来这又会对语言的进步发生作用。昌西·赖特(chauncey wright)说得好,1同低于人类的动物相比,人脑按其身体的比例来说是大的,这种情形主要应归因于某种简单形式的语言之早期使用——语言是一种不可思议的机器,它能给各种物体和各种性质做上记号,并引起思想的连锁;单凭感觉的印象,思想连锁决不能发生,即使发生也不能进行到底。人类的较高智力,如推理(ratiocination)、抽象作用(abstraction)、自我意识(self-consciousness)等等,大概都是因其他心理官能的不断改进和运用而产生的。

道德属性(moral qualities)的发展是一个更加有趣的问题。其基础建筑在社会本能之上,在社会的本能这一名词中含有家庭纽带的意义。这等本能是高度复杂的,在低于人类的动物场合中,有进行某些一定活动的特别倾向;但其更重要的组成部分还是爱,以及明确的同情感。赋有社会本能的动物乐于彼此合群,彼此警告危险,以及用许多方法彼此互保和互助。这等本能并不扩展到同一物种的一切个体,而只扩展到同一群落的那些个体。由于这等本能对物种高度有利,所以它们完全可能是通过自然选择而被获得的。

有道德的生物能够反省其过去的行为和动机——能够赞同这个、反对那个;人之所以值得称为人者,即在于人类和低于人类的动物之间的这种最大区别。但是,我曾在第四章试图阐明,道德观念(moral sense)起源于:第一,社会本能的持续和恒久存在;第二,人类懂得同群诸人的称赞和非难;第三,人类心理官能的高度活动以及对过去的印象鲜明,而且人类同低于人类的动物的区别即在于后面这几点。由于这种精神状态,人类不可避免地要瞻前顾后,并把过去的印象加以比较。因此,当某种暂时的欲望和激情抑制了其社会本能之后,一个人就要反省对这种过去冲动的现已减弱的印象,并把这等印象同恒久存在的社会本能加以比较;于是他感到不满,这是所有不满的本能留给他的,所以他决定将来不再有这样行为——这就叫做良知。任何一种本能如果永久地强于另一种本能,而且持续较长,这种本能就会引起我们用语言来表达的“应该遵从它”的那种感情。一只向导狗如果能够反省其过去行为,它大概会对自己说,我应该(恰如我们说给它的那样)示明那只山兔的所在,而不应屈从于一时的诱惑去猎捕它。

社会性的动物局部地受到一种愿望所驱使,这就是以一般方式对其同群成员进行帮助的愿望,但更为普通的是履行某些一定的行为。人类同样也被帮助其同伙的一般愿望所驱使;但只有很少特别为此的本能,或者根本没有这种本能。人类和低于人类的动物之间的区别还在于前者有用语言表达自己愿望的能力,这就成为需要帮助和给予帮助的引导。人类给予帮助的动机同样也发生了重大改变:它已不再单纯是盲目的本能冲动了,而是大大地受到其同伙的称赞或谴责的影响。对称赞和谴责的鉴别以及称赞和谴责的给予都是建立在同情之上的;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种情绪是社会本能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同情虽然是作为一种本能被获得的,还是由于使用或习性而大大被加强了。由于所有的人都希望有自己的幸福,所以对行为和动机所给予的称赞或谴责都是以它们能否导致幸福这一目的来决定的,由于幸福是公共利益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最大幸福原理就会作为是非的基本稳妥标准而间接地发生作用。由于推理能力的进展以及经验的获得,就会察觉到某种一系列行为对个人性格以及公共利益所发生的更为遥远的作用;于是自尊的美德就会放在舆论范围之中而受到称赞,反是者就要受到谴责。但就文明较低的诸民族来说,理性常常出现错误,许多坏风俗和愚蠢的迷信也会放在同样的舆论范围之中,于是这等风俗和迷信就作为高度的美德而受到尊重,违反它们就罪莫大焉。

一般认为道德官能比智力具有更高的价值,这种看法是正当的。但是,我们应该记住,在鲜明地回忆过去的印象时,心理活动乃是良知的根本的、虽是第二性的基础。这就提供了一个最强有力的论据,表明每一个人的智能都是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受到教育和激发的。毫无疑问,一个心理迟钝的人,如果他的社会感情和同情心十分发达的话,也会被引导有良好的行为,而且可以有相当敏锐的良知。但是,无论什么情况,只要能使想象更为鲜明并使回忆和比较过去印象的习性加强,就会使良知更加敏锐,甚至多少可以对衰弱的社会感情和同情心有所补偿。

人类的道德本性之所以能够达到今天这样的标准,部分是由于推理能力的进步,因而引起公正舆论的进步,特别是由于通过习性、范例、教育以及反省,他的同情心变得更加敏感而且广泛普及。美德的倾向经过长期实践之后并不是不可能遗传的。就文明较高的种族来说,笃信一位无所不察的神的存在,对道德的向上具有重大影响。虽然很少人能够逃脱同伙褒贬的影响,但最后人类还是不会以褒贬作为他的唯一指针,而是受到理性支配的习惯信仰为他提供了最稳妥的准则。于是他的良知便成为最高的判断者和告诫者。尽管如此,道德观念的最初基础或起源还是在于包括同情心在内的社会本能;这等本能就像在低于人类的动物场合中那样,最初无疑是通过自然选择而被获得的。

常常有人提出,信仰上帝不仅是人类和低于人类的动物之间的最大区别,而且是最完全的区别。然而,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不可能主张人类的这种信仰是天生的或本能的。另一方面,对无所不在的精灵力量的信仰似乎是普遍的;显然这是来自人类理性的相当进步,而且是来自人类想象、好奇和惊异的官能的更大进步。我知道这种假定的对上帝的本能信仰曾被许多人用做一个论据来表明上帝的存在。但以此作为论据未免轻率,倘如此,我们就要被迫去相信许多仅仅比人类力量稍大的残忍而恶毒的精灵的存在;因为对精灵的信仰远比对慈悲的神的信仰更为普遍。直到人类经过长期不断的文化陶冶而被提高其地位之后,人类的思想中似乎才发生了一个万能而慈悲的造物主的观念。

一个人如果相信人类是从某一低等生物类型发展而来的,他自然要问这种信念同灵魂不灭的信念何以相容。正如卢伯克爵士已经阐明的,人类的野蛮种族并不具有明显的这种信念;刚才我们已经看到,从未开化人原始信仰得出的那些论据是没有多大用处的,或者根本没有用处。在从一个微小胚泡(germinal vesicle)的痕迹开始的个体发展过程中,不可能决定在什么确定的时期人类才变为一种不朽的生物,对此很少人感到不安;而在逐渐上升的生物等级中、即在系统发展的过程中也不可能决定这样的时期,对此就更没有感到不安的理由了。1

我知道,本书所得出的结论将会被某些人斥为非常反对宗教的;但斥责者不得不阐明,以人类作为一个独特物种通过变异和自然选择的法则发生于某一较低类型来解释人类的起源,为什么比按照普通的繁殖法则来解释个体的产生更为反对宗教呢。物种的产生和个体的产生,都是伟大生命事件发生次序中的相等部分,我们的头脑拒绝承认这是盲目的偶然结果。无论我们能否相信构造的每一个轻微变异——每一对配偶的婚姻结合——每一粒种子的散布——以及其他这等事件全是由神来决定去服从于某一特殊目的的,但理智同这种结论是不相容的。

本书对性选择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因为,正如我试图阐明的,性选择在生物界的历史中起了重要的作用。我知道还有许多情形存在着疑问,但我已就全部情况尽力提出一个公平的观点。在动物界的较低部门中,性选择似乎没有什么作用:这等动物往往终生固定于同一个地点或是雌雄同体,更加重要的是,它们知觉力和智力还没有足够的进步,以表现爱和嫉妒的感情,或实行选择对象。然而,当进至节肢动物和脊椎动物这二个大“门”时,甚至在它们最低等的纲中,性选择也发挥了很大作用。

在动物界几个大的纲中——哺乳类、鸟类、爬行类、鱼类、昆虫类,甚至甲壳类——雌雄之间基本按照同样的规律而有所差异。雄者几乎永远是求偶者;唯独它们具有特殊的武器,用来同其竞争对手进行战斗。它们一般比雌者更加强有力而且更加体大,并且赋有勇气和好斗这等必需的品质。声乐器官或器乐器官以及散发气味的腺体,不是为它们所专有就是比雌者的更加高度发达。它们具有各式各样的附器以及最鲜艳的或惹起注目的颜色,这等颜色往往是以优雅的样式来排列的,而雌者却无所装饰。当雌雄二者在更重要的构造上有所差异时,正是雄者具有特殊的感觉器官以发现雌者,具有运动器官以达到雌者的所在,而且常常具有抱握器官以抓住雌者。雄者的这种种媚惑或招致雌者的构造常常只在每年的某一时期、即在繁殖季节才发达。在许多场合中,这等构造或多或少地传给了雌者;倘如此,它们在雌者身上仅表现为残迹。当雄者被去势之后,这等构造即行消失或决不出现。一般的,它们在雄者的幼小时期不发达,而是在达到生殖年龄之前不久才出现。因此,在大多数场合中,幼小的雌雄二者彼此相像;而且雌者终生同其幼小后代多少相像。几乎在每一个大“纲”中都有少数反常现象发生,这时雌雄二者所固有的性状差不多完全互换位置;雌者呈现雄者所固有的性状。在如此众多的和远隔的诸纲中,雌雄二者之间的差异受到了异常一致的法则所支配,如果我们承认一个共同的原因、即性选择在起作用,这种情形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性选择决定于同一性别的某些个体胜过其他个体,这与物种繁殖有关;而自然选择决定于雌雄双方的成功,不问其年龄如何,这与一般的生活条件有关。性的争斗有两种;一是同一性别(一般为雄者)的个体之间的斗争,以便赶走或弄死其竞争对手,而雌者则处于被动地位;另一种斗争同样也是在同一性别的个体之间进行的,以便刺激或媚惑异性(一般是雌者),这时雌者不再处于被动地位,而是选择更合意的配偶。后面这种选择同人类对家养生物的选择密切相似,人类进行这种选择是无意识的,却是有效的,他在悠久的期间内保存了最合意的或最有用的个体,而没有改变这个品种的任何要求。

任何一种性别通过性选择所获得的性状究竟传递给同一性别还是传递给雌雄双方,以及这等性状在什么年龄才发育,均由遗传法则决定之。在生命晚期发生的变异似乎普通只向同一性别传递。变异性是选择作用所必需的基础,变异性同选择完全没有关系。由此而来的是,具有同样一般性质的变异,与物种繁殖有关者,常常通过性选择而被利用和被积累;与一般生活目的有关者,则通过自然选择而被利用和被积累。因此,次级性征当同等地传递给雌雄双方时,只依据类推方法就能够把它们同物种的普通性状区别开来。通过性选择所获得的变异往往是如此强烈显著,以致雌雄二者屡屡被分类为不同的物种、甚至不同的属。这等强烈显著的差异在某种方式上一定是高度重要的;我们知道,在某些事例中它们的获得不仅招致了不方便,而且还要处于实际的危险之中。

对性选择力量的信念主要是以下述考虑为依据的。一定的性状限于某一性别所专有;仅仅这一事实就很可能说明,在大多数场合中这等性状是同繁殖行为相关联的。大量事例表明,这等性状只在成熟时而且常常只在每年的一部分时期——永远是繁殖季节,才充分发达。雄者在求偶时是比较积极的(除少数例外);它们具有较好的武器,而且在各个方面更富有魅力。特别应该注意的是,雄者在雌者面前精心展示其魅力;除了在求爱季节,它们很少或者决不这样展示。要说这一切都没有目的,乃是不可令人相信的。最后,就某些四足兽和鸟类来说,我们有明显的证据可以证明,某一性别的诸个体对另一性别的一定个体抱有厌恶或偏爱的强烈感情。

如果记住这等事实以及人类对家养动物和栽培植物所实行无意识选择的显著结果,在我看来,几乎肯定的是,如果某一性别的诸个体在一长系列的世代中乐于同另一性别的一定个体相交配——后面这些个体系以某种特殊方式构成其特征的,那么,它们的后代大概会缓慢而肯定地按照这种同样的方式发生变异。我并不试图讳言除非雄者的数量多于雌者或盛行一夫多妻,魅力较强的雄者是否比魅力较弱的雄者能够成功地留下数量较多的后代以承继它们在装饰方面或其他魅力方面的优越性,尚属疑问;但我已经阐明,这大概是由雌者——特别是那些精力较旺盛而且最先繁育的雌者——不仅喜爱魅力较强的、而且同时喜爱精力较旺盛的和获得胜利的雄者所产生的结果。

尽管我们有某种确实的证据可以证明鸟类欣赏鲜明的和美丽的物体,就像澳大利亚的造亭鸟那样,尽管它们肯定欣赏鸣唱的能力,但我对许多鸟类以及某些哺乳动物的雌者赋有足够的审美力以欣赏那些通过性选择所获得的装饰物,还是充分认为令人感到惊讶;在爬行类、鱼类和昆虫类的场合中这种情形尤其令人感到惊讶。但关于低等动物的心理,我们确是一无所知。例如,不能设想雄极乐鸟或雄孔雀在雌者面前如此尽力地竖起、展开以及摆动其美丽羽毛而全无目的。我们应该记住在前一章根据优秀权威所举出的事实:当禁止几只雌孔雀进入一只受到赞美的雄孔雀所在时,她们宁愿全季寡居,而不与另一只雄孔雀配合。

尽管如此,我所知道的博物学中的事实还没有比雌锦雉欣赏雄者翅羽上“球与穴”装饰物的绝妙色调以及优雅的样式更为不可思议的。谁要是认为雄鸟最初就是像现在这样的形态被创造出来的,那么他必须承认它的巨大羽毛是作为一种装饰物赋予它的,这些巨大羽毛阻碍了双翅用于飞行,而且这些巨大羽毛只在求偶期间而不在其他期间以这个物种所完全特有的一种方式进行展示。倘如此,他还要必须承认雌鸟最初被创造时就被赋予了欣赏这等装饰物的能力。我的看法所不同于此者,在于我相信雄锦雉是通过雌者历代以来对比较具有高度装饰的雄者的爱好而逐渐获得了他的美貌;雌者的审美能力是通过实用或习性而提高的,正如我们自己的趣味是逐渐改进的一样。有的雄者由于侥幸的机会保持了少数未变的羽毛,我们在这等羽毛上可以清楚地找到非常简单的斑点,在其一边稍微呈黄褐色调,这等斑点只要跨几小步就可发展成不可思议的“球与穴,,装饰物;实际上它们大概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有的人承认进化原理,但对雌性哺乳类、鸟类、爬行类和鱼类能够获得鉴赏雄者美貌的高度能力,而且这种鉴赏能力一般符合于人类的标准,却感到非常难以承认,这些人应该思考一下以下情况,即:一系列脊椎动物的最高等成员以及最低等成员的脑神经细胞都是起源于这一大界(kingdom)的一个共同祖先的脑神经细胞。这样我们就能知道何以会发生这样情形:在各种大不相同的动物类群中某些心理官能系按照差不多同样的方式和差不多同样的程度而发展的。

读者读过讨论性选择的这几章之后,将能判断我所达到的结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得到充分证据的支持。如果他接受这些结论,我以为他就可以稳妥地把它们扩大应用于人类;不过关于我刚刚谈过的有关性选择显然作用于人类男女的方式就无须在此重复赘述了,性选择引起了男女在身体和心理上的差别,引起了若干种族彼此在各种不同性状上的差别以及同其古老的、体制低等的祖先的差别。

凡是承认性选择原理的人将被引到一个明显的结论:神经系统不仅支配着身体的大多数现有机能,而且间接地影响某些心理属性以及各种身体构造的向前发展。勇气、好斗性、坚忍性、体力强弱和身体大小,一切种类的武器、音乐器官——无论声乐的或器乐的,鲜明的颜色以及装饰性的附器,所有这些都是由某一性别或另一性别通过选择的实行,通过爱情和嫉妒的影响,通过对声音、颜色或形态之美的欣赏,而间接获得的;这等心理的能力显然决定于脑的发达。

人在使其饲养的马、牛和狗进行交配之前,总要细心地检查这些动物的性状及其谱系;但当他自己结婚时,却很少或根本不注意这些。人类高度重视精神魅力和美德,在这方面他虽然远远高出低于人类的动物之上,但人类还是被动物选择对象时的那种同样动机所推动。另一方面,人类会单纯地被对象的财富或地位所吸引。然而人类通过选择不仅对其后代的身体构造和体质会发生一些作用,而且对其智力和道德属性也会发生一些作用。如果男或女的身心在任何显著程度上都是低劣的,他们就应控制自己不结婚;不过这种希望乃是空想,除非遗传法则彻底得到了解之后,甚至局部实现这种希望也是决不会办到的。凡是帮助实现这个目的的人,都有很大贡献。当繁殖和遗传原理得到更好理解时,我们将不会听到我们立法机关的无知人员以轻蔑的态度来否决一个确定血族婚姻是否有害于人类的方案了。

人类福利的增进是一个最错综复杂的问题:凡是生下子女而不能避免陷于赤贫的人,都应控制自己不结婚;因为贫穷不仅是一种巨大弊害,如果结婚不顾后果,而且还有使这种弊害增大的倾向。另一方面,正如古尔顿先生所说的,如果轻率者结婚,而谨慎者避免结婚,则社会的低劣成员就会有取代较优成员的倾向。就像每一种其他动物那样,人类之所以能够进步到这样高的地步,无疑是通过迅速增殖所引起的生存斗争而完成的;如果人类更向高处进步,恐怕一定还要继续进行剧烈的斗争。否则人类就要堕入懒惰之中,天赋较高的人在生活斗争中将不会比天赋较低的人获得更大的成功。因此,人类的自然增加率虽可导致许多明显的弊害,但也不会有任何方法把它大大降低。所有的人均应参加公平竞争;不应以法律或习惯来阻止最有才能的人获得最大的成功并养育最大数量的后代。生存斗争过去是、现在依然是重要的,然而仅就人类本性的最高部分而言,还有其他更为重要的力量。这是因为道德品质的进步直接或间接通过习性、推理能力、教育、宗教等效果来完成的,远比通过自然选择来完成的为大;虽然为道德观念的发展提供了基础的社会本能可以稳妥地归因于自然选择的力量。

我遗憾地认为,本书得出的主要结论,即:人类起源于某种低等体制的类型,将会使许多人感到非常厌恶。但几乎无可怀疑的是,我们乃是未开化人的后裔。我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看到荒凉而起伏的海岸上的一群火地人时所感到的惊讶,因为我立即想到,这就是我们的祖先。这些人是完全裸体的,周身涂色,长发乱成一团,因激动而口吐白沫,他的表情粗野、惊恐而多疑。他们几乎没有任何技艺,就像野兽那样地生活,捉到什么吃什么;他们没有政府,对不属于自己小部落的每一个人都冷酷无情。当一个人在本地看到一个未开化人时,如果被迫承认在其血管中流有某一更为低等动物的血,将不会引为奇耻大辱。至于我自己,我宁愿是那只有英雄气概的小猴的后裔,它敢于抗拒可怕之敌以保卫其管理人的性命,我也宁愿是那只老狒狒的后裔,它从山上跑下来,从惊慌的群犬中把一只小狒狒胜利地救走,但我不愿是一个未开化人的后裔,他以虐待其敌人为乐趣,他以鲜血淋漓的牺牲来献祭,他实行杀婴而不愧悔,他待妻子如奴隶,他不懂礼仪,而且被粗野的迷信所纠缠。

人类达到生物等级的顶峰虽不是由于自己的力量,但对此感到骄傲还是可以原谅的;人类最初并不据有现在这样的地位,而是后来升上去的,这一事实对人类在遥远的未来注定还可以登上更高的地位给予了希望。但我们在这里所关注的并不是对未来的希望或恐惧,我们所关注的只是理性允许我们所能发现的真理;我已经尽我的最大力量提出了有关的证据。然而在我看来,我们必须承认,人类虽然具有一切高尚的品质,对最卑劣者寄予同情,其仁慈不仅及于他人而且及于最低等的生物,其神一般的智慧可以洞察太阳系的运动及其构成——虽然他具有一切这样高贵的能力——但在人类的身体构造上依然打上了永远擦不掉的起源于低等生物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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