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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斯多葛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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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三世纪)

文 献 记 载

1. 〔艾修斯,第一卷〕 斯多葛派说,智慧是关于人的事物及神的事物的知识,哲学便是企图产生那样知识的艺术实践。他们说,适合于这一目的的唯一艺术,以及一切艺术中最高的艺术,乃是美德,但是另外还说有三种美德附属于总的德性:物理的、伦理的与逻辑的。因此哲学也有三部分,就是:物理学、伦理学与逻辑学。当我们考察宇宙同它所包含的东西时,便是物理学;从事考虑人的生活时,便是伦理学;当考虑到理性时,便是逻辑学,或者也叫作辩证法。

2. 〔塞克斯都·恩披里可:“反数学家”,第八卷,第十章〕 斯多葛派说某些感官的对象以及某些理性的对象是真实的。可是,感官的对象并非不经过考虑就是真实的,而只是当它们把一个人带回到它们所伴随着的理性的对象时,才是真实的。凡是属于以及符合于某样东西的就是真实的,不如此的就是错误的。

3. 〔第欧根尼·拉尔修,第七卷,第一章,§40—54〕 他们把哲学比作一个动物,把逻辑学比作骨骼与腱,把自然哲学比作有肉的部分,把伦理哲学比作灵魂。他们还把哲学比作鸡蛋,称逻辑学为蛋壳,伦理学为蛋白,自然哲学为蛋黄。也拿肥沃的田地作比,逻辑学是围绕田地的篱笆,伦理学是果实,自然哲学则是土壤或果树。他们还把哲学比作有城墙防守的城市,为理性所管理;并且,像他们之中一些人所说,任何一部分也不被认为比别一部分优越,它们乃是联结着并且不可分地统一在一起,因此他们把这三部分全都结合起来讨论。但是另外一些人则把逻辑学放在第一位,自然哲学第二位,伦理学第三位。……

有些人又说逻辑的部分正好可以再分成两门学科,即修辞学与辩证法。有些人还加上研究定义的部分以及关于规则或标准的部分;可是有些人却不要关于定义的那部分。他们认为研究规则或标准的部分是发现真理的一种方法,因为他们在那里面解释了我们所有的各种不同的知觉。同样,关于定义的那部分被认为是认识真理的方法,因为我们是用一般概念来认知事物的。还有,他们认为修辞学是把平铺直叙的记事中的事情讲得佳妙的科学,辩证法是以问答来正确地讨论课题的科学;于是就有了他们关于辩证法的另外一个不能并行的定义,即:关于真、伪与既不真又不伪的论断的科学。……

他们把证明规定为从知道得较多的东西推进到知道得较少的东西的方法。还有,知觉是在心上产生的印象,这名称是很恰当地从印章在蜡上所作的印迹借来的。他们把知觉分为有说服力的知觉和缺乏说服力的知觉。有说服力的知觉——这个他们称为事实的标准——是由真实的对象所产生的,所以同时是符合于那个对象的。缺乏说服力的知觉与任何实在对象无关,或者,假如它有任何这一类的关系,可是由于与对象并不相一致,也只是模糊不清的表象。……

斯多葛派首先愿意讨论知觉与感觉,因为确定事实的真理性的标准是一种知觉,并且因为表示赞同与相信的判断,以及对于事物的了解(这是先于其他一切的判断),没有知觉就不能存在。因为知觉是领路的,然后是思想,用词句发表出来,以字来解释它得自知觉的感情。

知觉的过程与结果是有区别的。后者是心中的像,可以在睡眠里出现,前者是在心灵中印上某样东西的活动,是一个变化过程,如克吕西普在他的“论心灵”的第二篇中所说明的。他说,我们不要把“印象”照直了解为印章所打的印,因为不能设想有很多这样的印象会在同一时间出现于同一地点。所谓知觉,乃是来自真实对象的东西,与那个对象一致,并且是被印在心灵上,被压成一定形状的,如果它来自一个不真实的对象,就不会是这样。

他们认为某些知觉是可以感觉的,某些则不是。他们所谓可以感觉的,就是我们得自某一个或较多的感官的;而他们不叫作可以感觉的,则是直接发自思想的,例如与非具体的对象相关联的知觉,或为理性所包含的任何别的知觉。还有,可以感觉的知觉是为真实的对象所产生的,真实的对象把自身强加于理智,使它顺从。还有某些别的知觉,只是似乎如此的,只是模糊的影像,与真实对象所产生的知觉相似。……

他们主张真理的正当标准是具有说服力的印象,那就是说,这印象是来自真实的对象,像克吕西普在他的“物理学”第十二卷里所肯定的,安提帕特与阿波罗多洛都赞成他的说法。因为波爱修留下了很多的标准,像理智、感觉、欲望与知识;但是克吕西普不同意他的看法,克吕西普在他的“论理性”第一卷里说感觉与预想是仅有的标准。他所谓预想是一种得自自然秉赋的一般的观念(对于共相或一般概念的先天的了解)。但是早期斯多葛派其他的人物则承认健全理性是真理的一个标准。

4. 〔同上,§85—133〕 他们说动物的第一个爱好就是保护自己,因为自然一开始就使它自己对这个有兴趣,像克吕西普在他的“论目的”第一篇里所肯定的,他在那里说,每一个动物的第一个与最可贵的对象,就是它自己的存在以及它对这存在的意识。因为任何动物同它自己疏远了,或者甚至于变得对自己漠不关心,既不同自己疏远,也不对自己有兴趣,都是不自然的。所以,剩下的是我们必须认定自然以最大程度的一致和情感使动物约束于它自己身上,正是由于这个,它拒绝一切有害的,而吸引一切与它同类的和一切合意的。至于有些人说动物的第一爱好是求得快感,他们说那是错误的。斯多葛派说,如果有快感这样的事情,它也只是附属的,当自然自己还没有寻找并发现适于动物存在或结构的方法时,它根本不会出现的,它是一种收割后再生的草,可以用动物兴旺和植物茂盛的情况来说明。

他们说,当自然规定动物与植物没有自愿的运动或感觉时,自然并没有对它们作出区别;某些事情之在我们里面发生,是与植物里的情形相同的。但是,当某种爱好被添加到动物身上时,它们因此便能够寻找它们的正当食物;斯多葛派说,对于它们,自然的规则就是追随着爱好的指导。但是当理性按照一种更完满的原则被赋予理性动物时,所谓按照自然生活恰好便是正确地按照理性而生活。因为可以说,自然正是制造这种爱好的艺术家。

由于这个缘故,芝诺第一个在他的“论人的本性”里主张主要的善就是认定去按照自然而生活,这就是按照德性而生活,因为自然引着我们到这上面。克雷安德在他的“论愉快”里也这样说,还有波西多纽与赫卡通在他们的“论目的”以及“论主要的善”里也这样说。其次,按照美德生活,也就等于是按照一个人对那些由自然而发生的事物的经验而生活,像克吕西普在他的“论主要的善”的第一篇里所讲的。因为我们个人的本性都是普遍本性的一部分,因此,主要的善就是以一种顺从自然的方式生活,这意思就是顺从一个人自己的本性和顺从普遍的本性;不做人类的共同法律惯常禁止的事情,那共同法律与普及万物的正确理性是同一的,而这正确理性也就是宙斯,万物的主宰与主管。

其次,这件事情正好是快乐的人的美德和人生的完满的快乐,如果一切事情都是按照与每一个人的天才的和谐做出,并且与万物的主宰和主管的意志相关联的话。因此,第欧根尼明白地说,主要的善是按照健全理性根据我们本性所选择的事情去作。阿其德谟规定主要的善是在履行一切适宜的责任中生活。克吕西普还认为,在我们应该顺着生活的一种方式之下,本性既是共同的本性,也是特殊的人类的本性;但是克雷安德除了共同本性以外不承认有任何别的本性,认为人应该在一种方式中顺着共同本性而生活,他根本不提特殊的本性。他主张美德是心灵的一种倾向,永远是一贯的与和谐的,人应该为了它自身的目的把它发现出来,而不是由于希望或恐惧或任何外在的动机。并且,快乐也正在美德里面,因为在心灵里产生出永远与自身一致的生命的和谐;如果一个理性动物走错了路,那是因为他听任自己为外界事物的假的现象所误引,或是因为他为同伴的教唆所误引;因为本性自身永远给我们善的爱好。……

他们主张一切罪恶都是同等的,像克吕西普在他的“伦理问题”第四篇里所论证的,柏尔修与芝诺也这样说。因为如果一个真实的东西并不比另外一个真实的东西更真实,一个虚假的东西也并不比另外一个虚假的东西更虚假,那么,一个欺骗并不比另一欺骗更大,一个罪恶也不比另外一个罪恶更大。因为一个距离卡诺布五十里的人,同一个距离卡诺布只有半里的人,都同样不在卡诺布;一个犯了较大罪恶的人同一个犯了较小罪恶的人,都一样是不在正路上。……

他们也说到有智慧的人是不会被扰乱的,因为他没有强烈的嗜好。但是,这种不被扰乱的情况,坏人也会有的,可是那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因为它之所以在坏人身上出现,只是由于坏人的本性是残酷无情的。他们还认为有智慧的人是没有虚荣心的,因为他把荣耀与不荣耀同等看待。同时,他们承认有另一种没有虚荣心的人,可是他们是鲁莽的人,实际上是坏人。他们还说一切有道德的人都是严肃的,因为他们从来不谈论愉快的事情,也不听别人谈论愉快的事情。同时,他们也称另外一种人是严肃的,这意思就差不多等于他们说到严肃的酒,这酒是用来配药的,不是为了喝的。

他们还宣称有智慧的人是诚心的人,迫切注意可以使他们更趋于完善的事情,应用某种原则,这种原则把恶隐藏起来,把善显现出来。可是他们并没有任何伪善,因为他们在声音同外貌上取消了一切伪装。他们也远远离开商业活动,因为他们细心地防止做任何违反他们责任的事情。他们喝酒,但是不使自己喝醉;他们从来不发狂。有时,由于某种忧郁或轻浮,一些不平常的想象可以对他们有片刻之间的统治,这种忧郁或轻浮之发生,并不是依照需要的原则,而是违反本性的。还有,有智慧的人也不会感觉悲哀,因为悲哀是心灵的一种不合理的感染,像阿波罗多洛在他的“伦理学”中所说的。……

他们还说各种美德彼此互相跟随着,一个人有了一种美德,就有了全部,因为所有的美德的教训都是共同的。……

斯多葛派的另一个学说是认为在美德与罪恶二者之间没有中间的东西;而逍遥学派则认为在美德与罪恶之间有一个阶段,是罪恶的改善,可是还没有达到美德。因为斯多葛派说,正如一根棍子一定或者是直的或者是弯的,一个人一定或者是公正或者是不公正的,而不会比公正更公正,或比不公正更不公正;这同一规则可以应用于一切情况。还有,克吕西普有这样的意见,就是美德可以失去,但是克雷安德认为美德不可能失去,一个说美德能因为酒醉或忧郁而失去,另一个则主张美德不能失去,因为美德在人里面印入了牢固的知觉。他们还宣称美德本身是一个正当的选择的对象;因此,当我们意识到光荣的事是唯一的善时,我们就对我们所作的不正当的活动引以为耻。还有,他们肯定美德本身对于快乐就是足够的。……

还有,他们说正义是由于自然而存在的,并不是由于任何定义或原则,正如法律或正确理性那样,像克吕西普在他的“论美”里告诉我们的。他们认为一个人不应由于在哲学家之间流行着不同的意见就放弃了哲学,因为根据这个原则,一个人就将完全放弃生活,波西多纽在他的“忠告”里这样说。克吕西普承认普通的希腊教育是有用的。

他们的学说认为在人与低等动物之间没有公道的问题,因为二者是不相同的。克吕西普在他的“论正义”的第一篇里,波西多纽在他的“论责任”的第一篇里这样说。还有,他们说有智慧的人会热爱青年,因为青年人的面貌表示着对美德的自然的秉赋。芝诺在他的“国家”里,克吕西普在他的“论人生的方式”的第一篇里,阿波罗多洛在他的“伦理学”里这样说。

他们对于爱情的定义是:由于可见的美的表现而趋向于友谊的努力,它的唯一目的是友谊,而不是肉体的享乐。无论如何,他们认为特拉松尼德虽然把他的情妇置于他掌握之中,可是又躲开她,因为她恨他。他们认为由这可以看出,爱情是依靠着尊敬,像克吕西普在他的“论爱情”里所说的,而不是为众神所送来的。他们把美描写成美德的花朵。

关于三种生活:静观的、实践的和理性的,他们宣称我们应该选择末一种,因为一个理性的存在是由于本性为静观和行动而特地产生出的。他们告诉我们,有智慧的人会根据合理的原因,为了他的国家或为了他的朋友,放弃自己的生命,或者遭受着难堪的痛苦、断肢或不治的病。

他们也主张有智慧的人们应该公妻,自由选择伴侣,像芝诺在他的“国家”里以及克吕西普在他的“论政府”里所说的,〔不只他们,还有犬儒派的第欧根尼和柏拉图〕。在这种环境里,我们将对一切儿童都有同样的父亲的爱,而由于通奸发生的嫉妒也就不会有了。他们认为最好的政府形式是民主、王政与贵族政治(或最好的人的统治)的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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