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词韵书。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4年编辑,1965年出版。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重印出版。编者为适应当代戏曲、诗词作者的需要,以普通话字音为标准,参照《中华新韵》、《汉语诗韵》等现代韵书,分为:麻、波、歌、皆、支、儿、齐、微、开、模、鱼、侯、豪、寒、痕、唐、庚、东,共18部韵目。分部韵目及韵部次序,依照《中华新韵》排列;凡属同一韵部的,用一个韵目字统贯到底。每一部中先分平仄两大类:平声类阴平、阳平分列;仄声类上声、去声及旧读入声字分列。旧读入声字,分为8部,分别排列在应属的韵部后面,并按照普通话的四声各自分列。在这8个韵部中,其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各小类之末,分别注明还有旧读入声各字见“仄声、入声”,以便全面检用各声调韵字。对一般单字,略举可作韵脚用的词语,间或略加解释,以助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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