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
搬家就像生病,很久才能缓过来
人讥笑我,说我大概是吃了耗子药,否则怎么会五年之内搬了三次家。搬家是辛苦事。除非是真的家徒四壁,任谁都会蓄积一些弃之可惜留之无用的东西,到了搬家的时候才最感觉到累赘。小时候师长就谆谆告诫不可暴殄天物,常引陶侃竹头木屑的故事为例,所以长大了之后很难改除收藏废物的习惯,日积月累,满坑满谷全是东西。其中一部分还怪不得我,都是朋友们的宠锡嘉贶,有些还真是近似“白象”,也不管蜗居逼仄到什么地步,一头接着一头的“白象”接踵而来,常常是在拜领之后就进了储藏室或是束之高阁。到了搬家的时候,陈谷子烂芝麻一齐出仓,还是哪一样都舍不得丢。没办法,照搬。我认识一个人,他也是有这个爱惜物资的老毛病,当年他到外国读书,订购牛奶每天一瓶,喝完牛奶之后觉得那瓶子实在可爱,洗干净之后通明透剔,舍不得丢进垃圾桶,就放在屋角,久而久之成了一大堆,地板有压坏之虞,无法处理,最后花一笔钱才请人为之清除。我倒不至于这样的痴,可是毛病也不少。别的不提,单说朋友们的来信,我照例往一只抽屉里一丢,并非庋藏,可是一抽屉一抽屉的塞得结结实实,难道搬家时也带了走?要想审阅一遍去芜存菁,那工程也很浩大,无已,硬着头皮选出少数的存留,剩下的大部分的朵云华签最好是付之丙丁,然而那要构成空气污染也于心不忍,只好弃之,好在内中并无机密。我还听说有一位先生,每天看完报纸必定折叠整齐,一天一沓,一月一捆,久之堆积到充栋的地步,一日行经其下,报纸堆突然倒坍,老先生压在底下受伤竟至不治。我每次搬家必定割舍许多平素不肯抛弃的东西,可叹的是旧的才去新的又来。
搬一次家要动员好多人力。我小时在北平有过两次搬家的经验。大敞车、排子车、人力车,外加十个八个“窝脖儿的”,忙活十天半个月才暂告段落。所谓“窝脖儿的”,也许有人还没听说过,凡是精致的家具,如全堂的紫檀、大理石心的硬木桌椅,以至于玻璃罩的大座钟和穿衣镜等等,都禁不得磕碰,不能用车运送,就是雕花的柜橱之类也不能上车。于是要雇请“窝脖儿的”来任艰巨。顾名思义,他的运输工具主要的就是他的脖颈。他把头低下来,用一块麻包之类的东西垫在他的脖颈上,再加上一块夹板,几百斤重的东西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伸出两手扶着,就健步如飞地上路了。我曾察看他的脖子,与众不同,有一大块青紫的肉坟起如驼峰,是这一行业的标记。后来有所谓搬场公司,这一行就没落了。可是据我的经验,所谓搬场公司虽然扬言服务周到,打个电话就来,可是事到临头,三五个粗壮大汉七手八脚地像拆除大队似的把东西塞满大卡车,小发财,一声吆喝,风驰电掣而去,这时候我便不由得想起从前的“窝脖儿的”那一行业。搬一次家,家具缺胳膊短腿是保不齐的,至若碰瘪几个坑、擦掉几块漆,那是题中应有之义,可以算做是一种折旧。如果搬家也可以用货柜制度该有多好,即使有人要在你忙乱之际顺手牵羊,也将无所施其技。
搬一次家如生一场病,好久好久才能苏息过来,又好久好久才能习惯下来。这一切都没有什么可怨的,只要有个地方可以栖迟也就罢了。我从小到大,居住的地方越搬越小,从前有个三进五进外加几个跨院,如今则以坪计。喜乐先生给我画过一幅“故居图”,是极高明的一幅界画,于俯瞰透视之中绘出平昔宴居之趣,悬在壁上不时地撩起我的故国之思,而那旧式的庭院也是值得怀念的。如今我的家越搬越高,搬到了十几层之上,在这一点上倒是名副其实的乔迁。
俗话说:“千金买房,万金买邻。”旨哉言也。孟母三迁,还不是为了邻居不大理想?假使孟母生于今日,卜居一大城市之中,恐怕非一日一迁不可。孟母三迁,首先是因为其舍近墓,后来迁居市旁,其地又为贾人炫卖之所,最后徙居学宫之旁,才决定安居下去。“昔孟母,择邻处”,主要是为了孩子,怕孩子受环境影响,似尚不曾考虑环境的安宁、卫生等条件,如今择邻而处,真是万难。我如今的住处,左也是学宫,右也是学宫,几曾见有“设俎豆揖让进退之事”?时常是咙聒之声盈耳,再不就是操场上的扩音喇叭疯狂地叫喊。贾人炫卖更是常事,如果楼下没有修理汽车的小肆之夜以继日的敲敲打打就算是万幸了。我住的地方位于台北盆地之中,四面是山,应该是有“山花如水净,山鸟与云闲”(王荆公诗)的景致,但是不,远山常为雾罩,眼前看到的全是鳞次栉比的鸽子笼。而且千不该万不该我买了一具望远镜,等到天朗气清之日向远山望去,哇!全是累累的坟墓。我想起洛阳北门外有北邙山,“北邙山头少闲土,尽是洛阳人旧墓”(王建诗),城外多少土馒头,城内多少馒头馅,亘古如斯,倒也不是什么值得特别感慨的事。
不过我住的地方是傍着一条交通孔道,早早晚晚车如流水,轰轰隆隆,其中最令人心惊的莫过于丧车。张籍诗:“洛阳北门北邙道,丧车辚辚入秋草。”我所听到的声音不只是辚辚,于辚辚之外还有锣、鼓、喇叭、唢呐,以及不知名的敲打吹腔的乐器,有不成节奏的节奏和不成腔调的腔调。不过有一回我听出了所奏的是“苏武牧羊”。这种乐队车常不止一辆,场面大的可能有十辆八辆,南管北管、洋鼓洋号各显其能。这种大出丧、小出丧,若遇黄道吉日,一天可能有几十档子由我楼下经过。有人来贺新居问我,住在这样的地方听这种声音,是不是不大吉利。我说,这有什么不吉利。想起王荆公一首五古《两山间》,其中有这样几句:
我欲抛山去,山仍劝我还。
只应身后冢,亦是眼中山。
且复依山住,归鞍末可攀。
点名:
点名可以帮老师多认几个字
我在小学读书的时候,先生根本不点名。全班二十几个学生,先生都记得他们的名字。谁缺席,谁迟到,先生举目一看,了如指掌,只须在点名簿上做个记号,节省不少时间。
我十四岁进了清华。清华的学生每个都编列号码(我在中等科是五八一号,高等科是一四七号)。早晨七点二十分吃早点(馒头稀饭咸菜),不准缺席迟到。饭厅座位都贴上号码,有人巡视抄写空位的号码。有贪睡懒觉的,非到最后一分钟不肯起床,匆促间来不及盥洗,便迷迷糊糊蓬头散发地赶到餐厅就座,果坐片刻,俟点名过后再回去洗脸,早饭是牺牲了。若是不幸遇到斋务主任陈筱田先生亲自点名,迟到五分钟的人就难逃法网了,因为这位陈先生记忆力过人,他不巡行点名,他隐身门后,他把迟到的人的号码一一录下。凡迟到若干次的便要在周末到“思过室”里去受罚静坐。他非记号码不可,因为姓名笔画太繁,来不及写,好几百人的号码,他居然一一记得,这一份功夫真是惊人。三十多年后我偶然在南京下关遇见他,他不假思索喊出我的号码一四七。
下午是中文讲的课程,学校不予重视,各课分数不列入成绩单,与毕业无关,学生也就不肯认真。但是点名的形式还是有的,记得有一位叶老先生,前清的一位榜眼,想来是颇有学问的,他上国文课,简直不像是上课。他夹着一个布包袱走上讲台,落座之后打开包袱,取出眼镜戴上,打开点名簿,拿起一支铅笔(他拿铅笔的姿势和拿毛笔的姿势完全一样,挺直地握着笔管),然后慢条斯理地开始点名。出席的学生应声答“到”!缺席的也有人代他答“到”!有时候两个人同时替一个缺席的答到。全班哄笑。老先生茫然地问:“到底哪一位是……?”全班又哄然大笑。点名的结果是全班无一缺席,事实上是缺席占三分之一左右。大约十分钟过去,老先生用他的浓重的乡音开讲古文,我听了一年,无所得。
胡适之先生在北大上课,普通课堂容不下,要利用大礼堂,可容三五百人,但是经常客满,而且门口窗上都挤满了人。点名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其中还有许多“偷听生”,甚至是来自校外的。朱湘就是远从清华赶来偷听的一个。胡先生深知有教无类的道理,来者不拒,点名作甚?“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其实点名对于教师也有好处,往往可以借此多认识几个字。我们中国人的名字无奇不有。名从主人,他起什么样的名字自有他的权利。先生若是点名最好先看一遍名簿,其中可能真有不大寻常的字。若是当众读错了字,会造成很尴尬的局面。例如寻常的“展”,偏偏写成为“”,这是古文的展字,不是人人都认得的。猛然遇见这个字可能不知所措。又如“珡”就是古文的“琴”,由隶变而来,如今少写两笔就令人不免踌躇。诸如此类的情形不少,点名的老师要早防范一下。还有些常见的字,在名字里常见,在其他处不常用,例如“茜”字,读倩不读西,报纸上字幕上常有“南茜”、“露茜”出现,一般人遂跟着错下去。可是教师不许读错,读错了便要遭人耻笑了。也有些字是俗字,在字典里找不着,那就只好请教当地人士了。
婚礼:
婚礼应该让小两口自己瞧着办
一般人形容一般的婚礼为“简单隆重”。又简单又隆重,再好不过。但是细想,简单与隆重颇不容易合在一起。隆是隆盛的意思,重是郑重的意思,与简单一义常常似有出入。烫金红帖漫天飞,席开十桌八桌乃至二三十桌,杯盘狼藉,嘈杂喧豗。新娘三换服装,作时装表演,正好违反了蔡邕“一朝之晏,再三易衣,从庆移坐,不因故服”的“女诫”。新郎西服笔挺,呆若木鸡。证婚人语言无味,介绍人嬉皮笑脸,主婚人形如木偶。隆则隆矣,重则未必,更不能算简单。
我国婚礼,自古就不简单。《礼记·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传宗接代的事,所以要隆重。“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皆主人筵席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随后就是新郎亲迎,女家“筵几于庙”,婿揖让升堂,再拜奠雁。最后是迎妇以归,“共牢而食,合卺而芾”,大事告成。这一套仪式,若干年来,当然有不少的修改,但是基本的精神大致未变,仍是铺张扬厉,仍是以父母为主体,以当事人为主要工具。男娶妇曰授室,女嫁夫曰于归。
民初以来所谓文明结婚的仪式,一直沿用到现在,其实不见得怎样文明。最令人不解的是仪式之中冒出来一个证婚人——多半是一个机关首长什么的,再不就是一位年高确实有征而德劭尚待稽考的人,他的任务是宣读结婚证书,然后说几句空空洞洞的废话。从前有“新娘搀上床,媒人扔过墙”之说,如今则是证婚人等到大家用过印,就被人挟持扶下台。如果他运气好,会有人领他到铺红桌布的主要席次,在新郎新娘高据首席之下敬陪末座。否则下得台来,没有人理,在拥挤的席次之间彷徨逡巡一阵,臊不搭的只好溜走了事。若是婚后数日,男家家长带着儿子媳妇和一篮水果什么的到证婚人家中拜谢,那是难得一见的殊荣。
新娘由两个伴娘左右扶持也就够排场的了,但是近来还经常有人采用西俗,由女方男性家长(或代理家长)挟持着新娘,把她“送给”男方。而且还要按着一架破钢琴(或录音机)奏出的进行曲的节奏,缓缓地以蜗步走到台前。也有人不知受了什么高人导演,一步一停,像玩偶中的机器人一样的动作有节。为什么新娘要由男性家长“送给”人,而不由女性家长把她送出去?为什么新郎老早地就站在那里,等候接收新娘,而不是由家长挟持着把他“送给”新娘?究竟有无道理?
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是泛指一般的礼而言,当然也包括婚礼在内。在这里俭也就是简单的意思。西俗婚礼较为简单,但是他们有人还嫌不够简单。从前,苏格兰敦福利县春田乡附近有一个小村落格莱特纳(gretna),离英格兰西北部的卡利尔只有八里,那个地方的结婚典礼既不需牧师主持,亦不必请领什么证书,更不要预告的那种手续,只要双方当事人对一位证人宣称同意结婚就行了。而那位证人通常是当地的铁匠。一时的私奔的男女趋之若鹜。号称为“格莱特纳草原结婚”(gretna greenmarriages)。这风俗延至一八五六年才告终止。这方式简单之至,实在也没有什么不好,不晓得何以终于废弃。结婚是两个人的事,何需牧师参与其间。男女相悦,欲结秦晋之好,也没有绝对必要征求家长同意。必须要个证人,表示其非私奔,则乡村铁匠最为便当。从前一个乡村铁匠是当地尽人皆知的一个响当当的人物。在铁匠面前,三言两语把终身大事解决了,岂非简单之至?
听说美国近年来有所谓“快速结婚”。南卡罗来纳州迪朗市政府公证处设立了一个结婚礼堂,除耶诞节休息一日外,全年开放,周末还特别延长服务时间。凡年满十六岁男子与年满十四岁女子,无论来自何处,不需体检,不必验血,一律欢迎。只需家长同意,于二十四小时前申请,缴注册费四十元,公证处即派员主持结婚典礼,费时不超过五分钟。结婚人不必穿礼服,任何服装均可,牛仔裤、衬衫、工作服任听尊便。简单迅速,皆大欢喜。五分钟完成婚礼不一定就是不隆重,婚礼本不是表演给人观赏的。我国法院的公证结婚相当简单,不过也还要有一位法官行礼如仪,似嫌多事。那位法官所披的法衣,白领往往婪黑,和新娘的白纱礼服不大相称。公证结婚之后,也曾有人再行大宴宾客,借用学校礼堂操场席开一二百桌,好像是十分风光,实则迹近荒唐,人人为之侧目。当然这种荒唐闹剧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有人估计,像这样的敬治喜筵可以收回为数可观的喜敬,用以开销尚有馀羡。此种行径,名曰:“撒网。”距离隆重之义何止十万八千里。
听说有人结婚不在教堂行礼,也不在家里或是餐厅里,而是在运动场里、滑冰场上、游览车中,甚至不在地面上而是在天空的飞机里面。地点的选择是人人有自由的,制造噱头也不犯法。成为新闻有人还很得意。
然则婚礼如何才能简单隆重?初步的建议是,做父母的退出主办的地位,别乱发请帖,因为令郎令嫒的婚事别人并不感觉兴趣。在家里静静地等着抱孙子就可以了。至于婚礼,让小两口子自己瞧着办。
中年:
别以为人到中年,才算完事
钟表上的时针是在慢慢地移动着的,移动得如此之慢,使你几乎不感觉到它的移动,人的年纪也是这样的,一年又一年,总有一天会蓦然一惊,已经到了中年,到这时候大概有两件事使你不能不注意。讣闻不断地来,有些性急的朋友已经先走一步,很杀风景,同时又会忽然觉得一大批一大批的青年小伙子在眼前出现,从前也不知是在什么地方藏着的,如今一齐在你眼前摇晃,磕头碰脑的尽是些昂然阔步满面春风的角色,都像是要去吃喜酒的样子。自己的伙伴一个个地都入蛰了,把世界交给了青年人。所谓“耳畔频闻故人死,眼前但见少年多”,正是一般人中年的写照。
从前杂志背面常有“韦廉士红色补丸”的广告,画着一个憔悴的人,弓着身子,手拊着腰上,旁边注着“图中寓意”四字。那寓意对于青年人是相当深奥的。可是这幅图画却常在一般中年人的脑里涌现,虽然他不一定想吃“红色补丸”,那点寓意他是明白的了。一根黄松的柱子,都有弯曲倾斜的时候,何况是二十六块碎骨头拼凑成的一条脊椎?年轻人没有不好照镜子的,在店铺的大玻璃窗前照一下都是好的,总觉得大致上还有几分姿色。这顾影自怜的习惯逐渐消失,以至于有一天偶然揽镜,突然发现额上刻了横纹,那线条是显明而有力,像是吴道子的“莼菜描”,心想那是抬头纹,可是低头也还是那样。再一细看头顶上的头发有搬家到腮旁颔下的趋势,而最令人怵目惊心的是,鬓角上发现几根白发,这一惊非同小可,平素一毛不拔的人到这时候也不免要狠心地把它拔去,拔毛连茹,头发根上还许带着一颗鲜亮的肉珠。但是没有用,岁月不饶人!
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哪个年轻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哪个年轻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都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分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分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撒出一面网,纵横辐转,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熨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圬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砸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听说有许多西洋女子用擀面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浑身乱搓,希望把浮肿的肉压得结实一点,又有些人干脆忌食脂肪忌食淀粉,扎紧裤带,活生生地把自己“饿”回青春去。有多少效果,我不知道。
别以为人到中年,就算完事。不,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回头看看,一串串的小伙子正在“头也不回呀汗也不揩”地往上爬。再仔细看看,路上有好多块绊脚石,曾把自己磕碰得鼻青脸肿,有好多处陷阱,使自己做了若干年的井底蛙。回想从前,自己做过扑灯蛾,惹火焚身,自己做过撞窗户纸的苍蝇,一心想奔光明,结果落在粘苍蝇的胶纸上!这种种景象的观察,只有站在最高峰上才有可能。向前看,前面是下坡路,好走得多。
施耐庵《水浒》序云:“人生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其实“娶”、“仕”都是小事,不娶不仕也罢,只是这种说法有点中途弃权的意味,西谚云:“人的生活在四十才开始。”好像四十以前,不过是几出配戏,好戏都在后面。我想这与健康有关。吃窝头米糕长大的人,拖到中年就算不易,生命力已经蒸发殆尽。这样的人焉能再娶?何必再仕?服“维他赐保命”都嫌来不及了。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轻的时候愣头愣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芳洌!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
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毽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令,有点勉强。半老徐娘,留着“刘海”,躲在茅房里穿高跟鞋当做踩高跷般地练习走路,那也是惨事。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地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穷:
穷若没有酸支持,便不会持久
人生下来就是穷的,除了带来一口奶之外,赤条条的,一无所有,谁手里也没有握着两个钱。再稍稍长大一点,阶级渐渐显露,有的是金枝玉叶,有的是“杂和面口袋”。但是就大体而论,还是泥巴里打滚袖口上抹鼻涕的居多。儿童玩具本是少得可怜,而大概其中总还免不了一具“扑满”,瓦做的,像是陶器时代的出品,大的小的挂绿釉的都有,间或也有形如保险箱,有铁制的,这种玩具的用意就是警告孩子们,有钱要积蓄起来,免得在饥荒的时候受穷,穷的阴影在这时候就已罩住了我们!好容易过年赚来几块压岁钱,都被骗弄丢在里面了,丢进去就后悔,想从缝里倒出是万难,用小刀拨也是枉然。积蓄是稍微有一点,穷还是穷。而且事实证明,凡是积在扑满里的钱,除了自己早早下手摔破的以外,大概后来就不知怎样就没有了,很少能在日后发生什么救苦救难的功效。等到再稍稍长大一点,用钱的欲望更大,看见什么都要流涎,手里偏偏是空空如也,那时候真想来一个十月革命。就是富家子也是一样,尽管是绮襦纨祷,他还是恨继承开始太晚。这时候他最感觉穷,虽然他还没认识穷。人在成年之后,开始面对着糊口问题,不但糊自己的口,还要糊附属人员的口,如果脸皮欠厚心地欠薄,再加上祖上是“忠厚传家诗书继世”的话,他这一生就休想能离开穷的掌握,人的一生,就是和穷挣扎的历史。和穷挣扎的一生,无论胜利或失败,都是惨。能不和穷挣扎,或于挣扎之余还有点闲工夫做些别的事,那人是有福了。
所谓穷,也是比较而言。有人天天喊穷,不是今天透支,就是明天举债,数目大得都惊人,然后指着身上衣服的一块补丁或是皮鞋上的一条小小裂缝作为他穷的铁证。这是寓阔于穷,文章中的反衬法。也有人量入为出,温饱无虞,可是又担心他的孩子将来自费留学的经费没有着落,于是于自我麻醉中陷入于穷的心理状态。若是西装裤的后方越磨越薄,由薄而破,由破而织,由织而补上一大块布,细针密缝,老远地看上去像是一个圆圆的箭靶,(说也奇怪,人穷是先从裤子破起!)那么,这个人可是真有些近于穷了。但是也不然,穷无止境。“大雪纷纷落,我住柴火垛,看你们穷人怎么过!”穷人眼里还有更穷的人。
穷也有好处。在优裕环境里生活着的人,外加的装饰与铺排太多,可以把他的本来面目掩没无遗,不但别人认不清他真的面目,往往对他发生误会(多半往好的方面误会),就是自己也容易忘记自己是谁。穷人则不然,他的褴褛的衣裳等于是开着许多窗户,可以令人窥见他的内容,他的荜门蓬户,尽管是穷气冒三尺,却容易令人发见里面有一个人。人越穷,越靠他本身的成色,其中毫无夹带藏掖。人穷还可落个清闲,既少“车马驻江于”,更不会有人来求谋事,讣闻请笺都不会常常上门,他的时间是他自己的。穷人的心是赤裸的,和别的穷人之间没有隔阂,所以穷人才最慷慨。金锘囊中所余无钱,买房置地都不够,反正是吃不饱饿不死,落得来个爽快,求片刻的快意,此之谓“穷大手”。我们看见过富家弟兄析产的时候把一张八仙桌子劈开成两半,不曾看见两个穷人抢食半盂残羹剩饭。
穷时受人白眼是件常事,狗不也是专爱对着鹑衣百结的人汪汪吗?人穷则颈易缩,肩易耸,头易垂,须发许是特别长得快,擦着墙边逡巡而过,不是贼也像是贼,以这种姿态出现,到处受窘。所以人穷则往往自然地有一种抵抗力出现,是名曰:酸。穷一经酸化,便不复是怕见人的东西。别看我衣履不整,我本来不以衣履见长!人和衣服架子本来是应该有分别的。别看我囊中羞涩,我有所不取;别看我落魄无聊,我有所不为,这样一想,一股浩然之气火辣辣地从丹田升起,腰板自然挺直,胸膛自然凸出,徘徊啸傲,无往不宜。在别人的眼里,他是一块茅厕砖——臭而且硬,可是,人穷而不志短者以此,布衣之士而可以傲王侯者亦以此,所以穷酸亦不可厚非,他不得不如此,穷若没有酸支持着,它不能持久。
扬雄有逐贫之赋,韩愈有送穷之文,理直气壮地要与贫穷绝缘,反倒被穷鬼说服,改容谢过肃之上座,这也是酸极一种变化。贫而能逐,穷而能送,何乐而不为?逐也逐不掉,送也送不走,只好硬着头皮甘与穷鬼为伍。穷不是罪过,但也究竟不是美德,值不得夸耀,更不足以傲人。典型的穷人该是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不改其乐。不改其乐当然是很好,箪食瓢饮究竟不大好,营养不足,所以颜回活到三十二岁短命死矣。孔子所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譬喻则可,当真如此就嫌其不大卫生。
请客:
席终人散后,只有自己善后
常听人说:“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若要一年不得安,盖房;若要一辈子不得安,娶姨太太。”请客只有一天不得安,为害不算太大,所以人人都觉得不妨偶一为之。
所谓请客,是指自己家里邀集朋友便餐小酌,至于在酒楼饭店“铺筵席,陈尊俎”,呼朋引类,飞觞醉月,享用的是金樽清酒,玉盘珍馐,最后一哄而散,由经手人员造账报销,那种宴会只能算是一种病狂或是罪孽,不提也罢。
妇主中馈,所以要请客必须先归而谋诸妇。这一谋,有分教,非十天半月不能获致结论,因为问题牵涉太广,不能一言而决。
首先要考虑的是请什么人。主客当然早已内定,陪客的甄选大费酌量。眼睛生在眉毛上边的宦场中人,吃不饱饿不死的教书匠,一身铜臭的大腹贾,小头锐面的浮华少年……若是聚在一个桌上吃饭,便有些像是鸡兔同笼,非常勉强。把夙未谋面的人拘在一起,要他们有说有笑,同时食物都能顺利地从咽门下去,也未免强人所难。主人从中调处,殷勤了这一位,怠慢了那一位,想找一些大家都有兴趣的话题亦非易事。所以客人需要分类,不能鱼龙混杂。客的数目视设备而定,若是能把所有该请的客人一网打尽,自然是经济算盘,但是算盘亦不可打得太精。再大的圆桌面也不过能坐十三四个体态中型的人。说来奇怪,客人单身者少,大概都有宝眷,一请就是一对,一桌只好当半桌用。有人请客宽发笺帖,心想总有几位心领谢谢,万想不到人人惠然肯来,而且还有一位特别要好带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宝宝!主人慌忙添座,客人谦让:“孩子坐我腿上!”大家挤挤攘攘,其中还不乏中年发福之士,把圆桌围得密不通风,上菜需飞越人头,斟酒要从耳边下注,前排客满,主人在二排敬陪。
拟菜单也不简单。任何家庭都有它的招牌菜。可惜很少人肯用其所长,大概是以平素见过的饭馆酒席的局面作为蓝图。家里有厨师厨娘,自然一声吩咐,不再劳心,否则主妇势必亲自下厨操动刀俎。主人多半是擅长理论,真让他切葱剥蒜都未必能够胜任。所以拟定菜单,需要自知之明,临时“钻锅”翻看食谱未必有济于事。四冷荤,四热炒,四压桌,外加两道点心,似乎是无可再减,大鱼大肉,水陆杂陈,若不能使客人连串地打饱嗝,不能算是尽兴。菜单拟定的原则是把客人一个个地填得嘴角冒油。而客人所希冀的也往往是一场牙祭。有人以水饺宴客,馅子是猪肉菠菜,客人咬了一口,大叫:“哟,里面怎么净是青菜!”一般人还是欣赏肥肉厚酒,管它是不是烂肠之食!
宴客的吉日近了,主妇忙着上菜市,挑挑拣拣,拣拣挑挑,又要物美又要价廉,装满两个篮子,半途休憩好几次才能气喘汗流地回到家。泡的,洗的,剥的,切的,闹哄一两天,然后丑媳妇怕见公婆也不行,吉日到了。客人早已折简相邀,难道还会不肯枉驾?不,守时不是我们的传统。准时到达,岂不像是“头如穹庐咽细如针”的饿鬼?要让主人干着急,等他一催请再催请,然后徐徐命驾,姗姗来迟,这才像是大家风范。当然朋友也有特别性急而提早莅临的,那也使得主人措手不及慌成一团。客人的性格不一样,有人进门就选一个比较最好的座位,两脚高架案上,真是宾至如归;也有人寒暄两句便一头扎进厨房,声称要给主妇帮忙,系着围裙伸着两只油手的主妇连忙谦谢不迭。等到客人到齐,无不饥肠辘辘。
落座之前还少不了你推我让的一幕。主人指定座位,时常无效,除非事前摆好名牌,而且写上官衔,分层排列,秩序井然。敬酒按说是主人的责任,但是也时常有热心人士代为执壶,而且见杯即斟,每斟必满。不知是什么时候什么人兴出来的陋习,几乎每个客人都会双手举杯齐眉,对着在座的每一位客人敬酒,一霎间敬完一圈,但见杯起杯落,如“兔儿爷捣碓”。不喝酒的也要把汽水杯子高高举起,虚应故事,喝酒的也多半是狞眉皱眼地抿那么一小口。一大盘热乎乎的东西端上来了,像翅羹,又像糨糊,一人一勺子,盘底花纹隐约可见,上面洒着的一层芫荽不知被哪一位像芟除毒草似的拨到了盘下,又不知被哪一位从盘下夹到嘴里吃了。还有人坚持海味非蘸醋不可,高呼要醋,等到一碟“忌讳”送上台面海味早已不见了。菜是一道一道地上,上一道客人喊一次“太丰富,太丰富”,然后埋头大嚼,不敢后人。主人照例谦称:“不成敬意,家常便饭。”心直口快的客人就许提出疑问:“这样的家常便饭,怕不要吃穷了?”主人也只好扑哧一笑而罢。将近尾声的时候,大概总有一位要先走一步,因为还有好几处应酬。这时候主妇踱了进来,红头涨脸,额角上还有几颗没揩干净的汗珠,客人举起空杯向她表示慰劳之意,她坐下胡乱吃一些残羹剩炙。
席终,香茗水果伺候,客人靠在椅子上剔牙,这时节应该是客去主人安了。但是不,大家雅兴不浅,谈锋尚健,饭后磕牙,海阔天空,谁也不愿首先言辞,致败人意。最后大概是主人打了一个哈欠而忘了掩口,这才有人提议散会。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奈何奈何?不要以为席终人散,立即功德圆满,地上有无数的瓜子皮、纸烟灰,桌上杯碟狼藉,厨房里有堆成山的盘碗锅勺,等着你办理善后!
门铃:
一切烦恼都是生活环境造成的
居住的地方不该砌起围墙。既然砌了墙,不该留一个出入的门口。既然留了门口,不该安上一个门铃。因为门铃带来许多烦恼。
门铃非奢侈品,前后左右的邻居皆有之。而且巧得很,所装门铃大概都是属于一个类型,发出哑哑的沙沙的声音。一声铃响,就是心惊,以为有什么人的高轩莅止,需要仔细地倾耳辨别,究竟是人家的铃响,还是自己的铃响,一方面怕开门太迟慢待嘉宾,一方面怕一场误会徒劳往返,然而必须等待第二声甚至第三声铃响,才能确实分辨出来。往往因此而惹得来人不耐烦,面有愠色。于是我把门铃拆去,换装了一个声音与众不同的铃。铃一响,就去开门,真正的是如响斯应。
实际上不能如响斯应。寒舍虽非深宅大院,但是没有应门三尺之童,必须自理门户,由起居之处走到门口也还有一点空间,空间即时间,有时还要脱鞋换鞋,倒屣是不可能的,所以其间要有一点耽搁。新的门铃响声相当宏亮,不但主人不会充耳不闻,客人自己也听得清清楚楚。很少客人愿意在门外多停留几秒钟,总是希望主人用超音速的步伐前来应门。尤其是送信的人,常常是迫不及待,按起门铃如鸣警报,一声比一声急。有时候沿门求乞的人,也充分地利用这一设备,而且是理直气壮地大模大样地按铃。卖广柑的,修理棕绷竹椅的,打滴滴涕的,推销酱油的,推销牛奶的,传教的洋人及准洋人,都有权利按铃,而且常是在最令人感觉不方便的时候来使劲地按铃。铃声无论怎样悦耳,总是给人以不悦快的预兆时为多。
铃是为人按的,不拘什么人都可以按,主人有应声开门的义务,没有不去开门的权利。开门之后,一个鸠首鹄面的人手里拿着烂糟糟的一本捐册,缘起写得十分凄惨,有“舍弟江南死,家兄塞北亡”的意味,外加还有什么证明文件之类。遇到这种场面,除了敬谨捐献之外,夫复何言?然而这不是最伤脑筋的事,尤有甚于此者。多半是在午睡方酣之际,一声铃响,令人怵然以惊,赶紧披衣起身施施然出,开门四望,阒无一人。只觉阴风扑面,令人打一个冷战。一条夹着尾巴的野狗斜着眼睛瞟我一下匆匆过去,一个不信鬼的人遇见这样情形也要觉得心头栗栗。这种怪事时常发生,久之我才知道这乃是一些小朋友们的户外游戏之一种,“打了就跑”。你在四向张望的时候,他也许是藏在一个墙角正在窃窃冷笑。
有些人大概是有奇怪的收藏癖,喜欢收集各式各样的电铃的盖子,否则为什么门口的电铃上的盖子常常不翼而飞呢?这种盖子是没有什么其他的用场的,不值得窃取,只能像集邮一般地满足一种收藏的癖好。但是这癖好却建筑在别人的烦恼上。没有把你的大门摘走,已是取不伤廉,还怨的是什么?感谢工业的伟大的进步,有一种电铃没有凸出的圆盖了,钉在墙上平乎乎的只露出滑不溜丢的一个小尖头在外面供你按,但不能一把抓。
按照我国固有文明,拉铃和电铃一样有用,而烦恼较少。《江南余载》有这样一条:“陈雍家置大铃,署其旁曰:‘无钱雇仆,客至请挽之。’”今之拉铃,即其遗风。这样的拉铃简单朴素,既无虞被人采集而去,亦不至被视为户外游戏的用具。而且,既非电化器材,不怕停电。从前我家里的门铃就是这样的,记得是在我的祖父去世的那年,出殡时狮子“松活”的头下系着的几个大铜铃,扎在一起累累然挂在房檐下,作为门铃用。挽拉起来,哗啦哗啦地乱响,声势浩大。自从改装了电铃,就一直烦恼,直到于今。
这一切烦恼皆是城市生活环境使然。如果是野堂山居,必定门可罗雀,偶然有长者车辙,隔着柴扉即可望见颜色,“门前剥啄定佳客,檐外孱颜皆好山”,那是什么情景?
谈考试:
考试是少年时的苦事
少年读书而要考试,中年做事而要谋生,老年悠闲而要衰病,这都是人生苦事。
考试已经是苦事,而大都是在炎热的夏天举行,苦上加苦。我清晨起身,常见三面邻家都开着灯弦歌不辍;我出门散步,河畔田埂上也常见有三三两两的孩子们手不释卷。这都是一些好学之士么?也不尽然。我想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在临阵磨枪。尝闻有“读书乐”之说,而在考试之前把若干知识填进脑壳的那一段苦修,怕没有什么乐趣可言。
其实考试只是一种测验的性质,和量身高体重的意思差不多,事前无须恐惧,临事更无须张皇。考的时候,把你知道的写出来,不知道的只好阙疑,如是而已。但是考试的后果太大了。万一名在孙山之外,那一份落第的滋味好生难受,其中有惭恧,有怨愤,有沮丧,有悔恨,见了人羞答答,而偏有人当面谈论这回事。这时节,人的笑脸都好像是含着讥讽,枝头鸟啭都好像是在嘲弄,很少人能不顿觉人生乏味,其后果犹不止于此,这可能是生活上一大关键,眼看着别人春风得意,自己从此走向下坡。考试的后果太重大,所以大家都把考试看得很认真。其实考试的成绩,老早的就由自己平时读书时所决定了。
人苦于不自知。有些人根本无须去受考试的煎熬,但存一种侥幸心理,希望时来运转,一试得售。上焉者临阵磨枪,苦苦准备;中焉者揣摩试题,从中取巧;下焉者关节舞弊,浑水摸鱼。用心良苦,而希望不大。现代考试方法,相当公正,甚少侥幸可能。虽然也常闻有护航顶替之类的情形,究竟是少数的例外。如果自知仅有三五十斤的体重,根本就不必去攀到千斤大秤的钩子上去上吊。冒冒然去应试,只是凑热闹,劳民伤财,为别人做垫脚石而已。
对于身受考试之苦的人,我是很同情的。考试的项目多,时间久,一关一关地闯下来,身上的红血球不知要死去多少千万。从前科举考场里,听说还有人在夜里高喊:“有恩的报恩,有怨的报怨!”那一股阴森恐怖的气氛是够怕人的。真有当场昏厥、疯狂、自杀的!现代的考场光明多了,不再是鬼影幢幢,可是考场如战场,还是够紧张的。我有一位同学,最怕考数学,一看题目纸,立刻脸上变色,浑身寒战,草草考完之后便佝偻着身子回到寝室去换裤子!其神经系统所受的打击是可以想象的!
受苦难的不只是考生。主持考试的人也是在受考验。先说命题,出这题目来难人,好像是最轻松不过,但亦不然。千目所视,千手所指,是不能掉以轻心的。我记得我的表弟在二十几年前投考一个北平的著名的医学院,国文题目是:“卞壹不苟时好论”。全体交了白卷。考医学院的学生,谁又读过《晋书》呢?甚至可能还把“卞壹”读做“便壶”了呢。出题目的是谁,我不知道,他此后是否仍然心安理得地继续活下去,我亦不知道。大概出题目不能太僻,亦不能太泛。假使考留学生,作文题目是《我出国留学的计划》,固然人人都可以诌出一篇来,但很可能有人早预备好一篇成稿,这样便很难评分而不失公道。出题目而要恰如分际,不刁钻,不炫弄,不空泛,不含糊,实在很难。在考生挥汗应考之前,命题的先生早已汗流浃背好几次了。再说阅卷,那也可以说是一种灾难。真的,曾有人于接连十二天阅卷之后,吐血而亡,这实在应该比照阵亡例议恤。阅卷百苦,尚有一乐,荒谬而可笑的试卷常常可以使人绝倒,四座传观,粲然皆笑,精神为之一振。我们不能不叹服,考生中真有富于想象力的奇才。最令人不愉快的卷子是字迹潦草的那一类,喻为涂鸦,还嫌太雅,简直是墨盒里的蜘蛛满纸爬!有人在宽宽的格子中写蝇头小字,也有人写一行字要占两行,有人全页涂抹,也有人曳白。像这种不规则的试卷,在饭前阅览,犹不过令人蹙眉,在饭后阅览,则不免令人恶心。
有人颇艳羡美国大学之不用入学考试。那种免试升学的办法是否适合我们的国情,是一个问题。据说考试是我们的国粹,我们中国人好像自古以来就是“考省不倦”的。考试而至于科举可谓登峰造极,三榜出身仍是唯一的正规的出路。至于今,考试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已形成为不可少的一部分。英国的卡赖尔在他的《英雄与英雄崇拜》里曾特别指出,中国的考试制度,作为选拔人才的方法,实在太高明了。所谓政治学,其要义之一即是如何把优秀的分子选拔出来放在社会的上层。中国的考试方法,由他看来,是最聪明的方法。照例,外国人说我们的好话,听来特别顺耳,不妨引来自我陶醉一下。平心而论,考试就和选举一样,属于“必需的罪恶”一类,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之前,考试还是不可废的。我们现在所能做的,是如何改善考试的方法,要求其简化,要求其合理,不要令大家把考试看做为戕贼身心的酷刑!
听,考场上战鼓又响了,由远而近!
谈友谊:
臭味相投,方能永以为好
朋友居五伦之末,其实朋友是极重要的一伦。所谓友谊实即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良好的关系,其中包括了解、欣赏、信任、容忍、牺牲……诸多美德。如果以友谊做基础,则其他的各种关系如父子夫妇兄弟之类均可圆满地建立起来。当然父子兄弟是无可选择的永久关系,夫妇虽有选择余地,但一经结合便以不再仳离为原则,而朋友则是有聚有散可合可分的。不过,说穿了,父子夫妇兄弟都是朋友关系,不过形式性质稍有不同罢了。严格地讲,凡是充分具备一个好朋友的条件的人,他一定也是一个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好妻子、好哥哥、好弟弟。反过来亦然。
我们的古圣先贤对于交友一端是甚为注重的。《论语》里面关于交友的话很多。在西方亦是如此。罗马的西塞罗有一篇著名的《论友谊》,法国的蒙田、英国的培根、美国的爱默生,都有论友谊的文章。我觉得近代的作家在这个题目上似乎不大肯费笔墨了。这是不是叔季之世友谊没落的征象呢?我不敢说。
古之所谓“刎颈交”,陈义过高,非常人所能企及。如damon与pythias,david与jonathan,怕也只是传说中的美谈罢。就是把友谊的标准降低一些,真正能称得起朋友的还是很难得。试想一想,如有银钱经手的事,你信得过的朋友能有几人?在你蹭蹬失意或疾病患难之中还肯登门拜访乃至雪中送炭的朋友又有几人?你出门在外之际对于你的妻室弱媳肯加照顾而又不照顾得太多者又有几人?再退一步,平素投桃报李,莫逆于心,能维持长久于不坠者,又有几人?总角之交,如无特别利害关系以为维系,恐怕很难在若干年后不变成为路人。富兰克林说:“有三个朋友是忠实可靠的——老妻、老狗与现款。”妙的是这三个朋友都不是朋友。倒是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最干脆:“我的朋友们啊!世界上根本没有朋友。”这些话近于愤世嫉俗,事实上世界里还是有朋友的,不过虽然无须打着灯笼去找,却是像沙里淘金而且还需要长时间的洗练。一旦真铸成了友谊,便会金石同坚,永不退转。
大抵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臭味相投,方能永以为好。交朋友也讲究门当户对,纵不必像九品中正那么严格,也自然有个界限。“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于“自轻肥”之余还能对着往日的旧游而不把眼睛移到眉毛上边去么?汉光武容许严子陵把他的大腿压在自己的肚子上,固然是雅量可风,但是严子陵之毅然决然地归隐于富春山,则尤为知趣。朱洪武写信给他的一位朋友说:“朱元璋做了皇帝,朱元璋还是朱元璋……”话自管说得很漂亮,看看他后来之诛戮功臣,也就不免令人心悸。人的身心构造原是一样的,但是一入宦途,可能发生突变。孔子说:“无友不如己者。”我想一来只是指品学而言,二来只是说不要结交比自己坏的,并没有说一定要我们去高攀。友谊需要两造,假如双方都想结交比自己好的,那便永远交不起来。
好像是王尔德说过,“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是不可能有友谊存在的。”就一般而论,这话是对的,因为男女之间如有深厚的友谊,那友谊容易变质,如果不是心心相印,那又算不得是友谊。过犹不及,那分际是难以把握的。忘年交倒是可能的。祢衡年未二十,孔融年已五十,便相交友,这样的例子史不绝书。但似乎是也以同性为限。并且以我所知,忘年交之形成故有赖于兴趣之相近与互相之器赏,但年长的一方面多少需要保持一点童心,年幼的一方面多少需要显着几分老成。老气横秋则令人望而生畏,轻薄儇佻则人且避之若浼。单身的人容易交朋友,因为他的情感无所寄托,漂泊流离之中最需要一个一倾积愫的对象,可是等到他有红袖添香稚子候门的时候,心境便不同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因为淡所以才能不腻,才能持久。“与朋友交,久而敬之”,敬也就是保持距离,也就是防止过分的亲昵。不过“狎而敬之”是很难的。最要注意的是,友谊不可透支,总要保留几分。mark twain说:“神圣的友谊之情,其性质是如此的甜蜜、稳定、忠实、持久,可以终身不渝,如果不开口向你借钱。”这真是慨乎言之。朋友本有通财之谊,但这是何等微妙的一件事!世上最难忘的事是借出去的钱,一般认为最倒霉的事又莫过于还钱。一牵涉到钱,恩怨便很难清算得清楚,多少成长中的友谊都被这阿堵物所戕害!
规劝乃是朋友中间应有之义,但是谈何容易。名利场中,沆瀣一气,自己都难以明辨是非,哪有余力规劝别人?而在对方则又良药苦口忠言逆耳,谁又愿意让人批他的逆鳞?规劝不可当着第三者的面前行之,以免伤他的颜面,不可在他情绪不宁时行之,以免逢彼之怒。孔子说:“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我总以为劝善规过是友谊之消极的作用。友谊之乐是积极的。只有神仙与野兽才喜欢孤独,人是要朋友的。“假如一个人独自升天,看见宇宙的大观,群星的美丽,他并不能感到快乐,他必要找到一个人向他述说他所见的奇景,他才能快乐。”共享快乐,比共受患难,应该是更正常的友谊中的趣味。
说俭:
奢和俭本没有明确界限
俭是我们中国的一项传统的美德。老子说他有三宝,其中之一就是“俭”,“俭故能广”。《易·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书太甲上》:“慎乃俭德,唯怀永图。”《墨子·辞过》:“俭节则昌,淫逸则亡。”都是说俭才能使人有远大的前途,长久的打算,安稳的生活,古训昭然,不需辞费。读书人尤其喜欢以俭约自持,纵然显达,亦不欲稍涉骄溢,极端的例如正考父为上卿,粥以糊口,公孙弘位在三公,犹为布被,历史上都传为美谈。大概读书知礼之人,富在内心,应不以处境不同而改易其操守。佛家说法,七情六欲都要斩尽杀绝,俭更不成其为问题。所以,无论从哪一种伦理学说来看,俭都是极重要的一宗美德,所谓“俭,德之共也”就是这个意思。不过,理想自理想,事实自事实,奢靡之风亦不自今日始。一千年前的司马温公在他著名的《训俭示康》一文里,对于当时的风俗奢侈即已深致不满。“走卒类士服,农夫蹑丝履”,他认为是怪事。士大夫随俗而靡,他更认为可异。可见美德自美德,能实践的人大概不多。也许正因为风俗奢侈,所以这一项美德才有不时地标出的必要。
在西洋,情形好像是稍有不同。柏拉图的“共和国”,列举“四大美德”(cardinal virtues),而俭不在其内,后来罗马天主教会补列三大美德,俭亦不包括在内。当然基督教主张生活节约,这是众所熟知的。有人问thomas à kempis(《效法基督》的作者):“你是过来人,请问和平在什么地方?”他回答说:“在贫穷、在退隐、在与上帝同在。”不过这只是为修道之士说法,其境界不是一般人所能企及的。西洋哲学的主要领域是它的形而上学部分,伦理学不是主要部分,这是和我们中国传统迥异其趣的。所以在西洋俭的观念一向是很淡薄的。
西洋近代工业发达,人民生活水准亦因之而普遍提高。物质享受方面,以美国为最。美国是个年轻的国家,得天独厚,地大物博,人口稀少,秉承了欧洲近代文明的背景,而又特富开拓创造的精神,所以人民生活特别富饶,根本没有“饥荒心理”存在。美国人只要勤,并不要俭。有一分勤劳,即有一分收获;有一分收获,即有一分享受。美国的《独立宣言》明白道出其立国的目标之一是“追求幸福”,物质方面的享受当然是人生幸福中的一部分。“一箪食,一瓢饮”,在我们看是君子安贫乐道的表现,在美国人看是落伍的理想,至少是中古的禁欲派的行径。美国人不但要尽量享受,而且要尽量设法提前享受,分期付款制度的畅行,几乎使得人人经常地负上债务。
奢与俭本无明确界限,在某一时某一地并无亏于俭德之事,在另一时另一地即可构成奢侈行为。我们中国地大而物不博,人多而生产少,生活方式仍宜力持俭约。像美国人那样的生活方式,固可羡慕,但是不可立即模仿。
谈礼:
除非太不合理总比没有礼好
礼不是一件可怕的东西,不会“吃人”。礼只是人的行为的规范。人人如果都自由行动,社会上的秩序必定要大乱,法律是维持秩序的一套方法,但是关于法律的力量不及的地方,为了使人能更像是一个人,使人的生活更像是人的生活,礼便应运而生。礼是一套法则,可能有官方制定的成分在内,亦可能有世代沿袭的成分在内,在基本精神上还是约定俗成的性质,行之既久,便成为大家公认共守的一套规则。一套礼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事实上是随时在变,不过可能变得很慢,可能赶不上时代环境之变迁得那样快,因此至少在形式上可能有一部分变成不合时宜的东西。礼,除非是太不合理,总是比没有礼好。这道理有一点像“坏政府胜于无政府”。有些人以为礼是陈腐的有害的东西,这看法是不对的。
我们中国是礼义之邦,一向是重礼法的。见于书本的古代的祭礼丧礼婚礼士相见礼等等,那是一套,事实上社会上流行的又是一套,现行的一套即是古礼之逐渐的个别的修正,虽然各地情形不同,大体上尚有规模存在,等到中西文化接触之后便比较有紊乱的现象了。紊乱尽管紊乱,礼还是有的,制礼定乐之事也许不是当前急务,事实上吾人之生活中未曾一日无礼的活动。问题是我们是否认真地严肃地遵循着礼。孔门哲学以“克己复礼”为做人的大道理。意即为吾人行事应处处约束自己使合于礼的规范。怎样才是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那是值得我们随时思考警惕的。
读书人应该知道礼,但是有些人偏不讲礼,即所谓名士。六朝时这种名士最多,《世说新语》载阮籍的一句话最有趣:“礼岂为我辈设也?”好像礼是专为俗人而设。又载这样的一段:
阮步兵丧母,裴令公往吊之。阮方醉,散发坐床,箕踞不哭。裴至,下席于地,哭谚毕,便去。或问裴曰:“凡吊,主人哭,客乃为礼,阮既不哭,何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制,我辈俗中人,故以仪轨自居。”
时人叹为两得其中。
没有阮籍之才的人,还是以仪轨自居为宜。像阮步兵之流,我们可以欣赏,不可以模仿。
中西礼节不同。大部分在基本原则上并无二致,小部分因各有传统亦不必强同。以中国人而用西方的礼,有时候觉得颇不合适,如必欲行西方之礼则应知其全部底蕴,不可徒效其皮毛,而乱加使用。例如,握手乃西方之礼,但后生小子在长辈面前不可首先遽然伸手,因为长幼尊卑之序终不可废,中西一理。再例如,祭祖先是我们家庭传统所不可或缺的礼,其间绝无迷信或偶像崇拜之可言,只是表示“慎终追远”的意思,亦合于我国所谓之孝道,虽然是西礼之所无,然义不可废。我个人觉得,凡是我国之传统,无论其具有何种意义,苟非荒谬残酷,均应不轻予废置。再例如,电话礼貌,在西方甚为重视,访客之礼,探病之礼,均有不成文之法则,吾人亦均应妥为仿行,不可忽视。
礼是形式,但形式背后有重大的意义。
结婚典礼:
结婚这件事,并不需要第三者参加
结婚这件事,只要成年的一男一女两相情愿就成,并不需要而且不可以有第三者的参加。但是《民法》第八百九十二条规定要有公开仪式,再加上社会的陋俗(大部分似“野蛮的遗留”),以及爱受洋罪者的参酌西法,遂形成了近年来通行于中上阶级之所谓结婚典礼,又名“文明结婚”,犹戏中之有“文明新戏”。婚姻大事,不可潦草,单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把一对无辜男女捏合起来,这不叫做潦草;只因一时冲动而遂盲目地订下偕老之约,这也不叫潦草;惟有不请亲戚朋友街坊四邻来胡吃乱叫,或不当众提出结婚人来验明正身,则谓之曰潦草,又名不隆重。假如人生本来像戏,结婚典礼便似“戏中戏”,越隆重则越像。这出戏订期开演,先贴海报,风雨无阻,“撒网”敛钱,鼎惠不辞;届时悬灯结彩,到处猩红;在音乐方面则或用乞丐兼任的吹鼓手,或用卖仁丹游街或绸缎店大减价的铜乐队,或钢琴或风琴或口琴;少不了的是与演员打成一片的广大观众,内中包括该回家去养老的,该寻正当娱乐的,该受别种社会教育以及平时就该摄取营养的……演员的服装,或买或借或赁,常见的是蓝袍马褂及与环境全然不调和的一身西装大礼服,高冠燕尾,还有那短得像一件斗篷而还特烦两位小朋友牵着的那一橛子粉红纱!那出戏的尾声是,主人的腿子累得发麻,客人醉翻三五辈,门外的车夫一片叫嚣。评剧家曰:“很热闹!”
这戏的开始照例是证婚人致辞。证婚人照例是新郎的上司,或新娘家中比较拿出来最像样的贵戚。他的身份等于“跳加官”,但他自己不知道,常常误会他是在做主席,或是礼拜堂里的牧师,因此他的职务成为善颂善祷,和那些在门口高叫“正念喜,抬头观,空中来了福禄寿三仙……”的叫花子是异曲而同工!他若是身通“国学”,诗云子曰的一来,那就不得了,在讲易经阴阳乾坤的时候,牵纱的小朋友们就非坐在地上不可,而在人丛后面伸长颈子的那位客人,一定也会把其颈项慢慢缩回去了。我们应该容忍他,让他毕其辞,甚而至于违着良心地报之以稀稀拉拉的掌声。放心,他将得意不了几次!
介绍人要两个,仿佛从前的一男媒一女媒,其实是为站在证婚人身旁时一边一个,较有对称之美。介绍人宜于是面团团一团和气,谁见了他都会被他撮合似的。所以常害胃病的,专吃平价米的,都不该入选。许多荣任介绍人的常喜欢当众宣布他们只是名义上的介绍人,新郎新娘早已就……好像是生恐将来打离婚官司时要受连累,所以特先自首似的。其实是他多虑。所谓介绍,是指介绍结婚,这是婚书上写得明明白白的,并不曾要他介绍新郎新娘认识或恋爱,所以以前的因误会而恋爱和以后的因失望而反目,其责任他原是不负的,从前俗语说,“新娘搀上床,媒人扔过墙”,现在的介绍人则无须等待新娘上床便已解除职务了。
新郎新娘的“台步”是值得注意的,从这里可以看出导演者的手法。新郎应该像是一只木鸡,由两个傧相挟之而至,应该脸上微露苦相,好像做下什么坏事现在败露了要受裁判的样子,这才和身份相称。新娘走出来要像蜗牛,要像日移花影,只见她的位置移动,而不见她行走,头要垂下来,但又不可太垂,要表示出头和颈子还是连着的,扶着两个煞费苦心才寻到的不比自己美的傧相,随着一派乐声,在众目睽睽之下,由大家尽量端详。礼毕,新娘要准备迎接一阵“天雨粟”,也有羼杂粮的,也有带干果的,像冰雹似的没头没脸地打过来。有在额角上被命中一颗核桃的,登时皮肉隆起如舍利子。如果有人扫拢来,无疑地可以熬一大锅“腊八粥”。还有人抛掷彩色纸条。想把新娘做成一个茧子。客人对于新娘的种种行为,由评头论足以至大闹新房,其实在刑法上都可以构成诽谤、侮辱、伤害、侵入私宅和有伤风化等罪名的,但是在隆重的结婚典礼里,这些丑态是属于“撑场面”一类,应该容许!
曾有人把结婚比做“蛤蟆跳井”——可以得水,但是永世不得出来。现代人不把婚姻看得如此严重,法律也给现代人预先开了方便的后门或太平梯之类,所以典礼的隆重并不发生任何担保的价值。没有结过婚的人,把结婚后幻想成为神仙的乐境,因此便以结婚为得意事,甘愿铺张,唯恐人家不知,更恐人家不来,所以往往一面登报“一切从简”,一面却是倾家荡产地“敬治喜筵”,以为诱饵。来观婚礼的客人,除了真有友谊的外,是来签到,出钱看戏,或真是双肩承一喙地前来就食!
我们能否有一种简便的节俭的合理的愉快的结婚仪式呢?这件事需要未婚者来细想一下,已婚者就不必多费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