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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經》運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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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氣之學,非圖不明。前人注《內經》者,每於義難曉處,間輔以圖,宋劉溫舒《素問入式運氣論奧》為圖二十有九。明張介賓分經為類,謂之《類經》,為圖四十有八,附以論說,致為詳贍。惟圖說愈夥,卒業愈難,且有不能圖而宜於表者。余故易圖為表,但期於民病之因乎氣交,及氣交之所以為治,便於檢查而止。故不取多焉,作十三表。

五氣經天表第一

《內經·五運行大論》引《太始天元冊》文,五氣之經天,以著五行之合化。蓋謂上有五色之分,下臨十干之地,而合十化五,以各司其年者,即此合化之五行,非泛論五行之本氣。不達乎此,則知甲乙之為木,而不知其為土與金。知丙丁之為火,而不知其為水與木。知壬癸之為水,而不知其為木與火。知戊與辛之為土為金,而不知其為火與水。況十干之分陰分陽者,且逐年而遞嬗耶?故欲明五行之為運,必先推五運之所自焉。黅天之氣,經於心尾己分。

黅天之色黃,其氣土。心尾在甲度,而經中土己分,故甲己合而化土。甲,陽土也;己,陰土也。其在五音則為太宮、少宮也。

素天之氣,經於亢氐昴畢。素天之色白,其氣金。亢氐在乙度,而經昴畢庚度,故乙庚合而化金。乙,陰金也;庚,陽金也。其在五音則為少商、太商也。

元天之氣,經於張翼婁胃。元天之色黑,其氣水。張翼在丙度,而經婁胃辛度,故丙辛合而化水。丙,陽 水 也;辛,陰 水 也。其在五音則為太羽、少羽也。蒼天之氣,經於危室柳鬼。蒼天之色青,其氣木。危室在壬度,而經柳鬼丁度,故丁壬合而化木。丁,陰 木 也;壬,陽 木 也。其在五音則為少角、太角也。丹天之氣,經於牛女戊分。丹天之色赤,其氣火。牛女在癸度,而經中土戊分,故戊癸合而化火。戊,陽 火 也;癸,陰 火 也。其在五音則為太徵、少徵也。

五行化為六氣表第二

五行,木、火、土、金、水也。六氣,風、熱、濕、火、燥、寒,為六經之本氣也。天之五氣加臨地之五行。五氣在天,暑分火、熱而為六;五行在地,火分君、相亦為六。人在氣交之中,不能離此六氣。氣得其常,謂之經氣;有變眚則為病。風、濕、燥、寒,各居其一,而惟火有二,故病亦因火者多,此人身不可有之火,即人身不可無之火也。然不可無之火不病也,火而變為病人之火,則所以治此火者,自有道矣。苟不言六經之本氣,而但言手足之六經,幾何不以病始太陽者,謂其病獨在於膀胱、小腸乎?經曰:治病必求於本,此之謂也。而與《靈樞》「經脈」、「經別」、「經水」三篇有不同也。

木 為風氣。厥陰風木應之。入通於肝、包絡。

火 為暑氣,又為熱。少陰君火應之。入通於心。

土 為濕氣。太陰濕土應之。入通於脾。

火 為火氣。少陽相火應之。入通於膽、三焦。

金 為燥氣。陽明燥金應之。入通於肺、胃、大腸。

水 為寒氣。太陽寒水應之。入通於腎、膀胱、小腸。

五運合五音太少相生表第三

凡數,以少羽為一,少徵為二,少角為三,少商為四,少宮為五,太羽為六,太徵為七,太角為八,太商為九,此五音太少之原也。而以之論五行之化運,則以宮、商、羽、角、徵為次,如土為宮,金為商,水為羽、木為角,火為徵是也。以之論五運之陰陽,則以角、徵、宮、商、羽為次,如陽木為太角,陰木為少角,陽火為太徵,陰火為少徵,陽土為太宮,陰土為少宮,陽金為太商,陰金為少商,陽水為太羽,陰水為少羽是也。以之論五行之中運,則亦以宮、商、羽、角、徵為次,如甲己土之皆為宮,乙庚金之皆為商,丙辛水之皆為羽,丁壬木之皆為角,戊癸火之皆為徵是也。以之論年年不動之主運,則亦以角、徵、宮、商、羽為次,如陽年太角為初運,少徵為二運,太宮為三運,少商為四運,太羽為終運。陰年少角為初運,太徵為二運,少宮為三運,太商為四運,少羽為終運是也。以之論逐年加臨之客運,則即以當年之中運為初運,而仍以主運之太、少為次,如初運太角,二運少徵,三運太宮,四運少商,終運太羽。又如初運太徵,二運少宮,三運太商,四運少羽,終運則不為太角而為少角者是也。此五運司年,及初、終五步主客之大概也。

五運合五音太少相生表第三

司天在泉左右間氣表第四

六氣者,厥陰風木、少陰君火、太陰濕土、少陽相火、陽明燥金、太陽寒水之氣也。司天在上,在泉在下。歲半以上司天主之,歲半以下在泉主之。六年而一周遍,實三年而一環轉。故於六年見風火,而三年又見火風。於六年見火燥,而三年又見燥火。於六年見濕寒,而三年又見寒濕。遂以成風、熱、濕、火、燥、寒之六氣焉。間氣者,左右之道路。天左間居地右之上,天右間居地左之上。泉左間居天右之下,泉右間居天左之下,而初、終六氣隨之。故「六元正紀」曰:厥陰之政,初氣陽明為右之下,四氣少陰為左之上也。欲知上下左右之位,而以掌指輪之,則中指尖為司天,根為在泉。食指尖為天左,根為地右。無名指尖為天右,根為地左者,其如示諸斯乎。

厥陰司天 左少陰,右太陽 少陽在泉 左陽明,右太陰 是為風火司 巳亥十年

少陰司天 左太陰,右厥陰 陽明在泉 左太陽,右少陽 是為火燥司 子午十年

太陰司天 左少陽,右少陰 太陽在泉 左厥陰,右陽明 是為濕寒司 丑未十年

少陽司天 左陽明,右太陰 厥陰在泉 左少陰,右太陽 是為火風司 寅申十年

陽明司天 左太陽,右少陽 少陰在泉 左太陰,右厥陰 是為燥火司 卯酉十年

太陽司天 左厥陰,右陽明 太陰在泉 左少陽,右少陰 是為寒濕司 辰戌十年

陰陽五行中運年表第五

六十年之中運,以合化之五行為紀,而以在天之十干分陰陽焉,又以五音之太、少分有餘不足焉。經曰: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而太過、不及分焉。甲、丙、戊、庚、壬,陽年為太過;乙、丁、己、辛、癸,陰年為不及。而太過、不及仍以五行之合化者分焉。土太過曰敦阜,不及曰卑監。金太過曰堅成,不及曰從革。水太過曰漫衍,不及曰涸流。木太過曰發生,不及曰委和。火太過曰赫曦,不及曰伏明。其於中運之太過而得天地之制,不及而得天地之助,則宮為正宮,商為正商,羽為正羽,角為正角,徵為正徵。而曰備化、曰審平、曰敷和、曰升明、曰靜順者,是無過不及,而為平氣也。

陰陽五行中運年表第五

六政六紀上中下年表第六

每年司天主天令,位在上。司地主地化,位在下。而以歲運運行乎其中,故曰中運以司天論之。君火、相火、寒水,常為陽年司天。風木、濕土、燥金,常為陰年司天。而中運之陰陽隨之,故但記逐年之司天,即可知逐年之中運焉。逐年司天曰厥、少、太、少、陽、太,前人每就地盤定位。以掌指輪之,於四指之根左行亥、子、醜、寅,四指之尖右行巳、午、未、申,而卯、辰上行於寅巳之指,酉戌下行於申亥之指,以定三陰於亥位為厥,子位為少,醜位為太。三陽於寅位為少,卯位為陽,辰位為太。從巳至戌,重見如前。故但以巳亥起厥,四言為訣,而逐年司天之位,一指其掌而瞭如矣。

六政六紀上中下年表第六

客氣加臨主氣年表第七

客氣以厥、少、太、少、陽、太為步,逐年遞遷者也。主氣以厥、少、少、太、陽、太為步,常年不動者也。客主之初氣,皆始於地左,惟主氣常年以厥陰為初氣,而客氣則以逐年司天之前二位為初氣,此客主之所以有加臨也。若六步之位而亦以指掌輪之,則中指尖為三氣,根為終氣,即司天在泉之位也。無名指根為初氣,尖為二氣,即泉左天右之位也。食指尖為四氣,根為五氣,即天左泉右之位也。以初氣起地之左間一語為訣,而客主六步皆可推矣。向之言初終六氣者,每以大寒為始,從二分、二至前後析之。惟是疏解《內經》之義,當即證以《內經》之文。考「六元正紀」本篇,帝問六氣主時,客氣加臨之應,而岐伯對以行有次、止有位,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睹其位而知其所在,則客主之氣皆當以正月之朔為始,而以一年十二月分之為最合。錢塘高土宗世栻嘗言之,是可從也。或以為司天之交替與六氣之初終,即以二十四氣論之,亦當始於立春,必不始於大寒,則揆諸「六節臟象」篇所云:及其至也,皆歸始春之旨,說亦可從。至有謂當從曆元,始於冬至子之半者,則其言似太迂矣。

客氣加臨主氣年表第七

五運齊化兼化表第八

凡陽年以中運五太為太過,陰年以中運五少為不及。其太過也,則為我旺,我旺則勝我者畏我之盛,而反齊其化矣。如太宮土運,勝土之木反齊土化。太商金運,勝金之火反齊金化。太羽水運,勝水之土反齊水化。太角木運,勝木之金反齊木化。太徵火運,勝火之水反齊火化。此即經所謂:畏其旺,反同其化也。其不及,則為我弱,我弱則勝我者乘我之衰而來兼其化矣。如少宮土運,勝土之木來兼土化。少商金運,勝金之火來兼金化。少羽水運,勝水之土來兼水化。少宮土運,勝土之木來兼土化。少角木運,勝木之金來兼木化。少徵火運,勝火之水來兼火化。此即經所謂:乘其弱,來同其化也。齊,謂以我化彼,兼謂以彼化我也。

五運齊化兼化表第八

天符歲會年表第九

天符者,中運與司天相應也,故曰應天為天符。如丁巳年木運上應風木司天之類。凡十二年。

歲會者,中運與年支相值也,故曰承歲為歲直。如丁卯年木運承木支之類。凡八年。

太乙天符者,運氣、天氣、歲氣三者皆合,故曰三合為治。如戊午年火運火支,又見君火。乙酉年金運金支,又見燥金。己丑、己未年土運土支,又見濕土之類。凡四年。

同天符、同歲會者,中運與在泉符、會而分,陽年之太過者為同天符,陰年之不及者為同歲會。如甲辰年,陽土運,太陰在泉。辛丑年,陰水運,太陽在泉之類。各六年。

上天符十二年,歲會八年,太乙天符四年,同天符、同歲會各六年,共為三十六年。惟太乙之四年,已在天符十二年中,歲會之八年,亦有四年在天符中。故「六元正紀」只言二十四歲,蓋謂天符十二年,同天符、同歲會亦合十二年,不數太乙之天符及歲會之同於天符者各四年耳。天符為執法,歲會為行令,太乙天符為貴人。病之中貴人者重,中執法者亦重,中行令者為輕。「六元紀」曰:知迎知隨,氣可與期。此之謂也。

天符歲會年表第九

運氣中上順逆年表第十

「五運行大論」曰:氣有相得者,有不相得者。其相得則為順化,如木臨火運,火臨土運,土臨金運,金臨水運,水臨木運,司天生運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順化。不相得則為天刑,如木臨土運,土臨水運,水臨火運,火臨金運,金臨木運,是司天克運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天刑。其有氣雖相得,而以母居子下,謂之小逆,如火運遇土,木運遇火,水運遇木,金運遇水,土運遇金,是運生司天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小逆。其有氣本不相得,而又子居父上,謂之不和,如木運遇土,火運遇金,土運遇水,金運遇木,水運遇火,是運克司天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之不和。若夫中運與司天同行,則為平氣,如巳亥之丁年,丑未之己年,卯酉之乙年,辰戌之丙年,子午、寅申之戊年。此即應天曰天符之十二年,而六十年之為運周矣。

運氣中上順逆年表第十

六元本標中氣治法表第十一

經以火、燥、寒、風、熱、濕六元為本,以少、陽、太、厥、少、太六經為標,以臟腑表裡之互相為絡見於本標之中者為中氣。故火為少陽本氣,而少陽為氣之標。燥為陽明本氣,而陽明為氣之標。寒為太陽本氣,而太陽為氣之標。風為厥陰本氣,而厥陰為氣之標。熱為少陰本氣,而少陰為氣之標。濕為太陰本氣,而太陰為氣之標。本者,六元也。標者,六經也。六元為六經之本始,六經即六元所標著。經恐人即以標為本,失其治要,故不曰標之氣,而曰氣之標。明乎治之所重在氣之本始,不在氣所標著也。前人另求標氣,轉謂經未明言標義。若以原文「氣之標也」之「也」字,一作「耳」字解,則盡得之矣。至於中氣之治,獨在陽明與厥陰兩經者,熟玩經文,當於火濕之分,別有理會也。

六元本標中氣治法表第十一

五行勝復表第十二

諺云:木、火、土、金、水,五行周而復始,互相生。金、水、木、火、土,五賊周而復始,互相剋。一若五行之只可有生,不可有克者。然而非克不生,經所以言亢害承製,制則生化也。夫欲知五行之生克,必先明五臟之子母。如腎為肝母,心為肝子;肝為心母,脾為心子;心為脾母,肺為脾子;脾為肺母,腎為肺子;肺為腎母,肝為腎子己不務德,而侮其所勝,則所勝之子來復母仇。所勝妄行,則己受其侮,而所生之子亦往復之,此太過、不及之所以皆有勝而有復也。因兩存之,為實則瀉子之治,並附以子失母蔭亦來復者,兼以明虛則補母之義焉。

五行勝復表第十二

司天在泉勝復補瀉合表第十三

人謂《素問》為無方之書,余謂《素問》即有方之始。運氣七篇不名一藥,而六味之酸、苦、辛、甘、咸、淡,四氣之寒、熱、溫、涼,取以入各臟而分補瀉者,皆藥也,即皆方也。後人所賴,以知何味何氣治何等病者,蓋即此無方之書也。乃至今日而人皆曰此是古書,不治今病,於是而今人之所謂補非即古人所謂補矣,今人之所謂瀉非即古人所謂瀉矣。古有以溫補涼瀉、熱補寒瀉者,即有以涼補溫瀉、寒補熱瀉者。其於味也亦然。豈是見寒即為瀉,見溫即為補乎?亦豈見甘即為補,見苦即為瀉乎?今之以苦寒伐胃,甘寒益腎為辭者,非特於宜瀉者不敢瀉,且敢於宜補者而反瀉之。五臟苦欲之不講,遂並氣味補瀉之無別,而曰即可以治病也,余未之敢信焉。今以七篇中勝復之治,匯而輯之,歸於易簡。而於「六元正紀」自甲子至癸亥,所載藥食宜者,及其他之與此略同者不更贅焉,所以避繁複也。

厥陰風化

司天 平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酸瀉之。

清勝 治以酸溫,佐以甘苦。

在泉 治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辛散之。

清勝 治以酸溫,佐以苦甘,以辛平之。

厥陰客 以辛補之,酸瀉之,甘緩之。

木之主 其瀉以酸,補以辛。

厥陰勝 治以甘清,佐以苦辛,以酸瀉之。

厥陰復 治以酸寒,佐以甘辛,以酸瀉之,甘緩之。

少陰熱化

司天 平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寒勝 治以甘溫,佐以苦酸辛。

在泉 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苦發之。

寒勝 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

少陰客 以咸補之,甘瀉之,酸收之。

火之主 其瀉以甘,補以咸。

少陰勝 治以辛寒,佐以苦鹹,以甘瀉之。

少陰復 治以鹹寒,佐以苦辛,以甘瀉之,以酸收之,辛苦發之,咸軟之。

太陰濕化

司天 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燥之,淡泄之。

濕上甚而為熱 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而止。

熱勝 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在泉 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淡泄之。 熱勝 治以苦冷,佐以鹹甘,以苦平之。 太陰客 以甘補之,苦瀉之,甘緩之。

土之主 其瀉以苦,補以甘。

太陰勝 治以咸熱,佐以辛甘,以苦瀉之。

太陰復 治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瀉之、燥之、泄之。

少陽火化

司天 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苦發之,酸復之。

寒勝 治以甘熱,佐以苦辛。

在泉 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苦發之。

寒勝 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

少陽客 以咸補之,甘瀉之,咸軟之。 火之主 其瀉以甘,補以咸。

少陽勝 治以辛寒,佐以甘鹹,以甘瀉之。

少陽復 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咸軟之,酸收之,辛苦發之。

陽明燥化 司天 平以苦溫,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熱勝 治以辛寒,佐以苦甘。

在泉 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熱勝 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

陽明客 以酸補之,辛瀉之,苦泄之。

金之主 其瀉以辛,補以酸。

陽明勝 治以酸溫,佐以辛甘,以苦泄之。

陽明覆治以辛溫,佐以苦甘,以苦泄之、下之,酸補之。

太陽寒化

司天 平以辛熱,佐以甘苦,以咸瀉之。

熱勝 治以鹹冷,佐以苦辛。

在泉 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咸瀉之,辛潤之,苦堅之。

熱勝 治以鹹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太陽客 以苦補之,咸瀉之,苦堅之,辛潤之。

水之主 其瀉以咸,補以苦。

太陽勝 治以甘熱,佐以辛酸,以咸瀉之。

太陽復 治以咸熱,佐以甘辛,以苦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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