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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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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卦有材,焉而分之?有德,有情,

有象,有位,「有时」,「有义」,有数,有主爻,

一、卦爻见经者,论本爻,一也;论三画卦,二也;六画上下相合论,三也;应爻,四也;论位,五也;有乘,六也。有承,七也。互卦,八也。

一卦爻义,即经而可见者。本爻不变之义,一也。爻变则三画卦变,二也。六画卦亦变,三也;比爻,四也。两互成一卦,五也。对易,六也。

反易,七也。重易,八也。伏羲画卦以交易,成六十四卦以重易。文王序卦则以对易、反易,似体九也。

一、彖辞与爻不同,不观变,故系辞传于彖言材,爻言动。又曰: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变者也。」旧儒彖辞亦有以爻变解者,则彖六爻俱备,当何爻变?何爻不变?漫无式凭,不可为训。

一、七、八为彖,九、六为爻,原有参伍错综,不可执一。然而爻辞与彖辞亦必对玩,不可覰后而忘前也。苗氏独得解曰:「泰卦彖传以上下交为义,四爻阴首,正当下交,故爻辞曰翩翩以邻。」朱子本义解作「小人合交害正」,则不会卦义矣。小象释曰:「皆失实。」实者,阳也。三阴无阳,故来下交。本义又谓阴当居下,在上为失实。殊不思「失实」言「皆」,则兼五爻,五爻「帝乙归妹」,亦不宜在上乎?又不思泰交原取阴上阳下乎?爻辞不明看小象,小象亦误解,愈远爻义矣。

一、爻辞论本义外间及爻变者,祇其爻变,余爻不变。若先儒说象,本爻不能解,遂展转他爻,则论一爻而诸爻尽变矣。且或变或不变矣,何以为准?

一、系辞传谓:「易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惟其时物也。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盖六爻相联,有初、有中、有终,首尾合观,势如率然,此玩易之法也。独得解曰:「宋人解爻辞,不顾前后,如解之初六无咎,以其刚柔际也」,乃于四爻则谓应不以正,岂在初无咎,而于四则有咎乎?何以言「刚柔际」乎?一、伏羲作卦,而文王之彖因之,周公之象因之,孔子之传又因之。学者须先观玩卦画,次及卦名,不得诵辞乃忘原本。

一、孔子彖传即彖之注,象传即象之注,不得背此别诠彖象。

一、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天时人事之列像也。读之而不能身心洞彻,世事弗知,经济过误,虽读易亦奚以为?一、圣教罕言性天,观易亦可见。乾、坤四德,必归人事。以下屯建侯蒙初筮,每卦皆言人事。至于大传「乾大始,坤成物」,合以贤人德业,阴阳性道,归之仁知君子,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以明圣人之崇德广业,有忧患焉。其余专明人事,此易之大旨也。

一、本义筮法非古,予辑古人筮占一帙,曰周易筮考附后,亦彰往察来之一助也。

一、易有道、有数、有象、有占,然系辞传曰:「易者,象也。」道寓象中,数占即象而见,一言象而易尽矣。王弼、韩康伯不知象而扫之,不足道。两汉诸儒皆言象,而或得或失。元人吴澄作纂言,则穿肉附毛,强桃代李。至明来知德易注、何楷订诂,渐顺适而尚多附会。今但求自然,不事强造,且即象玩义,非谓象解必合圣心,不可更移。如此活看,庶几观象玩辞之道也。

一、易象随触而呈,不必全设。如损、益皆有损刚益柔之象,而彖传惟用于损卦,不见于益;既济、未济皆有刚柔应之象,而彖传惟用于未济不见既济,所谓不为典要也。故诠卦爻,随机论象,不必比例。若观者执一以绳一,胶柱刻舟,左右之袪,分寸必齐,则于易道奚啻迳庭而遥!

一、易入漆城已久,若与先儒辩难,卷不胜载。故是编但注经意,不为驳言。惟如河图、洛书等甚有关者,则不得已辩之。一、伏羲画卦而后文周系辞,孔子赞易,皆以成己成物为世道人心计也。若于三圣所言之外,再出枝节,非小道术数,则曲说纤巧,易之亡晦,皆以此也。故于五行胜负,分卦直日,及京房「一世」「二世」「三世」「四世」、「游魂归魂」诸说,俱不入。即至上下经乾坤之爻各三十,而为否泰损益等论,虽有附合,而圣言所不及,亦一概芟除不录。一、后人偶𫉬一见,附离圣经,曲为比合,甚失易妙。至于流于异端,牿于方技,如参同契、易图钩隐、三易洞玑诸书,皆乱易者也。学者勿为所荧。

一、自汉唐以来,易书阅几百家,而十九影响。朱子作本义曰:「吾于易乃隔四五层解。」又曰:「下经下系难会。」其不自是而恶人异己也审矣。故明代时文,一遵朱注,而易注乃有来矣鲜诸人行世,世亦未有以异朱而訾謷之者,以易道广大,原赖发挥也。学者无见旧人一说,遂自封锢。一、引前儒注解,则书「某曰」,不没所自也。若用其意而削饰之,或一段祇三二句属先儒者,则分注某人或某书行下。

一、春秋传一人,而前后称名、称字、称氏、称爵,杂见迭出。孟子于颜渊子之,亦名之,亦字之,则子不必重,名不必轻。编内引汉儒多书名,宋儒多书子氏,以今人去汉远,莫辨谁何,须名以识之。宋日在人耳目前,不必也,非有轩轾。后学李塨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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