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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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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伦·拉希德的妻子

我硬把笨重的曼勒宁拖到长凳上,将他摊平在上面,然后叫人送水来。他的脉搏虚弱,但仍有呼吸气息。我不禁怀疑起来,这家伙如此健壮刚猛,心脏居然这么差。急遽的敲门声之后,霍斯金巡佐走了进来,他凝视着曼勒宁,然后转移至帽子、手杖,以及地板上的香烟。他把香烟捡了起来。

“瞧!”霍斯金一边端详香烟,一边粗暴地说道。他对香烟的兴趣,比长凳上的男人来得浓厚。“那间博物馆一定有古怪!”

“是有古怪,”我说道。“我们已经插手介入了;只有上帝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要过去那里打探。你留在这里陪他,看看能不能把他弄醒。不管他说了什么,通通都记下来。我一提起你的朋友髯须客,他就昏倒了……现在这个时刻,有什么法子可以进得去博物馆?那里有守夜之类的人吧?”

“有的,长官。老普恩在那里。博物馆晚上也开放,但一周只开放三个晚上,时间是7点至10点;这是老先生的奇想,您知道的,长官。在那三小时之内,普恩担任的是管理员,之后就变成夜间看守人了。不过,您从前门是别想引起他的注意。如果要让他听见您的敲门声,您得从后面——帕默围场那个方向绕过去。”

我记得,帕默围场是一条通往圣詹姆斯街的小巷,其巷尾与克里夫兰街平行。霍斯金承认没想到可以把普恩叫出来,因为他没把如此惹人注意的轻率行为,与韦德博物馆这般有社会地位的机构联想在一块。然而,当我将手电筒放入口袋,走到外头去发动车子时,我心里面想到的是:这下子是可以用几分认真态度,来处理髯须客的失踪难题了。

依常理来说,一个昏迷不醒的人,要突然从空旷的街道中央消失,方法只有一个。此方法很难称得上是光彩有格调,甚至会非常滑稽可笑;但为什么我们会认为犯罪必须是有格调的呢?瞧,即使之前我认为这是一个疯子恶搞的事件,但现在我已经把它当做一桩犯罪行为来看待。11年前我进入警界时,我接到的第一个指示是把幽默感丢掉;并对任何来自南郡(county down)的人,要能随时随地表现出最佳状态。

我沿着干草市场行驶,来到了行人绝迹的帕尔摩街。在晚上这个时候,伦敦是找不到一个像圣詹姆斯街尾端这般孤寂的地方。月光皎洁,宫殿门上的镀金钟指着12点5分。朝克里夫兰街西边开去,周遭阴沉且鬼影幢幢。我没有照霍斯金的建议绕到后头,反而把车直接停在博物馆前面,下了车,用手电筒在人行道上摸黑前进。在路边石的边缘附近,我搞清楚了霍斯金和他碎裂的灯遗漏掉什么东西:人行道上有个圆洞,上面有个铁盖松弛地覆盖着。

换言之,那个失踪的疯子,一定是被拉入地下煤库而迅速消失的。

诸位先生,别笑我。身处渺无人迹的阴暗广场中央,看着博物馆的青铜门闪烁着阴森光芒,这般令人反感的情景你们可没亲眼见到。髯须客像是精灵回到酒瓶似的滑入地下煤库。我把手电筒照向博物馆。这是一栋正面有80呎高、并且面街而立的大型建筑物,房子本身有两层楼,建材是精炼优美的石块。一楼窗户是由石头砌出,二楼窗户为法国式样的铁格子窗。六级宽阔但低矮的阶梯通往正门;门上方有篷盖,以两座石墩撑起,在我的灯光照耀下,篷盖下青铜门上的一团阿拉伯文闪闪发亮。这么一栋奇异怪诞的房子被塞入伦敦街市之中,这般景象连天方夜谭的故事里也没出现过。约莫6呎高的围墙在房子两侧伸展。右墙上方有个东西,我想那应该是树梢;它很可能只是伦敦常见的悬铃木,但在想像力的作祟下,轻而易举地为它添加了异国风味。

我回到小煤库,抬起铁盖,用手电筒往下照。煤块滑道已经收走了。在死寂的夏日里,下面的煤块所剩不多,而且是非常非常地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做了应该做的事。我身体往下探——双手像做单杆运动似的攀在洞口边缘,因此我可以将铁盖几乎拉回原位盖好,免得哪个暴躁的陆军上校稍后在回家途中一脚踩空摔了下去——然后我就松手了。

下面有一些盒子和货箱。我悬空吊着时,双脚几乎可触碰到它们。显然它们是被随意塞入此储煤地窖中,不过它们也形成一种平台,毫无疑问是某个站在上面的人,把髯须客拉下来的。此外,储煤地窖的门是朝内开的,铁扣上面挂着一具已打开的笨重挂锁,钥匙还插在里头。这时我踢到一口箱子,发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隆隆噪音,我跌跌撞撞地走入地窖中最大的区域。

这地方潮湿、暖和,而且不通风。我手电筒的光线在石灰白墙上游走;地上堆满了更多的货箱,而且几乎布满了刮屑和细长刨屑。往遥远的尽头走去,那儿有一具废弃的火炉,上头有包着石棉的导管延伸出来:我可以断定,这整个地窖约莫有100呎长。就在火炉的上方,有三面活板窗高高固定于后墙上。火炉的左边是一个大型煤块储藏室,它是一种由木制墙高高围起的栅栏所形成的空间,其门正对着地窖前门,里头仍存放着堆积如小山的煤块。我四处张望髯须客的身影,希望能寻得上帝所明白之事;我甚至还到那储藏室里面巡视,但没有发现他的踪迹。然而,我的不安感渐增。就算不是他本人,也一定有某个东西存在于此处。我单手举高,以免头撞上火炉导管。我发现有个悬挂的电灯泡,而且灯泡还是温热的。某处传来脚步拖曳的声音,因此我可以断定我听到有人在走动。

向右方走去,那儿有一段混凝土阶梯。从阶梯的方向延伸出去,就是地窖所占据的空间。阶梯盖得像是一座纪念碑,犹如一道宽大的隔墙,将这一边狭窄区域与另一侧较大的储藏室区域切分开来。而阶梯的方向,恰与我进来的方向相反。我登上阶梯,关上手电筒,但随时戒备准备亮灯。阶梯顶端有个钢制的防火门,但上了漆之后反而像是木头门,上面还装了一具压缩空气阀,以避免门会砰地一声关上。我小心地转开球形把手,机关阀发出像是咻咻的噪音;这个意外响起的声音,让我半途僵在门缝中。

在黑暗之中,我的前方看起来像是个铺着大理石地板的大厅。而大厅中央,有个人正在手舞足蹈。

我说的一点也不夸张。邪恶踢踏舞的咔嚓声与翻筋斗声,空荡荡地引起共鸣回响。朝着博物馆的正面望过去,整个大厅有绝大部分都在我的左侧;我还可以看到白色大理石楼梯的回栏。头顶上方有电灯的微光闪烁,灯是静止不动的,但它却让白色大理石地板显得鬼影幢幢,其投射而出的条纹回旋灯光绕着某个东西打转——那是一口矩形货箱,约莫7呎长3呎高,崭新的钉头闪闪发亮。有个矮小的人影绕着它跳跃、踢踏、叩敲,并在那阴暗处嬉戏雀跃不已。更怪异的是,小矮子穿着合身的蓝色制服,以及管理员才有的黄铜纽扣;他摇头时,精巧蓝帽上的漆皮帽舌也发出亮光。他跳完最后的曳足舞步,狂欢的激情止于透不过气的喘息声中。他踢着箱子,天花板下是一团轰隆回声大作。他开口说了话,但声音听起来却像是在窃窃私语。

“哈伦·拉希德的妻子!”他非常轻柔地说道。“哈,哈,哈!精灵,我召唤你!精灵!”

我现在说给各位听的故事,都是在冷静清醒情况下的所见所闻,但这些叙述却令人难以置信。就像是卡通电影里面的无生命角色,在天黑以后突然活了过来似的;我一直以为,博物馆的管理员是世上最没有活力的人了。但他那带着鼻音的语调是真实的。发出几个喘着气的轻笑声后,他呆滞地重整制服,从口袋里取出扁酒瓶,摇晃了一下,然后仰头便喝。

我转亮我的手电筒。

光束横越大厅,停在他通红起皱像火鸡般的颈子上。光线的照射,使得他上下移动的喉结清晰可见。他凝视我的时候,手臂兀自下垂晃动。他眯着眼睛,神情似乎是惊讶而非惊慌。

“那是——”他说道,语调变了另一个样,“是谁在那里?”

“我是警察。请你过来。”

正常的神智再度归位。他的态度变得强硬起来,表情变得暴躁和轻蔑;他退缩瞪视,但举止依然毫不惊慌。甚至他方才的愉悦之情仍隐然可见。他拎起提灯,一面曳步前进,一面低声嘀咕,脖子还左右摆动不已。我看见一张骨瘦如柴的脸庞,脸上满是皱纹,红色面疱甚至蔓延到高高的鼻尖上;他的面容严峻,眼镜垂落于鼻梁上,他歪着头仰望我,瞪着我的眼睛周遭则绷出皱纹来。此刻,他正在生自己闷气。

“哦,你是,是什么来着?”他以迂回的讽刺方式询问。然后开始摇头晃脑,仿佛暧昧的猜疑已获得证实,接着就清起嗓子来。“请教一下,这是在开什么玩笑,你这是非法入侵吧?你是打哪儿来的?开什么玩笑嘛!”

“省省吧,”我说道。“这里今晚发生了什么事?”

“这里?”他追问道,仿佛是我改变了话题似的。“这里?没事啊。除非那些不宜刊印在目录上的木乃伊,从它们可憎的棺材里逃出来了——不过,我可没看到它们。为什么问?没事啊。”

“你叫做普恩,是不是?好吧。你想要被安上绑架罪名吗?不想的话,就告诉我那个一小时以前在这里戴着框边眼镜的高个儿老头怎么了?”我正要提起假络腮胡之时,突然感到一股恶心。“你把他怎么样了?”

他发出狐疑的声音,其中还夹杂着嘶哑的欢笑声。这时他瞪着我的眼神中,其蔑视之情似乎缓和了下来。

“你疯了,老兄,”普恩先生坦率地说道。“瞧,你还没去过‘狗和鸭’(dog and duck)那区绕一绕吧,喂,对不对?‘戴着什么来着的高个儿老头——’噢,我现在是很客气地跟你说!喂,拜托!告诉你,老兄:你还是回家去吧,好好睡个觉。”

我把我的手放在他的肩头上。我暗自纳闷,是不是我还没疯,所以才想把他瘦巴巴的脖子扭断。

“很好,那么,我们可以以谋杀罪名起诉了,”我说道。“最起码,你要和我走一趟警局。”

他的防线当场崩溃,声音也变得尖锐起来。

“喂,等一下,我说——且慢!我又没犯法。”

“这里今晚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打从我10点钟关起门之后,就没有人待在这里了!”(最糟糕的是,这话听起来像是真话。)

“今晚11点的时候,这里举办一个私人展示会,或是类似的聚会——不是吗?”

光线似乎给了他挣脱的希望。

“喔,那个啊!那件事啊!你干嘛不早说呢?”他变得干劲十足。“是的,本来是有这么一个展示会;但后来没了,取消了。(喂,我说啊,长腿老哥,我给您赔不是,无意冒犯,真的!)是的,他们是打算要看一些东西,而且伊林渥斯博士本人也要来这里检视它们。这个展示会有多重要你就知道了。不料在今天的最后关头,韦德先生——是那位年岁较长的先生——你该不是打算从他那儿讨一顿结结实实的骂吧!是那位老先生,不是年轻的韦德先生——他必须出城一趟。所以今天下午就取消了。事实就是这样。根本没有人在这里。”

“或许吧。无所谓,把灯打开,我要四周查看一下。”

“乐意之至,”普恩得意地咯咯发笑。他看着我。“我们之间,来个开诚布公吧,你以为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有人抱怨吗?”我迟疑了一下,他便得意洋洋地乘胜追击。“没有,没人抱怨,嗯?哎呀,我说嘛!既然没人提出申诉,那你是领人薪水来干非法入侵的勾当啊?”

“你是拿人薪水,”我说道,“在夜半绕着货箱跳舞啊?那箱子里面是什么?”

“那箱子里面没东西啊,”他摇着头,以严肃但欣喜的口气表示。“我知道你一定怀疑那里面装了个死掉的男人,其实啊,里面甚至连个死掉的女人也没有。我只是在说笑。那箱子里头没有东西!”

在我弄清楚怎么回事之前,他已经一边晃着手上的提灯,一边温吞吞地走入黑暗中,然后在楼梯的另一侧消失无踪。接着响起一连串的咔哒声,随即在天花板沿墙的飞檐处快速亮起一道柔和的光线。隐藏的灯泡发出类似月光的和蔼白热光,照亮了大厅。

灯火通明之下,这地方并未因此而减少诡异的气氛。大厅极其辽阔高耸,地板铺满了大理石,还有两排通往正门的大理石柱——两排石柱相隔10呎。大厅之中,前往公共展览室的路线上并无任何陈设。在大厅后方,与大门呈直线对望的是一座宽敞的大理石楼梯,通往二楼的两间开放式陈列室。整片屋顶全是绿黄相间成格子状的光滑瓷砖。我在此处搜集许多奇怪线索的过程中,得知这种色彩和巴格达清真寺的圆屋顶如出一辙。

边墙上有四座无门拱道,两边各有两座;拱道上方有细薄的烫金字:“波斯陈列室”、“埃及陈列室”、“市集陈列室”和“八座天堂陈列室”。除了这几座拱道,以及正面的大型青铜门之外,另外还有三扇门。第一扇门,就是我进入此地之门,面对楼梯时,它就位于楼梯左侧。第二扇门,和第一扇门十分相像,只不过它是在楼梯右侧。第三扇门几乎就在右手边墙的最末端(当面对楼梯之时),门上面有烫金字“馆长,私人专用”,而且此门离标示着“八座天堂陈列室”的拱道最近。

虽然大厅里的展示物实在有够少,但我的目光仍被几样展览品给吸引住。右手侧的边墙上——仍面对着大厅后方——挂了几张大型壁毡,其花样图案会让人看得魂不守舍,你会发现自己的视线是立刻被牵引去注视它们的。我无法具体描述这种感觉。它们不单是色彩丰富、构图繁复,图像宛若人嗑药后会产生的幻觉(事实上,它们大部分的图案,都是散播在地上的花丛罢了),而且还拥有阴沉迟缓与栩栩如生的特质,为这地方增添了怪异的不真实感。沿着大厅中央平直排列的,是内置武器的玻璃柜,让人的眼睛,会出于本能地从壁毡转移到刀刃上。

朝左手侧的边墙望去,心中感到的是慰藉放松。在边墙和一列石柱之间,放置的展览品原本不甚搭调,但又因某个理由而不尽然如此:公共马车或私人马车。它们共有五座,在月光似的白热下,阴森森地既庞大又丑恶。正前方离我最近的那一座马车,是一个体型低矮、色泽庸俗、看起来笨重累赘的无盖式车厢,牌子上写着:“由古立安·布纳建造,此人乃伊莉莎白女皇的马车夫,也是第一位将马车引入英格兰者,时间约于1564年。所用之皮革缰绳,代表了皇族背景,但尚未用到拉手吊环。”我接着观察下去。有一座17世纪的玻璃马车;一座俗丽的烫金法国马车,红绿相间的椅子扶手散发着波旁王室风味;以及一辆狄更斯式的邮车,其门板上刻着字体“易普威治电信”。最后的一辆马车位于正中间,体积巨大、外观涂成黑色、车盖几近呈黑皮革冠顶状,仅有类似窥视孔的小玻璃窗,马车以弓形弹簧撑起离地5呎高。

韦德博物馆一楼平面图

楼梯从地窖通往博物馆的门

发现尸体的马车

普恩所坐的位置

铁制旋转楼梯,可通往二楼

沾有煤灰污迹的墙

盥洗室,窗户开向后院

门后走廊通往博物馆后门

主要楼梯,可通往二楼

玻璃柜,匕首是从这里取出来的

我四处走动,脚步声在大厅里回荡着,突然一股嘲弄的语气把我惊醒。

“一切都没问题吧?”普恩出言询问。他起皱的眼睑,在满是皱纹的脸上一张一合。他的帽子高高翘起,双手放在臀上。“没找到被绑架的受害者吧?没发现死尸吧?我就说嘛!没有任何迹象——”

他的话声猝然中断,因为我再度往前走到青铜门附近,看见了某种痕迹。这道痕迹从正门开始笔直延伸进去,长度大概有6呎,并在大理石地板上留下一连串黑色污斑。我亮起手电筒察看。它们是足迹;虽然不是十分清楚,但从角度和脏点来看,这显然是某人从正门走进来,然后在污斑变淡前走了两码左右所留下的足迹。半个脚后跟的印痕清晰可辨,所以此人穿的是尖头鞋。此外,构成这些印痕的材料是煤灰。

“有什么发现吗?”普恩突然大叫。接着我听见他哗啦哗啦的脚步声。

“是谁,”我说道,“留下这些足迹?”

“什么足迹?”

“你自己看。你不是跟我说今晚这里没人吗?”

“但,就这些玩意儿?”普恩说道,“我说的是,10点钟博物馆关门之后,这里就没有人了,仅此而已。关于这些足迹,我怎么会知道呢?稍早的时候,这里有几十个人——你别笑,是有几十个人!这里很受欢迎的,我是说真的!”

“你值班时候的位置在哪里?我的意思是说,你站在哪里或坐在哪里?”

他指着一张位于青铜门左侧的椅子(面朝博物馆后方)。从那个位置可看到的视野,包括大厅内那一列马车的右侧边,以及我从地窖上楼时所进入的门,但那扇门有一半不到的面积看不见。

“你就坐在那个地方。你没看见任何人留下这些足迹?”

“没有,我没看见。”

“这个鞋底沾了煤灰的人,是怎么从大街上走进来,我猜想,这件事你可以解释给我听吧?”

普恩的细边小眼镜后面,忽隐忽现着某种意味,仿佛他虽忐忑不安,却是心意已决。此刻,他的下嘴唇翻动。

“我请教你,只是请教你一下,这事跟我有关吗?这是你的事情吧。脚印?拜托你好吗?”他的语调愈渐高亢。“说不定你正在找的尸体进来时还活得好好的,嗯?搞不好是我拿刀刺了他,嗯?然后我随便把他塞入某个马车,或者是丢到市集陈列室里面的某个隔间,也有可能是在八座天堂陈列室里头,或是放到楼上的阿拉伯陈列室……到目前为止听起来如何?”

我的喉间感到异样。我跨步——相当迅速地——走过那一列马车,将普恩丢至身后任他颤抖唠叨。结果是中间的马车让我停步:那是一座有着秘密窗户、光亮黄铜门把的黑冠顶巨大马车。门把上挂了个牌子,上面写着:“英国巡回马车,19世纪初期为欧洲大陆之旅而建造,可确保绝对的隐私权。”

普恩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老天啊!”他出言嘲弄。“老兄,你碰它的时候千万要当心啊。里面有个死掉的男人!那个流着血的超大号尸体,就躺在——”

他的声音随即上扬,变得像是一种尖叫声。

我爬上马车,用力扭开门把。某样东西几乎朝我迎头撞来,犹如从魔术箱里面跳出来似的,我随即看见那东西的眼睛。接着它穿过我的肩头;它的鞋子被卡在马车的阶梯上;然后它从我旁边滑过,最后啪的一声坠落于大理石地板上。

这具高大的男尸,这会儿正直挺挺地仰躺于地,四肢张开像展翼而飞的廉价鹰饰物;此外,有一本棕色封皮的书从他手中掉落。这男子就像姜饼似的毫无生命力。他穿着深色长大衣;说来古怪,在大衣左胸口之处,宛若帐篷似的隆起。我拉开他大衣左侧,看见一支有着白色握柄的刀子刺入湿透的衬衫。但叫我目不转睛的,并非眼前这般情景,也不是他头上紧戴着大礼帽的画面。

这场梦魇发展至此的极致,是这具死尸戴着假的络腮胡:而那一把生硬邋遢的胡须,几乎要从他的下颚脱落。然而,这把假络腮胡却是黑色的。

译注:哈伦·拉希德是《天方夜谭》一书里的哈里发,亦即回教国的国王。​

译注:位于英格兰东部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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