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菩萨说
唐三藏沙门玄奘奉诏译
韩清净科记
摄决择分中声闻地之二
癸三、灭谛摄2 子一、问答决择3 丑一、料简灭2 寅一、问
问:诸行寂灭,是灭谛耶?设是灭谛,诸行寂灭耶?
寅二、答2 卯一、顺后句
答:若是灭谛,亦诸行寂灭。
卯二、简前句
或诸行寂灭,然非灭谛。谓由无常灭故、非择灭故,诸行寂灭。
丑二、出灭法2 寅一、问
问:何等法灭故名灭谛耶?
寅二、答2 卯一、略标列
答:略有二种。一、烦恼灭故;二、依灭故。
卯二、辨证得
烦恼灭故,得有余依灭谛;依灭故,得无余依灭谛。
丑三、释妨难2 寅一、问
问:若此灭谛先无后有,云何是常?若常时有,何不一切有情于一切时般涅槃耶?
寅二、答2 卯一、释常难2 辰一、遮非
答:不流转相、不现行相是灭谛相,此谛云何先无后有。
辰二、显义
又无生相、无灭相是常相,灭谛亦尔,是故名常。
卯二、释般涅槃难2 辰一、辨异相
若有证得一切麤重永息灭者,彼般涅槃;若未证得者,彼不般涅槃。
辰二、显证得
有灭谛故,诸有情类有证得者,是故涅槃是证所显,非生所显。
子二、遮简过失4 丑一、标
复次,若有远离四种过失说灭谛者,是名正说。
丑二、征
何等名为四种过失?
丑三、列
一、增益过失,二、自相邪分别过失,三、相杂乱过失,四、损减过失。
丑四、释
若言诸行、尽灭有异者,是增益过失;言无异者,是自相邪分别过失;言亦有异亦无异者,是相杂乱过失;言非有异非无异者,是损减过失。
何等名为四种过失等者:谓彼灭谛唯有为灭所显,若言有异,便为戏论,非所戏论,故成增益过失。又彼灭谛与有为法其相有异,若言无异,便成自相邪分别过失。又彼灭谛非无自相,若言亦有异亦无异,便成相杂乱过失。又彼灭谛非唯假设,若言非有异非无异,是即一切都无所有,便成损减过失。
癸四、道谛摄4 子一、施设道支2 丑一、释妨难2 寅一、问
问:若唯一切出世间五非取蕴皆道谛摄,何因缘故,唯说正见为先八圣支道而为道谛?
寅二、答2 卯一、第一义2 辰一、标依三学
答:依三学故作如是说。
辰二、释其差别
由有学者,于时时间依增上戒学而起修学,于时时间依增上心学而起修学,于时时间依增上慧学而起修学。
卯二、第二义2 辰一、标三蕴摄
又此八圣支道三蕴所摄,是故唯此说名道谛。
八圣支道三蕴所摄者:本地分说:正语、正业、正命,名为修戒;正念、正定,名为修定;正见、正思惟、正精进,名为修慧。(陵本十五卷一页1273)由是此说三蕴所摄。
辰二、释其差别3 巳一、戒蕴摄2 午一、问
问:何因缘故,正语、正业、正命说为戒蕴?
午二、答2 未一、释因缘3 申一、标
答:二因缘故。
申二、列
一、依正受用法故;二、依正受用财故。
申三、释2 酉一、依受用法
谓正语、正业,戒为根本、戒为所依,方能受用一切正法,是故说名依受用法。
酉二、依受用财
由正命故,不依矫诈等起邪命法求衣服等,此为根本、此为依处,正受用财,是故说名依受用财。
未二、显清净2 申一、标佛说
又于是处,世尊说为增上清净意现行性。
申二、释行相
此中依止贪等,起犯戒思;依止矫诈等,起邪追求衣服等思。若离此事,应知是名增上清净意现行性。
巳二、慧蕴摄2 午一、问
问:何因缘故,正见、正思惟、正精进说为慧蕴?
午二、答3 未一、标作业
答:由此慧蕴略有三种作业,因此三法方得究竟。
未二、释差别
谓通达诸法真义,是初业。通达诸法真义已,即于真义为他宣说、施设、建立、分别、开示,令其易了,是第二业。为断余结,法随法行,是第三业。
未三、结究竟
如是三业,由正见、正思惟、正精进故,如其次第而得究竟。
为断余结者:永断萨迦耶见、戒禁取、疑,名断三结,由是建立名预流果。从是以后,有余烦恼未断应断,是名余结。
巳三、定蕴摄2 午一、问
问:何因缘故,正念、正定说为定蕴?
午二、答2 未一、标列
答:二因缘故。一、由自性故;二、由所依故。
未二、随释2 申一、由自性
由自性者,谓三摩地。
申二、由所依3 酉一、总标
由所依者,四因缘故,念于此定能作所依。
酉二、列释4 戌一、系所缘
一、系所缘故。谓于四念住系摄其心。
戌二、随顺定
二;随顺定故。谓由此念,于守护根门、正知而住,顺欢喜处随念作意中,能随顺定。
顺欢喜处随念作意者:本地分说:入圣现观已,为欲证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诸欢喜事。如彼广释应知。(陵本二十卷二十三页1795)
戌三、能断盖
三、能断盖故。谓于各别不净观等诸盖对治作意中,能断诸盖。
戌四、修习相
四、极多修习相作意故。谓远离者,于止、举、舍相,无间、殷重加行中,能多修习。
酉三、结成
是故此念为定所依。
丑二、广正见2 寅一、显差别2 卯一、辨行相2 辰一、略标列
复次,正见差别略有十一。谓如病见、如痈见,乃至无我见、结见、离系见、能离结见。
辰二、配缘谛4 巳一、苦谛摄2 午一、辨2 未一、初四见2 申一、标
于四种行,如其次第,有四种见。
申二、释
谓于诸烦恼缠俱行行中,于烦恼随眠俱行行中,于爱味俱行行中,于过患俱行行中,次第观为如病、如痈、如箭、如障。
未二、次四见4 申一、无常见
若于诸行观为生灭,名无常见。
申二、苦见
观为三苦之所随逐,名为苦见。
申三、空见
观彼远离余我我所,名为空见。
申四、无我见
观彼诸行体性非我及我所相,名无我见。
午二、结
如是八种,是缘苦谛正见。
巳二、集谛摄2 午一、标
若于集谛观为因、集、生、缘,名为结见。
午二、释
由彼集谛,于苦谛中起杂染结故。
巳三、灭谛摄2 午一、标
若于灭谛观灭、静、妙、离,名离系见。
午二、释
由彼灭谛,一切烦恼及依离系所显故。
巳四、道谛摄2 午一、标
若于道谛观道、如、行、出,名能离结见。
午二、释
由彼道谛,究竟能离结缚所显故。
卯二、会异说2 辰一、问
问:若先起无常、苦、空、无我见,后方起如病、如痈、如箭、如障见,何缘此中先说如病等见?
辰二、答2 巳一、明次第2 午一、标说依
答:此中依已得道补特伽罗,说彼为先。
午二、释所以
何以故?已得圣道诸有学者,由增上意乐,于诸取蕴观为如病,乃至如障;如是观已,为断余结,复起上位清净无常见,乃至无我见。
巳二、出行别2 午一、略标
当知此中,略有二种无常等见。
午二、列释2 未一、不清净见
一、是如病等见所依不清净见;以此为先,此为引导,为欲获得所未得故。
是如病等见所依不清净见者:世间正见性有漏故,名不清净。此如前说:先起无常、苦、空、无我见,后方起如病、如痈、如箭、如障见。是故无常等见,能为如病等见所依。
未二、清净见
二、是如病等见能依清净见;已得如病等见,复令增长,及为得心善解脱故。
是如病等见能依清净见者:出世无常等见,名清净见。此如前说:于诸取蕴观为如病,乃至如障;如是观已,为断余结,复起上位清净无常见,乃至无我见。是故清净无常等见,名为能依。
寅二、摄三行2 卯一、别配属
如是十一正见中,空行、无我行见名为空行,余行见名无愿行,一行见名无相行。
卯二、随难释
谓于灭谛离系行见。
余行见名无愿行者:十一正见中,除空、无我及离系见,所余一切,名余行见。
子二、明总对治3 丑一、标一切
复次,于修道中,一切出世间道缘四谛为境,当知皆能对治三界一切烦恼。
丑二、释所以
何以故?由诸有学已见迹者,先由法智、类智,于现不现一切行中起现观已,后于修道摄一切行,总为一团、一分、一聚,以无常等行次第观察,而不分别此是欲行、此是色行、此无色行、此是现见、此非现见。
丑三、结能治
是故当知,于修道中,诸出世道所摄圣道,能总对治下地、上地一切烦恼。
总为一团一分一聚者:谓如下说:不更分别此是欲行、此是色行、此无色行、此是现见、此非现见。此中一团,谓彼欲、色、无色诸行。此中一分、一聚,谓彼现非现见。下上界地色无色聚,如次名为现见及非现见。今总观彼,故说一团、一分、一聚,以彼诸行唯是无常、苦、空、无我共相之所显故。
子三、修无相行2 丑一、标多分
复次,彼诸圣者,于修道中,由出世道而升进时,多分以无相行,数数作意思惟无相。
丑二、释所以
何以故?由此作意,最能引发现法乐住,断烦恼故。
子四、摄圣功德
复次,五神通、无诤、愿智、无碍解等,及诸如来力、无畏等所有一切不共佛法,皆是道后所得,其性清净,道所建立。由此因缘,皆道谛摄。
壬三、总料简4 癸一、说应知断2 子一、苦应遍知2 丑一、问
问:一切四谛皆应遍知,何缘但说苦谛是应遍知?
丑二、答2 寅一、释2 卯一、唯苦谛
答:由于苦谛以二种相应遍知故,所谓自相及与共相。
卯二、简余谛
于所余谛但知自相。谓以因等行知集谛自相,以灭等行知灭谛自相,以道等行知道谛自相。
寅二、结
是故唯说苦谛是应遍知。
以因等行知集谛自相等者:因、集、生、缘,名因等行。灭、静、妙、离,名灭等行。道、如、行、出,名道等行。
子二、集应永断
问:苦谛亦应永断,何缘唯说集谛是应永断?答:由集谛永断能显苦谛永断,是故唯说集谛是应永断。
癸二、现观差别2 子一、标列
复次,于诸谛中,略有二种现观。一、智现观,二、断现观。
子二、随释2 丑一、智现观
智现观者,谓随次第,于诸谛中别相智生。
丑二、断现观
断现观者,谓随次第,无倒智生为依止故,证得所有烦恼断灭。
癸三、精进因缘
复次,略有五种发起正精进因缘。一、宣说正法;二、修行共住;三、察懈怠过失,见精进功德;四、由思择力相续成熟;五、知所证得前后差别。
癸四、断等差别2 子一、断差别
复次,略有二种于断作证。一、于种子伏断作证,二、于种子永断作证。
子二、离系差别
当知离系亦有二种。一、于诸烦恼品别离系,二、于烦恼事相属离系。
庚五、释说谄诳过患2 辛一、举经问
问:如世尊言:汝等苾刍勿行谄诳。此中如来观见谄曲几种过患,诫诸苾刍不令行谄?
辛二、依义答2 壬一、出过患2 癸一、标
答:观谄曲者有十二过患故。
癸二、列
一、谄曲因缘,不能证得真实智慧;二、退失名誉;三、退失他信;四、退失功德增长;五、退失于智者边听闻正法教诫教授;六、诸恶增长;七、令心相续远离诸善;八、由谄不平损害其心,常怀苦恼不安隐住;九、虑后苦法;十、非圣法器;十一、临终追悔;十二、身坏已后堕诸恶趣,生那落迦。
壬二、辨差别3 癸一、总标
复次,欲界中谄有八种行及七种事。
癸二、别列2 子一、八行
云何八行?一、迷惑谄行,二、覆藏谄行,三、显示谄行,四、结构[1]谄行,五、恭顺谄行,六、谋计谄行,七、推注谄行,八、现悲谄行。
子二、七事
云何七事?一、言说事,二、诘问事,三、违诤事,四、现亲友事,五、现委信事,六、所作假托事,七、艰辛事。
癸三、配属7 子一、言说事2 丑一、举于义非义
由初事故,其谄曲者与诸世间随起言说,于非义中示现为义,以相迷惑;或于义中示现非义。
丑二、例于有非有
如于义非义,于有非有,当知亦尔。
子二、诘问事
又于现行谄曲所起诸恶行中,若他诘问,谄者则便覆藏实罪,显不实德。
子三、违诤事
又诤论者,将欲推其功德、过失,尔时谄者则便结构[2]诸恶朋党。
子四、现亲友事
又谄曲者,见诤论人有力暴恶,心生怖惧,即以卑下身语二业,随顺恭敬,现亲友相。
子五、现委信事
又谄曲者,若见软直可规其利,内与不可委信者等,而外现已极可委信。谓行住中,虚诈积集清善之相。
子六、所作假托事
又谄曲者,于诸亲善得意友朋未来广大所作事中,先诈为伴,后所作事现在前时,矫现种种方便推注。谓为遮防自劬劳故。
子七、艰辛事
又谄曲者,随遭一种苦恼事已,于彼怨对所遭苦事,实无如是重忧重苦,然自显示有重忧苦。谓深叹恨愁忧苦恼,乃至闷绝。
有八种行及七种事等者:八种行中,唯除显示谄行,所余七行,如次配属七事,如下释义应知。言显示谄行者,谓不真实显己功德。彼实无德,而欲令他诸有智者同梵行等了知有德故。
庚六、释说麤语声闻2 辛一、标毁责
复次,麤语声闻,尚不应得于诸谛中教诫教授,况当能得真谛现观,或复清净。
辛二、辨彼相2 壬一、别辨九种3 癸一、标
又有九种麤语声闻麤语之相。若有成就如是相者,当知此名不可与语麤语声闻。
癸二、征
何等为九?
癸三、释9 子一、初相
谓能举罪补特伽罗正诘问时,以不美言假合而答,或不相应、或不圆满、或托余事方便而答。是名初相。
以不美言假合而答等者:答言麤犷,名不美言。答不应理,名不相应。答不领解,名不圆满。引余事答,杂说异语,名托余事方便。
子二、第二相
又以谬言假设余论,方便推遣所诘问事。是第二相。
子三、第三相
又瞋恚缠,扰乱、懵愦、浑浊自心。是第三相。
子四、第四相
又瞋恚缠,发起愤怨、詈言、鄙语。是第四相。
子五、第五相
又起高心,彼既说我,我当何故而不说彼。是第五相。
子六、第六相
又坚覆藏自所作罪。是第六相。
子七、第七相
又结怨心相续不舍。是第七相。
子八、第八相
又多发起报怨之心。是第八相。
子九、第九相
又他显说能举罪者若实不实诸功德时,不生信解,诽[3]拨毁骂。是第九相。
壬二、配属所依2 癸一、标列
此中略有二种举罪补特伽罗。一、共所尊重,二、非共尊重。
癸二、别配
当知此中,初二种相,依初能举补特伽罗;余七种相,依第二能举补特伽罗。
庚七、释诸毗奈耶相2 辛一、出当决择
复次,本地分中,依戒律仪诸毗奈耶相应之相,今当决择。
辛二、标释一切2 壬一、嗢柁南标
嗢柁南曰:
摄制立尸罗 无逸障学观 依摄受受用 甚深说喻事
壬二、长行释13 癸一、摄处4 子一、标
略有七处,摄毗奈耶及别解脱。
子二、征
何等为七?
子三、列
一、教敕,二、开听,三、制止,四、犯处,五、有犯,六、无犯,七、出罪。
子四、释7 丑一、教敕
云何教敕?谓佛世尊毗奈耶中,敕诸苾刍舍不善法,增长善法,当知是名略说一切教敕之相。若广分别,无量无边。
丑二、开听
云何开听?谓佛世尊毗奈耶中,开许一切能无染污现所受用资生因缘。
丑三、制止
云何制止?谓佛世尊毗奈耶中,制止一切自性罪法、违无罪法。
制止一切自性罪法违无罪法者:性罪不善,名自性罪法。遮罪违善,名违无罪法。
丑四、犯处2 寅一、征
云何犯处?
寅二、释2 卯一、标列
略有十八。一、不善,二、违善,三、身业,四、语业,五、意业,六、戒坏,七、见坏,八、轨则坏,九、正命坏,十、随护他心,十一、护他损恼,十二、护非处疑虑,十三、淫,十四、钵,十五、衣,十六、食,十七、卧具,十八、病缘医药及余资具。
随护他心等者:轨则、所行皆悉具足,未信令信,已信倍增,是名随护他心。若有违犯,便成他所讥嫌过失。不作离间人语等事,是名护他损恼。若有违犯,便成恼他过失。于微小罪见大怖畏、受学学处,是名护非处疑虑。若有违犯,便成障往善趣沙门过失。
卯二、释相2 辰一、约二种罪释2 巳一、不善
不善者,谓所有性罪。
巳二、违善
违善者,谓所有遮罪。
辰二、约五犯聚释2 巳一、身语意业处
身语意业处,随其所应,于一切五犯聚中,当知其相。
巳二、所余犯处
如是所余犯处,亦于五犯聚中,如其所应,当知其相。
于一切五犯聚中者:摄事分说:五种罪聚摄一切罪。一者、他胜罪聚,二者、众余罪聚,三者、陨坠罪聚,四者、别悔罪聚,五者、恶作罪聚。(陵本九十九卷二页7409)
丑五、有犯2 寅一、征
云何有犯?
寅二、释2 卯一、约五犯聚辨2 辰一、标略说
谓若略说有五犯聚。
辰二、明起因4 巳一、征
何故于此五犯聚中起诸违犯?
巳二、标
谓五因故。
巳三、列
一、因缘故;二、发起故;三、事故;四、方便故;五、究竟故。
巳四、指
此分别义,于摄事分毗奈耶摩怛理迦中,我当广说。
此分别义者:摄事分说:依毗奈耶勤学苾刍,由五种相遍知所犯。一者、遍知犯罪因缘,二者、遍知犯罪等起,三者、遍知所犯罪事,四者、遍知犯罪加行,五者、遍知犯罪究竟。如彼广分别义应知。(陵本一百卷一页7472)
卯二、约补特伽罗辨2 辰一、出九种
复有九种犯。一、近事男犯,二、近事女犯,三、勤策男犯,四、勤策女犯,五、正学犯,六、苾刍尼犯,七、苾刍犯,八、异生犯,九、有学犯。
辰二、简无学3 巳一、标
无有无学犯。
巳二、征
何以故?
巳三、释
由彼更无所应作故,法尔获得小及随小一切学处悉皆止息,又定不能犯染污罪。
又定不能犯染污罪者:本地分说:阿罗汉苾刍诸漏永尽,不能习近五种处所。一者、不能故思杀害诸众生命,二者、不能不与而取,三者、不能行非梵行习淫欲法,四者、不能知而妄语,五者、不能贮蓄受用诸欲资具。(陵本三十四卷二十六页2813)其义应知。
丑六、无犯
云何无犯?略有四种。一、初业,二、颠狂,三、心乱,四、苦受所逼。
略有四种等者:摄事分中说有五种无犯因缘。今此四种,唯其第五因缘所摄。当知此中无犯,谓虽有犯而不名犯。与初四种无犯有别,是故举说。
丑七、出罪2 寅一、征
云何出罪?
寅二、释2 卯一、标列
略由五相。一、由自故;二、由他故;三、由自他故;四、依转故;五、依舍故。
卯二、随释5 辰一、由自故
由自故者,谓应自静息故。
辰二、由他故
由他故者,谓见谛者有所违犯不染污罪。
由他故者等者:已见谛者无染违犯,不说应自静息,故不由自。然彼非染违犯,应对于他补特伽罗发露悔灭,故说由他。
辰三、由自他故
由自他者,谓诸异生染不染罪。
由自他者等者:彼诸异生,若所违犯是染污罪,应自静息及向他悔;非染污罪,唯向他悔。如是总说名由自他。
辰四、依转故
依转故者,谓转舍苾刍依,转得苾刍尼依;或转舍苾刍尼依,转得苾刍依。尔时苾刍、苾刍尼各所犯罪,或转余形、或转无形。
依转故者等者:此中转舍苾刍依故,应说出离苾刍所犯。转舍苾刍尼依故,应说出离苾刍尼所犯。如是或转余形、或转无形,出所犯罪,随应当知。
辰五、依舍故
依舍故者,谓命终已。
癸二、制立清净2 子一、第一义
复次,略有十种制立学处清净。一、道理清净,二、果清净,三、摄受清净,四、外清净,五、内清净,六、具分清净,七、爱敬清净,八、伏对治修清净,九、随眠断对治修清净,十、相续不断清净。
子二、第二义
复有差别。谓有因缘制立学处清净、远离受用欲乐边清净、远离受用自苦边清净、胜行清净、胜命清净、同法共住清净、无违诤清净、制伏烦恼清净、烦恼离系清净、任持正法清净。
癸三、尸罗失德2 子一、过失
复次,略有十种尸罗过失。一、毁坏所学过失,二、不喜乐过失,三、伴相违过失,四、期愿过失,五、放逸过失,六、增上慢过失,七、随眠不清净过失,八、意乐不清净过失,九、不出离过失,十、邪禁过失。
子二、功德
复有十种尸罗功德。一、和合尸罗,二、无间尸罗,三、无怨对尸罗,四、无损害尸罗,五、坚固尸罗,六、出离尸罗,七、胜所治尸罗,八、不退转尸罗,九、不共尸罗,十、无上尸罗。
癸四、修不放逸4 子一、标
复次,于毗奈耶勤学苾刍,依于十时,应不放逸。
子二、征
何等为十?
子三、列
一、依犯时,二、依定时,三、依正[4]时,四、依乞食时,五、依所作时,六、依受用利养恭敬时,七、依求多闻时,八、依思正法时,九、依远离时,十、依思[5]通达究竟时。
子四、释10 丑一、依犯时
云何于毗奈耶勤学苾刍,依犯初时,应不放逸?谓有苾刍,成就五支所摄不放逸,即前际俱行等,如前广说。如是名为于毗奈耶勤学苾刍,于初时中修不放逸。
前际俱行等者:本地分说:菩萨住律仪戒,具足成就五支所摄不放逸行。一、前际俱行不放逸行,二、后际俱行不放逸行,三、中际俱行不放逸行,四、先时所作不放逸行,五、俱时随行不放逸行。如彼广释应知。(陵本四十卷六页3270)
丑二、依定时3 寅一、征
云何于毗奈耶勤学苾刍,依定第二时,应不放逸?
寅二、释4 卯一、应除五盖
谓有苾刍,或住空闲、或居树下,生贪欲盖乃至疑盖,终不安忍,则便弃舍、除遣、变吐。
卯二、应修三相
彼由五盖能染污心,乃至能令不得涅槃。为欲断故,于时时间应修止相,于时时间应修举相,于时时间应修舍相。
卯三、应伏沈掉
彼于如是止、举、舍相得善巧已,由下劣心,虑恐下劣,便正修举;由掉举心,虑恐掉举,便修内止;心得平等,便修上舍。
卯四、应住清净
又于已得三摩地中,不生爱味,不起顾恋,无有贪染,无着而住。
寅三、结
如是名为于毗奈耶勤学苾刍,第二时中修不放逸。
丑三、依正时3 寅一、征
云何于毗奈耶勤学苾刍,依正[6]第三时中,应不放逸?
寅二、释3 卯一、起正加行
谓有苾刍临命终时,其心猛利,发起如是正加行心:谓我今者应以缘佛、缘法、缘僧正念[7]而死,应以缘善善心而死。
卯二、善护正念
彼遂发起如是如是善守护心,正念现前,以缘于佛法僧正念及缘诸善善心而死。
卯三、贤善命终
彼由缘佛、缘法、缘僧所有正念,及由缘善所有善心而命终故,名贤善死、贤善夭没,亦名贤善趣于后世。
寅三、结
如是名为于毗奈耶勤学苾刍,第三时中修不放逸。
丑四、依乞食时
云何于毗奈耶勤学苾刍,依于乞食第四时中,应不放逸?谓有苾刍,依于村邑、聚落而住,彼即于此村邑、聚落,广说如乞食清净经。如是名为于毗奈耶勤学苾刍,第四时中修不放逸。
丑五、依所作时3 寅一、征
云何于毗奈耶勤学苾刍,依于所作第五时中,应不放逸?
寅二、释2 卯一、举所作
谓有苾刍,于钵作业、于衣作业、于诸智者同梵行所看侍作业,或复于余所有作业,皆无纵逸。
卯二、显无逸
无纵逸故,不焦、不烂、不失、不坏,亦不零落,不过所作、不鄙所作、不恶所作、不急所作、不缓所作、不掉所作、不染所作,随顺世间,顺毗奈耶所有轨则。
寅三、结
如是名为于毗奈耶勤学苾刍,第五时中修不放逸。
丑六、依受用利养恭敬时3 寅一、征
云何于毗奈耶勤学苾刍,依受用利养恭敬第六时中,应不放逸?
寅二、释2 卯一、明受用
谓有苾刍,随所获得利养恭敬,于所获得不染、不着、不耽、不湎、不闷、不执,亦不保玩而受用之;深见过患,善知出离而受用之。
卯二、显无逸
随其所得利养恭敬,能自制伏;不因所得利养恭敬,心住憍傲。
寅三、结
如是名为于毗奈耶勤学苾刍,第六时中修不放逸。
丑七、依求多闻时3 寅一、征
云何于毗奈耶勤学苾刍,依求多闻第七时中,应不放逸?
寅二、释2 卯一、明所求
谓有苾刍,弃舍世间所有讽诵绮饰词论、绚藻文章,随顺世间相应多闻;于佛所说所有甚深、相似甚深空性相应缘性缘起,若顺、若逆一切经典,恭敬受持,令得究竟。
卯二、明究竟2 辰一、简非
非观诸法存有所得所获胜利,名得究竟;非观诸法免脱论难所获胜利,名得究竟。
辰二、显正
非为利养、非为恭敬,乃至但为自得调伏、自得寂静、自得涅槃、自得沙门若婆罗门最上义利,故于此法善听、善受,读诵通利,纯熟究竟。
寅三、结
如是名为于毗奈耶勤学苾刍,第七时中修不放逸。
甚深相似甚深等者:谓佛所说空性相应经典,说名甚深。由空自相非定有无,是故甚深。非定有者,谓于诸行中,众生自性及法自性毕竟无所有故。非定无者,谓于此中,众生无我及法无我有实性故。义如显扬论说。(十五卷十页31,553b)缘性缘起经典,说名相似甚深。虽实无常、苦、空、无我,而缘起支似常等现,是故甚深。此缘起支说有二别,谓顺次第及逆次第,是名若顺、若逆。
丑八、依思正法时3 寅一、征
云何于毗奈耶勤学苾刍,依思正法第八时中,应不放逸?
寅二、释
谓有苾刍,独处空闲,如其所闻、如其所受、如其所得所有诸法,思惟其义,称量、观察。思所应思,离不应思。于其少分,但生信解;于其少分,以慧观察。凡所思惟,但依于义,不依于文。如实了知黑说、大说。坚固思惟。审谛思惟。相续思惟。随所思惟要当究竟,于其中间终无退屈。
寅三、结
如是名为于毗奈耶勤学苾刍,第八时中修不放逸。
独处空闲等者:此中诸相,本地分中思所成地已说。(陵本十六卷一页1362)释如前知。
丑九、依远离时3 寅一、征
云何于毗奈耶勤学苾刍,依于远离第九时中,应不放逸?
寅二、释2 卯一、远离愦闹
谓有苾刍,不与在家及出家众共相杂住,不同其喜、不同其忧,广说乃至于所生起世事业中,终不许其究竟随转。
卯二、远离烦恼
处空闲林边际卧具,远离一切有情方邑、散乱、懈怠,及障止观诸随烦恼。
寅三、结
如是名为于毗奈耶勤学苾刍,第九时中修不放逸。
丑十、依思通达究竟时3 寅一、征
云何于毗奈耶勤学苾刍,依通达究竟第十时中,应不放逸?
寅二、释2 卯一、能如实知
谓有苾刍,于有如实知有,于非有如实知非有,于有上如实知有上,于无上如实知无上。
卯二、能记所解
由彼于有、非有、有上、无上如实知故,于所未得不生得想,于所未证不生证想,离增上慢,非增上慢所摄持故,自记所解。
寅三、结
如是名为于毗奈耶勤学苾刍,第十时中修不放逸。
癸五、出家四障3 子一、标
复次,有四种障能障出家。
子二、列
谓意乐障、所依障、业障、不自在障。
子三、释4 丑一、意乐障
意乐障者,谓或为王威所逼迫而求出家,如是等。
意乐障者等者:前说意乐损害,不应为授苾刍律仪。谓若为王之所逼录,或为强贼之所逼录,或为债主之所逼迫,或为怖畏之所逼迫,或畏不活而求出家,如是名为意乐损害。(陵本五十三卷十页4238)此说为障,谓障真实出家,不名出家受具足戒故。
丑二、所依障
所依障者,谓或盲聋、或扇搋[8]迦、或半择迦、或为疥癞秃挛躄等种种恶疾逼切其身,如是等。
所依障者等者:此即前说依止损害。谓由依止被损害故,虽复出家,然无力能供事师长。彼由如是无力能故,所受师长、同梵行者供事之业,及受纯信施主衣服、饮食等净信施物,此之二种净信所施彼极难消,不应受用,令彼退减诸善法故。是故依止被损害者,不应出家受具足戒。(陵本五十三卷十页4240)此说为障,其义应知。
丑三、业障
业障者,谓害母等诸重恶业。
业障者等者:此即前说白法损害。谓造无间业,污苾刍尼,外道贼住,若别异住,若不共住,不应为授具足戒。所以者何?彼由上品无惭无愧极垢染法,令惭愧等所有白法极成劣薄。(陵本五十三卷十一页4241)其义应知。
丑四、不自在障
不自在障者,谓父母等所不听许,若诸僮仆,若王大臣,他所劫掠,若他[9]所得,若有辩答,如是等。
不自在障等者:此即前说系属于他。谓诸王臣,若王所恶,若有造作王不宜业,若彼债主之所拘执,若他仆隶,若他劫引,若他所得,若有诤讼,若为父母所不开许,不应为授具戒。(陵本五十三卷十一页4242)其义应知。
癸六、五应学处4 子一、标
复次,略有五处,诸出家者于毗奈耶决定应学。
子二、征
何等为五?
子三、列
谓应学知有犯、无犯、若重、若轻,及略所说别解脱经。
子四、释2 丑一、指有犯无犯
有犯、无犯,如前已说。
丑二、辨重罪轻罪2 寅一、举重罪2 卯一、总标
由六种差别,所犯成重。
卯二、列释6 辰一、制立差别
一、制立差别。谓于学处而制立故。
辰二、事差别
二、事差别。谓虽同是波逸底迦,然杀生等所有性罪,于余遮罪有差别故。
辰三、穿穴差别
三、穿穴差别。谓如有一,数数犯故。
辰四、烦恼差别
四、烦恼差别。谓如有一,用其猛利贪瞋痴缠而毁犯故。
辰五、智差别2 巳一、标品类
五、智差别。谓如有一,善品微少,智慧狭劣,虽等建立、等事、等穿、等烦恼起,然其所犯成极重障,非此相违有所犯者。
然其所犯成极重障等者:谓彼所犯重罪,与余补特伽罗,虽有种种同一之相,然由善品微少,智慧狭劣,成极重障。若余补特伽罗善品增多,智慧广大,虽所犯同,非极重障,是故说言非此相违有所犯者。
巳二、喻道理
如小水流,少草能偃,于彼细草不能漂没;如大水流,聚积草木亦不能偃。此中道理,当知亦尔。
如小水流等者:此中为显智慧狭劣补特伽罗,所犯重罪成极重障,故作是喻。水流喻彼所犯,草木喻彼智慧应知。
辰六、时差别
六、时差别。谓如有一,于其所犯不能速疾如法悔除,长时习已,然后对治。
寅二、例轻罪
与此相违,应知所犯名为轻罪。
癸七、观察所犯5 子一、标
复次,诸持律者,应以五相观察所犯,然后断罪。
子二、征
何等为五?
子三、列
谓一向杂染故,一向不行故,制立依处故,观[10]彼过失生不生故,非一向现行故。
子四、释2 丑一、初二相
此中一向杂染所犯,谓诸性罪,应当一向教令不犯。若毁犯者,如其所应,当为显示,令速悔除。
丑二、后三相
又佛世尊依此补特伽罗、此方、此时,制立如是遮罪学处。若有所余补特伽罗,余方、余时犯此过失;由观此失而制立故,如其所犯,应为显示对治之法。若有不犯如是过失,不应于此断其有犯,亦不应显对治之法。
子五、结
如是名为总略宣说观察所犯。
癸八、依修加行4 子一、标
复次,于毗奈耶勤学苾刍,依止七处,于六处中应修加行。
子二、征
云何依止七处,于六处中应修加行?
子三、列
谓依止大师、依止亲教、依止轨范、依止衣服、依止乞食、依止卧具、依止病缘医药什物,于法、于学、教授教诫、等持、供养、不放逸中,应修加行。
子四、释6 丑一、法
此中法者,谓别解脱经及广分别。
丑二、学
学者,谓增上戒学、增上心学、增上慧学。
丑三、教授教诫
教授教诫者,谓依增上戒学教授教诫、依增上心学教授教诫、依增上慧学教授教诫。
丑四、等持
等持者,谓九次第定。
丑五、供养2 寅一、标列
供养者,谓财供养及法供养。
寅二、随释2 卯一、财供养
财供养者,谓由一种可爱乐法。
卯二、法供养
法供养者,谓由所余。
谓财供养及法供养等者:谓于六种可爱乐法,唯由一种名财供养。谓与有智同梵行者和同受用应所受用;凡所饮食无有私密;如法所获、如法所得,堕有钵中,为钵所摄而为受用。所余五种名法供养。
丑六、不放逸
不放逸者,谓于五种善巧,相续无间勤修加行。谓蕴善巧乃至处非处善巧。
癸九、五种摄受2 子一、标列种类
复次,毗奈耶中,有五种摄受。一、属己[11]受,二、承受受,三、委寄受,四、舍施受,五、为他受。
子二、辨其染净5 丑一、属己受2 寅一、令不清净
由二因缘,令属己[12]受不得清净。一、生染着故;二、拟蓄积故。
寅二、翻得清净
与此相违,乃得清净。
丑二、承受受2 寅一、令不清净
由二因缘,令承受受不得清净。一、非处受故;二、非量非法受故。
寅二、翻得清净
与此相违,乃得清净。
丑三、委寄受2 寅一、令不清净
由二因缘,令委寄受不得清净。一、不观察人而委寄故;二、于不净物心系着故。
寅二、翻得清净
与此相违,乃得清净。
丑四、舍施受2 寅一、令不清净2 卯一、标列二缘
由二因缘,令舍施受不得清净。一、于鄙恶田而舍施故;二、非无希望而舍施故。
卯二、释鄙恶田
除三种田,当知所余名鄙恶田。谓功德田、悲田、恩田。
寅二、翻得清净
与此相违,乃得清净。
丑五、为他受2 寅一、令不清净
由二因缘,令为他受不得清净。一、非宿交,又不告白,及性不识故;二、有染心故。
寅二、翻得清净
与此相违,乃得清净。
癸十、所受用事2 子一、不净因缘3 丑一、标
复次,毗奈耶中,由五因缘,所受用事不得清净。
丑二、列
一、性有罪故;二、不端严故;三、不任用故;四、非摄属故;五、不作净故。
丑三、释5 寅一、性有罪
性有罪者,谓依伪斗、伪称、伪函、系缚、挝打、若斫、若杀,及揸撮等所获财物而受用之,名不清净。
寅二、不端严
不端严者,谓受田宅及诸贿货、象、马、牛、羊、鸡、猪、狗、犬、大男、大女、小男、小女、奴婢、作使、金银、珍宝及生谷等而受用之,名不清净。
寅三、不任用2 卯一、举类
不任用者,谓大小便利、洟唾所污,脓血、肪膏此等涂染,复有所余如是等类,若受用者,名不清净。
卯二、引证
如世尊言:便利等器皆不清净,不应受用。
寅四、非摄属
非摄属者,谓或僧祇物,若不被差,不堕钵中,亦不属钵;或别人物,不与、不舍、亦不捐弃,非处委信,亦复非量而受用之,名不清净。
寅五、不作净
不作净者,谓五种净。何等为五?一、受得净,二、损[13]坏净,三、委寄净,四、时法净,五、舍分别净。
子二、翻名清净
与此相违,所有受用名为清净。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卷第六十八
[1] 「構」,大正作「搆」。
[2] 「構」,大正作「搆」。
[3] 「誹」,大正、陵本作「非」。
[4] 「正」,大正作「生」。
[5] 大正無「思」字。
[6] 「正」,大正作「生」。
[7] 「念」,大正作「命」。
[8] 「搋」,大正作「擇」。
[9] 「他」,大正、陵本作「蘭」。
[10] 「觀」,大正、陵本作「現」。
[11] 「己」,陵本作「已」。
[12] 「己」,陵本作「已」。
[13] 「損」,陵本作「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