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短文里,我著重学习文学的实际问题,想撇开空泛的理论,不过对于想像与写实一个理论上的争执不能不提出一谈,因为它不仅有关于写作基本态度上的分别,而且涉及对于文艺本质的认识。这个理论上的争执在十九世纪后期闹得最剧烈。在十九世纪前期,浪漫主义风靡一时,它反抗前世纪假古典主义过于崇拜理智的倾向,特提出“情感”和“想像”两大口号。浪漫作者坚信文艺必须表现情感,而表现情感必藉想像。在他们的心目中与想像对立的是理智,是形式逻辑,是现实的限制;想像须超过理智,打破形式逻辑与现实的限制,任情感的指使,把现实世界的事理情态看成一个顽皮孩子的手中的泥土,任他搬弄揉合,造成一种基于现实而又超于现实的意像世界。这意像世界或许是空中楼阁,但空中楼阁也要完整美观,甚至于比地上楼阁还要更合于情理。这是浪漫作者的信条,在履行信条之中,他们有时不免因走极端而生流弊。比如说,过于信任想像,蔑视事实,就不免让主观的成见与幻想作祟。使作品离奇到不近情理,空洞到不切人生。因此到了十九世纪后期,文学界起了一个大反动,继起的写实主义咒骂主观的想像情感,一如从前浪漫主义咒骂理智和常识。写实作家的信条在消极方面是不任主观,不动情感,不凭空想;在积极方面是尽量寻求实际人生经验,应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搜集“证据”,写自己所知道最清楚的,愈忠实愈好。浪漫派的法宝是想像,毕生未见大海的人可以歌咏大海;写实派的法宝是经验,要写非洲的故事便须背起行囊亲自到非洲去观察。
这显然是写作态度上一个基本的分别。在谈“写作练习”时我曾经说过初学者须认清自己知解的限度,与其在浪漫派作家所谓“想像”上做工夫,不如在写实派作家所谓“证据”上做工夫,多增加生活经验,把那限度逐渐扩大。不过这只是就写作训练来说,如果就文艺本质作无偏无颇的探讨,我们应该知道凡是真正的文艺作品都必同时是写实的与想像的。想像与写实相需为用,并行不悖,并不如一般人所想像的那样绝对相反。理由很简单,凡是艺术创造都是旧经验的新综合。经验是材料,综合是艺术的运用。惟其是旧经验,所以读者可各凭经验去了解;惟其是新综合,所以见出艺术的创造,每个作家的特殊心裁。所谓“写实”就是根据经验,所谓“想像”就是集旧经验加以新综合。(注:想像就是“综合”或“整理”,可参看coleridge,richards,croce诸人的学说。)想像决不能不根据经验,神鬼和天堂地狱虽然都是想像的,可也是都根据人和现世想像出来的,神鬼都像人一样有四肢五官,能思想行动,天堂地狱都像现世一样有时间空间和摆布在时空中的事事物物,如宫殿楼阁饮食男女之类。一切艺术的想像都可以作如是观。至于经验──写实派所谓“证据”──本身不能成为艺术,它必须透过作者的头脑,在那里引起一番意匠经营,一番选择与安排,一番想像,然后才能产生作品。任何作品所写的经验决不能与未写以前的实际经验完全一致,如同食物下了咽喉未经消化就排泄出来一样。食物如果要成为生命素,必经消化;人生经验如果要形成艺术作品,必经心灵镕铸。从艺术观点看,这镕铸的工夫比经验还更重要千百倍,因为经验人人都有,却不是每个人都能表现他的经验成为艺术家。许多只信“证据”而不信“想像”的人为著要产生作品,钻进许多偏僻的角落里讨实际生活,实际生活算是讨到手了,作品仍是杳无踪影;这正如许多书蠧读过成千成万卷的书,自己却无能力写出一本够得上称为文艺作品的书,是同一道理。
极端的写实主义者对于“写实”还另有一个过激的看法,写实不仅根据人生经验,而且要忠实地保存人生经验的本来面目,不许主观的想像去矫揉造作。据我们所知,写实派大师像佛洛伯、屠格勒夫诸人并不曾实践这种理论。但是有一班第三四流写实派作家往往拿这种理论去维护他们的艺术的失败。他们的影响在中国文艺界似开始流毒。“报告文学”作品有许多都很芜杂零乱,没有艺术性。我们首先要明白的是写实派所谓“实”。文艺作品应该富于“真实感”,“对自然真实”,或是“对人生真实”,这都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什么叫做真实?”这是一个哲学上的问题,这里不能详谈,我们只能说:判断任何事物是否真实,须有一个立场。从某一个立场看一件事物是真实的,从另一个立场看它,可能是不真实。这就是说,世间并不只有一种真实。概略地说,真实有三种,大家所常认得的是“历史的真实”,这也可以叫做“现象的真实”。比如说,“中国在亚洲”,“秦始皇焚书坑儒”,“张三昨天和他的太太吵了一架”,“李四今天跌了一跤”,这些都是曾经在自然界发生过的现象,在历史上是真实的。其次是“逻辑的真实”,比如说,“凡人皆有死”,“勾方加股方等于弦方”,“白马之白犹白玉之白”,“自由意志论与命定论不能并存”。这些都是于理为必然的事实,经过逻辑思考而证其为真实的。现象的真实不必合于逻辑的真实,比如现象界并无绝对的圆,而绝对的圆在逻辑上仍有它的真实性。第三就是“诗的真实”或“艺术的真实”。在一个作品以内,所有的人物内心生活与外表行动都写得尽情尽理,首尾融贯整一,成为一种独立自足的世界,一种生命与形体谐和一致的有机体,那个作品和它里面所包括的一切就有“诗的真实”。比如说,在红楼梦那圈套里,贾宝玉应该那样痴情,林黛玉应该那样心窄,薛窦钗应该那样圆通,在任何场合,他们一举一动,一言一笑,都切合他们的身分,表现他们的性格,叫我们惊疑他们“真实”,虽然这一切在历史上都是子虚乌有。
极端的写实派的错误在只求历史的或现象的真实,而忽视诗的真实。艺术作品不能不有几分历史的真实,因为它多少要有实际经验上的根据;它却也不能只有历史的真实,因为它是艺术,而艺术必于“自然”之上加以“人为”,不仅如照像底片那样呆板地反映人物形相。艺术创造是旧经验的新综合。旧经验在历史上是真实的,新综合却必须在诗上是真实的。要审问一件事物在历史上是否真实,我们问:它是否发生过?有无事实证明?要审问一件事物在诗上是否真实,我们问:衡情度理,它是否应该如此?在完整体系(即作品)以内,它与全部是否融贯一致?不消说得,就艺术观点来说,最重要的真实是诗的真实而不是历史的真实;因为世间一切已然现象都有历史的真实,而诗的真实只有在艺术作品中才有,一件作品在具有诗的真实时才能成其为艺术。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诗的真实高于历史的真实。自然界无数事物并存交错,繁复零乱,其中尽管有关系条理,却忽起忽没,若隐若现,有时现首不现尾,有时现尾不现首,我们一眼看去,无从把某一事物的来踪去向从繁复事态中单提出来,把它看成一个融贯整一的有机体。文艺作品都有一个“母题”或一个主旨,一切人物故事,情感动作,都以这主旨为中心,可以附丽到这主旨上去的摄取来,一切无关主旨的都排弃去,而且在摄取的材料之中轻重浓淡又各随班就位,所以关系条理不但比较明显,也比较紧凑,没有自然现象所常呈现的颠倒错乱,也没有所谓“偶然”。自然界现象只是“如此如此”,而文艺作品所写的事变则在接受了一些假定的条件之下,每一样都是“必须如此如此”。比如拿人物来说,文学家所创造的角色如哈姆雷特、夏洛克、塔杜夫、卡腊马索夫、鲁智深、刘姥姥、严贡生之类,比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的常遇见的类似的典型人物还更入情入理。我们指不出某一个人恰恰是夏洛克或刘姥姥,但是觉得世间有许多人都有几分像他们。根据这个事实去想,我们可以见出诗的真实高于历史的真实是颠扑不破的至理。亚理斯多德说,“诗比历史更富於哲理”,意思也就在此。诗的真实所以高于历史的真实者,因为自然现象界是未经发掘的矿坑,文艺所创造的世界是提炼过的不存一点渣滓的赤金纯钢。艺术的工夫就在这种提炼上见出,它就是我们所说的“想像”。
中国文学理论家向重“境界”二字,王静安在人间词话里提出“造境”和“写境”的分别,以为“造境”即“理想”(即“想像”),“写境”即“写实”,并加以补充说:“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这话很精妙,其实充类至尽,写境仍是造境,文艺都离不掉自然,也都离不掉想像,写实与想像的分别终究是一个庸俗的分别。文艺的难事在造境,凡是人物性格事变原委等等都要藉境界才能显出。境界就是情景交融事理相契的独立自足的世界,它的真实性就在它的融贯整一,它的完美。“完”与“美”是不能分开的,这世界当然要反映人生自然,但是也必须是人生自然经过重新整理。大约文艺家对于人生自然必须经过三种阶段。头一层他必须跳进里面去生活过(live)才能透懂其中甘苦;其次他必须跳到外面观照过(contemplate),才能认清它的形相,经过这样地主观的尝受和客观的玩索以后,他最后必须把自己所得到的印象加以整理(onganise),整理之后,生糙的人生自然才变成艺术的融贯整一的境界。写实主义所侧重的是第一个阶段,理想主义所侧重的是第三个阶段,其实这三个阶段都是不可偏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