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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校釋附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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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版本卷帙考

〔日本島田翰古文舊書考卷二〕論衡二十五卷。殘。宋光宗時刻本。附明修本、通津草堂本、程榮本。今所通行明萬曆程榮刻三十八種漢魏叢書本,以嘉靖通津草堂本為藍本;通津本根原於宋槧明成化修本;明修本則又基於是書。自宋槧明成化修本極多偽誤,後來諸本皆沿其謬。又加之以明人妄改增刪,故有脫一張而強接上下者;有不可句者。諸子頗多粗本,論衡則其一也。是書左右雙邊,半頁十行,行十九、二十、二十一字。界高七寸一分五釐,橫五寸。卷端題「論衡卷第幾」。「王充」。次行以下列篇目。版心記刻工氏名王永、王林、王政、王存中、王璽、徐顏、徐亮、徐彥、陳俊、陳明、李憲、李文、趙通、高俊、許中、方祐、楊昌、朱章、宋端、張謹、周彥、劉文、卓宥、卓宄、卓佑、潘亨、毛昌、洪新、洪悅、毛奇、梁濟等。卷中凡遇宋諱「完、慎、貞、桓、徵、懲、匡、筐、胤、朗、竟、境、恒、讓、墻、玄、鯀、弦、泫、殷、弘、煦、構、敬、驚、樹、豎」等字,皆闕末筆,蓋光宗時刻本也。後人遇宋諱闕畫,乃加朱圍,蓋王山僧徒之所為也。論衡一書,以是書為最善。乃如累害篇「汙為江河」下,宋本有「矣,夫如是,市虎之訛,……然而太山之惡,君子不得名,毛」四百字,此一張,今跳在命祿篇中,宜改裝也。宋槧明成化修本、嘉靖通津草堂本及程榮、何允中諸本俱闕,蓋明修本偶脫此一葉,通津本之所據,即佚茲一張,首尾文句不屬,淺人乃不得其意,妄改「毛」字為「毫」字,以曲成其義耳。愛日精廬藏書志所載元刊明修本、元至元刊本并有,今據祕府宋本補錄。是書紙刻鮮朗,字字員秀,脫胎於魯公,更覺有逸致,宋本之存于今日者,當奉是本為泰、華矣。狩谷掖齋求古樓所收,後歸於況齋岡本縫殿之助。聞諸本村正辭氏,況齋之病將歿,屬之于門人本村正辭氏,且捺一小印以為左券,卷首所捺小圓印即是也。後十洲細川潤次郎先生介書肆琳琅閣而獲之,是書遂升為祕府之藏。惜闕第二十六以下。案宋槧明成化修本者,首有目錄,體樣一與前記宋槧本同。半版十行,行二十字。界長六寸九分,幅四寸七分五釐,長短不齊。其出於明時修版者,縫心上方有「成化九年補刊」字。比宋槧高短三分,橫減四分五釐。通津草堂本之稱,以其版心有「通津草堂」四字。起是嘉靖中袁褧所刻。首有嘉靖十年春三月吳郡袁褧引。體式行款,與明修本相同。但界長六寸四分,幅四寸七分,是為異耳。卷末題曰:「周慈寫。」案嘉靖袁褧刻十一行本六家文選,世所稱以為精絕,祕府收三通。亦有「周慈寫」三字。宜乎是書筆畫遒勁,可以接武於文選。程榮本者,萬歷中程榮所校,首有萬歷庚寅虞淳熙及戊子沈雲揖序。世多有之,故不詳說。

〔黃丕烈士禮居藏書題跋記卷四子類〕論衡三十卷,宋刻本。余聚書四十餘年,所見論衡,無逾此本。蓋此真宋刻元修明又增補殘損版片者,故中間每頁行款字形各異。至文字之勝於他本者特多。其最著者,卷首至元七年仲春安陽韓性書兩紙,第一卷多七下一葉。餘之佳處不可枚舉,近始于校程榮本知之。程本實本通津草堂本,通津草堂本乃出此本,故差勝於程榮本。其最佳者,斷推此為第一本矣。通體評閱圈點出東澗翁手跡,「言里世家」,其即此老印記乎?俟與月霄二兄質之。宋廛一翁。

〔孫星衍平津館鑑藏記二〕明版論衡三十卷,題「王充」二字,末有慶歷五年楊文昌序,稱:「先得俗本七,率二十七卷。又得史館本二,各三十卷。然後互質疑訛。又為改正塗注凡一萬一千二百五十九字。」此本即從楊本翻雕。每葉二十行,行二十字。板心下有「通津草堂」四字,末卷後有「周慈寫,陸奎刻」六字。收藏有「嘉靖己未進士夷齋沈瀚私印」朱文方印。

〔葉德輝郋園讀書記〕論衡三十卷,題「王充」二字,明嘉靖乙未蘇獻可通津草堂刻本。半頁十行,行二十字,版心下有「通津草堂」四字。後有「周慈寫,陸奎刻」。明本中之至佳者。卷一累害篇「垤成丘山,污為江河」下缺一葉,約四百字。其他明刻如程榮漢魏叢書本、何鏜漢魏叢書本缺葉同。因南監補刊元至元本早缺此葉,無從校補也。元本為紹興路儒學刊。余從歸安陸存齋心源皕宋樓所藏本鈔補之。行字數目與此本恰合。孫星衍祠堂書目著錄,平津館鑒藏書籍記亦詳載此本版式行字,而不及缺葉,但未細閱耳。

〔莫友芝郘亭知見傳本書目卷十〕論衡三十卷,漢王充撰。明通津草堂仿宋本。正德辛巳南監補刊本。嘉靖乙未吳郡蘇獻可刊本。錢震瀧本。漢魏本。坊刊本。抱經有校宋本。張金吾云:論衡明刊元修本目錄後有「正德辛巳四月吉日南京國子監補刊完本」記。卷一累害篇「垤成丘山,汙為江河」下一頁,通津草堂以下諸本俱缺。又元至元刊本殘帙一卷,其書合兩卷為一卷,凡十五卷,缺六至十五。半頁十二行,行二十四字。「垤成丘山,汙為江河」下一頁不缺。

〔悼厂過錄楊校宋本題記〕宜都楊惺吾氏所校論衡凡五冊,冊各六卷,係漢魏叢書程榮本,卷首有虞淳熙序,卷末為楊文昌後序,用宋本與通津本互校,校文俱用朱墨書于眉端,間亦提及坊本及廣漢魏叢書本作某字者。通卷點讀,時有是正。卷首有楊氏印像,右角上端有長方陽文朱印,文曰:「星吾七十歲肖像。」左角下端有正方陰文朱印,文曰:「楊守敬印。」每冊第一葉俱鈐有陰文「宜都楊氏藏書記」七字章,于眉端右角。

通卷無題跋,唯卷首目錄之末,題「宋槧本每半葉十行,行或十九字,或二十或二十一字。版心有刻手姓名。缺筆。明刊本版心有『通津草堂』四字,每半葉十行,行二十字。凡改正,皆係宋本,不悉出也。」云云。今悉迻錄于此本。

楊氏觀海堂書,收歸國務院。民七、十二月新會梁啟超致書大總統徐世昌,請將楊書捐贈松坡圖書館。徐贈二百七十六箱與之,餘者尚有書目四冊,不下數千卷,仍存國務院圖書室。今歲經清室善後委員會索回,暫儲景山西街大高殿。因助教胡文玉先生之介紹,往迻錄一過,凡四日始告竣事。

楊氏所校宋本,與予三年前在歷史博物館所校論衡殘本,行款缺筆,一一相符,更足證該館所藏者確係宋槧也。

十五年三月十二日,全書錄竟,因題記焉。四月十六日,始書於此。悼厂自記

〔朱宗萊校元至元本題記〕七年夏,從硤石蔣氏借得元至元本校勘一過。其書合兩卷為一卷,凡十五卷,每卷首標曰:「新刊王充論衡卷之幾。」半頁十二行,行二十四字。「垤成丘山,汙為江河」下一頁不缺。然其中訛字甚多,疑是當時坊本。蔣氏藏本又多缺葉爛字。

蔣氏所藏元本論衡,其書合兩卷為一卷,凡十五卷,半頁十二行,行二十四字。與獨山莫氏所稱元至元本行款合。後有某氏跋,首尾爛損。又有乾道丁亥五月二十八日番陽洪适景伯跋,亦破缺不完。意是元本而覆乾道本者與?篇中空缺訛脫之字,於行二十四字者,為參差不齊,然合諸行二十四字乃多在同列,豈其所據宋本為行二十字者與?(陸心源群書校補云:元至元紹興路總管宋文瓚覆宋十五卷本,每頁二十行,行二十字,則蔣氏藏本為覆至元本無疑。莫氏所言至元本行款殆誤也。十月十二日。)瑞安孫氏嘗據元本校程榮本,今觀其所謂元本作某者,雖十六七與此合,而訛脫之字,此尤為多,豈元本本不止一本,而此又元本中之最下者與?七年七月二十三日校錄竟,附識于此,以俟考定。

〔隋書經籍志雜家〕論衡二十九卷。後漢徵士王充撰。

〔舊唐書經籍志雜家〕論衡三十卷。王充撰。

〔唐書藝文志雜家〕王充論衡三十卷。

〔宋史藝文志雜家〕王充論衡三十卷。

〔唐馬總意林三〕論衡二十七卷。注:「王充。」周廣業注曰:「隋志二十九卷,唐志三十卷。今存卷如唐,惟闕招致一篇。此云『二十七卷』,未詳。」按:宋楊文昌曰:「俗本二十七卷。」與馬氏所見本合。

〔宋王堯臣崇文總目雜家〕論衡三十卷。王充撰。

〔宋尤袤遂初堂書目雜家〕王充論衡。

〔宋王應麟玉海六十二〕唐志雜家,王充論衡三十卷。隋志二十九卷。今本亦三十卷,八十五篇,逢遇第一至自紀八十五。

〔元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子雜家〕論衡三十卷。

〔明楊士奇文淵閣書目子雜〕王充論衡。一部七冊闕。一部十冊殘闕。

〔明葉盛菉竹堂書目子雜〕王充論衡七冊。

〔甯波范氏天一閣書目子部雜家類〕論衡三十卷,刊本。漢王充著,宋慶歷五年楊文昌後序,嘉靖乙未後學吳郡蘇獻可校刊。

〔天祿琳琅書目卷九明版子部〕論衡,二函,十二冊。漢王充著。三十卷。後有宋楊文昌後序。文昌爵里無考,其序作於慶歷五年。稱:「先得俗本七,率二十七卷,其一程氏西齋所貯。又得史館本,各三十卷。於是互質疑謬,沿造本源,又為改正塗注凡一萬一千二百五十九字。募工刊印。」云云。今考晁公武、陳振孫、馬端臨諸家著錄卷目悉符,則文昌校刊之本為可據矣。此本版心下方有「通津草堂」四字,紙質墨光,係為明製。蓋取文昌定本而重加校刻者。

〔瞿鏞鐵琴銅劍樓宋金元本書影宋子部〕論衡三十卷,宋刊元、明補本。此為慶歷中楊文昌刊本。迨元至元間紹興路總管宋文瓚重為補刊,故有至元七年安陽韓性後序。目錄後有墨圖記二行云:「正德辛巳四月吉旦南京國子監補刊。」通津草堂本即從此出。卷末有「汲古閣毛氏收藏子孫永保」朱記。

〔皕宋樓叢書子部雜家類三〕論衡,明通津草堂刊本。漢王充撰。載有楊文昌序。

〔孫氏宗祠書目諸子第三雜家〕論衡二十九卷。漢王充撰。一明通津草堂刊本。一明程榮本。

〔稽瑞樓書目〕論衡三十卷。校本十冊。

〔世善堂書目子部各家傳世名書〕論衡三十卷。

〔述古堂藏書目子雜〕王充論衡三十卷六本。

〔錢謙益揖絳雲樓書目子雜〕論衡。三十卷。王充。

〔黃丕烈輯季滄葦書目〕王充論衡三十卷八本。

〔天一閣見存書目子部雜家類〕論衡三十卷,缺。漢王充撰。存卷一至二十一。卷二十五至末。

〔四庫全書總目子部雜家類〕論衡三十卷,漢王充撰。其書凡八十五篇,而第四十四招致篇有錄無書,實八十四篇。考其自紀曰:「書雖文重,所論百種。案古太公望、近董仲舒傳作書篇百有餘,吾書纔出百,而云太多。」然則原書實百餘篇,此本目錄八十五篇,已非其舊矣。

〔藤原佐世日本國見在書目錄雜家〕論衡三十卷。後漢徵士王充撰。

〔劉盼遂王充論衡篇數殘佚考〕(見古史辯第四冊六九一頁。)

論衡一書,今存八十五篇,內惟招致一卷,有錄無書。蓋實存八十四篇,從未有加以異議者。惟予嘗按考其實,則論衡篇數,應在一百以外,至今日佚失實多,最少亦應有十五六篇。今分三項,說明之如次:

一、以仲任自己之言為證。

甲、自紀篇云:「按古太公望、近董仲舒傳作書篇百有餘。吾書亦纔出百,而云泰多。」

乙、佚文篇云:「故夫占跡以睹足,觀文以知情,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衡篇以百數,亦一言也,曰疾虛妄。」(按:百數各本皆誤作十數,今正。百數者,百許也,百所也,今山東言千之左右曰千數,百之左右曰百數,其遺語也。此本由後人誤仞八十四篇為足本,故妄改百數為十數,而不顧其欠通也。)據以上二事,足證今之八十五篇,非完書矣。

二、以論衡本書之篇名為證。

甲、覺佞篇卷十一答佞篇云:「故覺佞之篇曰,人生好辯,佞人言利,人主好文,佞人辭麗,心合意同,偶當人主云云。」盼遂按「覺佞」當是論衡篇名,與答佞篇為姊妹篇,舊相比次,而今亡佚矣。猶之實知之後有知實,能聖之後有實聖也。

乙、能聖篇

丙、實聖篇卷二十須頌篇云:「漢有實事,儒者不稱,古有虛美,誠心然之,信久遠之偽,忽近今之實,斯蓋三增、九虛所以成也,能聖、實聖所以興也。」盼遂按:三增者,語增、儒增、藝增。九虛者,書虛、變虛、異虛、感虛、福虛、禍虛、龍虛、雷虛、道虛。皆論衡篇名也。然則能聖與實聖,亦必為論衡篇名,不知於何時失傳矣。

丁、盛褒篇卷二十九對作篇云:「且凡造作之過,惡其言妄而誹謗也。「惡」字各本訛作「意」,今改正。論補實事疾妄,齊世、宣漢、恢國、驗符、盛褒、須頌之言,無誹謗之辭,造作如此,可以免於罪矣。」盼遂按:齊世、宣漢、恢國、驗符、須頌五者,皆論衡篇名,所以張其實事疾妄之說也,則盛褒亦必為論衡篇名,與須頌為並蒂連理之文無疑,而後世亡失者也。據以上四事,由論衡本文中所載佚篇為吾人所考明者,已有四篇之多;其本文所載篇名未為吾人所甄明者,亦或佚去之篇;而本文中從未提及者,為數當更不少,則論衡篇數過百之說,非無稽矣。

三、以各書所引佚文為證。

馬總意林卷三引論衡云:「天門在西北,地門在東南,地最下者揚、兗二州,洪水之時,二州最被水害。」

同上又引論衡云:「伯夷、叔齊為庶兄奪國,餓死于首陽山,非讓國於庶兄也,豈得稱賢人乎?」

同上又引論衡云:「天有日月星辰謂之文,地有山川陵谷謂之理。」

段成式酉陽雜俎加十石駝溺條云:「拘夷國北山有石駝溺水,溺下以金銀銅鐵瓦木等器盛之皆漏,以掌盛之亦透,唯瓢不漏。服之令人身上臭毛盡落,得仙去。出論衡。」

據以上四事,舉不見于今本論衡,知論衡至今日殘缺者多矣。

由上列三項證明,則論衡百篇之說,蓋確有此見象,而未容奪易矣。

〔容肇祖論衡中無偽篇考〕

(見民國二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天津大公報史地週刊第九十一期。)

王充論衡一書的篇數,據范曄後漢書卷七九王充傳說:「著論衡八十五篇,二十餘萬言。」隋書經籍志子部雜家著錄:「論衡二十九卷。」舊唐書經籍志子部雜家著錄:「論衡三十卷。」新唐書藝文志同。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十二著錄論衡三十卷,說道:

充好論說,始如詭異,終有實理。以俗儒守文,多失其真,乃閉門潛思,戶牖牆壁,各置刀筆,著論衡八十五篇,釋物類同異,正時俗嫌疑。後蔡邕得之,祕玩以為談助云。

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十亦著錄「論衡三十卷」,說道:

初著書八十五篇,釋物類同異,正時俗嫌疑。蔡邕、王朗初傳之時,以為不見異人,當得異書。自今觀之,亦未見其奇也。

今存本論衡三十卷,八十五篇,(內招致篇有目無篇。)疑唐、宋以來所傳如此。至隋志二十九卷,而唐志以下稱三十,或者後人求合整數之故,多分一卷,非必偽為一卷以求增益的。

論衡中各篇,從內容看,最可疑的為亂龍篇。胡適先生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導言說道:

王充的論衡,是漢代一部奇書,但其中如亂龍篇極力為董仲舒作土龍求雨一事辯護,與全書的宗旨恰相反。篇末又有「論衡終之,故曰亂龍。亂者,終也」的話,全無道理,明是後人假造的。此外重複的話極多。偽造的書定不止這一篇。(北京大學叢書本頁十二。)

如果亂龍為偽篇,則亂龍前明雩、順鼓兩篇,後半亦為董仲舒求雨的見解辯護的,兩篇的後半篇便為後人附增。然而通觀論衡全書,說及土龍求雨的事頗不少,而都沒有和亂龍篇的見解相反的。我覺得王充的思想,是反對天人感應的迷信,但于類感類應的想象,尚未澈底的清晰,故此他不免為董仲舒土龍求雨的見解辯護了。茲立三證,證明亂龍、明雩、順鼓等篇絕非後人假造,略舉所見如下:

(一)亂龍所用辨證法純為王充的辨證法,和全書各篇相一致的。王充對於「浮虛之事,輒立證驗,」(對作篇)。這是他的好處。又以為:「方比物類,為能實之。」(薄葬篇。)方比物類,即是類推,這是不能沒有毛病的。這是亂龍篇所謂「以象類說」。他承認類感類應的道理,以為土龍可以致雨,他的亂龍篇說道:

夫以非真難,是也。不以象類說,非也。夫東風至,酒湛溢。鯨魚死,彗星出。天道自然,非人事也。事與彼雲龍相從,同一實也。

這些話以下,他列舉十五效驗及四義,又即說道:

夫以象類有十五驗,以禮示意有四義,仲舒覽見深鴻,立事不妄。設土龍之象,果有狀也。

這樣的詳細舉十五效驗及四義,的確是王充的辯證的方法。

(二)論衡中說土龍求雨的有好些篇,而都是承認土龍求雨,沒有明顯反對董仲舒的。明雩篇舉出當雩(即是祭祀求雨。)的五種理由;順鼓篇說久雨擊鼓求晴的緣故,都為董仲舒的見解辯護的。明雩、順鼓、亂龍三篇相連接,都為董仲舒辯護,偽則全偽,真則全真,這三篇見解有姊妹相連屬的關係,姑且不引為證。此外尚有一些篇說及土龍致雨的。龍虛篇說道:

實者,雷龍同類,感氣相致。故易曰:「雷從龍,風從虎。」又言:「虎嘯谷風至,龍與景雲起。」龍與雲相招,虎與風相致,故董仲舒之法,設土龍以為感也。

又感類篇說道:

大旱,春秋雩祭。又董仲舒設土龍以類招氣。如天應雩龍,必為雷雨。何則?夏秋之雨,與雷俱也。必從春秋仲舒之術,則大雩龍求怒天乎?

他反對雷為天怒,而承認以類招氣是可能的。定賢篇說道:

夫陽燧刀劍鉤能取火於日。恆非賢聖,亦能動氣於天。若董仲舒信土龍之能致雲雨,蓋亦有以也。

他以為董仲舒的信土龍是有緣故的。當然土龍是不能致雨,他亦知道,但是他為董仲舒辯護,在死偽篇說道:

董仲舒請雨,設土龍以感氣。夫土龍非實,不能致雨。仲舒用之,致精誠,不顧物之偽真也。

又感類篇說道:

春秋大雩,董仲舒設土龍,皆為一時間也。一時不雨,恐懼雩祭,求陰請福,憂念百姓也。

這可以見出王充為董仲舒以土龍求雨辯護的理由,原來設土龍求雨是為憂念百姓,只要致精誠,不顧物之真偽的。亂龍篇所說「以禮示意有四義」,便是這種的見解。亂龍篇的四義,說的如下:

立春東耕,為土象人,男女各二人,秉耒把耡,或立土牛,未必能耕也,順氣應時,示率下也。今設土龍,雖知不能致雨,亦當夏時以類應變,與立土人土牛同義,一也。(「義一」原作「一義」,依劉盼遂校箋校改。)禮宗廟之主,以木為之,長尺二寸,以象先祖。孝子入廟,主心事之,雖知木主非親,亦當盡敬,有所主事。土龍與木主同,雖知非真,示當感動,立意于象,二也。塗車芻靈,聖人知其無用,示象生存,不敢無也。夫設土龍知其不能動雨也,示若塗車芻靈而有致,三也。天子射熊,諸侯射麋,卿大夫射虎豹,士射鹿豕,示服猛也。名布為侯,示射無道諸侯也。夫畫布為熊麋之象,禮貴意象,示義取名也。土龍亦夫熊麋布侯之類,四也。

看這四義,即是死偽篇說的「致精誠,不顧物之真偽」,和感類篇說的「憂念百姓」的表示,明知「土龍非實,不能致雨」,而卻不肯抹去這精誠之念,憂念百姓之心。看論衡龍虛、感類、死偽、定賢諸篇所說,皆和亂龍所說四義相合,可知亂龍篇是不偽了。

(三)順鼓、明雩為漢制度,故王充論衡順鼓、明雩篇,為漢國家辯護。由此看去,自然亂龍一篇不是假造的。要明白這話,可先看論衡須頌篇,這篇說道:

皇帝執德,救備其災,故順鼓、明雩,為漢應變。是故災變之至,或在聖世。時旱禍湛,為漢論災。是故春秋為漢制法,論衡為漢平說。

順鼓、明雩的名稱,俱見這須頌篇。看「春秋為漢制法,論衡為漢平說」的話,可知王充論衡是會有明雩、順鼓的兩篇的。王充是很歌頌當代國家的人,論衡中有齊世、宣漢、恢國、驗符等篇。所謂瑞符如黃龍、鳳皇、麒麟、甘露、嘉穗、瑞芝等東西,王充並不反對其為祥瑞之物,並承認為漢世比隆古聖帝明王之效。又王充論衡案書篇說道:

仲舒之言,雩祭可以應天,土龍可以致雨,頗難曉也。

但是這篇又說道:

孔子終論,定於仲舒之言。其修雩治龍,必將有義,未可怪也。

他的思想在案書一篇之中已互相衝突,何況論衡一書為多年中集合的作品呢?

至於胡先生以為亂龍篇未有「論衡終之,故曰亂龍,亂者終也」的話,全無道理。這話的解釋亦見於案書篇。案書篇說道:

讖書云:「董仲舒亂我書。」蓋孔子言也。讀之者或為亂我書者,煩亂孔子之書也;或以為亂者,理也,理孔子之書也。……案仲舒之書,不違儒家,不及孔子。其言煩亂孔子之書者非也。孔子之書不亂,其言理孔子之書者亦非也。……孔子生周,始其本。仲舒在漢,終其末,盡也。……孔子終論,定於仲舒之言。其修雩治龍,必將有義,未可怪也。

論衡亂龍篇立十五效、四義,以盡仲舒土龍求雨的意義,這名亂龍,真是「亂者終也」了。

人們的思想真是奇怪的,王充極力反對董仲舒天人感應的見解,而卻為漢家政制要用土龍求雨的原故,或者自己一點類感類應的迷信,便承認讖書,並且以為仲舒能盡孔子之言,而自己能盡仲舒之意,這是很有趣而且是不能索解的。

此外胡適先生在民國十年以前北京大學排印的中國哲學史講義第七章王充與評判的精神,(後來大東書局印的現代學生裏改題為「王充的論衡」。大東書局印的論衡,放這篇在卷首。)在附注裏說道:

別通篇提及蔡伯喈。蔡邕生於西曆一三三年,王充已死了三十多年了。此外尚有許多後人加入的痕跡。

案四部叢刊影印明通津草堂本論衡別通篇說道:

將相長吏,不得若右扶風蔡伯偕,鬱林太守張孟嘗,東萊太守李季公之徒。心自通明,覽達古今,故其敬通人也,如見大賓。

然則明本作「蔡伯偕」,不作「蔡伯喈」,不得以為蔡邕之字。「邕」通「雝」字,詩大雅:「雝雝喈喈」,為鳳皇鳴聲,故蔡邕字伯喈。若蔡伯偕當另為一人,不得名「邕」。又案:後漢書卷九十下蔡邕傳說:「蔡邕字伯喈,陳留圉人也。」這右扶風蔡伯偕,自當與陳留蔡伯喈不同。又以下文「鬱林太守,東萊太守」例之,則蔡伯偕或為右扶風太守;然蔡邕亦未嘗有任右扶風之事。別通篇所說張孟嘗、李季公二人,後漢書皆未著其名,然則蔡伯偕,王充所稱為當代通人,絕非後來之蔡伯喈,而亦不能于後漢書中尋得他的名字出的。如此,則說別通篇為後人加入,不免太無根據了。

論衡一書,內中不免有衝突的矛盾的見解,然而本于王充的個人的思想有矛盾、衝突之處。我覺得論衡中無偽篇,意即本此,全書各篇有交互說及的地方可證。胡先生早年所見,以亂龍、別通為後人加入論衡中的,據胡先生最近的談話,知道他已改變了這種意見了。二十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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