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天下书楼 > 儒门事亲

发惊潮搐八十九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夫小儿三、五岁时,或七、八岁至十余岁,发惊潮搐,涎如拽锯,不省人事,目瞪喘急,将欲死者,《内经》曰:此皆得于母胎中所授。悸惕怕怖,惊骇恐惧之气,故令小儿轻者为惊吊,重者为痫病风搐,为腹中积热,为脐风。以上证候,可用吐涎及吐之药,如吐讫,宜用朱、犀、脑、麝清凉坠涎之药。若食乳之子,母亦宜服安魂定魄之剂,定志丸之类。如妇人怀孕之日,大忌惊忧悲泣,纵得子,必有诸疾。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