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读注须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一、一卦有四象,上卦下卦、上互下互是也。注中于互卦往往省去互字,不可不知。

二、注中往往言通某卦、伏某卦、对某卦,实皆伏象。先生云,本宜一律用一名词,乃注时忘却,随便书写,以其过多,难以改为画一,阅者谅之。

三、注中某卦为某象,其人人皆知者,往往省去为字。如坎为水曰坎水,兑为西曰兑西,震为行曰震行。如此者甚多,须先知其例。

四、焦氏逸象其于易有关者,皆于篇首注明来历,其未经详释者,可类推之。如艮为虎、熊、罴之属,亦必艮象震为足,凡善走如鹿、如兔等皆属之震;为鸣,凡善鸣如鹤、如蛙等皆属之是也。

五、每册后附卦象表一页,凡正覆象旁通皆备,以便查检。

受业董维城谨识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