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真正需要的是逻辑思维 而不是诡辩
逻辑,指的是思维的规律和规则,是对思维过程的抽象。
作者张晓芒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规律的学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它列为7门基础学科中的第二门,仅次于数学,《大英百科全书》把它列为5门基础学科之一,可见逻辑学的重要性。
逻辑能够对人的思维起到规范作用,让人的思维更加全面、深刻和理性,对世界的认识更加正确,对问题的处理也会更加合适。
遗憾的是,逻辑学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由于逻辑知识和逻辑训练的缺乏,人们的思维在逻辑上具有明显缺陷!
一、概念模糊
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单位。明确概念则是判断与推理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清晰的概念的界定,由此而来的判断和推理就也就很难保证其正确性。
国人不善于,或者说是不屑于去辨析概念,国人对于概念的定义一向是模糊的。
在古代史上,能不能找到一个明晰、全面、准确、严格的定义?几乎没有。
我国的哲学家极少下定义,儒家讲仁?什么是仁?众说纷纭。
老庄讲道,什么是道?没有定义。
《墨子》中有一点,有对“同”、“异”等抽象概念的定义,非常难得,墨子很伟大。
但是,辨析概念是非常重要的。
冯友兰先生说:“盖一名必有一名之定义,此定义所指,即此名所指之物之所以为此物者,亦即此之要素或概念也。”
同样的一个词,可以表达或者说是对应多个不同的概念。讨论问题之前,必须首先弄清这个词所表达的概念的定义,即一个概念的内涵。
概念不清则造成表述模糊,漏洞百出。
二、类比推理
我们常说的一些谚语,比如“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等等,都是用的类比推理,这些话真的很有道理吗?
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相关对象的某些属性相同或相似,从而推出它们在另外的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
类比推理的结论是或然性的,即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因为相比较的两类事物本来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只是人类通过思维将它们联系在了一起。
比如由狗的忠诚推出人也应该忠诚,人和狗是不同的动物,怎么能确定有一样的品质呢?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在生活中使用类比时,经常会忘记了类比推理的或然性,经常把类比的结论当成了必然。甚至生拉硬扯,乱比一气,其实是没有说服力的,是不可能说服别人的,只能显示自己思辨力的低下。
三、二元思维
郎咸平一次在某大学演讲中说,我们的企业不要追求做大做强,大学的高材生就问他:“难道要做小做弱吗?”
这就是典型的二元思维、好坏人思维、非黑即白思维,不要追求做大做强并不一定就是做小做弱。这种思维只看到了事物的相反的两面或两端,忽视了其他方面或两个极端之间的中间情况,而其他方面可能很多,中间情况也往往是最普遍的。
在对待历史问题上,很多人的这种思维比较明显,例如把历史人物分成明显的好与坏两类,将好的神圣化。
如孔子、孟子、唐太宗、诸葛亮等,似乎他们是没有缺点的完人;将坏的妖魔化,如一些奸臣、暴君等,似乎他们一无是处。
这种思维是片面的,没有认清人性的复杂性与多面性。在二元思维下,政治思想界的左与右,也往往走向极端,我们的历史上有不少这样的教训。
南开大学张晓芒教授在他的《逻辑思维与诡辩》一书中讲到这样一个故事。
邻居家通宵达旦打麻将,影响到了你。
你上门讨公道说:“你们这样通宵达旦、吵吵嚷嚷地打麻将,影响别人休息。”
邻居却说:“影响别人,又不影响你!”
“怎么不影响,你们深更半夜吵吵嚷嚷,吵得人睡不着。”
邻居却反说:“你们家孩子能不能半夜不要哭?也吵得人睡不着。还有你们家厕所的水管流水声太大,能不能把水关上?或者不用厕所?”
……
生活中经常充斥着这样的诡辩,让人无可奈何,有时候虽然生气,又觉得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