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挥之不去的情,那忘怀不了的爱
--记重木三妃子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席慕容
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你,我怎么能够轻易的忘记。美丽的少年,也喜欢那如月的少女,看着月的皎洁,心也透明,情也洁白。
昨天看见你,已是两年后了,你却早已身悬天涯。或许真的是那句话,遇见好没道理,离开总是理由。
自古多情,恰如片片梨花,无意之中,便崔零落下。
你的美丽,讽刺了我的多情。你的朴实,讽刺了我执着。你的风华绝代,讽刺了我们的情天恨海。
当我们快毕业的时刻,我才知道你是大家闺秀。那时的自卑感油然而生,让我觉得上天真是太狠心,太狠心。当我们真的离开的时候,我真的大哭一场,你还不让我送,你说不愿见到各自伤心的样子,怕成为回首的噩梦。当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的时候,我才知道--心,原来是可以疼痛的,更是可以跳动的。
昨天见到你,也聊了很多。这是我跟你聊的最多的一次,时间最长。没有大篇的柔情蜜意之语,更没有幽怨之声的倾诉衷肠。一切都在朴实的话里,一切思念和衷肠都在心里的清泉上流淌。
你在国外,痛苦一个人承受。孤独一个人承担。责任一个人负起。爱,默默寻找,恨,淡然视若。这就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大家闺秀--乐富不在温柔之乡,奋斗不费青春之时,生活不在奢靡之内。
常说情不尽由,爱不尽意。深深的喜欢又有多少的缘由呢?淡淡的爱又有多深的心意呢?我们谁也说不清,都在心里的命玄上,忘不了,割不断,理还乱的情愫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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