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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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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诰卷之十九。

翼真检第一。

真诰叙录。

真诰运题象第一。(此卷并立辞表意。发咏畅旨。论冥数感对。自相俦会。

分为四卷)真诰甄命授第二。(此卷并诠导行学。〈诚〉[诫]{厂万}愆怠。兼晓谕分挺。

炳发祸福。分为四卷)真诰协昌期第三。(此卷并修行条领。服御节度。以会用为宜。随事显法)真诰稽神枢第四。(此卷并区贯山水。宣叙洞宅。测真仙位业。领理所阙。分为四卷)真诰阐幽微第五。(此卷并鬼神宫府。官司氏族。明形识不灭。善恶无遗。分为二卷)真诰握真辅第六。(此卷是三君在世。自所记录。及书疏往来。非真诰之例。分为二卷)真诰翼真检第七。(此卷是标明真绪。证质玄原。悉隐居所述。非真诰之例。分为二卷)

右真诰一蕴。(其十六卷是真人所诰。四卷是在世记述)

仰寻道经。上清上品。事极高真之业。佛经妙法莲华。理会一乘之致。仙书庄子内篇。

义穷玄任之境。此三道足以包括万象。体具幽明。而并各二十卷者。当是{玉旋方}{玉几}七政。

以齐八方故也。隐居所制登真隐诀。亦为七贯。今述此真诰。复成七日。五七之数。物理备矣。

夫真人之旨。不同世目。谨仰范纬候。取其义类。以三言为题。所以庄篇亦如此者。盖长桑公子之微言故也。俗儒观之。未解所以。

真诰者真人口{口受}之诰也。犹如佛经皆言佛说。而顾玄平谓为真迹。当言真人之手书迹也。亦可言真人之所行事迹也。若以手书为言。真人不得为隶字。若以事迹为目。则此迹不在真人尔。且书此之时。未得称真。既于义无旨。故不宜为号。

南岳夫人传载青{竹录}文云。岁在甲子。朔日辛亥。先农飨旦。甲寅羽水。起安启年。经乃始传。

得道之子。当修玉文。

谨推按晋历。哀帝兴宁二年太岁甲子。正月一日辛亥朔。(历忌可祀先农)四日甲寅羽水。(正月中。羽即雨也)起者兴也。安者宁也。故迂隐其称耳。如此则兴宁二年正月。南真已降授杨君诸经也。

今检真授中有年月最先者。唯三年乙丑岁六月二十一日。定录所问。从此月日相次。稍有降事。

又按中候夫人告云。令种竹〈比〉[北]宇。以致继嗣。

又云。福和者当有二子。盛德命世。寻此是简文为相王时。以无儿所请。于是李夫人生孝武及会稽王。(福和应是李夫人私名也。于时犹在卑贱)孝武崩时。

年三十五。则是壬戌年生。又在甲子前二岁。

如此众真降杨已久矣。

又定录以乙丑年六月。喻书与长史云。曾得往年三月八日书。此亦应是癸亥甲子年中也。

又按愕绿华以升平三年降。即是己未岁。又在甲子前五年。此降虽非杨君。杨君已知见而记之也。又按乙丑岁。安妃谓杨君曰。复二十二年。明君将乘云驾龙。北朝上清。则应以太元十一年丙戌去世。如此二十许载。辞事不少。今之所存。略有数年。寻检首尾。百不遗一。又按众真未降杨之前。已令华侨通传音意于长史。华既漏妄被黜。故复使杨令授。而华时文迹都不出世。又按二许虽玄挺高秀。

而质挠世迹。故未得接真。今所授之事。多是为许立辞。悉杨授旨。疏以示许尔。唯安妃数条是杨自所记录。今人见题目云。某日某月某君{口受}许长史及掾某。皆谓是二许亲承音旨。殊不然也。今有二许书者。并是别写杨所示者耳。

又按掾自记云。泰和三年行某道。二录是二年受。自三年后。无复有疏。长史正书既不工。

所缮写盖少。今一事乃有两三本。皆是二许重写。悉无异同。然杨诸书记。都无重本。明知唯在掾间者。于今颇存。而杨间自有。杳然莫测。自杨去后六七年中。长史间迹。亦悉不显。

又按今所诠综年月。唯乙丑岁事最多。其丙寅丁卯。各数条而已。且第一卷犹可领略次第。其余卷日月前后参差。不尽得序。

又按凡所注日月某受。多不书年。今正率其先后。以为次第。事有断绝。亦不必皆得。又本无年月。及不注某受者。并不可知。依先阙之。

又按真授说余人好恶者。皆是长史因杨请问。故各有所答。并密在许间。于时其人未必悉知。又按并衿接景阳安。亦灼然显说。凡所兴有待无待诸诗。及辞喻讽旨。皆是云林应降嫔仙侯。事义并亦表着。而南真自是训授之师。紫微则下教之匠。并不关俦结之例。但中候昭灵亦似别有所在。既事未一时。故不正的的耳。其余男真。或陪从所引。或职司所任。至如二君。最为领据之主。今人读此辞事。

若不悟斯理者。永不领其旨。故略标大意。宜共密之。

又按二许应修经业。既未得接真。无由见经。

故南真先以授杨。然后使传。传则成师。所以长史与右英书云。南真哀矜。去春使经师见授洞房云云。而二许以世典为隔。未崇礼敬。

杨亦不敢自处。既违真科。故告云。受经则师。

乃耻之耶。然则南真是玄中之师。故杨及长史。皆谓为玄师。又云。疾者当启告于玄师。不尔不差。而长史与右英及众真书。亦称惶恐言者。此同于师仪尔。实非师也。

又按杨书中有草行多{人巉}者。皆是受旨时书。既忽遽贵略。后更追忆前语。随复増损之也。有谨正好书者。是更复重起。以示长史耳。

又按三君手书。今既不{莫手}。则混写无由分别。

故各注条下。若有未见真手。不知是何君书者。注云某书。又有四五异手书。未辨为同时使写。为后人更写。既无姓名。不证真伪。今并撰录。注其条下。以甲乙丙丁各甄别之。

又按书字中有异手増损{人巉}改。多是许丞及丞子所为。或招引名称。或取会当时。并多浮妄。而顾皆不能辨。从而取之。今既非{莫手}书。恐渐致乱〈或〉[惑]。并随字注铭。若是真手自治。不复显别。

又按三君手迹。杨君书最工。不今不古。能大能细。大较虽祖效{希邑}法。笔力规矩。并于二王。

而名不显者。当以地微。兼为二王所抑故也。

掾书乃是学杨。而字体劲利。偏善写经画符。

与杨相似。郁勃锋势。非人功所逮。长史章草乃能。而正书古拙。符又不巧。故不写经也。

隐居昔见张道恩善别法书。叹其神识。今睹三君迹。一字一画。便望影悬了。自思非智艺所及。特天假此监。令有以显悟尔。

又按三君手书作字有异今世者。有龟龙虚华显服写辞阙关之例。三君同尔。其杨飞。(掾飞)

杨我。(掾我)杨灵。(长史灵。掾灵)杨真。(长史真)杨师。(掾师)杨恶。

(长史恶)此其自相为异者。又鬼魔字皆作摩。净洁皆作盛洁。盛贮皆作请贮。凡大略如此。亦不可备记。恐后人以世手传写。必随世改动。

故标示其例。令相承谨按尔。此诸同异。悉已具载在登真隐诀中。

又按三君书字。有不得体者。于理乃应治易。

要宜全其本迹。不可从实。暗改则浇流散乱。

不复固真。今并各朱郭疑字。而注其下。

又按三君多书荆州白笺。岁月积久。或首尾零落。或鱼烂缺失。前人糊{手翕}。不能悉相连补。

并先抄取书字。因毁除碎败。所缺之处。非复真手。虽他人充题。事由先言。今并从实缀录。

不复分析。又按三君书有全卷者。唯道授二许写。{都宫记是杨及掾书。并有首尾完具。

事亦相类。其余或五纸三纸。一纸一片。悉后人糊连相随。非本家次比。今并挑〈{手夭}〉[拔]。取其年月。事类相贯。不复依如先卷。

又按众真辞〈百〉[旨]。皆有义趣。或诗或戒。互相酬配。而顾所撰真迹。枝分类别。各为部卷。致语用乖越。不复可领。今并还依本事。并日月纸墨相承贯者。以为诠次。

又按起居宝神及明堂梦祝。述叙诸法十有余条。乃多是抄经。而无正首尾。犹如日芒日象玄白服雾之属。而顾独不撰用。致令遗逸。

今并诠录。各从其例。

又按有未见真本。复不测有无流传。所记舛驳不类者。未敢便顿省除。皆且注所疑之意。

各于条下。

又按所载洞宫及诸山仙人氏族。并欲以外书详注。出其根宗。恐大致显泄。仰忤冥轨。唯有异同疑昧者。略标言之。其{宫鬼官。乃可随宜显说。

又按此书所起。以真降为先。然后众事继述。

真降之显。在乎九华。而顾撰最致末卷。

又先生事迹。未近真阶。尚不宜预在此部。而顾遂载王右军父子书传。并于事为非。今以安记第一。省除许传。别充外书神仙之例。唯先生成仙之后。与弟书一篇。留在下卷。

又长史书即是问华阳事。华阳事仍是答长史书。强分为两部。于事相失。今依旨还为贯次。又顾所记二许年月。殊自违僻。今谨依真{口受}检求。又以许家谱参校。注名异同。在此卷后。

又按三君书迹。有非疏真{口受}。或写世间典籍。

兼自记梦事。及相闻尺牍。皆不宜杂在真诰品中。既宝重笔墨。今并撰录。共为第六一卷。

顾所遗者复有数条。亦依例载上。

又真诰中。凡有紫书大字者。皆隐居别抄取三君手书。经中杂事。各相配类。共为证明。诸经既非聊尔可见。便于例致隔。今同出在此。

则易得寻究。又此六篇中有朱书细字者。悉隐居所注。以为志别。其墨书细字犹是本文。

真经始末。

伏寻上清真经出世之源。始于晋哀帝兴宁二年太岁甲子。紫虚元君上真司命南岳魏夫人下降。授弟子琅{玉耶}王司徒公府舍人杨某。使作隶字写出。以传护军长史句容许某。

并〈弟〉[第]三息上计掾某某。二许又更起写。修行得道。凡三君手书。今见在世者。经传大小十余篇。多掾写。真{口受}四十余卷。多杨书。(琅{玉耶}王即简文帝在东府为相王时也)长史掾立宅在小茅后雷平山西北。掾于宅治写修用。以泰和五年隐化。长史以泰元元年又去。掾子黄民。时年十七。乃收集所写经符秘{竹录}历岁。于时亦有数卷散出在诸亲通间。今句容所得者是也。元兴三年。京畿纷乱。黄民乃奉经入。(长史父昔为县令。甚有德惠。长史大兄亦又在居。是故投憩焉)为东阐马朗家所供养。

(朗一名温公)朗同堂弟名罕。共相周给。时人咸知许先生得道。又祖父亦有名称。多加宗敬。钱塘杜道鞠。(即居〈十〉[士]京产之父)道业富盛。数相招致。于时诸人并未知寻阅经法。止禀奉而已。至义〈义〉[煕]中。鲁国孔默崇信道教。为晋安太守。罢职还至钱〈{玉唐}〉[塘]。闻有许郎。先人得道。经书具存。乃往诣许。许不与相见。孔膝行稽{桑页}。积有旬月。

兼献奉殷勤。用情甚至。许不获已。始乃传之。

孔仍令晋安郡吏王兴缮写。(兴善有心尚。又能书画。故以委之)孔还都。唯宝录而已。竟未修用。元嘉中复为广州剌史。及亡后。其子煕先休先。才学敏赡。窃取看览。见大洞真经说云。诵之万遍。则能得仙。大致讥诮。殊谓不然。以为仙道必须丹药鍊形。乃可超举。岂有空积声咏。以致羽服。兼有诸道人助毁其法。或谓不宜蓄此。因一时焚荡。无复孑遗。(此当是冥意不欲使流传于外世故也。后煕〈光〉[先]等复与范晔同谋被诛也)王兴先为孔写。辄复私缮一通。

后将还东修学。始济浙江。便遇风沦漂。唯有黄庭一篇得存。兴乃自加切责。仍住山。稍就读诵。山灵即火烧其屋。又于露坛研咏。俄顷骤雨。纸墨沾坏。遍数遂不得毕。兴深知罪谴。杜绝人伦。唯书历日。贸粮以续命。其子道泰为晋安船官督。资产丰富。数来拜献。兼以二奴奉给。兴一无留纳。而终乎山。于是孔王所写真经二本。前后皆灭。遂不行世。(此当是兴先不师受。妄窃写用。所致如此也)

复有王灵期者。才思绮拔。志规敷道。见葛巢甫造构灵宝。风教大行。深所忿嫉。于是诣许丞求受上经。丞不相允。王冻露霜雪。几至性命。许感其诚到。遂复授之。王得经欣跃。退还寻究。知至法不可宣行。要言难以显泄。乃窃加损益。盛其藻丽。依王魏诸传题目。张开造制。以备其录。并増重诡信。崇贵其道。凡五十余篇。趋竞之徒。闻其丰博。互来宗禀。传写既广。枝叶{艹繁}杂。新旧浑淆。未易甄别。自非已见真经。实难证辨。(其点缀手本。颇有漏出。即今犹存。又朱先生僧标学増{衣者}公伯玉。语云。天下才情人。故自绝群。吾与王灵期同船发都。至顿破岗{土棣}竟。便已作得两卷上经。实自可讶。自灵期已前。上经已往往舛杂。弘农杨洗。隆安〈和〉四年庚子岁。于海陵再遇隐盟。上经二十余篇有数卷非真。其云寻经已来一十二年。此则杨君去后。便以动作。故灵宝经中。得取以相揉。非都是灵期造制。但所造制者自多耳)今世中相传流布。京师及江东数郡。略无人不有。但江外尚未多尔。(此当是道法应宣。而真妙不可广布。故令王造行此意也)王既独擅新奇。举世崇奉。遂托云真授。非复先本。许见卷{褒失}华广。诡信丰厚。门徒殷盛。金帛充积。亦复莫测其然。乃鄙闭自有之书。而更就王求写。于是合迹俱宣。同声相赞。故致许王齐辔。真伪比踪。承流向风。千里而至。后又有菜买者。亦从许受得此十数卷。颇兼真本。

分张传受。其迹不复具存。(菜买善行下道之教。于上经不甚流传也)马朗既见许所传王经。卷目増多。复欲更受。营理诡信。克日当度。忽梦见有一玉椀从天来下。坠地破碎。觉而发疑云。此经当在天为宝。下地不复堪用。于是便停。(论马朗虽不修学。而宝奉精至。梦既不凡。解之又善。亦应是得道人)元嘉六年。许丞欲移归钱塘。乃封其先真经一厨子。且付马朗净室之中。语朗云。此经并是先灵之迹。唯须我自来取。纵有书信。慎勿与之。乃分持经传及杂书十数卷自随。来至杜家。停数月。疾患。虑恐不差。遣人取经。朗既惜书。兼执先旨。近亲受教敕。岂敢轻付。遂不与信。〈我〉[俄]而许便过世。所赍者因留杜间。即今世上诸经书悉是也。许丞长子荣弟。迎丧还乡。服{门癸}后。上就马求经。马善料理。不与其经。许既惭。不复苦索。

仍停住。因又以灵期之经。教授唱言。并写真本。又皆注经后云。某年某月。某真人授许远游。(于时世人多知先生服食入山得道。而不究长史父子事迹故也)人亦初无疑悟者。经渉数年中。唯就马得两三卷真经。颇亦宣泄。(今王惠朗诸人所得者是也)元嘉十二年。

仍于亡。因葬白山。(荣弟在。大纵淫侈。都不以经学为意。所以何公在马家快得寻写)马朗马罕敬事经宝。有过君父。恒使有心奴子二人。(一名白首。一名平头)常侍直香火。洒扫拂拭。毎有神光灵。见于室宇。朗妻颇能通见云。数有青衣玉女。空中去来。状如飞鸟。

马家遂致富盛。资产巨万。年老命终。朗子洪。

洪弟真。罕子智等。犹共遵向。末年事佛。乃弛废之尔。(此当是经运应出所致也)

山阴何道敬。志向专素。颇工书画。少游山。

为马家所供侍。经书法事。皆以委之。见此符迹炳焕。异于世文。以元嘉十一年。稍就{莫手}写。

马罕既在别宅。兼令何为起数篇。所以二录合本。仍留罕间。何后多换取真书。出还东墅青坛山住。乃记说真经之事。可有两三纸。

但何性鄙滞。不能精修高业。后多致散失。犹余数卷。今在其女弟子始丰后堂山张玉景间。(何常以彭素为事。质又野朴。顾居士闻其得经。故往诣。寻诣。正遇见荷锄外还。顾谓是奴仆。因问何公在否。何答不知。于是还里。永不相见。顾留停累日。谓苦备至。遂不接之。

时人咸以何鄙耻不除。而失知人之会也)何既分将经去。又泄说其意。马朗忿恨。乃洋铜灌厨钥。约敕家人。不得复开。大明七年。三吴饥馑。县得熟。楼居士惠明者。先以在。乃复携女师盐官锺义山眷属数人。就食此境。楼既善于章符。五行宿命。亦皆开解。马洪又复宗事。出入堂静。备睹经厨。先已见何所记。意甚贪乐。而有{金橘}严固。观览无方。景和元年。乃出都。令嘉兴殳季真启敕封取。景和既猖狂。楼谓上经不可出世。乃料简取真经真传及杂{口受}十余篇。乃留置锺间。唯以豁落符及真{口受}二十许小篇。并何公所{莫手}二录等将至都。殳即以呈景和。于华林暂开。仍以付后堂道士。〈秦〉[泰]始初。殳乃启将出私解。

陆修静南下。立崇虚馆。又取在馆。陆亡。随还庐山。徐叔标后将下都。及徐亡。仍在陆兄子{玉怀}文间。(此中有三君所书真受。后人糊连装{手翕}。分为二十四篇。建元三年。敕董仲民往庐山营功德。董欲求神异。徐因分杨书一篇为两篇与董。还上高帝。高帝以付五经典书戴庆。戴庆出外。仍将自随。徐因亡后。弟子李果之又取一篇及豁[落]以去。所余惟二十一篇。悉以还封昭台也)

楼从都还。仍住。就锺求先所留真经。锺不以还之。乃就起写。久久方得数篇。既与马洪为恨。移归东阳长山。马后遂来潜取。而误得他经。楼中时似复有所零落。今犹应一两篇在。(其二卷已还封昭台)

真诰卷之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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