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的文学面目
为什么那些以讽刺商人为目的的作品总能大快人心?
这题目一出,葛朗台、夏洛克、阿巴贡诸人纷至沓来。确实想不起文学作品里有什么正面的商人形象,即使有,给人留下印象的也一定是跟他演对手戏的不择手段的同行。或者这么说,商人被赞美远不如他们被挖苦被抨击更能让人记得牢。
先从《威尼斯商人》说起。夏洛克因为要借贷者安东尼偿还一磅人肉,而成为了贪婪、冷酷的放债者的代名词,其复仇的手段是完全符合契约精神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相反,当伪装成律师的波希霞用诡计讹诈夏洛克时,安东尼及其朋友已经成了一群无赖。真正残酷的是波希霞给夏洛克扣上了“企图谋害城邦公民的异邦人”的帽子,从而剥夺了他的财产。如果不是对方“仁慈”,夏洛克性命也难保住。无赖变成了强盗。这是一出真正的悲剧,莎士比亚的读者们却把自己的欢乐建筑在夏洛克的难堪和不幸上。
连一部主题复杂的戏剧都被简化成对商人的嘲弄,那么,那些以讽刺商人为目的的作品就更为大快人心了。“你(钱)一被人抢走,我的依靠、我的安慰、我的快乐就全没有了,我算是整个完蛋了,我还活在世上干什么啊?没有你,我简直活不了啦。全完啦,我实在受不了啦。”在《悭吝人》中,莫里哀让他的人物阿巴贡对丢失的金币绝望地号叫。作为放高利贷者,阿巴贡贪婪吝啬到极点:请客时在酒里掺水;为了钱,他逼迫女儿嫁给老头子,让儿子娶富有的寡妇;他与儿子争夺一个姑娘,只是因为钱才放弃。当我们被告知这部戏“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时,从未想过它有可能因为极度夸张而对人物进行了妖魔化处理。
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与此大同小异。葛朗台临终前将手伸向神甫手中镀金的十字架,中国读者们可能感受到了阅读《儒林外史》“两根灯草”时的快乐。一个商人,处心积虑地侵夺财富,视金钱为唯一信仰,最终惨淡收场,这样的故事也在左拉的《金钱》以及据说是模仿《金钱》的茅盾的《子夜》等小说中反复出现。
这是为什么呢?
它肯定有现实的依据,但是显然,它被夸大了,贪婪、吝啬、贿赂、勾心斗角、不择手段仅仅存在于商人身上吗?我们愿意把这些品质极度变形后归结到商人身上,是因为他们的职业让这一切显得更为集中,以此讲故事更有戏剧性。最关键的是,我们通常会把嘲讽送给那些占有社会资源更多的人,就像政客避免不了成为笑话的主角。
这是商人必须付出的代价,尽管这个世界已经承认商业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当人们心情好的时候,这些品质可以更名为勤劳、节俭、机智、有抱负,但是很遗憾,命名的决定权不在商人们手里。
唯一可堪告慰的是,以商业为主题的虚构文学作品都不好看,它们语言粗糙,人物性格单一,情节俗套,称之为“文学”是个误会。真正的商人,存在于他们的家庭和严肃的商业史中。